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悦目瞪口呆的盯着满是泪痕的文清,有些木然,他调查的资料里并没有生孩子这一点,“你打掉它了?”

“我怎么会不要他?”文清突然吼道,有些声嘶力竭,沉默了很久,空气里只有她轻轻的抽泣声还有凌悦剧烈的心跳声。

“我会把他当成林墨给我的礼物,我会感激老天给了我这样一个跟他有关联的宝贝,我会找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跟他重新开始,可是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怀孕了,我以为只是肠胃不好,我放任自己不舒服,我每天走很久很久,去爬很高很高的山……”

“我被一只蛇咬了,昏厥过去,是几个村民救了我,我醒来的时候,一个满脸风霜的女人告诉我,我身体太差,孩子没了,孩子没了,凌悦,我害死了我跟他的孩子……”

凌悦揉揉发涩的眼睛,将面前这样哭成一团的女人搂在怀里,轻轻的拍打着她的背,一颗心疼痛的无以复加。

“傻丫头,这么多苦,怎么不说来?”

“清清,到我身边,我让你利用,你放心,我不会被伤害,一切都是我愿意的,我选择放你离开,不是想成全,不是想放弃,只是想你我重新认识。我不会再逼你接受我,就让我做你身边那个可以依靠的朋友,可以信赖可以分担痛苦的兄长,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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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林墨 1

忘记我们认识多久了,似乎是个漫长的岁月,只是很奇怪,第一次见她的印象很深,直至今,仍深深印刻在脑海中。

那时候的她还是个没长开的小女孩,坐在角落里低着头,专心的做着题目,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咬着笔,眼神有些茫然的看着我这个方向,我觉得好笑,冲她笑了笑,她大概没想到我会冲她笑,有些腼腆的抓抓头,咬咬下唇,而后又郑重的抬起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是的,灿烂,两只小虎牙格外俏皮,鼻尖有些皱皱的,嘴巴微翘,还有两个可爱的小巧的梨涡,眼神有些怯生生的,像只可爱的小兔子。我笑的更开心了,这个小女孩真是可爱呢。

我们大概就是这样相识了,她是个很聪明的女生,当然,只是特指在学习上,曾经有个辅导我们参加奥赛的老师说过,今年初中部来了个很聪明的小姑娘,将来参赛,一定可以拿奖,我们这些男生都不定比的过,说的就是她了。

她很乖,对很乖,我喜欢上哪儿都带着她,反正也不会影响学习,她的成绩一直都很好的。很快她跟我们这帮人就熟识了,话也渐渐多起来,遇到生人还是很害羞甚至有些害怕。我们这帮人都很喜欢甚至宠爱这个小妹妹,她不像有些女生,矫揉造作,跟我们称兄道弟,但是,只会对我一人用柔柔的声音叫“哥哥”或者“老哥”,柳龙逗她:“为什么叫林墨那小子哥哥,不肯叫我们呀?”

她会很认真的盯着柳龙:“哥哥不是应该只有一个吗?多了就不值钱了,我先认识他的。”

这时候我就会感觉很爽,自然,那个喜欢认哥哥、妹妹的年代,因为这句话,我没有允许别的女生再叫我哥哥。

然后,我恋爱了,那个女生是我喜欢的类型,长发飘飘,个子高挑,是公认的校花,她很少愿意陪我们打球,或者坐在一起胡侃,通常都是柳龙带着文清他们在一边玩闹,我们躲在那颗梧桐树下约会,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

我会把这些跟文清分享,她是个安静的听众,也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她会问我,“老哥,你喜欢真真姐吗?”

“老哥,你喜欢真真姐是什么感觉?”

每当这时候我就会哑然失笑,她还是小女孩,甚至还没到窦初开的年纪,可是我就是喜欢跟她说心里话,很多时候即使有烦恼,明知道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可是看她专心听的样子,微微侧头,马尾一晃一晃,小嘴微微撅着,我就会心好很多。

后来,真真出国了,我颓废了很久,那是我的初恋,我以为失去了一切,我学会了喝酒,学会了抽烟,这时候文清一直都在我身边,皱着鼻尖,却从来不阻止我。

某天我又烂醉如泥,胃里有如刀绞,终是倒下,进了医院。那个丫头一下子哭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哭,眼睛肿的跟核桃一样,我妈在旁边拉都拉不开,一直紧紧的抓着我的手臂,嘴里呢喃着:哥你别这样。

我妈觉得好笑,哪里来的小女孩,就是个活宝嘛,哭的泪人似地,惹人怜爱。

后来我也出国了,时常在网上跟她聊天,偶尔也会打个电话,这时候她就催我:“老哥,这是国际长途,快挂啦。”我就琢磨,国际长途不是我给钱吗?这丫头心疼个什么劲?

