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岂不是傻妞一个?”

“你想不想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我连忙点点头。

“我们来点小暧昧。这小子自从你在他家跟我说那堆莫名其妙的话之后,对我就爱答不理的。我也就破罐子破摔了,牺牲自己,成全你们,算是积功德了。”

“这个你不用测试。要说暧昧,文涛是高手,他也没跟我说什么。虽然他们吵了一架,但我真不确定是为了什么吵架。”

“你怎么能把我和文涛放在一个级别呢?我是你光明正大表白过的;文涛是你光明正大拒绝了的。”

我觉得很有道理,便贼笑:“怎么暧昧啊?嘿嘿……要我搂着你吗?”

小西跟看变态一样看我:“你是不是想趁机吃我豆腐?”

“阿呸,谁想吃你豆腐?虽然我半年前想过……”

小西温柔地笑,把咸花生一颗一颗拨开,把花生米放在我的盘里:“暧昧开始。”

我看了看他,了然道:“小西,我真没看出来,你有这天赋!当然我也不会输给你。”我拿起桌上粗糙的餐巾纸,往小西干净的嘴巴上拼命抹。

小西生硬的笑:“还没过河呢,你就拆桥?”

我哈哈地笑:“中国社会主义文化本身就是由无数个‘拆’字组成的,我只不过顺应潮流而已。”

小西保持着笑容:“要不要喝点酒?”

我摇摇头:“我跟方予可发过誓,不喝酒了。”

小西叹气:“你怎么演戏都不会演?现在不喝,更待何时?”说完,小西便和服务员说,“来两瓶啤酒!”

我心虚地看向方予可那边,发现他脸拉得跟非常6+1的主持人李咏的马脸一样长。

我立刻投降:“不喝不喝了……说话要算话的。”

小西倒是一脸平静地拿纸擦啤酒杯:“不破不立。以后心疼他也来得及。”

说完他便帮我斟上啤酒,轻声凑到我耳边:“我怎么着也得在他生日前,把你送出去。”我听了,不禁和他一起淫·荡地笑。

先跑过来的是谭易:“嫂嫂,你不守妇道。”

小西笑着对谭易说:“我没娶,她未嫁,怎么不守妇道了?”

谭易努努嘴,不知道怎么反驳,走向方予可委屈地看着他。方予可低着头,跟没听见一样。

我有些泄气:“我们是不是唱戏唱得太假了?”

小西搂了搂我肩:“那是因为还没有打强心针。给大爷笑一个。”

我看着肩上的手:“你不觉得我们像奸-夫-淫-妇?”

刚说完,我就看到方予可走过来,狠狠地拉开一把椅子,坐我们桌上了。

小西跟我眨眨眼睛:“林林,你剪短发后,变漂亮很多……”

“是吗?”我发自肺腑地笑。我想小西是怕我露馅,开始一个人做主场战斗了。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性格又好,不拘小节的,娶回家最好。”

“过奖过奖。”我笑得合不拢嘴。

“你别跟文涛好,他哪能配得上你这样的仙子。”

我嘴角都要拉到耳根上了:“不跟他好,不跟他好。我喜欢谁你还不知道……”

方予可忽然站起来,怒气冲冲地跟我说:“你出来。”

我乖乖地站起来,偷偷转身跟小西做了个鬼脸,低着头跟方予可出去。

外面雨丝不断,方予可伸手打车。车一过来,便把我塞进车里。

方予可跟司机说:“麻烦去郊区的成才幼儿园。”

我问:“干嘛大晚上往那边跑啊?你要谋杀?”

