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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苏彬的父母工作繁忙,每到寒暑假,他就被寄养在爷爷家,那时古村里也没有别的小孩,年轻人大多已携老带幼地迁往城市,于是,苏彬只能和汪仔一起玩,不过他也很喜欢带着汪仔到处疯跑。

但过了一段时间,苏爷爷的邻居大妈发现苏彬经常打喷嚏、流鼻水,就抽空带他去附近的卫生院检查,检查后得知苏彬对宠物毛过敏,于是把这件事告诉了苏彬的爸爸。

苏彬的爸爸也很愁,他们忙,抽不出身照顾苏彬,但汪仔陪爷爷度过的年岁却比七岁的苏彬还来得长,因为汪仔已经八岁了…如果真要爷爷从狗和孙子之间舍二取一,那还不如要了他的老命!

于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就是让苏彬一边嗑过敏药,一边和爷爷、汪仔继续一起生活…反正在苏彬的爸妈看来,小孩子流鼻涕也是很常见的嘛。。。

然而,这样的时光也没有持续多久。

由于城镇化发展,古村的大量原住民已经外迁,村镇长期无人打理,逐渐衰败,许多老房子因为常年无人居住,濒临坍塌。法云古村很快被杭州的城市规划部门划入古建保护重点单位,进行统一整治,村内所有原住民都挨户迁出,包括苏彬的爷爷。

爷爷带着旺仔搬进了政府为他们准备的安置房,安置房里有电视有空调还有抽水马桶,附近更有公园超市等一应俱全的设施,但年迈的爷爷却没那享福的命,很快陷入了弥留。

苏彬的爸爸说,老人安土重迁,爷爷在法云古村生活了一辈子,他的灵魂早就在那里扎了根,突然换了住处,就算是金窝银窝,也比不上他睡过的棕榈床,坐过的黄梨木,看过的鸡冠花,乘凉过的葡萄架。

于是不到一年,苏爷爷就走了,苏爷爷走后,忠诚的老汪仔也走了,留下一个再也不用嗑药的苏彬。

在爷爷和汪仔去世后,苏彬曾发誓自己一辈子都不再养小动物,尤其是狗…

当然不是因为过敏,如果爷爷和汪仔能好好活着,苏彬宁愿自己嗑一辈子过敏药。

让苏彬不敢面对的是“生离死别”的痛苦,至亲的离世带给了年幼的他太多打击,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苏彬都像是失了一魂半魄,好像也有一部分生命跟着爷爷和汪仔一起走了。

后来,苏彬也去了解过动物毛过敏的事,得知自己这种症状并不是不能碰有毛的动物,而是最好不要和毛绒动物共处一室。

所以,苏彬才会应聘遛狗员的工作,因为遛狗员遛的不是自己的狗,不会建立很深的感情,而且,苏彬也有点想念汪仔。

回想着小时候的事,苏彬到了物理系的研究部。

史密斯教授的助理是一个棕色头发的外国人,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比杨诚哲年纪大一点。

那人看见苏彬,显得非常激动,说了一句让苏彬摸不着头脑的话——“finally,youarehere!(终于,你来了!)”

苏彬看看时间,他没迟到啊?距离五点还有十来分钟呢…为什么助理大哥看起来像是等了很久的样子?

助理带苏彬去教授在研究部附近的临时住所,“史密斯教授不是M市人,他老家是b市的,但学校为他安排了工作休息间,要遛的狗就养在那里。”助理一边走一边给苏彬介绍情况。

“教授是不是很忙,所以才没时间遛狗?”其实苏彬认为,遛狗就是养狗的最大乐趣之一,所以他才提出这个问题。

“当然不是,”那助理挑挑眉,道,“那可是一条哈士奇!”

苏彬很想问,哈士奇怎么了?那不是雪橇犬吗?长得像狼,看起来很酷…啊,苏彬有点期待看到那条狗了。

原谅苏彬的无知吧,他只在网上看到过那种狗的照片,那时候微博还没流行,网民们只知道哈士奇帅,不知道哈士奇蠢…

很快到了史密斯教授的临时住处。

助理刚打开房门,一条黑白相间的大型犬就风一样地冲了出来:“(╰A╯)嗷呜~~~~”

苏彬呆呆地看着那条扑上来比自己还高的哈士奇…卧~槽,好帅的狗啊~比爱伦还要帅!