我很奇怪,头脑那么好的她怎么会在高考的时候填了文科专业,她说:简单呗,我懒。

她真的很聪明,大二的时候告诉我,她的司考已经过了,我拿她打趣,“丫头你怎么不学工商管理?毕业了也可以帮我。”

毕业的时候,她拿着证书给我看,我呆了,她得意洋洋的说:“看我聪明吧?一门太简单了,我主修了两个专业,成绩都很优秀哦。”

我宠溺的刮刮她鼻子,这么聪明的丫头怎么说话还跟个孩子似地。

我并没有按父母的期望走上仕途,拿着这些年在外国淘的金开了个小公司,一切从零开始,员工少,设备简陋,很多时候常常连工资都要一拖再拖,文清也真的跑来帮我,她聪明的脑袋,还有过硬的学识,也真的减轻了我的负担。

生意场上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酒桌上谈生意,酒喝完了,生意也就谈成了。我时常带着文清出席各种各样的饭局,那时候为了求人为了一单生意,常常喝到吐,喝到胃难受到不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那个丫头突然变成了千杯不醉,小小的身子替我挡过酒,一杯一杯,除了脸色微微潮红,没有一丝异样。

我拍拍她的肩:“丫头行啊,这么能喝,以前怎么不知道的?”

“以前你也没告诉我,喝酒有这么大用处。”她翻了翻白眼,不以为然。

公司越来越壮大,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习惯了她为我挡酒,习惯了每次饭局的隔日,她煲好了一锅汤给我,习惯了她命令式的语气,没收我早上的咖啡,换了一杯牛奶,后来,家里也有了她的痕迹,飘着她泡的茶香,桌子上有我们几个的傻傻的合照,青涩的脸庞,我的钥匙她有,我也习惯喝多了的时候跑到她家去,迷迷糊糊的睡过去,隐隐约约,空气里还有些熟悉的味道,格外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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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林墨 2

柳龙常常玩笑说:“你哪里拐的这么好的妹妹,这么能干?你还想一辈子把人家绑在你身边不成?这么多年,人家文清连个谈恋爱的时间都没。”

我暗自沉思,这么些年,别的女孩子把时间花在挑各种化妆品还有衣服的时候,她一脸素净的坐在办公室整理文件;别人跟男朋友撒娇的时候,她在照顾我的衣食起居,有着一身好手艺;别的女孩子晚上逛夜店的时候,她跟我一起参加饭局,一杯又一杯的酒入了肚,人人都夸:林总,你有个好帮手。

我从来没有想过哪天她会离开我,或者,她也需要恋爱,我从来不去刻意想这种可能。

我身边不乏女色,虽然都是逢场作戏,但是不可否认,我的私生活是糜乱的,我甚至跟她讨论,那个女明星漂亮,那个女人眼睛好看。

然后有一天,真真踩着高跟鞋,画着完美的妆容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没有一点惊讶,冷静的打量她,还是很美,晚上我们很自然的在一起了,只是奇怪,明明这些年,身边没有固定的女人,明明让自己过的很乱,明明所有人都说我在等她我放不开她,可是我没有喜悦,只是享受这种一切被我掌控的感觉,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对于她,我剩下的只有不甘心,对,不甘心,我是个自负的人,怎么能忍受一个女人为了所谓的前途弃我而去,投入别人的怀抱?我只是想证明,你,终究是要回到我身边的,而这一切,无关于爱,可惜,我很久以后才明白这些。

很多事也真的不在我掌控之中,当人人都仰望着我的时候,当初恋女友重投我的怀抱的时候,理应完美了,只是,隔着那个大大的玻璃橱窗,她对着一个斯文儒雅的男子,笑靥如花。

我不得不承认,那一刻,我愤怒到极点,握紧的拳头恨不得冲上去给那个男的一拳,可是慢慢,我说服自己放松,她该有自己的生活,我有什么立场去阻止去妨碍?

