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炎把那玩意儿抱上来,马车重新启动,她探手去寻伤处,就发现很奇怪,眼前的东西好像是一只熊,有熊的皮毛跟脚掌爪子,但是翻过来却觉得那是一张畸形的熊脸,更要命的是那玩意儿竟然闭着眼睛低低道:“好痛……”

她后背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连滚带爬往后退,所幸马车豪华宽敞,乃是闻州牧出门的座驾,如今被端王征用。

“110快出来,这是个……妖精也可以成精的世界?”太玄幻了,她想哭。

在魔法的世界,当一个麻瓜有多痛苦,简直不言而喻。

“当然不是。”系统最近只在她每晚睡前练功的时候出现,像个尽职尽责的严师,平日不咋出声,好像情绪很是消沉,也不知道它是不是在暗中寻找出路。

杜欢战战兢兢:“那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只一眼它就断言:“人吧。”

如果能把脑子里这货揪出来,假如它有形体的话,杜欢一定要摇着它的肩膀咆哮:你是瞎啊还是当我傻啊?这玩意儿是个人?有全身长着棕色毛好像熊的人?

系统大约听到了她的心声,再次肯定:“不信你看,真是人。”

那玩意儿咳嗽着眼开了眼睛,那是一双冰蓝色的人的眼睛,眼神懵懂,可是他浑身上下全都长满了毛,要么就是物种退化出现了返祖现象,不然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个人。

他盯着杜欢,认真陈述一件事:“疼!”

杜欢:“妈啊——”效果大约类似于逛动物园正起劲,旁边的猩猩口吐人言,看起来准备要与她来一场跨物种的交流。

第二十三章 渣女的热情

跨物种的交流到底还是没能成功,符炎心急如焚,将马车赶的飞快,直冲进州府衙门的后院,撩开车帘就将缩在马车一角的杜欢请了下来:“快!快!”至于受伤的“猩猩”,自有侍卫去找大夫处理。

端王殿下在房里疼的面目扭曲青筋暴裂,犹如困兽而不自知,四名身强力壮的侍卫守在四角,生怕他做出自伤行为,见到杜欢进来,神情肉眼可见的松懈了下来。

杜欢走近之后,被封晋一把捏紧了手腕,力道之大几乎要捏碎了她的腕骨。

“好疼!快过来个人把他的衣服扒了!”若非他现在意识不清,她都恨不得一脚踹在他脸上——王爷当惯了,难道就不懂得尊重你的主治大夫?

符炎急奔过来奔忙,试图把杜欢从主子的手里解救出来,却被他横刺里挥出一掌拍飞,其余几名侍卫冲过来帮忙扒光了端王的外袍,男人被强硬的按在床上,剧烈气伏的胸膛让人害怕,仿佛里面蕴含着巨大的怒意,随便丢点火星子进去就能将自己跟无辜之人都炸个粉碎,卷进黑暗的情绪漩涡。

几名侍卫在他几近狰狞的眼神之下硬着头皮扒了端王的衣服,按着他的手脚等着杜欢输送真气行针。

封晋体内有一股乱流在经脉之内横冲直撞,几近赤红的瞳仁里映出小小的杜欢,两条纤秀的眉毛疼的几乎要皱在一起,却还是尽力催动丹田之内的真气,认命干活。

……

片刻之后,端王的神情舒缓了许多,似乎没有那么痛苦了。

符炎忠心护主,这些年无数次见到端王病发的痛苦,天可怜见教他们从棺材里挖出了杜欢,那就是上天的旨意派来拯救他们王爷的,就算是绑也要把她绑在端王身边——至于闻香而至的野男人,大不了剁碎喂狗!

杜欢是第二次为端王施针,经过一段时间的修习,她的真气比最初要丰沛许多,至少在体内运转流畅自如,就算是探入封晋体内,也能够跟着端王体内狂暴冲撞的乱流而行,在他的奇经八脉之间游走,金针不断扎在他身上那些险而又险的穴位之上。

房内的侍卫们都是练武出身,熟知人体经脉,见她一手拈着根细如牛毛的金针往自家主子头顶百会穴刺去,虽然不是头一次见她行针,还是不由的屏气凝神,生怕扰乱了她的思绪,让她手底下失了准头,把自家王爷给扎成了傻子。

事如今的主子时不常发一回病,但正常的时候比较多,大家与他绑在同一条船上至少还有指望,若是真扎傻了,所有人可是连身家性命乃至前程都要全部搭上。

……

时间的长度有时候并不以个人的注意力为转移,而总是遵循它自己的节奏前行,无论是天子众臣还是草泽遗民,每个人都在同一个时间维度里生活,可是不同的人却仿佛生活在两个毫无关联的世界,各自并行。

封晋在饱受着病痛折磨的同时,马车里的怪物也被侍卫们抬了出来,并请了前街的郑大夫前来治伤。

郑大夫替“它”做了详细的检查,并将被血浸透的打结的毛发剃光,清洗伤口敷药包扎,并接过侍卫递过来的诊金面露不忍:“殿下是个善心人,应该也不介意多养一个人,既然救了他……不如就带他回王府,就算是养个小玩意儿,多养一条狗,闲时逗个乐子,也算是给他一条活路了。”

侍卫好奇追问:“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既不像熊也不像狗,更不像人,真是太奇怪了。”

郑大夫在舒州生活了很多年,凭着过硬的医术在舒州城内过的还不错,有时候会被闻家人请进后宅瞧病,见过的阴私之事太多拿了封口费之后,便搞个义诊把这烫手的银子布施出去,因此认识的人极多。

他叹一口气,讲给这帮年轻的侍卫们听:“你们久在富贵之乡,哪里见识过这些险恶之事。民间有那极其残忍之辈,不肯安心劳作,便偷拐了旁人的孩子来残害骗钱,有把拐来的孩子做成大头娃娃的。”

有侍卫好奇:“怎么做?娃娃又不是个泥人,难道还能任人搓扁捏圆?”

