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你是否觉得,我们总是在不断地记住忘记我们的人,而被我们忘记的人却也在纪念着我们。若不是如此。人与人何以有缘分。

两年前我在新疆旅行,发现彼地的文明遗址总是以故城来命名。比如说,交河故城,高昌故城。故城这个词念起来充满感怀却又不失悠然,像极了你。所以我想以故城给所有在我生命中留下深刻足迹的人命名。他们亦永远只能是我的故城,因为他们之所以如此重要,恰恰是由于他们不可能一路一直陪我走下去。

就像何勇在《幽灵》里轻轻地念:他们都不在了。我想念他们。

故城,你并不知道我这样纪念你。在过去,我一直都是那个你不开心的时候才想到的人。那时你总是不由自控地落泪,我常常站在你身后,看着你的背影,那么多话欲言又止。我们离开彼此之后,这些话组成了我的文字,就好像此刻我又想起14岁的春天,我们相识不久,那日下午你邀我一起去江边放风筝,你对我说起,烟花春晓。

是的,三年过去,这样一个烟花春晓的季节又来了。你可记得。

前几天我打篮球而弄伤了手指,食指关节青肿,动弹不得。但这令我想起了几年以前的这个春天,你我在种有两棵高大银杏的旧操场上打篮球,累了坐在地上喘气,你对我说,银杏是这个世界上最浪漫的植物。它必须雌雄同载才能存活。它们可以存活很久很久,但若其中一棵死去,另外一棵也会很快死去。

我可以清晰地回忆起,那天阳光灿烂得像是孩童的瞳孔,老银杏有着彰显它命运构架一般的蓬松枝叶,从它一直细碎摇晃的姿态,可以看见风在穿越。小操场有两个篮球架,木篮板油漆脱落而残损,篮筐锈蚀。球砸过去,整个框子就哐当哐当摇晃。

不管再过多少年,我都会记得。你的衬衣上带着干燥浓香的太阳的气味,是少年的气味。

故城,你应该记得,那时你和我是在学校里引人注目,却有些令老师头疼的孩子。不幸我们都被安排到年级里最暴躁严格的一个女班主任手里。她实在是个脾气暴烈的急性子,对我们也早就看不惯。一次晚自习,所有同学都在安静地看书做题,你在同桌男生的眼镜上画上一圈一圈的黑线,让他戴上,叫我看,我们三个人笑得四脚朝天,连班主任冲进来的时候都无从觉察,于是被她抓了个正着。她把我们驱逐出教室,厉声咒骂,气得直抖。

再有一次是班主任在周五放学前的班会上训导,她说,你们这些学生,总是等到星期天晚上才赶作业,周六周日干吗去了?从下周起,坚决要杜绝赶作业的现象!

我在下面嘀咕一声,谁那么傻在星期天晚上赶作业啊……都是星期一早上来抄……

话音未落,班里的同学都窃窃偷笑。班主任脸也绿了。

我很快忘了这件事,星期一早晨照例早早来到教室,把课代表的英文作业拿来抄。正伏案急书酣畅淋漓时,有人拍我肩膀。我不耐烦,以为是哪位死党来捣乱,便大声说,去去去,别打岔,没见我正抄作业呢!

身后的人没有回答,我忽然觉得情形不对,慢慢回头,正好撞见班主任刀子般的眼神。还未等我在心里默念一句“完了”,她的耳光就已经响亮地扇了下来……

呵呵,故城,这些你都记得吧。我们在课堂上偷偷下五子棋,我赢了一盘漂亮的“三三连”,喜不自禁,当即在历史老师讲到李世民弑兄夺位的时候,大喊一声,啊哈你输啦!

顿时,安静的课堂,变得更安静了……

历史老师表情沉痛地走下来,说,请你出去。

那个时候我们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互相写信,但平时彼此并不多说话。教学楼顶楼一层常年空置,我们经常不上体育课音乐课,到顶楼的楼梯间里闲坐,也喜欢拿着粉笔在墙上涂鸦。写写画画一个学期,不知不觉渐渐涂满了整个楼梯间的墙壁。这件杰作败露之后,我们被班主任揪到办公室罚站,请家长,赔粉刷钱。

那个时候已经是初三了,四月的时候照毕业照,我没有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一个讨厌拍照的人。那天我们一直在学校西北角的楼顶上吹风。曾经满墙壁的涂鸦,已经被学校工人全部粉刷成雪白的一片。我和故城都没有说一句话。面对空白的墙壁,坐在楼梯上,无所事事沉默了一个下午。

