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彦平挨个摸脑袋,然后凑到床里,见脸色显得有些苍白的小姑娘没精神地躺在床上,不由得有些心疼,摸摸小额头,温度略高,还一手汗渍,忙拿来帕子为她擦去脸上的汗。

“贵贵怎么了?看大夫了么?有没有吃药。”

小贵贵坐起身来,抿唇朝她笑了笑,阿雪忙答道:“看大夫了,大夫说妹妹有些中暑,开了药让姐姐们正去煎药呢。”眨巴了下眼睛,又道:“刚才有人送帖子过来要请大哥去看戏,娘去前面见客了。大哥,你要找媳妇儿了么?”

“诶?什么?”温彦平发现三个小朋友都一脸认真地瞅着自己,小手握紧,仿佛很紧张似的,弄得她也有些莫名其妙。“我才十五岁,不急。”然后将阿雪抱起自己坐到阿雪位置上,将他搂到自己膝盖上抱着,说道:“放心吧,若要娶媳妇儿,我会和你们说的。”

然后温彦平发现三个小朋友都大大地松了口气,若是只有贵贵和阿雪没什么,可是连素来沉稳的长长都露出这么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的表情,不免让她有几分奇怪了。

阿雪拍拍自己的小胸脯,然后口齿个人伶俐地说,“太好了,原来大哥没有这么快给咱们找大嫂。大哥,为了家宅安宁,你若要挑大嫂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挑,而且还要让我和二哥、贵贵一起看顺眼了才能娶进门。”

“好啊~~”温彦平笑眯眯地应道,然后问:“你们为何这般紧张?”然后伸手摸了摸小贵贵的脸,小姑娘凑了过来,让她抱到怀里,乖巧地倚在她怀里。

“当然紧张了,若是大哥你娶了个脾气不好的女人,不孝顺父母不友爱兄弟小姑子还每天三餐打你,咱们不是很惨?娘说,长嫂如母,我们第二个娘亲可要个找自己喜欢的才行。”

温彦平:“…”为毛以后她娶的媳妇儿要每天三餐打她?

温彦平很快就觉得不对,小朋友们怎么会突然这么想,忙道:“你们怎么会这么想?姑娘家都是温柔可爱的,哪里会有这么凶恶的女人?哦,当然,那些被宠坏的小老婆不算,她们已经称不上姑娘家了。但是平常家里的女孩子都是很温柔善良的,才不会这么凶恶呢。”

长长放下手中的书,认真道:“我们只是预防外一,大哥你现在也十五岁了,很快就会给我们娶嫂子的。为了家宅安宁,娶妻须慎重!”

贵贵秀气地说道:“大哥,大嫂要脾气好的,要长得漂亮又孝顺父母,对我们很好,对大哥更好的才行。”

阿雪猛点头,“对对对,大哥这么厉害,一定要娶一个漂亮的大嫂才对。”

“…”

“话说,你们今儿怎么了?”温彦平觉得自己可能无法理解小孩子的世界,不禁有些忧郁。

长长板着脸不说话,贵贵也没吱声,又是阿雪这个话筒开口:“因为我们听敏臣哥哥说了,他爹要给他找媳妇儿,敏臣哥哥的妹妹被吓哭了,敏臣哥哥就说要找个脾气好的,这是一辈子的大事,不然以后被媳妇儿虐待就不好了。”

“…”

话说,为毛总要说被媳妇儿虐待啊?现在不是一般都是男人虐待媳妇儿么?虞敏臣你的脑袋到底在想些什么?!

