“你赶什么时间吗?为什么是你送文件过来?”唐穆森的问话从稍远处清晰传来。

杜醇怕唐穆森认为自己渎职,赶忙解释。“哦,是这样的,一一阿姨想让一一多陪她几天,还要在外婆家多呆几天。刚才小孟要去机场接人,就让我帮忙送过来了。”

唐穆森微微点头,算是了然。回身坐在办公椅上,“你先坐着,等会我送你回去。”说完,已经不理会杜醇,继续手中工作。

杜醇仍旧杵在那里,突然不敢开口告诉老板自己已经约了人看画展,可转念一想,自己是正当放假,不需要顾忌太多。

“唐先生,不麻烦了。我还是先走了。”说完已经抬脚走到门口。

“你确定你知道回家的路?”唐穆森微挑眉看向杜醇,薄唇吐出的每一字都伤了杜醇的自尊心,杜醇轻咬嘴角,心中恼怒却只能无奈承认,这个男人说的都是事实,她确实不知道。

转头勇敢的迎视他略显嘲讽的目光,轻轻开口,“我不回家,我朋友会送我回去的。”内心已经暗暗发誓,她杜醇不会再求这个男人一个字,被人踩在脚底的感觉她不愿意再尝一次。

“不回家?你要去哪里?”唐穆森几乎是不悦得看向站在门边的杜醇,白皙脸庞上亮闪闪的大眼睛望着自己,他突然发现,那颗黑色眼珠里闪耀着类似于倔强的情绪。

“我约了朋友去看画展。”

“朋友?男的女的?”唐穆森捏紧了手中的笔。

“女的。。。。我快迟到了。”杜醇真的不想再留在这里。

钢琴曲的声音朗朗响起,是杜醇的电话,犹豫着在这里接电话是不是不礼貌,杜醇游移得看向唐穆森。

“接电话吧。”

杜醇笃定是英姿打来,转过身轻声接起电话。

“醇醇,你是不是早到了?对不起啊,我上午的活拖了会,我才刚出来呢,估计你还得等一个小时呢。”英姿在那头着急说着,爽朗的声音掺杂着疾驰的风声,想是车开得飞快。

“英姿,我也还没到呢,你车开慢点,不要急。”

“你还没到?”

“是啊,我也被事情耽搁了,刚想打电话给你呢。”

“哦,那行,我们都慢慢来,到时联络。”

杜醇怏怏得挂了电话,转身想向唐穆森告辞。

“你朋友还没到?”唐穆森看着电脑屏幕,其实已经听得一清二楚。

“是。那我先走了,再见。”杜醇手已经摸到门把。

“先坐一会,等一下我送你去。”唐穆森视线转向杜醇,“你朋友不是还要很久才到吗?”

作者有话要说:同志们,这章很短,呵呵,有点瓶颈了,我老是希望不要写得太狗血,可是越写似乎越狗血了,雷到大家的话就请见谅啊。。。。

另外,bad news,小关我结束半年的闭关生活,后天要背起书包上学去了。到了新环境,先求自保,这个文只能等我周末回家的时候再写了,学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网络,向大家说对不起啦。

我庸庸碌碌了大半年,只到开学前半个月,给自己找了个写文这件事,有点瞎忙活,但是还挺开心的。主要是受了韩剧的影响啊,小关我平时最爱美剧,可是挺迷几部韩剧的,比如幻想情侣啊,咖啡王子啊,金三顺啊,这些个都是经典,我深深体会到啥叫细水长流了,呵呵,所以咱也狗血起来了。

另外,俺会努力把坑填满的,虽然坑不太漂亮,可是好歹出了汗,运动了,您们也欣赏到俺填坑的傻样了,所以俺心里觉得,值了。

祝生活愉快!

第十九章

“坐沙发上,等我半个小时。”唐穆森不等杜醇拒绝自己,就已经用命令的口气唤杜醇坐下。

呆站在门边的杜醇无奈的看着办公桌前的高大男人,他已经扭转视线,看向电脑屏幕,不再理会自己。他似乎已经习惯了发号施令,从不留给别人说“不”的机会。握在门把上的手紧了紧,她真想手中有个录音机,录下他的颐指气使,然后每天听一遍,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和这种人打交道。

