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堆上坐了一只大锅,正散发着浓浓的肉香,叶倾抽了抽鼻子,感觉肚子一下就饿了。

很快有军士送来了碗筷,又抬来了一桶糙米饭,林栋也不客气,舀了满满一碗饭后,又从铁锅里捞起了一大块带皮的后腿肉,配着糙米饭,大口的吃了起来。

叶倾看他吃的香,拿着碗,给自己也舀了一碗,只是在铁锅里搅了搅,里面的肉块骨头都是照顾这些壮汉的胃口,最小的也有巴掌大。

叶倾衡量再三,最后只打了一勺肉汤浇了上去。

林栋注意她的举动,哼了一声,放下手里的碗筷,从腰间拔出一柄尖刀,在锅里挑起一块巴掌大的肉来,刷刷的就切了几条食指粗细的下来,随手用刀尖挑到了叶倾碗里。

叶倾瞥了他一眼,斯文的用筷子夹起了一小条煮的烂熟入味的肉条,也不知道是什么肉,

鲜香可口,煮的入口即化,满嘴浓香,和糙米饭搭配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叶倾细嚼慢咽,吃的很慢,林栋却很快,狼吞虎咽的吃完满满一大碗糙米饭加一大块肉后,又打了两碗饭,三碗吃光,叶倾饭碗里的糙米饭才下去了小半。

林栋把碗筷放到一旁,盘腿而坐,此时营中众人互相争抢起了锅中的肉食,倒是无人再注意他们。

林栋突然开了口,声音低沉,只有叶倾听到:“王老三,十七岁刚成亲就出来当兵,到现在五年了,都没再见他媳妇一面。”

“丁老虎,天生巨力,能生撕虎豹,在战场上杀敌无数,有百人斩之称,身上的大小伤疤也有上百处——”

“付东,三年内父母相继去世,身为独子却不能回乡祭奠——”

叶倾只觉得手里的碗越来越沉重,口中的糙米也堵着喉咙,难以下咽,她下意识的看向了林栋,后者正目光炯炯的看着她,“我的一身军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我这帮部下,是真正的在为大梁出生入死!”

叶倾默然,的确,她和林栋的私人恩怨,却是不该把这些老兵们也牵扯进来,她回去后,还是问下舅舅,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了。

两个人沉默间,付东喜气洋洋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来来,吃了几碗饭也该喝喝汤,顺下食!”

说着,他左右手往前伸出,各自端了碗汤送到了叶倾和林栋面前。

叶倾接过,低头看了眼,却是用先前的肉汤又下了新鲜的菌菇,刚端到面前,就有一股野味独有的香气扑面而来,白色的肉汤里灰色的蘑菇浮浮沉沉,还点缀了些绿色的野葱,分外诱人。

她先吹了吹,才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刚喝了两口,便听到林栋阴森森的声音响了起来:“丁老虎,你往哪里躲,上次休沐的时候,你跑出去喝酒,把人家酒馆砸的稀巴烂的事情,我还没跟你算账!”

他的声音阴沉的像是从坟地里飘出,听的人一阵发渗,周遭的军士们动作瞬间定格,几乎同时回过头来,惊恐的看向了林栋,不知道谁第一个喊了出来:

“我擦,谁给他喝酒了!”

“快跑,将军喝酒了!”

“闪开,别挡住老子的路!”

场上的气氛瞬间紧张起来,为了争抢一条出路,一干军士大打出手,那边林栋还在幽幽的念叨着:“王老三!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别把军饷都捎回家,然后就去别人哪里蹭吃蹭喝,你很讨厌啊你知道不!谁的钱不是血汗钱啊!”

“付东,臭小子跑哪里去了!我早就想说了,你奶奶的还能更丢人点么!”

“上次给个寡妇献殷勤,挑了三个月的水,最后怎么着,被人家小叔子打出门!你他妈的还是不是男人,不会打回去?!”

林栋一个人念念叨叨,周遭的军士们终于逃的一干二净,全部缩进了帐篷里,只从帐篷的缝隙处露出了一只只眼睛,惊恐的向外张望着。

最后只剩下了叶倾,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的林栋,后者腰背挺的笔直,一脸的正气凛然,目光如电,看向那些只露出一只只眼睛的帐篷,依然喋喋不休的叨念着:“陈大壮,老子说了多少次了,你奶奶的自己爱喝花酒,别把你手下的兵也都带去,十五六就给他们开荤,你大爷的还是人么!”

