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师欣颜什么是移魂大法,她说就是把我现在的魂魄移走,把她嫂嫂的魂魄召回来。我大惊失色,连忙抓着她的袖子哀求不要让我当孤魂野鬼,她安抚我说:“放心吧,我们都已经安排好了。”我想,她怎么就是不明白呢,就是这样才不放心啊。

待一转眼,我已经被师欣颜架到了一楼,勾刑在后面闲闲的跟着,手里不知何时变出一把瓜子,嗑的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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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顾阑珊这个名字真是好听,我也想改叫余阑珊。。。( 只要不是牛栏山就熊)

〇七

夏秋交接,天气仍然燥热,在这样复杂多变的环境下,这家云州城名下的客栈一楼大堂里,云集了三城的城主,我和勾刑。三城城主各坐一脚,勾刑站在角落,我和幻术师站在中间,看着这位据说能知过去未来的神人,我感到无限紧张。

但我想,这位幻术师也很紧张,因为打从他一进门就目光灼灼的盯着我看,好像发现了欠他巨款多年的在逃犯,又好像饿了三天的豺狼终于遇到了一只小白兔,然后我又想,这也许是他害怕被人看穿的惯用伎俩,借此吓退我罢了。

我一把抓住幻术师,说:“大师,请您帮我先算算失忆前有没有欠人债,要是有,咱们就别做法了。”

师欣颜轻咳道:“嫂嫂的债就是我明日城的债,嫂嫂切莫挂怀。”

幻术师胸有成竹道:“这位姑娘曾经欠过三个人一件东西,至今都没有归还。”

我干笑两声:“什么东西,我醒来后身无分文,要是不太贵重的,就……”

他打断我:“这三件东西只能你自己去还,别人还不了。”

我相信在这世界上,比算命先生还欠揍的就是幻术师了,因为他说的过去未来我都没有能力去验证,相信他的人就会相信他指引的路,不知不觉按照那条路去走,应验的便认为他法力无边,没应验的也会继续走下去直到应验的一天,不相信他的人,多半也不会让他施法,因为不相信还要接受施法的,除了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就像我这样,被人赶鸭子上架的。

幻术师对我施法的时候,我闭上了眼,睡意蒙蒙很快入侵了我的所有意识,我被卷进一个漩涡,但隐隐约约之间还能听到外界的声音,好似有一批刺客冲进了客栈,又好似听谁吼了一声“迎战”,大堂里的人便和那些刺客扭打成一团,只有我和幻术师相安无事的与世隔绝。

群殴是最可怕的,因为群殴总会伤及无辜。我很怕天外飞来一把刀正插进我的大动脉,又很怕那把刀插进幻术师的大动脉导致他施法不得不中止于是将我永远留在混沌领域里,就此成了植物人。

但我的想法也只来得及进行到这里,很快我就看到一簇白光,白光的尽头还是白光,刺眼的白光,我的眼睛半眯着,我的脚不停地前进,直到整个人都融入白光里,才在彼端看到一个隐约的人影,根据身高判断,那应是一个男人。

我想,这莫非就是明日城城主师然。我突然对这个人的相貌产生了好奇心,因为要从活人口中得知一个死人的长相是那样的难,爱他的人会对他艺术加工,恨他的人会对他人道毁灭,要客观的评价一个人还是要眼见为实啊。然而我转念一想,立刻否定了这番见解,因为连我自己也不能预知当我见到这个人的时候,是爱他还是恨他,按照师欣颜的描述,我已经爱他爱到要和他殉情的地步了,真是令人没奈。

当我走近那个男人时,我们周围的景致突然急速旋转起来,真是时光如水,岁月如梭,它们奔跑的飞快,看得我眼花缭乱,但竟然都看进去了,或者说它们都训练有素的排队涌入我的脑海,我想,这些记忆就是这个男人和我共同拥有的。

一直背对着我的男人转过了身,青灰色长袍轻轻拂动,他伸出一只手到我眼前,说:“这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等你回来,咱们便成亲。”

