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因为动作太快,一时失手,热水溅了他一身,还是没掺冷水的热水,烫得很,呆一下,赶紧取了一旁的旧衣服给他擦。一边擦,一边心虚,他会不会生气揍她?

不过擦了两下又发现不对,他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衣,她的手指甚至能感觉到单衣下那硬硬的肌理,如此认知后,慌忙停手——

手却没能收回来,被他的手在了他的胸口

即使因为干粗活而磨出了细茧,依旧掩饰不掉这双手的纤细白皙——

君锦的心咚的提到一下嗓子眼——糟了,双手下意识的想抽出来,这是个错误动作,因为她抽得越很,他握的越近,她也靠他越近,直到她被紧紧搂住为止。

他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为什么不能为所欲为!

“不要这样。”在他的胸口挣扎,这时才发现自己到底多渺小,她的头顶甚至只及他的下巴,她并不是太娇小的人,但在这人面前却显得异常娇弱。

“只要你能说出一个理由,我就停手。”大手勒紧她的细腰,女人的柔软馨香充斥着他的感官,惹得他心跳加速,热血沸腾,是的,他的身体想要她。

“罗将军你并非草莽,何苦坏了自己的气节。”她看得出他并非一般草莽匪徒,在这山上待了这么些日子,多少还是知道一些他的事,听女人们闲磕牙时,说过他的出身,好像也颇有些来头,而且这山上的军纪也相当严明,每日准时的操练声她都能听到,一般的土匪应该不会如此严训吧?他是粗鲁无礼,但山上收留了那么多贫民百姓,就证明他不该是个欺压良善的人。

罗将军?罗瞻为这称呼哼笑,“二十年前姓罗的就再没有将军这称号了。”这女人确实巧舌,居然叫他将军,“我只是个土匪。”而且还是她口中最肮脏的那种,俯首吻住她的唇——他想这么做很久了,从那天她像个小妖精般地跑到他面前时就想,一直到现在。

“唔——”尽全力挣扎,却无济于事,尚不懂情事的她被他窜入口中的舌头吓到了,她居然在吃这人的口水长了十七年,这才弄明白男女的唇碰到一起是在做这种事,真脏却怎么也推他不开!

她不能允许这种事发生!在他舌头抵住她的贝齿时,她狠狠咬了下去,果然,他退开了她的唇,她的舌尖咸咸腥腥的,是他的血味。

这女人居然敢咬他!第一次吻女人的唇,居然被咬!皱眉,看着怀里的女人,因为染了他的血,她的唇越发鲜艳

他向来都喜欢打歼灭仗,从不给对手任何翻身的机会,能让他吃到苦头的对手更不会饶了她!俯身,继续,还抽一只手攫住她的下巴,防止她再次行凶,这次可是真正的烧杀抢掠——报复她刚才不明智的行为。另一只手托住她的腰,让两人的胸脯间没有任何间隙。

她的身体太柔软,尽管隔着棉衣,依然能感觉到那美好的触感,让她攫住她下巴的手下意识地往下移,直到探进她的衣襟他不给她任何反抗的机会,她只能惊恐地被他的气息包围,顺便尝着他口中苦涩呛人的酒味——也许今晚她真得是在劫难逃了

灯影中,男人霸道地攻城掠地,丝毫不管是否吓坏了怀里的佳人,他只是一味的想得到更多,就现在!

就在吻得正急的当口,他却倏然停了,并缓缓退出她的檀口,咬着她的唇片一点一点松开,直到两人的鼻尖相抵,他们的唇甚至还被一丝口水牵连着喘息稳定后,他厉目扫一眼半掩的木门,“滚进来!”口气相当不善。

在见到来人是嘉盛时,他才松开箍在她腰上的大手,因为惊吓以及其他什么原因,她的腿有点软,还好他在她的腰上扶了一把。

等她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时,来不及撤去眸中的惊恐,陡然跑回到自己的小屋,关门上闩,背抵在门上,一手抚心,一手抚唇

她刚才为什么没想到咬舌自尽?他是土匪啊,她怎么能让他对她这么做!她一定是吓傻了!或者说她其实很怕死?一定是这样,她是个胆小怕死的女人,那现在她要寻死吗?

