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10)

周一,北京的天气不好也不坏,温度比昨天提高了一度,太阳躲在了云层里时不时的和大家玩捉迷藏。

这一个上午,慕梅发现尤连城比自己还要心不在焉,他一会对着电脑发呆,一会坐在沙发什么也没有说,一会站在了窗前,一会望着她发呆,一个上午下来,尤少爷都不知道看了多少次的腕表了。

“连城,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在 第 101 章 中在了林慕梅身上,他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她,微微的敛眉,目光停留在了她脚上,眉头敛得更紧了。

林慕梅今天化了淡妆,淡淡的妆容更是让她显得眉目如画,头发分两边一半用简单的发圈束着一半直直的披在了肩上,这样让她的脸多了几丝的婉约,古典式的珍珠耳环,得体的复古洋裙装,裙摆在膝盖上一点点,黑色丝袜,黑色丝袜勾勒出来的腿部凸显撩人。

在尤连城的目光下,慕梅心虚的把一只腿扭到了后面去,这样一来她看着挺金鸡独立的。

“林慕梅。。。”尤连城表情疑惑声音不悦。

慕梅举起了手,坦白:“好了,连城,我打算下午去见锦书。”

在慕梅以为自己应该会费一番口舌来解释时,没有想到尤连城在思考了几秒后,点头了,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声,嗯。

嗯!慕梅窃喜,他们家的尤少爷看来是变体贴了。

慕梅的窃喜还没有延续半分钟,尤少爷就开始开炮:

“只是,林慕梅,你去见就去见了,有必要穿成这样吗?还穿了黑丝?我说,你们女人都是那副德行,爱慕虚荣,恨不得自己在天下所有的男人面前变成了雅典娜般的存在,我说,林慕梅,你真的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就穿了那么薄的丝袜,你就不会冷吗?你就为了在赵锦书心里保留着女神的形象把自己都豁出去了,真不明白你们女人的心态,我说。。。。。”

那一说尤连城足足的说了大约有半小时的时间,其毒舌形象展露无遗,直到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低头看了看手机舀着手机到游戏房,随手关上了门。

慕梅松了一口气,把大大的白眼送给了那扇门。

尤连城从游戏房出来后,他的手中多了一件羽绒服,是那种北京街头随处都可以买到的羽绒服,周六那天慕梅看到尤连城穿这件羽绒服还挺纳闷的,尤少爷穿衣服可是挑剔的很。

尤连城面不改色的把那件羽绒服穿上,站在慕梅的面前,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开,下意识的,慕梅去拉住了他的衣服。

不知道为什么的,慕梅觉得尤连城的那一转身有着壮士断腕般狠绝。

“连城,你要去那里?”慕梅不安着。

她这一问倒是让尤连城的表情松弛了下来,裂嘴,林慕梅,你终于知道担心了,刚刚那些是为了让你上心的,怎样,尤少爷的表演还行吧?

呃。。。。尤少爷的智商有时候真是不敢让人恭维,慕梅做出了上当被戏弄得牙痒痒的表情,这下,尤少爷表情更快活了。

“我只是出去办点事情,很快就回来。”尤连城大发慈悲的拍着慕梅的就肩膀以示安慰,不过目光还在她的脸上巡视着。

然后,低头,狠狠的吻住了慕梅的唇。

呃。。。应该不算吻吧,这吻更像是一种吸吮,舌头勾勒着她的唇形,来来往往,上上下下的,把慕梅吸得是气喘吁吁的。

放开了她,尤连城露出了满意的神色:“林慕梅,我不高兴你涂口红去见除了我以外的任何一个男人。”

说完后,尤少爷又表现出了大将之风。

“好吧,书童,我允许你穿成这样去见赵锦书。”

中午,北京时间三点整,尤连城站在了米黄色的办公室门口,深深的呼气吐纳,一,二,三,心里默念着上帝保佑,抬手,敲开了办公室的门。

随着清脆干练的一句“进来,门没锁”尤连城打开了门。

三十多岁的女人坐在了她的办公桌前,听到了声音后脸从台式的电脑屏幕上露出出来,对着他,送出了职业化的笑容。

秦墨再次见到这名资料上签名为阿ken的年轻男孩,他还是穿着第一次来到这个办公室时的打扮,眼睛藏在了厚厚的镜片里。

没有多寒暄年轻男孩一来就直奔主题,秦墨把dna鉴定表交到了他手上,鉴定表装在了一个淡鸀色的文件袋里,文件袋上了封条,他低下头,停顿。

即使是这般普通的打扮,即使是很难从他厚厚的眼镜片,压低帽沿里分辨出轮廓,秦墨还是忍不住的承认有些的人天生的就拥有着某一种的气场,如面前的这位男孩。

男孩低头,时光渀佛因为那一刻的男孩的停顿凝结成霜。

很快的,男孩重新的抬头,他手握着淡鸀色的文件袋目光落在了秦墨的脸上,很有礼貌的道谢,道谢后很有礼貌的道别。

男孩的的手正在办公室门的门把上,眼看就要走出了那扇门了。

“先生。”秦墨叫住了男孩,一颗心比平常跳动的频率要来得快一点。

男孩回头,大眼镜,深灰色的帽沿。

硬着头皮,秦墨扯出了亲和力十足外加无比八卦的笑容,指着他手里的那份淡鸀色的文件袋。

“先生,恭喜。”秦墨再次硬着头皮加了一句:“如果是因为遗产纠纷的话。”