方予可点头:“猜对了,觉得你太闹,杀了图世界干净清净。”

我不说话,看来方予可真生气了。我虽然很高兴他吃醋,但心里其实有些忐忑不安,他会对我说那句所有女人都期盼的话吗?一切都是真的吗?哎呀,万一激情过度,直接滚床单了怎么办?我答应我妈要保持原装回家的,可是要是真献出去,人家还害羞的说。坏了,今天穿的内衣好像不是火辣型的。

我纠结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知不觉就到了目的地。

成才幼儿园是我小时候的幼儿园。好多年没来,幼儿园重建了又扩建了,跟印象中已经不太一样了。但具体哪里不一样,我也说不上来,毕竟一晃十五六年,印象都模糊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要拉我到这里,我也没敢问。

铁门紧锁,我们进不去,只好站在屋檐下躲雨。其实我想告诉他,如果他想进去,我不介意和他一起翻墙。

他看了我一眼:“别琢磨翻墙了,太危险,也不适合女孩子做。”

我低头:“你不是老说,我不像个女的吗?这会儿觉得我是女的了。”

方予可望向密密的雨丝,好像要在黑暗的尽头挖掘出某些东西:“因为很久很久以前,你也没把我当男孩子。”

“哈?”

夜雨旋律曼妙,轻易拉动心弦。

方予可转身看向我:“我们曾经在这个幼儿园做过一个月的同学。你在这个屋檐下抱过我,当天还让我娶你回家。”

“哈?”

“你说我要不要娶你回家?”

“哈?”

“谭易叫你嫂嫂,你也没生气。刚才小西是故意的,你们在试探我。其实,你也喜欢我的,对不对?”

“夏天下小雨很诡异,不应该下雷雨么……”

“你也喜欢我的,对不对?”

“大排档里的花生好咸,我都有点渴了。”

“我喜欢你。”

彷佛从远古时代传来,攀过无数座山脉,穿过无数个隧道,涉过无数条河流,然后携着暮烟细雨,带着荷叶飘香,终于到了地方。

时间便在那刻静止。我几乎听得见远处雨点打在幼儿园池塘莲叶上的声音,看得见莲叶上纤细明晰的经络,闻得见荷花绽放时的芬芳。

方予可看着我的眼睛:“现在是17号晚上23点59分,我告诉你,我喜欢你。你可不可以在18号零点的时候告诉我你的答案。我都给你一天的时间考虑了。”

我涨红着脸,从嘴边挤出来:“我是真的渴了……”

方予可笑,轻轻地把我搂进怀里:“说那句话,对我们两个人都这么难吗?”

闻着方予可身上淡淡的沐浴露的味道,闭上眼睛感受到他温暖的臂弯,心里听着那跨越一岁的一分钟一秒一秒地滴答响。偷偷张开眼,望向黑夜中轻舞的雨灵,轻轻在他耳边说:“方予可,生日快乐。”

“还有,我也喜欢你。”

37 方予可的番外

此篇番外的时间在于暑期实践前。如不是一口气看下来的筒子们最好复习或回忆一下前面发生的事情,有助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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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正拿条小青虫偷偷地放旁边小朋友的帽兜里,被我发现了,她瞪着大眼睛像要威胁我,我没有理会她,也没有去提醒那个倒霉蛋。

那时候我爸妈正要闹离婚,奶奶为了让我少受点影响,特地临时把我送到小镇另外一个幼儿园。我很早熟,大概是大人们吵吵闹闹的环境下逼出来的吧。我喜欢安静地一个人待在没有人的地方,玩玩石头,看看天空。妈妈说,我有轻度自闭症,让我开心点。但她自己不是每天对着镜子说要开心点,也没有真正快乐起来过吗?

我是转学生,可以安然地享受别人对我的生疏和冷漠。因为陌生,没有人说我怪胎,只是离群而已。我不想融入这个嘈杂的大环境,享受一个人的清净。

第二天她过来揪着我的衣服,让我当她的兵,酬劳是可以借我她最宝贝的冲锋枪摸一下。我仍然没理她,聒噪的人我不喜欢。

第三天,她把青虫放我的饭碗里,得意地看着我笑。我把青虫抓起来,放在她的碗里,并搅拌了一下,但还是没有跟她说一句话。我承认,我当时是在挑衅她。做完后,我自己也觉得很无聊。她没有说话,只是盯着饭碗发愣。然后她举起胖嘟嘟的手:“报告老师!”我以为她要揭发我的壮举,冷眼看她。女孩子最喜欢打小报告,她做得白痴点罢了,当面就检举了。老师穿着尖尖的高跟鞋慢慢走过来,甜甜地说:“周林林小朋友,有什么事情吗?”