可这种人偏偏被她杜醇给遇到了。心中只觉挫败,“那好吧。”杜醇强抑心中不快,松开了握在门把上的手,缓步走到皮质沙发坐下。

室内空气重又沉滞。杜醇安静得坐在沙发一侧,脊梁不自觉得挺直着,沙发的柔软并不能舒缓她的僵硬。显然这办公室的隔音效果很好,她侧耳倾听,却听不清外面的动静。

自己明明马上就可以走的,可为什么现在还莫名其妙的傻坐在这里呢,杜醇打量四周,心中困惑起来。

探索的视线触及到办公桌后的男人,她终于找到了困惑的源头。此刻的他低头专注于案上文件,浓黑的双眉时不时微皱,想是沉思些什么。视线向下,他握笔的手有力沉稳,杜醇情不自禁得回忆起那个漆黑微寒的夜晚,空气中回荡着暴力的因子,这双手紧掐她的脖颈,带给她犹如坠入地狱般的可怕触觉。

撒进落地窗的暖色阳光驱散室内的冷意,却驱不走杜醇心中某个角落泛起的微微寒意。皱眉看向唐穆森,这个她方知道名字的陌生男人,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进入自己的生活。那一面才是真正的他呢。她见过他暴戾冷漠,见过他面露亲切,见过他挑眉嘲讽,可眼前的他,杜醇不得不承认,即使这个男人从不曽温和对待自己,可在外人眼里,他却又是冷静卓然的。

就好像是那晚的餐厅门口,他身边的漂亮女人笑意妖娆,精致的脸孔上写满了对他热烈的爱意,荷叶状的裙边舞出圈圈春的风情。那一刻的杜醇终于明白,原来这样的一个男人身边应该站着一个这样的女人,他们之间会有怎样的爱呢?杜醇歪头冥想,失了神。

“想喝点什么吗?”唐穆森的余光撇到杜醇打量的视线,抬起头来,美丽疑惑的大眼睛依旧是定定得望着自己,带着懵懂的天真魅惑,唐穆森只觉得心中的某个地方猝然颤动,空气中渗出甜蜜的滋味。

“哦。。。不用,谢谢。”大眼遇上唐穆森的目光,杜醇慌忙别开眼,心中着实懊恼自己的神游太虚。背越加挺直,看向前方,杜醇再不敢大眼乱飘。

“linda,拿杯热水进来。”唐穆森按下电话免提键,向秘书嘱咐。

杜醇听此,急欲转头阻止,可办公桌前的男人已经继续手中工作,话到嘴边,还是硬生生咽下。自己显然是已经打扰到他工作了,还是沉默较好。这个男人对自己虽然疏离,甚至有着些许反感,可又是极为客气周到的,终是一个有着良好教养的男人,杜醇在心中默默下了判断。

半响,“咚咚”两声敲门声清脆响起,一个身着深色套装的矮个女人端着瓷杯走了进来,杜醇连忙站起身。

“把水给她。”

Linda向杜醇款款走来,黑框眼睛挡不住她好奇的目光。刚才的那一幕太过震撼,绕是她跟了老板共事几年,自以为已把老板的习性摸了八分,却还是对今天所见感到吃惊不已。自己的老板虽然喜怒不形于色,却绝对是个公私分明的主事者,从不允许自己的女朋友到公司找他,即使是电话,也被她一概过滤。

可今天,老板破天荒得牵着一个女人的手,亲昵得如刚进入青春期的少年,全然不顾手下的诧异目光,这倒是稀奇了。更别提老板办公室最近出现的那副油画了。精明的眼光扫视杜醇,这分明还是个女孩,明眉皓齿,漂亮得好似漫画中走出的苗条少女,纯白的衬衫即使朴素,却很好的衬托了她的纯真气质,让人眼前一亮。

杜醇也多少感觉到linda的视线,脸微微泛红,朝linda羞涩一笑,轻声道谢,恭敬地接过水杯,linda也朝杜醇优雅微笑,倒是没有杜醇在大厅中所见到男女的冷硬表情。

Linda带着满腹问号走出办公室,这么些年下来,她们这些手下都已经笃定未来会有一位明艳照人的老板娘。幸运的话,美艳如火的老板娘和蔼可亲,不幸的话,老板娘热辣乖张,不好应付。可今天又是唱的哪出戏呢?