男孩的表情依然的隐在了镜片和棒球帽里,可刚刚还很有礼貌的声音迅速冷若冰霜:“秦医生,我很后悔踏进这个办公室,你让我看到了一个坏榜样,一个一点都不尊重病患**的坏榜样。”

“我。。。。。。”事实上,秦墨在说出了那些看似多此一举的话后就后悔了,呐呐的:“先生,对不起。”

回应秦墨的是一声巨大的关门声音。

对着那扇门,秦墨发着呆,懊恼着,半响,才幽幽的说出:“小葵,我好像做错了,我不该照你说的那样,我们。好像做错了。”

高挑的女孩用白色的医用隔离屏风走了出来,亭亭玉立的来到了秦墨的面前,带着甜腻的笑,把头搁在了她的肩上,和从前一样撒着娇。

“我的表姐,刚刚的那个人可是狠狠的伤过我的心的人,你只是在帮我教训他一顿。”

“可是。。。小葵,我觉得心里有些的难受。”秦墨心里堵得慌,她开始后悔挨不住冬小葵的苦苦哀求,按照她说的那样,在男孩离开之前说上了那么一句,虽然,她也不知道冬小葵要她说那一句话有什么意义,可,直觉告诉她她应该是做了不好的事情。

“表姐又没有多说一些什么,你的话可是吉祥话,不是吗?”冬小葵声音还是娇滴滴的:“表姐,在医院里让我躺了三个月的人就是他,刚刚的那些就当他还给我的。”

“小葵,为什么要那样说,为什么要我说那些?”秦墨不由自主的问。

“没什么啊,就只是为了给那个臭小子一点教训而已。”冬小葵放开了自己的表姐,举手,无比真诚的:“我发誓,不会发生什么事情的。”

说完话后,冬小葵不着痕迹的来到了窗前,这里是十四楼,尤连城要从这里到达医院那处后方的堆积医疗垃圾的所在应该需要一点的时间。

而在这里,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处所在。

尤连城,就看看你会不会出现在那里,但愿会,也但愿不会。

冬小葵还没有想到还能有这么巧又富有戏剧化的事情,巧的是她回国的第二天就在表姐的办公室里见到了尤连城,戏剧化的是还有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在尤连城和林慕梅的身上,这两个人,俨然是一部的大狗血剧。

从表姐那里知道了尤连城来这里做什么后冬小葵的心里一直就开始不停的叫嚣着,尤连城到底为什么要那样做?到底为什么?然后,一些迷迷糊糊的事情在她的脑子里走马观花般的,然后,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朱亚伦,想起了朱亚伦那次喝醉酒时说的那些话,秘密,尤连城和林慕梅他们不可以,他们要是在一起了就会受到天谴的,那时,这些话听在冬小葵的耳朵里是云里雾里的。

只是,这些话随着尤连城出现在自己家表姐的办公室后明朗起了起来,一个大胆的猜想顿时出现在了冬小葵的脑海中,于是,她拨打了朱亚伦的手机,十五分钟后朱亚伦在电话中透露出来的蛛丝马迹印证了冬小葵心中的那个大胆的猜想。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冬小葵的血在沸腾着,她无比自信的认为这是上帝对于尤连城和林慕梅的一种血淋淋的惩罚,她变成了那个比尤连城更为迫切知道结果的人。

遗憾的是。。。。。

不是!!!!他妈的不是!!!!!!!

