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确定关系就想登堂入室了?想得真美。”林思珈想也不想的拒绝了,说完又顿了顿,眯着眼睛看向他,“你是在转移话题吧,说好的答应处对象,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呢?”

宋致远扯了扯嘴角,他的意思还可以这么解读吗?

不过看在对象已经被骗到手的份上,他还是如她所愿的回答了,“大概是从你对我示好的时候开始的吧。”

气定神闲的看了林思珈一眼,宋致远继续说,“有些事,毕竟不能一直让女同志主动。”

变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林思珈简直懵逼,“什么叫我对你示好?我在梦里对你示好的吗?”

“我知道你们女同志脸皮薄,那段时间帮我做卫生,翻译资料,辛苦你了。”

“哼,淫者见淫。”林思珈跟人斗嘴还从来没输过,毕竟一般人没她这么脸皮厚,什么话都敢说,“我看你早就心怀鬼胎,是不是在车间里就一见钟情,想尽办法把我调到你身边,好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

宋致远微微一笑。

或许吧,若不是他从一开始就意志不坚定,自然有的是办法把她调到其他部门,现在也就不用把自己都搭进去了。

林思珈本来还有继续斗下去,就当打发无聊的工作时间了,不过下班铃声一响,她就归心似箭的站起身,“下班啦,宋厂再见。”

这一次她是真的要走了,宋致远眼明手快的抓住了她的手腕,脱口而出:“等等——”

林思珈一回头,他便飞快的松开了手,期期艾艾的问道:“你还没回答我……明天去不去红房子?”

* * *

这个休息日,林思珈头一次不用父母喊她,还不到九点就自己起床了,却在房间里磨磨蹭蹭了一个多小时,衣服换了三四轮。

林思珈现在的衣柜,比她过去十几年数量都要多了。谁都没想到,林成山生意越来越好,还跟刘小红合作卖起了自家做的衣服,最大的受益者却是林思珈。

林家人其他人都是从小苦过来的,包括自己当起了老板的林成山,骨子里都还带着勤俭节约的好品格,可以给妹妹买手表买蛤/蟆镜,让他在自己店里装部电话都舍不得。

而林思珈不一样,她完全不需要适应,好像天生就是享福的命,无师自通就知道什么最好吃,什么最好玩,以及女孩子怎么打扮最好看。她随便想出来的款式,刘小红做了成品挂店里卖,总能受到女孩子们的喜欢,变成店里的活招牌。

靠着这些“技能”,林思珈理每每直气壮的找二哥要新布料,请大嫂做衣服。她也到了嫁人生子的年纪,大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正好说个好人家,因此连张桂芬都不拦着刘小红给她做新衣服。

短短两个月,原先空荡荡的衣柜已经塞得满满当当了。

喜新厌旧的林思珈花了半个小时,最终决定穿她一直没机会上身的小碎花套装。

这套衣服的款式很不错,刘小红做了两个同款,分别是黄色和红色的,选择了相对轻薄舒适的棉绸,一拿去店里反响就很不错,加上仿制的还没这么快出来,刘小红近期就都在做这个同款。她心里其实很佩服小姑子的眼光和品位,小姑子要做的衣服很少用到现在最流行的的确良,但是她要的款式做出来,价格不比的确良的衣服低多少,卖得反而要比店里的的确良更好。

然而林思珈上次坚持要一定用粉色碎花布给她做这身套装,连刘小红都看不懂了,现在大街上流行的黄色红色多洋气啊,其实白色也好看,城里没那么讲究,有些姑娘也开始流行穿白裙子了,小姑子皮肤又白又亮,她穿白色绝对比别人都洋气,偏偏这次想不开,非要弄带花的。

让刘小红说,这种粉色带花的布,小时候在他们乡下流行过一阵,可那时候不是物资短缺吗,人都要饿死了,哪还有力气生产东西?所以很长一段岁月,他们周围连新衣服都没见过,谁要有块花布,绝对能引来无数人的羡慕。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老百姓能吃饱饭,到处都在搞生产搞赚钱,的确良、混纺、灯芯绒什么各种洋气的新面料都弄出来了,过时了的碎花布,穿出去要被人笑话老土帽的。