我们都曾经以为那面墙壁是留给学校的最好纪念。真的。

还记得故城在上面写过一句话,我们应该吧生命浪费得更有意义一些。

2

我与故城都是学画画的孩子,每个周末背着画板到老师家去画画。走在街上心情总是非常好。故城能写一手很漂亮的隶书,长跑很厉害。她塞着耳机写生石膏的时候,样子看起来仿佛目空一切。可是只有我明白,我们恰恰是因为在乎太多,所以总是有无法释怀。

她曾经笑着说,七,你是我的,你不能离开我。说话的瞬间我想起《她比烟花寂寞》里Jackie对她姐姐说这句话的时候闪烁的眼神。

我会明白,她是在向我表达她的寂寞与害怕。

上帝让我们习惯某些东西,就是用它来代替幸福。

但我们竟然,一不小心就习惯了生命本质的空虚。

3

苏钦曾经是我和故城的绘画老师。她与故城母亲相识,也是故城带我一起去她家找她的。苏钦为我们开门时披一件随意的深色坠质睡衣,嘴里叼着一只炭笔,手里抱着一卷卡纸,另只手腾出来开门。头发挽起来,脖颈颀长,锁骨似清瘦的少年一般突出。面孔上的轮廓硬朗。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每个周末我们去她美院的画室画静物写生。画室里满是林立的画架,地上扔着废弃的 颜料。墙壁上是无意弄脏的色块。看起来富有超现实风格的意味,非常有趣。有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窗帘厚重且沾满灰尘。窗外是高大的落叶乔木。在三年多的时间里这些植物繁盛了又凋落了。盛夏有扶疏树影映在空旷的画室里。树影似乎带有辛香。簌簌抖落。画累了或者找不到感觉了的时候,苏钦就干脆让我们休息一下。和我们聊她在美术学院当学生的时候分外沉溺的老鹰乐队。我们就边听边在画室里逡巡,一幅一幅评判她的油画。

那年夏天我们穿过美院浓荫的青石板路,直到那座砖红的爬满了墨绿藤蔓植物的三层小楼。那些植物具有鲜亮饱和的色泽,叶片在仲夏溽热的微风中摇动,闪着匕首一般鲜亮的绿。我们不停描绘那些木讷的石膏头像。疲倦之际我曾经听苏钦大段大段地讲她男朋友的事情。比如他们如何在大学里恋爱,如何在毕业之后分别。

她懒懒地说,我们分开都已经七年了。我说,他这么爱你,一定还在等你。

苏钦回过头来看着我说,傻孩子,不要把别人想象得对你很忠诚。

这句话我印象极其深刻。我心里明白,我依赖她,胜过我喜欢她。

即使没有画画的时候我也去画室。很多时候撬掉学校的无聊课程,在画室里看苏钦给那些大孩子上课。在最后一排躲在高大的画架后面等待。晚上在画室里用CD机放些老鹰乐队的老歌。关掉所有的灯,在画室黑黢黢的角落里堆积着躯干,头像,手,脚……看起来恐怖至极。我们在画室里互相恐吓,疯打。累了就坐在窗台上分抽一包烟。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打一个电话,她都会出来陪我在街上晃。寒假父母都走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我不想回去,和同学们在咖啡厅玩儿到很晚。然后各自回家。我一个人在沉睡的城市中逡巡,路过一个电话亭,用自动售卡机买一张卡,给她打电话过去,煲到卡上只剩最后一块钱。电话亭的地上丢满了烟头。我看见外面大寒时节冰冷的冻雨扎在电话亭的玻璃上。除了路灯憔悴的光线之外,一片漆黑。下雨了。

我对苏钦说,我冷死了。她说,你在哪里。

苏钦凌晨一点的时候赶到我面前来。给我披上一件大衣。看见满地烟蒂狼藉的电话亭,说,你不要命啊你,少给我这样!