我看着那只似曾相识手,心想,这真是我见过最好看的手。

抬头看他,他微笑着,唇色是淡淡的红,唇角微微上扬,露出浅浅的酒窝。

我头一次看清他的全貌,这个人,不是师然。

我此时的心境就好比一位人人赞许的翩翩公子终于要娶到梦寐以求的佳人时,却在掀开红盖头的一刹那发现娶错了人。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以为我会想起师然,但是我在这里见到的男人却不是他,而是一个我怎么也想象不到会是他的他,这样的打击真是不可谓不小。

幻术师似乎也感觉到了我的抗拒,他缓缓收了法,虽然我一直没看到他施法的动作,只是觉得有人在我脑瓜顶碎碎念,比划着什么鬼画符。

幻术师在我耳边说:“现在,你可以慢慢醒来了。”

我果真慢慢醒来了,睁开眼的一刹那,真是刺眼,待看清时,只见满地的尸首,和面色凝重的几个城主。

师欣颜捡起此刻身上的腰牌说:“这是云州城的信物。”

别云州笑道:“这些不是我的人。”

莫珩展开折扇低头想了想,目光瞥向我,发现我醒了,神色微讶。

接着,大家都发现我醒了,我也不得不说:“我醒了。”

然后我问幻术师:“你有没有把不属于我的记忆强加给我。”

他说没有。我只好相信,因为这是永远都无法验证的。

师云第一个冲过来,双眼又蒙上了一层水雾:“娘,你是否想起云儿了。”

我摇头:“对不起,还没有。”

幻术师接话道:“这位姑娘的记忆只恢复了一小半,余下的要等她精神好些再说。”

师云立刻又问:“哪一小半,是不是有我爹!”

我又摇摇头:“你爹还没出场。”

入夜,凉风习习。

我去拜访了幻术师,问他什么是幻术。他说,所谓幻术,就是引发人脑里已经存在的记忆,若是不存在的,即使他幻术多么高明也不能施法。而且每个人接受幻术的程度不一样,有的人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自然事半功倍,有的人心里隔了许多道墙,刻意逃避过去,这对幻术师也是极大的挑战。

走出了幻术师的房间,便在长廊上遇到了莫珩。

莫珩好像也是刚从房间里出来透气的,见到我,也是一怔,浅笑一下,便要转身回屋。

我叫住他,道:“莫城主可有娶妻?”

他停下脚步,侧头看我,眉宇轻皱:“未曾。”

我问:“为什么不娶?”

他说:“可能还在等一个人。”

我问:“等到了么?”

他不语,酒窝隐隐现现,映在微弱的光线下,真是好看。

我走过去,站在他面前,说:“若是等不到呢?”

他眯起眼,眼神透着惊讶,好似明白了些什么,又好似不太确定:“九姑娘可是想起些什么?”

我一乐:“想起了一些不该想起的事,可是又好似不得不想起。莫城主,你说人的记忆是不是就像一本书,有前因有后果,有命定有报应,若是忘掉了前因,也便没了后果,若是忘掉了后果,前因也显得很萧索?”

莫珩投来一眼,意味不明:“那姑娘可是想起了前因,却没有后果?”

我“唔”了一声,说:“应该算是吧,最起码我已经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了。”

莫珩垂下眼,不语,脚下一转,回了房。

没有不流逝的岁月,一转眼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伴着晨光,我和勾刑说了一段故事。究竟为什么要和勾刑说,大抵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没有掺和到这里面的人吧,要知道,有些事还是要和局外人说说才管用,因为局内人或多或少都会为了私心而将你指向他们希望的那条路上去。

我问:“勾刑,你觉得女人的爱伟大还是男人的爱伟大?”