所以,刘小红是拗不过林思珈软磨硬泡,给她做了这身衣服,但全家都盯着不让她穿去上班,就怕她惹人笑话,影响声誉。

不过今天休息,老妈他们总不会再拦着她穿新衣服了吧?林思珈美滋滋的确定了服装,开始准备设计造型,这辈子的第一次约会,总算是给了她隆重打扮的机会,林思珈早就技痒难耐了,一兴奋就花了小半个钟,编出一条森女气息满满的辫子,蓬松的发尾绑上蝴蝶结,再戴上她二哥辛苦给她弄回来的草编帽,简直完美。

刚忙完的林思珈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自己的盛世美颜,房门就被人一把推开了,伴随着她妈标志性的大嗓门:“珈珈,这都快吃午饭了,快点起床。”

林思珈看着门口抗议道:“刚刚到十点呢,午饭都还没开始做吧?”

张桂芬同志进闺女的房间永远学不会敲门,但这次受惊吓的却是她自己,一进屋发现闺女不是在床上,而是站在床边,屋里头还戴了个草帽,毫无心理准备的张桂芬被吓了一跳,“你这穿的什么,奇奇怪怪的?”

林思珈摘下帽子,凑到她妈跟前抗议:“我这么美,哪里奇怪了?”

张桂芬骨子里其实是个颜控,生了两个儿子,还有两个大孙子,她最疼的唯有小闺女,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小闺女长得好,给她挣了脸。张桂芬坚信,女人有了美貌,人生就成功了一半,以后再嫁个好人家,搞定公婆,下半辈子就等着享福了。

毕竟她自己就是这么被小闺女搞定的,人家说“大孙子,老人的命根子”,他们两口子活到这岁数,连儿子孙子都排后边了,一心只想帮小闺女先过上好日子。

所以张桂芬听到小闺女说这样更好看,她也立刻抛开惊吓,凑了过去仔细端详。

“我看看啊。”张桂芬伸手摸了摸她的辫子,惊奇道,“你这头发怎么梳的,弄得跟叫花子似的?不过倒是怪好看的,头顶蓬得那么高,反倒让脸看起来又小了一圈。”

林思珈很高兴,重新戴上帽子转了两个大圈,全方位展示自己的新造型,“衣服呢?”

“这颜色穿你身上显白,白得跟发光似的,一点都不土气。”张桂芬看着小仙女一样的闺女,脸上不自觉露出了自得,纵容道,“既然你高兴,在家就这么穿也行。反正今天不用出去了……”

说完,张桂芬就准备出去忙了,却被林思珈一句话拉回来,“我下午要出门的。”

“下午跟谁?去哪里?”张桂芬折回来问。

“跟宋厂。”林思珈笑眯眯的道,“他约我去看电影。”

收到来自宋厂吃牛排的邀请,林思珈是心动的,但是为了不拖宋书记这位未来政/坛新秀的后腿,她还是忍痛拒绝了,上个月宋厂就去了一趟红房子,这个月再去,落在有心人眼里,难免留下个生活奢侈的作风。

毕竟如果不是因为她,宋致远自己应该不会踏入那个地方,不符合他的风格。

林思珈只好安慰自己,再过几年,等吃西餐不再是土豪专属,她再痛快的吃回来。

不去红房子,看电影就成了他们的首选活动。林思珈故意憋着没告诉家里人,就是想给他们一个“惊喜”,她妈果然很惊喜,都急得差点揪她的头发了,“你个小坏蛋,宋厂约你怎么不早说?还打扮得这么怪模怪样,存心出去吓人是不是?”

林思珈后退两步,拒绝道:“你刚刚说我这样挺好看的,我不换。”

“我又没拦着你,喜欢在家里过瘾不行吗,干嘛非要穿到外面惹人笑话?再把宋厂吓跑了,我看你怎么办——”

林思珈心想堂堂宋书记,小心脏才没有他们想象的这么脆弱,平时那么个“道德模范”的架势,她稍微一刺激,都能上班时间向女职工表白,堂堂厂长顶风作案,可见骨子里也是个闷骚,她就算真办成女鬼,也未必能吓到他。

再说了,如果谈恋爱的时候,他都无法接受她这点小习惯,还指望婚后对她百依百顺吗?

