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雪山犹豫了一下——其实真是不想往手上染血,但是不动刀枪不行了,一切都是迟早的事情,自己现在横下心来,已经是有些迟。

抬手对着程武一招,他把程武叫到跟前。程武弯腰把耳朵送到他的唇边,就听他好一顿嘁嘁喳喳。待他吩咐完了,程武郑重其事的深深一点头:“少爷,我心里有数,你就等着瞧好吧!”

程武在热河是个骑洋马跨洋枪的人物,押着烟土银元到处走,连荷枪实弹的土匪都不害怕;打人杀人全当是玩。依着叶雪山的吩咐,他的确是没找王二爷的晦气,他花了几天的时间,把李凤池跟上了。

这天下午,李凤池在澡堂子门口下了汽车,未等他迈步往门里进,程武大踏步的走上前来,对着他抬手就是一枪。李凤池随着枪声当场倒下,周围保镖立刻蜂拥而上。而程武开过枪后撒腿就跑,在身边伙计的掩护下逃了个无影无踪。

李凤池并没有死,只是手臂挂了彩。没等他熬过疼痛,热闹就跟着来了——他的买卖,他的铺子,全被砸了!

李凤池其实对叶雪山也没有深仇大恨,只是一直被金鹤亭压得不能出头,心里憋着一股邪火,又见叶雪山总是笑模笑样的好脾气,就起了捏软柿子的心思,不许叶雪山在日租界发横财。哪知叶雪山骤然发疯,竟然比他那位拜把大哥还要凶狠。李凤池猝不及防,就有些措手不及。吊着胳膊出了家门,他打算亲自露面镇压事态,然而汽车开上大街没多远,就调头又回了去——他发现有人在跟踪自己。

李凤池是个遇强则弱、遇弱则强的角色,也正是因此,他混出了名堂,但是混不出大名堂——做人都做得糊涂,怎么能做大事?

这天晚上,程武告诉叶雪山道:“少爷,李凤池带着儿子躲到日本人家里去了。”

叶雪山倚着窗台站立,听闻此言,就笑着抬手一拍程武的肩膀:“好。姓李的也是个贱货,不敲打敲打他,他就蹬鼻子上脸。他躲了,我也躲一躲,免得他狗急跳墙,再咬我一口。”

程武问道:“少爷,你要躲哪儿去啊?”

叶雪山仰起头想了想:“我……我去北京吧,有日子没去了,正好玩一趟。”

林子森的胳膊腿儿都上了夹板,躺在床上动不得。听说叶雪山要去北京,他没说什么,只是看了对方一眼。

叶雪山直到此时,才发现自己的决定有些欠妥。林子森为了保护自己被打去了半条命,自己说走就走,把他一个人抛在家里,委实是不大像话。

慢慢的转身坐到床边,他自由惯了,一旦起了去北京的念头,就忍不住要非去不可。迟疑着扭头望向林子森,他欲言又止的一抿嘴。

林子森眼里心里就只有一个他,什么看不出来?伸出唯一灵活的右手,他为叶雪山扯了扯衣裳袖口:“去吧,现在不冷不热,正是出门的好时候。高高兴兴的玩上一趟,回来就把鸦片烟戒了,好不好?”

叶雪山的舌头在嘴里打了个转儿,末了问出一句:“你现在还疼不疼?”

林子森惨白着一张脸,微笑着告诉他:“不疼。”

叶雪山站了起来:“那你……慢慢养着吧,我玩两天就回来。”

林子森一闭眼睛,笑着答道:“好。”

叶雪山说走就走,而林子森孤零零的躺在大床上,心头就是风一阵雨一阵的难过。少爷果然很像太太,看得见,抓不住。掏心扒肺是没有用的,她不爱你了,你跪下磕头都不行,你留下做个奴才都不行。林子森低头把脸埋进被子里,黑暗中就看见叶太太披着睡袍蓬着卷发,很不耐烦的蹙眉斥骂自己:“滚啊,癞皮狗!”

