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 郭敬明

白天明媚

一个仰望天空的小孩(1)

我是一个在感到寂寞的时候就会仰望天空的小孩,望着那个大太阳,望着那个大月亮,望到脖子酸痛,望到眼中噙满泪水。这是真的,好孩子不说假话。而我笔下的那些东西,那些看上去像是开放在水中的幻觉一样的东西,它们也是真的。

音乐

一直以来我就是个爱音乐的人,爱得排山倒海,骨子里的坚持在别人看来往往是不可理喻的。

在天空清澈的夜晚,我总会在CD机中放进一张民谣。我总是喜欢扬琴丁丁冬冬的声音,像是一个满腹心事的宋朝女词人的浅吟轻唱。红了樱桃,绿了芭蕉,雨打窗台湿绫绡。而我在沙发温暖的包围中,在雀巢咖啡低调而飞扬的香味中,清清楚楚地知道,窗外的风无比的清凉,白云镶着月光如水的银边,一切完美,明日一定阳光明媚,我可以放肆得无法无天。

然而大多数夜晚我的心情是不好的。寂寞。苍凉。和一点点呼之欲出的恐惧。而这个时候我会选择张楚,或者窦唯。我总是以一种抗拒的姿态坐在客厅墙角的蓝白色沙发里,像个寂寞但倔强的小孩子。满脸的抗拒和愤怒,却睁着发亮的眼睛听着张楚唱“上苍保佑吃饱了饭的人民”以及窦唯的无字哼唱。我是个不按时吃饭的人,所以上苍并不保佑我,我常常胃疼,并且疼得掉下眼泪。我心爱的那个蓝白色沙发的对面是堵白色的墙,很大的一片白色,蔓延出泰山压顶般的空虚感。我曾经试图在上面挂上几幅我心爱的油画,可最终我把它们全部取了下来。空白,还是空白。那堵白色的墙让我想到安妮宝贝掌心的空洞,以及我内心大片大片不为人知的荒芜。都是些暧昧且疼痛的东西。而一旦音乐响起,我就会在墙上摸到华丽的色彩,凹凸有致。

张楚总是让人想到烈日当空照的闷热长街,大群大群游手好闲的赤着上身穿着拖鞋的人从发烫的地面上走过,目光呆滞,像是一头头温驯愚蠢的羊。而有个孩子却穿着黑色的长衣长裤站在浸满沥青的黑色马路上,以炯炯的目光宣告他的寒冷。冷得骨头出现一道一道裂缝,像个易碎的水晶杯子。那个孩子叫张楚,他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他说蚂蚁没问题。

而窦唯总是给人一股春末夏初的味道,每次听到他的声音我都能敏锐地感受到悬浮在空气中大把大把的水分子,附到睫毛上便成了眼泪。窦唯的声音总会激起一股穿堂而过的黑色的风,风中盛开大朵大朵黑色的寂寞,灼灼的光华烧疼了我浅灰色的瞳仁。窦唯总是给我一种向后退的感觉。一退再退。一直退到有个黑色的角落可以让他依靠,他才肯发出他春水般流淌的声音。孩子通常都具有抗拒的天性,我不知道窦唯还算不算个孩子,反正我是个孩子。我总是坐在图书馆的角落里,营造并且守候那个角落里我的小幸福,热血沸腾或者全身僵硬怎么都无所谓,总之我不想有人靠近。

音乐真的是一种很好的镇痛剂,对我而言,它像一个可供一只四处流浪常常受伤的野兽藏身的洞穴,我可以在里面舔舐我的伤口。

朋友说她可以在音乐里自由地飞翔,一直飞过太阳飞过月亮,飞过沧山泱水四季春秋,飞过绵延的河流和黑色的山峰,飞到乌云散尽飞到阳光普照。

我想我没有那么自由,我只能在音乐中将身子蜷缩得紧一点更紧一点,我好沉沉睡去,一直睡到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切烦恼统统消失不见。

那样我就会很快乐,我就不会再在黑夜里一个人流下眼泪。

那些如天如地如梦如幻如云如电如泣如诉如花如风如行板如秦腔的歌 / 我的黑色的挽歌

电影

王家卫。

写下这三个字的时候我的指尖很细微但尖锐地疼了一下。他是个善于制造幻觉的人,而我是个善于在幻觉中沉沦的人,正如他是个很好的戏子,我是个铁杆的票友。王家卫操纵了太多太多的宿命,也寂寞了太多太多的人。欢乐的角色在剧终时总会悲伤,而悲伤的角色在剧终时不是疯了便是死了。寂寞是王家卫的杀手锏,而失落是他夜行时的锦衣。