“报告老师,今天做饭的叔叔没有把米洗干净,里面有小虫子。”她边说边用筷子把那条蠕动着的肉虫夹起来,高高地悬在空中给老师看。老师是个刚毕业分配过来的年轻女人,看到活着的虫子吓得花容失色。旁边围成一团的小朋友们本来还不了解状况,听到老师的尖叫声,都慌了神大哭起来。

无意间,我们两个人合作起来,把老师和同学都整理了。

放学前,我等我奶奶来接我。那天的天气我记得很清楚。台风来临前的□雨天气,小镇的交通全面瘫痪。幼儿园老师们把能通知的家人都通知了,意思是学校可以把寄宿小朋友的床位腾一腾,挤一挤,家长们就不要冒险来接了。

但我仍然固执地站在校门口的屋檐下等我奶奶。小时候我最依赖的就是我奶奶,因为我当时以为爸爸妈妈把我抛弃了,不要我了。如果最疼我的奶奶也不要我了,我便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

雨下得很浓很密。透过厚厚的雨帘,我焦急地等待着。老师把我劝回去,说已经通知到我奶奶,老人家过来不方便,让我安心在这里住一晚就好。我忽然变得很任性,哭着喊着要见我奶奶。因为我害怕。

她走过来,搂着我说:“好了啦好了啦,晚上我陪你睡不就好了。不要怕不要怕。”说完,她居然哼起歌谣来: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我渐渐停止了哭声,擦了擦脸,蹲在檐下看雨。她稚嫩真切的声音如同那场雨一样,在我的心里凿了一个又一个的洞。

晚上她果然和我躺一张床上。她肯定没想到,在若干年后,我正式走进她的生活时,我们也在同一个房间开始。不过那时,她正跑到室外跟她的朋友说,她喜欢上了一个男生。可惜不是我。

床上的她跟抱洋娃娃一样抱着我。我闻到她身上有股好闻的香皂味道,跟她人一样清新。她嘟着嘴告诉我,其实她不是陪我,她自己也怕,尤其是台风刮得停电停水,有个人让她抱着,她就不怕了。

她还偷偷地谢谢我,说她以后要是变成男的就娶我,以后我要是变成男的就娶她。我不知道她说的“变成”是不是指下辈子的意思。但是她是不是搞错我的性别了?睫毛长一点,眼睛大一点,便糊涂得连男女都分不出来了吗?只是没想到十多年后,她仍然用她独有的方式向我求婚,我还是不知道应该要怎么面对。她每次不经意地说出那些话的时候,我都很羡慕她。我不是神经敏感的人,但每次听她说这些,我都很紧张,而她活在自己的王国里快乐逍遥。她轻易地控制我的想法,让我觉得很失控,所以我羡慕她。文涛没有说错,我是个胆小鬼,顾虑得太多,患得患失的心情让我失去一个又一个的机会。如果我可以学到她的古灵精怪,她向我求婚的时候,我就答应,然后立刻把她拉到民政局登记。这样,她会不会以后就不在我面前乱开玩笑,给我乱点鸳鸯谱了呢?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很踏实,只是搂着我,跟后来乱蹬被子的她不太一样。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抱着她,她才会比较乖呢?不过,早上起床时,她的头发还是跟鸡窝一样竖起来。她迷糊地看着我,跟看外星人一样。

在接下来的几天,我没有像以前那样享受一个人的乐趣。我跟在她后面,看她恼怒地对着那杆她从邻居家偷来却又被她弄坏了的玩具枪。那时候我想要是我变得很有本事,能排除很多故障就好了。后来的我喜欢上计算机,帮别人搞定一个接一个的Bug时,我总能回想起那时受挫的她。我准备了这么多年,才等到她让我帮她买电脑。那时她对着电脑里面突兀的A片,傻得不知道怎么办,事后又要自吹自擂地假扮自己是过来人。其实我有些担心神经大条的她会不会跟我探讨我是从几岁开始看之类的话题,幸亏她没有,这些还是等着以后我们在一起结婚后讨论吧。呵呵。事后她请我去食堂吃饭,她战战兢兢地讨好茹庭的样子让我有些生气。她每次都高喊自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无敌金刚美少女,但在其他美女前面,她都会表现出自卑来。这种自卑让她刻意地去讨好,去迎合。我不喜欢她这样。她长成什么样子都无所谓,即便脸上长包了,她还是我心里的那个她,跟她长成天仙还是村姑是没有关系的。她在公车上跟我犟嘴,说她注重心里美,而且憎恨假的东西。我很想赞成她,可话到嘴边却又变成了嘲笑。大概我也变笨了,和她在一起,往往会把智商降低到很低。话说回来,自从给她买了电脑后,她再也没找我修电脑什么的,这很让我失望。早知道这样,我就在她电脑里做点Bug好了。我这样想,是不是又变得跟她一样白痴?