接着,我又说:“其实是男人的爱伟大。男人的爱在天下,在苍生,女人的爱在丈夫,在后代。不过要是没有女人,男人就算有再宏愿的目标,也没有人可以延续,再说,男人的伟大也都是他们的妈手把手教出来的。所以,男人的伟大都是女人成全的。”

勾刑望着我,说不出话。我不知道他是清晨脑子不好使跟不上我的思路,还是有心事不想附和我的见解,总而言之,我也没想他回答。

我说:“假如我告诉你,在这世间,曾有一个傻姑娘为了一句话就去贩卖她的爱,你相信么?假如我告诉你,这个傻姑娘成功了,心里却并不高兴,因为不小心弄丢了一件东西,你相信么?”

勾刑默默望着我,眼里泛着我看不懂的光,幽幽地,深深地,静静地流动,一眨眼,又归于平息。

我仿佛受了蛊惑一般,望着那双眼睛着了迷:“勾刑,你想听我说个故事么?”

他的嗓音沉沉:“你说,我便听。”

故事还要从四年前说起,那时候的启城,位于明日、天启、云州三国之中,与之合称西秦四国。西秦之外还有东、南、北,但那都是千里以外的地方了。

启城虽小,五脏俱全,饭庄、花楼、赌坊一应俱全,这里有四国最美的花魁,也有四国最肮脏的乞丐。由于地理上的便利,这里又云集了四国最全的特产,是四国贵妇首选地旅游购物胜地,但旅游城市大多有一个弊病,那便是全国人民都把钱花在了游山玩水吃喝玩乐上了,谁还有闲情去参军去报国,面对着山明水秀诗兴大发,胸中自然只留儿女情长,所以启城也是诗人的速成首选之地。

花前月下,船灯点点,贵妇、诗人、客商川流不息,眉来眼去,渐渐地启城也从旅游胜地变成了恋爱胜地、一夜情胜地。

而我,就生在这个复杂多变的的胜地里。

卷一 天启篇 〇一

还有三天便是我的十六岁生辰,合欢说要私下帮我办的风风光光,我笑她不懂什么叫“风光”,她反问我“莫非你懂么”,我笑笑道“自然,风光便是像咱们城主为夫人做寿的那般才称得上”,合欢立刻露出一副荒唐的表情说“你真是疯了”。我俩一阵打闹,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了两个字也能笑一晚上。

说起启城城主和夫人的爱情故事,没有哪个大姑娘不羡慕的。他们相遇在启城最大的湖畔上,夫人弹琴,城主吹箫,琴瑟和鸣,比翼双飞,城主不介意夫人是全启城最大花楼里的花魁,毅然决然的将夫人迎娶进门,还不惜以性命为代价和老城主对抗,老城主给他两条路选,一是江山,二是美人,城主冷笑一声,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指向夫人。再后来,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江山将易主的最后一刻,城主又被老城主找了回来,还带着大腹便便的夫人。所有人都说这是因为父子血缘,老城主始终放不下亲情。然而我却觉得,这只是因为老城主膝下只有一子,又没有兄弟姐妹,若是不将宝座传给城主,实在是无人可传。

由此可以看出,启城的历代城主都是一脉单传,兄弟姊妹缘凉薄。为了保住夫人腹中的一滴血脉,少城主不惜采用人多势众政策,但前呼后拥一呼百应的夫人仍是当着众人的面流掉了腹中骨血,听产婆说,是个尚未成型的男胎。这说明人多未必力量大,女人生育是否顺利也不在于有多少人伺候,该走的始终要走,人多也只能显现送走胎儿时的隆重。老城主下令追查,但追查许久也不得要领,因为历朝历代宫妃流产大多因为宫斗太入戏,可少城主专宠夫人,并无妾女,夫人想斗也无人可斗,所以这件事也无处可查。据老城主分析,这应该是祖宗作孽太多,报应追不上祖宗仙逝的脚步,只好留下来祸延子孙。