林思珈的歪理再一次让林家人无话可说,主要是她放话,他们非让她换造型,她就不出门了,直接放宋厂鸽子。

张桂芬他们一想,还没正式处对象就随便放鸽子,这是送命题啊,宋厂就算再中意他们珈珈,恐怕也忍不了她这任性胡来的性子吧。

二选一,还不如就让她这么出去,人宋厂在北京上过大学,说不定见多识广的人不在乎这种小事。

于是林思珈就抬头挺胸的走出了家门。他们的关系目前还没有曝光,放假的日子,不管是厂里还是厂外,都不方便,只能定在电影院外面碰头。

正好林成山中午吃完饭,回店里的时候,骑车送林思珈一程。

走出家属区,林思珈的新造型收获了一路的目光,有惊艳当然也有惊吓,总之都是回头率,林思珈骄傲的抬头挺胸,她打扮都是为了取悦自己,回头率越高她越觉得爽,不必关心路人惊艳之后将怎么评价她。

林成山骑出工厂大门,又骑了一段距离,才美滋滋的道:“珈珈,你们这就是处上了吧?真没想到,宋厂有一天还要喊我哥。”

“他不是已经喊过你林大哥了吗?”

“嗨,我说的是当宋厂的大舅,啊不,是二舅哥。”林成山想起他这几个月帮妹妹张罗奔波,本以为钟晨是最好的选择,后面主动出现个条件更好的江屿迟,然而到最后,他妹妹竟是没让他插上手,自个儿就把厂里最优秀的单身汉宋厂给搞定了。

他以前还觉得江屿迟挺有诚意,自从听了宋厂为妹妹做的事,才知道什么叫上心。反正放他自己身上,别说没结婚,就算是自个儿亲媳妇,他也舍不得把血汗钱让她去祸害。

宋厂平时那么个聪明的人,现在大概是被他妹妹迷得神魂颠倒了。当然他站在妹妹这一边,就只剩下为她的争气而欣慰甚至是得意了。

林成山喜滋滋的总结道:“还真像爸妈说的,你就是有别人没有的福气。”

说话间,兄妹俩已经到了电影院门口。放假的日子,电影院外面也是人山人海,但是林成山坐在自行车上,地势高看得远,一眼就见到人群中的宋致远,兴奋的直挥手:“宋厂,我们在这儿。”

林思珈偷懒没下车,身子刚好被她哥给挡住了,宋致远直到走近了才发现她,刚露出笑容,就注意到她那双又白又笔直的大长腿。他先是被白花花的美腿晃得眼花,回过神来便皱起了眉,这么短的裤子,跟内/裤差不多了,她竟然大咧咧的穿出来,简直、简直有伤风化。

宋致远忍不住环顾四周,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感觉周围的人好像都在看她的大腿。一群流氓。

林成山不想当电灯泡,见证他们顺利会师后立刻道:“宋厂,你们帮我看下车子啊,我去买票。”

上次在红房子的钱是宋厂出的,今天他没时间在这看电影,买两张票确实应该的。

宋致远却拦住了他:“不用,林……二哥,我已经买好了票。”

林成山停下脚步,他还没注意到宋厂已经改了称呼,而是关心的问:“是吗,几点的?”

“还有半个小时开场了。”

“那看完差不多三点半了?我三点多过来接珈珈。”

宋致远看了林思珈一眼,拒绝了,“不用这么麻烦,我下午还要回一趟办公室。”

林成山想想上个月珈珈跟宋厂回单位加班,也没人传闲话,这次应该也一样,就答应了,“那行,你们玩得开心,下次有时间我再陪你们。”

林思珈一直没做声,林成山还以为他妹妹在对象面前,终于有了女孩子该有的羞涩,他就没在意,当然也不知道自己刚一走,他“羞涩”的妹妹就冲着宋厂秋后算帐了。

“你刚才冲着我皱眉是几个意思?”