亲眼看见哈士奇,苏彬着实震撼了一把,那狗的气场看上去非常强大,比网上的图片不知道帅多少倍!

哈士奇跟助理“缠绵”了一会儿,才发现边上还有个陌生人,于是立刻做出一副高冷(?)的样子,横眉冷竖地瞪着苏彬…

“他咬人么?”这么看着那条狗,觉得有点凶,苏彬畏缩着不敢靠近。

助理:“不凶,他很温顺(?),很活泼…你可以摸摸他。”

苏彬鼓起勇气,伸手摸了摸大狗的脑袋,那狗还是(╰A╯)的样子,但也没有躲开…苏彬笑了起来,觉得很有趣。

见助理给哈士奇套上狗绳,苏彬问:“他有名字吗?”

套上绳子的哈士奇看上去很兴奋起来,不安地呼哧呼哧…

“有,它叫Alexander,是史密斯教授取的…”助理在心中默默流泪,不敢告诉苏彬,这名字对哈士奇来说,真是毫无意义。

苏彬:“…亚历山大?”

亚历山大:“(╰A╯)”

额(_)…虽然Alexander的中文直译被调皮的中国人赋予了其它意义,但苏彬承认,大帝的名字配如此帅的狗还是很合适的,他在心里给未曾谋面的史密斯教授点了个赞。

助理把狗绳郑重地交到苏彬手里,道:“遛狗的过程中,千万不要松手。”

苏彬没反应过来:“啊?”

助理:“它会跑的…”

苏彬:“哦…”不就是不松手么,他明白。

但苏彬很快就会知道,自己是有多无知、多天真了…

助理拍拍苏彬的肩膀:“去吧,随便带亚历山大转转,一个小时内回来就好…我先回研究室了,你来了给我发个短信!”

“YES,Sir!”苏彬充满斗志地对亚历山大道,“我们出发吧!”

十分钟后,M市的黄昏。

一条巨大的狗拖着一个看上去像麻布袋一样在风中凌乱的华人少年…

在萧索荒凉的马路上,一路狂奔…

(←A←)嗤嗤嗤嗤…!

(→A→)哈哈哈哈…!

黑发少年在大狗身后气喘吁吁地追赶着:“亚历山大~~~亚历山大~~~~慢点啊~~亚历山大~啊~~~”

路人见状,无不侧目…

……

四十分钟后,苏彬浑身虚脱地瘫坐在教授住所外,他的手里还牢牢地牵着狗绳…手掌却已经被狗绳摩擦地通红,而昨晚被爱伦掐过出乌青的胳膊也在隐隐作痛…

苏彬欲哭无泪,内心激动地咆哮:这到底是什么狗啊!披着爱伦一样高傲冷酷的外皮,却装着草泥马一般的灵魂…

第26章 帖子的神转折

到了点,一人一狗等来了教授的助理,以及教授本人。

帅气的亚历山大一见到本主,顿时疯成了傻逼,一会儿探出舌头一会儿斗鸡眼一会儿又瘫倒在地上毫无防备地露出自己的肚皮,恨不得把自己外在皮扒了好让主人看到自己草泥马的本我。

教授一脸温柔地摸了摸爱犬的脑袋…

苏彬第一次见史密斯,再累也不好意思瘫着,赶紧撑着发软的腿站起来,态度恭敬但面色虚弱道:“史密斯教授您好…我叫麦克尔…来自中国…很高兴见到您…”

诚哥说得没错,这教授是个“老头”,助理说得也没错,教授的狗是哈士奇。如果教授亲自去遛亚历山大,估计分分钟被摔得散架,所以,这注定是个狗与主人不能相爱不能圆满不能遛的虐心故事…

教授跟苏彬握了手,一脸和蔼地拍拍他的肩膀说:“辛苦了,麦克尔,你做得真不错,亚历山大看起来很喜欢你,以后遛狗的事就交给你吧!”

苏彬抽了抽嘴角,发现对方压根没给自己拒绝的余地…

史密斯年纪大,人却不傻,那一双露出精光的眸子就能说明一切…是啊,否则能当教授么?

只不过…教授你哪只眼睛看见亚历山大喜欢我啊QAQ!