我想,老城主真不是一般的迷信,因为当科学也不能解释人力也不可挽回时,人们也只有用迷信来换取精神上的安慰。

老城主的迷信造就了启城的一个传统,每逢秋收那日,一定请邻国的三位城主共聚一堂,谈些老百姓听不懂的国家大事,大抵是来年如何发展以及往年的经验教训吧。

听合欢说,老城主之所以郭亲睦邻是也因为不知道多少代以前的启城城主曾经谋算过其它三国的城主。那时候,西秦以外战乱不断,还没有所谓的中央政府,西秦仰仗一隅偏安而渐渐形成四个小国。那一代的城主也不叫城主,叫国主,国主的宅邸也不叫城府,叫宫。四国各有一套政策,通商往来,直到启国国主投靠了西秦以外刚刚形成的中央政府,以受命于天为由充当说服其余三国归安中央的天朝使者,三国不肯,中央立刻派兵镇压,三国不敌,只好投降,自此西秦再无国家,只有城。中央的皇帝说,西秦情况特殊,可以延续以往的政策,但中央也会派兵驻扎,且每年要上缴赋税财帛。

三城城主忍辱负重,默默将这股冤枉气记在启城城主头上。虽然四国已经不再,但私下里,人们还是称四国,而不是四城,因为四城、四城,就是死城,四这个数字多半是不吉利的,除非当政者能信奉四字,或许可以化解这个字的迷信,可就连当政者也如此迷信,实在是没奈。

多少代过去了,到底多少代连西秦八卦无不知的合欢也算不清楚,直到这一代,老城主为了再建昔日的邦交,不惜倾家荡产筹办每年一度的秋收宴,愿与三城共享繁荣。夫人的流产就在第一年秋收宴的一个月前,这更加速了老城主迷信的速度,他将这件事的责任归咎于未能早一年举行秋收宴,并期盼到阴德积满的那一年,夫人能生下继承人。

这一年,已经是秋收宴的第十三个年头,老城主已经仙逝,夫人的肚子也依然没有消息。

忘了自我介绍,我叫胭脂,和大我十岁的合欢是夫人的贴身侍女,但由于我刚进宫不满一年,尚未见识过秋收宴的魅力所在,所以合欢除了要负责照顾夫人,还要负责管教我的言行,真是忙不胜忙。

合欢是夫人身边最贴心的侍女。她的贴心主要是贴在伺候夫人多年却没有越过夫人陪城主睡觉的野心,不可谓不难得。

听说,合欢刚进宫的时候由一个叫春秋的侍女带着,春秋是当时夫人最喜欢的侍女,后来还以姐妹相称。但有一日夫人游湖,春秋突然腹痛不止不能陪同,只好由合欢伺候,不巧游到半路,夫人也腹痛不止,只好打消游湖念头,打道回府,正撞见寝室内纱帐环绕烟锁重重的最中心,隐约透着两个人影,一男一女,无媒苟合,夫人气得当场吐血,城主连忙奔出将几欲坠地的夫人搂进怀中,一脸焦急之色。春秋奔出时,被城主一脚踢出,倒地不起。

再后来细想为何春秋和夫人先后肚痛,多半是一个找借口,另一个发现不对也用了同样的借口吧,真是古来多少姊妹同心,就有多少姊妹同睡。后来有人传说是春秋扮成了夫人,就着室内昏暗和迷香环绕迷/奸了城主,但传说就是传说,不是从当事人口中说出的说法,也只能是传说。

夫人这次吐血,树立了医学界难以突破的屏障,没人知道为什么吐血之后就成了不孕症,更没人知道春秋的下落。有人说,春秋被扔到湖里了,但是一直没见浮尸,还有人说,春秋被带出宫嫁人了,但那之后几年,启城都没嫁出国一个名字里带春或秋的女人,因为春秋的胆大妄为,启城内外但凡名字里有春或秋的女人都纷纷改成了夏和冬,连媒婆说媒也避忌这二字不谈。

合欢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陪伴了夫人十年,直到现在,合欢已经二十六岁了,不得不出宫嫁人了,只好再从宫外亲自挑一个心细乖顺的女孩儿接替,这个人便是我。