宋致远一愣,没想到她眼睛这么尖,但也如实的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你的裤子太短了。”

周围人来人往,林思珈也不害羞,上前一步,几乎贴到了宋致远跟前问:“不好看吗?”

宋致远不好意思再看她脖子以下的部位,脑海里却免不了想起之前看到的画面,那双腿又细又直,白得发光。

确实挺好看的。宋致远耳根微红,但还是咬牙道:“太短了,再好看……也不行。”

林思珈耳朵很尖的听见了整句话,满意的勾了勾唇,又往前凑了一点点,戏谑道:“可是大街上很多人穿得比这还短呢。”

宋致远坚持原则,“她们是她们,你是你。”

“天气这么热,短一点才凉快啊。”

宋厂依然油盐不进:“那也不能这么短。”

林思珈挑了挑眉:“你说要多长才行?”

“最多露出脚踝。”

“哼,老古板。”林思珈满脸傲娇的转身,一边往电影院门口走,一边理直气壮道,“我爱穿多短就多短,大热天的谁要像你似的长衣长裤。”

“小……”宋致远紧紧跟在她身后,“珈珈,要不要买点吃的带进去?”

林思珈也不是真的生气,闻言便停下了脚步,“买什么?”

“旁边有人在卖瓜子花生爆米棒,你想吃什么?”

正式处对象了,林思珈毫不客气的点了瓜子,又要求道:“我还想喝橘子汽水。”

“我现在去买。”宋致远有求必应,“在这等我?”

要求都得到满足的林思珈高兴了,笑容甜美的道:“我跟你一起去。”

仿佛被这个笑容感染了一样,宋致远眼神也柔和起来,温声道:“好。”

捧着瓜子和汽水进入电影院的林思珈又恢复了眉开眼笑,说来惭愧,这辈子第一次看电影,体验却不是很好,没有空调的电影院里又闷又热,宋致远选的又是她最不赶兴趣的那种手撕鬼子的片子——看电影院座无虚席的模样,也有可能是他根本没得选择,只剩这场还有点票卖。

于是电影前半场,林思珈一心嗑瓜子去了,后半场瓜子磕完了,无所事事的她开始骚扰身边的人,趁着电影院里黑漆漆的,她凑到宋致远耳边道:“宋大哥。”

女孩的声音又细又柔,几乎贴着他的耳朵吹气,本来就没多关心剧情的宋致远立刻就被她吸引了注意力,声音极低的回应道:“怎么了?”

“你想不想牵牵我?”

宋致远呆若木鸡,还没反应过来,一只小手已经灵活的凑过来,准确无误的塞进他的左手。他下意识握住,这只手比他想象的还要细嫩,就像豆腐一般,他忍不住紧紧包裹在掌心,却又怕不小心把她捏坏了。

明明电风扇就在头顶呼呼呼地扇着,宋致远却热出了满头大汗。

第63章 第63章 第二个言情世界

从电影院出来, 宋致远还沉浸在那如暖玉一般细腻滑嫩的触感之中。往第一次和对象牵小手,这种事的快乐程度完全超乎了他的想象, 还真有些“金风玉露一相逢, 便胜却、人间无数”的意境。

哪怕他们除了双手交握,其他什么都没做,宋致远的内心仍然油然而生出一阵巨大的满足和幸福, 恨不得就那么依偎到永远。

可惜天荒地老的美梦, 影片一结束就要清醒过来了, 随着放映厅的电灯一一亮起, 世界重新变回清晰, 宋致远也依依不舍的松开了手。说来奇怪, 前二十几年都没好好牵过谁的手,今天才牵了几十分钟,他竟然有点不习惯分开后手心空荡荡的感觉了。

宋致远怅然若失的看了双手一眼, 才稍稍恢复过来, 温声道:“现在门口有点混乱, 我们稍微晚两分钟再出去可以吗?”