杜醇手捧温热的水杯,背部传来的酸痛正随时间的点滴流淌而加剧,悄抬手瞟一眼手表,焦急升腾,英姿现在在哪了呢?自己会不会让她久等,英姿跟林妈妈一样都把她当小母鸡一样得护着,生怕她伤了一厘一毫,等下还没见到她出现。急脾气的英姿怕是到处跳脚了。

“我快好了,再等我几分钟。”唐穆森轻声抚慰,磁性声音在室内悠悠回转。

杜醇呆滞得看着手中热水,热气温润自己的脸庞,水面已经漾起淡淡的微波。这几分钟走得可真慢了点。

“好了,我们走吧。”唐穆森已经站起身,手肘上已经放着自己的黑色西装,率先走向门口。杜醇也急忙随后,想到又要被人如动物园动物似的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平静心湖又起波澜,今天看起来不是出门的黄道吉日,怎就糊里糊涂得就答应了小孟的请求呢。

走在前的唐穆森向何特助轻声交代些什么,杜醇静站在他不远处,只觉得尴尬非常。自从到了唐家,遇上了唐穆森,她就时常处于这种状态,难道这是从山水之乡跨入大城市所必须的历程?有空她可得好好请教一下前辈英姿了。

“走吧。”说完,唐穆森迈着大步走向电梯。杜醇小步跟上,这个男人不再莫名其妙得拉着她招摇过市,倒是让她轻松许多。

黑色轿车穿梭在一片繁华闹市之中,杜醇眯眼看向窗外,突然发现城市的初夏已经翩然来临。街头已经有女郎一身清凉,飘摇街头,原来这就是城市的风情。

“今天约的是什么朋友?刚认识的?”唐穆森把杜醇从城市风景中拉回。

“哦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她已经到A城两年了。”

“她是做什么的?”

“在A城日报做记者,她今天放假。”杜醇不解唐穆森为什么问这么多,想到人家可能是出于礼貌,也就老老实实得一一回答。

车子一个转弯,远远就能见到造型独特的美术馆。馆前小广场人流倒是不多,杜醇一眼就看到已经提早到达的英姿,站在阶梯上四处张望,想是寻找自己。

“唐先生,就在这里停吧,我已经看到我的朋友了。”车还没开到正大门,杜醇却是不想英姿看到自己坐在陌生男人的里车,期待的一天生出想不到的波折,已让她觉得心烦不已,再不想多花唇舌在解释上,现在的她只想静静地挽着好朋友的手,把自己沉浸在艺术的海洋。

“早点回来,知道了吗?”唐穆森扫视了眼小广场,猜测哪一个才是杜醇的朋友。

“哦,知道了。唐先生,再见。”杜醇已经一只脚跨出了车门。

“杜醇。”唐穆森看着正欲关门的杜醇,微风拂过她的脸颊,吹起几络发丝。他不安起来。“有事打我电话,知道了吗?”

“。。。知道了。”杜醇看着车厢内的黑色眼眸,往常深含的冷淡已经消失,取代的是自己也说不出的东西,杜醇恍惚得走着,是什么呢,这种东西,她在很多年前的某个男人的眼眸中也看到过,那时的她一阵晕眩。

摇摇头,她杜醇一定是被太阳晒得眼花了,望见英姿向自己招手走来,杜醇笑靥如花地小跑上去。

唐穆森在车厢中看着杜醇拉着一个高个短发女孩的手,热络的聊些什么,说到欢快处更是手舞足蹈起来,这才是真正的她。她在自己面前像换了个人,在自己办公室里的她小心翼翼得坐着,生怕犯了一丝错。自己对她是不是过于生硬了点呢,她毕竟不同于自己过往相处的那些女人,唐穆森抿嘴看向前方,第一次迷惑起来。

年轻女孩们置身于一片灿烂油画中。站在一副洋溢着朗朗春意的油画前,杜醇望着画中的碧水清流,高山绿野,转头问一旁的英姿。

“英姿,你刚从水旺到A城的时候,会不会有不适应的感觉。。。。。比如说,经常做出些傻事来?”她对于最近的生活实在是觉得困顿。

“恩,有点,刚来确实不习惯,还闹过几个笑话。”英姿的丹凤眼笑着望向小仙女杜醇,手轻轻搭在杜醇肩上,“不过时间长了就好了,再过段时间,你就是老油条了,谁敢笑你呀。”

杜醇听此,明白这是自己必经的阶段,也舒展开眉头。

就这样,两个女孩手拉手走在一片五彩缤纷之中,互相给予彼此前行的力量。甩开身后所有的困惑苦闷,她们年轻的脸庞充斥着对于未来的懵懂希望,闪耀的光华即使是夕阳日落,也不曾褪去。

杜醇回到唐家的时候已经快七点,夜晚的唐宅像极了童话中的森林大屋,在黑暗与野兽嚎叫掺杂的夜晚,收留着中途疲惫的迷路少女,童话故事总是以美好团圆收尾,走在路灯下的杜醇,突然希望自己也生活在童话世界。

与楼下的众人聊了一会,杜醇告辞上楼回房。走到二楼书房门口时,房门突然打开,一身休闲的唐穆森走了出来。

“画展好看吗?”

