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我听明媚简单提及过,唐诺某次出差北京,回程火车只买到无座票,恰逢生理期,然后遇见了她生命中第三份爱情。他是一名自由摄影师,家在A城,可每年大半时间都在旅途上。

这一次唐诺不再是先爱上的那一方,他们彼此相爱。与他在一起的一年里,唐诺曾对明媚说,这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未来大概不会有更好的了。

只可惜上天似乎从来都见不得人太好,他被查出感染艾滋病毒,绝望之下,以最愚蠢的方式来寻求永远的解脱。

在大半年时间里,我陪唐诺去了许多地方,大江南北,走过沙漠,走过大海,看过无数场日出日落。每到一处,她都在轻声呢喃着那个已经不在的人的点点滴滴。她说,当日我们约定要来这里的,他答应过我要给我拍照,贴满家里的墙壁…

我知道,这是唐诺的一场回忆之旅,她与他曾约定要去的地方,他失约,她却义无反顾的奔赴,跋山涉水而去,她以这样的方式来深深想念他。而自他走后,她便将自己的时间停止了,她只愿活在他还在的那个时光匣子里,不愿出来。

这场旅途,与我无关,但我甘愿陪她。

我们的最后一站,是苏州。时间已悄悄滑到08年的初冬。唐诺说,他最喜欢的城市就是苏州了,沧浪亭、昆曲、评弹、姑苏城外寒山寺,一切都令人着迷。

大凡她想去的,我都陪伴左右。我们去沧浪亭,找一间小亭子闲闲坐了整个下午,什么也不做,就那样傻傻地发呆。入夜便去山塘古街沿河散步,远远的总会听见商铺里传出评弹的调子,咿咿呀呀的琴声落在人心上无端便生了惆怅。

唐诺在苏州的最后一天,我们去寒山寺烧香,她跪在佛前无比虔诚的模样,她将心愿轻声说出来,她说,愿我最好的两个朋友,莫良 、明媚,往后的日子喜乐平安。

我心头一颤,她仿似在说遗言。

唐诺是偷偷离开苏州的,她不告而别,只留了一张便签纸放在旅馆前台,她写:谢谢。

我看着那两个字,忽然间落下泪来。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与唐诺失去了联系,就连明媚也不知她的踪迹。直至09年春天我的生日,竟然收到她的包裹。拆开,是十只信封。每一只信封上都有字,最上面那封写着:给莫良 2009年生日。其余九封,依次是2010年生日、2011年生日…

我拆开第一封,是一张音乐生日卡以及一张信纸,信纸上有长长一段话:

我记得你曾抱怨过我记不住你生日,这可不怪我,我记性不太好嘛,老弄不清楚你究竟是4月5号还是5月4号,真痛苦。这次我回老家碰见你妈妈,我特意问了她三遍,才记住。可是你也知道呀,我健忘,索性未来十年的生日卡都写给你。不过你可不能一次性全部拆掉噢!

最后她写,莫良 ,对不起。

她懂得这些年来我所有的情意,她懂,所以,她说对不起。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唐诺有着俏丽短发,明亮大眼睛,清浅笑容,在夕阳西下的操场上与一只排球死磕,毫无章法的抛球,球跌落好远,她捡回来再抛,如此反复,不知疲倦。

半夜梦醒,一头一脸的汗,我心里忽然间升腾起一股无可名状的恐惧。再也无法入睡。

那种恐惧带来的心神不宁并未随着天亮而消失,直至几天后明媚找到我的公司来。

那是我第二次见明媚落泪,她蹲在我面前,双手抱肩,仿佛一只受伤的小动物,发出悲怆的呜咽声。

唐诺最终还是放不下,选择同样的方式追随那个男人而去。我早该预料到,她的爱从来都是这么激烈,像一块尖锐的玻璃,刺穿别人也刺穿自己。

她最后一条短信发给了明媚,她说,不要为我伤心,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这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一连两天,我窝在出租屋里不吃不喝也不睡,就那么傻傻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脑袋空空。

明媚蹲在我身边,饭菜换了好几次,她哄我求我,直至最后她再也忍不住,一边将我拽起来一边怒吼,莫良 ,你难过你悲伤你可以放声痛哭没有人会笑话你,你不要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这世间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

