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在漫天风箭的威胁下还有闲心在这里品头论足,是因为锋·林挡在了我的前面,他身为光骑士的身手跟其他人可不能同日而语,在他的严密防护下,没有一支风箭能够射到我面前。然而即便如此,我也不能说是安全的。

地面突然晃动起来,如同干洌的土地出现龟裂,我霎时间站立不稳,摇摇摆摆。

一面防御一面不忘保护着我的锋·林自然立刻发现了身后的异变,振臂一挥,一团强大无比的圣光斗气凝结成团,飞向空中的风箭。力量的碰撞,斗气团爆发开来,形成一道半球状的屏幕,将风箭暂时阻隔在球面以外。

我歪歪斜斜,惊叫了一声,向前面跌了下去,正好赶上锋·林转过身来,便一下子扑进了他怀里,名副其实的投怀送抱。

艾因大陆有名的小美人在怀,那是多么荣幸的事啊!可惜锋·林似乎没有陶醉的心思,他顺势抱着我向后一跃,一下子就是超过十比的距离,远远离开了土系魔法的势力范围。

石枪的魔法再次连发,一连串尖锐的突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我们逼近过来,锋·林的怀里还有一个我,行动受到限制,只能不停地退让。

在这么下去肯定是必败的局面,我假装躲在他怀里,拿眼瞧瞧觑他,他紧皱着眉头,虽然显出很为难的样子,可紧抿的嘴唇昭示了他绝不轻易放弃的决心。

我有点佩服他了,同时又有些奇怪——以对方同时兼具魔导士和圣骑士的实力,为什么只肯用魔法慢慢地打击敌人,而不兼用武力击杀众人呢?还有,这么久了,还不见有人接应这里的炎华骑士,难道我的判断错了?

然而马上我就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因为我感觉得出有大量的能量在周围聚集,并不是偷袭者的,而跟锋·林等人有些相像——是了,反正这里太过狭小,不利于骑兵的发挥,与其都挤到这里来做沙丁鱼,不如将这一带团团围住。就算敌人再会躲,总要在这附近才能发动攻击吧?扩大搜索面,就一定能将暗处的敌人找出来。

然而我们目前面对的局面却没有丝毫改善,锋·林已经退到墙角,避无可避,只得奋起余力,再次以圣光斗气正面迎击魔法之力。毕竟石枪属于低阶魔法,终于被他一剑击碎。

他的心里想必是非常窝囊的。徒有光骑士的实力,却不得不跟并不擅长的魔法较劲。如果真枪实剑比武的话,他必然不会像现在这样狼狈。这样的想法从他的表情显露了出来。

猛然间本来攻击着其他人的风之疾突然改变了目标,转头向着我们疾射而来,并且迅速互相合并,融合在一起,等来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支超过三比、耀眼炫目至极的超级风箭。与此同时,地面绽裂,无数的石块铺天盖地从四面八方向我们射来,务必让我们顾此失彼,不论如何抵挡逃避都躲不过这波攻击。

其他的骑士们纷纷大喝着,向我们这边赶来,然而我们在刚才躲避石枪的时候已经离他们有了不近的距离,加上魔法攻击来势汹汹,又怎么赶得及?

一瞬间我已经决定自力救济。这个时候还隐藏实力就是找死了,虽然我并不怕“死”,不过就这样莫名其妙翘掉还真是伤害我小小可爱的自尊心。

然而还没动我自己动手,锋·林突然两眼精芒爆闪。眨眼间原先只隐隐可见的斗气变得明亮耀眼,如同一层光衣将我们包围其中,我吃了一惊,想不到在生死关头这个光骑士竟然突破极限爆发出圣骑士的能力。

“烈空斩!”