我在这家幼儿园待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妈妈觉得那家幼儿园师资不够,便又把我调回原来的幼儿园。大人们永远不懂小孩子要什么。80年代的幼儿园哪里有师资上的区别,她只是折腾点事情而已。那时候的妈妈太寂寞了,老想点奇怪的事情做。

我刚开始的时候死活不同意。我已经适应了这个地方。忽然合群的生活让我觉得新奇。跟她一块儿捉青虫做恶作剧,跟她一块儿冲锋打仗,我过得很惬意。我甚至不那么赖着奶奶了。每次奶奶来接我的时候,我都有一丝不舍。倒是她爸妈来接她的时候,她都扔下一切地扑进他们怀里,跟她在这里坐牢一样难捱。她确实不适合待在由围墙组成的地方。所以当我在高中,看到她某一次的成绩竟然到第二十名时,我竟有些意外。是我低估了她还是低估了神的力量?

大人们的力量永远比孩子们强。我转校没多久,又搬了一次家。离那个郊区的幼儿园更远了。我在新的幼儿园里,也慢慢开始学着合群,学会和别的小朋友打交道,但却再也找不到那么痛快的心情。但不管怎么样,我渐渐长大,也渐渐变得开朗,愿意和别人交朋友,比如邻居小西,比如后来搬来的邻居茹庭。小西是个懂事的哥哥,从小就知道他要学什么,长大要做什么。我们小学时的理想都是骗大人说要成为科学家、数学家之类的大家,其实我们都不清楚科学家、数学家究竟具体要做什么。小西却已经确定了要成为一位医生,要做一个持手术刀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然而他在高考前夕,却因为他心爱的女子放弃了学医的梦想,而选择了经济,只是想和她并肩作战。结果这位女子却和别的男人双双飞向美利坚,留下形单影只的他一个人缅怀忧伤。我会像小西这样吗?

茹庭从小就喜欢跟在我后面,就像我当初愿意跟在我的那个她后面一样。虽然上小学该懂事了,但我还是恶作剧地把青虫放在她的饭碗里。她吓得哭个不停,喉咙都哭哑了,我也不想道歉。奶奶第一次因为她打我,她说我们家欠她家一个大人情。要不是他们家帮忙,也许我都没有爸爸了。我厌恶大人们这种做法。我们铭记别人的好,却不能因此而让自己卑微。每次和他们家相敬如宾的来往,都让我疲惫。我把青虫放在她碗里,是我用我独有的方式挑战她。如果她像她一样,正面迎战,或许我们真成为奶奶希望的那样结为亲家了。所以,我的她永远是独一无二的她。大一时,茹庭和她在我的宿舍里吵架。茹庭歇斯底里地哭,我只是同情。但我看到她倔强地抹着脸的时候,我觉得我的心沉了下去。我很想像她小时候曾抱着我一样跟她说:“好了啦,好了啦。”可惜她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说,她喜欢小西。她那样坦诚的眼神,她看小西时那么纯粹的眼神让我如陷深渊。她总是比我有更大的勇气去表达她的情感,所以我还是只能羡慕她。其实,我很想在给她补习完计算机课的时候告诉她,跟她在一起的那几天是我二十年来最开心的日子。我看到她犯迷糊地盯着我,又小心翼翼地问我问题,然后疲惫不堪地倒在我的床上。倒床上的时候,她的右手还紧紧攥着碳水笔。一不留神忘了给她取下来的时候,她的笔便在我的白床单上画水墨画。可惜她看不到她的杰作,因为我不曾也不敢给她看。如果给她看了,我也许会忍不住坦白地告诉她:她在床单上留下的墨宝再也洗不去了,就像她在我心底留下的痕迹再也抹不去了一样。当她假装很有气势地告诉小西,要成为他的阳光,要为他驱除阴影的时候,我只能颤抖着请他们几个离开,包括刚哭得稀里哗啦的茹庭。因为紧接下去,我也没法确定是不是我也会哭得这么畅快淋漓。