助理一脸同情地拍拍苏彬的肩膀,解释道:“以前来应聘的,都把狗遛丢了,教授都是发动整个研究室的人一起去找亚历山大。”

苏彬:“…”

于是自掘坟墓的苏彬只能先答应他们遛一个月看看…

自己选择的路,被狗遛着也要走完。。。(T_T)

告别第一位成功签订不平等合约的雇主后,苏彬拖着累成“亚历山大”的身躯回到家。

开门后,却发现杨诚哲和爱伦一起坐在客厅聊天…

“哎呀,麦克尔,你回来啦!”见到苏彬,杨诚哲立即笑吟吟地站了起来。

“诚哥…”苏彬望着他,一脸怨念,在心里说,你肯定知道那老头的狗是只脱缰的草泥马…你居然不提前告诉我!

“…”面对苏彬控诉的表情,杨诚哲…假装没看到,“来来来,跟你说说换房间的事!”

苏彬眼前一亮,心说你们终于要换房间了吗?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哈哈哈哈!难怪爱伦早上叫自己不要超过十点回来!

苏彬立刻恢复了点儿体力,屁颠颠儿地走到沙发边,乖乖坐在爱伦身边…他看杨诚哲的眼神也没那么怨念了,这位主以后就是自己相亲相爱的室友啦!

爱伦已经脱掉了早上那件风衣外套,只穿着一件宽松贴身的低领针织线衫,好像就是苏彬某日早上看到觉得特别性感的那一件…此刻,他整个人懒散地靠在沙发上,灰绿色的眼睛仍然透着让苏彬不敢直视的眸光,像一只慵懒却无时不刻防备着危险的大型猫科动物。

唔,虽然苏彬一直挺希望他搬走,但到了这一刻,苏彬突然也有一点舍不得…毕竟爱伦在某些方面对苏彬也是很不错的,譬如红酒、牛排和那日的奢华晚餐。

杨诚哲看了他俩一眼,替爱伦把两人共同商量的结论告诉苏彬:“爱伦说,他试着跟你共用了一段时间浴室,虽然一开始觉得不太适应,但在他提醒过你后,你进步了很多…而且考虑到我和他都已经在原来的房间住习惯了,再换肯定会不习惯,所以,他还是决定,不换了。”

苏彬:“…”

从杨诚哲说什么“爱伦试着跟你相处”开始,苏彬就有种不好的预感了,等听到最后一句话,苏彬两眼一黑,心塞得差点厥过去…

杨诚哲说完后,就换爱伦表态。

他看着苏彬,认真道:“说实话,麦克尔,我一直觉得你有一点怕我,所以我也考虑过,你跟我住一个套间会不会不习惯…”

苏彬激动不已,头一次为爱伦的善解人意而感动,是啊大哥TAT~~我手臂上还有你的青爪印呢!看我看我!看我表情QAQ!

爱伦笑了笑,大度道:“但当我征询你的意见时,你却说你不希望我和Joe换房间,所以我回去慎重考虑了一下,决定尊重你的想法。”

爱伦看了杨诚哲一眼,两人眼神交汇间,已经无声地进行了一次对话…

——爱伦:Joe,你看,我是不是为这个室友做了很大的牺牲?

——杨诚哲:没错,爱伦,你真体贴,谢谢你!

苏彬:“…”麻痹弹~你们真的误会我了啊!可苏彬怎么敢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呢?那可是挑起室友矛盾扰乱住所和谐的重大罪过!

爱伦又道:“因为在乎你的感受,所以,我抽空陪你聊了几次天,试着增进彼此的理解,事实证明,那几次聊天还是挺有效果的,你对我,似乎已经没有一开始那么拘束了。”

苏彬:“…”(兀_兀)那绝逼是你的错觉!

爱伦看了苏彬一眼,高傲的表情似乎在说:本王如此善解人意,你还不快快谢恩?

苏彬:“谢谢…”除了谢谢他还能说别的吗…

杨诚哲:“既然这样,那真是皆大欢喜,麦克尔,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终于有人考虑一只“亚历山大”的感受了,苏彬感动得想哭(兀皿兀)…然并卵,现在一切都已有了定论,苏彬就算有想法也没什么立场说。