阿雪仍在继续:“敏臣哥哥说,媳妇儿自然要娶个自己想要疼的,这样才会家宅安宁。若是自己不想疼的,就轮到对方疼自己了,一定每日三餐被打的。所以,我们不想大哥被打…”说着,可怜巴巴地看向温彦平。

“…”

如翠姑娘刚走进门,就听到几个孩子的童言童语,差点脚底打滑,还是蓝衣眼明手快地扶住她。不过相比如翠姑娘的失态,蓝衣和青衣已经木然无语了,整个人好像都空白了一样。这到底要有多强大的脑补能力才会脑补出这么多歪理来?偏偏某个没有自觉的姑娘却觉得她是可以娶媳妇一样,听了小朋友们一席话,笑眯眯地应着她以后会娶个又美丽又温柔又孝顺的媳妇儿的。

一瞬间,如翠姑娘脑洞大开,又美丽又温柔又孝顺…哎呀,好像项公子完全符合这些条件了,项公子可是十分孝顺老师和师母的,逢年过节的节礼从来没落下,还时常上门请安,让人挑不出丁点不满。

于是满意了的如翠姑娘也没再纠结小朋友们的歪理,将已经煎好的药端进来,哄着小女儿喝药。等小姑娘开始眼困打盹时,便将两个小儿子赶回书房去读书,吩咐丫环们伺候好小姐,然后拎着没自觉的小姑娘走了。

温彦平十分无辜地跟在如翠姑娘身后,听着她提起西郡王府,问自己的意见时,自然毫不犹豫地道:“五小姐很美丽!”

“…项公子不是比她更美丽?”如翠姑娘现在也有点想掰开小姑娘的脑子看看她在想什么?

“那是一只狐狸精,哪里能和女孩子比?”温彦平理直气壮地说。

所以说,在你心里,项清春连人也称不上了么?呵呵,可怜的狐狸精,这到底要有多苦逼才能混到这地步?

如翠姑娘第一次感觉到无语了,心里默默地为可怜的项公子默哀。

温彦平对家人极为随意,所以丝毫不知道如翠姑娘的暗示,忙向如翠姑娘展示自己今日完工的荷包,虽然真的丑得不堪入目,但也是小姑娘第一个作品,如翠姑娘自然给予了大大的鼓励,让她再接再厉。

可能是今日的事情挑动了某根神经,温彦平离开正院后,慢吞吞地走在下午炎热的树萌下,双手背着,心里想着西郡王府的五姑娘,然后将她和狐狸精排在一起对比,无法昧着良心说五姑娘更漂亮。

项清春虽是个男人,但他容貌之美多了一种震撼人心的妖异,美得蛊惑人心,让人难以自持。

心里不由得有些可惜,若是狐狸精是个姑娘就好了,都是知根知底的,又有隐疾,老大不小都娶不到老婆,她倒是不介意娶了他【喂

天气实在是热得让人受不住,温彦平抹了把脸上的汗,然后在侍卫们木然的目光中,直接翻墙溜到别庄后山的山坡上吹凉风,留下绯衣和小路子瞪着那高高的墙直瞪眼睛,恨得咬牙切齿:这样子的小姑娘真的能嫁出去么?

山风徐徐吹来,温彦平站在山坡上了望远方一会儿,视野开阔,连胸中郁气也去了几分。然后挑了株树荫浓密的松树,直接躺在树下的草丛中睡午觉。这里是温府的地盘,平常极少有人会过来,加上自持武艺,是以她睡得很安心。

睡得半梦半醒间,突然唇上传来了一种刺痛,好像被小虫子叮了下,不过没有多疼,然后唇上被一种力量辗压着,好像有一只大虫子对着她的嘴又咬又啃又吮的,甚至还贪心地往她嘴里钻…

温彦平吓得马上清醒过来,睁眼时头顶投下的一片阴影遮挡了刺眼的光线,使得眼睛不那么酸涩,等视线渐渐清明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美丽无双的容颜,美得让人怦然心动,特别是那双背光的丹凤眼,宛若如夏夜中的星空,点缀着宝石一样的亮光。

傻傻地看着对方,甚至忽视了那人双手撑在自己身体两侧,两人的身体极为贴近,气息交融在一起,凉爽的山风吹散了热气,使得被这样包围着时心里有几分薰薰然,有种喝醉了酒时的微醺感觉。

“狐、狐狸精…”她结结巴巴地唤了一声,不由觉咬了咬红肿的唇,懵懵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容颜,似乎有些想像不出这人怎么会突然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玫瑰灰、mo马蹄扔的地雷,谢谢,挨个么一遍~~3

mo马蹄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2-05 03:00:25

玫瑰灰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02-05 00: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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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精回来了,又要因为迟钝没自觉的小姑娘阴暗黑化了~~