他还小呢,十几岁,跪在地上痛哭流涕,想要把自己的心挖出来给她看。于是叶太太随手从梳妆台上抄起一根金耳挖子,劈头盖脸的对他乱戳乱扎。他仰起脸不躲不避,看见叶太太不施脂粉,唯有嘴唇涂了口红,嘴唇棱角分明,是红润欲滴的菱唇。

叶雪山去了一趟北京,回来的时候北京就变成了北平,因为首都已经迁去了南京。他对于这些事情都不在意,只是由此想起了顾雄飞——顾雄飞是和国民党打过仗的,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胆子再回来了。相形之下,倔驴似的贺占江反倒是大智若愚,该抗命就抗命,该投降就投降,正是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闷声发大财。

夏末的北京,很是有些美好的景色与味道,叶雪山住得惬意,不知不觉就消磨了大半个月的光阴。他承认林子森的所有好处,他真是把林子森当成家里人看,不过,他也的确是把林子森忘到脑后去了。

小玉仙在天津没唱出名堂来,灰溜溜的又回了北平,虽然年纪不大,但是第一炮总打不响,眼看着要走下坡路。她偶然在电影院里遇见了叶雪山,仿佛遇见了祖宗兼财神一样,撒娇撒的一塌糊涂,又因知道自己是他的老相识了,魅力有限,所以把自己刚刚下海的堂妹介绍出来,姐妹两个使出浑身解数来哄他一个人。

叶雪山一个被窝睡俩姑娘,当然不能白睡,钞票大把的往外流。流到一定的程度,他睡腻歪了,穿了衣裳抬腿就走。小玉仙还追着问他“什么时候还来呀”,他好脾气的回头向她笑了笑,然后也不作答,一往无前的走了个无影无踪。

叶雪山走时,林子森还瘫在床上动不得;叶雪山如今到了家,林子森已经可以东倒西歪的下地走路,可见断骨愈合的不错,只是身体有了亏空,瘦得厉害。对着叶雪山微微一笑,他开口说道:“我估摸着少爷快回来了,北京现在是不是热起来了?”

叶雪山见了他的虚弱模样,心里生出了些许的愧意:“热极了,比天津热。”然后他上前轻轻一拍林子森的手臂:“你怎么样?我看你好多了。”

林子森凝视着他的面孔,想要看他对自己到底是真心关怀,还是假意敷衍:“我身体结实,好得快。”

随即他收回目光,没有看出答案。

叶雪山也瞧出了他的结实,所以很轻松的开始支使他做事:“今晚开始,我就用不上烟具了。你把它都给我收起来,眼不见心不烦。”

林子森问道:“少爷要戒了?”

叶雪山一点头:“对,一天拖一天,这都拖了多少天了?反正也不用挑什么黄道吉日,我既然今天到了家,那就从今天开始吧!”

第40章 堕落

叶雪山没戒过大烟,也没见过别人戒大烟,只笼统的知道自己要受罪,可是到底怎么受罪法,他想象不出来。

他是中午到家,因为近来不大闹胃痛了,所以很闲适的把两只脚架在茶几上,吹着电风扇吃了一下午的零食,中途还歪在沙发上睡了一觉。到了晚饭时间,他已经是饱了,不过见饭桌上摆着一小盆甜丝丝冷冰冰的绿豆粥,便勉为其难的又喝了一碗。

放下碗筷伸了个懒腰,他隐隐觉得自己像是要犯瘾。他提前做好了受罪的准备,而且是在家里,真出了事情也有人照应,所以倒是怕的有限。迈步上楼回了卧室,他哈欠连天的洗了个澡,然后裹着浴袍攥着手帕上了床。冷不防的打了个喷嚏,他用手帕擦了擦眼泪,然后向后一仰,躺下去了。

躺着躺着,他开始莫名其妙的心慌意乱,周身的关节也酸痛起来,肌肉仿佛随时都要抽搐,连骨头都跟着一起做痒。口水变得异常充沛,他茫茫然的咽了两口唾沫,忽然转身一拍床头电铃。

仆人很快就上来了,隔着房门问道:“少爷,什么事?”

叶雪山深吸了一口气,极力想让声音保持平稳:“叫子森过来!”