我赖皮地看着她,我知道她不会生我的气。那夜我们像往常一样在空无一人的深夜街道上散步,走累了就在大商厦门前的阶梯上坐下,捧着一杯咖啡沉默。

有时候我一言不发,有时候会不停地说话,说道难忍之处我一头扎在她肩膀上决堤一样地哭。她镇定至极。没有说一个字。只伸手揽我的肩膀。

天亮的时候,苏钦说,小七,这些事,你不要再对别人提起了。忘了它吧,你还这么小,心事这么重,真叫人心疼。

那个时候我剪短了头发,苏钦总是喜欢摸着我的脑袋。像摸她的宠物那样。我额前的头发常常遮住眼睛。喜欢穿白色的衬衣。黑色的长裤。苏钦说,小七,你怎么不爱笑。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她见我陡然脸红起来,便放肆地笑,继续看着我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对你只有一个感觉。

是什么。

野。野孩子。

然后轮到我放肆地笑。我想起小时候母亲耐心教我怎样执筷子,怎样保持优雅的坐姿,怎样吃饭不弄出声音来,怎样在饭局上敬酒,告诉我餐巾叠成某种花状表示东家,而上宾只坐朝北的座位……可至今我仍然还是吃相很难看,走路不抬头,盯着自己的脚尖。

若这样想起来,好像我的一生,都只是个关于辜负的故事。一直,在让人失望。

但苏钦一定不这样想。她在修改我的水粉作品的时候总是说,你对色彩的感觉,非常独特。七,你是有才华的人。要走好自己的路。

4

初中三年,我明白我是很喜欢苏钦的。毕业时我将离开家去别的城市上高中,临走的时候苏钦送我她的油画处女作。尚是在她十八岁的时候随家庭教师学习的练习作品。画面只是简单的静物,笔触稚嫩却有才气流露。我格外珍惜。

那天晚上我在一页速写纸上写,我想去相信某个人,非常想。

以至于物是人非的现在,某日我忽然见到同桌的文字里出现了这句话,熟稔的记忆几乎要分裂我的心脏,我在人声鼎沸的教师里潸然泪下。

我想去相信某个人,非常想。

而且一直这么相信着。

比如故城,比如苏钦,还比如我自己。

5

我曾经以为我会在离家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艰难地想念故城和苏钦。但事实上,她们竟很快就沉没了下去,我并无刻骨的牵挂。

我发现了人的不可信任。

人总是会分开,为着我们不可妥协的前途,和所谓的明媚希望。匆忙地在新的校园里穿行,觉得自己再也不能依靠。只能冷暖自知,再自知,再自知,自知到灵魂的深处去孑然独立,在着漫长的路途中一直跑下去,跑向无谓的投奔。

6

高一那段时间我不停地给故城写信,像一个人对着镜子说话一般,不知不觉,便感到心酸。故城的回信里,一封封说起她身边不停更换的男朋友们。

我知道故城想来是受异性追捧的。

记不清楚是哪日凌晨,我刚睡下不久,手机响。是故城的短信。我盯着屏幕上熟悉的名字,犹豫片刻,打开来看。故城说,今天凌晨,我把自己给他了。

我内心一阵怆然,不知为何竟难过起来,眼泪几乎快掉下来。

末了,她又说,七,我想你。

我反反复复翻动这两条短信,盯着手机屏,不知如何答复她。

那夜我失眠至凌晨,似乎还落了泪。泪只两滴,擦掉便干涸。我想起一些事,关于年少时光,关于承诺,想念,以及一些爱的代价。

7

《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之事,不求自己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是包容,凡是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8

我们从不打电话。只是不断收到故城的信件。她向我诉说她现在的生活,其中总是沉沉的忧郁和失望。信里她对我说她和男朋友分手。说自己会轻易爱上许多的男孩子,说现在的生活只是画画,听歌,努力做题,疲惫,回忆。

我从她欲言又止的叙述中,几乎能看到她脸上感情流逝之后的灰烬。

我发现我渐渐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她的信。于是总是默默看完,把它们折好放回信封,一封封码起来收藏好。

在信中故城向我提起以前课间的时候,我们站在走廊俯身望下面踢球的男孩子的情景。她在里面寻找喜欢的男孩子的身影。时而微笑时而流泪。尖锐的上课铃声拉响,她就谈谈地说,走,回去了。

我看不到她的脸,却能遥遥相望她内心的落寞伤感。如同我每次看到信纸上覆有灵魂的叙述的时候,便会知晓这样一处暗淡的光。

我于这每日每夜的独立生活中,渐渐有种落水一般的无力挣扎。晚上十二点准时上床,回想每天一模一样的日子,心生寂寥。

像一条漫长的征途,一旦开始,便没有人再知道归期。

以至于重新面对和审视自己生活的时候,感到幻觉般的甜蜜。一切是一个失去的过程。彼时时光沉沉地静止在深处。留下无限空旷。似记忆的沉香。

我们在梦境。我们在现在。

9

很久很久没有苏钦的消息。后来某一天收到了她的一封信,说她已经换了工作,不再做美院的老师,做平面广告设计。朝九晚五。说她一再寻求生活的突破口,不甘心过千篇一律的生活。这是我喜欢的。只是再也没有机会和她一起坐在空旷的画室里安静地画静物写生,看她眯着眼睛捕捉线条的明暗,喜欢叼着铅笔。

