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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起刀落,只听“噗”的一声,匕首刺进皮肉,顿时血流如注。

只是匕首没有捅在我的身上,而是捅在了曹野自己的身上。

曹野手持匕首,扎进了自己的胳膊,鲜血四处蔓延开来,淌在桌上,流在地上。

疼痛是不需多言的,豆大的汗珠顿时浸满他的额头。

我惊愕地望着这幕,不知曹野为何突然自残。

这一幕同样吸引了周围的人,冲着这边指指点点,胆子大的更是围了过来。

“吴涛,这是怎么回事,赶紧送他上医院啊!”我是宋扬的兄弟,所以认识我的也有不少。

我没说话,依旧紧紧盯着曹野,这一幕震惊归震惊,但想吓到我还差的远呢。

“佛爷和我说了。”

曹野和别人一样称呼他的表舅为佛爷,“如果不是你,恐怕我得赔命。佛爷还说,做人可以耍无赖,可以干坏事。但是有个原则一定要记住,那就是知恩图报,‘小恩小报,大恩大报。’我不敢说能报答你什么,最起码不能和你再打下去。我知道你信不过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让你信得过我,想来想去就想到了这么一个笨办法。古人说‘歃血为盟’,可见血是个好东西,它代表忠诚和信念!今天,我就用我的血,来让你信得过我。一刀不行,那就两刀,两刀不行,那就三刀……直到你信得过我为止!”

话音刚落,曹野便拔出刀来,又朝下狠狠捅了过去!

这小子是玩真的!

见我还不说话,曹野又拔出刀来,再一次捅了下去。

但是这一次,我抓住了他的手腕。

“我信了。”

曹野确实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

曹野松了口气,冲我露出一个艰难的微笑。

我喊了两个人帮我把曹野送到医院,又缝合又包扎,全部忙完已经晚上八点多了。

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说要带个朋友回去吃饭,便搀扶着曹野往我家走。

曹野失血过多,走起路来有气无力的,所以我得费些力气搀扶着他。

“你多重啊?”我擦了把汗。

“一百二十斤……你至于吗?靠了靠你而已,就把你累成这样?”

“来,要不换你搀我?”我往他身上靠了过去。

“哎呦呦呦……”虚弱的曹野哪能禁得住我,身子立刻被我压弯了好多。

“还乱不乱啦?”

“不乱了!”曹野神色痛苦。

我嘿嘿笑着,才站直身子,又把曹野扶好。

曹野说:“等我伤好了哈,咱俩好好PK一下。”

“呵呵,十个你也不是我的对手。”

“哟哟哟,别吹牛,也不知道是谁刚才一看我拿出刀子就赶紧往后躲来着?”

“你看错了吧,我那是拿凳子呢。”

我俩一路斗嘴,穿过天曲镇的大街小巷、万家灯火,哪怕就是放到昨天,我都绝不可能想到我和曹野还能有这么温馨的时刻。

到了家,爸妈已经烧好了一桌子的菜,因为我很少带朋友回家,所以他们特别看重这次会客。

曹野的胳膊上裹着纱布,但是爸妈并没有多问,他们知道我的生活,也知道我每天都和什么样的人在打交道。

他们虽然不问,却对曹野很好,不停给他夹菜。

曹野倒是表现得很有礼貌,不停地说着谢谢,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装的跟三好学生似的,身上全然没有之前见过的狂妄之气。

不过坦白说,经常在外面混的,见过的人多了。确实很会来事,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个个都是百变星君。

比如说我,就能在乖学生和坏学生的频道之间随意切换。

吃过饭后,时间已经不早,曹野肯定在这留宿。

我家住的平房,地方比较狭窄,只有两间卧室,所以曹野只能和我挤一张床。

简直不敢相信,昨天还是生死仇人,今天就在一张床上睡觉了,要么说生活真是奇妙呢。

我妈给曹野找了条被子,好在我的床还算够大,两个人躺着也绰绰有余。

睡前,我俩轮流在院子里的水龙头下面洗涮。

他是客,我让他先洗,正好叶云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是不是明天过去,我说是的,咱们不是还要喝酒吗?就在这时,曹野问我香皂在哪,我说就在你手边呢。

叶云纳闷地问:“谁啊?”

