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迷人眼

我一愣,没想到曹远芳居然是国子监大祭酒的女儿。虽然曹明朗那老家伙没什么节操,为人圆滑世侩,但却有几分真学问,在文人士子中名望很高,门生故交满天下。笼络了他,文臣士子也会归心我父皇的。

曹明朗在文臣中有分量,顾家是武将翘楚,文武两脉结亲,本是朝廷大忌,到时候出点手段稍微压制一下,旁人也没话说,他们自己也不会反抗。退一万步讲,这两家要是知恩的,我父皇若能控制得好些,就能保得铁桶般的江山。

只是,公羊潇洒为什么提醒我这些?他是我的政敌才对呀?难道,他和他父王不一样,并不想推翻我父皇的统治?

不不,太吓人了,我居然差点就着了公羊潇洒的道。他这是博取我的好感,让我放松警惕呢。好险好险,幸好我机灵。总之,在我的意识中,公羊潇洒就是个大反派,没安好心的。

而就在我肠子打着结,心里拐着弯时,公羊潇洒却说,“曹远芳那样一个草包女,动作比脑子快,脸蛋比智力拿得出手,嫁给顾荒城,纯属祸害顾家啊。到时候,事事都扯顾荒城的后退,他可不就老实多了。”

听他这么说,我差点乐了。在现代就听人说过,要报复一个人,就生个女儿,养成非常不好的性格,然后嫁给敌人,包管对方家破人亡。没想到啊,曹明朗这么够意思,现成的女儿拿给我使。

不过,我哪有那么阴险。报复顾荒城一下,让他难受是希望的,但是,却不能拿大事开玩笑。他是难得的人才,不能毁于妇人之手。公羊潇洒是想让我自毁长城吧?

我们俩打哑谜似的说话,小武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一脸茫然。

而我,真的搞不懂公羊潇洒这个人。应该说,我从来看不透他的心,所以干脆不猜了,只道,“为君要有风度,哪能这样对臣子的。”

我说得义正词严,其实心想:这事我暂时先不做处理,吊着那一对鸳鸯才好。只要一日不做决断,他们就得老老实实的吧?想来曹远芳刚才只是一时义愤,这会儿怕早就后悔了。

我怕公羊潇洒再纠缠这个问题,连忙转移话题道,“我说,你那骚包的耳钉是什么名贵的东西,怎么一直戴着啊?”

公羊潇洒笑笑,让我立即明白我所有转的心思都被他猜中了,但他如我所愿,没再说刚才的事,而是认真的道,“这耳钉啊,材质普通,但对我来说是最珍贵的。就算拿我的命换,我也不会犹豫的。”

我有些茫然,却莫名其妙的感觉古怪。

就这样又打了会儿嘴架,不管我和小武如何耍花样,公羊潇洒都巧妙的避开,让我们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似的,时间久了也有点无力感。好在这时候红拂和绿珠终于回来了,见我散着头发,小武和公羊潇洒陪我坐着,不禁吃惊。

公羊潇洒倒也乖觉,当即提出告辞。临走,还没忘记把小武挤兑走。他们前脚离开,我就见到绿珠脸蛋儿红红的,不禁埋怨道,“你明知道王世子是我的敌人,还对着他犯花痴。”

“奴婢不是故意的嘛。”绿珠娇嗔道,“公主没看到刚才王世子对奴婢笑了一下,真是,百花都开了啊。但是您放心,奴婢绝对忠于公主。对王世子纯欣赏。嗯,对,纯欣赏。”

“人家红拂怎么没事?”我气鼓鼓的,“还是红拂稳妥点。”

“奴婢知道王世子不能多看,否则就嘭嘭的心乱跳,所以一直不抬头。”红佛果然老实沉稳,但这话说得我更气了。

“他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长得帅点吗?你们公主我,难道不好看?”