郑大夫:“买来个大缸,恰能装下孩子,使他脑袋露在外面,在缸下面敲开一块作排泄用。孩子在里面经年累月的动弹不得,只长脑袋不长身子,过得几年砸破了缸,孩子就算出来也已经废了,四肢萎缩绵软任人摆布,如同怪物,带到哪里都能引来好奇的人围观,据此收费过活。”

年轻的侍卫们听出了一身冷汗,只觉得这比砍头还要可怕。

脑袋掉了碗大的疤,但胜在痛快解脱,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可这种天长日久的折磨,毫无希望的吊着一口气实在太痛苦了。

还有侍卫不解:“可是这个‘人’也不是大头娃娃啊。”而且还长了一身毛,看起来像兽倒不像是人。

郑大夫见多识广,便继续讲给他们听:“还有一种造畜,便是将人全身的皮肤刺破,刚杀死的动物趁热剥皮裹上,待到人的皮肤与畜生的皮肤长在了一处,便成了畜生。但这畜生也还不是彻底的畜生,还要加以训练。或圈在一处屋子里教他识字讲故事,或学些把戏,严禁与外人接触,过得几年,能与人讲话对谈,带到街市间乞讨或买艺,引为奇谈,观者如云,便能大赚。”

从侍卫齐齐打了个寒战:“难道就没有官府来管?”

郑大夫苦笑:“官府若是追查,便说是自己的孩子,天生长这样,又能拿他们怎么办?”不过这些年连年混战,就算有这种极端残忍的事情,官府也没闲心管顾,暂时的和平也只是为了将来更大的战争,命比草贱,各种恶事层出不群,只要能留存一口气,身处饥寒之中的百姓早就逆来顺受了。

舒州大乱,流民为匪,也还是闻垚太过残暴敛财逼的多少百姓家破人亡,连条活路都没有了,这才铤而走险,只求吃口饱饭。

“郑大夫认识他?”

“他原来也不知道从哪里被弄来的,据说是下面一个官员买来送给闻垚取乐的,闻垚后宅里那群姬妾便拿他取乐,许是前些日子乱起来他趁机逃了出来,这才流落到街上去的。”郑大夫耳边好像还能响起闻垚那帮姬妾们的笑声:“她们拿他当狗,或者畜生,扔了生肉骨头或者随便什么东西,让他趴在地上吃,有时候又让他表演杂耍,演的好赏一顿狗饭,演的不好一顿鞭子……”忒也可怜。

当天晚上,杜欢便听说了此等骇事。

她为端王行针之后面如金纸,当时便恨不得倒地睡去,又担心端王半途醒来再疼,便趴在他床头睡了一个时辰,发现他呼吸平稳睡的香甜,再把脉感觉到他体内乱撞的洪流好像一条静静流淌的大河,便知道暂时不会再复发,这才出门觅食。

哪知道才出门就被侍卫们给讲了这么一则耸人听闻的故事,听起来好像民间杜撰的恶事,可是当她亲自去了一趟,探望“猩猩”,仔细检查之后发现他果然是个人,只觉得心中发寒。

杜欢不会轻易怜悯别人,仿佛她大脑之内有一扇名曰同情的窗户早早就被关上了,使得她对别人的悲喜并不容易共通,也不太容易沉浸在自己的悲喜之中,只是随波逐流的活着,衣食有继日复一日。

不过眼前的“猩猩”却激起了她极大的兴趣,使她忍不住呼唤系统:“110,他这种能治吗?”

系统欣喜的声音在她脑内响起:“恭喜宿主激发学习的热情。”

热情你大爷!

杜欢就不知道热情是个什么玩意儿,她只是觉得这个世道不太平,总得学会一项保命的技能,虽然系统尽职尽责在教,而她也学得一丝不苟,该修习内功心法的时候从来不会偷懒,但用系统的话说:“宿主比机器还要更像机器。”

一架毫无感情的机器,好像只是把所有的信息从它那里导入她的大脑,然后能运行流畅便是大功告成,这实在不利于枯木逢春术的修习。

杜欢磨牙:“我热不热情难道还能有什么奖励不成?”

系统欢快应答:“当然有。”

杜欢:“……不早说。”她瞬间变的温柔,好像学校里乖巧的模范生:“请问有长生不老奖励吗?”

系统一下卡了壳,好几秒之后才艰难开口:“本系统目前尚无此种功能,不过宿主可以点亮别的技能。”

杜欢勉强应承:“好吧,我尽力试试。”她的热情好像渣男面对美女的兴趣,总是来的快也去的快。

端王次日醒来之后,便听说了自己的主治大夫收治了一名“狗熊”。

“狗熊”没有名字。

第二十四章 要是二弟死了,父亲就只是……

“狗熊”还是一帮侍卫们故意使坏,给那毛人起的名字。

杜欢作为主治大夫,况且还有系统许诺的奖励之下,对她的新病人倾注了极大的热情,时刻观察,甚至还让他住在自己隔壁。然她觉得系统有可能跟封晋学会了画大饼,但聊胜于无嘛。

“狗熊,吃饭了。”马泰端着饭碗过来,毛人畏缩的看他腰间的长刀一眼,接过来放在地上,跪趴在地上跟狗一样吃的狼吞虎咽,吃相十分的兽化,他啧啧称奇:“那些人到底是怎么养他的?”