我说:“你听不出来?曹野啊?”

“滚,说正经的呢。”

“真是曹野,不信你听。”

我走过去,把手机放到曹野嘴边。

“啊,是我。”

曹野嘿嘿的笑。

然后我拿回来:“现在信了吧?”

叶云在电话里都快崩溃了:“我草,我是不是还没睡醒?”

“行啦,明天再和你说,我俩准备睡觉了。”

洗涮完后,就回去睡觉。

躺下来聊天,自然而然地说起刚认识的那会儿。

曹野说,那会儿看我非常一般,身上一点老大的气质都没有。以为我这个人很好欺负,加上金林不停撺掇,所以他决定给我一些教训。结果后来渐渐后悔,跟捅了个马蜂窝似的,为此他骂了金林不止一次。

我俩聊到挺晚,有种知音难求的感觉,我都没想到能和他有这么多的话可说。

我就问他:“我觉得你这人挺不错啊,怎么有时疯疯癫癫的呢?”然后举了几个例子,就是说他好端端就开始打人的几次,在他们镇上见过,在他们学校也见过。

第302章 曹野的过去

说完我就后悔了,因为这个问题很不礼貌,如果曹野真的在精神上有缺陷。那就好比问一个瞎子为什么眼睛看不见,问一个瘸子为什么走路腿拐弯,所以我赶紧补了一句:“要是不方便就别说了。”

曹野也没生气,只问我:“你觉得我是个疯子吗?”我摇摇头。

曹野说:“金林确实有精神病,他有医院开具的鉴定证书。但是我没有,我是装出来的。”

说完这句话,曹野久久地看着我家的天花板,似乎陷入一种古老而久远的回忆中:“我母亲家里是流氓世家,从我姥爷开始就是占山为王的土匪,后来在文革的时候被批斗死了。然后是我表舅,也就是佛爷,在我们本地是最大的流氓,没有人不怕他不畏他的。还有我妈,一个女人,却彪悍异常,在我从小的印象里,就经常看到她挽着袖子去和别人打架。不过我爸却是个文化人,在七十年代是我们镇上唯一的大学生,任何时候看上去都是文质彬彬的,从不轻易和他人动怒发货。很难想像吧?我妈这样的人竟然会嫁给我爸这样的人,小时候的我也非常不能理解,总觉得他们分属两个世界,犹如飞鱼和海鸟的区别,是绝对没有可能在一起的。后来从邻里街坊的聊天中,才慢慢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确实是我妈先看上的我爸。那时候他们是同班同学,我妈是班上的女霸王,我爸是老师眼里的乖乖男。两人上学期间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是等我爸大学毕业回来以后,我妈却匪夷所思地和他表了白,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我爸的拒绝。当时的我爸和所有人一样,都认为我妈是贪图他的学历和前程才做此举动,但是我妈后来的表现却令所有人大吃一惊。从我爸家里出来以后,我妈一路哭着回到家里,据镇上的老人说。这是我妈从小到大第一次哭,她可是土匪的后代,小时候被我姥爷用皮鞭抽都不带哼哼的!回到家后,我妈更是茶饭不思,三天不到就瘦了一圈。当时我姥爷已经死了,俗话说长兄如父,这可把我表舅急坏了。他问我妈到底想要什么,我妈说她什么也不想要,就想这辈子能嫁给我爸。我表舅二话不说,拿着一把菜刀就去了我爸家里……你别笑,这是真的,我妈一辈子也就哭过那一次,我表舅的菜刀把我爷爷吓坏了,当场就放话娶、娶、娶、明天就娶!第二天娶当然是不现实的,毕竟还有好多东西需要准备,但也就是在第二个月,我妈就进了我爸的家门……”