“公主当然好看,是这世上最最好看的人。可是我们都知道公主是女孩子家嘛,心动不起来。”绿珠也老实地说,“其实奴婢见王世子对公主很好啊,说不定他和他老子是不一样的,公主何必事事防着他?”

“你们是让美色迷了眼,他是一字并肩王最宠爱的儿子,怎么会父子异心?”我坚决不相信公羊潇洒。不管他对我有多好。但,他对我好吗?我不知道。

不过,似乎也不太坏。

“上回公主在国子监挨了板子,晕倒了。”红拂回忆道,“奴婢看到王世子在公主床前站了好久,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站着,看着,似乎很心疼的样子。”

我一听就蹿起来,“站在我床前,那那那”

“公主放心,当时奴婢已经给您上了药,换了衣裳趴在床上,被子也盖得好好的,不会被发现女儿身啦。”绿珠安慰。

可为什么我心里长草似的,联想起他刚才说小武是外男,说如果我是公主,小武就要被凌迟的话

不不,不会的。如果他知道我是女儿身,早就告诉他父王,然后逼宫了。不怕不怕,没事的。我拍拍胸口,再也不敢多想,吩咐红拂绿珠为我沐浴更衣。

穿着里衣,我坐在清晰度相当好的铜镜前,由着红拂绿珠给我绞干头发。看着镜中我的模样,我又恍惚和矛盾起来。这时,我听到外面有细声细气的禀报声,就叫红拂出去看看。

全皇宫都知道太子殿下的怪癖,除了红拂和绿珠两个贴身宫女,谁也不能进寝宫,违者要杀头的。这当然是为了掩饰我的秘密,却被人认为是乖戾的象征。

红拂片刻即回,低声对我说,“外面文安邦文公子深夜求见,不知公主”

“传。”我立即站起身,知道阿邦是来回报善后刺客的事,“头发不用管了,快帮我多套几件衣服,再拿个被子我围着。”刚才已经摘下裹胸了,再弄太麻烦,又费时,干脆在外间的塌上包着被子接见。那样,什么也看不出来。

“公主,八月十五秋老虎,热啊。”绿珠心疼的说。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过了会儿,阿邦进来了。见我那形象,不禁愣住。

☆、第二十二章 夹枪带棒

“殿下,你这是?”他问。

“我冷。”我抹了抹汗,违心的说,“闲话少提,刚才的事怎么样了?”

“我找了家将,把现场都打扫干净了,还下了封口令。”阿邦回事情的时候很严肃,“至于暂时除不掉的血迹是因为江洋大盗出现,想趁着普天同乐的机会抢掠财物,正好遇到小武和我,捉贼时杀伤了几个。不过我们人少,让其他人跑了。这事事关京城的治安,府尹和五城兵马司只会压着,不会往上报的。幸好当时没有人看到,刺客出现得又突然,咱们结束战斗速度也快。不过为了应付官府,我也找了证人。品花街那边有间院子,咱们插得上手,他们会出头作证的。”

“报了官吗?”我问,又抹了一把汗。

“事情太大,不报不行。”阿邦目光怪异的看着我,“我还放下了人手在附近,提防有人暗中看到,到处乱说。过个三两天,应该就可以安全了。至于尸体,我全安置在我家一处没人住的院子里了,不会有人知道。”

“查过了吗?”

“初步看,对方做事很干净,首尾都没有痕迹,从那些人身上,恐怕查不出什么。”

我想了想,“如果没有线索,尽早把尸体埋了。然后查查宫里有谁知道我要出去,再到附近仔细堪察。毕竟,他们也得踩点,也许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

“好。”

“那你回吧,夜已经很深了。”我对阿邦笑,真的很幸运身边有他和小武,“记得,不要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包括你父亲。”

“我知道,你放心吧。”阿邦站起来,走到门边。

正当我松口气,以为可以撤掉被子时,他忽然又转过身来,笑道,“纷纷,有个事我说了你可别生气啊。你这散着头发的模样,真像个姑娘,很漂亮啊。”说着,他还摸了摸自个儿的胸口,“看吧看吧,我这心脏刚才不该跳得快的,它居然给我不老实。”说着,还轻捶了他自个儿的胸口一下。

我一怔之下,他却已经走了。

我又冒汗了,这回是冷汗。看来,我以后要更加注意,如今总像走钢丝似的,稍有一个不慎,就会马上露馅。刚才,我的发簪被公羊潇洒抽走,他也这样看我来着。若长此以往,他们都成了断袖之人,我不是太造孽了吗?