“恩,很好看,都是些新生代的画家。”杜醇望着立定在自己面前的男人,清亮的黑瞳倒影着自己,他已经没有初认识自己时流露出的冰冷。“下午谢谢你送我。”

那一晚,临睡前的杜醇,闭眼的那一刻,脑海浮现出唐穆森下午在车中望着自己的眼神。初夏里,这个男人看着自己的眼神终于有了温度。睁开眼,也许林妈妈是对的,看着人的眼睛说话,诚心对人,他人必报以同样真诚,也许,他将来会待自己更友好些的。

宽慰一笑,年轻女孩在嘘嘘虫叫中甜甜入睡,梦中,她在森林迷途中望见一缕星火烛光,她终于不再迷失。

作者有话要说:同志们,偶又杀回晋江来啦。。。。晋江对俺也不错,看在俺是勤奋苦干的小孩,咱这小拙文上月榜啦,哗啦啦的,当时看到自己的文名出现在月榜上,差点在寝室泪奔出来。没办法,没啥见识,一点小事就能把我激动得忘了自己姓啥了。

我大概构想了一下后头的东西,接下来还会出现几章清淡的东西,感情总是积累的,对不对?至于mm们说的虐章呢,我已经安排好了桥段,后面是比较折腾男主的,我觉得,咱让他吃回大钉子,嘎嘎。顺应潮流嘛,咱这文虽是小菜,后头多加点调味料,这个就好吃多了。mm们永远是对滴。

另外,前面的章节我都是捧着手提,跑到阁楼码出来的。现在手提在学校,我用台式,感觉少了点气氛,不知道有没影响文的质量,mm们尽量提意见哈,mm们太含蓄,不吭声,我就自己傻呼呼的写,好怕雷到人呐。

回顾往事,半个多月前,我可怜兮兮的跑到论坛上自荐,也曽孤单也曽无限落寞,是若干mm们的伟大支持支撑着我,比如说,effie,bamboolzjac ,caddielovely120,大喜,恩德勒搜索,竹月,轻寒风,jessica1002 ,jjchat,家家有,zhonglei2008,hoho,123456 ,叶蓁还有我老姐金鱼妈,胖胖等等等等,名字说不全了,总之每一条评论,点击,收藏对我都弥足珍贵。我愿意把故事好好经营下去。

到学校也会开写点的,课很多,肯定不如之前勤快,多多包涵。好了,啰嗦了。谢谢大家伙了。嘎嘎。

第二十章

转眼又过两天,已是周四,一一明天才被送回来。杜醇看了一上午的自学考试课本,脑子里塞满了各类复杂拗口的术语,像是浆糊般搅在一起。烦躁得合上书本,靠在沙发上,杜醇只觉得自己眼冒金星,叭叭乱发,果然她是闲不下来的人。

跳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走动,不时伸展腰肢,最后更是孩子性起,一个倒立,双腿向上,头向下直直地挂在墙上。全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冲向大脑,窗外的影像已经颠倒,空中的大片蓝色夹杂着柳絮般的白云进入眼帘,蔚蓝下是一片赏心悦目的绿色,简直就是一副流动的油画,这样的美好时光怎能关在房中独自发酵呢?

杜醇一个利落翻转,站立起身的伊始,有些摇晃不稳。揉揉发胀的脑门,走到窗前,深吸口气,她已经闻到风的味道,轻风正催促自己快快出门呢。

吃过中饭,杜醇跟众人简单道出去向,就踩着轻快的脚步出了门。这一次倒是没有约英姿,英姿实在是太忙,她不止一次的抱怨说,猪头总编已经摸到了她的罩门,看准她谢英姿是个小葛朗台,经常抖落着手里的钱包,使唤她已经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为了亮闪闪的银子,彪悍女英姿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回家再折磨猪头出气。