林子森磨磨蹭蹭的走进房内之时,叶雪山已经侧身蜷成了一团。他本来是个颀长的身材,然而如今双手抱住小腿,下巴抵上膝盖,竟是缩得奇小无比。闭着眼睛分辨出了林子森的步伐,他打着哆嗦低声说道:“我心里有点害怕……你陪陪我。”

林子森摇摇晃晃的爬上床去,在叶雪山身后坐了下来:“少爷别怕,我就在这儿陪着你。”

说完这话,他伸手在叶雪山的头脸上摸了一把,蹭了满手黏腻的冷汗。叶雪山紧皱双眉低下了头,不言不动的在和瘾头较劲。如此不知过了多久,他张开嘴微微的吁出了一口气,随即一口咬上了自己的手背。

林子森一直留意着他,如今见了,连忙欠身强行扯开了他的手。叶雪山呜呜的叫了两声,一翻身竟是“扑通”一声滚下了床去。

大夏天的,房内撤了地毯,坚硬地板擦得锃亮。叶雪山双手撑地作势欲起,然而喘过两口粗气之后,他猛地呕出了一口米粥。

随即他的喉咙就开了闸,一口接一口的吐了一地。林子森见状不妙,连忙下床叫来仆人。仆人慌忙收拾了地面,林子森则是拧来一把毛巾,专门负责清洁叶雪山本人。叶雪山的头脑还有几丝清醒,自己也知道肮脏,也知道丢人,所以极力的爬向一旁,仿佛如此便可与满地狼藉脱离干系。待到仆人关门退下去了,他闭上眼睛歇了一气,再睁眼时就发现自己已经上了床,身上的浴袍也被脱下去了,想必是方才沾染了秽物。

叶雪山无声无息的昏睡了片刻,天黑之后又闹起来了。

这回他开始在床上滚来滚去,头脑里起了轰鸣,一阵响过一阵,仿佛震得脑浆都要沸腾。他不知如何才好了,只能一下一下的撞向床头。皮肤是冷的,冷到起了一片又一片鸡皮疙瘩,鲜血却是热的,热到使血管暴胀,几乎快要炸开。他怕了,怕到伸手去抓林子森,他的指甲向来修得短而圆润,然而这回一把就在林子森的手臂上抓出了血痕。

“我要死了……”他流着口水,迷迷茫茫的听到自己在哭在叫:“我要死了……”

随即他又坚决的摇头:“不要它,不要它,我还能忍……”

关节里面忽然发作起了刺痛,像一簇簇钢针往心里扎,叶雪山不再说了,直着目光向上看,看着看着,他忽然伸手,在自己的大腿上狠狠挠了一把。

林子森立刻攥住了他的手腕,捏着手指一看,指甲缝里竟然已经嵌了血肉。

叶雪山折腾了一夜,凌晨时分才消停下来。短短的打了一会儿瞌睡,他在天亮时又醒了。

光着屁股躺在床上,他的头上身上遍布了青紫淤伤,尤其是雪白的大腿上赫然四道鲜红抓痕,都渗了血。缓缓的睁开一双眼睛,他看到了蹲在床边的林子森,就气若游丝的问道:“什么时候能完啊?”

林子森苦笑着抚摸了他的手臂:“少爷,还早哪。戒鸦片就是活扒皮啊。”

叶雪山张了张嘴,脸上似乎带了一点委屈神情,可是最后也没说什么,大概是认为自己已经被扒过一层皮了。

接下来的一天里,叶雪山身不离床。林子森端了一点汤水喂他,他喝了几口就不要了,气息奄奄的只是要睡。天气热,他顾不上了羞耻,始终是个淫荡的模样。林子森拍了拍他的屁股,轻声说道:“肉厚。”

他迷迷糊糊的笑了一下,知道自己的确是屁股肉厚,小时候被娘打屁股,常常是娘把巴掌都打红了,他还满不在乎;于是娘更生气了,由打改掐,掐的他鬼哭狼嚎。

醒一阵睡一阵的混过白天,他的酷刑又降临了。

昨晚他还有股子无知无畏的勇气,今晚他是什么都没有了。可和昨晚相比,今晚的痛苦却是来的更激烈凶猛。林子森已经制不住他,他发了疯似的把头往墙上撞,撞出“咚咚”的声音,几乎作金石响。林子森纵身一跃抱住了他,双手捧着他的脸问道:“少爷,要不要烟?你说,要不要烟?”