“咦,你问我什么问题来着?说了这么多好像跑题了,你介不介意?好,不介意的话我就继续讲,其实要回答你那个问题,一定要从我爸我妈开始说起。我妈嫁给我爸以后,镇上的人都说我爸完了,这下可是羊羔进了狼窝,被吃的恐怕连骨头都不剩啦!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我爸和我妈非常恩爱,我妈在外面彪悍,回家却变得贤惠。那时候每个星期天,我爸都带着我妈去公社看电影,骑着自行车一阵风似的驶过大街,两个人的笑声像银铃一样清脆响亮。怎么样,这样听上去感觉我妈是个正常的女人吧?和那个‘在拘留所门口骂街、往门上泼大粪’的泼妇是不是判若两人?”

“小时候的我也很不理解,母亲在家里非常温柔,为什么到了外面就像变了个人?十二岁以前我随我爸,文质彬彬斯文有礼,对待同学朋友都很有礼貌,因为跟着我爸看了好多书,所以比同龄人要早熟许多。那时我表舅正干工程,对那帮工人又打又骂,还经常拖钱他们的工资。我看不惯,就说你该以德服人,反正就是把书上的那套讲给他听。表舅听了,说你也大了,该为家里出点力,要不你来监工吧。我求之不得,正好让他看看什么叫以德服人。当时我刚六年级,但是抽烟喝酒样样精通。第一天晚上,我就自掏腰包请这帮工人喝酒。我说老哥哥们,今天起我来监工,大伙都好好干,工钱一定少不了你们的,谁要有的头疼脑热的也能休息。总之,当天晚上我把好话说尽,大家也都非常配合,气氛算是相当活跃。”

“第二天上午,大家照常干活,我就在一边看着。别看我小,我什么都懂,糊弄不了我,他们干活确实不错,速度快、质量好,我搞不懂表舅为什么要骂他们。干了一个小时,我就说老哥哥们辛苦啦,快下来歇歇吧,然后给他们泡了大叶茶。十分钟后,他们又继续干活,这么一天下来。工程虽然比往常慢一些,但在工期之前干完还是没问题的,我为自己的方法感到开心和高兴,这样其乐融融的多好啊?结果第二天就出问题了,有个工人说他胃疼,我就让他回去休息;不一会儿,又有个工人说他胃疼,我也让他回去休息。一上午下来,总共回去了六个。我还纳闷,以为工地上的伙食不对,还关照大厨师傅用心做饭。结果就从那天开始,他们不仅上班拖拖拉拉,到了工地不是头疼就是脑热。想方设法逃避干活,一个星期下来,还没以前一天干的活多,眼看着工期一天天临近,急的我是火烧火燎。有次我到工地监工,有六个人不在,说是肚子难受回去休息了。我到工棚一看,这六个人正吹着电风扇看电视喝啤酒呐!当时把我气的啊,我说老哥哥们,我待你们不薄吧,怎么可以这样做呢?这六个人就说,小兄弟,我们真的是肚子疼啊,你们这的大厨做饭不干净。”

“我没办法了,只好回去找我表舅。我表舅没有说话,带着我就赶到工棚。当时我才知道什么叫气场,我表舅一进去,那六个人全站起来了。我表舅拿起桌上的啤酒瓶,朝着他们的脑袋一人开了一下。开完以后问:‘肚子还疼吗?’这些人说:‘不疼啦。’表舅说:‘那还不滚去干活。’这些人就都走了。表舅说:‘看到啦,你对别人好,别人只会把你踩在头上。所以你要恶,一定要恶,不恶也要表现的恶,这样他们才会怕你。’那时候我才明白,为什么我妈在家里那么好,到了外面就像变了个人,原来这就是我们家的教育。”

“我记着我表舅的话,要恶,一定要恶,不恶也要表现的恶,所以我时时刻刻都要表现得很恶。在饭店等了许久菜还不上,我会搬起椅子砸向老板的脑袋;的士司机敢多收打车费,我就把他的脑袋按在方向盘上;刚上中专的时候,有个学生看我长得瘦小,便指挥我去帮他买包锅巴,最后我往他嘴里塞了一盒粉笔……这些年来,我不断地做着恶事,有关我的恶名也越传越远,怕我的人就越来越多……当然,除你之外,我发现你比我更恶,有人拔你一根头发,你敢卸他一条胳膊。”