而我冒了这一身身的热汗外加冷汗,加上刺杀和以为被发现女儿身的惊吓刺激,当晚我又发起烧了,足足又养了五天才好,人瘦了一圈。

这几天阿邦和小武轮流来看我,不断带来消息。刺客的事,查了几天,一无所获。阿邦不敢再有动作,不然就会惹人怀疑。我尽管很不甘心,却还是下令暂时不动了。反正我估计,一计不成二计生这种事会发生的,只要多注意我身边,那些心怀不轨的人一定会再露出马脚。

若这事与公羊明和公羊潇洒父子有关,我就是再查下去也没用。尽管我不愿意承认,但我和公羊潇洒确实不是一个段位上的对手。就说曹远芳的身份,他才一照面就知道,说明他老早就注意了顾荒城。而我,虽然在父皇默许下,整了点太子势力,暗中也培养了些民间的高手能人,但跟他比起来,实在是小菜一碟。

而小武对我遇刺的事,一直生自己的气,责怪自己武功不够好,又为了九月初一比武的约定,这些日子发疯的练功。关于顾荒城他没有理由进宫求见于我,只是见我没把事情报到皇上那,也算松了口气,求阿邦来讨我的示下。

我让阿邦传话道,“就跟他说,这事我还没想好怎么处理,先放着吧。让他和曹远芳该吃吃,该喝喝,指不定哪天就没有脑袋享受人生了呢。”

阿邦把这话带到后告诉我,“这个顾荒城还真是个心志坚定的,果然该干嘛干嘛去了。曹明朗也没事儿人似的,估计曹远芳没提起这件事。还有一个消息,曹远芳进了国子监的女院那边,也不知道她是要接近顾荒城啊,还是接近你。”

“管她呢?我倒要看看她见到我时的态度。”我无所谓的耸耸肩。

“我不会让你单独见她。”小武心有余悸的道,“她再敢意图伤害你,我就揍得她满地找牙。”

“人家是姑娘呢,你好歹怜香惜玉一点。”我逗小武,“再说了,她是司业大人顾荒城的亲亲师妹,正经学过武的,若不是脑子笨,算得上侠女,你未必打得过。”

“我瞧着,小武配那曹姑娘倒是很合适。”阿邦眨眨狐狸样的碧眼,和我哈哈对笑。

小武羞窘得脸色涨红,特别可爱。

就这样,一件可以捅破天的大事,暂时被暂时压了下来。我病好后也不好意思再赖在皇宫里,一步三回头的到国子监去上学。

一进国子监的大门,各色人物就巴结上来,有学生也有老师。当然也有对我不屑一顾,为了显示清高,用鼻孔哼气儿的。我心里记着他们,想着万一我登基,这些人绝对不用。若不是我登基为皇,也得报与新皇知道,还是不能用。

不是我小气、记仇,而是凭这些人的人品都不堪大用。反而对我不卑不亢的人,将来才可能是栋梁之才。当然,这其中不包括大齐太子赵关。

“我们两个还没有好好相处呢。”他提了大齐的特产来看我,是些罕见皮毛,“我才来,燕太子就被打了板子,然后一直病到现在。以后燕太子是要继承皇位的,国事繁重,身体要紧啊。”