为了让毛人随时保持动物的样子,但又能说话,这些人可从来不会教他餐桌礼仪,他也许吃习惯了,也不觉得被人围观吃饭是多么难堪的事情。

杜欢瞪他一眼:“不许叫他狗熊。”

马泰:“那叫什么?”

杜欢想到他那双冰蓝色的眼睛,脱口而出:“星星。”

马泰:“……”

杜欢解释:“你看他的眼睛多漂亮啊,像不像夜空之上的星星。”她居然有种小时候在外公家的小镇上养小狗的感觉,那只小狗眼神湿漉漉的可乖了,是最寻常的土狗,可是意外的聪慧可爱,跟她的小尾巴似的,走哪都跟着。

毛人吃的正欢,感受到头顶抚摸的手指,他居然停止了进食,讨好的用脑袋去蹭她的手心,说不出的依恋。

杜欢忍不住摸了又摸,只觉得触手温暖,小声唤他:“星星,你以后就叫星星。”

星星一双清澈的眼神望着她,跟她小时候养的那只小土狗一样信赖她。

端王殿下养着病,又要离开舒州回京,案头摞了千百件大事情等着做交接,新来的官员还在路上,据说数日之后就能入城,他忙的跟陀螺似的。纵然听说杜欢收治了个毛人,还给毛人起了个名字,也只是符炎见缝插针在他耳边叨叨听进去一点,连个照面都没打。

郭公山众人被招安之后,穆焕行商,糜忠只想归乡种地,跟着封晋入京受封的便只有翟大当家一人。

封晋将郭公山众人去芜存精,愿意留下来的编入舒州驻军,而原来的舒州驻军一干武官乃是闻垚心腹,为了弹压当地驻军,当时查实罪证便都被处死了,不似文官还有几名重要人证被押解入京受审。

至于舒州驻军,他通过秦佐介绍,提拔了舒州驻军之中的五品武官元广。

此人与秦佐系出同乡,年轻的时候在闻垚帐下十分得用,颇有几分真本事,只是不善钻营,兼之性格耿直不讨上官欢喜,在闻州牧渐被酒色泡迷了眼,开始纵容手下子侄官员鱼肉乡里之后,他直谏几次渐被冷落排挤,便在军中领一闲职,早早步入养老行列。

元广见识了端王大刀阔斧的整顿,心中对他钦佩不已,暗想外间传言不可靠,都说端王只是个徒有空架子的病殃子,常年在王府养病,没想到却慈仁善政,被召见之后更被他一张谪仙般的面孔给迷惑了,得令暂领舒州驻军,当即戴起了八百米厚的滤镜,只觉得端王无有不好,恨不能肝脑涂地报答伯乐之恩。

他将所有人全都打散,再将闻系武官全都剔除,剩下的士兵们编入一处,详细制定了自己的训练方法,每日身先士卒带着全营士卒训练。

郭公山一干招安的青壮儿郎们落到了他手里,三日初训差点被扒下一层皮来,各个叫苦连天,见到元广就腿肚子打弯,恨不得望风而逃,而这些年军纪松弛懒散的舒州军也饱尝辛苦,大家一起流汗一起背后编排元广,竟然生出些同甘共苦的感情,颇有打成一片的趋势,端王离开舒州之前最后一次巡营,整个舒州大营已经很有些样子了。

及止离开舒州那日,端王殿下上了马车,发现宽敞的马车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这才觉得奇怪:“杜姑娘呢?”

闻垚的车驾被端王殿下征用,里面铺着厚厚的长毛地毯,足够大胖子携二三美人在车厢内胡闹也能行走如常,属于出行的顶级豪华车驾。

符炎朝后面的车队瞧一眼,心道:您可终于想起来杜姑娘了。他欲言又止,最终决定隐瞒她与朱笙歌过从甚密之事,只提毛人:“在后面车上。”

其实近日杜欢不止在府里看顾毛人,还出府去见过两回朱笙歌,中间通传消息的是穆焕。也不知道他存着什么样的心思,分明不喜欢杜欢,还帮朱笙歌通传消息。

朱大公子对于杜欢出任端王府里的幕僚极感兴趣,漂亮的美人不少,但是聪慧到能够充任幕僚的还是比较罕见,故而也不知道他怀着怎样的心思,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约杜欢见面。

封晋不假思索道:“让她到前面车上来,别打搅翟虎的家眷。”

翟虎入京带着两位夫人,后来听说杜欢曾为他保住了二夫人的孩子,便也不再计较她与端王假凤虚凰骗他之事,还亲自送了厚礼来谢。

反倒是兰姑听说二人之事原来都是作戏,甚是惋惜,再三向杜欢求证:“你与端王同处一室,真没发生点什么?”

杜欢:“还能发生什么?”