接下来的事完全不在我控制范围之内,股东大会上,她毫无预兆的辞职,并提议把职位让给真真,那一刻,颓然大过生气,只是不可思议的看着她,她避开我的眼神,第一次。

其实后来想想,我完全可以猜出这个傻丫头在钻牛尖,她在乎我比在乎任何人都要多,这点我有自信,她定是以为这是对我最好的方式,却从不曾问过,我是否需要她这样子的牺牲,她该相信我,这辈子,对她,我定然永不相负。

我决定放开她,她长大了,不再是那个天真的小女孩,真能怯生生的看着我,腼腆的微笑,我没有留她,如果,这一切是她想要的,我满足她。

再次见她是在餐厅,她跟那个男人面对面坐着,脸色并不太好,透着疲惫,看到我的时候眼神有些惊慌和不知所措。那个男人一看就不是个简单的人物,框架眼镜并不能掩饰那一闪而过的犀利眼神,他说:“我们现在一起共事。”

原来,离开我是为了这个男人吗?我徘徊在爆发的边缘,愈发面色沉,心里更多的是无法抑制的难过,仿佛割舍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那个丫头,原来,对我有这么大的影响吗?

我又开始酗酒,这次因为什么呢?柳龙说:“你小子自己出来鬼混还要拉着我,我可是有家室的人。”

我不理会他,喝酒,或者只有酒精才能麻痹自己,忘记一切,抛开所有莫名的情绪,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美人在怀,事业蒸蒸日上,父母健安,我究竟在难过什么呢?

醉倒了,醒来时,看着熟悉的环境,知道是她家,看她在厨房里忙活着,一颗心突然无比的安宁和踏实,发丝有些凌乱的贴在额面上,那一刻,突然很想上前拥她在怀,却是克制住。

跟她一起吃早餐,心情自然变得愉悦,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看她羞红了脸呆呆的样子,一颗心仿佛都在跳跃欢呼。

我以我一切恢复它原本的轨道,我们还可以那样亲密无间,前一刻,我们还在一起吃饭,后一刻,真真告诉我,她跟她男朋友感情很好,也许,好事将近。

好事将近?什么好事?一颗心零零碎碎,仿佛被背叛了,那种被一刀一刀剜开的感觉,让我窒息,我们第一次,相互间许久没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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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林墨 3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们会在那样一个地方相遇,什么样的地方呢?首饰店,她跟那个男人在挑戒指,我忍不住冷哼,这是多么讽刺?我为什么一厢愿的认为我们之间会是永远,可是,我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你的幸福看上去那么刺眼?

她的眼睛渴望的盯着不远处的一只镯子,她很少喜欢首饰之类的,我不跟着留意了下。

她手被他牵着,“老哥,真真姐,恭喜你们了。”

我忍不住冷哼,恭喜?我忍不住想要嘲讽她,也想要嘲讽自己,曾经,她只叫我一人哥哥,我是多么自得,而今,为什么感觉这两字那么碍眼?

心里忍不住有些恨,是的,这些年,我几乎把她当做了自己的所有物,这么多年兄妹相称的友,这些年工作伙伴谊,从我认识她开始,她就一直站在我不远处,我习惯了转头时看到她的笑脸,可如今,她的手在别人手中,她的眼里不再有我,为什么我会有被背叛的感觉?为什么我又是如此愤怒、不安?

一个人的时候还是回头买了那个镯子,忍不住苦笑,买了怎么样?这些年好像很少想到送礼物给她,这会儿买下来是什么意思?

去跟柳龙一起喝了些酒,习惯的,又或者潜意识里去了文清那里,迷迷糊糊的敲了很久的门,快要放弃时,门打开了。

一身男士T恤松松垮垮的在她身上,说不出的又或,也说不出的刺眼,我一下子清醒了过来,有些浑浑噩噩的掉头就走,心,从来没这么痛过,眼睛,从来没有这么湿润过,她,终究不是那个小女孩了吗?

恍惚间似乎听到她的抽泣声,我告诉自己,那是错觉,怎么可能走了这么远,还能听到她的哭声呢?只是心里有另一个声音催促我:回头,回头……

她赤脚抱膝蹲在地上,小声的哽咽着,茫然抬起头,泪眼望着我,大颗大颗的泪珠滚落,拦腰抱起,看她像只小花猫一样窝在自己怀里,我忍不住微笑,喜极了此刻亲密无间的感觉。

一切似乎很自然,我们拥抱、亲吻,明明之前从未有过这样亲密、暧昧的举动,可是,却是说不出的熟悉、舒适。多年前那种受惊、迷茫的眼神又出现了,她在我怀里微微颤抖着,紧紧闭着的双眼显示她此刻的紧张,她的吻那样的青涩和甜美。

我得承认,我嫉妒的发狂,为什么嫉妒?因为她此刻穿着别的男人的衣服?那么何时开始,我把自己划出“别的男人”之外呢?

扯掉那件T恤,欲望冲破了理智,那一刻,我只想拥有她,她的生涩回应让我惊喜,脑袋里蹦出一个念头,要是她永远属于我多好?

