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74章 第二个言情世界

这个春节, 除了林思珈和宋致远的订婚外, 林家还发生了件大事,林成山过完年就要去广州打拼了。

没错,林父和张桂芬同意了他的决定。不同意也没办法,林成山已经二十好几的小伙子,娶了媳妇, 又搬去了外面住, 相当于自己成家立业,他铁了心要做什么, 父母也只能尽力劝说, 实在不行也只能随他去了。

好歹林成山还知道以理服人,而不是一味的坚持让家人妥协,他那天宋致远来家里替他说好话, 宋致远虽然没旗帜鲜明的站他这头, 却也耐心的跟林父他们分析了外面的形势和国家政策。

宋致远是大学生, 又是大领导, 当上厂里一把手后, 连市/委书记都抽空见他谈话,林父他们不放心林成山,未来女婿的话却能听得进去,主要是年底的那两个月,从广州运回来的那些收音机简直是暴利, 林成山是进货价乘以二卖出去的。

一台收音机接近一百的利润, 刨除他们去广州的花销和路费, 净赚八十左右,于是就那两个月里,林成山赚了好几万,比抢银行还赚钱了。

林父他们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是会算账,这两个月林成山赚得比过去近一年的钱还多,都是因为去广州进了紧俏货,如果他直接去广州打拼,是不是赚得更多?

这么一算,林家人对于这事就不再抵触了,加上歇业在家的林成山旧事重提,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林父干脆同意了,只是让林成山想法子把家里安顿好。

林成山计划已久,早就有了打算,街心的店他不想关,那里生意好、顾客还稳定,就算不卖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大嫂做的衣服,妹妹她们做的首饰,再让他省会的兄弟偶尔进点稀罕货过来,每个月少说也能赚个几百块。这么赚钱的生意林成山舍不得放弃,而且他有信心,广州的好东西比他们省会还多,他偶尔托列车员捎点货回家,说不定家里的生意还要更上一层楼呢。

不止林成山舍不得,林家其他人都舍不得街心的店,在这个工人工资才几十块的年代,他们坚持只要店里有盈利、不亏钱,不管赚多赚少都要干下去。只是他一走,店里就要换老板了。

按照林成山说的,以后店里只卖衣服和首饰,那最好就是刘小红当老板娘,她可以一边看店一边做衣服,忙不过来还可以招两个徒弟给自己打下手,再花钱请个卖衣服的小妹就更方便了,去火车站接货什么的就由林父负责。

林父和张桂芬都觉得刘小红当老板娘更好,只是这么安排的前提,是朱玉梅愿意陪林成山去广州闯荡,否则的话,她接过林成山的担子天经地义,刘小红则继续窝在家里做衣服拿分红。

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可林父和张桂芬还是更放心刘小红上位,有他们盯着,老大媳妇至少不敢克扣利润,店里赚多少钱,老大和老二家该怎么分,都相对公平;而老二媳妇就不一样了,她那么精明能算,店里赚的钱她起码得藏一半进自己口袋,她要是为了老二藏私倒也没关系,就怕她把钱全拿回娘家,再把娘家兄弟又招到店里来,林父他们看重这个店还有一个原因,要是老二在广州失败了,回家还能继续做小生意,可这家店要是落到朱家人手里,再想拿回来就没那么容易,涉及到金钱,朱家恐怕不会顾忌他们家有个当厂长的女婿,毕竟致远不是钢铁厂的厂长,管不到老朱家头上。

为了以防万一,林父和张桂芬主张林成山带朱玉梅一起去广州。

林成山倒是无所谓,父母还年轻,大哥和小妹都在家,自己又没有儿女要照顾,带上媳妇一起去打拼也没人能说他不孝顺,就是媳妇掐尖要强的性格,尽管这半年她变了一些,可他依然对夫妻同心这件事没什么兴趣,内心也就没有很欢迎媳妇跟他走。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刚好朱玉梅也没有很想跟林成山去广州,她毕竟不是以夫为天的女人,做什么决定会更多的考虑自己,大城市赚钱要是那么容易,岂不人人都发财了?与其跟着大山去吃苦受累,还不如留在家里当老板娘,大山一走店就归她管了,每天坐着数钱,多舒坦!