第 133 章

大概是太惊讶了,所以一时间反应不过来,等反应过来后,直觉地一脑袋猛地磕过去,想要试一下铁头功的功力。

可惜俊美的青年早有准备,偏首一避,反而某人像是主动投怀送抱,他也不客气地将之搂了个满怀,甚至过份地将手圈在她纤细的腰肢,两人的身体密密地贴在一起,气息交融。

这下子,不傻也得傻了,甚至下意识地想挺腹缩…胸。

苦逼的、正在发育中的少女伤不起,即便多想遗忘自己是个女孩子的事情,但胸前肿起来的东西实在是忽略不得,若是想忽略,它还时不时地还刺痛一下来提醒主人它们的存在。为此,最近小姑娘伤透了脑筋,在绯衣不注意的时候,找了一些最柔软的布稍稍束了起来,至于会不会因为束缚了它们的成长,小姑娘表示不肿才好呢。╭(╯^╰)╮

当然,忙着天天做木瓜牛奶给小姑娘丰胸的绯衣是不知道作死的小姑娘现在竟然敢拿布来束胸,若是知道,估计会河东狮吼吧。不过,如此也能瞒过人,只是心里总觉得会被人发现,下意识地有些抗拒。

“狐、狐狸精,放开我,两个男人搂搂抱抱的成何体统。”理直气壮地吼着,丝毫没有亏心感。若是不觉得狐狸精一介弱书生,不然早就一拳揍飞了。

“是男人就别在意。”低沉的男声淡淡地说。

一句话,将她噎得半死。

温彦平发现狐狸精离京一趟,似乎又变得讨厌了,总会戳她痛脚。

项清春搂了一会儿,摸着她的忍耐力,在她炸毛之前,终于将她放开。看着近在眼前的人,心头又有些发热,发现几个月不见,不仅感情没有冷却,反而更疯狂了,想着即便这是个男人,也不能放手,就算为天下所不耻,也不放!

虽然心里有些恼,但相聚的时光更让人开心,温彦平完全将对方当成了自己的小伙伴,而且是那种可以一起干坏事、还能帮你收拾烂摊子的好伙伴,自然开心无比,拍着他的肩膀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昨晚回来。刚才去了别庄,问了小路子,知道你近来喜欢往后山跑,便过来了。”说着,眸光微转,玉白俊美的脸庞多了些漫不经心的诱惑,“怎么,我回来了你不高兴?”他可是在第一时间就跑来寻她了,若是她敢说些不讨喜的话,绝对弄死她。

“当然高兴了。”狐狸精回来了,以后有什么事也有个人商量了。

山坡上的风很凉爽,两人坐在树下吹着凉风互相说着彼此的近况,气氛愉悦极了。相比而言,温彦平更喜欢听项清春沿途的见闻,默默地在心里预算着,以后若离开京城,到哪个地方去比较好。

天下之大,雄奇壮丽,有一天,她希望能用自己的双脚,丈量这个世界。

说了会儿,温彦平突然道:“对了,刚才我睡着时,被只大虫子咬了。”舔了舔唇,还能感觉到有些疼呢。

“…”

青年可疑地僵硬了下,然后扫了眼她还有些红肿的唇瓣,淡淡地说:“是男人就不必在意。”

温彦平又噎了下,再也蹦不住了,跳脚道:“卧糟!就算是男人能做这种事情么?会被人笑的吧?我可不能见过男人之间做这种事情!”