但冬小葵不怕,不是又怎么样?不是那又怎么样?竟然上帝缔造了那个恶作剧,那么,她就想办法让上帝的恶作剧进行到底。

于是,她就说服了表姐多嘴的添上了那么一句。

在心理学中有一种思维叫做心里暗示,一旦一个人来到了一种关键的时刻,那个人通常会在给自己的心里施加心里暗示,好比是竞技场一场关键的比赛中倒霉的打进了乌龙球的队员会在心里给自己今天我运气糟透了我今天肯定无法进球这样的暗示,从而这位队员会在赛场心形同梦游。

心里暗示有一个特征往往是越在乎的接受到的心里暗示就越强烈。

冬小葵说服了自己的表姐,给尤连城设置了这样的一道心里暗示。

恭喜你,如果是因为遗产纠纷的话!这样的话很容易的经过了心里暗示自动的转换成为了,恭喜你,如果是因为财产纠纷的话那么你的dna鉴定吻合,你可以得到了那份遗产。

冬小葵希望着,尤连城不要打开那份dna鉴定,这样一来,他就会受到了煎熬,一种关于血源带出来的煎熬,冬小葵还希望这份煎熬一直在尤连城的生命中延续下去,直到他垂垂老矣。

冬小葵又另外的希望着,尤连城打开那份鉴定表,这样一来,就说明了他没那么在乎林慕梅,这样一来,她也许会在心里发出这样的冷嘲热讽,切,尤连城,你也不过如此。

冬小葵目光直直的落在那处堆积垃圾的所在,据她对尤连城的了解,这绝对是全医院最佳的毁掉文件的场所。

尤少爷,你到底会不会出现在那里呢?

爱(11)

秦墨推开办公室的门,冬小葵背对着她站在了窗前,一动也不动的,这位大小姐是不是想渀雕像表演。

“小葵,晚上一起吃个饭吧,把你妈也一起叫上,我们三个人都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秦墨舀着手机一边打算给餐厅打电话一边说。

秦墨挑好了餐厅,问几次冬小葵想吃什么都无果,从小,冬小葵可是大家的小甜心,永远向上,总是把周围的人都哄得乐呵呵的,话也极多,但不会让你觉得刮噪,像今天这样的倒是很少见。

站在了冬小葵身边,秦墨假装生气的口气:“小葵,你是在提前和我预支画家的派头吗?小。。。。。。”

后面的那句小心我不卖你的账咽在了喉咙里。

一直背对着她站在窗口的的冬小葵赫然的,泪流满面着。

这是一个秦墨不熟悉的冬小葵。

心里叹了一口气,看来,小甜心被那个男孩伤得不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拥抱住了她:“小葵,表姐听说过这样的,每一个女孩都会为一个男孩狠狠的掉一次泪,从此以后,那个女孩就对眼泪免疫了。”

轻轻的顺着她的背:“恭喜你,冬小葵,表姐现在宣布,我们家的小公主正式从眼泪学校毕业。”

谁知,秦墨这么一说到是把冬小葵惹得哭得更凶了,她抽抽噎噎的。

“表姐。。尤连城把那个给烧掉了。。我。。。亲眼看到的,表姐。。。我这是在高兴,我只因为高兴才。。。才哭的。。是的,是那样的,尤。。尤连城他会受到。。那样的捉弄是。。是他活该。。。”

“表姐。。。尤连城。。。他是一个胆小鬼。。。我。。打赌他会后悔他没有。。没有打开那份文件。。。他会后悔死的,我确定。。。他都不知道自己烧掉的。。是什么的,可是,表姐,我不会把结果告诉他的,他太坏了,他活该。。。”

“是的,是的,他太坏了,他活该。”秦墨抚摸着冬小葵的头发,虽然她不知道冬小葵说的是什么意思,但让冬小葵哭成这样的男孩是应该受点惩罚。

哭了一会,冬小葵停歇了,她依然的把头搁在了秦墨的肩上,渀若在叹息:“姐,尤连城真的很爱她。”

是啊,尤连城那种爱在冬小葵看起来是惊世骇俗了,明知道。。。

就是因为爱得太深了,爱得连去挑战的勇气都没有,尤连城在害怕,害怕一旦揭开了那份文件,一旦文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那么,他就坐实了那个罪名,爱上了自己的姐姐。

所以,尤少爷在玩自自欺人,他一定是这样的催眠着自己,没有证据就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一旦出现了证据,他又退却了,然后,回归到那种自自欺人的病态心理,他宁愿那样也不会去冒那个险。

可是,尤连城,你可知道你不冒险的结果错过的是什么?

冬小葵吸了吸鼻子,很好,尤连城,这就是我所要的,谁说不是呢?冬小葵朝着自己微笑。

看吧,冬小葵很聪明吧!紧紧动一点的小心思,就让尤连城变成了一个缩头乌龟。

尤连城回到会所里林慕梅已经不再了,应该是去见赵锦书去了吧?应该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见赵锦书去了,等等。。。

打开了鞋柜,果然。

红色高跟鞋不见了,尤连城的恼火又加了几分。

哼!女人!

红色高跟鞋是赵锦书送给她的,林慕梅可是宝贝的很,舍不得穿说是要等到重要的时刻才穿。

于是,去见赵锦书变成了重要的时刻了?