朱玉梅和林父他们各持己见,关于最后的安排,就迟迟没能有统一的答案。

父母他们有多为这事头疼,没心没肺的林思珈却完全不关心,直到走完亲戚,二哥正式宣布他元宵节后去广州的计划,林思珈才喜滋滋的把存折交给他。

年前店里收工后,林成山开始给家里分红,因为数额太大,不能把现金搬回家分,林成山就选择了用存折,林思珈分到整整两万块,比父母和大哥都多,因为她去年给二哥的“投资”就比他们多,加上无偿贡献了那么多爆款服饰,大老板小本本上都记着,她是当之无愧的第二大股东。

这一点,林家其他人都没有异议。

大家都沉浸在发财的兴奋中,这个年代万元户简直是大富豪,一夜暴富的节奏啊!

林思珈居然愿意把存折原封不动的交给林成山,无疑让其他人感到不解,尤其是朱玉梅,她不是股东,所以不知道他们都分到了多少钱,但她猜测五千一万应该是有的。

朱玉梅觉得,她要是能分到这么一笔巨款,绝对全部都存银行,每个月利息都有二三十,够一个月的吃喝花销了,一万块可以一直存到养老,完全是衣食无忧的节奏,因此她非常不理解小姑子的行为,“珈珈,你这是还要入股?”

“对啊。”林思珈很高兴的点头,她就等着一天了,二哥要是一直留在云州,她为了宋厂的仕途,就不得不跟他的生意划清界限,可要是二哥跑广州深圳去了,那就没有后顾之忧,还可以继续当她的大股东,毕竟宋厂只是云州的一个厂长,想以权谋私也伸不到广州那么远啊。

朱玉梅忍不住又问:“存银行不好吗?”

“挺好的啊。”林思珈笑眯眯的道,“不过我乐意跟二哥一块发财。”

林成山也很高兴,他年前把红利分下去,就是因为不想拖累父母兄妹,他对于大城市有很深的执念和热情,却没有必胜的把握,所以先把钱给分了,这样他就算血本无归,也是亏他一个人的,牵连不到家人身上。

不过珈珈这么信任他,还愿意把所有的钱都拿来入股,无疑是认可了他的能力,林成山倍受鼓舞,不过仍谦虚的问:“你把存折都给我,万一我亏了怎么办?”

林思珈没说什么大道理,她只是耸耸肩道:“我去年入股的也只有一百多,亏了就亏了呗,我现在几个月就能赚回来了。”

“这么厉害的吗?”林成山忍不住摸了摸妹妹的头,笑道,“放心,等你结婚,二哥一定帮你把嫁妆赚回来。”

林思珈对此无所谓,连张桂芬他们都反应平平,古人都说财不露白,年前订婚,宋家的聘礼已经让他们大出风头了,好在他们住在厂里,楼上楼下都是自己人,厂门看守也严格,一般很少有人混进来,所以才没有招来贼。要是结婚再让闺女带上两万块的存折当嫁妆,那就是轰动全城了,别说外面的贼,恐怕自家这些同事都免不了起歪脑筋,到时候绝对麻烦不断。

所以林思珈把存折交给林成山,张桂芬都没多说一句,宋家条件不错,宋厂会赚钱,他们珈珈工资也高,去年还赚了好几百的手工钱,零零种种加起来,不但能办一份体面而不招人眼的嫁妆,还能保证她嫁人后也不愁吃穿,她手里捏着这份万元存折,还真没什么用处。

不单是林思珈,林父和张桂芬都商量过把手里的大头拿给老二,他去外面打拼肯定是本钱越多越好,不过他们当时想的私下给,现在珈珈弄这一出,张桂芬也干脆表态道:“这样的话,我跟你爸也投一万,剩下的拿来家用以及给珈珈当嫁妆,你就别惦记着给她攒嫁妆了。”

张桂芬说完,林成国也迫不及待的表示,“我们投一万五。”

再一次落后于小妹,林成国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本来是可以跟珈珈一样多的,但是大宝他妈想过段时间回娘家看看,多准备点钱回去,那边要是需要帮衬也不至于太拮据。”