不,不只被人笑,估计还被世人唾弃,甚至不容于世。

心里淡淡一叹,很快又坚定了自我,只道:“有么?我倒是见过有男人做这种事情。”

可以说,为了这个人,他做了很多准备,不管是心理准备还是现实的准备。他知道自古以来,有男人相爱的例子在,甚至那还是一国之君。甚至为了了解两个男人该怎么相爱,相爱后怎么做都寻查了一遍,然后知道了很多原来男人之间也可以这么做啊…

想罢,看向某人的目光有些火热。明明以前觉得这是个丑小子,不屑一顾,可是不知何时起,丑小子变得顺眼起来,就算现在她的容貌不符合自己的审美,也觉得这样就很好了,是独一无二的。而且少年纤细青涩的身体,也蕴含某种力量,带着一种微甜腻的诱惑,诱使他心猿意马,哪天将她直接剥光吃了…

温彦平不知道对方心里那些龌龊又黑暗的想法,双目圆瞪,一脸惊讶,“真的有?没骗我?”原谅小姑娘的纯朴,虽然知道断袖这种事情,但感谢温大人防范得好,不该让姑娘家知道的,她从来不知道,自然也不知道原来男人之间也能做这种事情。当然,纯朴的小姑娘也完全没想到,狐狸精有目的地诱拐她。

“当然,我何时骗过你。”

项清春信誓旦旦,趁着她纠结时,又凑过来在她唇角碰了下,问道:“恶心么?”

小姑娘老老实实地摇头,“没有。”根本就是没感觉啊,这混得太熟了,与这个人一起长大,两人有时候亲密得就像兄弟一样,他落在唇边的碰触,感觉就像是自己的左手握着右手一样。或许也有可能是以前那个意外发生过,有了心里准备后,再也没有当初那种心弦悸动的感觉,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目光微黯,心里却快活得紧,要很努力才能克制那种直接将她压在草地上的冲动,脸上却露出一抹极为愉悦的笑容,说道:“所以说,男人之间也可以这么做的,不奇怪。”

“哦…”可是总觉得哪里不对。

没有给她纠结太久的机会,项清春的目光移到了她挂在腰间的一个丑荷包上,原本还透着些亮光的双眸微黯,伸手扯下那只荷包,问道:“这是…”

温彦平见到自己的第一个作品被人拿了,大惊失色,同时也觉得丢脸,赶紧抢了回来,又不好意思说是自己做的,哪有男人会拿针线做荷包?感觉失了自己女汉纸的气概不说,而且还会暴露出自己笨拙的一面,打死也不说。

谁知却听到对方用那张十分美丽的唇吐出分外刻薄的话:“真丑,送你东西的人一定是个手脚不勤快脑袋不好使的,才能做出这种丑到伤眼的东西。”

刹时间,温彦平只希望今日没有见到这男人,恨不得直接踹他两脚解气。偏偏小姑娘气得恨不得发飙的模样,也让项清春误会了,以为这个丑到不得的荷包真的是哪个女人送给她的,一下子阴暗了。

不怪两人都如此误会,在项清春眼里,这是个货真假实的少年,男人自然不会碰针线这种东西,且以温府的势力,府中自然有针线上人,就算是小贵贵,小朋友做出来的荷包虽然比不上大人,但也是似模似样的,哪里有这么丑得见不得人的?自然想歪了,以为是哪个女人送给她的,而且那个女人一定于她而言是特殊的,才会这般宝贝。

于是完全误会了对方意思的两人,在重逢的第一天,就不欢而散。

温彦平直接甩了身后的青年,自己往山下奔去,看到停在山脚下的马,自然知道是项清春的,气得差点想将它当成它的主人踹去一脚。幸好知道马是无辜的,没有迁怒它。不过仍是将系在树杆中的缰绳给扯断了,在马屁股后甩了一鞭,将马给赶走了。

做完这一切,才恨恨地回别庄。

山坡上,项清春慢悠悠地往下走,自然也看清楚了山下某人的动作,抿了抿唇,冷眼看着。

温彦平气哼哼地回到别庄,已经是傍晚了,先是回房沐浴换了一身干净衣服,然后连晚饭也不吃,直接钻床上躺着了。

绯衣不知道她在气什么,见她脸色不好,也没敢叫她。不过,很快地,她就知道小姑娘在气什么了,因为项清春又到了别庄来拜访老师,若是平时,也会找小师弟,可今天下人过来禀报时,小姑娘直接哼了一声,说不见。

看来是被项公子气着了。

前厅里,项清春喝了口茶,听到回禀的下人说小师弟不见人时,只是挑了挑眉,面色平静。倒是如翠有些诧异,然后琢磨起小姑娘怎么了,以往听到项清春到来时,还巴巴地跑来跟他一起出门,这会儿倒是不见人。若是不见人,怎么让两人培养感情,怎么让小姑娘多点姑娘家的心思,以后心甘情愿嫁给这个人呢?