锋·林再次挥剑,浑厚的斗气凝结成刃,发出刺耳的咆哮声正面迎击风之疾,这是超出了光骑士能力范围的攻击,刃与箭的撞击造成空气的激荡,巨大的冲击力甚至将冲到前面的两个骑士震飞开去。风箭被气刃拦在半空,瞬间的接触之后,双双化为了分散的因子。

虽然风之疾的威胁化解,可土崩裂的威力仍在。发出烈空斩之后的锋·林微微喘着气,他刚刚达到圣骑士的能力就贸然发出这样费力的攻击,当然有些吃不消了。对于刚刚提升了实力的他来说,就这样死在这里未免可惜,如果能够抛下我,独自一人并不是没有逃生的希望。

然而他接下来的行动却令我颇为讶异。他咬了咬牙,原本有些黯淡的神光之气又明亮了许多,但他的脸色已经发白。他将我紧紧抱在怀里,手中长剑摆出了一个十分奇怪的姿势,竟然拼尽余力也要保护我。

我平静无波的心突然起了一丝涟漪,还来不及做出决定,突然一阵异样传递到心底,我在他看不见的角度皱起了眉头。

那是…

电光火石间,一个又一个念头在我心里闪过,最后我轻轻叹了口气,伸出双手抱住了锋·林,能量的触角悄无声息伸向虚空,延伸到肉眼绝对看不到的某个地方。

炎华骑士团想要找出偷袭者埋伏的地点绝对是白日做梦,因为对方根本就不在地上,这个世界上,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实在很少,而为了对抗圣骑士而泄漏出的那一点气息,足以让我立刻确定对方的身份。

怪不得他从不现身,怪不得他拥有魔导士的实力却用来用去也就那么几招自然魔法。他的身份、他的位置,瞒得过别人,又怎么瞒得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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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感悟之一落花与蝴蝶

人生最开心的事莫过于得一知己。

人生难得知心人,本来以为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没想到将我的拙作贴上来,竟又让我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totty,是第一位给我留言的书友,发现我们想法类似以后就开始了书信往来,他的信,往往含义深刻,满含对人生的透彻分析,而精炼的文笔,也让我相当佩服。

我们一起探讨人生,我更从中得到不少有益的启示,所以,我征求他的意见后把我们通信的内容贴在这里,希望大家看了以后多多发表感想,也欢迎加入我们的讨论行列。

希望越来越多的知心人能聚在一起,也不枉我天天几千字的辛苦耕耘。

^_^

下面就是他的信件内文(略有删节):

我有时会觉得,思考是件很有趣的事儿,但思考未必会有结果;将思考投入试验,也是件趣事儿,然而同样,试验也未必会有结果——什么是成功?什么是失败?什么是局中?什么又是物外?

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一个人之于环境,就好像落花之于流水,所谓“身在局中”,就好像花瓣儿顺水而下,任意东西,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而所谓“心在局外”,就好像一个蝴蝶,高高地飘在水面上,跟着花瓣前行,既不离开,也不靠近;既不试图将花瓣涝起,也不试图改变水流的方向…

身在纷繁的社会,就好像花瓣在涡流中,无法把握自己,却又必须随波逐流,正所谓: 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许多人在水流中往往会迷失方向,迷失自我,拼命地挣扎,却又越陷越深,终于支离破碎;而有的人,能将自己的心,好像蝴蝶一般放飞在外,于是便可以看清周围的环境——看清了江河的壮阔,就明白了自己的渺小;看清了江河的汹涌,也就明白了自己的无力;看清了江河的流向,也就明白了自己的命运——于是他们不再在局中挣扎,不再患得患失,不再争强好胜,一切顺其自然,随遇而安,让自己只是平稳而平凡地飘着,直到终点。

同样是心在物外,但有些人的蝴蝶却飘得太高,以至于被雨打风吹去;有些又飞得太低,终于和花瓣儿一起沉沦水底;还有些飞得太靠前,以至于在幻境中迷失了自我;或者飞得太慢,渐渐被潮流所淘汰…如果说局外的心,就好像风筝;那么,局中的身就好像放风筝的孩子,一开始是孩子带着风筝跑,后来却是风筝扯动鱼线,而当风筝不再高飞,孩子不再奔跑的时候,两者既不互相作用,又不离不弃,这便是最自然,最和谐,也是最轻松的状态!