小学的时候,我都没有见着她,我以为我这一生都要见不上她了。我想她的眉目,开始渐渐模糊。我不再确定她额上是不是有粒小痣,不确定她是不是喜欢嘟嘴。只有她搂着我说“好了啦好了啦”还让我念念不忘。几乎我自己都以为我要忘记这段历史,以为这只是人生长河中的一首插曲。但为什么我听到有人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的时候,我还会无由的忧伤和期许呢?

初中的时候,爸妈和好了,我们全家都搬到了新小区。隔壁家善善虽然比我大好几岁,但还是变成了我的好友之一。他喜欢收集各种冲锋枪,他说小时候老被人抢冲锋枪,看到冲锋枪的时候,就怪异地想把它抢回来。他责怪小时候的邻居过于勇猛,害他有了怪癖。我当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她。她那会儿也是对冲锋枪有着独特的情绪。我脱口问他抢他冲锋枪的人叫什么名字。我的心莫名地激动起来,彷佛埋藏了很多年很多年,埋藏了很深很深的东西忽然就要破土而出,忽然就要重见光明。当善善告诉我她的名字时,我心如擂鼓。我执意地要求他给我看那个人的照片。善善跟看怪人一样看着我。我知道自己不太正常,但是没有办法。她说得对,也许感情是一种执念。为了这份执念,我陷在这个泥潭中,到现在也没拔出来。我看着照片里没心没肺笑的还是穿着小学校服的她。门牙刚掉,新牙还没长,对着满脸是泥巴的善善放肆地笑。很好很好,我跟得了宝贝似的把照片取走,然后把它放在了钱包的最里层,我最难受的时候我总有把它抽出来看看,就像镇定剂,就像安魂汤,看完了我便心安。

从善善那里,我得知她初中所在的学校。我压抑不住自己,偷偷去找她。我想过了这么多年,我肯定认不出她了,但我还是向学校请了事假,固执地去了她的学校。我不安地寻到她的教室。正值下课,教室里面人头攒到,我紧张地没有放过任何一个投入视线的人影。可我还是没有找到她。我黯然地想,莫非我是在追寻一个虚无缥缈的幻影?也许她早已不是当时那个她,我只是活在一个自己编织起来的梦里面而已。当上课铃响,我准备从这里消失时,我在教室窗户外看到一张面朝我的睡脸。微风吹过,她的刘海随风轻轻拂动,脸部线条没有小时候那么刚毅,多了些柔和。上课铃声丝毫没有影响她。只是眼睑略微地颤动,我担心她会醒过来,但她还是那么安静地睡着,像个天使。我悸动得站在一旁,那个遥远的梦境瞬间如此真实,我伸手便是。她的同桌猛地摇醒她,她惊恐地醒来,看到周围所有人都在起立和老师问候,她也慌慌张张站起来,坐下后便开始翻箱倒柜地寻找教科书。我很想笑,想靠近摸摸她的头发,想把她搂在我的怀里,我第一次清醒地明白,这就叫心动,这就是爱情。

在她的学校瞎逛,我忽然觉得整个天空变得晴朗,整个学校变得亲切,彷佛她待过的地方如天堂般散发着金色的光芒。

后来,我每周都会骑单车去她的学校,有时候能远远看到她,有时候只是在学校里闲逛。我对这个学校的感情甚至超过我的母校。我清楚,学校什么时候开了第一支玉兰花,哪颗树上新筑了燕子巢窠,还有她什么时候开怀大笑,什么时候独自忧伤。偶尔去他们食堂吃饭,会碰上她嘟囔着嘴狼吞虎咽,跟非洲饥民般贪婪狼狈。每天雷打不动的一个鸡腿、一小盘红烧肉。所以那次她请我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便点了这几个菜。她照常一扫而光。