虽然愁了点儿,不过如翠也没有再让人去叫,倒是阿雪和谭寄溪等人对于项清春的回归可是高兴极了,都巴巴地过来询问他去了什么地方,好不好玩,当场勾着小朋友们心痒痒的,恨不得马上长大,以后也有机会出京去玩。

一直到温良回来,项清春又与温良聚了会儿,同老师说了些自己此次的任务,方离去。

晚上,没什么睡意的小姑娘又出门了,至于去的地方,自然是武川侯府了。可怜的武川侯之子,今晚又免不了一顿皮肉痛了,只能可怜兮兮地咬着被角,恨恨地想着,为毛每次他打了温氏后,到小妾房里发泄时,就要挨小妾打呢?难道真的是温氏那个贱人拢络了他的小妾来报复他?

这天晚上,项清春也住到了项家位于皇庄附近的别庄里,因为崇德皇帝在皇庄避暑,很多官员也住到了这边来,方便文件往来。

夜风微凉,黑发齐臀的青年穿着宽松的长衫,发尾还带着些许水气,懒洋洋地倚在美人榻中,看着手中的文件,上面密密麻麻的字皆是叙述了一个人的日常,也不知道看到哪里了,原本懒洋洋的脸色变了,瞬间阴暗。

照光抬头望向窗外高悬的圆月,心里再一次为惹着他家少爷的温府少爷点一排蜡。

希望明天是个好天气,温少爷能跑远吧。

第 134 章

照光希望是个好天气,某位温少爷能跑远一点,但他不知道,就算不是个好天气,欢脱的某人照样能跑远。

第二天,在艳阳了一个早上后,午时突然来了一场雷阵雨。

温彦平很激动,扒着窗户看着雨幕。漂泼大雨哗啦啦下个不停,将天地染成一片水色世界,连远方的假山花木也是一片虚影,偶尔还会来几声怒雷,在耳边炸开。大雨打在窗棂上,啪啪的声音仿佛敲在心头。

虽然这雨势显得很凶猛,但也是难得的一场雨,不仅为干枯的农田带来赖以生存的水,也驱散了近日来闷热的天气,丝丝凉爽的风吹来,感觉很舒服。

“大、大哥…”

听到这声软软糯糯的叫唤,温彦平抬头,看到挤在一块的三胞胎,顿时心软成一团。

小贵贵是女孩子,早在打雷的时候,就缩成一团。阿雪和长长虽然镇得住,但年纪还小,在每次雷声响时,就缩了一下,偏偏自诩是男孩子,要在妹妹面前表现,不能怕,硬生生地挨着。

温彦平走过去,和三胞胎们一起挤到坑上,将妹妹抱在怀里,一边挨着一个小朋友。

“大哥,打雷好可怕。”贵贵缩在温彦平的怀里,揪着她的衣摆说。不过被人抱在怀里,害怕的情绪倒是少了很多。

阿雪紧紧地挨着她,接着道:“大哥,雷公会不会将大牛小牛大黄小黄都劈了?”

长长有些无语地看着蠢弟弟,说道:“它们都在屋子里,哪里会被劈?”