刘小红站在一旁没有反对,想必也是商量好的。

林成山上前拍着大哥的肩膀动容道,“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心意。”

林成国也拍了拍他,一脸憨厚道:“这些钱本来就是靠你赚的,要谢也是我们谢你。”

张桂芬赞许的看了老大两口子一眼,嘴上还是劝解道:“你们又不像珈珈,她结了婚有致远养着,不干活都成,你们还要养家糊口呢,手里多留点钱才是正经。”

林家人纷纷掏空腰包支持大山的行为,让朱玉梅既震惊,又觉得似曾相识,她不由想起去年,大山要下海经商,他们也是这样,嘴上说着不同意,可真到了那一步,全都把私房钱给大山了。

也就是说他们其实也很看好大山这次去广州了?发现这个秘密,朱玉梅就开始犹豫不决了,留在云州确实舒坦,可万一大山真在广州赚了钱,当了大老板,她半点沾不上光,那真是检了芝麻丢了西瓜。

最后,朱玉梅还是改变注意,决定跟林成山出去闯荡了,他们这一走,就到林思珈结婚头一天才回到云州。林成山两口子风尘仆仆,背着他承诺的嫁妆——一台彩电,匆匆回到家。新娘子林思珈天没亮就被老妈从床上挖起来梳洗准备,听到二哥回来,便很开心的去翻礼物,她倒没关心那台拉风的彩电,而是要看二哥有没有给她带漂亮的高跟鞋。

之前林思珈兴致勃勃的做婚纱,是没打算穿着出门的,因为她知道现在的风气,穿婚纱可能大家接受不了,她决定私底下过过瘾就好了。不过宋致远告诉她没关系,他北京的同学结婚也穿了婚纱,还特意寄了结婚照过来,宋致远就把同学的结婚照拿给两家长辈过目,便为林思珈争取到了穿婚纱结婚的许可。

林思珈知道,现在照相那么贵,宋致远同学没事怎么会给他寄结婚照?肯定是他为了让她能光明正大的穿上婚纱,特意找同学要的。未婚夫这么用心良苦,她还是很欣慰的,一高兴就忘了正事,直到结婚前才想起来,她好像没有准备配婚纱的鞋子。

云州的鞋店林思珈都逛遍了,没有她想要的高跟鞋,于是她拜托二哥务必要带回一双能搭配婚纱的高跟鞋。二哥也确实没有让她失望,林思珈翻出了一双水晶镶钻高跟鞋。

以她的眼光,这些钻饰也过于粗糙甚至非主流了,可是经历过满大街找不到一双正经高跟鞋的窘境,林思珈对二哥的审美给了高度评价,这双鞋简直是为她量身定做的,林思珈迫不及待的穿上灰姑娘的水晶鞋,等待王子来接她。

可惜王子并没有这么快到来,林思珈被老妈压着沐浴更衣,梳洗打扮,她妈不知道从哪里请来了梳头阿姨,这位慈眉善目的阿姨除了梳头还帮她开脸,全程说着吉祥话,仪式进行了近一个小时。

天方破晓,林思珈开始自力更生的化妆,这个时候,她小小的房间里已经挤满了吃瓜群众,这是云州的婚嫁习俗,姑娘嫁人当天,玩得好的小姐妹都会从早上陪到她出门。

林思珈的小姐妹就那么三两个,还都结婚了,婆家不在本厂,自然没办法这么早赶过来,不过今天是放假的日子,新郎又是人人都爱的宋厂,甭管跟林思珈关系好不好,厂里只要没结婚的大姑娘,都被家人赶着来陪林思珈了。

当着一屋子女同胞的面,林思珈也不扭捏的在脸上涂涂抹抹,今天的妆效追求完美无瑕,因为宋致远会请照相馆的老师傅来帮他们拍两张结婚照,林思珈不客气的往脸上抹完粉,又画了个大红唇,效果堪称大变活人,满屋子的大姑娘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反应过来后,便退去了起初的生疏,一个个脸带狂热的问着林思珈化妆的技巧。

上午十点多,迎亲队敲锣打鼓的送着新郎官过来了。

姐妹团已经跟林思珈打成了一片,她们不客气的藏起了林思珈的高跟鞋,拍着胸脯表示:“思珈你放心,我们不会让新郎那么容易进来的!”