走在宽阔的坡路上,头上有小鸟攀在枝头唧唧歌唱,杜醇突然觉得,即使没有了爱情,生活依然有许多美好值得自己流连。坐上了公共汽车,她知道过两站就有个大型书店,那里离唐家不远,她也不用害怕再次迷路,胆子自然放大了不少。

站在书店里面,清幽书香或远或近飘荡鼻间,杜醇暗忖,即使认路本领不强,也不能禁锢自己的脚步啊,漫漫长路还有更多惊喜正等待自己的眼睛。

杜醇在书海中徜徉,随便的在哪个角落盘腿一坐,下午时光就这么如流梭般转瞬即逝。翻看完喜爱作家的最新小说,杜醇揉搓着脖颈的酸痛,信步走在小说书架前。突然,一本小说进入视线,是琴.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

杜醇很小的时候就拥有了一本《长腿叔叔》,那时甫上初中的她,省吃俭用买了它,杜醇记得,那时的她背着重重的书包,踮起脚跟才把它从书架拿下。封面上一个棕发女孩沐浴在一片金黄的暖色灯光中,捧书静读,女孩尚显纯稚的侧脸,显出朦胧的痴迷。

后来的杜醇知道,封面上的女孩叫judy,同她一样也是孤儿,只不过judy没有她幸运,她遇上的李佩特太太只把她当作累赘以及免费劳动力。可是命运终究是眷顾了judy。一个自称为约翰.斯密斯的好心理事因她出色的写作能力而把她送进女子大学。Judy的人生从此崭新开启,她以巨大的热忱学习新知识,体验大学新生活,结交新朋友,她不停的把自己的所见所感所伤写给被他称为“长腿叔叔”的理事先生,即使不曽收到回信,她仍旧把从未见过的“长腿叔叔”当称亲人般倾诉。

在大学校园里长成窈窕淑女的judy,之后认识了心意相通的杰维斯少爷,小说以戏剧化结尾收场,原来杰维斯少爷就是“长腿叔叔”,本来一无所有的judy在成长道路上,用笑容,努力,自尊为自己迎来了爱情,友情和梦想,演绎了最温馨最浪漫的爱情童话。

从书架下取下《长腿叔叔》,春江花月夜的古筝曲在耳边舒缓流泻,她好似回到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午后,单薄瘦小的自己站在书架前,爱不释手得捧着它,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从小小雏鸟,慢慢丰满成长,飞向广阔蓝天。

轻翻书页,墨香四溢,自己是不是已经在蓝天中飞翔了呢?十几岁的自己只以为天空中有朝霞,白云,和弧度优美的彩虹,而忽略了茫茫苍穹中,总会时不时有闪电雷鸣,暴风骤雨。只有拥有强壮翅膀的鸟儿,才有资格在空中驰骋鸣叫,她杜醇,再也不愿仰视高空了。

手中拿着《长腿叔叔》和一本梵高画册,杜醇向收银台快步走去。自己的那本《长腿叔叔》已经在来A城前送给了读高中的妹妹,那么多年了,她一直把书保存得完好如新。私心里,即使自己遭遇了许多失意挫折,杜醇仍旧希望,书中的美好能给妹妹带来汲汲力量,支撑着她走下去,从此展翅高飞。

还未走到门口,杜醇就隐隐听到了门外有雨声淅沥,身边不时有淋湿的人狼狈经过,下雨了。站在已经拥挤不堪的门口,许多人无措得等着雨停,可是雨却越下越大,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楼之势,杜醇也是焦急得站在人群中,没了办法。明明上午还是和风万里的,这天,真是说变就变。

人群躁动着,不时有人鼓足勇气冲入雨中,瞬间就湿了衣衫。杜醇站了半个多小时,已经傍晚,这雨却是不依不饶得下个不止,本想打车,可是大雨天的,出租车早已载满了仓促回家的人,哪还有空车等着自己。

