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一百零一 章 …

阿十皱了皱眉不等她摸到自己的脸上, 伸手抓住她的手腕子,那妇人哎呦叫了一声, 阿十才放开她, 那妇人看了看自己的手腕子, 白了阿十一眼:“长得这么俊个小公子,却不知惜香怜玉, 捏的人家手腕子疼死了。”

老爷子呵呵一笑:“忘了跟你说, 我家这小子什么都好,就是性子怪,不能给人碰, 尤其女人, 你这还算好,若不是她手下留情, 你这膀子都卸了,来,我给香儿揉揉。”说着伸手拉住妇人的手腕揉了揉。

妇人愣了愣:“你家小子,你说这小子是儿子?”

老爷子点点头:“怎么,我们爷不像爷俩吗?”

妇人来回看了两人一遭:“不大像, 你这小子可生的比你俊多了。”

老爷子不乐意了:“你是没见过我年轻的时候,比这小子还俊呢。”

老爷子这脸皮厚的简直令人发指, 那妇人哼了一声:“得了吧,你这老东西年轻的时候,老娘还没出生呢,长得再俊有个屁用, 更何况,瞧你如今这样儿,年轻时也俊不到哪儿去。”

老爷子:“总在门口站着做什么,这些日子,我可是天天想你的手艺。”

那妇人拉了拉老爷子的胡子:“你这老东西就这张嘴会说,既然天天想我的手艺,怎这么长日子都不见影儿,可见都是嘴把式糊弄人的。”

老爷子笑了:“家里有事耽搁了,不然早来了。”揽着妇人进了里头。

阿十看了胡升一眼忍不住道:“胡爷爷,这是…”

胡升咳嗽了一声:“就是主子想的那么回事。”

阿十心说怪不得阿娘不乐意阿爹跟老爷子出去呢,有道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老爷子混的日子长了,真能把阿爹带坏了。”

坐在后院的厢房了,那妇人跟老爷子调笑两句便去了,不一会儿端了菜上来,老爷子夹了一筷子鸡肉放到阿十碗里:“香儿的手艺可是比宫里的御厨都厉害,你尝尝。”

那妇人笑了起来:“就跟你吃过御厨做的菜似的,也不照照镜子自己的德行,做梦呢吧。”

阿十看了妇人一眼,妇人道:“你看我做什么,你爹不就是个跑买卖的吗。”

阿十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得闷着头吃饭,这妇人的手艺的确好,比八哥府里的厨子做的菜都好吃,八哥府里的厨子可就是宫里出来的御厨,这么说起来老爷子还真没糊弄自己。

正想着忽听老爷子道:“我一进城就见了好几个夜郎人,他们来这儿做什么?”

妇人:“你不知道,那夜郎王有意娶南越的公主为侧妃,为表诚意置办了厚礼,三日后进番禹城求娶,这边儿不是离着番禹城近便吗,近日也来了不少夜郎人。说起来,这夜郎王还真是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去年咱们大晋的公主刚和亲夜郎,如今又娶南越公主当侧妃,把咱们大晋置于何地,若是大将军王还活着,带兵一举平了他夜郎,看他们老实不老实。”

阿十脸色微暗,原来冰块男在南疆也赫赫有名,只是这夜郎王也太迫不及待了些,是看准了大晋近些年都不会用兵,才敢如此明目张胆的求娶南越公主,他惦记的只怕不是南越公主,而是南越所在的这片富饶之地。

以前冰块男跟自己说过一些,南越所出地势优越,一年三熟的粮食,让南越人生活富足衣食无忧,正因此成了令夜郎垂涎三尺的肥肉,欲吞之而后快,尤其一场瘟疫过后的夜郎,民生凋敝,靠自己休养生息至少需要十年,夜郎王的野心只怕等不了,所以惦记上富庶的南越,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阿十也明白了为什么老爷子不直接进番禹城而是跑到这来这不远的南江城来,老爷子是来打探消息的,而打探消息,这样的地方最合适,只不过这个叫香儿的妇人,虽不是良家女子对老爷子倒是真情实意。

阿十还以为老爷子得留在这天香楼里呢,没想到吃了饭便出来了,见阿十一脸奇怪的看着自己,老爷子拍了拍她的肩膀:“当我老头子是你们年轻人啊,一见着就你侬我侬黏糊个没完,我跟香儿是知己无关风月。”

见阿十一脸怀疑,老爷子不乐意了:“怎么不信?”

