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青萍会变一个样子吗?”孟樱有些迷惘。

霍云松轻轻一叹,改变是在所难免的,他可以提前保下那一块地方,已经是足够幸运,谁能想到梅乡会异军突起呢?

这种变数,不是人可以预知的,现在已经很好了。

“放心吧,至少主动权在我们手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就是邻居会不一样了。”

按照霍云松的想法,孟樱住的那片地方会在保留建筑特色的基础上大规模重建,改为适合疗养度假的独立别院。

江南特有的温润气候,和与梅乡毗邻的地理位置,想必不会缺少客源。

他们也能时不时回来住一住,重温旧梦。

石桥上,人来人往,桥洞里有小船来回穿梭,杨柳在岸边飘荡,孟樱不经意地一回头,却在桥边的一个茶馆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那个人是不是…”

“谁?”霍云松一转头,也看见了他,他眉头微微一皱,他知道他会来,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这实在是不可思议,因为现在梅乡的整个安保环节都由他负责。

而他,神不知鬼不觉出现了。

茶馆里,有个身着藕色旗袍的女子袅袅婷婷,弹着琵琶唱着旧曲:“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知道他掌握着别人难以想象的力量,可亲眼所见,依旧心生战栗。

这样的人,哪怕心向风花雪月,又怎会有人相信?这样的力量,哪怕原本无心与此,那个人又怎么可能容许?

这注定是殊死一战。

真可怜。

“居然来了梅乡。”霍云松凝眉,这是要出什么事了吗?

再有两天,世界各国的代表都要集中到这里,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没有想到居然会从梅乡开始。

这样一来,孟樱不能再待在这里了,否则梅乡一旦戒严,他都不能轻易脱身。

“阿樱。”他说,“我让苾芬送你回青萍。”

孟樱不解,在她看来,今天风和日丽,桃红柳绿,缱绻温柔,正是江南好时节,谁能知道这旖旎风光下的杀机与暗流。

“回香铺等我。”他拉近她,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我爱你。”

他不说则罢,一说孟樱就觉得不安:“怎么了,是要出什么事了吗?”

霍云松轻笑起来:“我不会有事,只是如果有什么事,我恐怕会很忙,到时候顾不上你。”

孟樱狐疑地看着他:“我留在房间里等你回来好了。”

“那多无聊,这里一天比一天戒严,明天游客就都不能进来了,你也不想去吃个饭都要过几道安检吧?”梅乡发生什么事都好,最安全的不是他们,而是毫不知情的民众。

大家看到的,永远都是会议顺利召开,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孟樱还是觉得古怪,但她想不明白,所以同意了霍云松的安排:“那好吧。”

三天后,梅乡会议正式开始,孟樱起床的时候电视里已经有直播了,她看了一会儿,发现索然无味,又重新给关了。

等给狸奴喂了食,她又重新翻出遥控机开了电视,虽然很无趣,但她想知道是不是一切都顺利。

从电视上看,当然一切顺利。

霍云松也在中午给她打了电话,问她吃过没有,记得要午睡,晚饭后又打了一次电话:“我今天会很晚回来,不要等我。”

会议一共持续两天,第一天晚上有晚宴和节目,等全部结束就很晚了,何况他在结束后还要确认一遍明天的行程。

孟樱说:“如果太晚,就不要回来了,明天给我打电话就好了。”

“不行。”霍云松佯怒,“我一天看不见阿樱,我心里不踏实。”

孟樱何尝不是,所以她听到这句话,要咬着嘴唇才能不让自己笑出来。

可霍云松还是失约了。

夜里,突变顿生,虽然及时被发现并控制了局势,但后续的调查也注定他今夜不能入眠了,何况道路已经封锁,他想出去都出不去。

霍云松给孟樱发了短信,说实在太晚,还是决定留下来过一夜,让她不用担心。

那时已经是夜里两点多,他以为孟樱已经睡了,可没有想到她很快回了信息,霍云松看到“不要紧”这三个字就知道她其实一直在等他。

他拨出了电话,孟樱很快就接了:“阿樱,你是不是还没有睡?”

“没有呀。”孟樱觉得自己不算说谎,因为她真的歇下了,只是没有他在身边,怎么都睡不着而已,“我只是刚好起来喝水。”

霍云松知道现在戳穿她也没有意思,便叮嘱道:“早点休息,我这边还要忙一会儿,明天结束肯定回来。”

“好。”

挂了电话,霍云松问霍苾芬:“梅园和幽篁里怎么样了?”这次会议来宾甚多,一部分安排在了著名的梅园,另一部分则安排在了梅乡最好的酒店幽篁里。

霍苾芬眉目严肃:“一切正常,好像逃到七孔桥那边去了。”

霍云松又问:“查出来是怎么混进来的没有?”

