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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我一直感到疑惑的。”

“我去问问叶嘉。”

“这……”李欢有点迟疑。

她直视着李欢的目光:“李欢,你怀疑他吗?”

李欢没有做声,总觉得事情有些诡异,叶嘉和他那一大家子的相貌简直没有一分相似之处,这天下,还有其他叶嘉的什么人和他的身形几乎一模一样?

冯丰见他不说话,叹息一声摇摇头:“李欢,我是相信叶嘉的,绝对信任。”

李欢也直言不讳:“冯丰,我没有你那么容易相信人。这个世界上,除了你和我,我什么人都不敢绝对相信!”

这是C市最早也是最好的一家私人会所。

与其他仍一叠钱进去,储值消费就可以成为会员的“会所”不同,这家会所是全封闭式的,不但要求会员的身份和地位,还要这个圈子独特的文化娱乐。

会所的经营方式很低调,老板也罕有露面,就连圈内人也极少知道这家会所的老板原来是商界大名鼎鼎的女强人陈姐。

冯丰接到邀请来这里,十分意外。并不是因为她没听过“会所”这种玩意,以前和叶嘉在一起时,她知道叶嘉就是某会所的成员,偶尔也去参加一些活动的。

她意外的是,陈姐找自己会有什么事情呢?

因为泰国回来的那批情人饰品的疯卖,虽然是李欢和陈姐之间的交情,她仍对陈姐大为感谢本来是打算什么时候请她吃饭酬谢,没想到她却先邀请自己。电梯在五楼停下,红木的地

板温柔敦厚,一件黄花梨木的大诗屏隔开后,走廊上陈列了各色古董,犹如一个小型的文物博物馆,陈列着三星推出的象牙、太阳神金箔、十全老人的八仙贺寿图、唐代玉如意天王、

明代文曲星玉雕……还有一幅唐伯虎的真迹。

如刘姥姥进大观园,冯丰看得眼花缭乱,最后停在唐伯虎的真迹面前,却又没有鉴定书画的水平。

“小丰……”

一个温柔而清脆的声音,她转身,却是芬妮,满面笑容,“快进来,陈姐在等你呢。”

“呵,芬妮,你也在这里啊。”

芬妮点点头,两人一起进了旁边的一个包间。

包间被大面积的琉璃和金箔装饰,对面的大玻璃外,全市早春盛开的藤花,开得一簇一簇的,清新而又雅致。

陈姐,就坐在靠近玻璃的一张红木靠背椅子上,旁边还放着两张相同的椅子,每一张椅子的靠背中心,都雕刻着精美的凤纹。

“小丰来啦。”

“呵呵,陈姐,你好。”

“快坐,喝什么?”

“酒,随便什么都可以。”

陈姐满意地点点头:“喝酒才痛快,我最讨厌女人扭捏地喝什么橙汁了,哈哈。”

冯丰和芬妮在旁边的两张椅子上分坐了,冯丰听她如此说,笑起来:“其实,女人呢也喜欢喝酒的,不过,有时在男人面前装出淑女的样子。狂饮高歌,可不是淑女风范,男人不喜欢。”

“哈,让男人见鬼去吧,我们痛快就行了,谁管男人喜不喜欢?”

陈姐的身边的同色系茶几貌似也是一个古董,但冯丰说不出究竟是什么材质-上面放了一个宽大的雪茄匣子,里面盛满了各地出产的雪茄:旁边,红玉顶盘内装着两支酒,是1873年的轩尼诗干邑。

一名及其漂亮的客户经理伺候着,开了一瓶干邑,拿琥珀色的玉杯盛了三杯。冯丰看这名客户经理,相貌竟然完全不在芬妮之下,心想,陈姐不但能鉴赏雪茄、美酒、鉴赏美人也

是一把好手。

“来,先喝一杯。”

三人举起酒杯,各自喝了一口,陈姐拿起一只雪茄,在鼻端闻闻,又一人递一支给芬妮和冯丰:“你们闻闻,这雪茄有什么味道?”