林思珈没意见,事实上他要是不那么自觉,灯一亮就主动放手,她也不会说什么。毕竟被他小心翼翼牵着的感觉还不赖。

想到这里,林思珈不禁又起了逗弄之心,笑眯眯的问宋致远:“宋大哥, 今天的片子你觉得怎么样?我觉得结尾的时候还挺让人感动的呢。”

影片前半段, 林思珈都专心嗑瓜子以及思考怎么调戏新鲜出炉的男朋友去了, 于是没怎么看电影,后半段她反而认真看了几分钟,记住了不少画面。

因为林思珈完全低估了宋厂的纯情程度,只是在黑灯瞎火的、连监控都没装的电影院里牵个小手,他就刺激到分分钟要昏古七模样,人家法式热吻、甚至偷偷上演限制级的情侣,估计都没有他这么激动,林思珈有点不敢再刺激他。而且那时她整只手都被他的大掌包裹住了,看起来像文弱书生的宋厂仿佛爆发了洪荒之力,她想抽都抽不出来。当然这样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觉也不赖,她便一时大发慈悲放过他了,一脸乖巧的任他握着,闲得无聊就只能看电影打发时间了。

但林思珈确定,后半场电影,宋厂的心思根本半点都没放在片子他,哪怕他正襟危坐、目不斜视,表现得好像很淡定的样子,但是萦绕在她耳边的、无法忽略的粗重呼吸声,都昭示着宋厂没他外表那么单纯。也许牵个小手,已经被他四舍五入当成上过床的铁证了呢。

从这一方面看,男朋友爱脑补一点毛病都没有,他想象力再丰富一点,说不定她真的能在婚前就吃到肉呢。

这个月林思珈不忙着接受宋厂的追求,但也免不了暗中观察他的身体素质,她爸妈查女婿查得再仔细,也不太可能细致到观察男孩子身材好不好、腰力强不强。

偏偏这才是林思珈最关心的。对林思珈来说,她的未来老公可以不是大学生,但是长得好身材棒体力强这三点是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因为这决定着她未来几十年的性福生活,马虎不得。

据林思珈的暗中观察,宋厂衣服底下比她以为的更有料,毕竟是小鲜肉一般的年纪,年轻鲜嫩可口,也有注意锻炼,他平时的爱好除了加班看书,还有一项活动就是打球,他们厂里有个篮球场,听说晚上□□点宋厂都会去打两圈。

可惜林思珈白天都没机会去球场,他们这儿的七姑八婆眼睛厉害,谁家十七八岁的大姑娘跑去男孩子扎堆的周围转一圈,保管第二天,全厂都知道这大姑娘“不要脸”了。

林思珈作为被她们重点观察的对象,家里人是耳提面命、时时叮嘱。入乡随俗,她还想着钓个金龟婿,当然也不会去做这种拆自己台子的事,于是跟宋厂共事这么久,她都没发现他也有运动爱好。

还是近来宋致远为了主动示好,偶尔也会主动向林思珈展示自己的私生活,篮球就成了谈资之一。但就算没有打篮球这项固定活动,林思珈也相信他的身体素质差不到哪里。

别看宋厂年纪轻轻,司机张叔随时待命,派头大得很,实际上他很少麻烦张叔,除了跟老厂长出去应酬,平时宋厂一个人办事,都是骑着他的自行车跑上跑下,每天风里来雨里去,进行了大量的有氧运动,别的地方不说,小蛮腰肯定是劲瘦有力的。

美/□□人不只是女人的专利,男/色一样,林思珈观察久了,多少有点心猿意马,尤其是宋厂这么好的身材条件,配上副性冷淡的作风,完全让她无法抵抗,昨天就算没有宋厂拿话将她,撑不了几天,她大概也要主动投怀送抱的。

把第一次的约会地点定在黑灯瞎火的电影院,林思珈本来是期待着能不能做点羞羞的事,就算没条件吃到正餐,喝点肉汤什么的也不错啊。

当然有了宋厂超乎寻常的反应,她也不算特别失望就是了。

林思珈突如其来的问题,果然让宋致远愣了片刻,破天荒的不敢直视她了,支吾道:“我觉得也不错……”

“哪里不错?”