感受到一股障碍时,我额头上满是汗,算是意外的惊喜吗?男人都是这样,我极其满意,我是她第一个男人,至于后果,此刻我顾不得,只是突然有了小小的奢望,盼望这一刻,轮为永恒。

激过后,才注意到她手上的戒指,提醒着我,她是属于别人的。

她说那件衣服是自己买来的,我的心才好受了些。我冲动的问:如果,我让你不要跟那个家伙订婚,你会不会答应 她说,他叫凌悦,他对我很好。

我不死心,你爱他?

她沉默。

我的心一点一点的沉落。我甚至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冲动的问出那句话,更多的是自责。

她本来可以拥有美满的婚姻,爱她的丈夫,可是因为我的醉酒,我的冲动,让她失去了女人最宝贵的东西,我知道她不会怪我,可是,我如何原谅自己?终是伤害了她。

她絮絮叨叨的跟我说,别再喝酒了,注意身体,早上不要喝咖啡……

谁能品尝,我此刻内心翻涌的绝望?拥抱、缠绵……

待她睡去,轻轻穿上衣服,把镯子掏出来放在枕头上,丫头,因为你爱他,我才舍得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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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1

“凌悦,干嘛来医院啊?”文清皱皱鼻子,疑惑的盯着凌悦,回到S市,股还没坐热,凌悦就带她来了这家医院,刺鼻的消毒水味道,让凌悦有些反感,不掩鼻。

“我认识一个很有经验的医生,是高中时候的学姐,人很好,你需要详细检查一下身体。”不由文清分辩,拉着她走进一间诊室。

一番折腾,文清累的只想找个地方躺下算了,“所以说,我讨厌医院,没病都给你查的累出毛病来。”不满意的撅起嘴。

凌悦做出凶恶的模样来,狠狠的捏了一把文清的脸,“你要是没毛病,会经常吃那些没用的药?大毛二毛还要给你送什么草药?”

翻了个白眼,文清猛然醒悟道:“你怎么知道我经常吃药?”

凌悦不理她,当然不会自讨没趣说自己调查她,小猫生气也会变成老虎的,而且还是母老虎。只是从前奇怪,资料上为什么写着她总是去药店买药,大毛二毛大老远来也说给文妈妈送药草,现在大抵明白,大概那次小产,落下病根了。

“她这是小产后没有好好调理,身体抵抗力下降,身体素质不比从前,所以常会出现晕厥、腰痛的现象,还有,她现在太瘦了,加之小产出血,现在贫血的很严重,这是引起晕厥的主要原因。”文清只见那女医生拖拖鼻梁上的眼镜,一脸严肃,“你们不要当回事,仗着自己现在年轻,不调养好,以后有的受了。”

说着在纸上哗哗哗的划着,“给你们开点药,重在自己调养,注意事项刚刚已经跟小凌说过了。”

文清认真的点点头,用胳膊肘捅捅凌悦:“走啦,没事,待这我心里憷的慌。”

“好的,学姐,谢谢你了,那我们先走了。”凌悦拉着文清起身。

女医生抬头,眼神里有些笑意:“小凌别顾着痛快,让人家女孩跟着受罪,回去好好照顾,她现在不宜劳累。”

文清脸刷一下红了,嗫嚅着:“医生,这个,他不是……”

“谢谢学姐关心,学姐也要,多注意身体啊。”凌悦笑笑,最后一句却是咬着牙说出来的。

女医生似笑非笑,并不理会,拿出一张名片递给文清:“文小姐,我叫苏扬,如果哪里不舒服,一定要来找我。”

文清看了凌悦一眼,见他没有表示,便接过名片,“不好意思,苏小姐,我没有名片给你,今天谢谢你了。”

“文小姐走好。”苏扬微笑着说。

文清觉得苏扬笑起来很好看,是一种气质,让人舒心的气质,让人从内心觉得亲近,这是今天来医院,苏扬露出的第一个真心的笑容,文清自然的也回以一个微笑,点点头,被凌悦拉走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文清觉得凌悦刚刚仿佛冷哼了一声,略微诧异的看了凌悦一眼,他很少这样没有礼貌的,永远一副脾气好好的样子,显得温文尔雅。

凌悦注意到文清在打量自己,微笑着挑挑眉,“你别傻呼呼被她骗了,我那个学姐鬼主意多呢。”

“噢,我知道了,你肯定以前被人家骗过,现在记仇了。”文清掩嘴偷笑。

“随便你猜。”凌悦背着手放到脑袋后面,若无其事的往前走。

文清认命的跟上去,这家伙什么时候开始变的神神叨叨的。

“哎,你把你那工作辞了吧。”

“为什么?”