叶雪山咧开嘴做了一个哭脸,从嗓子里发出颤抖嘶哑的哽咽声音;痒痛的感觉像无数小蛇,在他皮肤下面来回的钻。在林子森的身下难耐的扭动了身体,他终于作了回答:“要……要……”

林子森翻身下床,拖着两条伤腿向外晃了出去。不过片刻的工夫,他端着烟具回来了,瘦高瘦高的东摇西晃,仿佛随时都能散架。匆匆忙忙的烧起烟泡,他苍白的双手在抖,竟仿佛是比叶雪山还急。而叶雪山斜着眼睛死盯了烟灯,嘴里发出含糊的呻吟声音,一只手抓了自己的短头发,另一只手紧紧攥着床单,手指关节都泛了白色。

一口鸦片烟渡进他的口中,他没反应;第二口鸦片烟送过来,他的手指略微松开了些;吸入第三口鸦片烟后,他浅浅的呼出了一口气,周身的关节开始软化了。

痛苦渐渐远离了,身体漂浮在温暖的空气中,他仿佛是从地狱里向上缓缓的升了起来。窗外很黑,窗帘低垂,他仰面朝天的瘫在床上,本能似的接受下一口口浓郁的鸦片烟。上方的壁灯投下昏黄光芒,照在他木然的脸上。在经历过极度的苦楚之后,他如今脑海中只剩一片空白。

在吸尽五个烟泡之后,林子森跪起身来,低头解开了腰带。

叶雪山被他摆成了双腿大开的姿态。面无表情的放出目光,他眼看着林子森压到了自己身上。短暂的恍惚过后,他发现自己的臀部已经被对方的大手托了起来。

这一切都像是个恶劣的春梦,但是叶雪山很平静。他的神经已经彻底麻木,如果林子森现在杀了他,他也依然不会动容。插入的感觉并不鲜明,是真正的不痛不痒。林子森垂头看着他的眼睛,他也直勾勾的回望过去,心里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然而不喜不怒,是一具软绵绵的行尸走肉。

事情是怎样开始的,他不知道;怎样结束的,也想不起;只有一个印象最深刻——林子森干着干着忽然抽身而出,低头向下看了一眼,随即往手指上啐了口唾沫涂了下去。那动作来的干脆利落而又冷漠无情,仿佛身下的肉体只是一件器具,而且是件不大好用的器具。

迟钝的闭上眼睛,叶雪山好像是睡了,是不是真睡,连他自己都不能确定。不知过了多久,他睁开眼睛,面前悬着的依旧是林子森的面孔。林子森还在干他,一边干,一边若有所思的盯着他看。他怔怔的和林子森对视片刻,然后把眼睛又闭了上。思考的能力彻底丧失了,他变成了一个虚弱的、没有知觉的白痴。

叶雪山直到翌日中午,才真正清醒过来。

他没有立即睁开眼睛,先是感觉热,热了一会儿又感觉疼——周身上下,到处都疼;不过疼的有分寸,是皮肉伤的微疼。

暗暗的动了动手指脚趾,他确定身体当真是又听话了,这才慢慢睁开双眼。林子森坐在床边,两个人毫无预兆的相视了一瞬,林子森开口唤道:“少爷。”

叶雪山想起了昨夜情形,只觉无比的荒诞。他想不通,无论如何都想不通,所以只好亲自去问:“为什么?”

林子森低下头去,没有回答。

叶雪山太困惑了,困惑到了无心恼怒的地步:“爱我,还是恨我?”

林子森这回抬起了头,轻声答道:“爱恨交加。”

于是叶雪山更糊涂了:“为什么?”