“一个个军饷花的精光,是真不想娶老婆了!”

“田耗子,说了你多少次了,操练的时候别老跟娘们似的,一天不是肚子疼就是腿抽筋!一上战场就脚软,关键时刻,老子都回去救了你多少次了!”

林栋不知道说了多久,这满营地的军士都被他数落了个遍,嘴巴又刻薄又恶毒,专门揭人短。

他的眼睛又狠毒,仿佛都能透过帐篷看到里面的人,他盯上一个帐篷,那帐篷就迅速的落下帘子,再也不见半点气息。

不知道过了多久,所有的帐篷都老老实实的关的严严密密,叶倾突然觉得林栋这厮是用一张嘴巴,把自己所有的军士都送进了监牢!这帮油滑的兵痞们还是自愿进去的!

林栋打了个轻轻的饱嗝,似乎终于说够了,这才注意到在他身边不远处的叶倾,他盯着叶倾半晌,叶倾嘴角僵硬的笑了笑,就在她双脚麻木准备动一动的功夫,林栋终于开了口,“你是谁?”

叶倾沉默片刻,柔声道:“我是你姐姐。”

林栋哦了一声,乖巧的唤了声:“姐姐——”

叶倾心中大爽,早知道就说是他娘了,想到林栋叫上自己一声亲娘,简直不要太爽!

林栋砸了砸嘴,皱眉道:“你去哪了,我怎么一直没见过你。”

叶倾谎话越说越溜:“我自幼身子弱,被爹娘送到乡下养病了。”

林栋了然的点了点头,叶倾轻咳一声,决定先脱身为妙,她刚一挪动脚步,林栋立刻伸出手,捉住了她的衣袖,霸道的叫道:“不许走!”

说着,他又打了个嗝,接下来,就嗝嗝嗝个没完没了:“嗝。我们姐弟——嗝,许久未见,倒是——嗝,要好生聊聊!嗝!”

叶倾咬牙切齿的问道:“聊什么?!”

林栋又连打了几个嗝,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姐姐啊,你不知道,我可倒霉了!”

“因为是长子嫡孙,打小就跟着祖父受训了,三岁就开始蹲马步啊!祖父一上朝,我就得蹲马步,一直蹲到他下朝啊!从小就没睡过一天好觉!”

“二毛,三毛,还有四毛,五毛和六毛,”林栋拨拉拨拉手指,一个一个数着,“哼,从小就娇生惯养!六毛到现在才开始学拳!”

“他们五个的生日,爹娘回回都记得,就我的,因为和祖父离的近,每次都顺便一起过了,就得一碗长寿面!”

“我才不要面,我要娘给二毛做的新袍子,虽然袍子很丑,二毛一次都没穿过;我还要爹爹给三毛做的木马!虽然被我偷偷弄坏了!”

林栋越说越是气愤,一双眼却亮的吓人。

叶倾心道,好么,这家伙从小就够坏的了。

林栋喋喋不休的说了一堆和弟弟们争宠的往事,末了,昂首挺胸,得意的来了一句:“不过,打从今年初我回来开始,祖父就把他们教到我手上,随我操练了,呵呵呵呵呵——”

叶倾看着死死拽着自己的袖子不肯放手的林栋,歪着头,双眼闪亮的看着自己,脸上清清楚楚的写着——我很腻害快点表扬我吧,就忍不住发噱,她伸出手,敷衍的拍了拍林栋的脑袋,“恩,你最厉害了!”

林栋一下就笑了起来,他不喝酒的时候,总是板着脸,两只眼睛瞪圆了看人,很是严厉,没想到喝醉了,一笑起来,两只眼居然是月牙形状的,看着很是有几分天真。

叶倾想到他方才说的二毛三毛,一直到六毛,心里突然有了个大胆的猜测,她尝试着唤道:“大毛?”

林栋刷的一下坐直了身体,头却依然是歪着的,“嗯?”

叶倾忍不住侧过头去,连咳了数声,才把笑意生生压了下去,谁能想到,看上去英武非凡的林小将军会有个这么呆的小名。

“大毛!”她忍不住又叫了一声,林栋眨了眨眼:“嗯?”

“大毛!”“嗯?”“大毛!”“嗯?”

其实应该是酱紫的:

——大毛?

——汪!

——大毛?

——汪汪!!