那些热闹的风啊,那些寂寞的人。不停地吃着过期的凤梨罐头不停地等待奇迹的金城武,目光空洞手势寂寞的王菲,反复地念着黄历的张国荣,对着水中的倒影舞剑的林青霞,对着墙上的一个洞口不停倾诉最终用泥封住了一切秘密的梁朝伟,在恍惚的路灯下穿着妖艳旗袍的张曼玉,这些如同不肯愈合的伤口一样寂寞的人,总会在每个夜晚铁马冰河般地闯入我的梦中。前世今生。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一梦千年。永世不醒。

王家卫一边创造着幻觉一边创造着黑色的伤口,每个伤口都像是一朵黑色的曼陀罗,一边妖艳一边疼痛,并且涌动无穷无尽的黑色暗香。

算算我的八字,看看我的掌纹,我想我在劫难逃。

一个人总是下意识地靠近一些与自己相似的人。我记得有人这么说过。于是我知道了,原来我身体里流淌的血液是如此的寂寞。冰蓝色的血液最寂寞。

我总是对一些非主流电影中的人物有着细腻得惊人的触感,就像细小的冲击对含羞草都是雷霆万钧一样。我看过很多不为人知的电影,多数是我在成千上万张盗版碟中挑出来的。而那些电影里的人总是寂寞的。我清楚地记得一个男人站在灯火阑珊的落地窗前撕日历,一页一页,执著且近乎疯狂,一直撕到最后他整个人都疯掉了,从十八楼跳了下去。在他凌空飞行的时候,天空闪出大朵大朵色泽华丽的云彩。我也记得有个女人每晚都给自己买一束玫瑰,然后第二天早上看也不看就扔掉了,直到有天终于有个人送了她一束玫瑰,她第二天早上看到玫瑰凋谢却无能为力时,她怎样流了一地的眼泪。

还有《东京爱情故事》,我一直将其看作一部加长版的电影。每当《东京爱情故事》的主题音乐响起的时候,我的眼前总会闪现出赤茗莉香痛苦的微笑,而那种微笑总会在一瞬间就将我的灵魂抽离我的身体,然后再在一瞬间将我的身体抽离这个世界。每看一次,心就缩紧一次,看到无人的车站栏杆上系着的迎风飞扬的写着“永尾完治”的手帕,看到赤茗莉香在火车上蹲下来哭得像个孩子,我就会觉得眼眶隐隐发涨。

看到你的身影蹲在足球场上,我也把球踢了过去,完治,我轻轻唤着你的名字。看到了吗?完治,我将“赤茗莉香”刻在学校的柱子上了,上面有你十二年前毕业时刻下的字迹,那时的你该是个小萝卜头吧?真的希望刻下的名字能填补你我之间那段空白的记忆。我不知道我的名字是不是也能在此保留十年、二十年?正如你的名字一般。即使它可能很短暂,但只要我们的名字能够并排在一起,那就足够了。

是谁唱起黑色的挽歌 / 是谁守望白色的村落 / 我的水银 / 我的烟火/还有我长满鸢尾的黑色山坡 / 热闹的风 / 寂寞的人 / 灼灼光华的清澈灵魂 / 你们是我 / 不肯愈合的温柔伤痕

阅读

阅读是午夜里的御风飞行,我一直这么认为。阅读似乎成了我生命中的一种极其重要的状态,黑色的风从翅膀底下穿过的时候,我总会有莫名的兴奋。

我所看的书很是极端,要么就是如许佳、恩雅般的安静恬淡,要么就如苏童、安妮宝贝般的冷艳张扬,或许我天生就是个极端的人。

记得我刚看许佳的《我爱阳光》的时候,我初中已经快毕业了。那时候第一次发现居然可以有作者用那么不动声色的文字而成就那么庞大的精致。后来看了她《最有意义的生活》和《租一条船漫游江南》。她是安静的,像一株静立的木棉,而她的文字则像是从木棉枝叶间渗透下来的被洗涤了千百次的阳光,不急不缓地如春水般流进我的皮肤。因为彼此都是学生,所以看她的文字不太费力,很多时候共鸣可以毫无障碍无边无际地蔓延。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她的文字有一种向上的张力,就像是有人站在很高很高的蓝天之上嘹亮地歌唱。很多时候当我压抑或者寂寞的时候,我就会去翻《我爱阳光》的最后一章,看完之后我的心情就会波澜不惊了,我就可以毫无怨言地抱着数学参考书一直做到日月无光做到山无棱天地合。

然而安妮宝贝和苏童却给予我文字上的囚牢,犹如波光潋滟的水牢。而我站在水牢深处,仰望天空疾疾掠过的飞鸟,口袋里装着坐井观天的幸福。

苏童。我一直无法明白为什么一个男人会有那么冷艳张扬的想象力,像是海中色彩斑斓的海葵,漂亮,但会蜇人。他笔下的那口关于宿命的井总会在有风声有雨的晚上闯进我的梦中。我走到很多地方都会去看那个地方的井,看井下会不会有人喊我下去。