说了这么多,只是就事论事,有感而发。如果局中的人好似花瓣,那么它顺水流到汪洋是成功,还是飘到枯泽算成功;再如果是放风筝的孩子,那风筝是放得越高越成功,还是放得越久越成功?

(之下是对我在第一章后记中提出的“试验”论的看法,朋友们应该还记得吧?^_^)其实,有许多东西没有结论;更多的试验,不会成功,也不会失败,只是在试验进行中,我们会学到许多东西,领悟到很多道理,发掘到很多未知,享受到很多快乐…如此这般,那么失败和成功又有什么分别呢?

写书是局,看书也是局;你在局中,我亦在局中——所以,让我们都把心放飞起来,不要被“局中”,“局外”所限制,不要被“成功”“失败”所束缚,放开手笔写,让一切顺其自然,轻松自如…

——写自己的文章,不要被旁人左右!(谢谢你的鼓励阿~~~~~~~^0^)

之下是我的回信:

人生是复杂的,每个人都“身在局中”,往往身不由己干着许多无奈的事情,人不是神,所以无法跳脱七情六欲,所以不能斩断身边的千丝万缕。就算能够把世情看得清清楚楚,也仍然在轮回中挣扎。“顺其自然”么?我看未必。人的天性是渴望自由的,谁都不想按照既定的剧本走完一生。就像您所说的蝴蝶,要跟上江河,不紧不慢,不上不下,岂不也是一种挣扎、一种奋斗?所以“顺其自然”应该是不能成立的。“心在局外”的人,比其他人更能掌握人生,更能把握“蝴蝶”的飞行,那才是我想要“心在局外”的真正目的。“身在局中,心在局外”绝不代表着随波逐流、消极度日,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要活出自己,只能靠自己。

至于试验,自然可能成功可能失败,我一开始就说了,可能这个实验根本不会有结果,但那又何妨?思考了,便有收获,人生路还长,总会有所助益的。^_^

不知道看了这两封信,您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写信给我:

期待您的宝贵意见哦!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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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入学

盛龙城内城里,拥有超过500年历史的皇立萨弥斯学院门口,停满了豪华马车,仆役奴婢穿梭往来,人声鼎沸,完全没有平日的宁谧肃静。

今天是萨弥斯学院第501期新生入学之日,一大早,全学院就动了起来,为了迎接新生而忙碌。

萨弥斯学院是圣蓝亚帝国唯一的一家皇家学院,也是艾因大陆上首屈一指的学府。自古以来,这里就是各国皇家、贵族子女就学的首选学校,能就读这里就象征着一个家族的身份地位,所以尽管学费以贵族的生活标准来说也贵得吓人,王子公主少爷小姐们,还是挤破了头也要进来这里,甚至发生过没落贵族倾家荡产也不惜让自己的子女入学就读希冀重振家风的事件。尤其萨弥斯学院并不排斥优秀但家无恒财的人才,只要有真本事通过学校层层入学考试,就能免费就读,所以这里又是藏龙卧虎,人才辈出之地,艾因大陆上一半以上的杰出人士都跟这所学校脱不了关系,心有大志的青少年,也无不希望能够在这里踏上通天的大道。

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新生报到处除了替自家公子小姐报道的家仆外,也有一些衣着简朴甚至衣衫褴褛的少男少女出现。

很奇妙的,在这里,看不到平日里仗势欺人的恶仆姿态,贵族作风,一方面是为了家族的面子,主人严禁仆役有任何出轨言行,一方面也是大家心里都明白,能够通过学院那些说好听点儿是严格,说得难听点儿叫做变态的测验的平民子弟,将来说不定都是怎样的大人物,为了自身利益,还是少惹他们为妙。