生命原是这样一场沉迷的游戏,每个人自知。因为总有别离。故城走了。苏钦走了。只剩我,站在原地看着她们渐行渐远。

后来放假的时候回了家,非常碰巧地在百货商场里碰到苏钦。我在背后看她良久,她黑色的长发随意地编成辫子垂至腰际。依然那样瘦。披一件黑色的长风衣,里面是简单的白衬衣。黑色长靴。有熟稔的温婉气息。让我感到她对生活充满原谅和默许姿态。但旁边有位男子拎着购物袋,耐心看着她挑选商品。我走过去轻轻拍她的肩膀。她回过头来的眼神煞是惊喜,我轻轻拥抱她,像以往那样。闻到她身上不沾香水味道的植物辛香。她说,天啊,你长这么高了。

几句寒暄之后,她叫我一起吃饭。我注意到旁边男子的错愕又加以掩饰的神情。觉得很尴尬。于是说不了。你们慢慢逛,我还得先回家。再见。

我笑笑便走了。

其实每次对她说再见,心中都有无限落寂。我记得。记得以前最糟糕的日子里,晚上十一点,还在街心花园里聊天。那座花园里有一株高大的橡树。在南方的气候里终年青翠,非常美。我说到难过之处,胸口感到有静默激烈的血液奔涌。强大至极的力量。眼睛灼热,眼泪流下来。双手捂面。她轻轻叹息,良久,伸出手来意欲揽我入怀,我暗自挣扎抵抗。

苏钦说,不要这样,到我这里来。语气坚决而温柔。然后将我的头抱过来,手指轻轻梳理我凌乱的头发。沉默不语。

这是年少时印象颇为深刻的场景。这样温情的关怀,一生会有几次。这是记忆之中深刻的灼印,被有温度的触觉所提醒,会时时散发出经久的感怀,醇香。令人沉醉却不经悲喜,只落一地滚烫的烟烬。

此时我知道她已经被人群所掩埋。我即便回头,也不会看见她的背影。

我想象他们即将拥有的生活,就像他们现在一样,甚至会像我今后一样,身边有一个熟悉似自己一般的人,日日夜夜,过着叫人无望的平凡一生。购物。做饭。洗完。按揭买房。闲来或许会画画,出去旅行。但这未尝不是好事。

我只是希望她一切都好,再也没有其他。

那天我独自从闹市区走回家。路过那座长有高大橡树的花园的时候,发现那张长木椅还在那里,上面仿佛留着我与苏钦的影子。突然感觉自己站在前世记忆的离岸。如此的遥远。

其实那天是我生日,但我完全忘记了。独自走一大圈,回到家里,桌上有新鲜的饭菜。客厅里的电视在没有开灯的房间里闪着变幻不定的荧光。一个接一个的广告。妈妈刚从楼顶上下来,她刚刚浇完花。她轻轻说,来吃饭吧。

她从厨房里端出一个漂亮的圆形纸盒。里面是生日蛋糕。剪掉红色的塑带,揭开纸盖,闻到香甜四溢的奶油气味。颜色鲜亮诱人。上面用樱汁酱写着,生日快乐。很贵的一个蛋糕,妈妈说她提前订好的,下午刚刚取回来。我看到她的脸,细细的皱纹旁绕在额上。有平淡简单的愉悦。

那一刻我从来没有这么难过。已经不记得有多少年,不曾认真对待过自己的生日。就像这个家的感觉一样,只有在独立生活想家的时候才感觉得到。我切下一块蛋糕,给她,然后自己也切下一块,安静地吃。