阿十咳嗽了一声:“您老高兴就好。”反正关不关风月也跟自己没关系,这么大年纪还有这样的花花心思,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一点阿十由衷佩服老爷子。

不过,夜里在南江城的客栈里歇着的时候,阿十虽躺下了却有些睡不着,越近番禹城便越发生出几分近乡情来,番禹城虽不是她的家乡,却是她跟冰块男相识的地方,如今躺在这南江城的客栈里,脑子里一幕幕都是跟冰块男相遇的情景。

其实,在番禹城她跟冰块男统共没见过机会,可就是这短短的几次,如今翻来覆去的自她脑子里过,每过一次,她就想他一分,如今早已思念入骨,可他在何处?那具烧的焦黑尸首,她是抵触的,她总觉得那不是他,九哥说她糊涂了,阿彻说她魔怔了,可不管他们说什么,她就是觉得他没死,他舍不得丢下自己,只要自己耐心的等着,他终有一日会回来,回到她身边。

正想着,忽见窗子映出两个人影,接着便是老爷子的声音响了起来:“阿十,你睡了吗?”

阿十正坐起来刚要下去开门,就听胡总管道:“主子,这会儿都二更了,小主子只怕已经睡熟了,您就别吵他了。”

听见这话知道老爷子是试探自己呢,便又躺了回去,果然,老爷子叫了两声不见自己应,自言自语的道:“还真睡了。”

胡总管哪会不知主子的心思,低声道:“您老去天香楼,小主子也不会拦着您的,你这又是何必呢?”

老爷子:“你懂什么,我这当公公的在儿媳妇跟前儿总得有点儿长辈样儿,怎么能让这丫头知道我要去天香楼呢。”

胡总管:“主子说的是,既然小主子睡了,奴才就陪主子去天香楼吧。”

主仆俩说着,脚步声渐远,阿十忍不住好笑,老爷子真是想多了,在自己跟前儿他何时像个长辈了,简直比老顽童还老顽童。

阿十忽然觉得这世上大约只有老爷子能活的如此恣意,或许这正是老爷子年少时不能达成的梦,所以退位之后才会游历天下,而且,估摸像香儿这样的红颜知己,还有许多,老爷子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风流人物。

想着想着便睡了过去,转天一早洗漱完毕,一出房门就看见老爷子站在外头的楼梯边儿上,衣裳还是昨儿那身儿,一看就知道刚回来,阿十目光闪了闪:“您老怎起的这般早。”

老爷子本来以为给这丫头撞个正着,瞒不过了去了,不想这丫头却问他怎么起的这么早,明显是不知道自己昨晚上出去的事儿,如此说自己岂不是能混过去了。

想到此,开口道:“年纪大了比不得你们年轻人能睡,早起来了,都出去溜达一大圈了。”老爷子话音刚落,底下的伙计听见道:“昨晚上见您老出去,小的还给您留门了呢,不想您老竟出去了一宿,这会儿才回来。”

老爷子老脸一红:“谁出去了,我一直在屋里好不好,不许胡说。”伙计见老爷子疾言厉色,也不敢再吭声了,可嘴上却忍不住嘟囔了一句:“本来就是吗。”

老爷子:“这伙计爱胡说八道,咱们还是去番禹城住吧。”胡总管应着去收拾了行李,三人结了店钱,出了客栈,往番禹城去了。

进了番禹城正要找客栈落脚呢,却碰上了刘喜儿,阿十高兴的道:“刘喜儿你怎么在这儿,是跟九哥来的吗?”

