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不疼我打你作甚,不如舔你了。”艾柏终于报了仇,心情如日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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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5:40分,最后一遍铃声响起,标志着这天的校园生活告一段落。学生们该回家的回家,住校的则返回宿舍准备晚习课的物品。

这是一个红色的黄昏,和许许多多个夜晚降临前的景色完全一样。

圣贤街119号,大门两旁一对石狮,房子高两层,石墙白顶,谈不上气派,但十分有气度。院子里栽着几棵白玉兰树,里外透着祥和宁静。

宋自乐杵在自家大门前两对狮子中间,双手叉腰,双脚分开与肩同宽,警惕地瞪着门口,愣是没再往前迈半步。

僵持了两分钟,他蹑手蹑脚地摸到后门,瞅个四下无人的机会,利落地翻身爬上二楼的露台。

沙夜把床单被套枕巾全部拆下来扔进洗衣筐,正打算把新的一套换上,冷不防一双手臂自后面环住她的腰际,缩紧。

不用看也知道是老公,他那力道、气息,全都独一无二。沙夜手下不停地继续套枕套,边笑着说:“自乐放学时间过咯。”

“他那么大人了,自己认识路。”宋天奇搂着老婆的腰,“你以后早上也不用起那么早,又做饭又送他上学。”

沙夜拍了拍老公的手背,“我是说自乐可能随时会回来。”

“他进门的动静我还听得见。”宋天奇心不在焉地答。

沙夜装好枕套,转身搂着老公的脖子亲了一口,“对了,前几天收到拜帖,好像是今天家里会来客人吧?”

“一个熟识的朋友而已,不必太拘泥。”

“那也要开始做饭了。”沙夜点了点老公的鼻尖。她的个子很高,因为习武的缘故,完全摆脱了女性弱不禁风的感觉,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她就缺乏女人的美。天生黑缎子一样的发质,流苏般地披泻肩头,再配上那酷似埃及古代皇后的冷艳眉眼,这是一张无论何时何地都轮廓深刻得叫人过目难忘的脸庞。

宋天奇思索一下,点点头放开了她,“好。”他个性沉稳内敛,一向话语极少,总是深思熟虑了才开口。大概拜个性所赐,宋天奇的长相也给人冷酷刻板的感觉,一张脸终日都缺乏表情变化,而那高大的身材让即使在模特儿中都鹤立鸡群的沙夜也显得娇瘦。这样的男人,往哪里一站都会让人不寒而栗。

沙夜想了想,抬手抚了一下他的脸颊,“那,帮我系围裙吧。”

“嗯。”宋天奇抿着唇,淡淡一笑。

两人刚要转身,一件物什带着呼呼风声冲宋天奇的后脑勺呼啸而至。他一把抓住,定睛一看是个书包,夫妻俩无语地对望一眼,齐齐看向窗户,在他们等待的目光中,宋自乐吭哧吭哧地爬了进来。

“哟,大哥大嫂好!”宋自乐一条腿横跨在窗台上,笑眯眯地打招呼。

“为何不走门?”宋天奇的目光摆明了告诉弟弟对他这个行为有多么不理解。

“哦,那个啊。”宋自乐跨过窗台,“我不是怕碰见芳雍嘛!”

“你怕他做什么?”宋天奇更是一头雾水,芳雍既非史前巨兽又不要取他小命,话说回来每次好友造访自乐都是这个德行,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与自己私交甚笃的朋友怎么跟弟弟就是磁场不合。

“我、我怕他……怕他提那些陈年旧事!”宋自乐从大哥手里一把夺过书包扔到刚换上干净床单的床上,可爱的脸蛋上露出深深的酒窝,“大嫂帮我换床单啦,Thank you!我好乃你啊,来,啵一个……”

“等等等等——等!”宋天奇一手捂住弟弟凑过来的嘴一手挡在老婆面前,“什么陈年旧事?”