见她一脸懵懂的样子,兰姑还道这个傻姑娘,附耳这般那般讲了一通,结果杜欢本人难得为端王正名:“他还真是个正人君子。”至少很清廉,“我们同居一室的时候他连我的手都没碰过。”

兰姑遗憾的跌脚:“你个傻丫头!这么好的男人可要牢牢抓住。”

杜欢头疼的看着她:“长那么漂亮,跟天仙似的不容亵渎,难道裱成一幅画挂墙上?”也就当初他扮朱笙歌的时候有几分烟火味。

“他不动心思,你不会多动动心思?”兰姑阅历匪浅,对端王的美色印象深刻:“以后嫁过去,对着这么漂亮的男人,饭都能多吃半碗。”

“秀色可餐?”杜欢笑倒在她身上,两个人嘻嘻哈哈闹成一团,也将杜欢骗人一事揭过。

不过此次端王殿下却猜错了,兰姑跟二夫人同坐一辆马车,还要照顾孕妇,她自己跟星星坐一辆车,毛人乖巧的坐在角落里,好像怕挤着她一样,可是一双冰蓝色的眼睛却又眨巴眨巴的看着她,好像很渴望坐到她身边去。

符炎为难道:“她跟星星坐一辆车。”

封晋:“那是谁?”后知后觉想起来那是杜欢收治的毛人,不仅起了兴趣:“一起带过来,本王正好瞧瞧。”

路途无趣,也可解闷。

符炎硬着头皮把杜欢同星星一起带过来,两人上了马车,端王原本心情很好,打量着毛人的样子奇道:“世上居然还有这等邪术?”他伸手去摸星星身上的毛,没想到星星“嗖”的一下躲到了杜欢身后,两只带毛的爪子搭上了杜欢的肩头。

杜欢回身极为温柔的安抚他:“星星别怕,别怕!”

端王殿下几曾见过她如此温柔?哪怕在两人假凤虚凰最为亲近的那段日子里,也不曾听过她这般温柔低语。

如今他才有暇细辨,那些温柔的假笑有多虚伪,好像浮光掠影的笑意在水面上浅浅荡起,模糊了水底的真实情绪。

毛人在她的安抚之下紧紧抓着她的衣角不松手,好像蹒跚学步的孩童依恋的抓紧了母亲的衣角行走在闹市之中,满目好奇与不安,可因为那一片衣角的牵绊而略微放松了一点,偷偷摸摸打量一番车中的景象,又赶紧确认一般把眼神粘在她身上。

杜欢出奇的温柔有耐心,在桌上食盒里拿了果子蜜饯递给他:“星星尝尝,这个桃干特别好吃。”

毛人接的时候掉到了毯子上,她便直接喂了他一片:“甜不甜?”

毛人嚼了一口,眼睛都亮了,连连点头:“甜!好甜!星星喜欢!”

那是介于儿童与少年之间的声音,略有几分清朗,拘谨的压低了声音也掩饰不住他的性别,端王此时才想起一节——毛人再被改造,那也是男儿之身。

他的脸瞬间就沉了下去。

杜欢尚未察觉他的情绪有异,还笑着向他介绍:“殿下有所不知,星星可聪明了,他之前都不会用勺子吃饭,这几日已然学会了。他以前还不穿衣服,最近也学会穿衣服了……”星星长星星短,笑容真挚温暖,却让他心中涌起极大的烦躁。

星星身上松松垮垮套着一件袍子,也许是浑身长满了毛保暖效果倍增,车内的温暖让他觉得有点热,坐了会儿便扯领口:“星星热。”

杜欢极为自然的按住了他的毛爪子:“星星不能脱衣服,星星是小孩子,小孩子要穿衣服的。”

端王殿下的心好像失重了一样直直往下跌,笃定能够笼络在身边的小姑娘好像被这只毛人给抢了全副的注意力,那一瞬间他终于尝到了久违的嫉妒。

小时候张氏有意无意试图隔绝他与父皇的亲近,二弟每次得了赏赐故意在他面前炫耀:“这是我父亲给我的!”

他得意洋洋重点强调“我父亲”三个字,好像那是他一个人的父亲,张氏还笑道:“弟弟小,晋儿可要让着弟弟,不能跟弟弟争。”

明明在他出生以前,父亲只是封晋一个人的。

那时候他在心里有个疯狂的念头——要是二弟死了,父亲就只是我一个人的父亲了!

第二十五章 你是要害死我吗?

封晋记事比较早,三岁的时候生母早逝,父亲续娶张氏进门,家里的仆人试图混淆他的记忆巴结张氏,便哄他说是张氏生的。

他一遍遍跟仆妇据理力争:“她不是我娘!”

仆妇拿他当记性不好的孩童,每日都要在他耳边重复一遍,后来有一天他哭着向封益告状:“父亲,徐嬷嬷总说现在的夫人是生我的亲娘,明明不是!我记得我亲娘!我记得我亲娘!我娘去哪儿了?她为什么还不回来?”

父亲新娶了夫人,接手了母亲的一切,家里的仆人不再提起母亲,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将他的母亲曾经存在于这个家里的痕迹都悄悄抹去,甚至连他这个儿子的记忆也要被篡改。

那时候,他不太能理解死亡,以为跟走亲戚差不多,过几日就会回来。

四岁的时候,张氏生了弟弟封尧,六岁生下妹妹封月,他在家里渐渐被孤立,连同亲近父亲也被张氏有意无意阻挠。

今年初张皇后生了幼子封奕,他再不是小时候会哭着找父亲告状的孩童了,况且这些年陆续有嫔妃为封益添了麟儿娇女,宫里的孩子大大小小足有十几个,他早就不会再难过了。

生活早就教会了他,越想要什么就越不能表现的急切,而是要不动声色的等待机会。

封晋强忍着内心的郁闷决定再观察观察,后来发现太多事情难以忍受。

毛人可以简单的沟通,生活方面却宛如幼儿,无论衣食住行皆需要杜欢照顾,而她却乐此不疲。

比如吃饭,她要先给毛人脖子上戴块围兜,然后把饭菜都拨进碗里,盯着他一勺一勺往自己嘴里喂。但那毛人爪子不太灵便,握勺子如小儿下田初握锄头,准头不大好不说,嘴巴上像装了个漏勺,吃的衣服下巴上全是饭,杜欢还要笑嘻嘻夸他:“星星真厉害!都会自己吃饭了!”