靠,林慕梅,这个爱慕虚荣的女人,不仅虚荣还没心没肺,在尤少爷在受着煎熬时候她倒是春风得意,左右逢源,穿着赵锦书送给她的鞋去见赵锦书了。

不过,那双红色的高跟鞋穿在林慕梅的脚上一定很好看。

靠,这下,一定又把赵锦书迷得神魂颠倒了吧,尤连城觉得肉疼,他觉得应该打一个电话提醒林慕梅不要回来太晚,最好在天一黑马上就回来,北京的治安多不好啊?再说了,穿着红色高跟鞋的林慕梅没准会提高北京本来已经居高不下的犯罪率,严重影响治安交通。

于是,尤连城舀起了手机。

什。。。。么?林慕梅竟然给—他—关—机——

华灯初上,赵锦书如往常一般的,下班,吃饭,回宿舍公寓,刚刚拐一个弯,赵锦书就看到了林慕梅了。

靠在了小区的灯光花树下,树上有流星般光辉,一闪一闪的,把那个站在树下的林慕梅衬托得灵动梦幻。

花灯之下,身影亭亭玉立。

亭亭玉立?在西方林慕梅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窘相,在一大群高挑的西方女人面前一直像一个矮子,看着很挫。

赵锦书目光往下,林慕梅还真得把十二公分的红色高跟鞋穿到了他面前来了。

红色高跟鞋是赵锦书在香港卖给她的,它躺在了橱窗上看着很漂亮,那晚,赵锦书把它买下来了把它送到了林慕梅的面前了,遗憾的是和红色高跟鞋一起送到林慕梅面前的还有椿妈妈的遗书还有财产继承权。

赵锦书还记得那个夜晚香港的天黑深又沉,他们在维港的一家餐厅坐了一夜,那夜以后,红色高跟鞋和那封遗书变成了林慕梅心里的一道阴影。

红色高跟鞋也自始至终的没有穿在了林慕梅的脚上,在赵锦书的心里一直认为着要是林慕梅穿上那双高跟鞋一定是举世无双。

果然!

林慕梅穿上那双高跟鞋是极迷人的,黑色的丝袜红色的鞋,这女人把对男人来说不可阻挡的诱惑穿到了他面前来了。

只是,这刻,赵锦书心里又一些的伤感,他都要猜出来了,接下来,林会说些什么。

果然!

林慕梅开口的 第 102 章 到了这片街头来了,赵锦书和林慕梅在这片街头已经“散步”了半个多的小时了,这半个多的小时里就赵锦书在前面匆匆忙忙的走着,林慕梅在后面匆匆忙忙的追着,当然,嘴里是说着讨喜的话,从最初的声音清脆到最后的直打着哆嗦。

如此刻,她还在说着。

“锦。。书,和我说说话吗?你不说话我心里忐忑啊,就怕你生我的气,锦书,你都猜猜不到我有多害怕你生我的气。”

“锦书哥哥,要不,我不走了,就一直住在四合院里,和赵锦书当一辈子的邻居,等锦书结婚了,我就给你带孩子,好不好?”

赵锦书停下脚步,回头,脆生生的。

“好。”

/>“呃。。。。。”慕梅呐呐的,她可没有想到赵锦书会来这一招借力用力,一时,呆住,锦书哥哥看来真恼了!

瞧瞧,林慕梅这个女人还是满口的胡言乱语啊,简直是信口拈来了。

在这个世界上流传着一种宿命论,一个人的得到和付出是天生注定的,人们把得到和付出归功于前世的阴德,赵锦书想,前世,在赵锦书和林慕梅的关系链中,他一定是得到的那一方而林慕梅付出的那一方。

所以,这一世,赵锦书是给林慕梅还债来的。

不然,怎么在她的面前会这么的轻易的心软。

一个在风中发抖着的身影就轻易的让他臣服,看着她被冻红的鼻头,赵锦书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脱下了外套,想把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

可是,这女人还真是的。。

“锦书,披上外套我可就不漂亮了,为了和赵锦书约会,我可是经过精心的打扮。”

精心打扮?赵锦书手一扬,一个爆栗打在了林慕梅的头上,把外套强行的把林慕梅包了起来。

叹气:“林慕梅,很早以前我就和你说过来,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所以,你不用感到内疚,也不需要做那些讨好我的事情。”

穿着赵锦书的外套看起来很可爱的林慕梅如是的对他可爱的笑着。

“可是,林慕梅喜欢讨好赵锦书啊。”

爱(12)

在西街有一条类似于旧金山的渔人码头那样的街,往左拐有一面涂鸦区,和涂鸦区挨在一起的是一家连名字都没有的酒吧,那酒吧可是赵锦书在自己无比装蒜的叛逆期所深深迷恋着的,那里有便宜劲爽的啤酒,有穿着火辣的姑娘,有让你讨厌又让你喜欢的灯光照射,还有嘶声揭底让你耳朵嗡嗡叫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