沙夜善意提醒:“有次芳雍先生来,在自乐房间的一地薯片杂志堆里发现流光鞭的事。”

哪知道宋天奇完全不像记起来的样子,而是大惊:“有这种事?!”

沙夜茫然点头,她这是听自乐在侃自己的童年趣事时偶然聊起的,难道……天奇对此并不知情?

宋天奇捂着脸,“我的天……流光鞭那样的神兵利器,你怎么把它放在房间里?还、还、还和薯片杂志放一起!你从哪里弄来的?”

宋自乐勉为其难地回答:“兵器库里咯,我哪知道那是武器,我看它蛮结实的,拿来玩翻花绳正好,最后玩厌了就随手丢在床底下了。”

宋天奇完全无语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六七岁吧。”宋自乐摸着嘴唇,“谁让那时候你喜欢把我当小姑娘养,可是一般的绳子又不经玩……”

宋天奇已经可以想象到芳雍那吃惊的样子了。芳雍厌恶兵器,不喜刀枪剑戟,唯独对流光鞭情有独钟——那是一件非常美的东西。因为美,所以它不是单纯的利器,如同名字一样,鞭子挥出去的时候,像天边流过的光矢,充满惊艳感,最奇特的还是鞭子本身具备的灵性:它并不像其他武器那样不论拿在谁的手中,都能伤人。在某些特定的人手中,它只是一件真正无害的艺术品。

芳雍最大的遗憾就是虽然得到了它,却没有用它的机会。所以,把它转赠给了好友宋天奇,但是觉得自己和流光鞭缺乏缘分的宋天奇,又遗憾地将它封在了自家武馆的武器库里,没再碰触过。

“我真是对不起他……”宋天奇喃喃了一句,但宋自乐完全没听见,他正忙着跟沙夜说话:“嫂子,今天吃什么?我帮你拿围裙,我帮你择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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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6:30,高年级出去解决民生大计的学生陆续返回到教室开始晚习课前的准备。

下午6:35,各班班主任先后到达自己班级的教室,沸腾的学生立刻安静下来,只有笔尖写字和翻书的声音不时从每个角落响起。

下午6:41,就在所有人差不多都进入了学习状态的时候,一片漆黑突然降临,每个人眼前因为还没适应这突如其来的黑暗而产生了光影的幻觉。

“怎么回事啊——”

“停电啦!”

“正算到一半呢,有没搞错!”

有的教室里正进行英语听力考试,录音机里的正宗洋腔戛然而止。

备课或批改试卷的班主任站起来,一边喊着“安静!”一边拉开门,走出去看个究竟。

整个学校都是黑咕隆咚,一点亮光也看不到。

“已经去找修理科的人了,等一等!”老师走进教室。学生们沉浸在彼此看不见的新鲜感中,有人离开座位偷偷捉弄别人一下再迅速跑回来。

“嗷!”

“谁捅我?”

此起彼伏的叫声里没有怒气,倒是兴奋十足。

原以为不过是几分钟的停电,过了半个多小时都没有恢复的迹象。老师们站在走廊上不耐烦地等待最新情报。

“不行,到处都找不到修理科的人!”

“去工机房看了电表,一时修不好!”物理老师是个壮年男子,爬上楼梯摇头。

无计可施的老师们返回教室,各自宣布晚习课结束。学生中响起一片欢呼声,没几分钟就跑了个干净。

老师们摸黑回到办公室,拿着手电筒大致收拾了一下,互相道别后,背包回家。

晚上7:30,整个校园完全安静下来。

阴暗的走廊尽头远远传来一大串钥匙互相碰撞的叮当声,时不时夹上一两声悠扬的口哨。一个修长的背影不紧不慢地在走廊里走动,食指上钩一个铁环,许多钥匙挂在上面晃来荡去。

月亮也出来了。

嘉睿停在走廊一扇窗前,瞥一眼楼下那棵巨大的千年银杏,远远望去,枝繁叶茂、冠盖如云,在月光下镀上一层银色的铅华。

如此美景——

在嘉睿眼里却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嗯,真正的月黑风高杀人夜!”