合欢说,心细不是重点,只要经她调/教,再粗心的女孩儿也能出师,关键是乖顺,安分守己。

我想,这大抵是暗示我不要步了春秋的后尘吧。

此后,我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学习合欢的言谈举止,希望临摹的淋漓尽致,但始终不得法,而后得出一个结论,人生在世,每个人都是原创,即便我要盗版合欢的,也始终是盗版,不能代替正版。可我越是这么想,越着急加速盗版的速度,因为合欢实在太老了,再不出宫恐怕真无良材可嫁,这是我最不愿看到的,所以我的成才也意味着合欢的幸福。虽然合欢从不催促我,但我知道,她比我还心急。

听说,一直在宫外等候合欢的少将军已经娶了四房小妾,他的心允许他为合欢留下正室的名分,可他的生理和他的家族都不允许,所以时至今日,这位少将军膝下已有三子,而合欢也在这时送去一纸恩断义绝书,写的声情并茂,催人泪下,就此断了对方的念想和自己的初恋。

合欢说,全启城年过二十五岁还未娶正室的男子也都有了妾室。我说,那便嫁一个比自己年纪小并且无妻无妾的男人。她叹道,这样的男人又怎么会看得上她一个大龄女青年呢,只好从鳏夫里找一个和自己心意的吧。

于是我们就娶妻成灾的现象讨论了一夜,最终得出一个结论。男子娶妻娶妾多半是因为延续香火,也许他们都惧怕城主的诅咒会降临在自己身上才会多多益善,但不成想启城的妻妾们越生越多,多生多育,且儿子多于女儿,难免成年以后争夺家产,就此酿成分家败家的局面。更长远的说,当儿子们长大后,儿子又要娶妻妾,可那时的启城女子已经日渐稀少,数量不足以负担儿子们的胃口,只好向外城发展,外城娶妻又牵扯了籍贯和政治信仰的问题,势必造成夫妻立场不合,生的儿子女儿因为与生俱来的双籍贯又要缴双份的人头税,实在是一损俱损。

百姓和高官们的担忧最终也成为了城主和夫人的担忧,城主下令实行一系列的移民政策,希望多多吸纳家中女儿多于儿子的外城人到启城安居乐业,但又怕另三城误解这是买卖人口的行为,于是只好送物、送钱、送美人希望邻国谅解。

由此可见,城主虽然膝下无子,于是爱民如子,建树颇丰,始终将百姓们的疾苦当做自己的疾苦,为民分忧。

可叹的是,百姓们却不能将城主的疾苦也当做自己的疾苦。政策实行之后,百姓和高官们的夫人没了忧虑,便开始闲磕牙,话题总是围绕夫人的肚子,因为她们的肚子都很争气,是她们毕生炫耀的武器,而夫人的肚子一向不争气,只除了她有一张我见犹怜的脸蛋和身为城主的丈夫,这是民间夫人们无法战胜的,所以她们更愿意拿自己的长处比较城主夫人的短处,背地里笑话她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也不知谁提出了疑问说“也许城主夫人不是母鸡呢”,立刻开发了民间夫人们的无限想象力,纷纷将城主夫人想象成公鸡,因为公鸡是不会下蛋的。

但这些说法最终也难以得到证实,因为城主夫人到底是母鸡还是公鸡,只有城主和她的贴身侍女知道,城主那儿是不能求证的,于是我和合欢的荷包真是鼓出了不少,本着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做人原则,我和合欢都将事实说出了口,但答案并不能令民间夫人们满意,所以很快的再也没有人塞钱给我们了,甚至还有人流传,城主夫人身边的侍女多半也是不会下蛋的。所以说,女人的钱是最难赚的。