安妮宝贝。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写她。一个异常漂泊的灵魂,一个可以将文字写成寂寞花朵的灵魂。安妮宝贝在水中编织了一座空城,而我仓皇地站在这个城中,像个迷路的孩子。安妮说她的掌心是有空洞的,而我看看自己的掌心,干燥而温暖,掌纹虽然错踪但脉络清晰,我想我最终还是一个好孩子。我只是需要安妮以尖锐的姿态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力度对我的灵魂进行必要的穿刺,好证明我并不麻木,证明我是个好孩子。

杜拉斯。她的那些支离破碎的语法像是海中茂密的水藻,一大团一大团晃动的灵魂,丝丝缕缕将我缠绕。她的文字总是潜藏在深深的水中,你一定要屏住呼吸潜下水去才可以看到那些深水中绽放的美丽焰火,那些华丽到极致的透明幻觉,然后你浮出水面,大口呼吸,同时迎接暴雨后的虚脱。

还有另外的一些他们或者她们,那些感动我的人。

梦中我是个爱走路的人,我走过了所有书中写到的村庄以及城市,甚至花朵开遍但空无一人的庞大草原。走过我的泱泱四季,走过我的悲悲戚戚。

骆驼的头流水的酒 / 下雪的城市空空的楼 / 我要拉着荞麦的手 / 向着风走 / 向着云走 / 走到落满桃花的 / 河的源头 / 谁的右手 / 拎起银针 / 挽起袖口 / 将一枚一枚铜扣 / 缝在我的世界尽头

疗伤的方式

我是个容易受伤的孩子,打场羽毛球之后,手臂可以因为肌肉拉伤而疼痛一个月。拿着筷子发抖的样子挺难看的。可是一个月之后我又能握起球拍幸福地流汗了。但内心的伤痕却可以在每个晚上清清楚楚从头到尾地再疼一遍,那些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合,因为内心是温暖潮湿的地方,适合任何东西生长。

我喜欢找一条漂亮的马路,然后在上面气定神闲地走,走过斑斑树阴的时候我像是走过了自己心中明明灭灭的悲喜。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白一样,“忘记悲欢的姿势”。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

我也喜欢蹲在马路边上,看着梧桐树叶一片一片地掉下来,一直掉满整个大地。我总是觉得那些树叶慌慌张张地掉下来是为了遮住一个大秘密,而我扫开落叶,看到的总是黑色的柏油马路。就像我蹲在路边看见天上慢慢走过一朵云,我就会傻傻地望着天空,想看看云走过了露出来的是什么,但云后面还是那个千年不变的天空,仍是那个天空,总是那个天空。同样,我家曾有个上了锁但找不到钥匙的漂亮的红木箱子,妈妈告诉我那是个空箱子,可是我不相信,于是有一天我终于用斧子将它弄开了,结果我毫无遮盖地看到了箱子的底部。为了一些空气我毁掉了一只漂亮的箱子。很多时候我就是为了这样一些莫名其妙的怀疑或者说是由不确定所带来的恐慌而将自己弄得精力憔悴。我想我真的是个麻烦的人。

身边的人说我走路的姿势是寂寞的,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睛盯着前面一处不可知的地方。朋友说我写字的时候才是真正寂寞的,眼睛里是忽明忽暗的色泽,姿势是一种完美的防御。其实当我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我才是真正寂寞的,可是我总是在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仰望天空。正如那个作家说的那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看不见你的时候,才最爱你。同样,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和我一起玩的朋友很多,也许多到一个广告牌掉下来就能砸死三个的地步。可是我真正愿意去爱——不是男女之爱,而是真正敞开自己的灵魂去接纳另一个灵魂的爱——的人,真的不是很多。并且,我不是个高傲的人。我真的是个好孩子,只是偶尔寂寞的时候会傻傻地仰望天空。

小A说世界上最寂寞的植物是柳,在明媚的春天她抱着满怀白色的心事,抖落在空气里

,随着风飘,一点一点寂寞地白。

我想也许我的前世就是一棵柳树,站在山冈上,在风中开出大团大团白色的寂寞。

谁的寂寞 / 衣我华裳 / 谁的华裳 / 盖住我伤痕累累的肩膀 / 谁的明月 / 照我黑色的松岗 / 谁的孤独 / 挫疼山间呼啸的沧江 / 那是谁家寂寞小孩 / 头插茱萸 / 夜夜夜夜 / 纵情歌唱 / 如此辽阔 / 如此苍凉