这里就是圣蓝亚帝国皇立萨弥斯学院,一个身份地位、天资才赋的金字招牌。

我坐在沙发上等待管家为我办理入学手续,抵挡不过炎热的天气,用手中小扇有一搭没一搭的扇着风,虽然没什么作用,但聊胜于无。

看着外面喧闹的场面,热烈的气氛连这设置了冰系魔法降温装置的办公室都无法保持恒温,真的是有点无奈。

好容易管家终于办完手续,捧着一张水晶卡来到我面前。

“二小姐,都办妥了,这是您的学生卡。”他毕恭毕敬地说。

我点点头,接过学生卡放进手袋中,站起来。

“丝兰小姐,欢迎进入萨弥斯学院学习,希望您能在这里生活、学习愉快。”教导主任也站起身说话,相当客气。

这是因为我的身份不同一般,我可是圣蓝亚帝国宰相巴比斯·斯卡因的二女儿,我父亲是帝国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我的接待规格也就自然非同一般,几乎等同于王子、公主的阶级了。

“谢谢,马尔先生,以后还请您多多关照了。”我微微一笑,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丝毫没有失了身份,又表现出对师长的尊重,显见良好的教养。

马尔·拉拉特里夫对我的表现满意一笑。

“那我不打扰先生了。”客套说完,我带着完美的礼仪退场。教务主任送我到门口,方自回去。

“二小姐,要去参观校园吗?”管家示意家仆提着我的行李,走在我身后轻声问道。

“不必了,直接去宿舍。”我淡淡说道。

萨弥斯学院是全封闭的住宿制学校,学院分为3大块,公务区、教学区和宿舍区。校园占地500万昂比(约500万平方米),而且深处大陆上最繁华的城市之一盛龙城内城中,也只有这全大陆最好的学校能由此手笔了。

“二小姐不去看看您的班级吗?”管家忠心耿耿地提醒。

“不必了。”我把玩着手中的学生卡,看到上面的淡蓝光泽。

从小在盛龙城长大,我怎能不清楚萨弥斯学院的情况呢?萨弥斯学院不按身份分班,而是按照能力分班,能力最好的在冕班,也就是说,通过考试进来的真才实料,经过评估的优秀皇族、贵族子弟都在冕班;资质中庸的在辰班,通常的贵族公子小姐,只要没有恶评,都会在辰班,所以这个阶层的学生是最多的;平素有恶行,称王称霸的纨绔子弟,就被分到暗班了,虽说这个阶层就能力来说是最低,但一来学校有真凭实据证明该生确有不良记录,二来学校自有一套教学模式,转为这些霸王恶女设计,打破常规的教学方法,倒也培养出一批“特殊”的人才来,不算太丢脸。所以如果有子弟被分配到暗班,家长们也只好认了。

学生分班以学生卡为准:淡紫色为冕班的卡片,其中深紫色是优秀学生(通常这些人都是学生自制部委员);淡蓝色为辰班的卡片,同样深蓝色是其中佼佼者的证明;暗班以灰色为主色调,黑色是其中老大角头的身份标志。学校开学即分好班,学生以学生卡的颜色及编号确定自己的班级,然后每一级别学生每年一次公投选举产生学生自制委员会,只有暗班例外。因为暗班的奇特组成和风气,“选举”对他们来说丝毫没有约束作用,他们信奉的是“拳头里面出真知”,当然这最高领导、龙头老大及其跟班也只能用拳头来决定。对于决定好的学生自治管理层,学校则给予特别的学生卡以示区别。

我手中的卡片是淡蓝色,上面编号A04,也就是说我是辰A班的学生,编号04。既然知道所属班级,我也就懒得去看教室了,反正上课的时候就知道。

不过——

辰班啊,说明我资质中庸,嘻,不错啊!

带着前世,不,N世的记忆降生非我所愿,上千年的经验积累成无人可及的知识能力又如何?能者的人生太累,而我生平无大志,只求吃得饱、穿得好、睡得香。今生我显赫的家世不需要我为生计奔波,这前两项就不说了;头上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不用担心家族的事业问题,只要不丢了家族的脸就行,所以这第3项,也是没什么困难的目标。

嘻嘻,这一世的命真好啊!