一个男人,说话能夹枪带棒,其实也是不简单的。他这话有好几层意思:一是提醒我挨打的事,想激起我的愤怒和羞辱感。二是说我身子差,将来没本事治国。三是说没和我真正对上过,很不甘心。

“我大燕有句民间谚语,不知齐太子听说过没有?”我笑得相当小白兔,假装没看到陪赵关来的公羊潇洒。我对他和别国太子这么亲近,表示不满和鄙视。

☆、第二十三章 大比武

“哪一句。”赵关似乎很受教的问。

“破罐熬好罐。”我以扇子点点下巴,“这话话糙理不糙,意思是身体太好的人,往往活不长久,不如平时身体不好的人长寿。特别是身居高位之人,得了病就是来势凶狠,嘎巴一下就没了,多可怜,多让人心疼啊。”

赵关据说从小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活了十六年,都很少生病的。所以我这话一说,他神色就有些不自在。哈,想气我?公羊潇洒气我这么多年,本太子都没死。又跟我拼嘴毒?本太子毒不死你!

“若说国事繁重,那倒是的。但若朝中人才济济,就像我大燕似的,皇上的负担就没那么重。”这话,是指大齐若寒之地,民风彪悍野蛮,识字的都不多。

“而且我大燕律法严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继续说,“前些日子,本宫淘气,因而受了罚。但现在想来,却是骄傲无比。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治国之道,本宫从中学习了不少呢。”这纯粹是往自个儿脸上贴金了。

赵关脸上的天真的笑容快挂不住了。

哼哼,这是叫你看看,什么叫披着羊皮的狼。我就不信,这世上有比我还雪白的。

再看公羊潇洒,脸色一本正经,但眼睛里含着笑,愈发显得风神俊朗。

“不过还是谢谢齐太子的皮子,只是我一向不太喜欢这玩意儿。拒绝皮草,善待动物是我的人生信条呀。”说着,我唰的一下打开扇子,故意把盖了玉玺的那一面朝外。

这个印迹,公羊潇洒、阿邦和小武都是识得的。而赵关毕竟是齐国太子,也是见过世面的人,愣了一下也认了出来。当下,他就起身叩拜。

他是齐国太子,我是燕国太子,大家半斤对八两,算是平辈平级,谁也不给谁磕头。但我父皇的玉玺代表他老人家,代表国家,赵关身为晚辈和外国留学生,不跪是不行的。而他表面上跪的是扇子上的玉玺,其实不是我受他的礼吗?

让你以学习为目的,打探我大燕的各种情况!一边学习我国的文化,一边还要折辱我国的代表,也就是我公羊落瑛,小字纷纷的太子殿下!

看他跪在我的脚下,注意到他表面恭敬,但手指无意识的捏紧袍角,我无比畅快。

我算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都盯着那把龙椅,想登上那个位置。原来,当你的敌人不得不对你低下头去,那滋味真是美啊。

“免礼免礼。”我哈哈一笑,背着手,飘然离去。

进了国子监,我很快融入了规律的校园生活。

据我暗中观察,见顾荒城对我没有放松要求,我也不敢太放肆了。不是我怕他,倒是有几分敬重,而是不想让赵关看笑话。在真正的敌人面前,我与顾荒城也好,公羊潇洒也好,都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毕竟,我再讨厌公羊潇洒,也坚信他不是卖国贼。他和赵关走得近,肯定别有目的。我再烦顾荒城,却也得给为师者脸面。

再说,他们俩都长得极其养眼。

而我老实了这几天,没人上奏折参我,我父皇老怀大慰,特地大大赞扬了国子监的官员和先生们了一番,还把大比武的彩头增加了两倍不止,令全体师生更是摩拳擦掌。

我兴趣不大,去年是告病,和小武、阿邦到城外的十二姑娘山玩了好几天。结果不小心被发现,结果就有人上奏折,其实就是顾荒城的爷爷,大骂我父皇有失管教,令太子失德,沉迷山水玩物,最后会误了大燕。