我哈哈地笑起来:“没你说的那么夸张,不过我确实和你差不多,都是被逼无奈的恶。有些话说出来可能矫情,但是我一定要说。曹野,谢谢你对我敞开心扉,我今天才知道你还有这样一段过去。既然你都说了,那我也不得不说。曹野,我和你的经历差不多,都是一开始尽量与人为善,但是不断碰到钉子,‘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直到后来我才慢慢明白这个道理。于是我也开始变得很恶,不过我是有针对的恶,谁招惹我,我才对谁恶。”

“嘿嘿,照你这么说,当初我真不该招惹你。”

“这话说得没错,我就是有种能让惹我的人彻底后悔的本领。”

这天晚上,我俩聊到很晚才睡,不过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了,因为我说了要带他去吃天曲镇最好的早点摊子。

天桥市场边上有一家早点摊子,他家的包子和馄饨简直一绝,包子皮薄肉厚,馄饨味美汤鲜,以前上学的时候我最喜欢到这来吃。

曹野吃的赞不绝口,一口气吃了八个包子,两碗馄饨,说是真想在这长住。

我说住呗,晚上到我家去睡就行,不过我得先回去了,叶云明天就要转学,今天晚上得和他喝顿大酒。

曹野最后还是没留,和我一起回到了文水县,然后各回各的学校。

回到一中,叶云拉着我问我和曹野的事,我就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叶云也感慨地说:“真没想到你俩也有化干戈为玉帛的一天。”

这事暂时告一段落,接下来要忙着给叶云送行,我的意思是大办一场,把兄弟们都叫过来喝。

但是叶云不肯,他说不想那么张扬,还是悄悄地走吧。

这种事情当然要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于是叶云最后只叫了我和东子,就连黄晓雯都没有叫。

我感觉,他好像有什么话想和我说。

第303章 截胡是传统

找了个烧烤摊子,我们从下午六点开始喝,连晚自习都不上了。每人脚下摆着一箱啤酒,今天晚上的任务就是各把各的啤酒喝完,什么时候喝完什么时候回去睡觉。

一开始叶云和东子还吹牛逼,说啤酒也能把人喝醉?一开始跟喝水似的往嘴里灌。

而我则不疾不徐,他们喝两杯我喝一杯,他们还笑话我跟个女人一样,我说着什么急,你们喝完我也喝完啦!

其实有过经验的都知道,啤酒这玩意儿还真能醉人,只要你喝的量足够多!这玩意儿首先是占肚,三四瓶啤酒下去就撑的不行,明明还能喝但就是一口都灌不下去了,一开始就大口大口灌的到了后面肯定不行。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叶云和东子五瓶啤酒下肚之后,就表示一口也喝不下去了,我则笑嘻嘻地端起杯子:“喝呀,喝呀,刚才不是笑话我吗?”

鉴于这两人一直讨饶,我才打算放过他们,允许他们歇一歇再喝。

嘴巴不喝酒,就只能用来聊天,话匣子算是彻底开了。

不知大家有没有经历过,朋友圈某个人准备离开的时候,大家总喜欢追忆往昔,说说以前的事儿。

我们三个也不例外,就开始聊当初刚认识那会儿,后来又并肩打过谁、打过谁,这种事越说越兴奋,我一把搂着叶云的肩膀,笑呵呵地说:“有个事一直想问,你当初为什么来县一中啊,总不会专程过来帮我的吧?”

叶云说:“我不是说过吗?县一中美女多啊,我这种人当然要过来看看了。”

“你别扯淡啦,这都两年过去了,也没见你看上几个姑娘,倒是截我的胡截出瘾来了!”

