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稻草铺上爬起身,牵着宝宝的小手,走出破庙寻找食物去了。

在出庙门前,我回首看了眼男人阴柔的俊容,我快去快回,他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吧?

我跟宝宝才离开破庙不到五分钟,一名身穿青衣的绝色如子走入破庙内,她瞥了眼破庙内昏睡着的男人,眸中蕴上一抹欣喜,她冷然地勾起嘴角,“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青衣女子眸光一冷,从袖中掏出一把亮晃晃的匕首,一步步朝昏睡中的男人逼近,在接近男人身旁时,男人眼皮子动了动,青衣女子一惊,立即把匕首收回袖中。

果然,在下一瞬,男人张开了妖魅诡异的瞳眸,“你是谁?”

男人冷冷的嗓音落下,他倏然坐起身,青衣女子直视男人的双眼,她绝美的容颜一僵,好妖魅,好诡异的眼眸!

男人妖魅的眼眸中凝满寒霜,给人的感觉犹如寒冬腊月的冰天雪地,让人觉得森冷无比。

青衣女子很自然地打了个寒颤,她瞥了眼男子身上已经被处理过的伤,眸中多了抹算计,随即露出委屈的笑容,“公子,奴家名叫赵依儿。依儿昨晚救了你,你都忘了吗?”

男人妖魅的双眼淡扫了下破庙四周,视线落在身上盖着的衣服上,赵依儿忙笑道,“公子,您身上盖着的,都是依儿的外衫。”

“是你救了我?”男人妖冶的眸中蕴上一抹怀疑,“昨夜似乎还有一个很可爱的小孩…”

赵依儿瞥着男人身上的伤,有些语塞,“公子您伤重…”我都以为找到你时,应该是具尸首,想不到你命大,竟然被人救了,这么重的伤势,必然高烧昏迷,想到此,赵依儿脸色泰然地开口,“莫不是公子您昨晚烧糊涂了,哪来的小孩?一直都是依儿一个人。小孩是公子您梦里所见。”

男人有些不适地抚了抚额际,对于昨夜的记忆,他蒙蒙胧胧的,确实记得不甚清楚,他妖冶冷魅的目光冷冷地盯着赵依儿绝色的面庞几秒,终是缓下语气,“多谢姑娘救命之恩。昨夜那温暖的怀抱…”

赵依儿一愣,不知如何作答,男人却将她的行为看成了羞涩,他妖魅的眼眸波澜不兴,“虽然你我昨晚并无越矩之事,可你救了我。若你愿意,允许你以后跟着我轩辕胤麒。”

“轩辕胤麒?”赵依儿状似吃了一惊,“您可是我轩辕国的三皇子?”

男人微颔首,算是承认了赵依儿的话。

若一般女人知道他轩辕胤麒的身份,定然极尽巴结,赵依儿除了有些讶异,脸上并无过多的情绪,轩辕胤麒不禁对她多了几分欣赏。

轩辕胤麒瞥了眼地上自己那身华贵且早已成了一堆破布的衣衫,他禁自站起身,走到破庙门口,淡淡开口,“跟本王回麒王府吧。”

轩辕胤麒的语气很冷,不带一丝温度,赵依儿打了个冷颤,这三皇子走得还真急,不过这也好,他真正的救命恩人的包袱还在这,肯定会很快折回,这轩辕胤麒伤那么重,看起来竟然无丝毫不妥,此时对他下手,依他的武功,定然自寻死路,离开方为上策。

赵依儿在心中盘算着,迅速收起稻草铺上那几件原本盖在轩辕胤麒身上的外衫,叠好,放入包袱。

她刚打开包袱一看,竟然发现包袱中有几件小孩的换洗衣物,幸好轩辕胤麒此刻是背对着她的,不然,给他看见,还得了?

赵依儿不动声色地将包袱扎好,拎在手中,走到轩辕胤麒身旁,“三皇子,可以走了。”

当我跟宝宝带着在林子里打的野味赶回破庙时,庙中的男人早已离开,连我的包袱也不翼而飞。

014铜板

我在破庙内连同破庙周围找了一圈,发现那个男人真的不见了后,我拧起了眉头,破庙内并无打斗的痕迹,肯定是那男的自己离开的。

真是贱男人一枚,枉废我昨晚劳心劳力地救他,今早还去找东西给他吃,他居然醒了都不跟我打声招呼就走。

最让我郁闷的是,我的包袱‘飞’了!