第二十七章 养宠物那些事儿

叶倾兴致勃勃的逗弄着林栋玩了一会,突然感觉简直像是逗弄自己以前养的一只白色宠物犬,那还是番邦进贡的小玩意,叫做什么贵妇犬的,浑身白色长毛,毛茸茸的挺可爱的。

一进宫,就被元妃看上了,谁也没抢过她,元妃直接心肝宝贝的抱走了。

这在宫里养宠物,可是个危险的爱好。

宫里的美人那么多,又一个比一个娇贵,那猫啊狗啊的,冲出来,冲撞上一个,这就是大祸。

所以低位的妃嫔,都不养宠物,只有背景深厚,又或者得了梁平帝喜欢的,才敢养。

叶倾记得,宫里就出过两起因为养宠物引发的倒霉事儿。

其中一个,是一个新入宫的美人,生的明媚动人,又弹的一手好琴,很是得了梁平帝的喜欢,梁平帝连续翻了她七天的牌子,然后直接封做了九嫔之一的芳仪,还特意给了名号,琴,这在九嫔里可是头一份,芳仪虽然在九嫔居末,有了封号后琴芳仪却比昭仪还得脸。

琴芳仪恃宠而骄,宫里没那么多好心人,对着一个下巴朝天的美人,告诉她柔妃病了,元妃省亲了,丽妃有喜,淑妃娘家刚刚被提拔,正低调做人,所以才轮到她填补空缺。

当然,如果琴芳仪能低调点,也许会成为又一个丽妃。

琴芳仪跟梁平帝撒娇,说自己从小就养了只爱犬,从来没分开过,现在进宫了,好多天没见,也不知道那爱犬吃的好不好,睡的香不香。

梁平帝一听,好么,这么个娇滴滴的美人,居然还养了只猎犬,登时来了兴致。

叫人把那只半人高的猎犬带进了宫,果然神武非凡,一身黑毛油光发亮,且训练的极好。

最妙的是,琴芳仪居然可以用琴音来控制这猎犬。

她一个宫音,那猎犬就乖乖坐下,一个角音,猎犬就人立而起,只用两条后足行走,再一个徽音,猎犬就倒地上打了个滚,十分聪明。

当天,琴芳仪所在的品香苑笑声不断,半个皇宫的人都跑去看热闹,梁平帝龙颜大悦,亲口许诺,到了八月,带着琴芳仪和这只聪明的猎犬一起去猎场。

须知御驾出巡,不比在宫内,每次最多带上三四个妃子,名额有限,四大宫妃每次都要占去两个,剩下的也就两三个名额,大小美人们明争暗斗,不知道要使出多少手段,才能抢到。

梁平帝狩猎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练兵,顺便笼络下亲贵大臣们,还有一个原因,是向北方草原诸部示威,每次去差不多都要两个月。

也就是说,到时候,留在宫里的美人,足足有一两个月见不到梁平帝,而跟着御驾秋狩的美人们,则同样有足足一两个月会和梁平帝厮守在一起。

这四五个美人分过去,每个人,一个月都能分到个三五天吧,这伺寝的时间一多,那怀上孩子的几率可就大多了。

就有两个幸运的小美人,在梁平帝秋狩的时候伴驾,回来就有了身孕。

琴芳仪借着一条狗,轻轻松松的就提前拿到了秋狩随行的资格,旁人怎么能不眼红。

琴芳仪对自己这条爱犬也越发精心,没事就打发宫女到御膳房,点名要切好的猪肝,那猪肝还得炒的半生半熟,放上切碎的洋葱和香油,加点盐和花椒粉,比人吃的还精细!

琴芳仪这般行事,自然是得罪了不少人,也不知道是谁出的手,反正没过了多久,她那猎犬突然就跑了出来,跑出来也就罢了,琴贵妃正当宠,她那猎犬也是狗祖宗,一般的小妃嫔也得罪不起她。