写作

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杜拉斯是这么说的。

有人说我很会讲故事,所以我拿了个在全国相当显赫的一等奖。其实他们错了,我一点也不会讲故事。我只是善于把自己一点一点地剖开,然后一点一点地告诉他们我的一切。我不会是个好的写小说的人,因为我不习惯去讲别人的故事。哪怕我想写一个宋朝勤劳的农民,写到最后我还是会扯到自己身上来。甚至我在写到女主角的时候,我都习惯用第一人称来铺展故事,构好框架,然后一点一点填进自己的血肉,这种状态需要有足够的神经质才能坚持。

并且我是双子座的人,所以我写出来的东西会有很大的反差。我是双重性格的人,而且明显,小A总是告诉我说他分不清到底我是个阳光中乐天的人还是一个习惯在黑夜里疼痛的人。

我现在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座老房子里,晚上我总是坐在窗台前写大量的字,一直写到手指开始抽搐我才停下。小A说我是个不要命的人。还有些时候我坐在书桌前看窗外树枝在窗帘上投下的影子,晃啊晃的,像是手语。

其实我将来想要过真正平静的生活,干一份平常稳定的工作,找一个人好好地去爱,普普通通地结婚,住在一套普通的房子里。我想我总有一天要丢开写字的生活,丢开这种内心流离失所的生活。我只需要做一个好丈夫,当一个好爸爸。我想:紧握在手里的幸福应该是简单而透明的。就像两只大雁,依偎在一起飞过天空,那么简单,那么快乐。

一直以来我是个性格复杂的孩子,很多人说我很难了解。我于是对他们笑,我是个经常笑的人,可是我不是经常快乐,很多时候当我感到悲伤,泪水还没来得及涌上来,笑容已经爬上了眼角眉梢。我对我喜欢的人才会生气,不喜欢的人却对他们微笑。

直到有天我发现写字给我带来的快感,于是我开始不停地写字。就像蒙着眼睛不断追逐那黑色的幸福。

河水的手 / 黑夜的喉 / 月光吊起竹楼 / 是谁为我煮好清酒 / 那些灼灼的竹简 / 那些盛开的伤口 / 而我的双子星 / 一颗在这头 / 一颗在那头

我就是这样一个孩子,我诚实,我不说谎。但如果有天你在街上碰见一个仰望天空的孩子,那一定不是我。因为我仰望天空的时候,没人看见。

六个梦(1)

我的身体在音乐中兴奋无比,每一粒细胞都在以超常千倍的速度分裂,成长,衰老,死亡。

——卫慧

音乐把我卷走了,在它明亮的激流之中。

——舒婷

这个世界在音乐里变成了平面,我摸到华丽的色彩。

——棉棉

破碎的吉他声让我感觉像是在森林里迷了路。

——村上春树

有朋友问我没有了音乐你会怎么样。我说没有了音乐我会丢失50%的快乐,音乐就算不是我生命中的最爱但起码也是次最爱。这个暑假我帮电台写稿,写那种乐评性质的东西。我一天一千字稳扎稳打不急不缓地写,写到后来让我错觉自己是个很专业的乐评人。但“错觉”就是错觉,哪怕这种错觉清晰得让人信以为真。就好像“真实的谎言”一样,管它再真实,“的”字前面的永远只能是定语,主干还是“谎言”。

所以我写的东西很可能只有我自己鼓掌,而在别人眼中就只是个狗屁。

麦田守望者·绿野仙踪

我很喜欢《麦田守望者》那本书,所以当我在音像架上看到“麦田守望者”这个乐队时我就开始冷笑,我想:一个蹩脚的九流乐队。这年头“借名气”的事件越演越烈。棉棉的《糖》掀起狂澜的时候马上就来了本绵绵的《甜》。卫慧的《上海宝贝》火了之后,马上出来卫己的《广州宝贝》。不过这个“宝贝”是个男人——实在很难想象一个男人竟然称自己为宝贝,想想就起鸡皮疙瘩。

带着坏孩子的反叛心理我把那盘叫《麦田守望者》的专辑买回了家。听了之后我知道我错了,错得离谱。

我一直在想应该如何界定他们和他们的音乐。如果硬要说他们是朋克也应该是属于后朋克的,因为他们有很多背离朋克的法则,那种被我妈称为“杀猪时的嚎叫”在他们的音乐中很少,所以最后我只能称他们为“独生物种”。

他们的风格四个字就可以概括了:低调晦暗。晦暗到了什么程度呢?如果你整日嘻嘻哈哈一副弥勒佛的样子,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美好得如同童话世界里的水晶花园,那你就听听他们吧,看看他们怎样升起落幕的悲剧。

较之他们如《OK!》、《你》等一上来就十分抢耳的歌,我更喜欢如《时间潜艇》、《英雄》等带有缓慢迷幻色彩的音乐。纯真的年代时光的河,迷离的幻境伤感的人,童年的木马夏日的雨,沉睡的英雄走错的棋。主唱萧玮用他冷漠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展示着这个工业时代悲哀的阴影。吉他也好鼓声也罢,一切行云流水不着痕迹,在灵感之神面前我臣服了。