冯丰拿在鼻端,闻不出什么异样。

“哈,这上面有老娘们的大腿味……”陈姐兴致勃勃地道:“这种哈瓦那雪茄据说是当初为古巴总统卡斯特罗专用的。那些黑白混血的漂亮女人,用纤纤细手把烟叶撕成几毫米的

碎片,然后在她们漂亮的大腿上卷搓,因此有着女人油脂的异香……”

芬妮觉得有点恶心,把雪茄放在一边:“那些臭男人真变态,癖好又多又恶心……”

“呵呵,就跟古代那些收集绣花鞋的男人一样,一些登徒子还把绣花鞋拿来当酒杯盛酒喝,完全是把恶心当有趣.”

“小丰说得好,这个世界上,就是恶心男人太多了,所以天下不太平。来,我们再干一杯.”

美酒入喉,有种丝滑一般的柔软,冯丰才发现自己很有酒鬼的潜质。

芬妮嫣然道:“小丰,你生病了,我们都没能来看你,真是不好意思。”

“呵呵,没关系,我早就好了,也没什么大病。”

陈姐啐道:“不是我们不来看你,是李欢不许。”

“哦?”

“他说你情绪不好,得等你情绪好点,所以将我们一概挡驾了。”

有这种事情?

芬妮拿起电话,修长的手指拨了一串号码,声音如银铃一般清脆:“喂,李欢吗……出来聚一下吧,好久没见了……什么?有事吗?来不了啊,那就算了……”

她按了免提键,电话里,李欢的声音不徐不疾,只说自己有点事情,来不了。

冯丰不懂她在闹什么玄虚,却见芬妮掩口失笑:“李欢以为我只请他一人,就推辞了。我没有告诉他,你也在这里……”

“小丰,你不要上芬妮的当,她故意试探李欢是不是变成‘耙耳朵’了,连美女邀约都不敢出来……”

芬妮捧住心口:“我很受打击呀小丰。我约过李欢三次了,三次他都不肯出来。”

陈姐幸灾乐祸:“呵呵,瞧这女人臭美的,自己的魅力大打折扣了吧?李欢连我都不从,怎么会从你?”

却见芬妮并不死心,又拿起话筒:“……喂,李欢吗?……小丰在这里……和我们在一起聊天……什么,你要来?你不是很忙么?不会耽误你吧?……”

她挂了电话,陈姐“哧”地一声差点笑喷:“芬妮,你够狠。”

芬妮笑靥如花:“看看,耙耳朵就是这样炼成的。我真是没有想到,李欢竟然也变成耙耳朵,没有魅力了,哈哈哈……”

冯丰哭笑不得,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

本来,她还在寻思找机会撮合芬妮和李欢,但见芬妮的态度,明显是要表明“我和李欢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样子,自己再要去撮合,可就是不识趣了。

她暗叹一声,芬妮真是个不错的女人,李欢错过了,是李欢没福分。

“呵,小丰,你们那酒楼的生意可真好,菜品也很好。最近有没有研究出什么新的宫廷名菜?”

“说实话,我也才去过一次,也不知道那里经营的如何了。”

芬妮有点惊讶:“你怎么会才去一次?有你这样做老板的?”

“李欢才是老板,呵呵。”

“李欢难道跟我撒谎?除了开业典礼那天,我后来只去过一次,对了,那次还碰到你呢……那次在餐桌上,朋友们问他,他说你才是老板,他是帮你打工的……”

那一次,正是冯丰和黄晖一起去还李欢房契的那天。

“……那里的菜品算得上是C城最好的,不过,尽管我很垂涎里面的几道菜品,可是,好几次回C城我都没有再去过,因为正牌老板没有邀请我……”

“呵呵,芬妮,你要去,随时可以去……李欢一定会欢迎你的”