刘喜儿:“九少爷明儿才到,是估摸着小姐跟老爷子弄不好回来番禹城,才遣了我提前过来瞧瞧,果然小姐跟老爷子来了番禹城。”

阿十疑惑的道:“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儿?”

刘喜儿:“我让伙计在城门盯着呢,一瞧见小姐就回去报信儿。”说着左右看了看,低声道:“这边儿人多耳杂,咱还是先回馆驿吧。”

阿十看向老爷子,老爷子点点头:“去吧,正好等你九哥来了,有些事儿得跟他商量。”

九哥转天晌午到了番禹城,兄妹俩数月不见亲热处自不必说,一时饭毕,方才说起夜郎王求娶之事,老爷子道:“这夜郎王狼子野心,若真娶了南越公主却有些不妙。”

谢洵点点头:“娶了南越公主,他就成了南越的驸马,若南越发生叛乱,他以驸马的身份带兵来平叛也算顺理成章,若夜郎的虎狼之师进来,能眼看着南越这块肥肉不吞吗,夜郎对南越早就垂涎三尺了,若夜郎王吞了南越这块富足之地,不出两年便会对我大晋宣战,而我大晋刚经北疆一战,需休养生息,若再起战祸,百姓只会苦不堪言,故此,绝不能让夜郎王娶南越公主。”

102、第102章

老爷子:“腿儿长在他身上, 哪是咱们说不让就不娶的。”

谢洵:“当初夜郎王与南越二皇子私下勾连,睿王殿下在大皇子府数月之久, 扶植大王子登上王位南疆方得安生。”

阿十:“如此说来夜郎与如今这位南越大王应有过节才是, 怎会答应把公主嫁与夜郎王?”

谢洵:“如今的南越王是个糊涂虫, 只知一味高乐,况夜郎王投其所好, 在各国搜罗了二十个美男打算赠予南越王, 有这二十个美男,南越王还管什么过节不过节。”

阿十这倒想起来,南越这位大王好男风, 美人不能动其心, 美男才行,这夜郎王还真是费了大心思。却忽想出一个主意:“既然南越王是因这二十位美男才对夜郎王不计前嫌, 若没有这二十个美男不就好了。”

老爷子:“这个主意好,只是此时需做的格外隐秘,若被夜郎王知道可就前功尽弃了,而且夜郎王身边好手众多,且这小子狡猾谨慎, 必护卫严密,想不知不知觉把人放了, 着实不易。”

谢洵:“夜郎王以国主身份前来求娶,南越必以国礼相迎,必会安排在国宾馆驿之中。”

阿十眨眨眼:“这么说,不就是隔壁吗。”

谢洵点点头:“正是隔壁。”

老爷子:“就算是隔壁也必是守卫森严, 想进去也不易。”

谢洵:“据我所知,这国宾馆的驿官儿为了讨好夜郎王,已请了芳华姑娘来为夜郎王歌舞助兴,而这芳华姑娘与我有几分交情。”见阿十看着自己,谢洵咳嗽了一声:“只是朋友无关风月。”

阿十不禁道:“我记得昨儿有人跟我说过跟某个姑娘无关风月,可是夜里却跑去了姑娘的香闺。”

老爷子:“那个,其实我昨儿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跟她扫听事儿去了。”说完又觉这个理由实在没有可信度,不满的道:“我说你这丫头,昨儿既然装了糊涂,做什么又戳破。”

阿十:“我可没说是您老。”

谢洵见这丫头比之前在京里的时候好了许多,暗暗点头,看起来跟着老爷子出来走走果真有用,至少不会沉浸在悲伤中不能自拔了。

老爷子道:“你的意思是让我们的人扮成芳华姑娘的随从跟她进入馆驿之中再伺机行事,如此倒简单,找个暗卫去不就成了。”

谢洵摇摇头:“这驿官儿是个极小心的人,夜郎王如此要紧的人物,岂会掉以轻心,早知会了芳华姑娘只可待二人入内,一个是芳华阁的琴师,另一个是她的丫头绿儿。”

阿十:“那我扮成那个绿儿不就好了。”