有些偏执的朋克分子对“麦田守望者”不屑甚至不齿,因为他们认为麦田守望者的音乐已经不“地道”了,不“朋克”了。对此麦田守望者说:“只有朋克精神,没有朋克框架。”很对,我举双手双脚同意。

朱哲琴·七只鼓

知道朱哲琴的人不少,喜欢她的人却不多。因为她音乐中的个性太强烈了。有个性的东西会有人喜欢,但不会有太多人喜欢。这是人类社会自古沿袭下来的大悲哀。以致于“个性”被用来用去成为了伪君子口中看似夸你实则贬你的微妙词语。所以当你听到有人说你“有个性”的时候,你就该审视一下自己:是不是锋芒太露了?

我用“西藏女人”来定义朱哲琴。本来我想用“央金玛(西藏音乐诗歌艺术女神)”的,但她毕竟是人不是神。朱哲琴音乐中的西藏情结让我十分着迷。有人说青藏高原是人类童年的摇篮,因为冰期的降临,人类向低处迁移,而西藏人不肯离开高原一步,他们仪表着人类最后的坚守。我对这种坚守顶礼膜拜。

那一年 / 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 不为觐见 /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 那一世 / 转山转水转佛塔啊 / 不为修来生 /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我常常感动于这种宣言般的赤裸裸的真诚,同时为现在的年轻人感到悲哀。他们在互联网上把名字换来换去地谈恋爱,真诚早以无处可寻了。作家说:没有了真诚的爱情仅仅是色情。

接触朱哲琴的时候我念初二,身旁的人被商业流行牵着鼻子走,剩我一个人在西藏氛围中摸爬滚打垂死坚持。我对所有不喜欢朱哲琴的人嗤之以鼻正如他们对我嗤之以鼻。他们告诉我朱哲琴不漂亮不出名不会搭配衣服。我觉得他们太浅薄。我说,我就是喜欢。他们没词了,那些微妙的眼神告诉我他们认为我是不可理喻的怪物。怪物就怪物吧,美女也会爱上野兽的。我自己安慰自己:其实你是个被施了魔法的王子。

初二的暑假我到处游说人去西藏,当然结果以失败告终,并且也令别人更加坚信我的神经搭错了。

那一个暑假我闷在家里翻来覆去地想西藏。醉人的青稞酒温暖的氆氇,闪亮的酥油灯光滑的转经筒,圣洁的菩萨虔诚的佛,怒放的格桑花飞扬的哈达,难道我们的结局只能是

我一生向你问过一次路 / 你一生向我挥过一次手吗?

暑假结束,我背着空书包去报名。我随心所欲地走在冒着热气的水泥马路上,听着《拉萨谣》。四十八层的广电大厦刚刚落成,公车票价涨到三块,对面走过来的女生长得不错,围着西瓜飞的苍蝇很浅薄。整个社会如流沙般变化不止,惟独我依旧固执而近乎病态地爱着西藏和那个西藏女人。

窦唯·幻听

我问别人知不知道窦唯,别人都会说:“知道,王菲的老公嘛!”这种回答实在让我哭笑不得。这是一种世俗的悲哀。同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著名艺术家之子×××”,“著名烈士之女×××”等等等等。人格高尚者以此为耻,人格低下者以此为荣。北岛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相信明眼人早已读出了其中的无奈和悲哀。现在暂且不谈窦唯的人格高尚与否,总之窦唯对这种现象是不满意的,这也很可能是他与王菲最后决裂的原因之一。好了,就此打住,再说下去就太八卦,与那些花边新闻记者无异了。其实我都耻于称他们为记者,人家有没有女朋友,离不离婚,买什么牌子的衣服,用什么样的马桶关他们屁事呀。如果就写出来的文字的存在价值而言,也许我比他们更像记者。

窦唯专辑的封面与歌名都很具有诱惑力。封面大多是氤氲模糊的水墨画,色彩一定要暗,感觉一定要幻。很多时候画面的内涵都是由买者的主观意愿决定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歌名曾让我痴迷得近乎中毒,一些很朴素很民族的东西被单独提出来之后,其内在的张力排山倒海。如:《荡空山》,《山河水》,《三月春天》,《出游》,《幻听》,《竹叶青》,《序·玉楼春·临江仙》……

窦唯的音乐应该是属于夜晚的。我喜欢关掉所有的灯,拉上窗帘,然后抱着腿静静地听,然后我会想起“天籁低回”这个词语。窦唯的音乐给人一种春末夏初的味道,湿漉漉的,光滑而精致,清淡之中春草发芽,伤花怒放。