苏彬虚弱道:“没有,就这样吧,挺好的…”呜呜呜…

其实换不换房间,的确只是杨诚哲和爱伦两人的事,跟苏彬没有半毛钱关系。

在租房中介时,苏彬就知道自己要跟别人合用卫生间,要不是杨诚哲提起爱伦的洁癖,说有可能会换房间,苏彬也不会一直惦记着。

所以说到底,苏彬就不应该对这件事抱有希望,如果他一开始就接受与爱伦合住套房的设定,说不定现在早就习惯了…

这一日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从清晨发现胳膊上的乌青,到傍晚被亚历山大狂虐,再到换房间的希望破灭,苏彬各种蛋碎,外伤加内伤,觉得活着好累…

国内已经凌晨,苏彬没得与陈小恬倾诉,实在觉得压抑,于是,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山崖上被他遗弃的那个帖子。

他现在很想找个地方发泄一下自己的愤懑和哀怨,想来想去,也觉得只有上网说最合适,毕竟披了马甲,谁知道电脑这头的他是不是一只亚历山大呢?

但再次打开“鬼怪异谈”版块时,苏彬简直不敢相信,他的帖子竟然还挂在版面首页!火爆程度完全不亚于上一次看见的时候…

苏彬傻了,这真的是他开的那个楼吗?

他赶紧打开最新一页,出乎意料地看到了满屏的“蜡烛”、“哀悼”、“LZ走好”等等诡异的回复,但不得不说,这些留言对苏彬目前的状态的确…很是应景。

苏彬抽搐着眼角往回翻,先找到自己最后一次回帖时所在的页面。

苏彬曾在那个帖子末尾注明过,如果没什么意外,可能是最后一次发帖…但现在意外很多,他没法再沉默。

苏彬发现大家回复主要集中在他发完贴后的两天内,在他最近一次回帖之后的数页,都挺正常,部分网友还在对“大蒜”问题展开讨论——

|作者:灯泡酱|时间:200X-10-02 18:11

|回复:其实吸血鬼只是讨厌刺鼻的味道,煮熟的大蒜就没有什么效果了。

(苏彬:QAQ真的!)

————

|作者:白玉溪流|时间:200X-10-03 21:15

|回复:LZ,我在书里看到说马鞭草也克吸血鬼,你要不要买回来看看?PS.真的很担心你,如果安全的话,请记得上线报平安。

(苏彬:T_T感动…)

————

|作者:o春殁夏初o |时间:200X-10-04 12:54

|回复:LZ!吸血鬼还害怕很强烈的阳光!睡觉喜欢拉窗帘!还有,他们的犬牙(虎牙)比一般人的要锋利!祝你好运!!

(苏彬:⊙_⊙有机会观察一下!)

这样的回复到第三天已经少了很多,如果苏彬不出现,帖子沉了的可能性很大。

但戏剧化的是,就在第四天早上,出现了一个英文回复,那条回复是这么写的——

|作者:ALL |时间:200X-10-05 07:22

|回复:To all -friends,

I've eaten the LZ up. He'll never e here again.

His vampire roommate, A.

————

此回复一出,立即有人留言附上了翻译——

|作者:Seconds |时间:200X-10-05 07:28

|回复:LS的翻译——

[致所有网友]

[我已经把LZ吃掉了,他不会再来了.]

[他的吸血鬼室友,A]

…这、这是真的吗?QAQ…

————

苏彬:“…”怎、怎么可能是真的啊!(╯‵□′)╯︵┻━┻

如此“神回复”让整个帖子的发展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仍然好好活着的苏彬必然不信,可网友们不知道,于是下面各种留言都来了——

|作者:暮瑶|时间:200X-10-05 08:25

|回复:从LZ发帖求助到被吃掉一共六天…哎,我不该袖手旁观的![蜡烛]

————

|作者:汨童 |时间:200X-10-05 10:44

|回复:LZ快出来!告诉我这不是真的QAQ!呜呜呜…我错了,我不该回复“求吸干”的!

————

|作者:易达小神仙|时间:200X-10-05 12:39

|回复:那些说不袖手旁观的,说的好像你们参与帮助,LZ就不会被吃掉了一样,呵呵。

苏彬抖着手连翻了好几页,大多都是“为LZ哀悼”的回复,尽管也有人觉得那是个玩笑贴,却还是顺着玩笑在那里“悼念”他…

直到屏幕中突然出现了一条——

| 作者:秦汉帝国 | 时间:200X-10-05 20:21

| 回复:已查到LZ和那个英文贴ALL的IP地址,是同一个88.208.***.**

苏彬:“QAQ…”

【注】

[然并卵]:网络用词,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第27章 ALL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