叶云不说话了,脸上很别扭的样子,我也觉得蛮尴尬的,赶紧转移了话题去说别的。

过了一会儿,东子叫我陪他上个厕所,我俩就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了。

说是厕所,其实就是烧烤摊后面的一排围墙,喝酒的人都在这撒尿,常年飘着一股尿臊气。

我和东子各占一角,解开裤子放水。

东子尿着尿着,突然说:“涛哥,叶云明天就走了,我想打他一顿。”

我大吃一惊:“你打叶云干什么?!”

“我一想起他截你的胡就火大。”

东子醉醺醺地说:“还记得他抢李洋的时候吗?我和黄晓雯都为你鸣不平,就等着你什么时候决定收拾这孙子,我绝对身先士卒第一个开他的瓢!结果后来黑狗那小子犯浑,竟然在食堂围攻你,还好叶云把你救啦!就这样,你俩又和好了,跟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我也无所谓啊,只要涛哥你开心就行。可是叶云干了什么事?抢了李洋,又不和李洋好,和以前几次都一样,感觉这小子就是为了截胡而截胡。就说今天晚上吧,他说不叫黄晓雯。嘿,就算他叫,黄晓雯还不一定来呢!刚才你一说起这事,这家伙一声不吭,我的火又冒起来啦!涛哥,我今天晚上一定要打他!”

一说完,东子就蹲下吐了,和他的尿液混在一起,真是臭不可闻。

我捂着鼻子帮他捶背:“你小子别犯浑啊,那点事我根本不放在心上,女人在兄弟面前算得了什么呢?况且叶云这个人就是那样,我在初中的时候就了解他啦,一向把女人看的比天还重。再者说,要是真心喜欢我的,也不会被叶云抢走,能被叶云抢走也说明我和这个女孩不合适。”

说了半天,总算是把东子劝住了,我又扶着他回到摊子上。

叶云也喝多啦,趴在桌上不省人事。

我晃了晃叶云的胳膊:“喂,你还行不行啦?”叶云颤颤巍巍地坐起,眼睛红红的:“行啊,谁说我不行啦,我看东子才不行了呢,刚才是不是趴下吐啦?”

好嘛,就这一句话,可算把我刚刚扑灭的火焰又给点着了。

东子抓着一个酒瓶,瞪着眼睛说道:“你说谁不行啦,你给我说清楚!”看样子随时都能开了叶云的瓢。

“哟,这是要干什么?”叶云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斜着眼睛看了看东子,“翅膀硬了吧?”

“你妈的……”东子扬起酒瓶。

“给我放下!”我也红着眼睛:“东子,是不是管不住你啦!”

“我……”东子气呼呼地看着叶云,瓶子还是砸了下去,但是没有砸在叶云的脑袋上,而是砸在了自己的脑袋上。

啤酒瓶四分五裂,几道鲜血从东子的额头上流淌下来。

我和叶云都愣住了,完全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

“叶云,你得给涛哥一个解释。”

东子咬着牙说:“涛哥可以不计较,但是我不能不计较,你为什么总是截涛哥的胡?你今儿要是不说清楚,我就一直砸自己的头。”

说完,他又抓起一个啤酒瓶子砸向自己的头,“砰”的一声瓶子再次四分五裂。

我天,这家伙真是活学活用,我下午才和他说了曹野的事,他现在就灵活运用上了!

这边的动静吸引了旁边的客人,就连烧烤摊的老板都慌慌张张地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

我们经常来这喝酒,和老板也算熟悉,我赶紧说:“没事没事,我们不会在这闹事的。”

打发走老板,我又赶紧劝东子:“你干嘛你,赶紧把瓶子放下!”

“不行!”东子红着眼睛,显然是喝多了,鲜血不停往下流,“叶云,你给个解释!”说着又是一瓶子砸了过来。

叶云哪能看着他砸自己的头,赶紧伸手就拦住了。

“我说。”

叶云无奈地看着东子。

东子这才坐下了,我赶紧招呼老板拿些纸巾过来帮东子垫着,不过我们倒是不担心他受什么伤,混了这么久挨这两瓶子算得了什么啊!