封晋怀疑要么是自己眼瞎,要么是杜欢脑子有毛病,不然就毛人这种狂放的吃相,实在离会吃饭还有一段距离。

再比如毛人睡觉,马车上被颠着颠着他便犯困,犯困也不好好犯,非要把下巴垫到杜欢肩头,两只爪子也搭在她肩头,从对面坐着的封面这个方向看去,便宛如毛人把杜欢抱在怀里——他咬牙忍了下来,假装视而不见,实则心塞的厉害。

杜欢呢,她好像对毛人毫无戒备之心,居然扶着他躺在自己身边,给他盖上了被子,还轻轻拍着毛人的肩膀,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封晋嫉妒的眼珠子都快绿了,在剁了杜欢的手跟把毛人从车里扔出去之间疯狂纠结。

最不能忍的还是毛人打个盹醒来,忽然蹦起来,嘴里大喊:“星星要尿尿……”伸手便去扯袍子,封晋情急之下一把揽过杜欢,顺势还捂住了她的眼睛,大怒。

“来人哪,把他带出去!”

杜欢毫无防备之下跌进了他的怀抱,捂着眼睛的手掌干燥而温暖,鼻端还有少年身上清爽的味道,懵了一下才使劲扒拉他的手:“殿下你做什么?”

捂着她眼睛的人死活不松手,听起来好像很生气,她甚至能感受到后背贴上来的胸膛都在剧烈起伏,少年好像要被气炸了一般,骂道:“你还是不是女人?他一个男的当着你的面脱衣你竟毫无反应?你就这么想看?”

杜欢死命扒拉下他的手:“怕什么?我们星星是穿裤子的。”

为了防止毛人随时扒拉开衣服,他腰上的结系的略微复杂了一些,杜欢话音刚落,他的衣袍腰带总算被扯开,只见他腰部到膝盖往上的重要部位确实被覆盖着,杜欢央了兰姑给他做了一条短裤。

封晋:“……”

正在此时,符炎在外面问:“殿下,出什么事了?”

许多年来,封晋都自觉修炼成功,外面的壳子刀枪不入,即使在张承徽父女两方夹击之下居然都能保持着无懈可击的礼仪风度,没想到在杜欢面前一朝溃散,他臭着一张脸暴喝:“把这个东西带出去!”

杜欢被他捂眼搂腰,情急之下只能向车外的人求助:“符大哥,麻烦你帮我看会星星。”

星星已经着急往外窜,很快便被符炎带出去了。

在一片寂静里,封晋的眉头拧了起来,她那声“符大哥”还回荡在耳边。

端王殿下暗自疑惑:小丫头与符炎几时如此亲密了?怎的动辄唤他“殿下”,符炎便成了大哥?

殊不知这只是杜欢十八岁成年之后被杜副校长断了学费跟生活费才逐渐学会的新技能,在这世上讨生活,每一块钱都含着你舍出去的尊严,弯下去磨损的腰骨,久而久之她学会了嘴甜手勤,才让自己的生活略微像点样子。

成年人的体面背后,总有许多不足为外人道的辛酸。

此后每当她有求于人,嘴巴就会变的特别甜。

杜欢还在状况之外,好一会儿才转过身,终于懂了封晋为何要捂她的眼睛,紧跟着她就笑倒在车厢里:“你以为……你以为星星下面没穿裤子?”

她的笑容肆意烂漫,浑然忘了眼前之人的身份,单纯只是看到别人犯蠢被逗乐了。

封晋难堪又窘迫,还有一丝说不出的羞恼无措,比面对张氏父女俩还难以应对。

至少张氏父女俩也只会借着各种冠冕堂皇的名义打压他,试图让朝臣们认识到他的懦弱与无能,还有病怏怏的身体是多么的不适合继承大统,却从无一人嘲笑他行事无状,且当面笑到打滚。

“你……你起来。”

杜欢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端王爷,只觉得他好像骤然跌落凡尘的仙人滚了一身泥巴,不知道如何处理,那种慌张格外可爱,与平日全然不同,让人瞬间只想逗逗他。

“我摔倒了,除非殿下抱抱才能起来。” 她脑子里不由自主便冒出了兰姑那句话,“对着那么漂亮的男人,饭都能多吃三碗。”

诚然她并没想过要结婚,但顶级帅哥就是现实世界的奢侈品,何况还欠着她的钱,口嗨一下也无伤大雅,反正两人身份悬殊,等拿到欠款便会分道扬镳。

端王殿下一张谪仙般的面孔当时差点裂了,没想到继两人结束假凤虚凰之后,不需要在别人面前作戏,杜欢竟然这么大胆。

他极少去揣测女人的心思,但本朝尚美,京中贵女仰慕他的也不少,虽然不曾做出过疯狂举动,但明示暗示或者送东西的也不在少数,他禁不住在心里猜测——小丫头终于发现我的美姿仪了?