陈姐笑起来:“傻芬妮,他两口儿狡猾,一个推一个,就是不想让你常常去吃白食,你也忒不知趣,这点都不明白……”

“我是故意装不明白。呵呵,现在,老板亲自发话了,我真的要常常去混饭了……”

“……”

高纬不是说芬妮经常去酒楼吗?还说李欢为此常常抓他们干苦力连夜干什么宫廷名菜讨好她。事实上,芬妮也不可能常常呆在C城,更别提可能如此频繁地去酒楼了。

两相权衡,冯丰自然相信芬妮所说,因此,高纬等人一定是在添油加醋地撒谎,她暗暗寻思,他们为什么要撒谎呢?

是要表示和自己“同仇敌忾”,一起讨厌李欢?还是他们天性就喜欢撒谎?或者希望自己因为“妒忌”,帮他们对付李欢?

一些往常忽略的极小细节,清醒的时候,就一一浮上脑海了。

女人可以贪婪到什么地步

陈姐拿出一张十分精致的红卡放在茶几上:“小丰,我的婚纱店春季搞活动,送你一张卡,全程赞助,你可以挑选任意一款婚纱照套餐,可以任意挑选一件你最喜欢的婚纱,全程

VIP服务……”

“呵,多谢陈姐。可是,我又不结婚,我拿这个干嘛?”

“是不是觉得身边的男人还不够好?”

冯丰眨眨眼睛:“身边的男人永远没有下一个男人好。”

陈姐大笑起来:“我给你们讲一个笑话。话说某一个地方新开了一家商店,女士们可以为自己选购丈夫。入口处挂着如下内容的商店经营也规则:

1您仅能光临本店一次。

2本商店有六层,随着楼层号的升高男人的质量也一次升高。

3您可以选择某层的任何一位男士或者继续到上一层.

4不允许返回到下一层。

一位女士决定逛逛这家丈夫商店,为自己挑一位伴侣,读完一层入口处的招牌:有工作的男人,她立刻上了二层。

二层的招牌:有工作且爱孩子的男士。这位女士上了第三层。

三层的招牌:有工作,爱孩子,非常帅的男人。这位女士想“真厉害”,但还是上了四层。

四层的招牌:有工作,爱孩子,帅呆了,还顾家的男人,“不可思议”,这个女人惊叹,“我都经不住诱惑了”。但说完后她还是上了第五层。

五层的招牌:有工作,爱孩子,帅呆了,顾家,还非常浪漫的男人,女人非常想在这一层停留,为自己选一个配偶,但是她还是忍住了,上了最后一层。

在第六层她读到了如下内容的招牌:您是第314560位光临本层的女士,这里没有男人。

本层的存在只是为了再一次证明:要让女人心满意足是不可能的。”

……

冯丰和芬妮听得大笑,芬妮这时的目光看起来就一点也不媚了,直笑得差点拍大腿。

陈姐又说:“的确,女人在选择伴侣的时候往往事先想的很完美,以为总有一天会遇上完美多金的白马王子,没想到,大多数人都坐过站了,就像猴子掰苞谷,掰一支扔一支,到

最后,发现地里不是没有玉米了,就是手里剩下的是最小的一支。”

“难怪我现在还单身。原来是没有找到最大的那支玉米。”

陈姐毫不客气:“去去去,芬妮你的绯闻起码可以装一大卡车,你就别装纯了。”

芬妮只是笑,不说话了。

冯丰也没有说话,端起酒杯大大地喝了一口,不知不觉就喝干了杯里全部的酒。

陈姐有意地看看她瘀青的手背,上面的针管、伤痕、尤其是左手腕上的那圈伤痕,那么醒目,在动脉处,明显是割过腕的。

冯丰见她盯着自己的手腕,悄然不经意地将手放在衣袋里。

陈姐缓缓移开目光,抽了口雪茄,周围,有蓝色烟圈,带着股幽幽的香味,她的脸也很快弥漫在了蓝色里:“讲完这个笑话,我给你们讲讲我的初恋……”