林思珈已经戴上了头纱,如女神一般优雅的抿唇轻笑,心里却在想放点水也没关系的,早点完成仪式,还能早点送入洞房\\(≧▽≦)/

第75章 第75章 第二个言情世界

林思珈很想要精简前面这些环节, 巴不得立刻就送入洞房,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据老妈所说,婚礼一定要热闹到晚上,客人们才会依依不舍的离开。

如果新郎朋友多,性子开朗, 那闹洞房都可以闹到深夜。

因为婚礼要越热闹, 才能表明大家对新人的美好祝福。

林思珈听完就内心祈祷,希望宋厂的朋友都是他这种温文尔雅、知书达理型的才好, 这样闹洞房就是走个过场, 不会影响到她期待已久的洞房花烛夜。然而在看到迎亲团入场后,林思珈的梦想破灭了,跟她相亲过的江屿迟竟然是迎亲队的一员。

这哥们果然对她家宋厂不单纯。林思珈看到他那双乱飞的桃花眼就感觉不好, 江同志以跟新娘相亲过的身份来参加迎亲队, 摆明了就是“来者不善”, 林思珈可不相信他是对她余情未了, 倒是冲着宋厂来的可能性更大。

不过有了江屿迟几人拉高迎亲队的颜值, 倒是帮了宋致远不少忙,基本上他们才打了照面,之前信誓旦旦要保护好新娘子的小姐姐们,就一个个从霸王花化身成为娇花,彻底放弃抵抗了。

姐妹团和兄弟团是云州的婚嫁风俗, 其作用跟伴娘伴郎差不多, 只不过伴娘伴郎有人数上的要求, 而姐妹团兄弟团就不用,只要是未婚,只要他们愿意参加,当然是人越多越好。

换而言之,这支迎亲队都是未婚的小伙子,宋厂的好兄弟,想必也都跟他一样前途无量,这样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大好青年落在待字闺中的姐妹们眼中,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金龟婿。

所以这么多金龟婿在前,保护新娘的使命被她们彻底忘记了,宋致远轻轻松松就破门而入,他跟大部分先观察妹子们、之后才被新娘子吸引了目光的小伙子不一样,宋致远的目光从始至终就没有在第二个人身上停留过,一眼就看到端坐在床上、面如桃花的新娘子。

迎亲队有人发出低低的惊叹声,尽管“朋友妻不可戏”是国际惯例,但第一次看到这么美丽的新娘子,多少有点让他们舍不得移开视线。

可惜新娘子已经完全没心思关注他们了,新郎官出场前,林思珈倒看了打头阵的江屿迟一眼,等宋致远一进来,她的目光就全部黏在他一个人身上了,新郎官不像她一样盛装打扮,但也与平常大不相同,头上抹起了市面上一罐难求的发膏,穿上了西装打上领带,十分的风度翩翩、气宇轩昂。

今天是宋厂是精致的居居男孩,帅气的一塌糊涂。林思珈也目光灼灼的看着他,眼神火热程度可以说是新郎官的两倍了。

就在新郎和新娘深情对望、一眼万年之时,不知是谁突然说找到新娘的鞋子才能接走新娘,不解风情的一句话打破了浪漫的氛围,轰轰烈烈的找鞋子大战由此开始了。

鞋子是小姐姐们之前藏好的,那时候她们信心满满要保护好新娘子,一只鞋被她们藏在了床底下,另一只塞在林思珈的裙摆下。也就是说,宋致远想找起一双鞋,就势必要掀开新娘子的裙子,小姐妹们这个办法不是一般的绝。

当然林思珈很喜欢。

林思珈的房间现在除了人多,东西是很少的,本来家具就少,如今但凡她能用得上的东西,都被贴上喜字堆到客厅了,待会要随她一起“嫁”进婆家的。物件少,找起东西来就事半功倍了。