我掩嘴偷笑,尽量不要表现得太猖狂。

“二小姐,您的宿舍到了。”管家核对了一下手中魔法水晶的编号,说道。

我抬眼打量未来6年的住处,满意的点点头。学校按能力分班,却按照身份分宿舍,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像王子公主或者我这种大贵族的子女都安排在独立的幽静小楼里,配属专门的仆役打扫。而一般的贵族和免费生,就要委屈两个人住一栋楼,住在公开较大的地区了。我的小楼与其他小楼相距大约20比(大约20米),相当幽静,加上楼与楼之间绿地花园相隔,石径小池点缀,绿树成荫又不致阴气森森,清风拂过,把燥热的空气也一并带走,让人不觉心旷神怡。

真是个好住处!

我深深吸了口气,露出真心的开朗笑容,看得管家仆役一阵呆愣。

我无疑是美丽的,闭月羞花的容颜,加上与生俱来的沉静气质(实在是看多了人间悲欢离合,很难再有什么事能让我情绪剧烈波动),让我今年不过13岁,就已经名列圣蓝亚4大美人之一,但绝大多数时候我的笑容不过是虚应。没有到达心底的欢颜,如何能打动人心?所以当我真心开心的笑时,展露的,何止是绝代风华!

“把行李放进去,你们可以走了。”

我的声音唤回管家的神志,他诚惶诚恐低下头,不敢再看过,指挥后面的仆役将大大小小的行李搬进楼中,整理妥当,然后畏巅巅奉上魔法水晶。

“从今往后二小姐就要自己照顾自己了,请多加小心。”顾虑身份,他不敢说太多,但话中的语意真诚。

从小到大,虽不敢说万千宠爱在一身,但我好歹也是宰相府上上下下小心侍奉的人儿,如今却不得不一个“在外”求学,怎不叫家人们担心?

我淡淡一笑:“我理会得。”

没有多说,感动在心中珍藏,又何须言语?

走进楼中,用手中的魔法水晶封印了大门,如此便不怕有人闯入,我毫无仪态地倒进软软的大床中。好久没有今天这样做这么多事了,好累。

先睡一觉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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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半途而废的蜜丝糕的诱惑

“兰,起来了啦。”耳边似乎有只小蜜蜂在嗡嗡叫。

我挥挥手,赶开。

“兰——该起床了。”小蜜蜂嗡嗡飞回来。

“不要吵我。”我有气无力的叫道。

“兰——!!”一个软软的身体砸到我身上,压得我很不舒服。

勉强睁开眼,果然,一张俏若芙蓉的小脸跟我眼对眼,相距不到一拳。

“水儿,不要吵我嘛,我还要睡…”我垂死挣扎。

“兰,再睡下去会变成猪仔的。”

“不要管我,让我变成猪——”

弱水哭笑不得,使劲把我往床下拽:“兰,起来了,好不容易我们今天放假,说好要去吃蜜丝糕的。”

拗不过她,我使劲抬起头,看了看书架上的魔沙。

“才9点啊,再让我睡一会儿嘛…”

“不是‘才’9点,是‘已经’9点了。”弱水不放弃的继续努力。“再不起来等我们过去,人家都卖光了。”

城南的蜜丝糕全国有名,所以卖得也快,一般一过中午就没有了。

唉!我叹了口气,不甘不愿爬起来。

三个月才有一次的大假,本来想睡上一天的。呜,我想哭。

转眼进入萨弥斯学院已经一年多了。

学院的课程相当自由,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必修的是修养和魔法。修养包括文学基础修养和礼仪基础修养,将来大家都是要进入上流社会的人,这两方面可是上流社会交际的基础中的基础;而魔法则是艾因大陆上人族的基本技能,不管是种族区分严格的圣蓝亚帝国,还是大杂居的藏摩军国,魔法可以说是人类的基本自保技能,因为最基础的魔法没有体质上的限制,只要有基本的咒语知识,基本上是人就能用(当然更高阶的治疗、防御、攻击魔法等另计),所以就算女孩,也能有一击之力。

选修的则分为进阶魔法、武技和新娘课程。学院没有明确规定男女选课限制,女生也可以根据兴趣选择魔法和武技课程,但在这里的女生,除了个别兴趣怪癖的贵族女孩和费尽心力考进来想要一展抱负的贫民少女之外,一般都会选择新娘课程。虽然圣蓝亚帝国思想比较开放,女子只要有能力也可以在政坛、沙场一展拳脚,但对于富贵命的贵族家女子,根本不用多费心机去争取那劳什子的富贵荣华。