芬妮和冯丰交换一下眼色,她们都知道陈姐是强人,虽然有很多相好的“弟弟”,但是一辈子单身,从未结婚。她今天居然提起自己的初恋,真是不可思议。

“……我们是上山下乡认识的,那个年头,偷偷地谈恋爱,感情就格外浓烈。后来,返城的政策陆续下来,我家里成分不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都回去了。就我俩还留在乡下。我很着急,但想到爱人还在身边,也就不觉得苦了。没想到不久后,就有传言,说他和乡长的女人好上了。我和他已经偷偷发生过关系了,那个时候不像现在,失去了贞操好像失掉了做女人的自信,我感觉自己受了欺骗,被抛弃了。他也不给我解释,就这样,两个倔强的人闹得水火不容,从此就断绝了来往。不久后,我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一个回城的指标,可是,他也没有得到。我以为是自己运气好,走得时候,趾高气扬地想去羞辱他一翻,报复他的负心薄情……”

冯丰有点紧张:“结果呢?”

“我去的时候,他已经卧床不起了,那个乡长的女人也不在他身边,我才知道,他早已查出患了绝症,怕我一辈子留在乡下,就四处奔走设法给我弄了一个回城的指标,所以…… ”

陈姐的脸在蓝色的烟雾里若隐若现,声音也是幽幽的,“我陪了他三天,他就死了。回城后,我遇到过许多男人,但是,再也不会有他对我这么好的了,所以,我选择了终身独身 ……”

她抬起自己的手腕,将手腕上一只红玉的镯子往上挪了一点儿,露出一道淡淡的疤痕:“年轻

的岁月是多么傻啊,那么艰难都活过来了,他死的一刻却只想到随他而去,幸好被父母发现了,活了下来。但是,也因为这次自杀,让我失掉了进厂顶替我父亲做工人的机会,不

得不去做流浪的小贩,卖菜,卖瓜子,卖衣服,香烟……什么都干过。若不是后来有了自己的天地,他的苦心就完全付之东流了……”

芬妮和冯丰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人拿了一只雪茄,学她的样子抽几口。雪茄的味道那么浓烈,冯丰被呛得咳嗽一下,眼泪都差点流了出来。

陈姐坐正身子,看她拿着雪茄的瘀青的手不停地颤抖,她有些怜悯地看着她,像看着30年前的自己。也许,这就是自己第一眼见到,就有点喜欢她的原因吧。

她笑哈哈地:“小丰,上次提货看见李欢,才发现他变成‘犬夜叉’了,我想,这跟你生病有关吧……”

她没有说“自杀”,显然她是知道这件事情的,却只说“生病”,“看得出来,李欢是爱你的,如果你们之间有什么误会,你也不要藏在心底,应该彼此坦诚和关心,否则,后悔也来不及了……”

芬妮嫣然接口:"李欢变成耙耳朵了,说不定还要跪搓衣板:怕老婆的男人是最没有魅力的男人,小丰,你要对李欢负责……"

冯丰勉强道:“芬妮,李欢其实是最欣赏你的……”

“欣赏算得了什么?得拿点实际的东西出来才行……”芬妮不慎优雅地放下雪茄,随意地将腿搁在旁边的小几上,十分放松,“呵呵,李欢的财产又没有分我一半,又没有叫我做他的酒楼的幕后老板,没有给我买那么多裙子还写上卡片,他跟我有什么相干?难道我会找一个为了其他女人一夜白头的男人来过一辈子?”