滑坐在地,咬住下唇,眼泪冲出眼睫,不是因为失了名节,而是因为她发现自己居然不想死被土匪做了那种事还不想死的女人,多下贱——

十七岁零两个月的这晚,君家娇养的锦小姐丢了名节,不是丢给她的丈夫,而是一个土匪

乍然弄懂男女间情事的女孩该哀悼些什么呢?

“难怪你连刘婆婆的菜都没吃几口,原来这儿藏了更好的。”嘉盛偷食桌上冷掉的菜。

“这么晚,什么事?”擦了一把嘴角的血渍,坐到嘉盛对面。

他们自小就认识,在一起十几年了,对彼此的性格、脾气都了若指掌,所以嘉盛知道他现在很气急,不过自己就是这么个不知死的人,平生没什么爱好,就喜欢火上浇油这点戒不掉,尤其对罗瞻。

罗瞻自然也知道他的贱脾,不愿让他得逞,直接问他的来意。

“没事就不能来?你这儿什么时候开始改成闲人止步的?”

倚到椅背上,罗瞻凉凉的看着对面偷食的大男人。

嘉盛干笑两声,随即改口道:“快过年了,延州城也占了,咱们要不要去那儿过年?”

“憋不住,想出去透气?”这小子天生就不是个能独守寂寞的人,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会作事。

嘉盛呵呵笑两声,“你是有美人在怀,可以君王从此不早朝,小弟我可没人陪,大过年的,不能让我出去溜达一圈?”

“你不打算等君天阳来谈判?”

嘉盛叹气,“你那大舅子——”因为罗瞻怒目,立马改口,“君天阳怕是年前都来不了,刚收到线报,青阳正跟燕州那帮人死磕呢。”从怀里取一只羊皮信封给罗瞻。

罗瞻打开看两眼又丢回给他,“今年雪下的少,岭外那帮蛮子搞不好会提前来惹事,我去不了,要玩你自己去。”

嘉盛送一个我了解的表情,“也好,我带姚升他们几个去,省得留在这儿扰你的兴致,就这么几天的闲暇,不让你松快一下,也确实说不过去,不过记着你的伤刚愈合,别太累了。”

这混小子什么都好,就是嘴贱。

“就这么点事,说完我也该走了,不扰你的兴,不过——”颇为认真地劝一句:“玩归玩,别真被小丫头摄了魂,她可不适合娶来当婆娘。”光那身份就不能娶,尤其对他来说。

罗瞻哼笑,他当然知道,有些事可以放任,比如欲望,有些事不可以放任,比如娶她当婆娘,他还从没这么想过。

☆、四 边缘

四 边缘

虽没想娶她当婆娘,不过与婆娘做得事他到很有兴趣让她来,只是自从那晚后,她就一直躲他,甚至两三天都看不到她人。当然,他也忙着北山设防的事,甚至三两天不回山上住,只把“黑狼”(他的狗)留给她。

除夕的前一天,他回来很早,天还没黑,一阵恶风刮过后,又降下一场暴雪。大风卷着雪团打得小厨房的门咚咚作响。

早晨山下送了面粉和肉上来,她决定蒸包子,至少包子放在笼屉上不怕冷掉,而且锅里的水也可以让他洗脸洗脚,不必她再出来为他准备。

她确实被那晚的事吓到了,虽然上山就知道可能会发生这种事,但真得发生了才发现到底多可怕。有时她会对自己很纳闷,在草庐时也曾有人想占她便宜,她能毅然决然赴死,且觉得那些人很肮脏,而对他,虽然也觉得脏,她却不想死,是因为他长得比那些人好看,还是因为跟他相处的时间最久?

“嘶——”因为胡思乱想,手指被蒸汽烫了一下,不禁捏住耳垂。

最上面那一笼已经熟透,黑狼也站在灶台边等开饭,“很烫。”对狗解释不立即开饭的原因,不过这家伙不理她的解释,只想吃,不给吃就恶狠狠的露出尖牙,“烫到不要怪我。”拨开包子皮扔一只在狗盆里,黑狼倏地扑过去。

果然还是被烫到了,黑狼嗷嗷直叫。

“放外面,冷了再吃。”在这里唯一能说话的对象只有这只恶狗,至少在他不在的晚上,它会守在她门口,这让她很感动。

拉开门,暴风雪刮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一个大黑影杵在门口,吓得她紧紧贴住门板——

是他。

他扔了件东西在她怀里,是块深紫的锦缎要她替他做衣服?