“我觉得,我是为了什么,吴涛心里应该清楚。”

叶云看向了我。

东子也看向了我。

“……”我无语,又无奈地说:“为了郁小唯?”这么久以来,无论我和谁在一起,叶云总要想办法掺上一脚。但如果我和郁小唯在一起,他就百般撮合,还给我们创造条件。

“对。”

叶云点点头:“我就是希望你和小唯在一起。包括我来县一中,也是为了小唯。小唯真的不错,比其他女生强到不知哪里去了。吴涛,为什么你就不肯考虑一下呢。”

“我说了我们……算了算了,不说这个问题。叶云,我知道你和小唯也是哥们,可就算关系再好,也不至于好到这个地步吧?放着市重点的学校不念,偏偏跑到县一中念书,和我混了两年,打了无数的架,还和你爸闹翻……真的值吗?”

我摇着头:“我不能理解。”

我心里说,叶云啊叶云,你千万别告诉我。你喜欢郁小唯,所以想让她幸福,所以想撮合我俩,那样可太狗血了,我也得敲自己仨瓶子。

叶云端起杯子,默默地喝了一口,抬头看了看夜空,神态和昨天晚上的曹野如出一辙,似乎每一个准备讲故事的人都会陷入深沉。

“这会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叶云说:“或许咱们把酒喝完,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你们做好准备了吗?”

“吴涛,你或许知道,我家以前就是天曲镇的。我爸就在镇上的派出所上班,和郁小唯他爸是同事,他俩还没结婚的时候就已经是穿一条裤子的好哥们了。那时我爸还不是领导,他们两个都是普通的民警,却是领导眼里最看重的一对搭档。曾经联手破获很多案件,一个算无遗策,一个执法如山,号称‘天曲双雄’,到市里领过数不清的荣誉和奖章。按理来说,拥有这样的资历和能力,升迁什么的对他俩来说简直如同喝水吃饭一样简单。可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爸在市里组织部上班,也算是个一手遮天的人物,而乐叔依旧是个镇上小小的民警。究其原因,想必不用我说你也明白,一个常常会对领导拍桌子瞪眼睛的下属,怎么可能升的上来?我爸说过乐叔好几次,他当时说知道了知道了,可下一次照样对领导拍桌子瞪眼睛……我爸没办法啊,从镇上升到县里,再从县里升到市里,位置不同以后,联系也就慢慢少了。但要说起他俩真正感情变淡的原因,还要从另一件事说起。”

“我爸和乐叔还在天曲镇的时候,两人都是刚刚二十岁的小伙子,当时我爸还没对象,而乐叔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叫做关水月。”

说到这,叶云顿了一下,补充道:“顺便说一下,关水月就是我妈。”

“我草!”东子一下叫了出来:“敢情截胡是你们家的传统啊?”

我虽然没像东子一样喊出来,但在心里也是这么想的,这是对什么父子啊,专抢兄弟媳妇!

“你给我滚!”叶云笑骂,揪起一块毛豆砸了过去。

“吴涛。”

叶云又看向我:“你也见过我妈,说说看对她的印象如何?”

我稍稍回忆了一下,说道:“美丽大气、精明能干、成熟自信、高贵优雅,简而言之,就是女王范儿,天生高高在上。”

第304章 咱们被包围了

“对。”

叶云点头:“我爸和乐叔是工作之后才渐渐成名,在百姓心中拥有极高的声望;而我妈在上学的时候就是风云人物了,她能说会道、多才多艺,经常在学校主持文艺晚会,还拿过市里唱歌比赛的大奖。我妈和乐叔很早就在一起,谁先追求的谁,现在已经不可考了。不过据我分析,以我妈的性格,肯定是她追求乐叔在先,因为乐叔真的很有男性魅力。他俩算是校园早恋的先驱者,也曾发过山盟海誓、约定终生。可是乐叔的性格你也知道,他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并不喜欢女生在外抛头露面,他俩也为此吵过不止一次的架。现在想来,因为他俩的三观不同,分开也是迟早的事,我爸的出现只是加剧了这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