窦唯对音乐很执著甚至固执。他认为歌词无足轻重,所以从《山河水》开始他一点一点蜕变,到《幻听》时,歌词已经退化为音乐的一部分了,同鼓声、琴声、吉他声一样。他甚至使用自己造的字以便营造更多的意象。这正应了崔健的话:“语言到头来都是障碍。”这种勇气令我折服。

我的同学有种奇怪的理论:喜欢王菲的人就不会喜欢窦唯,反之亦然。这叫什么理论呀?也许你称它为理论它自己都不好意思。

我喜欢窦唯,也喜欢王菲。矛盾在哪里?我看不出。

王菲·当时的月亮

太过商业化的东西我不喜欢,人也好歌也好电影也好,因为喜欢的人多,人一多身价就掉了。“物以稀为贵”嘛。幽兰绽空谷,雪莲傲山巅;狗尾巴草到处都是,却没有人把它插在花瓶里。

但王菲是个例外。例外的意思通常就是独特。王菲的唱功不容置疑,一首普通的《红豆》也可以唱成传世经典。她的音色本来很清丽,但却常常唱出慵懒的感觉,迷迷糊糊地拉着你走遍尘世。说她小女人也好新人类也罢,她既然能在商业化音乐中异军突起,成为我的“例外”,那她就自然有成为例外的条件。

至于那条件是什么就不是我所能讲得清楚的。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朴树·那些花儿

一个可怜的孩子,我只能这样定义朴树。说这话让人觉得好像我是个饱经风雨洞穿世事的得道高僧。天知道我比朴树小多少。

朴树不太懂得人情世故,有点像桃花源里的人。对着照相机不懂得摆POSE,唱歌不带动作,上台领奖不懂得要感谢公司,说声“谢谢大家”就下去了。孩子啊孩子!

朴树的歌很内敛,同时又有向外突围的趋势。他的声音纯粹就是一个大男孩嗓音,没有受过任何专业的训练,我甚至可以听出他有些地方气息错了。但这种原始朴实的声音常常给我质朴而厚重的感动。

朴树说他有点自闭,他更喜欢唱而不喜欢说。他觉得音乐亲热而人群冷漠动物善良人类危险。他用长发遮住眼睛是为了“不把这世界看得太清楚”。他是为一些人一些事而不是为自己生活,“艰难而感动,幸福并且疼痛”。

我听朴树的时候会想起村上春树。也许是因为他们都一直在讲述“伤感而优美的青春,多情而孤独的年代”吧,只不过一个以音乐为载体,一个以文字为路径。

朴树的音乐底蕴就是孤独,彻头彻尾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末日后一个人站在荒凉的大地上仰望大得吓人的月亮时的孤独,而是站在像鱼一样穿梭不息的人群中间茫然四顾的孤独。前者是绝望,后者是残忍的绝望。

我想起一篇超短篇小说:世界末日后惟一活下来的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我常常在想,当敲门声响起的时候那个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心情呢?是恐惧?是困惑?是欣喜?或许都是,或许都不是。我觉得那个人就是朴树,孤独地守护着地球,所以他对外界才会有那么强烈的抗拒。

朴树歌声中与生俱来的无助感是学也学不来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郭富城翻唱他的《旅途》。尽管郭富城也许唱得比朴树纯熟,MTV拍得更精致,但始终没有朴树的厚重撞击力。再加上那些我不喜欢的商业运作,一句话:没感觉就是没感觉。

朴树的歌里面《那些花儿》是我最喜欢的。我的一个笔友说歌里明媚的笑声和水流声让他觉得自己老了,那是挡也挡不住的怀旧感觉,是对纯真年代的一次回望。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 /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 /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 /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 / 如今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花儿·幸福的旁边

花儿的崛起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因为他们是中国第一支未成年乐队。“未成年”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们是和我们一样大的愣头青,他们也要面对父母的唠叨作业的压力高考的威胁,他们是《美国丽人》里莱斯特说的“typical teenager(典型少年)”:“angry insecure confused(愤怒、缺乏安全感、迷惘)”

中国是不乏摇滚乐的,不论“质”如何,反正“量”是达到了。特别是近几年,乐队和乐手就像少女脸上的青春豆一般层出不穷。老的少的有希望的没出路的伤感的兴奋的低调的愤怒的,如:新裤子、陈底里、玩笑、苍蝇、暗室等等。以至于中国商业流行歌手在专辑成功之后会自豪地说:“我让香港和台湾的人们知道了大陆并不是只有摇滚乐。”

一般来说,走到了巅峰之后就难有什么突破了,随便你朝哪个方向走都是“下坡路”,无一例外地走向死亡,明智之举是激流勇退,但结果一样,只不过是形式华美一点的死。比如唐朝吧,六年前《梦回唐朝》把中国的摇滚乐推向了极至,极至意味着无法超越,无法超越就意味着死亡。六年后《演义》的推出正式宣告了他们的死亡,人们整整六年的期盼其实只是一种“死缓”。