谢洵:“此计虽可行,你却莫忘了那夜郎王曾见过你,难保他会认出来。”

老爷子道:“这倒不一定,既是饮宴夜郎王必在主席之上,芳华姑娘歌舞助兴,只需琴师即可,丫头不会露面,便夜郎王见过阿十怕什么?如今也只有阿十能进去,倒不如一试。”

谢洵看向阿十,这丫头跟夜郎王可不只是见过这么简单,那夜郎王对阿十的心思,自己可是一清二楚,不过,正是因为如此,就算阿十被发现,想必夜郎王也不会舍得下杀手,更何况,老爷子说的也有道理,夜郎王应该不会去注意一个丫头。

三人商量妥当,谢洵自去安排不提,且说这日夜郎王的王驾进了番禹城,阿十跟老爷子一早就在临街的茶楼里坐了 ,瞧着夜郎王一行车轿从那边儿缓缓过来。

老爷子:“你说那后头的轿子里是不是那些美男,大男人却被当成礼物送人,他们爹娘若是知道,说不准一出生就把他们掐死了。”

阿十:“这还不是投其所好,若南越王不好男色,也不会如此荒唐之事了。”

老爷子:“我倒觉得这夜郎王穷折腾什么,把自己送给南越王保准比这些美男有用的多,这小子生的俊,我瞧着也就比我家老五差些。”

说完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忙停住话头看了阿十一眼。

阿十脸色微黯,想起两人当初在这番禹城中相遇的情形仍仿佛昨日一般历历在目,可他的人却已杳无所踪。

忽感觉有目光投过来,阿十看过去是夜郎王,他坐在马上正侧头望这边儿看,阿十正要躲忽想起这茶楼上有青纱帐幔遮挡,又隔着一段距离,便能看见也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阿十还真不信,他仅凭一个模糊的影子就能认出自己来。

格鲁见大王侧头望旁边的茶楼看不禁道:“大王您看什么呢?”

夜郎王道:“晋国京城那边儿可有消息?”

格鲁知道大王问的什么,却不想把谢阿十的事儿告诉大王,那个谢阿十简直就是红颜祸水,大王才跟她见了几面,便心心念念的想着,当初在晋国还曾公然求娶,被拒之后仍不死心,阿爹说过女人是祸水,能消磨男人的大志,大王在蒲城做的那些手脚,若是给晋国知道,只怕不妙,而且夜郎经了那场大疫,近几年都不宜兴兵,可大王却来求娶南越公主,就是想吞了南越对晋国兴兵。

虽大王如此不一定都为了谢阿十,但至少有这样的想头,睿王死在蒲城,谢阿十成了寡妇,大王这心思便又活了。

想到此,开口道:“明年开春北狄新王入京。”

夜郎王:“谢府可有消息?”

格鲁摇摇头:“自睿王战死,谢府的人深居简出,就连谢渲也告了假。”

夜郎王:“阿十呢?”

格鲁:“一直未见出门。”

夜郎王侧头又看了一眼,如此说来,应该不是她了,莫非是自己日有所思看错了。”

老爷子:“我怎么觉得那小子刚往咱们这儿看了几眼呢?丫头你跟这小子是不是认识啊?”

阿十摇头:“不认识。”

老爷子:“其实这小子除了野心大点儿,别的方面也还过得去,就是心太花,端和那丫头可受罪了。”见阿十一脸奇怪的看着自己,不禁道:“你这么看我做什么?端和丫头虽跟她娘一样性子不稳,到底也是我的外孙女,我老人家关心一句有什么新鲜的,那丫头跟她娘一样糊涂,心倒不坏,说起来,你跟她还是自小一起长起来的,若端和学到你一丝半点儿也不会落到如今的地步。”

阿十想到苏盛兰,也不禁暗暗叹息,她一心为了夜郎王,为此不惜背井离乡远嫁夜郎,不管她以前如何,这份痴心也值得好好对待,可惜所托非人,夜郎王先跟珍珠搞在一起,如今又公然求娶南越公主,根本未把她这个王后放在眼里,可见苏盛兰在夜郎的日子并不好过。至于夜郎王自己绝不会让他达到目的。