“按照古籍记载的

日历法推算,今天是阴辰七月半,地狱府门大开的闹鬼日,要是让学生在这个地方留到亥时,我可就麻烦了。”

走到距离银杏树十余尺的地方,嘉睿悠闲地站定,抱臂、仰头。四周并没有风,可是小扇子一样的叶片却在颤动,彼此擦拭,发出簌簌的响声,就像许多人在吹口哨,声音尖利,怀有敌意。

翠奂国在两千年来的历史中,曾经历了无数次的大小战争,所以这里的每寸土地上,都浸透了祖先们的鲜血。无数段由杀戮组成的历史在同一个舞台上演,所有曾经的演员最终都化为一?黄土或尘滓,一层叠一层,在时光中沉淀、累积起来。

每个活生生的人,都无法逃避融入这片大地,成为其一部分的命运。

往生、西去、驾鹤、百年、仙逝、蹬腿、翘辫子、挂了……各种说法,文雅也好庸俗也好,显示的事实就那么一个:这个人将永远无法在这尘世中再现。

人死后,清者上天堂,浊者下地狱,徘徊阴阳者都是无法判定其罪孽的冤魂。在古历法中,每年七月十四入夜至十五凌晨,也就是亥时到子时这段时间里,这些徘徊的冤魂可以从特定通道重返人界,一偿夙愿。

有些魂魄的愿望不过是看看家人;可有些则没那么善良,比如即将出现在市立第一高里的这一批。但地狱之神不会因为它们目的不同就给予区别对待,正如阳间的主宰者不会依靠活着的人对这个世界贡献多少来衡量奖惩。

所以,这个世界需要有人来维护秩序,让一切不至于那么混乱。

几个月前,两个兔崽子徒弟的家人就是否让他们读中学,接受正规教育一事来征求嘉睿的意见,反正该教的也差不多都教完,他就随口答应下来,还心血来潮地跑到实地看了看。不看不要紧,一看差点喷饭,这所学校建造校舍的地点,不偏不倚就是一个连接阴阳界的通道所在。而且设计师不知道是不是其他国家的人,不但将原有的风水格局全部破坏,还加上若干不利因素,嗯嗯,这下倒好,这里成了名副其实的风水宝地——只不过是相对于阴间的冤魂来说。

“建得像坟场一样,不死人才有鬼。”

嘀咕一声,嘉睿转了转手指头勾着的钥匙圈。他心里不由得庆幸管理者有点环保意识,阴差阳错间保留下了那棵栽种在“龙脉的龙头的龙眼”这种特殊位置上的千年银杏,这才使得几万条人命侥幸残喘至今。

然而什么样的镇校之宝也好,到了鬼日这一天,效用多多少少都会减弱的。

而且最近似乎受到什么磁场的影响,这一带的生机越来越稀薄,异类的气息却渐渐繁盛,到处怨灵四起,寄生妖魔的数量也在猛增中。

到底是什么造成这一现象,今天或许就是得到答案的最佳时机。

晚上九点整,亥时,位于东北角的第一个通道打开。

自古以来东北就是阴气最盛的方向,因此又俗称鬼门关。

随着夜色渐深,更多通道会逐一开启,直至子时,而在大约凌晨两点左右时,阴气会达到最盛。

整座校园霎时陷入一片鬼魅的绰影之中,嘉睿可以断定,以往任何一个鬼日,都不会有如此反常的情况出现。

会不会绝后他不敢说,但这确实是规模和气势空前的一次“返阳”。

银杏树金黄色的叶子逐渐转变成鲜艳欲滴的红色,突然纷纷像被赋予了生命一样从四面八方射向站在开阔处的嘉睿。

当当当当——刀片似的叶子似乎撞上什么硬物,一一被弹开。那一瞬间,鲜红的叶片又恢复成金黄色,在漫天的黄金急雨中,一堵透明、却坚固无比的墙壁,不知何时已悄然竖起在嘉睿的四周。