学院的课程难度各异,3个月一次的实力测验,取得优秀成绩的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留在原班或者要求升级;而成绩不及格的,不管是谁,没有降级,一律退学。这实力测验,以辰班来说,并没有太大难度,只要有学习,及格并不困难。所以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混得太彻底,顺利毕业是没什么问题啦。

我的理想就是找个好老公嫁了,然后继续在夫家骗吃混喝当一个大米虫。所以当然选择了新娘课程。只要能混到萨弥斯学院的新娘课程合格证书,再加上我的美貌,还愁找不到好婆家吗?

嘻嘻。

弱水·哈托克,是圣蓝亚帝国的三公主,人如其名,柔柔弱弱的,一个水做的人儿。她跟我同年,是圣蓝亚四大美人之一。说起来这四大美人,大陆舞姬月雅今年21,帕帕利亚女公爵艾柯帕丽玛·托·布利佩斯今年20,剩下的我和弱水虚岁才14,中间的年龄差也够可怕的。

弱水跟我一同入学,一同分到辰班,一同参加新娘课程。我从心眼里喜欢这个娇弱可爱的女孩,所以跟她亲若姐妹,甚至连我俩的小楼都可互相自由来去。

跟我想当米虫所以打算早早把自己嫁掉不一样,她是真的只想做个相夫教子的家庭妇女。而且她虽然聪明,但心思单纯,不适合勾心斗角的宫廷、政治,我也认为她还是好好嫁个老公享福比较明智。

外人皆说我美丽贤淑又聪慧,只有她知道其实我是个胸无大志、懒到不行的米虫后备军。

比起一般的女人来说,我的梳妆速度算是相当快的。因为我一向懒得精雕细琢为自己着色,而天生丽质难自弃,我也用不着这样。

兴冲冲拉起我,弱水向门外冲去,我含笑跟着她跑,包容她的小孩心性。事实上跟我的沉静自若不同,她最吸引人的便是那份娇弱和天真。

刚穿过庭院的竹林,迎面走来两个男生。走在前面的,风雅翩翩,一付浊世佳公子的倜傥;走在后面的,眉清目秀,浑身散发着亲和之力,在他身边,如沐春风。

正是伽南国的二王子摩秀真和弱水的大哥菲利斯·哈托克,也就是我圣南亚的太子殿下。

“大哥,…二王子。”弱水蓦地停下脚步,脸颊升起两朵红云。

“水儿,不是叫你叫我秀真吗?怎么又忘了?”责备的话语偏偏透着宠溺的语气,摩秀真笑看着弱水,然后再看向我,眼中光芒一闪,快的几乎来不及捕捉。“丝兰小姐,好久不见了。”

“丝兰见过太子殿下,二王子。”我行礼如仪,他们是君,我是臣,不可乱了礼数。

“不用客气。”菲利斯说道。“看你们两个兴冲冲的,要出去吗?”口中说的“你们两个”,眼光却只看我一个,透出热切的光芒。

这种眼神我见得多了,微微一笑,把话头留给弱水。

弱水的整个脸都红了,期期艾艾地说:“今…今天我跟兰休假,想去吃蜜丝糕…”心头小鹿乱撞,眼神含羞带怯乱飞,却怎么也不敢飞到眼前的人身上。

摩秀真走前两步,对她说道:“就你们两个女孩家出去吗?”话语中有关心,有微责。

弱水的脸快要烧起来了。

菲利斯的眼光中也蒙上一丝责备:“你们两个女孩子家,怎么能单独出去呢。外面不安全。”话虽不多,但里面的情意,很真诚,很容易感觉得到。

他真的是个好人!

我心里叹了口气。太子为人忠厚,善良大度,又是一国的未来之君,真的是个丈夫的好人选。老实说,如果他能稳保皇位,嫁给他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可惜,身为一国之君,最不需要的,便是忠厚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