她说得很对,没了唐诺我依旧能活下去,只是,胸腔里最重要的那个位置,空了。

骂完后她将饭菜推到我面前,我只看了一眼,便跑到洗手间狠狠地吐了起来。胃里空空如也,除了胆汁水什么都吐不出来。此时此刻,我忽然想起一桩无关紧要的事,某次看娱乐八卦,讲孙红雷不按脚本演戏,该痛哭时他竟然跑去呕吐,导演跳脚责怪他擅自篡改剧本,他却反驳的有理且刻薄,他说你一定没有真正悲伤到绝望过,那个时候人是没有眼泪的,只会想吐。

时至今日,我深有同感。真正难过悲伤到绝望时,只会觉得这个世界,真恶心。

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怨恨唐诺,她真自私,她带走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生命,她带走的,还有我整个青春年华里那些情深意长到无法言说的爱恋,长长岁月里那些美好记忆,以及,那个年少的我。

09年初秋,明媚过了她26岁生日,我送她的生日礼物是一枚简单的白金指环,并向她求婚。她陪我走了9年,而一个女孩又有多少个9年可以虚掷。她的17岁到26岁,同样是她人生里最美好的年华。

这是我第三次看到明媚的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我的手背,滚烫炽烈,仿佛那些流失的岁月的回声。

她泣不成声,紧紧拥抱住我,良久良久。

我们回老家领证,民政局在县城,堂哥开车送我们去,他陈旧的小面的上有许多如今几乎难以找到的音乐卡带,他顺手塞进去一盘,女歌手低沉飘渺的声音响起,是一支很老的粤语歌:

莫失莫忘,愿你偶尔想起我

期望你紧记吧,昨天许多

莫失莫忘,愿你会记得起我

来日再相爱吧,可以么

车窗外初秋的天空湛蓝高远,清晨的阳光细碎洒在挡风玻璃上,金色光芒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偏头,目光恍惚地落在车上一本翻开的老式日历上,2009年9月9号,距我初次见到唐诺,整整十年。

时光便利贴:

2009年的夏天,L从苏州回老家探亲,特意到长沙来看我。我请他在小酒馆里喝酒,我们零零散散聊了很多,从酒吧出来很晚了,我帮他叫了辆出租车,他坐在车内,朝我挥挥手,说再见。

我站在夜色中目送他离去,看着出租车一点点消失,我知道,这一次,他是真的跟我说再见了,与那个存在于他心里十年的我。

当晚回到家,我打开WORD,写下了这个故事题记那一段话。这故事,为L写,为他情深意重的十年而写,为那些单纯美好的年少岁月而写。

故事的最新后续是,L在2012年结婚了,现在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爸爸。

祝福他。

3.空尽欢

岁月终将她的爱耗尽。

楔子

她在机场安检处被他截住。

他脸色阴沉,一言不发地将她拽往停车场。他用了蛮力,她吃痛,低吼:“放开我!”

他置若罔闻,加快了步伐,几乎是半拖着她走,她手中拖着沉重的行李箱,令她好几次踉跄着差点摔倒。

夜色正浓,盛夏的风夹杂着滚滚热浪,她却只觉得冷。

他将她粗鲁地塞进车里,然后发动引擎,车子如离弦之箭,驶上了高速。

许尽欢望着他的侧脸,嘴唇紧抿,这是他盛怒的表现,可此刻,疲累与绝望令她无所顾忌,

“砰”地一声,一阵强风灌进疾速行驶的车内,狄彦偏头,车门洞开,副驾上空空如也。他瞳孔急速收缩,脸色如死灰,慌乱中去踩刹车,双脚却止不住地微颤,车子最终歪斜着撞上公路的护栏…

痛,浑身散架般地痛。许尽欢躺在马路上,感觉脑袋像是被挖开,温热的液体一波一波汩汩往外冒,瞬间模糊了视线。愈加强烈的昏眩感袭过来时,她沉沉地想,真好,真好啊,我终于可以离开了。