有了上面的一大堆废话之后也许你就会问:“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答案是因为他们年轻。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冲动,神采飞扬的少年激情。

大张伟是个大天才,是块大金子。很多时候都是我要用一张稿纸才能写出来的内心感受他三两句就唱出来了。

花儿专辑里的“开场白”写得很好,允许我“借用”一下:

他们是“花儿”因此急着长大急着开放,他们所关注的是“放学”之后怎么快乐地打发时光,一起唱歌还是上街转转,零花钱冰激凌还是留着买打口带。他们偶尔也会伤感,因为青春期综合症正在学校里蔓延;他们偶尔也会幻想,因为书上说明天是美好的;他们偶尔也会问一些愚蠢的问题,因为生活和老师教的并不太一样。他们不知道在接受访问时感谢公司,不知道在直播时不能随便批评自己不喜欢的音乐,甚至不知道在大明星面前要假装恭敬。他们在时代的浪尖上无忧无虑地看着卡通片吃着零食,时刻准备着扮演新时代的主人。

杂志上说那些成名已久的乐评家在听过这张专辑后难以组织原本得心应手的词汇,而词穷地说出一句“太好了”。我对花儿的评价也是“太好了”。(这里隐藏着一种“我也是成名已久的乐评家”的阿Q精神,我发现我不但善于自我批评还善于自我标榜。)

完结篇

六个梦做完了,黄粱六梦之后我仍然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为生活为考试忙得头皮发麻。我为我自己鼓掌因为我年轻因为我幸福(尽管很多时候我在抱怨生活的无奈与无聊)。

很喜欢《幸福的旁边》:

现实有现实的空间 / 梦想并不容易实现 / 醒来时才突然发现 / 自己一直都在幸福的旁边。

要理想不要幻想,要激情不要矫情。凡事知足常乐。

七天里的左右手(1)

坚决而果断的铃声宣告了高一期末考试的结束。在铃声持续的三秒钟内我迅速地把一道选择题由A改为C,然后义无返顾地逃出了考场。如果我跑慢一点,我就会被其他考生拖住,然后抓着我对答案,一对就是千秋万代不了结,最后我与他们之间太多太多的分歧和他们无比自信的目光就会全面摧毁我的神经系统,同时宣告一个不太美妙的假期的到来。

我没有理由不相信他们正如我无法相信自己。因为我知道除了自己之外能够进入第一考

场的人都是全年级的精英。我把自己能混进第一考场的一半原因归结于幸运,而另一半原因至今仍漂浮在空中如同浮游生物一般游游荡荡地寻找最后的归宿。高一的前三次考试我愚蠢到认为自己和他们属于同一级别因而加入他们唾沫横飞的讨论。这得归结于人类的劣根性,到了某一阶段人就会不可避免地自我膨胀,我也是人,并且是个俗人,所以结果是惨痛的,教训是深刻的。吃一堑长一智,吃三堑还不长一智的人就是笨蛋。我不是笨蛋,最起码我不承认自己是笨蛋,所以我聪明地跑掉了。

外面还在下雨,从昨天晚上一直下到现在,缠绵悱恻得没有一点夏季暴雨的味道。昨晚下雨的时候我说这雨肯定在一小时之内停,结果这句话很可能被天上神仙听到了,所以他有些小气愤:凭什么一个小人物命令我呀?于是天公拉开架势下个没完没了。

看,我这人挺倒霉的,任何人包括神仙在内都不怎么给我面子,顺我心意。

于是我学着姜武在《美丽新世界》里的样子指着天喊:“如果我考砸了,这雨就马上停。”当然雨还是下得欢快,我为自己的小聪明窃喜不已。

正当我背着书包准备逃回家的时候,广播中传出校长那明显是模仿国家领导人的拖得很长的声音:“同学们回教室,召开广播校会。”

接着我就听到了一声气壮山河史无前例惊天地泣鬼神的叹息——几千人的大合唱我听过,几千人的大合叹我却是生平第一次听到,真是让我开了耳界。我安慰自己死的时候又多了个证明我这一辈子没白活的理由。

我乖乖地走进教室,进门的时候眼皮跳了一下。其实我早该知道这预示着倒霉的一切已经开始了。

教室里每一个人都很疯。所有的考试都结束了,美丽的假期在不远处向我们招手,现在不疯实在没有任何理由。有人吵架,有人赛跑,有人唱歌,每个人都竭力燃烧着自己被考试消耗得所剩无几的能量来抗拒着黎明前的黑暗。十分钟以前每个人都被考试折磨得奄奄一息,现在全部回光返照了。而我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像个乖孩子。

整个教室像一台没有图象的电视一般哗哗乱响在无边无际的喧闹中,校长的声音不急不缓地传来,我没有听清楚,只听到“文理分科”四个字。

在那一瞬间我感到头顶上有什么东西“咚”地一声重重地砸了下来。

眼前有什么“嗖”地一声一闪而过。

胸腔中有块小小的东西“砰”地一声碎掉了。

我张着口,瞪着眼,死命地盯着那个绿色的喇叭一动不动,像台被拔掉插头的机器。不是说不分文理科吗?不是说就算要分也要到高二结束才分吗?怎么说分就分呢?