那次我很恼火,但也很同情父皇来着。

其实,大比武是全体学员都要参加的事,今年我不想加入也不行,因为有赵关那只白眼狼在。所以之前,我恶补有关大比武的各种知识和程序。

大比武分为三部分:文比、武比、以及战比。

说白了,就是先诗词书画,再武术搏击,最后是所有人分队,进行行军打仗的演练。虽然除了必修课,各个学生选修的不一样,但因为体育课是必修,所以没有武功的人也要加入“军队”。这也是考验领军者的素质,毕竟一头羊带着一群狮子,是打不过一头狮子带领的一群羊的。统帅非常重要,必须擅于把不给力的兵员结合起来,发挥最大的战斗力。

文比,那是我的强项。我父皇一直亲自督促我写字画画儿,十七年来,我也练出了一点成绩。虽说算不得丹青手,也算不得书法大家,但却足能见得人了。若说作诗,我是不太强,可架不住我肚子里背了那么多唐诗宋词啊。所以,谢谢高考,我好歹也算掌握了点本事。

话说回来,文比是结对子的,就是两人一组,我和阿邦结成一组,他那笔字画,配上我的诗词,还没比,我就知道夺魁的机会很大了。

武比,这个有规定的,只有选修武学的学子们参加,压根就没我的事,我顶多就是给小武摇旗呐喊而已。我琢磨着,以前小武经常参加监内的小比武,除了公羊潇洒,他保持着全胜的战绩。所以反正冠军应该在他们两人之间产生,当然我更希望小武赢。

我比较怵头的就是第三项战比。

首先,不知道被分在哪一队,因为分队是抽签进行,各人全凭运气。其次,就我这残破的小身板,行军的时候肯定掉队,情况混乱的情况下被打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小武和阿邦不一定在我这队,也不可能时时护着我啊。

虽然我是太子,但在国子监却被一视同人。以前还可能耍点花巧,但如今顾荒城成了司业大人,脸黑得和包青天似的,我哪有机会玩花样?若被发现,不是更没脸?也会更倒霉!

于是,也只能阿弥陀佛,求满天神佛保佑了。只要我和小武分在一队,哪怕是阿邦呢,总不至于太惨。

那可是负重超野跑啊!而且还得双方厮杀。我试过了,那种长枪和大刀,我都拿不动。虽说学子们不会真打,武器上也包了布,不会伤害身体,可挨上一两下是必须的,疼痛也是很可怕的呀。

☆、第二十四章 笑到最后

“纷纷,别怕,你是太子,肯定吉星高照。”小武安慰我,“再说,就算有顾荒城盯着,别人也不敢对你怎么样。顶多,就是跑得累点。可为了大燕,你拼了吧。”

他这是安慰吗?吓我还差不多。

阿邦和我是难兄难弟,但他却很镇静、很认真地对我说,“因为你会垫底嘛,所以我没有那么丢脸。”气死了,居然是想看我笑话的。

但不管我多么担心,大比武的日子还是到了。

这天,天气非常晴朗。我只希望第三天还是这样,因为要比三天。战比在最后一日,地点是十二姑娘山。顺便说一句,上回我被发现在大比武期间私自跑出来玩,就是因为在十二姑娘山被逮个正着。

也怪我,还要怪阿邦和小武,我们三个去年是一年级生,没有经验。又因为不想参加,都没仔细研究过大比武的事,结果跑哪儿玩不好,直接到了人家比武现场。

“不知燕太子选了哪一项比试?”赵关凑过来说。

自从上回我损过他,这么多日子来,他似乎故意避开我,一直没有私下撞见过,也没说过话。当然,必修的课堂除外。想必他是怕忍不住要打我吧。可在我的地盘,他又不敢,心里应该很矛盾。

唉,离家的小孩儿真可怜。哈哈。

“我当然是文比。”我笑得端庄而大度,其实心里咒骂不断,“我身体弱,习不了武,不像齐太子,是齐国的文武状元呢。”

他不是就想显摆自个儿文武双全吗?我成全他,替他说了,省得他待会儿穷得瑟。这就好比打麻将,他拿了一手好牌,我就劫和,他不背地里吐血都算修养好的。气死他!气死他!