包袱里虽然没啥钱,可起码有我跟宝宝的换洗衣物,看那男人不是什么善类,可起码也不像是那种会拿走我包袱的人,莫不是那男人走后,又有人来了破庙拿走了我的包袱?

我在心里胡乱猜测着,不管是什么理由,现在摆在面前的两件事,一是那男人忘恩负义,二是我跟宝宝不止没钱,连换洗的衣裳都没了。

“妈妈,那个叔叔怎么不见了哦?”宝宝不解地望着我,“妈妈带着的那个包袱也没了…”

我蹲下身郁闷地回着宝宝的话,“那个叔叔不是有事先走,就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

“妈妈,什么是忘恩负义?”宝宝的眸中有着不解,我恨恨地咬牙切齿,“就是坏人,招人讨厌的坏人!”

“噢。”宝宝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我手里拎着的野鸡,“妈妈,那我们先吃烤鸡哦,宝宝要吃烤鸡。”

小小的宝宝天真无邪,似乎还没感到事情的严重性。

没钱又没换洗的衣服,事情真的是超严重啊!

我无奈地轻颔首,“嗯,我们先吃烤鸡,天大的事,填饱了肚子再说。”

我手上拎着的这只野鸡已经拔过毛,破膛处理过了,我从袖袋中取出火褶子,捡了一堆干柴点燃,用木棍串着野鸡烧烤,跟宝宝美美地吃了顿烤野鸡肉。

像这些在野外生存找食的技能,我跟在师傅身边两年早就学会了。

昨夜下着滂沱大雨,今天的天气却特别晴朗,万里无云,灿烂的阳光普照着大地,我抱着宝宝从破庙出来,向几个砍柴的樵夫问了路,一直朝山下不远的城里走。

出了山路,沿着宽敞的官道走了大半天,当我的体力消耗得差不多的时候,我一仰首,终于让我见到了城门上那三个石头雕琢的苍劲大字——轩阳城。

我从马金钗记忆里所见关于轩辕国的事,止于两年前马金钗生前,马金钗死后,我就看不到她的记忆了,因此,我关于轩辕国当前的局势,我向路人重新了解了一下情况。

从好心的路人口中得知,轩阳城是轩辕国的首都,执政的人是已经有六十六岁高龄的皇帝轩辕腾飞,当今太子为大皇子,二皇子幼年早夭,三皇子名为轩辕轩胤麒。

虽然大皇子轩辕千灏已经贵为太子,可是三皇子轩辕胤麒权倾朝野,深得皇帝轩辕腾飞的疼宠信任,轩辕千灏的太子之位,似乎不是很牢固。

近来,皇帝轩辕腾飞的身体每况日下,太子与三皇子之间的关系更加微妙紧张。

我撇了撇嘴角,太子轩辕千灏是我宝宝他爹的候选人之一,我绝对会敲诈他一笔钱财,做为养我宝宝的抚养费。

可是太子身份非常人,不是我马涵一介平民百姓能见到的,我只好先找另一个宝宝他爹的候选人之一,天下第一富商——慕容翊。

我怀中抱着宝宝,跟着潮涌的人群,大步走入了轩阳城。

轩阳城内建筑古香古色,雕梁画栋,跟我在电视上见过的代古城市差不多,大街上人来人往,街道两旁林立的店铺有卖丝绸的,卖杂货的,卖粮食的,卖胭脂的…热闹非凡,处处呈现一派繁荣昌盛的景像。

由此可看出,轩辕国是一个实力强悍雄厚的国家。

向路人问了几次路,我抱着宝宝,随着流涌的人潮,朝慕容翊所居住的府邸前进。

可是,轩阳城真的不是普通的大,走了好久,都还没到慕容府。

咕噜…宝宝的肚子发出饥饿的讯号,很配合的,我的肚子也同时响起了饥饿的共鸣。

从山上的破庙走到城内都大半天了,别说体力消耗殆尽,我跟宝宝早就饿扁了。

“妈妈,我想吃饭…”宝宝期盼地眼光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看着宝宝,“乖,再忍一会,吃饭要钱的,妈妈没钱。妈妈带你去找你爹爹,就有饭吃了哦。”

宝宝懂事地点点头,“好,宝宝要爹爹,有爹爹就有饭吃了…”