霍苾芬微微摇头,耳边的钻石耳钉闪过一道璀璨的亮光:“暂时不清楚,那边接手了,大哥,我们…”

“那就别管了。”霍云松摆了摆手,示意她不必多说,“你再去确认一遍明天的安排,我们只要保证会议顺利进行就行了。”

霍苾芬应了一声,悄悄离开了。

霍云松站在窗边仰头往外看,夜幕是浓重的蓝,唯有明月高悬之处淡了下去,今晚的月亮是如此明亮,皎然的光芒使得周边的星子黯然失色,肉眼几不可见。

虽然山雨欲来,但明天应该会是个好天气。

毕竟现实又不是小说,不会在来时恰好遇见阴雨绵绵的天气,正好相反,通常它发生的时候,风和日丽,暖风醉人,煞是缱绻。

就好像今夜。

有什么事就要发生了,他在静静等待着。

第75章 尾声:似是故人来

孟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但第二天醒来时天光已经大亮,她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

霍云松给她留了信息:一切顺利,按时吃饭休息,傍晚返家。

她看见这个就心情明媚起来,推开窗,春日的阳光正灿烂,她在院子里养的花虽然被抛弃了一个冬天,但仍然顽强地长出了花苞。

难得天气那么暖和,阳光也好,她出门吃过早饭,便回来洗头,瓷盆里接了水,就在天井里梳通头发。

狸奴跳到凳子上,伸出爪子去舀盆子里的水,那是刚刚烧开的滚水,它尖叫一声,尾巴炸毛竖了起来,飞快跑开。

孟樱笑弯了腰。

洗过头发,让阳光把水分晒干,快中午的时候,她给狸奴喂了猫粮,打开冰箱,那里有早上去买的生馄饨,一个个圆圆胖胖,是蛋黄鲜肉馅的。

她烧开一锅水,把馄饨一个个丢下去,没一会儿就熟透浮了上来。

吃过中饭,霍云松打电话来叮嘱她午休,孟樱和他确认:“晚上回来吗?”

“傍晚就到家。”

得到了他的保证,她很快就睡着了。

梦里仿佛听见悠悠的钟声,远处好像有僧人在念经,木鱼声一阵又一阵,鼻端萦绕着檀香的气味。

她在迷梦中睁开眼,只见月出东山,空碧悠悠,不知何处传来一声清钟,而他握着她的一缕头发,似是手把芙蓉。

她想去触碰他的脸,却发现自己凌空而起,身体轻盈得不可思议,她的手指穿透了他的眉眼,她收回手,怔怔转身。

她躺在床上,身体已经瘦得脱了形,但那确实是她,刚刚咽了气的她。

奇怪的是,她并不觉得害怕,她转头去看霍云松,他缓缓收紧了手,用力攥着她的那一缕头发,眼睫微微颤动,一滴眼泪从他眼角沁出,他唇角紧抿,哪怕一声哽咽也无,也知道他是痛失所爱。

如彼翰林鸟,双栖一朝只。

如彼游川鱼,比目中路析。

原来,我曾遇见过你。

原来,你曾失去过我。

“喵~”

孟樱睁开眼,狸奴一爪子拍在她脸上,怪疼的,但也把她从梦中叫醒。

她是做了一个梦吧,但梦见了什么呢?怎么想不起来了。

手机响了。

是霍云松打来的,他说:“阿樱,刚才医生和我通了电话,胚胎移植成功了,如果顺利的话,我们几个月后就能有一个孩子了。”

这巨大的惊喜砸中了她,让她把梦里的一切都忘记了:“真的吗?”

“真的。”霍云松的声音也带了点点笑意。

孟樱高兴坏了,抱过狸奴狠狠揉了两把,狸奴一巴掌拍开她:“喵~”坏女人,你居然要和本宫的男人生猴子了!