狄彦,纠缠了这么久,如果活着我没办法离开你,那么就让自己死了这颗心吧。

手术室外。

灯光惨白,寂静无声。狄彦靠在墙上,指尖的烟点了好几次都没有点燃,长廊里并没有风,他发觉原来是自己手在发抖。他的白衬衣上血迹斑斑,那颜色刺痛他的眼。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攫取他的心。

两个小时后,许尽欢被送进重症病房,陷入深度昏迷。

医生说,头部撞击厉害,颅内有淤血压迫神经,能否醒过来,看病人自己意志,与天意。

她的意志…

他想起事发前她说的话,哪怕死,我都要离开你。

隔着玻璃门,狄彦望着病床上安静苍白的尽欢,真想冲进去狠狠扇她两耳光,可他却连推开病房门的勇气都没有。

是他,是他将曾经那个生动活泼的许尽欢变成了如今这副绝望死寂的模样。

三年多过去了,狄彦一直记得初次见到许尽欢时的画面。

巴比伦会所顶楼的旋转餐厅里,她穿着格格不入的白T、破洞牛仔裤,棒球帽下绑了个高马尾,站在餐桌旁举着刀叉,指着她对面的男人大声说:“狄彦,我给你说,我不嫁!去他妈狗屁的联姻!”

对面的男人神色尴尬,蹙着眉说:“小姐…”

“别打岔!”挥挥手,她抓过水杯咕噜噜喝一大口水,将杯子搁得掷地有声,“我说你们男人咋这么没出息呢,做生意靠真本事,拉个女人来牺牲算怎么回事…”

对面男人脸色愈加难堪,起身招手:“服务生!”

服务生刚动,就被狄彦抬手拦住,他迈步过去,在许尽欢身后站定:“许尽欢小姐。”

“干嘛,忙着呢…”尽欢不耐地回头,却在看清来人的面孔时倏忽噤声,整个人愣住。餐厅里的灯光是暖色调,不知是否狄彦眼花,他竟然看到她的眼神在那一刻变得特别明亮,神情从不耐到恍惚再到…惊喜?

他按下心头疑惑,伸出手:“你好,我是狄彦。”

尽欢终于回过神来,指着狄彦,又指着被她莫名骂一顿的那个男人,“你…他…你…”

狄彦指着她身后的餐桌号305:“我订的是503。”

尽欢低头,掩面,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后来那顿晚餐尽欢吃得十分不在状态,狄彦只当她是因为尴尬。而他,本来就对老爷子强逼的联姻十分反感,因此那顿饭在彼此的沉默中草草收场。饭后他送她回家,下车时他忽然叫住她:“许小姐,说实话,我对这桩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没兴趣。很高兴你我达成共识。再见。”

不等尽欢接腔,他已调头离去。

却没有料到,几天后的家庭聚会上,狄老爷子忽然喜笑颜开地宣布说,许家那丫头同意了这桩婚事。

狄彦正往嘴边送菜,听到这句,手僵在空中,顿时没了胃口。

第二天狄彦约尽欢见面,她似乎早已料到他会来电话,在那头抢先开口说:“请我吃饭吗?没问题。但我讨厌死了那种静悄悄的餐厅,地方我挑。”

她选的地方很偏僻,狄彦开着车在她的指挥下绕了一条又一条小巷子,在他耐心快要用光时车子终于停在了一家小四合院前。

是云南菜馆,专做小火锅。地方不大,天井里摆着几张木头长条桌,四周盆栽缭绕,肆意绽放,绿意盎然里掩着一口小水池,黑红两色的金鱼在水中游来游去。院子中央挂着四只大红灯笼,灯光不亮不暗,气氛营造得恰到好处。

尽欢嗜辣,点了一只酸辣汤锅,给狄彦要的是鸡汤锅。下锅菜很快上来,堆了满满一桌子,尽欢大手一挥:“有什么话等我吃饱再说,开动!”