林子森迎着他的目光说道:“恨你不是我的。”

叶雪山还是没听明白,但是不想再问,因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他动脑去想——比如,他没能戒掉鸦片,他失败了。

第一次的痛苦,让他不敢再去试第二次。但是瘾头让他联想起一条凉阴阴的毒蛇,他不愿被毒蛇勒缠着生活。他明显的感觉自己是在堕落,虽然他现在有了生意有了钞票,有了身份有了体面,可他清楚的感觉出来了,自己的确是在堕落。

光溜溜的躺在床上,他把目光移向了林子森。林子森佝偻着腰坐在那里,非常的白,非常的瘦,眉宇间缭绕着悲伤的凶气。叶雪山忽然觉得他像个妖魔邪祟,想要立刻把他赶出家门,可是又有点舍不得。林子森陪他过年,给他做饭,赶走林子森,就再也找不到相同的这么一个人了。

第41章 天凉好个秋

在一般人的眼中,叶雪山从小到大除了玩就是玩,仿佛一直都是堕落着的;可是叶雪山心里清楚,自己原来只是没心没肺,只是不懂得什么叫做正途。娘是他的榜样,娘只爱玩,于是他也只爱玩。玩到了一定的年纪和程度,他开始有了几分上进心,谋算着要把日子过好,要出人头地,要赚大把的钞票,再不为了金钱丢人现眼。

他有他的希望,他有他的道路。现在希望也在,道路也通,不过,他被一条附骨的毒蛇缠住了。

叶雪山赤裸的坐在床上,头发昨夜被他扯掉了几把,现在凌乱不堪的蓬乱着,掩盖了头上大大小小的青包。把遍布抓痕的赤裸身体摆在林子森面前,他心里已经快要天崩地裂,然而脸上却是风平浪静。

他知道林子森现在走路不容易,可是故意支使他道:“子森,去给我倒杯水。”

林子森立刻下床,拖着两条腿往外一步一步的走。叶雪山扭头盯着他的背影,忽然怀疑他是别有用心,可又查无实据。

慢慢的喝了一杯水,他终于彻底的“活”了过来。一言不发的伸腿下床,他走去浴室洗了个澡。挑了一身单单薄薄的绸缎裤褂穿上,他又大致恢复了往昔模样。若无其事的下楼坐进餐厅,他照例吃了鸡汤馄饨和糖烧饼。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否则又能怎么样?寻死觅活也是于事无补,而且观众就只有一个林子森。

下午电闪雷鸣的下了一阵暴雨,雨过天晴,天气凉快起来。叶雪山乘车出门逛了一圈,在百货公司里买了五块钱的糖果,顺路又去了一趟公司,公司里没有人,因为他那生意其实是件满世界跑的事情,本来也无须让人一板一眼的坐下办公。

他把糖果匣子打开来,分出一半用纸包好,放在写字台下面的抽屉里。合上匣子托在手里,他下楼上车,又去戏园子看了场戏。

在戏园子里面,他偶然遇到了金鹤亭。逗孩子似的打开糖果匣子,他要请对方吃糖,语气和动作都很不正经。惹得金鹤亭对他一挥手:“我去你的吧!”

他哈哈笑了起来,笑出两个深深的梨涡,看起来有点傻气,也有点甜美。

天黑之后,他回了家。

他把林子森叫进卧室烧烟。林子森佝偻着腰坐在床边,一鼓作气烧出四五个大烟泡,放在一旁预备着;叶雪山见了,却是说道:“再烧。”

林子森侧过脸来看他:“够了。”

叶雪山面无表情的一摇头:“不够。”

林子森又烧了三个,然后抬腿上床趴到叶雪山身边。弯腰吸了一口转向叶雪山,他正要喂给对方,不想叶雪山忽然抬手捂住了他的嘴:“吞下去!”