听着宝宝稚气的童音,我眸中蓄上泪花,555555555哪个赏我跟宝宝一口饭吃就好了5555555

“卖包子喽!热呼呼,香喷喷的包子!两文钱一个,又大又便宜的包子…”路旁摆小摊的小贩大声高亢地吆喝着。

宝宝饥饿地吞了吞口水,他亮晶晶的眼睛盯着摊子上那几笼冒着喷喷香气的包子,却懂事的没有说要吃。

“姑娘!买个包子吧!”摊贩热情地朝我招手,“我看你的孩子饿了,包子才两文钱一个,你就买个给孩子吃吧…”

我尴尬地摇摇头,“不了…”我说着,抱着宝宝大步离开,那摊贩嘀咕着,“两文钱一个的包子都不买,也不瞧瞧那孩子饿得,这么虐待小孩,这人八成不是孩子他妈…”

听到这话,我惭愧得脸红到了脖子根,不是我不肯买,而是我兜里一个铜板都没有。

唉,看人家小说里的女主越穿到古代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马涵穿越了,不但没得一毛钱,居然还帮人家生了个小拖油瓶,真是造孽兼悲惨啊!

看来,小说里写的都是假的,真实的情况是,涵涵我在古代饭都吃不饱,更别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那等风光了。

突然,前方地上有两个圆圆的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力,我仔细一瞧,那不是两个铜板吗?

两枚铜板静静地躺在地上,过往的人很多,竟然一时没人注意那两个铜板。

毫不犹豫地,我把宝宝放在地上,弯腰将那两个铜板捡了起来,吹了吹铜板上的灰尘,我乐得呵呵一笑。

古有人为五斗米折腰,今有我马涵为了两枚铜板折腰,堪称悲惨也。

我牵着宝宝的小手,返回到刚刚卖包子的那个小摊上,将铜板递给老板,“老板,我买一个包子。”

老板是个中年汉子,他惊愣了一下我绝色的容颜,随即,笑着道,“好嘞!这就给您拿!”

言语间,摊老板已经收过铜板,用油纸包了一个包子递到我手上,我蹲下身,把包子给宝宝,“儿子,吃吧。”

宝宝没接过包子,他圆亮的眼睛定定地瞧着我,“妈妈也饿了,妈妈吃。”

听着宝宝体贴稚嫩的童音,我感动地摇摇头,“妈妈不饿,宝宝吃哦。”

摊主看着我与宝宝的举动,貌似也瞧出了我娘俩的贫窘,他又用另一张油纸包了一个包子递到我手上,“看你们娘儿俩挺可怜的,这包子送给你们。”

汗死!涵涵我这人自尊心很强的,这下被人说成可怜,惨到要人家赠送一个包子,真是超级撒面子。

可是,我跟宝宝都很饿了,实在很需要吃的.

我是个大人,饿下不要紧,可我的宝宝总不能陪着我挨饿吧。我又感动又羞窘地接过包子,“谢谢了。”

“不客气,”摊老板摆摆手,“不就一个包子么。”

我朝摊老板笑笑,跟宝宝一人一个包子,狼吞虎咽地边走边吃。

吃完了包子,我跟宝宝虽然没吃饱,可总算不再饥饿感十足了。我马涵发誓,有朝一日,我一定要变成古代的富婆!

绝不要像现在这么可怜得像乞丐!

我抱着宝宝更加快速地朝慕容府的方向走,又问了几个路人,走到一条更加繁华的大街上,总算到了我要找的地方。

止住步伐,我仰头一看,黑色的巨大匾额上雕写着三个龙飞凤舞的金漆大字——慕容府。

涵的话:一些比较不常见的字,个别朋友可能不认得,涵在这里多此一举注下音,朋友们见谅哦。

轩辕——xuānyuán慕容翊——翊yì轩辕千灏——灏hào轩辕胤麒——胤麒yìnqí

015画画

慕容府座落在轩阳城最繁华的大街上,光是匾额下的朱红色大门,就比平常有钱人家的大上好几倍,气派而又不显张扬,不愧是第一富商住的地方。

我把宝宝放下地,牵着宝宝的小手走上慕容府大门前的台阶,看门的小厮瞥了眼我一身寒酸的粗布衣衫,他眼里闪过一抹鄙夷,伸手拦住我,“干嘛的?”

我微微一笑,“小哥,我找慕容翊有点事…”我在马金钗记忆里搜了下,慕容府的下人多如牛毛,不认得这小厮。

看到我绝美的容颜,看门的小厮一愣,随即缓过神,“姑娘,你岂能直呼我家少爷的名讳?这府里头有你的熟人吗?”