孟樱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喜悦才好,她在书房里转了一圈,决定记下今天发生的事。

手帐她一直在做,廖君洁撕掉的内容早就补好了,现在她一天天往前补,巧了,写完今天的喜讯,要补的,就是他们头一天见面。

那是惊蛰过后,春雨连绵。

她在本子上画了四水归堂,白墙青瓦的屋檐,正一滴一滴往下滴水,是烟雨江南。

落下最后一笔的时候,她听见脚步声,孟樱一怔,连忙站起来往外走去,而霍云松正推开门走进来,恍惚间,场景与去岁初见重叠。

那时,他打着伞从青石板路的那头走来。

与君初相见,犹如故人归。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正文自此全部结束,没有交代的事会在番外里交代的,比如最大的外挂振灵香…这就和蛊祸里的蛊一样,属于不科学的外挂范围,总要给大家交代一下后续以及,没有烂尾,这就是我想好的结局,从写这篇文开始,就想好了只是一个小短篇,以柴米油盐和风花雪月为主,吃吃喝喝玩玩,权谋都是背景,在青萍的日子,写了很多家常的东西,回了霍家,提了提比较高大上的几件东西,基本想写的都已经写完了,男女主角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所以故事也可以结局了虽然,结局并不以反派的死亡退场为终结,这也是想好的,争权夺利的事永远没有尽头,霍云松在复仇和爱情之间,选择了后者,他给了黄璨喘息的机会,也没有第一时间就去向A家父子复仇,他选择在最关键的那个时间点,去邂逅一个自己所爱的人有了阿樱在身边,其他的事,都可以商量,因为名利可以再争,爱人错过了就不会再来霍云松这个男主从创作开始,大家都比较偏爱,主要的矛盾集中在阿樱身上,太包子,太软弱,白莲花,但我并不认为她输给以往任何一个女主,人的性格是各种各样的,不是每个人都八面玲珑,果决勇敢,毫无畏惧,绝大部分人有勇敢的时候,也有怯弱的地方,人无完人。

阿樱呢,她是一个非常柔软的人,配其他好脾气的人,或者看准她脾气欺负她的人会很受气,但恰恰和霍云松很般配,他是一个心思深沉,说句话会在肚子里拐上七八个弯的人,总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给他配一个聪明的女人…估计就和爱情没有关系了,他们两个刚刚好,霍云松自己做不到纯白无暇,所以贪恋阿樱的纯粹简单,并且愿意守护她,而阿樱也给予他支持,霍云松有些事做的不地道,比如瞒着阿樱结扎了,换别人不得揍他,但阿樱知道他是为了她好,她就不会怪他,两个人是互补的,正合适的。

而且,我始终认为能以温柔的心来对待别人是很珍贵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有人开始抨击所谓的包子,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然而,哪怕是性格怯懦,若是不曾伤害别人,又有什么理由被指责呢?因为别人性格懦弱就去欺负她,那么,这和因为衣着暴露就去QJ别人又有什么分别呢?

阿樱前世就算到死,虽然受尽坎坷,但她从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良心的事,又有什么错呢?何况她也不是没有底线,更没有以德报怨,只是默默远离,这难道就是包子吗?我很不能理解说她没有原则的人,或许是大家的原则不一样吧。

不过,我始终认为,我们并不能以局外人的身份肆意评判别人的人生?或许,别人选择的生活方式你不屑一顾,但我们既然是独立的个人,那么,也请彼此尊重吧,反正,我们对自己的选择自己的人生负责。

最后想说,撕-逼打脸这种事,想想痛快,现实生活中会那么做的还是少数,除非情况极端恶劣,忍无可忍。

不要说就是因为现实中不能做到,所以才会对小说里的主角寄予厚望,我承认,小说是满足了现实中人求而不得的渴望,所以灰姑娘模式的故事就算再写一百年也不会过时,但作为作者,写故事有时候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意淫,有时候,我们只是纯粹想讲一个好看的故事,有意义的故事,或者,我喜欢的故事。

当然,作品一旦诞生便脱离作者独自存在,读者有评判的权利,我扪心自问,这篇文也不是写的有多好,不容许别人提意见,脸还没那么大,我只是为我的创作意图和我笔下的角色做最后一次辩护而已。

是也好,非也罢,大家都是能独立思考的人了,也会有自己的答案,反正,我写完啦~~~~~~~~看到最后一章的都是真爱,来,么么哒最后的最后,打广告,新坑,悬疑剧情,这次不是男主撩女主,是女主撩男主。

第76章 番外1:振灵香

霍云松知道那个人从没有放弃寻找过振灵香,黄璨肯定通过某种渠道得知孟樱拥有振灵香,但她或许忌惮于霍家,并没有贸然说穿。

直到她失去了自己的孩子,而他和孟樱的孩子顺利出生了。

对于黄璨而言,孩子并不仅仅只是孩子那么简单,他更是一个筹码,一个在田家立足,为田家博取好处的筹码。

可孩子流掉了,她不能确定是不是霍云松的手笔,但是没关系,真相永远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该怎么翻盘。