让我伤心的是,她没有认出来,尽管我站在她面前,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她只是静静地走过,然后在我身后偷偷地跟旁边的人说:“哇,你看到那个帅哥了吗?”,旁边那个人点头后,她又说:“看到帅哥你还这么淡定,我还以为我长了阴阳眼,只有我一个人看到帅鬼了。”我笑。她总有办法让我笑。后来,她亏欠般地给我讲脑筋急转弯,给我讲冷笑话时,我都很想笑。但我还是假装很生气。她便忐忑不安地承认错误了。虽然承认的方式有些怪,但确实是她独有的方式。她永远有办法让我生气不起来,即便她把亲吻这个事情解释得乱七八糟,甚至把所有从飞虫到王八之类的的动物都动用上。我威胁她不能在别人前面喝酒,我怕她失态后,找别人亲去了。这事我不能惯着她。我眼睁睁地看她两次醉酒,每次醉,都把我折腾得不轻。第一次喝醉之前,茹庭让我帮她去超市抬饮料回去,却没想到碰上她。那时候她和小西每周都一块儿吃饭。我知道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她迟早都要面对这个现实。但我却没法告诉她,我明白心痛的感觉。我还嫉妒小西。嫉妒是个坏东西。当我看到她冲着茹庭发邪火的时候,我也发火了。大概邪火是可以传染的。我坚持着要她道歉,没有一点退让,彷佛她的退让能让我好受些一样。可是当她真的退让,鞠躬道完歉去结账的时候,我愣在那里。我看到柜台上的啤酒,看到她慌乱地寻找钱包,看到她傻乎乎地落泪,看到她怪诞地飞奔离去,我便知道,我永远别想伤了她。因为伤了她的同时,只会更伤自己。我未必是她的连体儿,而她却是我的心脏。

我疯狂地打她电话。手机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她却没有接。我急得撞墙。想起她狼狈的样子,我便产生从未的不安。我甚至打电话给小西,问他有没有她的消息。小西茫然地说不知道。我心更慌了,那时我都开始期望她能找小西哭去,也比一个人躲起来好。

电话接通的时候,我声音都是哆嗦的,我问她在哪儿,只会重复着问她在哪里。她说得对,我变成了复读机。遇上她,我便没有了正常的逻辑,不会清晰地思考。这真是个不好的习惯。我陪她喝一罐一罐的酒,听她讲她的爱情,她的一见钟情,她的怅然若失。而我只能做听众,一个心里淌着血却又无法呻吟一声的听众。把她扛回家的时候,她躺在床上不停地哭,一会儿叫妈妈,一会儿又要回家,像个小孩一样地闹。我只好搂着她:“好了啦好了啦,大不了我陪你睡啊。”然后我给她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我想我真是个傻瓜,只会用她给我留下的东西安慰她。我已经没有了别的办法。

第二次喝醉酒的时候,场面已经超出控制。我万没想到她会这么肆意地亲我,亲完后跟没事人一样趴桌上,剩我傻瓜一样伫立在原地。我又闻到了小时候那股肥皂的香味,闻到了那股清香,尽管当时的酒味快要掩盖住它。她像猴子一样挂在我的身上,在我耳边轻声说着只有我能听得到的情话。男人的本能让我有些冲动,可是她还不自知地要脱我的衬衫,全然不顾旁边傻愣着的善善。我让善善自己打车回宾馆,又把她连哄带骗地驮出海底捞。海底捞旁边就是个宾馆,迎宾小姐热情地走向我们,害得我狼狈地背着她跑。她这个状态,没有出租车司机想接我们活。我想给朋友打电话让他们开车来接,又怕她人来疯。我就这么走几步停几步,夏天的晚风吹向我们,我的她在我背上。我很幸福。她时而啃啃我的耳朵,时而揪着我的头发,我被她弄得很难受,只好吼她:“你再这样就要后悔了。”她傻傻地乐,拍着我的脸说:“我觉得我认识你,也许很久很久之前,在我们还没有记性之前,我们就认识了。”我的心变得软软的,暖暖的,她闹什么她要怎样便都随她。本来我就是要宠她的,她不闹,我怎么宠呢?