我指了下宝宝,“呶,这是你们慕容府的小少爷,我不是姑娘了,是你家少爷的老相好。”

小厮讶异地看了宝宝一眼,狐疑地望着我,“我在慕容府看门两年了,少爷的什么老相好没见过?像你这样带着小孩来栽赃少爷的女人,隔三差五就有一个。”小厮说着,一脸不耐烦地挥挥手,“去去去!劝你想骗钱,最好不要来找我家少爷,否则…”

呃,真晕,我还没进慕容府的门呢,想骗钱的技俩就给看穿了。

马金钗除了晚上跟慕容翊上床,她对慕容翊的习性竟然半点都不了解,这下人都这么难应付,不晓得主人是啥得性?

我打断小厮的话,“这位小哥,虽然我不认得你,不过,我认得陈德管家,你让他出来见我。”

我看过马金钗的全部记忆,没有三两三,我哪敢出来行骗啊?当然,要骗,也骗那些不把女人当人的男人。

一听我说认识慕容府的陈管家,小厮不敢怠慢,让我在门口等着,立即为我进去通报。

须臾,小厮折回,对我比了个请的手势,“陈管家在偏厅候着您,您里边请…”

我跟宝宝还算顺利地进了慕容府大门,由丫鬟带领着前往偏厅。

慕容府内花木扶疏,亭台楼榭,雕梁画栋,环境不仅幽美别致,更有一种华而不俗的幽雅。

换句话来说,这慕容翊还满有品味,不止一身铜臭。

刚进入偏厅,偏厅内一名身穿灰衣的中年男子就朝我走了过来,他炯亮有神的双眼先是看了眼宝宝,目光停留在我脸上,“马姑娘好久不见。近来可安好?”

我从容不迫地回答,“劳陈管家惦记了,金钗两年前不过在慕容府居住了短短半个月,爷的女人无数,您能记得金钗,金钗真是倍感荣幸。”

这‘爷’指的是慕容翊,慕容翊从不把女人放在眼里,慕容翊的所有女人都统称他为爷。

陈管家刚想说什么,宝宝嫩嫩地说了句,“陈伯伯好!”

陈管家微讶地摸了摸宝宝的头,“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宝宝嫩嫩的俊脸露出一抹可爱的笑容,“伯伯,我叫马宝宝。”

陈管家微愣,对于宝宝的名姓不置一词,他转而对我说道,“看这娃儿至多两岁,真是又懂事又乖巧。”

哼!我马涵的儿子还不止如此呢。我家宝宝可是个只有两岁大,却有五岁思维能力的小天才。

“陈管家见笑了,”我冷笑,姓陈的老狐狸说‘这娃儿’,摆明了不承认我儿子是他们慕容府的小少爷,“我儿子可是慕容翊的‘种’,能不机灵乖巧么。”

陈管家眸里闪着精光,“马姑娘,我家少爷不是能被人糊弄的主,你这就离去,我可以当着什么事都没发生…”

“陈管家这是说的哪话!”我唇角弯出一抹凄凉的笑,“想当初,我被慕…爷,送给太子时,就已经身怀了爷的骨肉。尔今,我历经万难,好不容易带着爷的骨肉回来,您好说也得让我见上爷一面。一切,他自会定夺。”

我的意思是,你一个下人管家,就别捞心主人的情事,一切交由慕容翊作主。

相信陈德能听明白我话中的含义,不然,他哪有资格做天下第一富豪的管家。

陈管微颔首,“既是如此,就有劳马姑娘跟宝宝到折香居暂候,我家少爷现在出门办事去了,一会,他回来,我自会向少爷禀明情况。”

我微躬了下身,“那就劳烦陈管家了。”

陈管家随即吩咐一名丫鬟将我跟宝宝领去折香居。

慕容府内真的不是普通的大,分为大大小小共八八六十四个庭园,每个庭园都极尽奢华,当然,奢华的程度不同,根据慕容翊对园子的用处而定。

折香居只是众多庭园中微不足道的,是慕容翊专门用来‘收藏’歌姬的居所之一。

唉,可怜的马金钗曾在慕容府里的‘折香居’住过半个月,她不熟悉府内的景致,只因歌姬不能随意走动。

估计马金钗在慕容翊眼里连个歌姬都不如。

到了折香居,环顾了下四周的环境,甚是清幽美好,对于整个慕容府来说,却算得上偏院了。

我带着宝宝随意在折香居里逛了一下,趁着没人注意,走入书房,关上书房的门后,我执起毛笔,在洁白的纸上龙飞凤舞,不停挥毫,很快,就画出了一幅美男像。

我把美男像拿到宝宝面前,开始诈骗训练,“宝宝,你好好看看这张画像上的帅哥,待会儿见到了,你要叫‘爹’,知道不?”