在小伙伴的帮助下,宋致远很快找到了床底下的鞋,只是最后一只翻遍了整个卧室都找不到,于是大家笑容荡漾的把宋致远往床边推,“肯定在床上啦,你去翻一下,我们背对着新娘子,保证不偷看。”

林思珈仰头看着床边的宋厂,愉快的眨着眼睛。

眼底的期待简直不言而喻。

宋致远看她这模样就猜到了,红着脸蠕动了下唇,“珈珈……”

林思珈才不会看他羞涩的样子,就主动交出鞋子呢,她反而更兴致勃勃催他,“宋大哥,快一点啦,大家都在等你呢。”

宋致远:……

美男计失败,宋厂只能自己动手,他倒没像大家提醒的那样翻床翻被子,对象这么兴奋的模样,藏鞋的位置想必更加隐秘一些,他的手直接摸上婚纱裙摆。

林思珈的婚纱是裙摆两米八的那种,因为做的时候只考虑在房间里穿,美观最重要,她人坐在床上后,裙摆就被小姐们整理成花边,围绕着她铺满整张床,宋致远一上来就摸裙子,劲爆的举动让满屋子的人都惊呆了,还有小伙子兴奋起哄,满心以为他会掀起新娘的裙摆。就算很清楚什么都看不到,但这个动作也值得令人期待了啊。

可惜宋致远并不配合,他微微掀起一角,就把手伸进去了,也没给大家误会的机会,飞快的从里面取出一样东西,赫然就是新娘子的高跟鞋。

“接到新娘子咯!接到新娘子咯!”迎亲队里有人这样起哄,也有清醒过来的小姐妹继续“刁难”,“新郎要帮新娘子穿上鞋才可以出门。”

宋致远低头,果然看到林思珈一脸期待的望着自己。这下他不再犹豫,噗通一声,单膝跪在了她身前,动作小心翼翼的捧起了她一只脚。

虽然大家都在起哄,但宋厂这么爽快,一点领导架子都没有,甚至以跪地这样虔诚的姿势帮新娘子穿鞋,也让在场的男男女女都惊讶了起来,现场安静了一秒,就在宋致远认真专注的给新娘穿鞋的时候,身旁传来“咔擦”一声,他跟林思珈同时抬起头向外看去,江屿迟正抱着相机冲他们笑,“听说珈珈想拍结婚照,照相馆的老师傅就算能过来,最多给你们拍几张,所以我找表哥借了相机,你们想拍多少就有多少。”

珈珈……宋致远不由抿了抿唇,怀疑自己答应这家伙来当迎亲队是不是引狼入室了?林思珈却兴奋了,瞬间忘记了自己之前对江屿迟同志的评价,笑容满面的招呼他,“江同志过来啊,近一点能拍得更好看。”

在江同志出现以前,如果说林思珈对今天的婚礼还有什么不满的话,那就是她请不起婚礼摄影师,结婚只有一次,不能全程记录下来,无疑是个巨大的遗憾。如今江同志带着相机出现在婚礼现场,可以多给他们拍一些有意义的照片,那也算是一定程度弥补了心里的遗憾。

林思珈不客气的使唤着这位免费服务的摄影师,江屿迟也笑眯眯的上前,他对拍照小有研究,还能配合林思珈的POSE找角度,两个人时不时沟通一下,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插/入了新郎和新娘之间,吃瓜群众还跟林思珈如出一辙兴奋,毕竟相机啊,人家有相机啊,新娘子稀罕点也没毛病。

宋致远:……

新房也厂里,就是宋致远一直住的宿舍。

其实以他的级别,又结婚了,想要申请两室住房天经地义,厂里谁也不会拦他,不过宋致远自己习惯了以身作则,他现在住的宿舍除了只有一个卧室,其他的厨房厕所客厅都有,新婚的两夫妻住完全够用了,以后有了孩子再换大点的房子也不迟。

宋致远这么跟林家商量,林家也没意见,多少人结了婚还在跟父母兄弟挤几十平米的小房子呢,他们珈珈有单独的房子住,还要啥自行车?