“这个容易。”端王殿下俯身真的去抱她,心中还想,早知道她喜欢他的容貌,便早该用美人计留下她了。没想到却抱了个空,杜欢就地一滚,便朝后退去,怂的仿佛求抱抱之语出自别人之口。

“你你……我就是说着玩儿。”杜欢原本是逗弄端王,没想到端王竟然来真的。

端王对自己的容貌还是极有信心的,当即便向她许诺:“只要你留在本王身边,将来少不了你的好日子。”暗示她自己对于收房并无抗拒,甚至可以更疼她一点:“府里的人总越不过你去。”正妃未定,家里丫环婆子都不敢小瞧了她。

杜欢听在耳中,类似于老板许诺“只要你在公司好好干,将来亏待不了你”,至于是画大饼还是真能分到原始股,端看老板的良心了。

“只要殿下需要我,我定然义不容辞!”只要报酬给的高,她一定想办法治好他的头疼。

两人互相暗示,谈妥了条件(并不),都露出会心的微笑,瞬间感觉拉近了与对方的距离。

端王看她就是未来的枕边人,只差回府办一场仪式,越看越顺眼,只觉得她小脸雪白,唇儿嫣红,身姿纤细,笑起来露出一口贝齿,明媚灿烂,仿佛菡萏初绽,几乎能闻到沁人心脾的芬芳。而杜欢对封晋的称呼也从心里的“狗男人”换成了“金主爸爸”,并且在剩下的路途之上除了照顾星星,还对金主爸爸十分恭维——越到结算欠款的时候,越不能掉以轻心,这可是她在外面打工结识的一位曾供职于讨债公司的大哥告诉她的人生经验。

晚间歇在村镇客栈的时候,端王还吩咐符炎:“等回去了摆几桌酒,好好热闹热闹,把杜姑娘抬进府里,往后她也算是你半个女主子了。”

符炎大喜:“这么说她答应留下来了?”他心头的一块大石落了地,对于向殿下隐瞒杜欢与朱笙歌来往过密一事也不觉得愧疚了。

端王殿下再沉稳克制,也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郎,况且此事几乎没费吹灰之力,到底难免露出一点自得之意:“她……她眼神不错。”

符炎直搓手:“等回去之后就要准备起来了,反正殿下还要回去面圣,不如顺带把这件事情在陛下面前过了明路,也省得旁人动手脚。”

说起来张皇后以往也没少往端王府里塞人,但封晋都以身体不好为由推拒了,对方也未必乐意见他生出嫡子,谁知道塞进来的女人是要投毒还是往外传消息,总归不是那么让人放心。

京中人人都知道端王是个病秧子,身体不好出了名的,以至于有天人之姿却连个房里侍候的人都没有,张皇后每每在命妇进宫之时垂泪诉苦:“这孩子就是身体不好,生怕拖累了别人家的姑娘,这才连亲也不愿意成。我说给他几个侍候的人吧,也不拘什么名分,就在房里侍候着他,他说没得耽误人家姑娘的青春,死活不肯要。我每每想到晋儿的病就心如刀绞,只恨不能以身代之。”

她说的如此恳切,以至于许多命妇都觉得张皇后真是贤良大度,待元后的儿子比亲生儿还要着紧,可惜端王自己身子骨不争气,怨不得旁人。

封晋笑道:“你说的很是,这件事情只要经过父皇首肯,旁人便不敢再弄鬼。”又肃容叮嘱:“不过她会治病的事情还是先别宣扬出去,免得张氏多想。”

张家父女俩肯定不愿意见到他健康活着。

杜欢不知封晋暗底里的准备,被星星拖着在歇脚的河边玩水,脑子里跟系统讨论:“110,不如我先留在端王府上做他的幕僚,等找到贤主再跳槽?”骑驴找马不是职场跳槽的常态嘛。

系统好像对她的智商早已经不抱期望了:“宿主你确定自己能找到贤主?”

杜欢不吝随手拍一记马屁:“不是还有你吗?”

系统好像无线电失去信号一样,发出一串刺耳的声音,好半天才情绪低落的说:“其实……其实不知道为何,我的很多功能都已不能启用。”

杜欢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你的意思是说……你是个废号?你个废号居然还敢随便跟人绑定?你是要害死我吗?”

这次系统索性持续装死,如果不是脑子里还有时断时续的刺耳声,她都要怀疑系统已经消失了。

杜欢的好心情都快要没了。

临近京城,杜欢开始重新考虑自己的未来,在“杀了系统”与“听从系统”之间徘徊,表情时常变幻。也不知道星星是不是感受到了她细微的情绪变化,便时常想要靠过来,用自己毛绒绒的爪子来安慰她,通常总能换来端王殿下一句:“符炎,带星星出去玩。”

符炎无计可施,只能带着毛人去骑马。

星星居然很喜欢骑马,也不知道是不是练过耍杂技的缘故,在马上竟然如履平地,兴奋的呀呀直叫,有一次符炎把缰绳给他,他居然驭马也驭的很好,简直好像从小在马背上养大的一样。

端王把杜欢的情绪变化当成她对京城的恐惧,也许是恐惧于自己即将面对的新生活,说不定还怕他府里有正妃,便安慰她:“你不必担心,我府里人口简单,除了侍卫就是仆妇,除了我没别的主子。”暗示的足够明显了吧?

杜欢的理解力惊人,很快就得出了个结论:哦哦,殿下是说结款容易啊。

许多人家里财政大权都握在老婆手里,男人想要有大笔的支出都得经过老婆的同意,端王许诺欠他的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没有女主人阻挠,当然算是一件好事情。

她嫣然一笑,表示接收到了端王的暗示:“多谢殿下。”您真是太善解人意了!

端王:“不客气。”好想摸摸她的脸蛋,忍住!

一行人到达京城的时候,杜欢怀揣着她的发财梦,以为很快便能手握巨款,没想到迎接她的是京城的牢房,还有牢房里吱哇乱叫的老鼠,生存环境之恶劣,此后三年之内回忆起来都还要做噩梦。

第二十六章 “等着我!”