大夏天的吃火锅,狄彦实在没什么胃口,倒是老板自酿的米酒很好喝,他端着杯子慢慢饮,望着吃得满头大汗还直呼过瘾的尽欢,他见过许多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但从未见过像她这样大大咧咧在美食面前毫不顾忌形象的女人。只可惜,她的身份依旧是他将要联姻的对象。

“你为什么改变主意?”他问她。

热气蒸腾中,尽欢抬起头,朝他笑嘻嘻地说:“我对你一见钟情非君不嫁呀。”她其实二十一岁了,这一刻口吻坦率直接得却像是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狄彦有几秒钟的怔忪,随即摇头讪笑:“这不是偶像剧。”

是,生活不是偶像剧,他没有那里面男主角的魄力,可以不顾一切潇洒拒婚。因为狄老爷子开出的条件实在太诱人――狄氏集团接班人的位置。

狄氏集团遭遇空前的资金危机,而许家是银行金融业的巨头,狄老爷子与许老爷子多年合作伙伴,但在商言商,那么大一笔资金注入,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但若两家结为一家人,又当别论。尽欢是许家唯一的孙女,被老爷子娇宠着长大,哪怕婚姻,也想为她打算好。狄氏两位接班人选狄彦与狄斐都得许老爷子赞赏,原本是想让尽欢与两人相识,然后挑自己喜欢的。哪知狄斐宁愿放弃接班人位置,也不愿联姻。

狄彦与许尽欢的婚期定在一个月后。

婚礼前一晚,狄斐拎着一瓶酒来找他喝酒。

“大哥,恭喜呀。”狄斐向他举杯,漫不经心的语调里听不出半分祝贺的意味。

狄彦不置可否,仰头饮尽。

“自从你回到狄氏,我们斗个你死我活的,每次我都卯足了劲,这几年,彼此不分输赢。但是这次,我输得心服口服。”他顿了顿,喝一口酒,“你知道为什么吗?”没等狄彦答话,他自顾自地接下去:“因为,你对自己比对敌人更狠,而我做不到。我没办法牺牲掉自己的婚姻,来作利益的筹码。”

狄斐走后,他又开了一瓶酒,站在露台上一杯接一杯地喝。喉咙里火辣辣的疼,但胃里却是麻木。他微微阖眼,问自己,如果重来一次,他还会做这样的选择吗?答案是肯定的。他不是狄斐,天生拥有那么多,哪怕生在这样的家庭,他依旧可以选择。而他,回到狄氏三年,所拥有的一切,都靠自己拼来。

他仰头,将杯中酒饮尽,苦涩滑过胸腔,将心底最后一丝犹豫压下去。

有所得,有所失,人生就是这样,很公平。

尽欢曾幻想过很多次自己的新婚夜,浪漫的,甜蜜的,脸红心跳的。但从未想过会是这样一种情境,她的新郎被一通电话叫走,彻夜未归。

尽欢在国外念书时候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有压力或者难过时就打扫房间,里里外外抹一遍。他们的新家是狄老爷子送给尽欢的聘礼,临海的独立小别墅,上下三层。她找到吸尘器,从一楼开始,清理到三楼,又找出园艺剪,将花园里整整齐齐的花草再修剪了一遍。可时间却像跟她作对似的,一分一秒,怎么都熬不到天亮。她想打电话给爷爷与父母,可她不敢。这场婚姻是她自己心甘情愿的,这个人,是她自己选择的。

凌晨三点,她从酒柜里找出一瓶酒,窝在露台椅子上慢慢地喝,一杯一杯的,可怎么都喝不醉。她身上还穿着婚宴上的小礼服裙,已经被她弄得皱巴巴的,就像她的心。

狄彦是在天亮时回到家的,他放轻脚步推开卧室门,却发现床上空空如也,通往露台的落地窗洞开,海风卷起轻柔的纱幔。他蹙眉走出去,看见尽欢抱着空空的酒瓶蜷缩在椅子上望着海面发呆。

他微怔,开口喊她:“尽欢。”

她像是被吓了一跳似的,猛地从椅子上弹起,酒瓶滚落,发出突兀的声响。

“你回来了,是不是公司出了什么急事…”

“尽欢。”他打断她,走近她,“公司没有事,是一个朋友出事了。”

她心里一个咯噔,咬了咬嘴唇,哑声问:“朋友?”顿了顿,才再次艰涩地开口:“女的?”

她希望他摇头,希望他否定,可他真残忍,连骗都不愿意骗她一下。他那么迅速地肯定地点了点头,将她被海风吹了一夜吹凉的心再次吹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