我胡思乱想把自己弄得很紧张。其实我从初三就开始担心文理分科的事儿了,但我这人天生慢性子,凡事一拖再拖,连假期作业我也是拖到开学前三天才赶的。所以当我听到高一结束不分科的消息时我高兴得要死,我想我又有一年的时间可以拖了。

可现在我知道自己完蛋了。我是真的完了蛋了。

我文科全年级二十一名,理科二十二名,势均力敌,不分上下。本来我很知足,我也应该知足,因为用老师的话来说就是“二中前一百五十名就能上重点,前三十名则是重点中的重点”。但现在我却有点希望自己是小A那样的——文科方面是聪明绝顶的诸葛亮,理科方面却是扶也扶不起的阿斗。那我就可以屁颠屁颠地头也不回地奔文科去了。

但问题在于理科就像我的右手,文科就像我的左手。我吃饭写字用右手,但翻书打牌却习惯用左手。

生存还是死亡是哈姆雷特的问题。

现在左手还是右手却是我的问题。

班主任走进教室,周围开始安静下来。她说她要谈谈文理分科的事儿。我以为她会像往常一样告诉我们二中的文科没有理科好;我以为她会像往常一样劝我们都选理科以便留在本班;我以为她会像往常一样告诉我们二中的文科生就像玻璃窗上的苍蝇,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没有的。但“我以为”仅仅是“我以为”,而且我以为的通常都不会正确。

她告诉我们学校答应给我们年级的文科生配最好的老师,所以想读文科的人请放心地去。

这是个致命的诱惑,我觉得心中的天平有点倾斜了。

讲完之后老师笑容满面地问我们:“你们是读文还是读理呀?”我的感觉像是她在问我:“你是砍左手还是砍右手啊?”在我还没有做出选择之前全班就已用响亮的声音回答:“理——科——”

我看到老师笑得很满意。

当众人散去的时候,我轻手轻脚地走上讲台,向老师说我要一张文科填报表。尽管她很诧异但她仍什么也没问就给了我一张。我趁机问她:“老师,我是适合读理还是读文?”老师说:“你很特别,我觉得你文理都合适。但你读文也许走不了读理那么好的学校。”既然老师都这样说了我还能怎样呢?我乖乖地退下来,心中的天平重新倾斜回来。

我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出了校门。我忽然想起原来高三一个学生说的话:

“天这样东西么是专门让人担心刮风下雨以及会不会塌下来的,地这样东西么是专门让人害怕地震岩浆以及会不会裂开来的,时间这样东西么是专门让人觉得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全宇宙的,高考这样东西么是专门考验我们是不是会疯掉的,分科这样东西么是让我们知道从小接受的‘全面发展’教育是根本错误的。”

我伞也不打地走在雨中,很是悲壮。

天气热得简直不像话。温度越高物质越不稳定,化学如此,思维如此,心情如此,此原理放诸四海而皆准。我像只郁闷的猫在客厅里来回游荡,一边看着坏掉的空调一边望着左右手不住叹气。

热。烦。又热又烦。

隔壁那个刚考上高中乐得要死的女生正在学林晓培歇斯底里地叫“烦啦!我烦啦!”我有点同情她。现在就烦了,烦的日子还在后头呢!

我望着手中的文科填报表不知是否应该下手。我妈说我一天起码问三十次“左手还是右手”,我觉得自己很有哈姆雷特的味道。

7月3日放假,7月10日返校选文理科,我有七天的时间可以考虑左右手的问题。但现在已经7月7日了,我的时间不多了,在这种非常条件下,我不可能“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但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烦,我安慰自己,高三的学生今天开始上考场拼命了。

文科表上一共有四栏:家长意见,班主任意见,学校意见,最后才是自己选择文科的理由。于是我发现自己的意愿被摆在无足轻重的地位。发现这一点时我惊诧不已,我还一直傻傻地以为念书是个人的事儿呢!

于是我很听话地去问我的家人,从父母一直问到爷爷奶奶再到表哥表妹,结果每个人都斩钉截铁地从嘴里蹦出两字儿:理科。我心中的天平大大地倾斜。

我想到打电话问小A。我打电话到小A家去结果家里没人,我又打小A的手机结果他在上课,他说晚上来找你好不好?我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