林子森愣了一下,看着他没言语。而叶雪山直视着他的眼睛,继续低声说道:“你陪我吧。”

淡淡的烟雾逸出了林子森的口鼻,他对着叶雪山微笑了一下,然后点头答道:“好。”

转身侧躺到了叶雪山的身边,他扶着烟枪开始呼噜呼噜的吸,吸得很急。叶雪山向上望着天花板,同时无声的叹了口气。

片刻之后,林子森翻身压住了他。嘴唇堵上嘴唇,鸦片烟雾在两人之间弥漫开来。叶雪山认命的闭了眼睛,发现鸦片是香的,非常的香。

在静谧而又封闭的房屋里面,他们在一盏昏黄壁灯的照耀下,唇舌交缠的分享着鸦片。满足的吸光最后一个烟泡,林子森在微微的眩晕中扯开了叶雪山的衣裳。叶雪山半睁了眼睛凝视着他,已经飘飘欲仙的不知了羞耻。

这一次的感觉,和昨夜并不一样。叶雪山柔若无骨的瘫在床上,因为身体太软了,所以就显得对方的东西特别坚硬,不但硬,而且狠,深入体内摩擦搅动,仿佛要一直捅进肺腑里去。他有点怕,然而一声不吭,单是疑惑而又木然的看着林子森。

他看林子森,林子森也看他,一张面孔如同木雕泥塑,只从眼睛里向外透出光芒。世上本来没有叶雪山这个人,是叶太太把他造了出来生了出来。他是叶太太的延续,他流着叶太太的血,单凭这一点,就够林子森对他痴迷一生了。

叶雪山本来不是一条糊涂虫,一直活得有声有色。但是现在,他宁愿不要那么清醒了。鸦片烟让他在夜里变成一具快乐的行尸走肉,而且并不孤单,因为林子森已经也上了瘾。

对于他们来讲,烟土当然不成问题,要多少有多少。吸鸦片烟是堕落,吸足之后,继续堕落。当外面的天气由热转凉之时,叶雪山和林子森之间,已经形成了不可见人的新关系。

林子森彻底恢复了健康,一如既往的里里外外张罗买卖,偶尔还要出远门跑热河。叶雪山也还是老样子,一边吃喝玩乐,一边打着算盘。钱来的容易,花的更痛快。天津住腻了,可以去北平;北平玩够了,就再回天津;横竖他手中阔绰,朋友也多,在哪里都是一样的享受。

过完这一年的中秋节后,叶雪山又去了北平。生意场上的一位朋友在北平家里嫁女儿,他受了邀请,专程过去观礼。婚礼办得很体面,小姑爷也是个漂亮人物;叶雪山饶有兴味的凑了一场热闹,散席之后不早不晚,他起了闲心,打算去北海公园逛逛。

乘着黄包车到了公园门口,他弯腰下车掏钱付账。车夫是个半老头子,撅着一嘴白胡子憋着气息,极力想要掩饰衰朽老态。叶雪山一时没有翻出零钱,索性扔出了一张一元钞票:“不用找了。”

半老头子立刻千恩万谢,而叶雪山一个转身面向公园,正要向内迈步,不想眼角余光忽然瞥到一个熟悉身影。定睛向前细看过去,他就见一名青年背对自己,正在举着一架照相机拍照。

这青年看着实在是太眼熟了,可是他一时怔住,竟然无论如何想不出对方到底是谁。十分狐疑的迈步走到对方身边,他扭头一望,随即打雷似的大喝一声:“吴碧城!”

此言一出,吴碧城吓得双手一抖,笨重的照相机脱手而出。慌忙伸手从上到下乱接一通,最后只听“啪嚓”一声,他功亏一篑,眼看着照相机在地上摔碎了镜头。

叶雪山看他像个笨拙的杂耍艺人,不禁笑了。上前一把握住了他的手,叶雪山上下打量了他,就见他穿着一身半旧的西装,模样还是那个模样,脸上红红的;抬头看看自己,低头看看照相机,他的嘴唇动了动,却是没说出话来。

叶雪山看了他这个腼腆模样,不知怎的,心里特别高兴:“我说,你这大半年跑哪儿去了?”

吴碧城抽出了手,弯腰把照相机捡了起来。眼见镜头已经彻底破碎,他没闹脾气,只是喃喃的抱怨道:“你不会好好打招呼吗?吓我一跳,把照相机都摔坏了。”

叶雪山环顾四周,发现吴碧城是独自一人,就好奇问道:“你在给谁拍照?”