虽明日夜郎王才会进宫求娶,今日国宾馆中也没闲着,驿官儿为了讨好夜郎王,安排了接风宴,驿官儿对芳华姑娘还是颇为优待的,有专门换衣休憩的院子,也更方便行事。

进了院子阿十跟芳华姑娘说了一声,便要往后院去,这国宾馆的格局跟九哥住的馆驿一般无二,只是布置的更奢华,估计那二十个美男应该关在后院之中。

阿十刚要走,却听芳华姑娘忽的开口:“敢问姑娘与谢公子是何关系?”

阿十对这位芳华姑娘印象极好,虽沦落风尘,身上却无一丝风尘气,反而眉目如画,气韵出尘,而且对九哥大有情意,疑心自己跟九哥关系,却知道这会儿才开口,也是难为她了。

想到此,阿十笑了:“我还以为姑娘不会问了呢?”

芳华姑娘微微垂下头:“姑娘莫误会,奴家自知身份卑微自知不能匹配谢公子,只是有些好奇,并无他意。”

阿十:“谢公子也不过一个商人,有何匹配不匹配的?”

芳华姑娘:“姑娘说笑呢,谢公子乃大晋谢府少爷,谢府是我大晋一等一的勋贵世族,谢府少爷身份尊贵,岂是奴家一个风尘女子能匹配的。”

阿十:“原来你知道他的身份。”

芳华姑娘:“便以前不知,蒲城一战之后,天下谁还不知九公子之名。”

阿十:“其实男女之间根本没有配不配得上,只有喜不喜欢,你既然喜欢他就得告诉他,你么藏着在自己心里偷偷的喜欢,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芳华姑娘疑惑的看着她:“姑娘为什么跟奴家说这些?难道姑娘不喜欢公子吗?”

阿十:“我当然喜欢他了,但我喜欢我的,跟你喜欢他并无干系,总之记住我的话,喜欢就要让他知道,万一他也喜欢你呢,岂不就两情相悦了,若他不喜欢,你也没什么损失,大家还可以做朋友吗对不对?我还有事儿,先走了,那个夜郎王是个色胚,你自己小心些。”说完从后窗跳了出去。

芳华姑娘愣了许久,方才想起她还没告诉自己她跟谢公子是什么关系呢?其实不用问,自己能猜着,何曾见过谢公子对谁如此亲近,举手投足都能瞧出公子对这姑娘的宠溺疼爱,可是,若果真如此,她为什么还劝自己跟谢公子表白,莫非是想看自己的笑话?

103、103 …

阿十从后窗跳了出去, 便往后院行去,这馆驿之中花树众多, 自己这身绿衣花树后头几成一色, 轻易不会被人发现, 而且这后院并无什么人,异常顺利的就找到了关那些美男的院子, 远远的观察了观察, 也没发现有守着的侍卫。

保险起见阿十还是绕到了后头,打算从后墙翻进去,院墙不高, 自己应该能翻过去, 左右看看,助跑, 跳,阿十纵身一跃翻了过去,不妨脚下有块石头,垫了一下,一屁股摔在地上, 脚脖子疼的厉害。

阿十暗道坏了,自己是翻过来了, 可脚要是断了也白搭啊。想着,伸手按了按钻心的疼,正琢磨怎么办呢,忽听一个声音道:“你是谁?”

阿十吓了一跳, 心说不是刚进来就被发现了吧,侧头看去,发现自己旁边坐着一个人,穿了一件银红的锦袍,更显出美丽的五官,阿十猜着应该有异族的血统,在蒲城见过一些,狄人与晋人的孩子,大都漂亮,不过跟眼前的男孩相比,仍差了许多。

瞧年纪跟小粘糕差不多,或许更小一些也未可知,这夜郎王竟把这么大的孩子送给南越王当玩物,简直丧尽天良,男孩见她盯着自己,不禁笑了一声,这一笑竟魅惑非常,指着阿十:“虽我从不接女客,不过若是你,我倒可以破个例。”

接客?这是什么话?阿十:“你也是被夜郎王抓来的?”