咬了咬牙,抓紧手中包包,在大雨滂沱中朝公交车站飞跑过去。

站在公交车里,杜醇已经全身如落汤鸡,冰冷雨水紧贴肌肤,引得她打了个冷颤。搓一搓胳膊,发丝上的雨水滴滴落入前襟。清爽出门,却是如此狼狈得回来,杜醇不由得哭笑不得。

下了公交车,瓢泼大雨在灰暗的天空中倾倒,坡路上的雨水汹涌下流,路面上已经积水颇深。杜醇在站点棚下站了会,想想反正已经湿透,再次冲入雨帘。

跑了没一会,路面上有辆车飞驰驶过,杜醇没有在意,不料,这辆车在前方一个急转弯,已经停在她前方。

杜醇慢下脚步上前,隔着雨水,模糊看出这是唐穆森的车。

“上车。”车窗下滑,唐穆森目光炯炯得看着雨中狼狈的杜醇,不悦的声音已被大雨声稀释了不少。

杜醇仍然站在车窗前不动,遇上唐穆森让她有些意外。瞄了瞄干净的车厢,自己这个模样怎好意思坐进去弄脏人家的车。

“谢谢,不用了。。。会把车弄湿。”抖抖嗖嗖得站在雨中,她已经冷得说不清楚话。

“快上车,我不想再说第三遍。”

唐穆森看着窗外嘴唇冻得发紫的杜醇,心中怒意与无可奈何纠结在一起,差点就想把这个女人揪进车中。可前科在前,又怕吓着了她。这个女人怎就如此不省心,大雨天的还在外头瞎逛,完全把自己的话当成耳旁风。想到此,眼中火焰升起,却又不好发作。

杜醇听他口气不善,时间长了,对这个男人有了几分了然。何时生气,何时温和,她倒能感觉到。不敢再多言,低着头开门坐进了车。

唐穆森已经打开了暖气,随手把自己的西装扔给杜醇,“穿上。”生怕杜醇又说出个“弄脏”二字,不耐烦道,“不许说废话。”

杜醇只觉得阵阵冷意已经渗入血骨,身体不由自主得微微发抖。也不再顾及太多,穿上了唐穆森的西装,硕大的西装包裹着自己,有了轻微的暖意,西装散发出的属于男人的特有的味道令得她有些不自在起来。

“去干什么了?为什么没接我电话?”唐穆森看向一脸苍白的杜醇,淋得太厉害了,很有可能要生病。

听到唐穆森打电话给自己,杜醇才想起来下午在书店把手机设成了静音,放在包里,自然是没接到电话。自己老板原来也有春风般温暖的一面,她倒是颇为受宠若惊。

“是吗。。。。。。我在书店的时候把手机调成静音了,没听到。”想到书,急忙从包中取出察看,还好,没有淋湿。

唐穆森侧头睨一眼杜醇的书,真像是个孩子,为了手里的东西,可以不顾一切,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天气,自己又成了什么样。

他今天提早回家,前两天杜醇在公司的事已经在员工里头闹得沸沸扬扬,人人都在猜测杜醇的身份。今天,石南和戴书清这两个家伙也放下工作,颇为八卦的跑到他这里,一脸揶揄得问他佳人到底是何许人也。

稍许沉默的戴书清更了不得,指着墙上的画开口就问他,“这是那个女孩画的吧?”

他不语。

“你不像是个随便挂这种画的人,除非画画的人很特殊。”说完一脸挑衅得看着他,等着他回应。

“老唐你什么时候转性啦?据我的情报,那天的小美人可不是你一向爱的菜啊。”石南的瞎嚷嚷也让他头疼。

“还有老唐,你小子现在也不睡自己的窝了,天天回你爸妈那,这个也说不通啊,我看你小子也没到疼侄女疼到天天回家的地步吧,最近也不出来喝酒了,你总要给我们一票兄弟一个交代吧”。

“老戴,你说他最近是不是很反常?”石南转头问戴书清,戴书清也点点头。他是个电脑工程师,却没有读书人的木讷,早觉得唐穆森最近瞒着他们什么,唐穆森可不是石南,是个典型的行动派。今天被石南拉来问八卦,他虽觉得可笑,却不是没有好奇的。

Linda的描述详细具体,碍于老板威严,不敢造次。暗地里则是巴不得他们两人挖到猛料,告之与她一同分享。

“你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卦了?”唐穆森看着眼前老友,只觉好笑。自己对于杜醇的心动与日俱增,只是她对自己却太过胆怯防备,他暂时还不想把她吓着。

没想到他的搪塞拗不过办公室里的两个家伙,他们抱定了要打探到一二的心理,就这么半推半强迫得跟着他回了母亲的家。说得好听是拜访母亲,顺便蹭饭,其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实在没法,也就由得他们瞎搅和。