对策很快就诞生了,她需要另一个筹码,譬如…振灵香的消息。

她玩笑般说出“听说孟小姐这里有传说中的振灵香”时,正好是霍岱的周岁宴。

霍云松很痛快地承认了:“是有这么一回事,没想到田二姑娘对此也有研究。”

“不过偶然翻见书中记载,一时好奇罢了。”黄璨没想到霍云松会承认,应对愈发小心,“不知是否如记载中那般神奇?”

“古人记载虽有夸张不实之处,但振灵香的确与众不同。”霍云松笑着说,“点完之后,香气三日挥之不去。”

黄璨一惊:“已经用掉了?看来我等不能一饱眼福了。”

“很遗憾,的确如此,振灵香香气持久,但不耐烧,短短一刻钟便燃尽了。”霍云松道,“我的夫人很希望能尝试着做出来,可惜原本的振灵香不知从何而来,亦不知香方,只能遗憾作罢。”

所有来宾中,除了有心人,几乎没有人会相信振灵香有起死回生的效果,人人都当时一件寻常事,就好像是看一颗罕见的宝石,虽然稀奇,但仅此而已。

黄璨将信将疑,事后又叫人仔细查问了,这不是什么需要保密的事,霍家的一个佣人很爽快地说了:“是香的不得了,老太爷还问是不是把香料烧着了,足足香了三天才淡,我回家的时候,我孙女还问我是不是喷香水了呢。”

也有人记得,当初霍云松出门时,身上有股挥之不去的香味,但人人都知道他夫人会调香,最多调笑几句便揭过去了。

霍云松真的点了振灵香吗?

真的。

因为那个时候,霍岱生了很严重的病,霍岱的名字是霍万里取的,岱,那是泰山,意义非比寻常,他对这个曾孙的期望由此可见一斑。

但或许是因为试管婴儿的技术还不算完美,霍岱虽然顺利降生,但仍比正常诞生的婴儿脆弱,很可能会夭折。

他进重病监护室的时候,孟樱差一点旧病复发晕倒。

霍万里气急败坏,说早知如此,就不该做什么试管,他下了通牒,如果霍岱有个万一,他不管乐不乐意,都必须去做手术恢复生育能力。

所以,他点燃了振灵香。

霍岱顺利度过了危险期,之后仿佛是过了噩运似的,他再也没有生过病,大半年都健健康康的。

霍万里一时冲动,很想改名叫去病,霍云松很无语,岱字就够重的,去病的寓意固然好,但和他们家的姓氏一搭…还是算了吧。

孟樱…孟樱叫他霍小呆,因为霍小呆生下来就呆呆的,霍云松一直怀疑这个孩子可能有问题,他都已经做好了再生一个的心理准备。

然而,奇怪的事发生了,霍小呆病愈后,简直是个多动症幼儿,闲不住,自己翻身,自己爬起来乱动,好像迫不及待想要学会走路一样。

鉴于他本人的经历,他有点怀疑这个儿子的来历了。

霍岱冤枉得一笔!他确确实实是霍云松的儿子,还绝对是他和孟樱的儿子!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是从孟樱肚子里爬出来的。

因为生了他,孟樱的身体就很不好了,在他五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从那个时候起,霍岱就过上了水深火热的日子。

不是说霍家对他不好,正好相反,孟樱一死,他是唯一的嫡子,霍云松小时候什么待遇,他就是什么待遇。

霍万里宠他宠成什么程度呢?拽他老人家的胡子也乐呵呵,尿了他一身也面不改色,要星星不给月亮。

但霍岱知道霍云松不喜欢他,从来不抱他,见了面也不过只是三两句问话,冷淡得全家人都知道。

小时候,霍岱拼了命地学习,拼了命努力,就想得到他的承认,想让他和别人家的父亲一样抱抱他。

可他一点都不喜欢他,苾芬姑姑说,是因为他怕触景生情,看见他就会想起他的母亲。

霍岱不信,他觉得那不是伤感,那是恨。

他亲生父亲憎恨他,憎恨他的出生,带走了他最心爱的女人。

所以长大以后,他愈发叛逆,父子两犹如仇人,霍云松给他安排什么,他就偏偏不同意,他就要和他作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