阿雪不服气,“骗人,它们一定在田里或者草地上吃草。我还见到大黄小黄经常跟着主人一起下地种菜呢。”

既然来到乡下,孩子们自然也去围观农民种田,对牛这种生物惊奇不已,而大黄小黄也是住在附近的佃农家养的一对母子狗。

长长又被弟弟搞得崩溃了,“笨蛋,狗怎么会下地种菜?明明是在吃地里的虫子。”

“骗人,大黄又不是鸡,怎么会吃虫子…”

温彦平听着兄弟俩各自坚持已见,皆认为自己是对的,虽然她觉得长长说得对,可是阿雪这小二货太多歪理了,长长就要被二货弟弟弄得崩溃了挺可怜的,忍不住插嘴道:“好了好了,呆会雨停了,大哥带你们去附近的地里瞧瞧,看看大牛小牛有没有被劈,顺便问问主人家,大黄和小黄吃不吃虫子。”

两个小朋友惊喜了,哪里还管狗吃不吃虫子这事,马上兴奋地欢呼起来,出去放风才是最重要的。

贵贵捂着嘴笑,伸手拉了拉长长的手,软软地说:“二哥辛苦了,贵贵觉得二哥是对的。”

“为什么?”阿雪不高兴了,为毛妹妹要偏心二哥。

“因为二哥读书多,比三哥有见识。”

阿雪马上蔫了,他家二哥是个书呆,才六岁呢,父亲屋子里垒到屋檐高的书都被他看了十分之二了,而且还来了个倒背如流,特生猛了。阿雪虽然不讨厌读书,但也不喜欢整天窝在书房里看书,所以一母同胞的二哥一直是他仰望的对象,不过绝对不学他当宅男书呆。

气氛很快便热闹起来,三胞胎叽叽喳喳地讨论着自己见闻的农事,连偶尔的打雷也不怕了。

很快地,如翠和温良顶着雨过来看几个孩子,孩子们还小,他们也担心小孩子被雷吓着,现在见三胞胎三颗脑袋凑到一起活泼地说话,忍不住微笑起来。

于是一家子人就窝在三胞胎的房里,丫环们沏上热茶和热腾腾的点炒好的香瓜子,边吃边聊天,童言童语听得人喷笑不已。

夏日的雷阵雨一般去得快,很快地,天便放晴了,雨后的空气清新,绿得发翠的树叶上有水珠滑落。

小朋友们探头看看蓝得如洗的天空,又热切地看向温彦平。

温彦平看向大家长。

温良自然也知道先前下雨时小朋友们的辩论,还有温彦平说雨停后要带他们出门去乡间的事情,笑了笑,自然允了,然后吩咐两个侍卫跟着,自然不是当保镖,而是去当跑腿的,有武力值爆表的小姑娘在,安全完全不是问题。

几个小朋友们欢乐地出门了。

侍卫手里拎着两个篮子,像采蘑菇的小姑娘。

出了野外,便能看到远方的青山绿水,经过一场大雨的洗礼,仿佛将所有的尘嚣洗净,满眼青翠欲滴。远处的小河、农田皆积满了水,纵横的阡陌间有顽皮的孩子举着硕大的荷叶跑来跑去,留下一片欢声笑语。

一路上,三胞胎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欢快极了。阿雪和长长手牵着手,预防地湿打滑,温彦平抱着小妹妹,走过树林,到了田边。

不远处的田边有几个花溪村的孩子撸高了裤腿在田里捉泥鳅。

三胞胎没有见过捉泥鳅这玩意儿,三只齐刷刷地蹲在田梗边不挪步了。

小时候玩过捉泥鳅的彦平姑娘也很有兴致地蹲在一旁看。

两个侍卫看着他们家齐齐一起蹲坑的少爷小姐们,深深叹了口气。

看了会儿,小朋友们都有些心动,齐刷刷地看向温彦平,不过温彦平默默看了混浊泥泞的田后,摇头,坚决不能让弟弟妹妹们下田去摸泥鳅。

那些在田中摸泥鳅的孩子们早就发现他们一行人了,见他们衣着华丽,小朋友们都长得像仙童玉女,心知是附近那些大官家的孩子,又好奇又敬畏,连打闹也不敢了,默默地捉泥鳅,然后将捉住的泥鳅放到一旁的竹篓里。

温彦平看了会儿,招来其中一个最大的男孩子,在他的犹疑中,说道:“你们这些泥鳅卖不卖?”