男孩:“谁告诉你我是被抓来的?”

阿十愕然:“不是吗,难道你是自愿的,你可知夜郎王要把你们送给南越王吗?”

男孩点点头:“知道啊,我就是冲这个来的,听人说南越王庭遍地是宝贝,只要南越王高兴,赐我一些以后吃香喝辣可都是好日子。”

阿十实在想不到他会这么想,不禁道:“你,你知道那南越王是,是个变态?”

男孩嗤一声笑了:“变态怕什么,干我们这一行的什么没见过?为了寻乐子,蜡烛皮鞭牛毛细的针,什么招儿使不出来?”见阿十小脸通红,男孩凑了过来:“一看你就是个雏儿,这光听听就脸红了,对了,你是来做什么的?”

男孩一问阿十才想起自己是来放这些人出去的,可依照目前的情形来看,这些人是心甘情愿被送给南越王的,阿十想起听九哥说过,有好多专门养了相公专门为男人寻乐子的地方,这些孩子莫非都是从那种地方来的,若果真如此,怎会听自己的。

想了想:“大好男儿去当南越王的玩物,有什么出息。”

男孩:“我要出息做什么?我一出生爹娘就把我卖了,没爹没想的我出息给谁看?”

阿十:“你又不是为你爹娘活着,为你自己出息啊,男子汉立于世间,应堂堂正正的做一番事业,岂能如此混吃等死。”

男孩:“你教训起人来倒是有模有样,做一番事业,你说的轻巧,我们这样的人出去,没人瞧得起,就算要饭的都恨不能躲着,你是晋国人吧,难道不知一入贱籍,此一生都无法翻身,还谈什么事业,岂不可笑。”

阿十倒是想出一个主意:“可以脱籍啊?”

男孩目光闪了闪:“脱籍需有权贵作保官府大印,难入登天。”

阿十:“不难不难,我可以帮你们脱籍。”

男孩打量她一遭不屑的道:“你就吹吧,你这么个小丫头能帮我们脱籍?”

阿十看了他一会儿,拍拍屁股站了起来:“不信拉倒,既然你们愿意去南越王庭,我也不好多事儿。”说着往院门走了两步,余光瞧见那孩子脸上有些着急的神色闪过,更加确定自己的想法,瘸着又走了几步,眼看走到了门边儿,那孩子忽然开口:“你真的能帮我们脱籍?”

阿十没理会他仍往外走,那孩子跑了过来,拉住她:“你这么走脚不疼吗?”

阿十:“疼也没法子。”

男孩:“你要是真能帮我们脱籍,我就背你出去。”

阿十:“你不是不信我吗?”

男孩:“我决定赌一把。”

阿十笑了:“你赌运不错,那你叫屋里的人跟我走吧。”

男孩:“就这么走岂不是便宜了那夜郎王?你既然来了这里,不就是想把夜郎王娶南越公主的事儿搅合黄了吗,若只把我们放出去,那夜郎王还会找别人送给南越王,不是白费功夫了吗。”

阿十: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男孩翻了个白眼:“干我们这行的消息最是灵通,什么不知道,夜郎王求娶南越公主可是没按好心,是相中了南越这块肥肉,吞了南越军费粮草就不愁了,而且,经了蒲城一战,虽晋国大胜却也折损了无数兵将,元气大伤,此时兴兵,对夜郎来说是最佳时机,若错过去,等晋国缓过来可就没机会了,再有,如今大将军王战死,晋国能带兵的就剩下谢家了,可谢家的那位国公爷,已经几十年不曾出来,下头的子女不是做买卖就是当郎中的,就算当官也是文官儿,谢家这个世代将门如今早不如当年了,只剩个空架子摆在那儿,当个虎皮扯着。”

阿十还是头一回听见别人如此说她谢家,心里很是不爽,哼了一声:“ 你话倒是不少,就是没说正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