据说,连那位少将军的妾室也私下传说,合欢的确是不能生的,少将军英明所以早早娶了她们。再据说……真是还有很多据说,可据说的多了,也终于离题了,于是言归正传。

这一年的秋收宴之前,合欢一直在对我普及四国的文化差异,因为我是没去过外国的,出生之后只去过两个地方,一个是我娘家,自我爹去世我娘改嫁后,娘家已经被地产商买走改建成了花楼,所谓娘家,真是娘嫁了便没了家;二是城主的城府,所见所闻都是城府里的家长里短,所以听合欢提起邻国的风土人情,立刻心生向往。

在发型上,四城的男子大多为长发,但云州城和天启城的男人多半束发,而明日城以这届城主的随性而流行起了散发风,所以若是见到席间有散发的男子,就是明日城的城主师然。

我问,那如何区分云州城和天启城的城主。

合欢说,云州城城主喜爱白色,天启城城主喜爱紫色,往年他们都会分别穿着白色和紫色的斗篷。

我又问,那三位城主哪一个比较帅气。

合欢沉默良久,被我这个很有建设性的问题难住了。

我一直双目灼灼的瞪着合欢,等待她的答案,但双目瞪了太久也实在辛苦,于是我很快就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合欢顶着两只熊猫眼把我叫醒,告诉我,在她失去初恋的日子里,曾经暗恋过云州城的城主别云辛,但别云辛一向致力于找一个奇女子为伴,所以自惭形愧的合欢只好转移目标,转而暗恋明日城的城主师然,又可惜师然身边有个拖油瓶,还有个冷艳高贵的妹妹,若是嫁过去难免要先学会如何跟正值叛逆期的小孩子周旋和如何周旋于公主小姑子,难度系数太高,也只好放弃。

所以,现在的合欢正暗恋着天启城的城主莫珩,因为莫珩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无亲朋好友、无妻、无妾,真可谓是孑然一生,生来就是让女人疼惜的命格。

你们相不相信好朋友是会互相影响审美观的?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每日听合欢如何描述莫珩的可人怜和可人疼,我也不由的春心荡漾,整日白日做梦幻想莫珩的悲与愁,甚至因为看了合欢撰写的《莫珩的紫》以后也不由得效法她写了一篇《莫珩与紫》,但我的文章始终不能超越合欢,追根究底是因为她是写实派,我是抽象派。

后来很多年过去,再仔细想想,倘若合欢口口声声赞许的是别云辛,那么所谓胭脂和别云辛的故事也许会改写个结局吧。

可惜,世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倘若,倘若,倘若,这一定是唏嘘现实并被现实所累的人发明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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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啊。。。于是进入正题。。。

卷一 天启篇 〇二

我还记得那天的天色极蓝,几朵云彩淡淡点缀,真是笔墨难以形容的美。

合欢癸水来了,按照城府的福利,她可以带薪休息一整天,我在纸上写下合欢要做的工作,揣进怀里,先到负责内务的大人那里领了夫人的衣物,又匆匆赶去夫人房伺候。

走到半路花园里,正见一蓝一紫两抹身影,一个披发背对着我,一个束发面对着我,当我想起合欢对莫珩的形容时,人已经傻呆呆的立在原地,直到紫衣的那位公子发现我,摇着手里的折扇对我笑。

我低垂了头,缓缓从他们身旁经过,脚步极轻,听力也突然变得无比灵敏,连紫衣公子扇风的声音都能收入耳内,甚至觉得他正瞧着自己,这应该就是所谓的自作多情。

走出十几步后我才想到,若是我借故留下以尽地主之谊为借口带他们游玩花园,那简直就是最完美的相识,只可惜这个认识来的太晚了,当我走出去三十步后,身后也没有人唤我回头,莫非这便是擦身而过的遗憾。

夫人宽衣的时候,夸我学的越来越好了,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取代合欢。

我真替合欢高兴,巴不得尽早将这话告诉她,但我又怕合欢以为我是急于替代她而多想,所以这个念头很快就作罢了,由此可见,眼里有屎的人,看到的都是屎。

夫人兴致很好,梳头的时候不停地讲她和城主的故事,虽然我已经听了不下十次,但依然能表现的兴致勃勃,还不忘在几个关键点提出最关键的问题,让夫人觉得她的故事是引人入胜的。

夫人说:“那天在湖上,我弹着琴,他吹着箫,我们的船就那样擦过彼此,开出一段距离后,我感到很惆怅,本以为城主根本没注意到我,哪知身后的箫声越行越近,待我转头一看,城主的船已经追了上来……”

我不得不插嘴道:“夫人,那假如城主没有回头呢?”