偏偏就这么寸,这猎犬哪里不跑,就跑到了在花园乘凉的丽妃那儿,一下冲了过去,把丽妃吓得跌了一跤,好么,刚做稳的四个月的胎当时就滑掉了。

事后调查,不知道谁在丽妃歇脚的亭子四周撒了极碎的猪肝,那猎犬吃惯了这玩意,自然直奔而来了。

好个一箭双雕的毒计。

柔妃病着,元妃不在宫里,淑妃又老老实实的闭门不出,这个案子一时间还成了公案了。

丽妃也是个狠人,还躺在床上养病,就含泪对梁平帝说,日日见一小儿哭泣,说被恶犬追赶,说着说着,就喊上句我苦命的皇儿,梨花带雨泣不成声。

丽妃平日里从来都是艳光照人,何曾这么病恹恹过,梁平帝当时就心疼的许诺,直接把猎犬拉出去宰了。

当晚,琴芳仪的饭桌上出现了一盆狗肉,当然,吃之前,她还不知道。

琴芳仪慢慢的也就冷了下去,谁叫她长得不如丽妃姿色动人,弹琴也是逊了一筹,在丽妃的刻意为之下,琴芳仪在梁平帝心中的热度自然就迅速的冷了下去。

宫里的人最是眉高眼低,琴芳仪的日子很快就不好过了,有段日子,连续七八天,御膳房给她送的餐点,都是炒的半生不熟的猪肝,配上切的碎碎的洋葱和香油一起拌了。

后来还是叶倾听说了,把御膳房的总管叫了去,敲打了一番,琴芳仪的伙食才略好了些。

没多久,琴芳仪就因为一件小事被打入了冷宫,又过了几年,听说缺衣少吃,又夜夜做着噩梦,总是被一只恶犬索命,到底还是疯了,疯了以后,口里只念叨一句话:“铮铮,你又乱跑,快点回来,姐姐做了你最爱吃的猪肝!”

据说,因为她的爱犬能听懂琴音,便起名为铮铮。

这是第一桩,打从琴芳仪这事儿出了以后,宫里妃位以下的,就没有敢养宠物的!

又过了几年,大概是琴芳仪疯了以后,有个刚进宫一年的小美人,毕竟没亲身经历过琴昭仪的事儿,没见过琴芳仪从盛宠到落魄的变化,感受不到那股子心惊胆战。

加上入宫一年了,梁平帝只在最初召唤她伺寝过一次,却嫌她为人木讷,再没搭理过她,小美人特寂寞,就寻思着,养了两只乌龟,乌龟这玩意好啊,不挑食,不乱跑,给点阳光就能趴上一年半载。

养了没多久,还是出事了。

第二十八章 皇后凉凉就是这么拽

这次是柔妃,走路的时候,一脚踩在了龟背上,刚从水里爬出来的龟背滑的站不住脚,柔妃一下就摔倒了,偏偏旁边就是湖!

旁人落水,倒霉的感冒上十天半个月,也就好了,柔妃本就体弱,这下好了,整个冬天都没出来。

那两只乌龟,当天就被炖成了王八汤,送到了柔妃的病床前。

这小美人可没有琴芳仪的帝宠,当天就被打入冷宫,和不住呼唤铮铮的琴芳仪做了邻居。

叶倾却知道另外一番隐情,柔妃家中当年惨遭剧变,一家老小只逃出了她和一个弟弟,寻找弟弟多年,终于有了信,却落草为了寇。

而且还刚刚做下了一起大案子,抢了当地一家富户,又杀了人家满门几十口子,妇孺都没放过。

整个朝廷都震惊了,梁平帝想盖都盖不住,那审理此案的地方官也硬气,柔妃的弟弟一被抓住,就直接给判了斩立决,让梁平帝连发恩旨的机会都没有。

下了判决的那个地方官,就是养乌龟的小美人的亲爹!

叶倾觉得这事柔妃做的特别不厚道,但是当时叶家表面上锦绣膏粱,实际上一家壮年男子尽皆战死,要她直接跟梁平帝对着干,她也没那个本事。

叶倾只派人问了那小美人一句话,冷宫和尼姑庵,选一个吧。

早被隔壁的琴疯子吓了半死的小美人二话不说,果断选择了出家做尼姑。

叶倾叫人送足了香火钱,又过了几年,尼姑庵一场大火,那小美人尸骨无存,也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叶倾吃着小美人偷偷摸摸派人送进宫的山核桃,还有些怨怪对方,好不容易觅了个知冷知热的相公,就该好好过日子,送什么不值钱的山核桃,被人发现了可咋么办!

她身边的女官夏至笑眯眯的道:“这是记得娘娘的好呢!”