我略一抬头,见到母亲白发隐现的发际,以及咀嚼事物时慢而用力的下颌,一时心酸,竟当即落泪。

吃了晚餐,我帮她洗好碗,扫了地,上楼看春天的夜景。用铲子疏通花圃的排水洞。站在栏杆边俯瞰城市华灯初上。下楼回书房看了几篇散文。清理了一下画具,丢掉几管干瘪的颜料。掀开琴盖,用天鹅绒布仔细擦拭每一处灰尘。看到键盘因为受潮而略有不平。试弹了几组音阶,音尚且还准。坐在琴凳上默默看着自己映在琴板清漆上的木讷表情。闭上眼睛,弹奏自己最喜欢的一曲德彪西。发现自己手指因为生疏而麻木。洗完澡,将衣服丢进洗衣机。和妈妈道晚安。进卧室,钻进被窝。

手机上有灯在闪,打开来看见故城的短信,生日快乐。

过了一会儿,又有苏钦的。苏钦说,下午在咖啡厅,听见放钢琴小品。竟然是你弹过的。生日快乐。

我轻轻呼吸,听了张大提琴的CD.熄掉灯。陷入沉睡。

10

我知道自己有过无限馥郁繁盛的生活。那是指尖流过的风。剧烈并且永不回复。就如同我和故城在奔跑之后留在高草地上的脚印,被那些植物匆忙掩埋。留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咏叹之中,最终渐渐暗淡下去,沉没进时光深处,陷入窒息。

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十四、昨天

(此文缺)

十五、城事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头,这是愚蠢的年头;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我们面前什么都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都在直奔天堂,我们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查尔斯·狄更斯《双城记》

1

张艺谋为成都拍了城市宣传片的那年,每次离开成都,都会在双流机场的入口处无一例外地,被迫从低矮的车窗仰视路边那块巨大的广告招牌,花图色样早就不复记忆,唯记得上面写着:“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那招牌气势不凡,一句“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显然是折中众多锦囊妙语而来,但我总觉差强人意:它道的不过是一个过客的恭维,却没有精妙地说出那股道道地地的成都风味。也罢,这等丰富微妙的风味,千人千面,亦不是一句话能够概括。

李白咏,九天开出一成都,万户千门入画图。草树云山如锦绣,秦川得及此间无。

杜甫叹,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刘禹锡记,濯锦江边两岸花,春风吹浪正淘沙。女郎剪下鸳鸯锦,将向中流匹晚霞。

杨雄赋,都门二九,四百余闾,两江珥其市,九桥带其流。

这些都是幼年时反复咀嚼的诗句。一笔“窗含西岭千秋雪”,而今品味起来仍觉意犹未尽,妙不可言。这笔墨下的写意之象,俨然一座昌明隆盛之城,诗礼簪缨之邦。雕栏画栋,佩玉鸣銮,人烟阜盛,街市繁华。府河作青绉,锦江作绿绦,连肌肤都是润的。一梦千年,流到现世的手里,旧蕴变迁,唯在某条幽苔深深的老巷尽头,在风轻雨澌的濡湿季候里,在成都人柔绵如云的口音里,辨得旧日依稀残迹。

2

自幼年起不知在成都进进出出多少次,中学时代亦在那里度过。它于我,只有家乡的幻影,却到底不是我的家乡。我印记它,是因了它给过我的印记。

人总是不能置身度外地回忆它的家乡,而回述一旦被记忆所篡改,失却的是时光的尊严。幸而这里不是我的家乡,因此我忖度自己不会因对它感情充沛而陷入迷局,混淆沧田之变之间的昼与日。我记认的成都,不会是它冗赘繁琐的街巷之名,不会是它无可媲美的食艺,不会是茶馆里昼夜不停的谈笑,不会是俯拾即是的富人和美女,也不会是那遍街多得叫人发愁的小时尚……这是属于成都人应该印记的东西,不是我记认的。

但我也只能告诉你,我记得的不是什么,却不能说出我记得了些什么。

这天地富足闲逸,生出了一片节奏舒缓的花花现世。它终究是不可印记的。

3

我的高中在成都度过。而写了这些年的字,回头一看,它也总是无处不在地渗透在我每一篇东西里面,一些小事反复提及,叫我感叹自己过得苍白。当年的朋友们,除了少数几个仍然坚守大陆之外,其他的孩子们全都四散天涯。曲和,区区,小范,小青,小白,火烈鸟,YOYO……这些温暖的名字,好像若不是放在纸面上,已经叫不出口了。用以描述旧日时光的那些字眼,诸如高三,诸如青春,诸如离别,诸如忧伤喜悦……都是个人感情色彩过于浓重的陈词滥调。一岁岁长大,那些越年轻的事,越变得经不起重拾。