夫人顿了一下,也许是没料到这个可能性,也许是不敢相信这种可能性会发生在她身上,说道:“若没有回头,那就是缘分不够吧,可能是我的琴声不够动听,也可能是我这个人不足以令他驻足。”

夫人的话充满惆怅,惆怅她自己的“可能不幸”却正中我的死穴,我想到方才的紫衣公子,心里一阵唏嘘。

夫人瞅着梳整的发髻,道:“胭脂,你想过改名么?”

我眨眨眼:“奴婢没想过。”

夫人轻笑着:“那若是我要你改呢?你觉得‘绮罗’如何?”

我没说话,只是笑,透过铜镜我看到自己的表情,那真是最贴切的狗腿奴才状。可我总不能告诉夫人,不管是叫胭脂还是绮罗,都是美女的附属品,没有自己的灵魂,只是为了凸显别人的美而美,所以我只能笑。

也不知道合欢是怎么和夫人沟通的,当我得知夫人同意将合欢介绍给莫珩时,心里不免失落。说是介绍,其实就是借着秋收宴众目睽睽之下,将她当礼物送了,这是惯例,几位城主每年都要互赠礼物,以往大多是物,今年夫人要破例送个活人。

我曾经无数次的问自己,为什么夫人不选我呢,我想可能是因为合欢是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女,又一直自律良好没有和城主近水楼台先得月吧,而夫人可能因为蹉跎了合欢的青春年华而感到愧疚,又怕逼急了大龄的合欢最终和城主日久生情步上春秋的旧路,只好用这种方式圆了合欢的念想吧。

而后转念又一想,若是夫人选了我,那合欢就要再等下一个合意的宫女进宫,如此一年复一年,合欢实在有望向嬷嬷的道路上发展,成为全启城最有资历的宫女头,待数十年后被人偶然提起,也会说昔日风华绝代的城主夫人身边有一位亲信,为了启城曾立下很多功劳,被夫人赐予了一生荣华,但人们绝不会说昔日风华绝代的夫人身边还有一位美艳绝伦的宫女,只可惜太过忠心不二,所以终身不嫁。因为历朝历代的风华绝代的主子身边,都是貌不惊人但能力惊人的精英,但凡容貌出众的都很快也成了夫人了。

这样一想,我心里顿觉舒坦,遂自我安慰道,倘若那日在花园里被莫珩叫住,现在的我和合欢大抵要换个角色了,可莫珩没有叫住我,所以这些畅想想到最后也是枉然,这就是命。

自从我认了奴才命后,便致力于有朝一日成为启城有史以来最没野心且最尽忠职守的宫女头,所以秋收宴当日,我伺候完了夫人,便匆匆赶去为合欢梳妆。

合欢掩不住满脸的笑意,双颊酡红,看在我眼里真是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

她对我承诺,等她和莫珩回了天启城安顿好,终有一日会为我筹谋一个良人,启城的达官显贵大多一夫多妻,不如往天启城发展,而且移民风潮正在流行,天启城是大热之一,地大物博,要嫁也要嫁到外国去。

我念着“终有一日”忽而觉得这个期限实在令人难以等待,并为合欢的崇洋媚外而担忧,刚要说“假如你这次没能嫁去外国该怎么办”,话到嘴边又变成了“希望姐姐一生幸福安康”。

合欢摘掉了我为她戴上的玉钗,换上了珍珠钗环:“今天戴珍珠的,听说莫城主喜欢珍珠,而且洁身自好,从不随便和女子有染,到现在也没有纳过妾室,正室之位也空着。”