叶倾嘴上不说什么了,心里却也甜的很。

连续两起子养宠物引发的倒霉事,宫里是真消停了,别说猫啊狗啊,连鸟都没人养了。

所以那只番邦的贵妃犬送来的时候,一干妃嫔各自拿着团扇,远远的看着,啧啧称奇,却没有一个人提出来要这贵妃犬的。

最后还是元妃霸气出手,豪迈的收走了这只番邦来的可怜小东西。

结果一年后,元妃有了身孕,这狗就留不住了,元妃的爱犬,谁敢接手啊,伺候的好也就罢了,伺候的不好,有个三长两短的,担待的起么!

而且养宠物这么危险的事情,别到时候这狗被元妃保下了,自己出事了!

其实元妃这一年来带着自己的心肝宝贝,没少耀武扬威,看的眼红的人不少,可真没人敢养。

最后,元妃实在没辙了,就去求了梁平帝出面,找上了叶倾。

叶倾有时候都觉得,梁平帝的英明神武都毁在他这几个心爱的女人身上了。

为了一只狗来见她这六宫之主,也亏得梁平帝做的出来!

叶倾立场也很鲜明:“养可以,但是这狗,以后就是本宫的了,甭管本宫用这狗去捉耗子,还是直接杀了炖肉,元妃都不能干涉!”

估摸着元妃当时想,等她生完了孩子,再找梁平帝出面,妥妥的把狗再要回来,她就一口答应了叶倾的要求。

这狗倒是好养活,反正洗澡喂食都有专人管理,叶倾只管在心情好的时候摸一摸。

叶倾答应下来,其实也有点赌一口气的成分,元妃不是惯会找梁平帝来压她么,她就叫这狗以后再不跟元妃走!

说起来也是有点子前因,那个时候,琴芳仪训狗有方,不知道多少人眼红,明面上,私下里,估计整个后宫的美人都找她打听过。

琴芳仪那时候也是圣宠正浓,谁的面子也不给,直接就一口回绝,到底是她争宠的秘密武器,换了叶倾,也不一定会告诉别人。

结果后来琴芳仪倒了,御膳房的人给琴芳仪难堪,还是叶倾出面解决的,琴芳仪倒也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寻了个机会,主动的把训狗的法子教给了叶倾。

叶倾还以为这辈子都用不上了呢,元妃居然主动送上门来打脸。

其实说白了挺简单的,狗这种动物,记吃,只要在喂它吃东西的时候,念它的名字,教导它做动作,做的好了有好吃的,做的不好就什么都没有。

叶倾有了打算,就把这狗的喂食给包了,还给这狗起了个特土的名字——阿呆!

这狗果然争气,没多久就只认叶倾一个人了,元妃养着那会儿,还会让别的妃嫔摸摸抱抱,到了叶倾这里,见谁咬谁,那个凶悍。

元妃还沾沾自喜,觉得叶倾养狗的本事不行,这狗早晚得回到她手里。

九个月后,元妃诞下一子,本应是七皇子,可惜没出满月就去了,据说是误饮了红花,叶倾很久以后才知道,是丽妃动的手脚,估摸着丽妃被狗冲撞那次,和元妃脱不了干系。

元妃心情抑郁,怏怏不乐了很久,梁平帝百般讨好都没用,最后梁平帝甚至许诺:“除了皇后之位,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弄来!”

元妃沉默半晌,开口道:“那把我的雪团弄回来吧。”

雪团,就是元妃给贵妃犬起的名字。

梁平帝再次找上了叶倾,这次他也知道,君无戏言,自己却反口了,主动打出了人情牌:“你看阿阮刚刚丧子,心情不好,你就让她把雪团抱回去吧!”

叶倾一脸为难:“可阿呆只认我呢,旁的人喂它东西都不吃!”

梁平帝不信,雪团他又不是没见过,又乖巧又可爱,他见雪团就在叶倾脚边的篮子里半趴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盯着他,还和以前一样可爱,就伸出手,想要直接把雪团抱走。

手指刚刚探出,阿呆嗷的一声就扑了上来,幸亏梁平帝退的快,阿呆只咬住了半边龙袍。

梁平帝一头冷汗,伸手扯住袍子使劲往外拽了拽,没拽动,阿呆突然松开口,嗷嗷嗷的又扑了上来,梁平帝惊的连退两步,脸色惨白的吼道:“来人,快把这畜生弄走!”

叶倾心道,阿呆,咬的好,对畜生就得这样!

不要怕,这畜生不会咬你的!

第二十九章 这些都是你的了!

梁平帝落荒而逃,因失了颜面,也不去元妃那里了,元妃候了几天没得半点音信,终于按捺不住亲自出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