回到家的时候,雨已经下的很大,母亲焦急得告知他杜醇出去了,而且八成是没带伞。想起她上次的迷路,他也顾不得两个看好戏的家伙在场,连打了几个电话,杜醇却是没接。

这个女人总有能力搅乱他的心绪,他当时就拿了车钥匙出了门。

汽车驶近唐宅。

“客厅里有我的两个朋友,你打过招呼以后就自己上楼去吧。”唐穆森下车后对杜醇轻声嘱咐,仔细看她面色,还好,脸色稍微红润了一些。

“哦,知道了。”杜醇呐呐得回应,头皮发麻,自己这副蠢样,湿漉漉的头发乱糟糟的贴在脸颊,怎好见人呢。心里一阵丧气,不知道英姿当年出的笑话有没有我多。

尾随在唐穆森之后,杜醇忘了身上还披着唐穆森的衣服,就这么步入了灯火明亮的客厅。唐夫人早就听到汽车声站在了门口,一见到杜醇,就快步上前握住了杜醇的手。

“哎呀,醇醇,全身都湿透了。快进来。”

转头向石南,戴书清招呼。“小南,书清,这是一一的老师,杜醇。”随即温柔得看着杜醇,“醇醇,这是我家阿森的好朋友,石南,戴书清,认识一下。”

杜醇看着眼前的两个陌生男人,一个健硕敦实,一个温文尔雅,对方也是用揣测的目光看着她,脸色倒是十分温和友善。

“你好,杜小姐。很高兴认识你。”健硕的那个男人率先开口。

“你们好,我是杜醇。”轻声礼貌问好。

“可以了,上去换衣服吧。”一直沉默的唐穆森站在一旁出言催促杜醇上楼。

“哎呦,我老糊涂了,醇醇,快,快上去,先洗个热水澡。感冒了可不好。”唐夫人招呼杜醇快些上楼。

杜醇就这么回到了自己的小窝,外面的风雨萧萧终于与自己隔绝。

作者有话要说:仓促得写了一章,姐妹们大胆提意见,赐予我力量吧。。。。

潜水的同志也上来现个身吧。。。。。

至于更文,周末一定更,只是小日子挺忙,我会尽量抽空更的。。。(偶连星期天都要上课。。惨不惨?)

第二十一章

松了口气,杜醇低头看向自己,猛然发现唐穆森的西装还挂在自己身上,被身上的雨水沾湿了大片。赶忙拿下西装放好,这西装看着就很贵,就这么脏兮兮的还给人家似乎太欠礼貌,顿时没了办法。

随即又想到刚才傻乎乎得穿着它见了那么多人,洋相百出,苦着张脸靠在门上。她杜醇在水旺二十多年干的傻事也不及在唐家的这段时间多。冷意来袭,赶紧跑进浴室洗去一身狼狈。

浴室内热气环绕,杜醇只觉得全身的细胞都贪婪得享受着这股温热,热水冲刷着身体,但愿所有的不快烦恼都通通远离。

吹完头发,杜醇披着一头蓬松卷发,裹着厚厚的卡通外套坐在柔软的床沿上,春雨仍旧滴滴答答,引得听雨人陷入愁绪。看向沙发上的黑色西装,它的存在使得这柔美的女性空间生出几丝突兀的阳刚,杜醇的眉目不由自主得现出几丝迷茫。

她真的没想到会在大雨天遇见他,杜醇承认,坐在他的车中的那一刻,她的心里明明白白的涌出一股暖流,就好似那个略显绝望的夜晚,她迷失在陌生的街头,是他带着自己回家,甚至细心得准备了食物,让她不至于度过一个饥饿慌乱的夜晚。

即使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充满了不愉快,杜醇却暗暗得承认,这个看似冷漠的高傲男人已经用实际行动纠正了自己的偏见,即使他缺乏亲和力,没有阳光般的笑容,但至少是个合格的绅士,而且还是英俊的那种。

站起身来伸胳膊抬腿,视线却是一直不离那件宽大的西装。西装上没有呛人的烟草味,想起那个晚上他身上散发出的浓烈酒精味,又怎能责备一个血液中充斥酒精的人呢,人总会犯错的。

杜醇忆起某张带着阳光笑容的脸,直直得照进人的内心深处。她一直以为他从不犯错,可最终她还是错了。黯然的大眼飘向漆黑的窗外,雨声正冷冷的嘲笑她,或许,错的是她自己。

“咚咚”的敲门声把杜醇从忧伤中拉回,赶紧跑去开门。是一脸慈祥的唐夫人,看着她关切的笑容,杜醇只觉得自己的心柔软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