秦佐先一步押送人犯入京, 随行的还有舒州案的证人,其中有一位说书的郎先生尤其令人印象深刻——每路过沿途城镇他必要开场说书,赶路赚钱两不误。

郎先生说书的题材都是现成的, 全都是闻垚在舒州横征暴敛, 纵容官员子弟鱼肉乡里,逼的舒州百姓家破人亡, 流离失所的真实故事。

他讲的声情并茂,甚至讲到百姓惨境, 还有心软的妇人红了眼圈, 女儿家不忍卒听, 年轻的儿郎义愤填膺, 愤然大喊:“这等狗官,还不赶紧拉出去砍了头?”

郎先生顺应民意, 紧接着便开始讲端王在舒州的功绩,桩桩件件都令听者恨不能拍手称快,叫好声几乎要掀破了屋顶。

老百姓们最喜欢听的总是善恶到头终有报, 也更希望天下昌明,大家都有一碗安稳饭吃, 不至于妻离子散, 破家灭门, 哪怕是听到别的州府发生此等恶事, 也总有兔死狐悲之感。

郎先生由于有真实的素材——同行的证人们都有一肚子苦水要吐, 而他是最好的听众——讲起舒州之事可比民间那些书生小姐轻飘飘的风花雪月更能打动人心。

真实自有万钧之力。

他牢记杜欢的叮嘱, 不夸大不渲染, 反而表情肃穆悲壮,语言平实简洁,更有同行的证人们讲一场跟着听一场, 听一场便哭一场,简直是最强而有力的佐证,令得端王事迹随着他们进京的脚步迅速传播。

秦佐入京之后,先是入宫面圣,将从舒州府带回来的抄家单子交由皇帝陛下过目,一时倒惊住了封益:“……你是说这些全是从闻州牧家里抄来的?”

闻垚敛财有道,几乎穷尽舒州之力供养他一家,都快将舒州地皮都挖穿,故而连同家中侵占的商铺田产以及库中金银珍宝都快抵上大燕国库的三分之一了。

秦佐:“千真万确!舒州百姓几乎算是闻氏一系的奴隶,多少人被逼家破人亡,起因可能是家中妻妾姊妹容貌不俗,也可能是家中田产铺子的出息,或者只是街边一句闲话,便要脑袋落地。”

他亲眼见到舒州百姓的惨境,分明是尸山血海里趟出来的一颗铁铸的心也不免动容,为着那些无辜惨死的百姓也要多为他们说几句话:“先帝与陛下两代贤君励精图治,就为了结束战乱,还百姓一个清平天下,更何况闻州牧与陛下情同手足,怎可在明知陛下之志的情况下,还敢阳奉阴违,仗着陛下对他的情份有恃无恐的压榨百姓,置陛下于何地?”

封益万没料到闻垚竟然变的面目全非,当即一掌挥下来,御案上的茶盏哗啦落到了金砖地上摔了个粉碎,当即大怒:“他岂敢如此?岂敢!”

秦佐忙跪倒在地:“陛下息怒!陛下息怒!幸有端王前往舒州安民!”遂将封晋在舒州所为讲一遍,边讲边观察皇帝的神色,见他紧蹙的眉头渐渐松开,更要为端王说几句公道话,便将张大将军派兵之事奏明:“微臣无能,唯有听从殿下指挥。殿下见到张大将军给拨的士卒便知强攻郭公山无望,因而才与微臣商议要兵分两路,没想到殿下夤夜赶路先行到达郭公山,竟然费尽周折劝降了郭公山匪首,将一众青壮都纳入舒州驻军……”

封益:“当真?”

秦佐是个耿直的性子,自己坐了多年的冷板凳,在端王手底下任职却未曾受过一次白眼,他贵为皇子待手底下武将俱都十分客气,使得他生出同广元同样的念头,恨不能肝脑涂地报答端王的伯乐之恩,当即“砰砰砰”对着皇帝陛下磕了个响头:“陛下若是不相信,可亲自审问微臣此行带走的病弱老兵,听听他们怎么说。外间都传殿下病弱无能,可是微臣此行有幸随侍殿下左右,却觉殿下天资聪颖,非常人可比,想是传言有误。”

封益若有所思:“既如此,卿先退下,待得端王回京之后再一同封赏。”

秦佐出宫之后,将一干犯人交付有司待审。舒州之事传开之后就跟炸了锅一样,在官员之间引起强烈反响。

端王封晋,年十七,此前在政事之上一无所长,大多时候在府中养病不出,偶尔上朝也只属于旁听生,在张大将军的虎视眈眈之下从不曾多言,好像他上朝只带了一双耳朵,至于有没有入心,那就谁也不知道了。

张大将军当初向陛下保举端王前去舒州平乱,皇帝也很犹豫,实在是这个儿子长这么大,能把身体养好就不错了,以他清冷寡言的性子,也看不大出有出人的才干。

为此张皇后还特意吹了一回枕头风:“我知道陛下心疼晋儿,我也心疼他。做母亲的总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的,他是长子,理应替陛下分忧解难,但偏偏晋儿身子骨不大好,我既盼着他能成为陛下的左膀右臂,又怕累着了孩子。”

封益轻抚她的手:“你的心我都知道,这些年对晋儿视如己出。”