到宿舍的时候,她大唱大跳,要告诉全世界,她找了个帅哥,而且他们要同床。我不介意她这么说。我还恨不得变成事实呢,只是我想让这个事实在她清醒的时候发生罢了。

初中升高中的时候,我执意地要去我爷爷的学校。因为我确定她会去那所学校上学。我们终于在同一片蓝天下。她选择了文科,我选择了理科。我知道高中不是个谈情说爱的时候,我不希望自己影响她,也不希望自己受太大的影响,尽管我已做好和她一块儿上任何大学的准备。

某一天我看见她在学校的光荣榜前感叹我的那些张榜的成绩如同讣告栏一样。我很想笑,她总是把一些事情说得轻描淡写又妙趣横生。在食堂里,我看见她大口大口地吃肉。然后隔一天满脸的痘。她也毫不在意地任由脂肪在体上长,好像长在别人身上一样。我想,她是准备往残的方向长了。再残下去,所有人都不要她了,那我只好把她捡回家了。

高中的时候她帮别人写过一封情书,对象恰好是我。这个事情她打算要烂在肚子里了。因为她的情书里充满着隐晦色情的味道,她托我朋友给我信的时候,我看到她笑得一脸□。我当时以为她真的是给我写情书,着急地打开,不料发现是别人的署名,但字迹还是她的。我想有机会的话,我要在床上把这封信念给她听,让她不要太得意,以为这个事情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高三时,她的成绩忽涨忽跌。每次模考前,她都拿着小扑克算卦,预测她的考试成绩。最好的时候她到了20名,最坏的时候她发烧发得厉害,到了120名。那天她爸爸来学校劝她不要考试了,她反而执拗地要考。大概是受了老师的刺激,她的冲劲被激起来了,每天看她捧着书看,跟补习计算机课的表情一摸一样。高考放榜时,我没想到她考得那么好,居然能上北大。我想老天是不是在冥冥之中帮我两全其美了。

高考完后,她妈妈给我打电话,我慌乱地不知道在回答什么,只会说好的。我很感谢阿姨把她的女儿托付给我照顾,偷偷地希望她能把女儿托付给我一辈子。

火车上,我紧张得不敢抬头,我傻乎乎地转着笔,傻乎乎地看着形同虚设的杂志,傻乎乎地冷若冰霜。我不知道自己用什么样的语气,什么样的姿态才能自如跟她说话,所以我只能装清高装不可一世,跟我第一次认识她的时候那样。我在大学还将等着她,等她再次用她独有的方式让我又一次放下只对她存在的盔甲。

她欢快地跟我说:“请问,你是方予可吗?”

我等这天等了十四年,等她叫出我的名字等了十四年。从原来的懵懂无知到现在的坚如磐石,我都在一个人的舞台上。而现在我想正式邀请她,请她走上我的舞台,请她和我共舞。曲不停,幕不谢,直到人生终了,我的舞伴还是她。38 俗套的误会总是发生在恰巧时(一)

从小到大,我的梦想就是做睡美人。可以不用起床、不用上学,和床相伴数十年,醒来后还能和吻醒我的王子相伴更多的数十年。方予可虽然是位毒舌王子,但终归是个王子,有着王子该有的所有特性:首先,这位小白脸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有小元彬之称;其次,小白脸学业拔尖,所向披靡;最后,他出身于,世禄之家。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我钓到一只金龟婿。我得~意地笑,得~意地笑啊。

我仰卧在宾馆的床上,擦了擦嘴角顺淌下来的口水,对着天花板傻乐。暑假实践期间,可惜身边好友都旅游的旅游,探乡的探乡,身边说个话的人都没有。急剧膨胀的情绪无法和室友们共享,强大的倾诉欲已无法控制,我只好挂个电话给老妈报喜。老太太不容易啊,总算有一件事情盼对了。

我妈接电话一副不耐烦的态度:“你不是就在我们这地方实习吗?有事回来说,我这打着麻将呢。”

我在电话这头跟奸人得计般嘿嘿地笑。

老太太要爆发:“你当电话费不要钱是不是?我这还得动脑筋防自个儿给人放炮呢。你别扰乱啊,要这副牌不糊,回来找你算账!”