正所谓一种无处安放的拿捏不定。

但至今仍然相信,那时遇到的你们,是一道照进我生命里的光线。

因为相遇之前,离别之后,我都未曾见到比你们更加优秀的人。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是快马平剑的傲气少年,并不因方向模糊而失去前进的激情,也正是在这样的横冲直撞中渐渐劈出一条妥当的路来。所以无论是与你们朝夕相处的岁月,还是而后各奔天涯的日子,我都一直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为自己能与你们曾是朋友而骄傲。

回想那些年生,由于学校封闭式管理的缘故,我其实很少出校。高一时的周末,曾经几次逃出来住在火烈鸟家里,周五晚上在离校回家的路上绕到人民南路中段的一家音像店去淘X-Japan的碟。夜里火烈鸟的妈妈总催促我们早点睡觉,于是我们只能暗度陈仓,在狭小房间里关了灯,盘腿坐在床上一张张听CD,黑暗中断断续续地说话,耳机里一段段悲伤的歌声像潮水扑岸一般淹没言语,我们便就此沉默下去。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知道身边也并不孤单。偶尔我们还会在周六去会展中心看cosplay,,周日一起去动漫绘画班。她画画,我就带几张CD塞着耳机在旁边安静地坐一个下午。

这些场景都像极了岩井俊二的电影里那些平铺直叙的镜头。

火烈鸟住在玉林小区,成都很有意思的一个地方。聚集着一些动漫店、电影碟片店,以及白夜、小酒馆。前者是一家以电影为主题的酒吧,区区她们就是在那里找到了传说中的Lube的CD,翻刻了一张送给我。后者是所谓的成都地下摇滚音乐腹地,曲和在高三时都还不时会去那里看乐队演出。

那是一段可爱的日子,所谓的伪愤青伪小资的年代。

彼时心浮气躁,也不懂事,心中总有堕落的冲动,中规中矩的表象下,内心却躁动得一点诱惑都抵抗不住。有一次和火烈鸟从画画班回来的时候碰到另一同学,他正好说他郁闷想找人一起去买醉,我便毫不犹豫地和他走了。那晚他喝了太多,直到酒吧打烊,我们不得不走出来另寻去处,十分狼狈。大约是凌晨三点钟,我们横穿春熙路。这条白昼里沸腾喧嚣的商业街道,在夜深人静时分竟这样萧索阴森。我们相互扶着不知走了多远,他坚持不住倒在地上,由着心事,哭了出来。我站在旁边无动于衷地看着他躺在地上流泪。

长长的一条黑暗阒静的街道,就只有我们这样两个孤魂一般的身影。好像是被扔在了整个世界的后面,再也回不到人间。我印象非常深刻。

高一寒假的时候也逗留在成都,住在Kathy家里。我迷恋上会展中心的溜冰场,每天下午都和她去溜冰。头一次穿冰刀鞋,上手竟然也很顺利,不爽之处是场上人多,我一旦滑快便会撞到别人。溜完冰就经常跑到天府广场毛主席像后面的那家鲢鱼火锅店去吃饭,因为是同学的老爸开的,所以蹭饭也成了习惯。晚上迟迟不回家,像个城市潜行者一样在喧哗的都市深处散步,都不说话,快快地走。有一次走了很远,走到了九眼桥那块儿,家就快到了,她不愿回家,于是停下来点了烟站在路灯下夸张地抽,扮野到无可救药。但我仍旧暗自喜欢看她点烟的动作。

4

高二的时候看到搞笑短信说,即使上高三(刀山),下火海,我也一样爱你。

那个时候很轻松地就笑出来了。而到了高三,这句话才有些许别样的意义。那些起早贪黑的日子,逼近枯燥的极限。六点半,就被那个喜欢在自以为没人时嚎一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生活老师(曲和心中的漂亮姐姐)叫醒,昏昏沉沉起床,洗漱,五分钟之内就下楼,顺路去食堂买面包鸡蛋,到了教室就用饮水机的热水冲一杯奶粉,坐到座位上一边看书做题一边吃早点,一抬头,刚刚还安静无人的教室,就已经陆陆续续坐满了人。此时通常是七点不到。接下来的是一整日密密麻麻的上课和考试,看书和做题,一直要到夜里十二点。而又要一直这样暗无天日到周六才有一次暂停和轮回。

期间如果某个中午我们能够找到借口溜出学校,去隔壁大学旁的“小春熙路”去吃一顿冒菜和牛肉香饼,顺便淘几本电影杂志来补充下精神食粮,就简直是无上的奢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