林家人答应的爽快,一点要求都没有,宋家却更不不想让他们吃亏,从两家开始张罗婚事起,宋母每个月假都要来宿舍,一趟趟的往这搬东西,于是新娘子一进门,就发现宋致远原本简陋的宿舍已经换了模样,简陋的木床换成了稀罕的席梦思,上面是崭新的四件套,床被上还绣着大写的囍字,墙上贴起了年轻人喜欢的明星海报,书柜没有,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大衣柜,衣柜下边还摆了一套小沙发,空荡荡的厨房如今也是锅碗瓢盆一应俱全。

如果之前这里只能称之为宿舍,现在已经被装饰成温馨而完整的家了,背着林思珈上来的林成国都为之惊叹,几个月前他来这里接过妹妹有留意过,跟现在简直是两个世界,现在的家具摆设肯定都是为了妹妹而添置的。

宋厂果然很用心啊!

林成国精神一振,顿时腰不疼腿不酸了,一口气把妹妹背到喜床上。

林思珈今天作为尊贵的新娘子,从出门起,基本上脚就没沾过地,下楼也大哥背她下的。下了楼以后,宋致远推着绑上大红花的自行车,载着她在厂区绕了一个大圈。

没错,就是绕圈,新娘家到新郎家实在太近了,几分钟就迎完亲显得很不隆重,所以只好绕着厂区转一圈,才来到宋厂的宿舍。到了楼下,又是大舅哥把新娘子背进门的。

林思珈舒舒服服的坐在席梦思大床上后,林成山领着送亲队挑着一担担嫁妆进来,又叮叮咚咚忙活了大半个小时,宋母和宋大姐招呼大家去吃饭。

今天来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特别多,无论是林家还是宋致远这儿都摆不下,宋厂只好以权谋私一回,借用了食堂的场地,厂里食堂的面积够大,桌椅也够多,索性男方和女方的亲戚都欢聚一堂了。

宋母叮嘱新人收拾好了赶紧过去,便先把客人们带去食堂了。新房里瞬间走得只剩下林思珈和宋致远,一直很羞涩的宋致远这才来到床边。

林思珈仰着头,一脸期待的看着他:“宋大哥要对我说什么?”

“珈珈。”宋致远欲言又止,目光游移,最后不解风情的吐出一句,“你要不要换身衣服?”

不等她疑问,宋致远主动解释道:“待会应该还要敬酒,你穿这个可能不方便,而且外面也有点冷……”更重要的是她稍微弯腰或者蹲下,胸口那处就若隐若现,在新房时男人还不算多,都是没结婚的小伙子,不敢太露骨的盯着她看,但要是去了食堂就不一样了。

宋致远现在很有点看所有男人都是情敌的感觉。

听到这话,林思珈果断低头看了一眼,裙摆这么长,还配了一双恨天高,确实容易出事故,万一当众摔个狗啃泥那就形象全无了。

她果断的指使宋致远:“那你帮我把衣服拿过来好不好?”

“在哪里?”

“打开那个最大的箱子,放在最上面的那套也是今天要穿的。”其实不用宋致远提醒,老妈已经叮嘱过了,结婚当天要换两身衣服,出嫁一套,敬酒一套。

只是她以为敬酒会在晚上,没想到中午也要敬。

宋致远很快拿着她的衣服过来,因为林思珈没有主动伸手去接,他只好弯腰把衣服放到她腿上,却不想就这一瞬间,脖子就被人勾住了,接着响亮的吻印在脸颊,“谢谢你,亲爱的。”

突然从“宋大哥”变成“亲爱的”,宋致远再一次脸红心跳,脸上顶着一个鲜红的唇印也不自知,手足无措的站在床边。

林思珈也故意不提醒他,心情大好的拿起裙子。

第二套衣服是旗袍配呢子大衣,这也是她本来想当情/趣私底下穿的,但既然都可以穿婚纱出嫁了,旗袍应该也没问题,林思珈理好旗袍便放在一边,然后开始脱衣服。

宋致远这才回神,吓了一跳:“珈珈,你不去卫生间换衣服?”