那男孩看了看他们,犹豫了下,说道:“自然卖的,十文一斤。”

现在的肥猪肉二十文一斤,鱼十五文一斤,这男孩看来是低价卖了。

“二十文一斤,我和你买两斤。”温彦平从荷包里倒出四十个铜板,反正也不差那几个钱,倒觉得高价买两斤泥鳅回去也没什么。而且这野生的泥鳅有营养,无论是蒸还是油炸椒盐都很好吃。

那男孩兴奋地和同伴一起继续捉泥鳅凑够两斤,温彦平将也兴奋地跑过去的阿雪拎住,对他们说道:“今晚让厨子做椒盐泥鳅,可香了,让爹娘都尝尝。”

贵贵和长长点头,阿雪可怜巴巴地瞅着彦平姑娘,叫道:“大哥,我想去…”

“不可以哦。”温彦平笑眯眯的,手指勾住小朋友的腰带,小朋友迈着小短腿,却怎么也走不出一步。

最后,阿雪闹腾得厉害,温彦平只好道:“等会儿咱们去看了大黄小黄后,大哥带你们去捉螃蟹。”

阿雪马上乖了。

等两斤泥鳅捉好,温彦平便叫其中一个侍卫将那篓泥鳅先送回别庄,然后带着三个小朋友和一个拎着两个篮子的侍卫到附近的佃农家,去看那两只因为下雨呆在家里的狗儿。

被小朋友们称呼大黄和小黄的母子狗是一对黄毛的农村土狗,长得自然比较具有乡村气息,不若京城里那些贵夫人们养的宠物狗儿,对吃的更是随便了,所以不意外的,这两只土狗也是吃虫子的。

阿雪恹了,对着那母子狗说:“你怎么可以不做狗反而学鸡呢?这是不对的,你们不能本末倒置。”

长长又要崩溃了,说道:“笨阿雪,回去以后好好读书,不准再贪玩了。”

看了狗了,又去人家的牛棚去看了那两只牛,小朋友们欣慰地表示,大牛小牛都没有挨雷劈,真是太好了~\(≧▽≦)/~

侍卫:__!为毛人家的牛一定要给雷劈不可?果然小孩子的世界大人不懂。

等他们来到河边的时候,送泥鳅回别庄的侍卫回来了,顺便带来了如翠姑娘的话,听说他们要去捉螃蟹,她想吃螃蟹了,孩子要好好努力。

阿雪严肃地表示,作为个孝子,他一定会给娘亲捉好多大螃蟹,所以大哥给咱下河玩水吧~~\(^o^)/

一场大雨,让干枯的河床被涨上来的河水淹没了,以往在酷热中j□j的沙滩也被水淹了大半,不过还留下一些混着碎土和碎沙的河滩,湿嗒嗒的河滩上,不仅有螃蟹四处横行,还有一个一个的小水洞,一抠就是一只大大小小不一的河蚌。

因为还不到螃蟹的季节,所以螃蟹都普遍不大,肉也不多。不过这些小河蚌虽然小,但是吐了沙后用开水烫开,挖出里面的蚌肉再配上鲜虾一起煮粥,倒是无比的美味。

“你们小心点儿,别被螃蟹夹住手,还有河蚌也是,别见它张开嘴就将手塞过去…”

话还没完,那边就响起了阿雪呜啦啦的叫声:“大哥,它咬我TOT…”

温彦平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就见小朋友蹲着,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白嫩嫩的手上吊着只小螃蟹。凶残的小姑娘直接将小螃蟹扭断,钳子捏碎,然后查看小朋友的手,幸好那是一只小螃蟹,力气不大,只被夹红了,没有流血。

看着可怜兮兮的小朋友,温彦平心软了,哪里舍得骂,赶紧将他拎到长长和贵贵身边。小贵贵忙过来捧起小哥哥的小手呼呼,长长摸着傻瓜弟弟的脑袋,板着脸安慰说不疼。

四皇子和项清春到来的时候,就看到三个小朋友相亲相爱,温彦平那货袖子撸到手肘间,露出细白的手腕。

两人同时脸黑了。

果然温府的熊孩子们都是喜欢作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