不过这家伙城府真深,居然只是怔了一下,脸色都没变过,微笑道,“我是报了文比和武比,到时候还请燕太子与世子殿下高抬贵手。”

“必会全力以赴的,放心。”我点点头,故意说反话。

他也会竭尽全力,不会客气,因为赢了得多得脸啊!客场作战,大杀四方。但我,是不会给他机会的!若事关我自己,我也可能会放水,本来我就对比来比去没兴趣。但事关国威,那一定是耳光能打多响,就打多响。有时候气势是很重要的,我与齐太子是未来的两国皇上,现在让他有忌讳,省得将来他太自大,挑起战争就不好了。

看吧,身为太子,无论多小的事,也会牵扯到国家大事呢。

赵关见我不掩饰,也再懒得装了,扬了扬眉道,“我可是一人比两项,可惜我没带这么多人,战比时不能当领军的人,只能被抽签跟队。”

“比多少项不关键啊,比得多,输得多,岂不更丢脸?”我一脸天真状,“至于领军,我燕国的学子,怎么可能让齐太子来带领,别太贪心哦。”

哼,他想说他一人单挑我们大燕的文武,我不讽刺你就太对不起人了。

果然,他听我这么说,眼睛闪了闪,再没废话,自去准备了。

“纷纷,你对他是不是太不客气了?”阿邦蹙着眉头问。

“他多番挑衅,我若软弱一点,就失了国体。这个人很狡猾,他是试探我呢。若我表现出是个浑身是刺的刺儿头,甚至不讲礼仪规矩,他若有其他想法就得掂量掂量。要知道,谁也不愿意和乱出牌的人对上。”

“也对。”阿邦点头。

我笑着捅了捅他的腰眼儿,“快别皱眉了,跟病西施似的,你没看到那些女院的学子们见到你时,眼睛比你的还绿呢。”大比武时,女院的学子们都会来观看,还给心仪之人助威。

往年,据说是公羊潇洒一枝独秀。但今年,女院的学子们已经分裂成五派:世子派、太子派、文派、武派、齐派。分别对应着公羊潇洒、我、阿邦、小武,居然还有赵关。

这些死丫头,只要长得够帅,对本国不怀好意的他国未来领导人也拥护,真正花痴!

而大比武是每年国子监的盛事,外面还有赌坊开了盘口,不只赌谁胜谁败,还赌受欢迎程度。令我郁闷的是,我这么金光闪闪,赔率却还是屈居公羊潇洒之下!

“不管,都是些傻姑娘。”阿邦无所谓地说,“将来说亲时,大家公子必会先注意女方的德行,现在这么欢实的,不过是与人娱乐罢了。”

我们一边说,一边走,无视各色目光,到了文比台。

此台设置在国子监的大花园中,四处亭台楼阁,美轮美奂,中央还有一个湖泊,水上有水榭,环境非常优雅优美,适合比文,而且空间足够大。各位评判官都是大燕公认的名宿大儒,为了公平起见,还请了齐、魏两国的大学究来。

评判们就坐在湖中水榭上,题目由他们出好,再用斗大的字写出来,悬挂于湖边的假山顶端,任谁都能看清。而在湖边,摆了很长很长的一溜桌子,由书僮侍候笔墨纸砚,比试的学子们做好诗,并录在纸上后,交由传令使,送给评判们评论。

文比一共十轮,也就是说,要做十首诗词,每轮都会淘汰一部分。最后一轮只剩下两组学子,到时候考官出题,跟七步成诗似的,要当场吟出,另一人笔录。基本上,到这个时候,比试的学子就成了万众瞩目的存在了,很是能骄傲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