他没说,她也没敢问,心里暗衬不量尺寸能否做得合身。

从小到大她都没在灶台边吃过饭,尽管这里的条件不允许,她也都是尽量坐到餐桌前吃,所以看到他这么个大男人跟一条狗坐在灶台边吃饭,觉得很不可思议,又有点可怜。

盛一晚白粥放到灶台边的小方桌上,再调一份小菜添过去,放上筷子,取下第二只笼屉放到桌子上——事实上第一只笼屉的大包子是给黑狼的,皮厚馅少。只是他既然吃了她也不好解释。

到是他自己觉察出了不对,给他的包子小巧皮薄,还有几只小汤包——看一眼身边吃得正欢的黑狼,若有所思最后还是起身坐到桌旁。

做好她该做的事后转身要走,却被他攥了手拉到身边的方凳上,吓得她眼皮都不敢眨,一瞬不瞬地盯住他

“今晚睡我房间。”他如此吩咐,同时夹过一只小汤包放进嘴里,第一次吃这东西,不知道里面的汤有多烫,所以有那么半刻他是抿嘴皱眉的,“你房间冷,我们换。”终于咽下了口中烫嘴的食物,舒展眉头。

“”心中某个角落被触动一下——这人其实很善良,把黑狼留给她,还跟她换房间,“有炉火,没事的。”

因为他威胁的眼神,她没再反驳,默认了他的决定,只是手再也抽不出来,她又不敢轻易乱动,怕再发生什么控制不了的事,只默默坐在一旁看他吃饭。

他跟黑狼的胃口都很大,这些日子,她也大概能估出他的量,不过今晚的他好像特别能吃,一笼不够,还算计上了黑狼那份,惹得黑狼嗷嗷直叫。

“还有水饺。”趁机从他手心抽出自己的手。

煮了满满一大海碗给他,只给自己留下六七颗——

这女人吃得比猫都少!难怪捱不住酷寒,手冷的像冰。

这晚,他们换了房间,她睡他的大床,而他窝在她小的可怜的榻子上

次日,除夕。

今年林岭的除夕很安静,因为嘉盛带了几个爱闹的人去了延州,前寨也没再开酒席,只让人燃了几串炮竹。

这是君锦第一次在外面过年,在这陌生的边塞,孤独一人,没有亲人,没有喜悦,更没有年味,有的只是一个随时需要防备的土匪和一条喂不饱的大狼狗。

大哥是不是不来接她了?像二哥那样放弃,如果连亲人都不愿顾及,她还能指望谁呢

一整天,她都闷在小屋里做他的衣服,风雪大太,连门都出不去,一天一夜的功夫,终于把衣服赶了出来——他等着穿来过新年的吧?只是时间太少,做得不够精细,不知他会不会嫌弃

啪啪

门外响起一串爆竹声,晃神间,她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探头看外面——

是他燃的。

爆竹炸得雪团到处乱飞,声音震耳,她忍不住捂住双耳,小时候看哥哥们放爆竹也是这样,躲在门里,捂耳看热闹,看爆竹炸得到处闪光,还看娘和二娘担心大哥、二哥的样子,也许是这爆竹声勾出了她的眼泪,捂着耳朵,泪流满面。

每个女孩都有离开父母,离开家的一天,到一个陌生人身边,过陌生的年,谁又能知道前路如何

这是罗瞻第一次见女人哭得这么伤心,下意识伸手搂她入怀——

同样孤单、同样陌生的两个人,在这大年夜莫名其妙被圈到了一起。

君锦在他怀里闭上双眸,她今天没力气挣扎,随他了,他想做什么就做吧,她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从前,在爆竹声中她乍然明白了,尽管爹爹疼爱她,但与家道相比,她并不重要,这么长时间,他们甚至没派人来找她,可见失去名节的她并没那么重要吧

既然那东西非要被陌生人夺去,何不成全了这人?反正不是给他,就是塞外那些番人,再不就是哪个愿意娶她却未必看得起她的人,至少这个土匪还与她朝夕相处了这么久,也让她感动过

他看懂了她眼中的悲伤与放弃,所以他没有做到最后一步,而是就此停了下来,并扯了床侧的毛麾盖住她光裸的上身——这对他来说很艰难,因为她实在太诱人,但他更讨厌她眼中的悲伤。

起身坐到床侧,光脚踩着冰凉的地砖,凉意可以冷却他沸腾的热血,“把衣服穿好!”他命令她。

君锦看他一眼,轻声问:“不要了么?”