“手感不错……”

林思珈目瞪口呆,她只是稍微刺激了一下,他就变得这么热情奔放了?

“你说什么?”

宋致远也意识到自己竟然不小心把藏在心底的话说出来,顿时脸色爆红,这下没有黑暗做掩饰,他羞耻的模样让人看得一清二楚。

好在这会儿,放映厅的人已经走了大半,剩下的也在准备往外走,除了林思珈以外,也没人关心宋致远此刻的局促不安。

偏偏林思珈不想放过他,反而凑到了他跟前追问:“什么意思嘛?”

宋致远试图转移话题,“我们也差不多该出去了。”

林思珈虽然配合的站起了身,却突然拉住了他的衣摆,威胁道:“你不说,我就不放手。”

现在社会风气开放了,在外面牵手或是挽手的小年轻不是没有,只要能承受住来自四面八方的围观就行。宋致远作为没谈过恋爱的菜鸡,一下子承受不了大庭广众干坏事的刺激,但是拉衣角还是可以忍的,至少比让他把心里话如实说出来更容易承受些。

于是他并不挣扎,林思珈也不放手,就这么拉拉扯扯的走出了影院。不过最后还是宋致远妥协了,那双小手拽着他的衣角,仿佛无时不刻都在刷着存在感,宋致远一不留神,注意力就被它引过去了,无意识的问了句:“手怎么能这么白嫩?”

“保养得好嘛。”林思珈很得意,能让老古板的宋厂夸她一句白嫩,比听其他人夸她十句百句漂亮都更有成就感,所以她抬头挺胸的介绍着自己的“保养心得”,“以前我妈和大嫂都没工作,所有家务活,包括洗衣服做饭拖地都不用我干,现在大嫂要赚钱了,她忙着帮二哥做衣服,我妈有时候忙不过来也是让二嫂帮她,我现在上班能赚钱,家里头洗碗洗菜、洗衣服扫地更轮不到我。少沾水,皮肤当然会更好了。”

林思珈说着,再一次把双手展示给宋致远瞧,“有人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你看我这两张脸是不是都挺好的?”

宋致远红着脸看她显摆,竟然鬼使神差的接了一句:“我也挺会洗衣服的。”

说完,他就推着车走了。林思珈则站在原地笑开了花。

她刚刚发表那么一通长篇大论,其实是想借机告诉他,她不是传统贤妻良母的意思,从小在娘家是倍受宠爱的大小姐,结婚后也不太可能任劳任怨的当小保姆——林思珈不怕宋致远被吓跑,他现在心里有数,总比婚后感觉上当受骗强。

事实上,林思珈有预感宋致远不会因此退缩,她平时就没掩饰过自己的各种缺点,完全不具备时下好姑娘该有的特点。所以,厂里有那么多男同志欣赏她暗恋她,却没几个真正想跟她处对象、甚至结婚的,因为他们知道,她这样的“祖宗”进家门是要供起来的,可男人娶媳妇,根本目的不就是为了找个女人心甘情愿的伺候他们吗,说好听点是帮他们照顾大后方,他们可以放心的拼事业,但也掩饰不了女人嫁了人就要当牛做马的本质。

娶个活祖宗回家,自己还要当牛做马的伺候她,稍微有点理智的男人都知道该怎么取舍了。所以,林思珈认为,宋厂能够在看穿她的本性还勇敢追求,简直是猛士,他的接受能力高过现在一大片男人了。

但是她也没有想到宋厂还能给她惊喜,连挣扎都没有就主动接受了未来的洗衣重任,简直不是一般的有觉悟。其实林思珈不介意他讨价还价的啦,原来的她也是这两年才养尊处优的,小时候父母都是双职工,也要洗衣做饭,她现在也可以学习嘛。

看来她哥说的没错,宋厂真的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神智全失了。

这么一想林思珈就兴奋了,能把宋厂迷成这样,说明她有当祸水的潜质啊,林·祸水·思珈果断跳上了宋厂的自行车后座,一上去就抱住他的腰,笑眯眯的喊道:“宋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