我不懂莫珩喜欢珍珠和他不好女色有什么直接关系,但我认为像莫珩这样的当权者之所以至今没有妻妾,要不是因为他一心向政,心无旁骛,要不就是在等命中注定的女人吧,而合欢决不会是这个女人。

我惊讶自己会有这个笃定,再一想,可能是出于嫉妒,也可能是出于了解,因为合欢除了美貌也实在没有更突出的优点了。当然,男人和女人看事的角度不同,越是有权利的男人越害怕聪明的女人,只希望合欢的简单可以博得莫珩的期待。

听夫人说,城主对将合欢送给莫珩的提议甚是赞同,这样不仅能拉近两城的距离,还可以首创启城和另三国通婚的先例。说到这,我不得不赞叹启城作为另三国的咽喉要道居然从未和亲通婚,每每只看着另三国嫁来嫁去,该是什么心情。

就这样,天时、地利、人和都搭配得天衣无缝,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因素可以阻拦合欢移民的道路,但我的预感却又告诉我,这件事成不了。

秋收宴上,我和合欢是唯二被允许就近守在夫人身边的,上首坐着城主,下首分别是那三位城主。

他们长得都是一表人才,合欢是这么对我形容的。因为我眼神不好,十米开外的景观都是重影,太医说这是常年受到光线刺激导致的,叫散光。得知患了散光后,我着实消沉了好一阵,但后来一想,就算将来嫁的夫婿奇丑无比,我也可以做到真正的睁眼瞎,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此,我便再也不为散光所困扰,只被看帅哥只可近观又不可亵玩焉而困扰。

酒过三巡后,城主已然微醺,夫人朝下首身穿紫衣的莫珩笑了笑,辗转提到她身边有一侍女,生的极好,做事周全,是经由她一手调/教出的,全启城找不出第二。

我是瞧不清下首几人的表情的,只能看到我身边的合欢一脸娇羞,双手垂在下面不停地玩着手帕,紧张的关节泛白。

但见那紫衣身影站了起来,低沉沙哑的笑声传了过来:“夫人指的可是身后那位白衣姑娘?”

由于我的视线正投在合欢身上,所以在我表示惊讶之前,已经目睹合欢的脸色从绯红转为苍白,她豁然抬头望向莫珩,又转头看向我,满脸的不敢置信。

别说是她,我也不敢置信,尤其不敢置信莫珩接下来的话,他说:“在下那日在花园见到这位姑娘,便想问其芳名,又怕唐突佳人而作罢,事后真是万分后悔,想不到夫人今日突然提起……”

再后来的话,我是半句也听不进去了,因为合欢忽然昏倒,我下意识的拖住她全身的重量,摸着她发凉的指尖,心里是说不出的空落。

我的预感终于灵验了,可是不能宣之于口,因为即使我什么都不说,也已经被推向了风口浪尖,不仅夫人和城主看我的眼神有异,就连渐渐在我怀里醒来正眯着眼瞧我的合欢,眼里也透出了刺骨的冰寒。

在这之后,很多细节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和几个侍女匆忙扶着合欢离开后,又有侍女前来通知我夫人忽觉不适,已经回去休息了,只叫我守在合欢身边,听后差遣。

我陪了合欢两个日夜,足不出户,眼见合欢好似一下子就憔悴了十年的面容,心里的滋味难以言喻。她的眼泪流也流不完,我深怕再这样下去会患上比我还严重的眼疾,但我又不能劝她别哭,因为这时候的我,说什么都是错。

合欢的唇被咬出了血痕,又娇弱又坚强的看着床上一角,念叨着她和莫珩的故事,都是有关近十年来秋收宴的,因为只有在那时,她才能远远见他一面,一眼就已万年,何况十年乎。

然后话锋一转,合欢看似轻瞟来的一眼,却透着我从未见过的陌生,那是连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也没有过的生疏。我忽然明白了,这一眼,不仅是我们重新认识了彼此,也重新认识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