“穿上衣服!”他再重复一遍。

君锦苦笑一下,她没看错,这人虽然粗鲁,却不是坏人。松开毛麾,捡了床头的兜衣穿上,然后再去寻她的内衫

罗瞻侧过脸看她一眼,视线正好划过她手臂上那点殷红的朱砂,那是贞洁的象征——只有关内人才喜欢给女人点这玩意。

他不禁怀疑是不是疯了?这么一个妖娆且未被开封的美人在跟前,他却下不了手,拿过桌上的酒壶,狠狠灌下一大口。

“你的衣服,要试么?”她捧过那身刚做好的紫缎长袍给他。

罗瞻看着她手上的衣服半天没吱声,这缎子是给她的,见山下有余下的,就给她带了来,想不到她却给他做了袍子,不耐烦道:“这是给你的,我从不穿这玩意!”他从不穿这么制作精细的缎袍。

原来这是给她的想不到他会送缎子给她裁新衣,“可已经做好了,要不送别人吧?”不穿太可惜了。

抓过长袍扔到床上,也许是欲求不满难以纾解,总之他怒意难消,不知是气自己还是气她。直到出门前把她定在门板上狠狠咬下一口后,才算纾解了心头那股郁气。

男女之间若是戳破了那层窗户纸,便再难回到从前,他不会轻易破坏她的贞洁,但不表示他会守什么三拳五步的清规戒律,除了最后那点事不做外,他什么都要。

也就在新年这两天,她慢慢得知了他长她十岁,生在塞外,姓罗,名瞻,字武安。而他也逼她说出闺名,她叫君锦,家人却常喊她媚儿,因为大姐叫阿妩,她出生在江南的长洲,也在那儿长大。

这都是三三两两聊出来的,因为大雪封山,两人实在避免不了要碰面,既然经常有交集,总不能一直当哑巴。

她虽仍怕他的冲动,但慢慢却不太怕这个人,他看上去脾性暴戾,但只要不跟他对着干,不惹他,还算好相处。

直到年初三的午夜,一身盔甲的他叫醒她,告诉她如果雪停了,她想要小命就不要自己下山,等人来接,说罢便离去,伴着狂风暴雪及前寨的号角声。一走就是十多天,期间没半个人上山,山上只有她和一条狗,以及满山满天的大风雪。

正月十五也没人陪她过节,她用面团包了米糖蒸给黑狼吃,算作她跟它的元宵节。

她发现自己都快习惯这种孤寂生活了。

习惯——多可怕的东西,这两个字似乎可以夺走一切,让她习惯跟狗说话,让她习惯遭受一个陌生男人的为所欲为,她几乎都要肯定自己品性卑贱了。

记得大嫂评价过那些红阁里的姑娘——她们的卑劣之处不在于靠身体为生,而是习惯并认为那种事不下贱,想不到如今她也成了那样的女人——有时候另一个自己也能吓到自己。

就在她思衬自己的品性是否天生下贱时,他回来了,带着满山的风雪和满身的血腥——这是她从没见过的东西。

一进门,他便吻住她的唇,拥紧她的身子,像是享用战利品一般——

他的肆无忌惮仍然让她害怕,她仍然会挣扎,虽然心里明白不会起任何作用,但她不能允许自己不反抗,反抗至少证明她还有最后一丝尊严,当是为大家闺秀这四个字正名吧。

她知道他不会做到最后一步,因为他有好几次机会,但他没做,也许是对她有恻隐之心吧,至少留着她那粒朱砂痣,可以向有心人证明她的贞洁还在,还可以嫁人,并得到她未来丈夫的尊重,只是他能忍到什么时候呢?一次比一次递进,结果就是他变得更加易怒,不知到最后他会不会干脆一拳打死她了事。