“你还好意思问为什么?你之前不是答应我去帮我的吗?怎么,想赖账?”

“谁想赖账啦?”

“那行,给你一个星期,下周一我要在办公室看见你。”

“凌悦,你现在怎么这么大爷?”

“怎么?你喜欢大爷?”

“呸。”

两人说说笑笑,越走越远,完全没注意,医院门口的玻璃门后,苏扬一直目送他们,直至两人消失不见。

第五十二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文清办了辞职手续,她答应张扬,促成华利并入世华的事她会继续帮忙,自从知道文清的履历,张扬早有心理准备,即便不在一起工作,这个朋友也是交定了。

有好几次,文清都想打电话给马明亮,问问他世华跟SC的续约问题进展如何,但是拿起手机还是作罢,从N市回来后,她跟林墨也没有再联系过,反而跟凌悦,好像又回到了从前,自在轻松,反正自己有执照,去他那里工作,也算做回老本行,不做多想。

现在的住处虽然离华利很近,但还是比较偏,以后如果要去凌悦事务所上班什么的也不方便了,凌悦张罗着给文清安排个新的住处,文清想想,上次电视台采访,弄的自己好像没点隐私了,换个地方也好,也就不拂了凌悦的心意,让他一个人去忙。

这些天,文清过的格外惬意,不去想林墨,不去想埋葬在心里的那段疼痛,只是窝在自己的一方天地,没日没夜的看碟、上网。文清骨子里其实有大片的懒的因子,从前处处想着林墨,工作是,生活也是,懒就被抛到一边去了,后来去湖面村待了一段,因为那些事,加上要教孩子上课,让她没机会懒,现在好不容易有时间有机会,文清的生活立马昼夜颠倒起来。

盘着腿,坐在地上,嚼着薯片,喝着可乐,看着狗血偶像剧,文清觉得,人生这样,完满了,林墨是谁?一边儿去吧!

痛快没几天,文清在某个下午睡得天昏地暗,外面敲门咚咚咚,拖着混沌不清的脑袋打开门。

凌悦指着这个顶着一头鸟窝,睡眼惺忪的女人,说不出话来。

“你,你,你,还是个女人吗?”

“你敲半天门就问我是不是女人?你有病吧?我要继续睡,你自便。”

“走吧,搬家,回头我让人来给你收拾东西。”也不管文清还穿着棉布睡衣,拖着就往外走,塞进车里。

车开了一会儿,文清终于清醒过来,“凌悦,你疯啦?”

“你傻吧?”

“你!”文清刚想再侃两句,看看车开的方向有些奇怪,“凌悦,你这是去哪儿呢?”

“先带你去换身衣服,然后去吃饭。”凌悦微笑着回答,眼神里闪过一丝宠溺。

文清指着眼前的GUUCCI旗舰店,有些茫然,嘴角微翘:“吃个饭不用这么大阵仗吧?”

“我好歹也是S市新贵,你也不去打听打听,你看你穿那样,说出去,我脸往哪搁呀。”

“我说凌悦,你越来越贫了,我跟你吃饭,是你的荣幸。”说着,故意抬起头,哒着双棉拖,迈着步走进店里。

凌悦摇摇头,看着文清故意昂首阔步的样子,脸上满是笑意,这女人有时候还真是幼稚啊。

文清盯着凌悦手上的一堆衣服,直皱眉,她最烦的就是试衣服了,凌悦也不为难她,挑中一件黑色泡泡裙递给文清去穿,趁着文清试衣服,在店员耳边耳语了几句。

文清盯着镜子前自己,有些踌躇,她很少穿这种可爱风,上班的时候她习惯穿套装,显得干练,以前跟林墨出去才会穿休闲一点,这身泡泡裙粉点饰底,长度及膝,还算保守,有束腰,就是抹胸稍微有些低,文清低着头,扯了两下,可是下面又马上太露腿,上拉下扯了几个回合,终是放弃,有些忐忑的走出试衣间。

“这位小姐穿着很漂亮,简直就像订做的一样。”店员满意的微笑。

文清翻翻眼,也不换换词,这些人说话不打草稿的,是件衣服他们都会说好看的,转眼看看凌悦,“怎么样?是不是不太适合我?我感觉有些怪怪的。”

凌悦也犹豫着,干脆让她换件衣服好了,这身衣服把这女人的优点全衬托出了,长长的脖颈,盈盈一腰,细长的小腿,黑色衬的她皮肤更白,下摆的泡泡设计让成熟中透着一些可爱和俏皮,让文清整个人更显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