张皇后感激的看一眼封益,复又低头垂泪:“陛下知道臣妾的心就好,可是外间人不知道。他们只看到晋儿从不出府,便当是我父弄权,逼的晋儿不事朝政。我虽是继母,却是真心拿晋儿当自己的亲生孩子。此番舒州叛乱,不如就当让晋儿前去历练,让父亲派得力的干将保护晋儿,他若是真有才干,身子骨也还能撑得住,不如陛下往后就给晋儿多派些事儿去做。若是晋儿实在不能担此重任,臣妾期望着晋儿出息的心思也就能歇一歇,还不如早早给他娶了正妃,让他过些安乐的小日子,养好身子骨为皇家开枝散叶最要紧。”

封益考虑再三,终于还是下旨令封晋前往舒州平叛。

京中无人能够想得到,端王竟然有此才干,不费一兵一卒便将郭公山匪首招安,更不用说大刀阔斧整顿吏治,果决刚毅,毫不拖泥带水,连老练的舒州牧闻垚都栽在了他的手上。

封益没想到舒州之行竟然让长子展露了过人的才干,下朝之后还特意去向张皇后报喜:“真没想到晋儿有此才干,平时见他不言不语,却是个胸有成竹的。往后皇后不必再忧心晋儿性子懦弱了,往日竟然都是我们错看了他。”

他凝视着张皇后那张端庄贤良的脸孔,发现她笑的极为不自然,就更要用力猛夸封晋的能干,结果越夸她的笑容越僵,脸都快垮了。

张皇后五内俱焚,面上笑意都快僵了:“是啊,真没想到!”小畜生平日倒是挺能装。

与此同时,张承徽也得到了舒州的消息,端着茶盏久久不放,出神了好一会儿。

门客孙禄不解:“大将军何故忧虑至此?当初不是说好了,不管是端王死在闻垚手上,还是闻垚死在端王手上,或者端王死于山匪流民之手,咱们都有后招吗?总之于咱们再无有不利的。”

张承徽嗅觉灵敏:“你不懂。”

他当初希望的是端王死在流民或者闻垚手上,但现在端王不但没有因为老弱病残被拖累,反而在舒州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只怕从此之后在朝堂之上他再无借口压制。

“陛下见到端王展露的才干,只怕心中会有所衡量,必须要让端王栽个跟头。”他想到此心中已有决断,立刻派人去向心腹官员传讯。

端王还未回京,弹劾他的奏章已经堆满了皇帝陛下的案头,有弹劾他与匪首勾连的,更有弹劾他不顾陛下与闻州牧的情份斩杀有功之臣的,连他构陷闻垚的猜测都有了,更有指责端王心狠手辣,居心叵测之语,总之各种恶语争先恐后的冒了出来,一时之间反而好像是端王在舒州作恶引起民乱一般,从执法者变成了嫌犯。

官场的风向与民间却好像两个世界,朝堂上尽是指责端王的声音,但端王在民间的声望却水涨船高。

秦佐入京之后,舒州一案暂时押后还未开审,犯人交由有司看押,但一干人证还需要他妥贴照顾,他便在京郊租了个院子将一干人证全都塞了进去,但这帮人衣食住行皆需要钱,总不能全都指着秦佐出,况且他也是个穷武官,多年备受排挤,没多少积蓄,于是大家纷纷找寻活路,其中便以郎洵为赚钱的主力。

郎洵一路之上经过无数次的演练,讲起舒州之事已经是驾轻就熟,入京之后便找了一家酒楼开讲,很快此事便传了出去,成为一件奇闻在京中传开。

封晋一行人晚了二十多天入京,甫一入京便被皇帝的私军截堵在城门口,端王殿下被护送回府,其余随行人员全被下了大牢,连符炎等人都没能逃得过,更何况端王车驾之中唯一的女子杜欢,就更是在劫难逃。

封益的私军自先帝手中继承,太*祖是马上皇帝,铁血手腕,深知军权旁落的可怕后果,得了江山也牢牢握着军权,反而是今上性格要比他软和许多,才能令张承徽之流把持军权。

但这支私军却只听从皇帝旨意,等于是皇帝手头的一张保命符。

领头的是私军头领赵坡,年约四旬开外,一张面孔好像浇了铁面具,连个笑意也欠奉,亲自陪着端王回府,对他车驾里的毛人视而不见——不过是个小玩意儿,不值得费心。

封晋见到他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便知道是皇帝之意,临别之时只紧紧握着杜欢的手叮嘱了一句:“等着我!”

这是他第二次与她分别,也是第二次让她等着他。

经过上一次的践诺,杜欢对他好歹也有了一点儿信任,至少他要比杜副校长靠谱许多,虽然这信任依然很微薄,不过眼下也指望不上别人不是。她对自己身处何境似乎还没有清醒的认知,却道:“二夫人怀着孩子,殿下要尽快接我们出来。”

翟虎一个山匪头子被招安,入京之前穆焕就怕发生这种事情,还提起想要陪同翟虎入京受封再回舒州,却被翟虎拒绝了,没想到双脚才踏进城门,就要被下大牢,顿时懵了。

“我一定尽快!”端王向杜欢保证完,还安抚了土匪头子一句:“翟兄可信我?”

翟虎心道:我还有得选择吗?

“若是信我,便在牢里静待几日!”说完头也不回的上了马车,星星扒着车窗要往下跳,想要跟杜欢一起走,被他一巴掌给拍了下来:“老实点坐着,别添乱。”

毛人最会察颜观色,当即便老实缩在马车的角落里,恨不得藏起来,只嘴里小声嘀咕:“欢欢……欢欢……”

端王殿下一记冷眼扫过去:“欢欢是你叫的?”

毛人懵懵懂懂看着他,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无师自通冒出俩字:“好人。”也不知道是说杜欢,还是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