吴碧城低声答道:“我没给谁拍照,我是要拍一张公园门口的照片。”

叶雪山越发奇怪了:“那有什么可拍的?又不好看。”

吴碧城垂头看着破照相机:“这是我的工作……我在报馆里找了一份职业。”

然后他抬起了头,目光坦诚的面对了叶雪山:“你知道我的情况,我家里已经是一败涂地,想要活下去,只有自力更生一条路。”

叶雪山向他手上一指:“照相机是报馆的?”

吴碧城一点头。

叶雪山又问:“摔坏了,得赔吧?”

吴碧城又一点头。

叶雪山攥住了他的手臂:“全怪我嗓门太大,趁着天色还早,我这就带你去买照相机。”

说完这话,他抬手就要招呼街边的黄包车;吴碧城连忙一拽他:“我骑了自行车来。”

叶雪山登时放下了手:“那正好,我可以骑着自行车带你去。”

吴碧城上下扫了他一眼,然后摇了摇头:“不,你穿长袍,不够方便。还是我带你去吧。”

吴碧城从一旁推来一辆七成新的自行车,骑上之后一脚踏地,侧身说道:“子凌,上来。”

叶雪山坐上后座,很不放心的又问:“真没问题?”

吴碧城转向前方,摇摇晃晃的蹬动了自行车。咬牙切齿的行过一段上坡路,自行车渐渐平稳起来,他才有余力作出回答:“你别乱动就没问题。”

叶雪山嘿嘿笑了两声,就觉秋高气爽,一片清凉。

第42章 物是人非

叶雪山在德国公司里买了一架照相机,这时外面已经起了暮色,不适宜再去补拍照片,所以他灵机一动,在照相馆里买了一张北海一带的风景画片,让吴碧城拿去报馆交差。吴碧城把破照相机交给叶雪山,口中说道:“你帮我拿着,镜头坏了没关系,将来可以买个新的换上。我把新照相机赔给报馆,旧的就可以留下来自己用了。”

眼看叶雪山的确是把照相机抱稳了,他又问道:“你住在哪里?我要工作去了,要到十二点多才能下班。”

叶雪山脸上笑着,其实身上不大舒服。强忍着没有打出哈欠,他若无其事的笑道:“你在哪家报馆做事?把地址给我,我半夜过去等你出来。”

吴碧城犹豫了一下,随即掏出纸笔,写了个地址给他。

吴碧城骑着自行车到了报馆,先是找到主编,交上了新照相机,然后又把照片送去了美术部。拿着一大叠外国报纸坐到办公桌前,他将报上内容浏览一遍,然后摘取有趣的新闻翻译过来。让他自己动脑子写文章,他写不出;让他翻译现成的新闻,却是容易;而且他素来注重辞藻,文笔十分华丽,乍一读上去,竟有一点文采风流的意思。

这项职业,他也做了好几个月,面前虽还摆着一本英文词典,但是已经不用常翻常看。一鼓作气的完成工作,他抬头一看墙上的大挂钟,发现竟然已经快到了十二点。匆匆把稿子交了上去,他随身也没什么可带的,只将常用的一支钢笔插进胸前口袋里。犹犹豫豫的走出屋子,他忽然有点怕见叶雪山。

因为他现在穷了,过去一次得到的零花钱,他现在一年也赚不来。如果不能再给对方什么,那他真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出现的必要。

他数着步子走,一步一步的往外挪。报馆不是大报馆,正门开在胡同里。不情不愿的推着自行车出了大门,他抬起头来,发现叶雪山果然已经站在对面。

当着身后同事的面,他迟疑着没有开口招呼。而叶雪山见他不住的低头,就径自转身,向胡同外走去了。吴碧城心中一惊,以为他是生了气,连忙加快脚步追了上去——可是依旧不出声。

出了胡同就是大街,吴碧城自知和同事是越散越远,便要开口呼唤叶雪山。哪知叶雪山猛然停步,转身对他一笑,随即开口问道:“你怎么不理我了?”

不等吴碧城回答,他垂头看了自己一眼:“是不是我今天穿的不好,给你丢人了?”

此言非虚,他今天的确是穿的不好,身上长袍半新不旧没型没款,还被他在床上滚出许多皱褶。而吴碧城先前总是绅士模样,大热的天气也一样穿西装打领结;到了如今这个地步,还依然保持着整洁利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