芬妮想起那次参加叶大少的继任典礼后,还以为李欢就会重新追求自己了,没想到,之后就很少有联系了,自己心存希望,单独约过他好几次,他都诸多推脱。对于她这样玲珑心

的女人来说,一个男人究竟爱不爱自己,自然再清楚不过了。她有点失望,但是也谈不上自己就很爱李欢,经历的事情多了,浮沉了这么些年,原想的的是寻个依靠,就安心一辈

子,可是,这个依靠不是自己的,自己又能如何?再加上江湖传闻李欢在冯丰自杀的当天晚上一夜白头--别说李欢没有追求自己,即使他再追求自己,那也是心里鲠着的一根刺。

冯丰有点奇怪:“什么卡片?”

芬妮见她懵然不知,心想,李欢不说,我又何必说?李欢吃点苦头,难道不应该么?

她微笑不答,仿佛没有听到。冯丰不便追问,就没再继续下去。

“小丰,你也别掀起了。李欢是个极品男,我一度时间是想把他弄成我的OOXX专宠的,不过,他不知好歹,却拒绝我.这样一个男人,我也不甘心白白便宜了别人,与其让别的女人 享用了,还不如就你把他吃了……”陈姐很豪爽地大笑,生冷不忌,“我研究过李欢的鼻子,和他OOXX一定很爽……”

冯丰满面通红,心想,谁管他OOXX爽不爽?自己又不和他OOXX.。

她今天的本意本来是想把李欢借机推出去,心里是明白的,李欢这样陪着情绪不定的自己,心里也一定很苦,如果他不得不长期留在现代,那么,他也应该拥有美好的家庭和未来

,而不是被自己困住。她知道芬妮是她最欣赏的女人类型,也想过,如果他两在一起,他一定会得到幸福。

没想到,话没说出口,反倒被芬妮和陈姐将一军,将他又推回来,尤其是芬妮,完全表明了自己的立场,是铁定不要李欢了。

她二人一定以为自己的自杀跟李欢有关,所以,费了一番心思开解。她暗暗感激她们的好意,可是,其实,这是和李欢无关的。

陈姐见她歪着头,头发垂下一缕悄悄遮住半边脸颊,乌黑的眼珠每转动一下,长长的睫毛就像扇子似的闪动,脸色苍白,眼神清澈,带着一股子女性中罕见的那种执拗和坦率,又

很有几分我见犹怜的感觉,心道,难怪李欢为她着迷,她较之芬妮,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女人,却另有一番动人之处。

她拿起那张卡递到她手里:“小丰,你生病了我没有来看你,这一份小礼物算赔罪。当然,即使你不选择李欢,这套赞助照样生效,是我送给你的,不是送给李欢的……”

她接过卡片,把玩一下,淡淡笑道:“应该陪我一起去拍婚纱的人,他已经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了……这一辈子,只怕,我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芬妮忽然想起那一次见到的那个和她一起去酒楼的小伙子。那么精神的一个小伙子,眨眼之间就没了。

她试着问:“就是那一次和你一起的那个帅哥?”

冯丰点点头。

芬妮忍不住了:“小丰,那段时间你和李欢究竟发生了什么误会?为什么一度关系那么紧张?”

发生了什么误会?

冯丰自己都说不上来。

人生中,其实有很多错误是可以避免的.可惜的是,往往因为一念之差,人就会犯下各种各样的错误,有些,甚至是致命的,要改正的机会都没有了。

“李欢和我都错了,我比李欢错得更离谱,所以,我和他是在也不会有什么机会了。”

陈姐有些自嘲地笑起来:“看来,李欢并不是什么抢手货,我高估他了。”

冯丰坦然地看一眼二人,微笑道:“我爱的另有其人,他叫黄晖,是我在C大的同学。以前,只是因为孤独、因为他一家人对我很好才和他在一起,直到他死后,我才发现自己真正

爱上了他……”

只是自己亏欠黄晖的,又怎么敢“生前日日说恩情,死后又随人去了”?

要是他还活着!要是他还活着!

可惜!

“黄晖因我而死,我怎能在他之后兴高采烈地和另一个男人去拍什么婚纱照?所以,我和李欢,真的只能是朋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