宝宝认真地看了画像半晌,似懂非懂,“爹?”

我赶紧点点头,“对对对,你看到他,就要扑过去叫他爹。”

“可是妈妈,这画上的叔叔一点都不帅…”宝宝嘟起可爱的小嘴。

我瞥了眼画像上的‘杰作’,尴尬地挠挠头,说实话,画上刚好能看出来画了个人,涵涵我是个现代人,拿古代的毛笔写出来的字像鸡琢虫,歪歪扭扭不像样,更别提拿毛笔作画有多‘精彩’了。

我擅长使用的是钢笔跟圆珠笔一类的,偏偏这些古代都没有。

从马金钗记忆中所见,慕容翊是个绝无仅有的超级大帅哥,我却把他画得…刚好有个人样,实在…让宝宝无法分辨。

016慕容

唉,涵涵我作画水准有限,宝宝看不懂画上面画的是啥米人,没办法强求撒,我摸着下腭琢磨了半晌,终于想出了个好办法。

我乐呵呵地对宝宝说道,“儿子啊,你甭看画了,一会你听到妈妈我叫一个男人‘爷’,你就叫他爹。”

“好的。”宝宝乖乖地应声,尔后好奇地望着我,“妈妈,爹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站在女人的角度来说,男人是能吃的,此吃非彼吃。站在宝宝的角度来说,“爹就是跟妈妈一起,把宝宝生出来的人。少了爹跟妈妈一个,宝宝就不能生了哦。爹不能吃,但是你爹会给你买吃的,他很有钱。”

宝宝明白地点点头,“妈妈,我懂了,没有爹跟妈妈,就没宝宝。妈妈,我一会叫爹买吃的给你。”

我感动地把宝宝搂入怀里,“宝宝真乖!做啥都没忘了我这个妈。”

我本想让宝宝叫慕容翊多给我点钱的,但是,一个小孩子哪懂钱不钱的?宝宝要是说了,慕容翊肯定知道是我教宝宝说的,到时可能坏事,还不如我自己想办法多捞点‘油水’。

一阵娇莺细语传入院内,我抱着宝宝走出书房,见院中来了一群很漂亮的妞。

这些妞都是生面孔,马金钗的记忆里没有。

我还没说话,那群妞开始上下打量着我跟宝宝,我跟宝宝就像动物一样的被人观赏,我心里很不舒服,我清了一下嗓子,“咳!…你们是…”

其中一名最漂亮,看起来又书卷气息十足的美女温柔一笑,“妹妹,姐姐我是爷的侍妾李碧情。”李碧情说着指了下她身后的一票妞,“这些都是爷的女人。你跟宝宝来找爷是?”

自称李碧情的女人长得国色天香,声音温存柔和,十足的大家闺秀。其她妞们也是各个娇艳如花,呵,好个慕容翊,真是会享艳福啊。

不过,最美的还是涵涵我现在占据的这身体。

我唇角勾起一抹美丽的笑容,“各位姐姐,你们来找我,不就是得到风声,我跟宝宝找爷来了么。你们都知道我是为了让宝宝‘认祖归宗’,何必多此一问。”

“哼…儿子是不是爷的还难说…哪里冒出来一个小孩就说是爷的…”一票妞们不满的声音此起彼伏。

只有碧情温雅淡笑,“既然如此,那就劳烦金钗妹妹久候了。碧情来此,只是好奇,前来见上妹妹一面罢了,这就离去,不打搅妹妹了。”

碧情称我为金钗妹妹,连我的名字都打听清楚了,动作满快的。

对于李碧情的客气,我微颔首,“姐姐哪里话,姐姐能来看妹妹我,是妹妹我的福份,妹妹我就不送了。”

呃,跟慕容翊的女人假惺惺的说话好累。

李碧情微朝我示意,优雅的转身离开,其他女人则议论纷纷,扭着杨柳细腰相继离去,充份体现出她们与李碧情的修养差别。

我敢肯定,在慕容翊面前,这一票女人都没李碧情得宠。

在这票女人走了后,我跟宝宝坐在院中的小亭内无聊地四处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