他弯腰捡起一片看来再平常不过的银杏叶,手指刚靠近,就被锋利的边缘拉出一条细细的血口。嘉睿撇撇嘴角,丢掉树叶,心想这已经不是鬼魂级别的伎俩,起码也是妖的程度了。

仔细想想,用来镇压地狱众鬼的这棵银杏树,一千多年下来吸收的怨气着实不少,如果连它都腐化成了妖魔……那这间学校、这方圆百里所有生活着的人们可以说是百分之百地完蛋了。

而从通道里出来的怨魂,也不会再回到阴界去,从此留在世上,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

可问题是,要让这棵树变成魔障并不简单,除非有人暗中动了手脚,而且这个人不但手段高明、能力强悍,对人类更是充满了不一般的恨意。

有这个本事,又有这个动机的,除了那家伙之外,嘉睿还真想不出其他人来。

可是销声匿迹十四年的人,会突然选在这个时刻、这个地方卷土重来吗?

“上帝保佑我的预感最好不要实现。”嘉睿对着纷纷扬扬下雪似的叶片开口。

“上帝从今天开始,一直放假,嘉睿。”

前方金色的树云里起了一个小小的气流漩涡,那声音就从其中发出,带着笑意。

“混账。”嗓音的熟悉程度让嘉睿掀起眼皮,不露痕迹地啐了一口。

在暗夜中轻盈地一跃而下,对方黑色风衣的衣角划起一道弧线,宛如飞鸟腾空而去时的那双翅膀。

“如果想知道前因后果,就跟我来吧。”男子伸出手指勾了勾,嘴角漾起一抹笑容,“十四年的旧可有得叙了,不是吗?”

“正合我意。”

静默之后,嘉睿冷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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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正,宋家朴实大气的宅邸中响起了钟声,声音不大,但浸透人心,古朴中沉韵十足。七下钟响完,大门打开,门外不知何时停了一辆黑色Rolls RoycePhantom,无声无息。

打开大门的宋天奇亲自迎向院外。只见两名少年立于车门边,身着上等绸缎面料、贴身裁制的唐装,一个穿雪青色,手捧锦盒;一个穿墨绿色,恭敬地打开车门。

车内的人并不比他们年长多少,按理说能乘坐Rolls Royce的人非富即贵,怎么都应该上点年纪,然而车的主人完全打破了这个定律——年轻、高雅、雍容、不可侵犯、远远凌驾世人之上的尊贵磁场令人无法忽视,更令人屏息噤声。玄色唐装的剪裁突显瘦削高挑的身材,俊秀无双的容貌间透出的,是一种对人间万事万物、生生灭灭皆漠不在意的神色。

人未到,气势已环绕。

宋自乐站在宋天奇身后,不由得唧咕:“他怎么看起来就不会老呢?十年二十年都是这个样子。”

沙夜之前并没见过今晚造访的这位客人,只是有几次听丈夫提起深交数十载的芳雍,以及从自乐那里听到一些关于他小时候干出来让人横眉毛竖眼睛的破事,其中就有把芳雍相赠的流光鞭拿来翻花绳的部分。

宋天奇上下打量一番,笑:“几年没见,你看来精神还不错。”

他的笑已经够淡了,而芳雍那个表情更浅到根本称不上是笑容:“彼此彼此。”他的脸微微一侧,紧随其后的两名少年在宋天奇面前站定,身着墨绿色唐装的那个开口:“宋先生,宋夫人,晚上好。我是莫卡,这是弟弟贺吉,此次能和先生一道拜访两位,深感荣幸。”

宋自乐像看动物园的火鸡一样,“你们俩……是双胞胎吧?”