林思珈丑拒,“卫生间那么小,哪里有床上舒服啊。”

“可是,可是……”宋致远彻底慌了神,从交往到订婚,再到现在,他们偶尔也会去钻小树林,但终归还是发乎情止乎礼,并没有真正跨过那一步。

宋致远知道迈过那一步并不难,因为他心爱的姑娘热情大胆,近乎奔放的女孩,他甚至不用主动,配合她擦枪走火就行了,可是她越这样毫无保留,他越想要珍惜她,恨不得把她捧在心手里疼爱,怎么忍心伤害她分毫?

当然作为一个男人,身心正常、还经常被对象撩拨的男人,他当然也会有欲念,新婚之夜成了他的动力。

可现在还没到晚上,她就在他面前宽衣解带了,宋致远觉得自己……忍不住要蠢蠢欲动了。

林思珈却没管那么多,自力更生的脱着衣服,不过防止新婚丈夫刺激到昏古七,她很善良的转过了身,背对着他把婚纱脱下来,然后顺利的套上旗袍转过身,嘟着嘴向亲爱的求助,“这盘扣太麻烦了,你来帮我扣好不好?”

宋致远愣愣的看着一块如雪肌肤,眼睛都要变红了,不受控制的走上前,伸手,然而并没有摸到盘扣,手掌下是柔软有弹性的触感,带着他最熟悉的体温。宋致远下意识的揉捏了一下。

林思珈看着胸口这只咸猪手,多少有点震惊,原来结婚会让宋厂改变属性,小古板一下子变身老流氓了,真期待他晚上的表现。

宋致远揉了几下才意识到什么,倏地低头,对上了林思珈的眼神,他轰然红了脸,想要解释:“珈珈,我……”

“快帮人家扣好衣服嘛,爸妈他们还在食堂等着我们呢。”林思珈催促完,又一脸娇羞的道:“你要是想的话,晚上有的是时间。”

宋致远:……

他不是他没有(-ロ-)

第76章 第76章 第二个言情世界

林思珈当然相信男朋, 啊不, 老公是正人君子了。试想一下, 他们恋爱谈了一年半之久, 她都这么热情洋溢了,两个人始终没能本垒打,如果宋厂不是柳下惠,那就是说她的魅力不够大?

所以在宋厂百口莫辩的时候, 她并没有继续发挥, 而是催着他帮自己扣好剩下的盘扣。

换上新造型,林思珈迫不及待的去镜子前打量自己,他们新房的衣柜是为了结婚新做的, 当然完全按照她的要求, 宋致远找人在衣柜上镶了一面穿衣镜,林思珈终于可以在镜子里欣赏到完整的自己, 不过在欣赏前,她先整理了一下换衣服时弄得有些乱的头发。

老妈给她请的梳头阿姨确实是靠手艺吃饭, 不仅会边唱歌边梳头边开脸,还会盘头发, 林思珈听到她那么介绍, 自然不会放过,请梳头阿姨帮她盘了头发。不过她之前佩戴的头纱明显更吸引大家的关注, 发髻反而无人问津了。林思珈稍微整理了下发型, 又抽了几缕刘海出来修饰脸型, 整个人就大变样了, 她抬头挺胸欣赏着自己的美貌。

还剩几个月就满二十岁的林思珈,已经彻底发育完成了,如今可以毫不心虚的拍着胸脯夸自己是完美身材,平时为了低调,加上老妈她们盯着,不好太过凸显自己的优点,穿上这条粉色缎面旗袍,玲珑有致的大好身段可就遮不住了。

完美新娘一秒变火辣小妖精,林思珈非常满意自己的可塑性,她转过身挑眉看向宋致远:“宋大哥,你看我这身好看吗?”

宋致远立在一旁不知道在想什么,听到她的呼唤才回神,眼神瞟过去,顿时皱起了眉:“怎么穿这么少?”

不等林思珈回答,宋致远生怕着她冻着似的,拿过床边的外套就上前,二话不说帮她披上。林思珈倒也没反对,五月的天气确实还挺冷,所以她为自己准备了呢外套。

然而宋致远叫她披上外套还不够,接着就开始动手扣扣子。好像扣上瘾了似的。

林思珈这下不乐意了,她好不容易有机会穿一回旗袍,被外套遮得严严实实,那还穿什么裙子?林思珈反抗道:“宋大哥,穿上外套就行了,我现在一点都不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