门外狂风暴雪,门内,灯光迷蒙,男人啃咬着女人藕臂上的那粒朱砂痣,强烈的占有欲驱使他去夺取那份贞洁,但

“你可以回家了,明天就走。”松开她,翻身倒进床上的毛被里。

君锦转脸看向他棱角分明的侧脸——

“你该感激我。”感激他没让她变成女人。

“谢谢。”以她的立场来说是该感谢他,对他来说可能只是失了一次享受的机会,不过对她来说,得到的却是一次能幸福的机会。

“不问我跟你哥哥做了什么交易?”肆意踢掉脚上的长靴。

摇头,她不想知道。

“为什么?”

“如果你是他,会先做什么?”转回脸,望着屋顶。

他顿一下,随即了然,换做是他,他当然不会这么久都不想办法救她,而且还是分开救,先带走一个,最后再带走一个——那个叫冬儿的女娃十多天前就被君天阳的人带走,谈好交易后,才带走妹妹。

“那你还回去?”

点头,不回去还能去哪儿?留在这儿继续做土匪的奴隶?她知道他看不起她,即使很渴望她的身体,但那也只是对她的身体。

她能做得就是回家,看命运是否能给她安排一个好一点的归宿。

有时候成长并非是好事,因为要经历并看清很多不愿知道或明白的事。

如果不是这土匪,也许她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在父兄心中是什么地位,她一直以为他们只是无能为力,殊不知不是这样。

☆、五 未曾相识

君锦是半个月后到的青阳,离开前,那人连抬头看她一眼都没,也对,再没机会交集的人何必弄得像有私情一样。

君家全家都搬来了青阳,不是为了看她,而是京城有暴民滋事,怕一时难以控制,青阳是大少爷君天阳的驻地,麾下铁骑五万,固若金汤。

君锦到家时,父亲到是安抚了几句,只待她回房后,才交代妻子王氏道:“去后面看看,让你兄弟给她试试脉。”

王氏明白丈夫的意思,他是怕女儿带回个土匪种来。

王氏本还思衬着该怎么跟女儿解释,是夜给女儿沐浴时,却见了她臂上的朱砂痣,于是抱着女儿大哭,“老天有眼,没让那些土匪祸害了我的宝贝女儿。”

君锦说不出心中什么滋味,只是一味地安抚母亲。

得知她仍是完璧后,一家女眷方才兴高采烈的抚胸念阿弥陀佛,谈论起这次多么有惊无险,猜她必定吃了不少苦,当然,也夸赞了她的贞烈。

君锦本该与她们一同庆幸并感谢老天保佑的,不过心底却又庆幸不起来,原来贞洁真得比她更重要

“小姐,这是大少奶奶让春意送来的熏香,说是从长洲带过来的,要不要给您燃上?”丫头秋露本是母亲的丫头,她的在那场骚乱中仓皇乱跑,早已不知所踪,所以母亲特地遣来秋露给她使唤。

“算了。”大嫂的熏香太浓,她可能会睡不着,“箱子里还剩了些旧的,先用完吧。”

秋露手脚利索,没多会儿便收拾好一切,还把她的内衫烤得暖烘烘的,沐浴后穿上正好入眠。

“小姐不必难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秋露边替她梳头,边小心劝导,小姐自回来后,一直不怎么爱笑,像是有心事,“奴婢听说小姐不必去和番了。”

君锦自镜子里看看身后的秋露,“谁说的?”

“奴婢奉茶时,听大少爷跟老爷这么说的。”

“是么。”可能是番王知道她在林岭住了两个月,失贞了吧。

“塞外酷寒,番人野蛮,小姐生得娇贵,也受不得那份罪,不去岂不更好?”

生得娇贵?咀嚼着这四个字,秋露下面说了些什么,她没再听

终于是回到朝思暮想的家了,却发现一切又有些陌生,她甚至开始用另一种方式去看待家人的关心,何时开始如此阴暗的?

夜色昏暗,室内香暖怡睡,锦被高床,她却依然睡不着,抱着双膝缩在床角——像只可怜的小老鼠,过去两个月来她经常这么做,想不到如今回到家也没改掉,她变得真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