莫卡愣了一下,“啊?正是。”

“不是翠奂国人吧?”宋自乐凑得近到能看清他们眼睛的颜色。

“我们的祖国是芮拉奇。”

宋自乐啧啧赞叹两声,点头,小声地对沙夜耳语:“北域那带果然出美人。”沙夜笑而不语。

莫卡与贺吉无所适从地对望了一眼,略感尴尬。

芳雍瞥了宋自乐一眼,对宋天奇开口:“自乐也没怎么变,好像还比小时候更皮了。”

“也更难管了。”宋天奇对此倒是深感头痛,尤其是娶了个非常袒护自乐的老婆以后。

虽然宋天奇事先对沙夜说过饭菜一切随意,但从自乐那里听说芳雍的来头之后,沙夜还是没有怠慢。在不浪费的前提下,精心琢磨出八大盘,无一不是集合各地区

美食的精粹。这里不得不提到的是,她虽然是大世家的小姐,但一直习惯吃苦,从未过一天娇惯的日子,不但身手过人,而且厨艺、女红、诗词歌赋也没有一样输给自己最擅长的武学。

莫卡和贺吉本来不愿与他们同桌进餐,觉得有失体统,愣是被宋自乐一边一个按坐在自己两旁,“这样才对称!”

宋自乐哪怕在吃饭的时候也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老实规矩,刚盛了碗汤,还没开喝就讲了一句爆场的话:“芳雍哥,谈恋爱没?你什么时候也娶个像我大嫂这样贤惠的老婆?”

贺吉冷不丁突然一阵咳嗽,宋自乐把筷子换到左手,腾出右手拍他的背,“慢慢喝,好喝也别一下子灌了。”

芳雍不以为意,反问:“除非你的房间保持整齐状态一个月,那我就有可能谈恋爱。”

“你就那么不爽我把你的宝贝流光鞭放在垃圾堆里的事?”宋自乐贼笑一下,“不过现在俺嫂子天天帮俺收拾房间,不要说是一个月,就是一年都能保持,哈哈——衰人,别谈恋爱了,直接结婚去吧!”

莫卡诧异地看了先生一眼,出乎意料,先生非但没有一丝恼怒的神色,反倒浮现淡淡的笑容。这可不是他熟悉的芳雍啊,出生皇室、受精英教育长大,以完美为人生唯一目标的圣贤,怎么可以被人拿结婚开玩笑?

贺吉也觉得浑身不对劲。他和孪生哥哥入门十年,始终是排名赛中的前五位,即使这样,先生也从来没有夸过他们一句,更谈不上暖言暖语地说话,可现在他和一个普通男孩坐在一起,就好像一家人一样自然,这太奇怪了。

宋天奇当然看出这两兄弟的不适,他咳嗽一声,在桌子底下轻轻地踢了弟弟一脚。

宋自乐端起装了汽水的杯子,非常不爽,“来来,芳雍哥,我敬你老人家一杯。”他生下来不久家里人就发现这孩子对酒香有股蠢蠢欲动的本能反应,果然三岁时他就开始坐在酒缸里度过,被方圆百里的人传为惊谈,但宋天奇以未成年不许饮酒为由禁止他碰酒水,这点连沙夜也赞同,为此全家总动员,一瓶酒都不私藏。

芳雍抬手,“敬就免了,我不喝酒。”

“这是汽水。”

“小孩子的饮料。”

“真不给面子。”宋自乐哈哈笑着坐回去,“莫卡,贺吉,敬你俩,你俩不要学他,连汽水都不喝。”

“自乐,你安静地吃饭。”宋天奇拿着汤勺的手背上青筋直冒。

“你们都不开玩笑,这还哪像吃饭啊,不成开会了吗?”宋自乐置若罔闻,“这样吧,我来表演一段好了。你们统统含一口水在嘴里,如果有人喷了就是我赢,如果没喷我就闭嘴再也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