瞧瞧我在家的地位。为了一副牌,就要谋杀闺女了。

不过我心情好,不和老人家计较这问题了:“恭喜您,以后有个帅女婿了。”

电话里传来一声老娘中气十足的“碰”,然后一片寂静之声。

好一会儿,她才慢慢说道:“明天带回家。”

老妈真是个急性子:“事刚成就带回家,也不怕我丢人?”

老妈嘶声力竭地道:“你这样的有人捡回家,我就高兴得不得了,管它丢人干嘛?”

虽然话说得很有道理,但作为一个母亲说出这些话,我那坚强的心还是受了点震撼:“不用带回家给你看,你认识,就是方予可。“说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早已把老娘刺耳的话抛在脑后,换来的是十足的甜蜜。我以前咋没发现,喜欢他是件这么美好的事儿呢。

老妈那边传来比我更猥琐的笑声。果然姜还是老的辣:“我就说啊。我认的女婿怎么会逃得出我的五指山呢。哈哈……”

我不禁滴汗,合着还是她老人家修行高。

老妈忽然用郑重严肃的口吻跟我说:“要是把他放跑了,你就别回家了。挖到金矿就好好守着。你这一辈子也算没白活。”说完就撂了电话。

终于实现了以前和文涛描述的“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夜不能寐”的境界了。时钟已经指向三点,我仍然睡意全无。我这汹涌澎湃的激情啊,我这无处安放的青春啊。

半夜抒发情意的直接后果就是迟到。在第二天集合的时候,我还在宾馆睡大觉,直到我被人从床上拽起。

我睁开眼看见方予可,以为我还在做美梦,准备闭上眼睛再睡会儿。方予可急忙揪着我的脸,跟揪一虎皮猫似的说:“别睡了别睡了。日上三竿,所有人等你一个了。”

我眼神呆滞地看着他,琢磨着我成为他女朋友的事情是真实发生了还是纯属幻想。

方予可看我不清醒,又拍拍我的脸:“刚才给你房间打了无数个电话也叫不醒你,要不是拿着宾馆备用的门卡,我们都以为你自杀身亡了。赶紧洗脸去。”

我打着哈欠下床穿鞋,慢腾腾地走进洗手间,对着镜子中的朋克头型发呆。挤上牙膏,含着满口的泡沫跑出去:“我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你怎么擅入闺房呢?传出去,我这一世清白都给你毁了。”

方予可抹了抹脸上被喷的泡沫,嘴边却是一丝邪乎的笑:“这事传出去才好,传得越远越好,最好传到北京,传到文涛那里。真想看文涛憋屈的小样啊。以后我们手牵手在他眼前经过给他看啊。”

男人永远是幼稚的。不过我听着听着只自动记住了最后一句,于是我咧着嘴开始狂乐。

方予可温柔地顺了顺我冲天翘起的头发:“乖,先去梳理梳理头发。”

我便很受用地屁颠屁颠走回洗手间,沾了点水把我的翘发硬生生地压了下来。

今天的实践任务是走访民间竹编艺术家。其实主题是啥无所谓,恋爱足以让我昏智,何况我本身也没多少智商。

本来我还是假装一下矜持,即便恋爱,也要体现出“目前仍在考察期”的强势姿态。但无奈我是如此表里如一,整张脸笑得有些扭曲……

谭易不安地过来看我:“小可嫂嫂,你没事儿吧?你已经对着个竹筐笑一上午了。”

从来没觉得“小可嫂嫂”的称呼如此顺耳过,我拍了拍谭易的肩:“做人要乐观开朗上进。我们家乡有这么了不起的竹编艺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艺术和经济如此相辅相成,共同进步,我不禁喜从心来,甚觉安慰啊。”

谭易扫了一圈周围:“又不是接受采访,你唱戏给谁听呢?”

我叹气:“嫂嫂作为一个北大人,经常要思考一些有深度的东西,小孩子不明白我也能理解。”

谭易跟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你中邪了?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