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故事!

席妙妙不可思议地看向闺蜜──好友的私人作风, 她是很了解的, 向来喜新厌旧, 男伴换得极快,快得她从高中起就已经彻底放弃记住她男朋友的名字,因为每次刚记进脑子,往往人都已经换了两任。幸好温语虽然喜欢谈恋爱, 却不会拿来作谈资与人分享,爱得很私人。

她作为朋友, 也毋须充当感情垃圾桶, 那些名字, 记不住也罢。

但…前度情人是神龙,也太超出她的理解范围了!

封殊反应过来:“温语是凡人,没开灵智,不会记得前世见过的人,”他充作解说,难得多话了起来,也藏了想在妙妙面前表现的心思:“白龙的眼睛能看破前世今生,毋须翻阅轮回簿,可能你们…前世见过一面吧!”

席妙妙脑补了一出前世今生的大戏,见俊美的青年紧抿着唇,难过得彷佛下一刻就要哭出来,她于心不忍,安慰道:“这,前世的事情,温语也不可能记得住呀。”

在今天之前,一直是唯物主义兼无神论者的温语,从容地接受了这个设定。她出神地看向伏云君,想的却不是前度情缘,而是欣赏起了他的美貌──和他一比,偶尔会所里碰见的小明星小狼狗,都是庸脂俗粉,显得不上档次了。

尤其是深受打击的时候,长翘眼睫在眼下投落一层影影绰绰的阴影,将将要哭的样子,精致得很有欺负他的价值。

“前世?是的,前世的事情,凡人不会记住,你不认得我,也合情合理…”

伏云君嘴唇抖了一下,想起某些,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回想起来的事。

他费心装了一个神仙下凡的逼,出尘的仙气,此刻完全破功。

不食人间烟花的仙君,却在看见故人后,抖成了一个街上看见初恋女友的小傻逼:“你上一次跟我说,不记得我是谁,是睡了我之后的第七天。”

“…”

两个大龄雏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温语。

相对而无言。

少顷,竟是伏云君先调节过来──他费了大力气将翻腾的情感压下去。

和上神不同,他深谙凡间规矩,化人的时候,几乎将所有原形的特色都收得干干净净,黑发黑眼,乍看上去,只是个俊逸得过分的帅哥而已。然而终究非我族类,眼底始终有一抹深沉的金光,大部份时候,它都明亮干净。而这时候,像却被化学药剂洗涤着的金子,眼看着要融化成泪,却在下一刻新凝固定形。

“是我失态了,”伏云君开口,脆如鸣玉之声:“转世就是对前世的事一笔勾消,我不应该提起来的,让你们尴尬了,望两位勿见罪。”

他像是重新找回了章法,得体的俊雅稳稳当当重新回到了脸上,唇角一勾,带了歉意的笑,笑进心坎里,又带了点讨饶的意味,真教人对他气不起来。

席妙妙本来就没怪他,只是不希望跟男友的好朋友弄得关系尴尬,但她转头看向温语,想知道好友的意思。

后者若有所思:“前世的事情,我是真不记得了,不过…确实是我会干出来的事情。”

三观被疯狂刷新的封殊:“…”

正主都这么说了,席妙妙再也忍不住吐糟的冲动:“是你的风格。”

“我什么风格啊?”

在席妙妙的记忆里,温语对任何人都很冷淡,从来没见过她为情所困的样子,初初一起到s市的时候,倒是一起为财所困过一段时间。在感情上,太潇洒,有时就是一种冷酷无情,但她始终是她的好朋友,是以换了个温和的说法:“呃…太潇洒?”

‘太潇洒’的温小姐抿着唇哑笑了一下,眉梢眼角都沾染了她的笑意,席妙妙暗道不妙,果然,她下一句就是:“刚才你说让我乘着飞的承诺,还有效吗?”

──太过分了吧!

明显是要玩人家两次啊!

封殊牵起席妙妙的手,两人不约而同地站到了一边儿去,充满了对城里人真会玩的景仰。

伏云君显然没料到还有这一着,仙君的皮险伶伶地挂着,眼底金光晃荡,将信将疑,而她依旧是那副很含蓄的笑,若有若无的,撩一下就退回安全线,矜持得很诱人。

封殊看着她,莫名觉得有点熟悉。

但他很肯定,今天是第一次认识这个人,至於前世?他还是初次听说伏云君还有这件旧事。

苦思片刻,他终於摸索到了熟悉感的源头──平时伏云君向仙子笑,就是这副德性!

神与人之间的分别,有时别着天涯,有时近得只是一步之遥。

天若有情天亦老,完美形象的高岭之花,只因还没碰到能治他的人。

“…当然有效,”

伏云君慢声说到,依然想将先前摔得粉碎的形象捡回来,重新组装好。但话一说完,他就迎上了她洞若观火,似笑非笑的美目──他长得温文秀美,胆子却大,从没怕过事,更别说怕女人了,但这一眼,却被看得背上发热,心头狂跳,甚至忍不住丢盔弃甲,转向好友求助:“人多才有意思,我难得下来一趟,总不能冷落了你们俩,席姑娘也没乘过龙,上来一起吧?”

怕上神情商低,他还用了传音入密:‘社会我封哥,小的求你来骑我了!跟她单独相处我好紧张啊!’

这是封殊第一次听见伏云君跟女人相处还会紧张。

他没有落井下石的恶趣味,对友人体谅有加:‘我是愿意帮你一回,但我要陪着妙妙,如果她不想骑你,我也不去了。’

伏云君感动得五体投地,良心发现,深刻反省自己之前忽悠他凡间规矩的举动──封殊倒是没往心里去,只记住了他帮自己通了网,让他得以结识妙妙的恩情,转头问:“妙妙,你想乘吗?你想的话,我陪你一起。”

席妙妙转头看向温语。

她看明白了,她对伏云君,应该也许可能有点意思,而对闺蜜有兴趣的男人,她当然不能染指,只能送出助攻。她对闺蜜的男人没有兴趣,但对一条会上天的龙…实在是不争气地很想乘一回啊!

玄幻小说看得少,《千与千寻》却是看过的,人类对飞翔有本能的渴望,席妙妙爱看动画,曾对《魔卡少女樱》里骑魔法棒飞天的一幕向往得做梦也想做魔法少女,后来看了一部《魔法少女小圆》才打消了这个想法…

但是,骑一条龙,确实是她众多不切实际的中二病梦想之一。

“一起吧,人多热闹。”

温语曼声道,脉脉地看住伏云君,红唇勾出令人不安的浅浅笑意。

当他重新化为龙时,才察觉出了不对──龙身极长,分别坐於首尾的话,说话都要扬着嗓子,温语很不讲究地将撕开长裙,撕成高叉的款,一对白且细的长腿往龙头上跨坐,俯身问道:“我可以抓住你的角吗?”

“…可以。”

柔软的小手捏住龙角,她回首道:“你俩坐到尾上去吧,我不想当你们的电灯泡。”

头一次骑龙,席妙妙乐得找不着北,自是说什么都好,封殊怜悯地看了眼急得满头大汗的伏云君,传音入密一句‘爱莫能助’,就死道友不死贫道地拉着女友坐到后边去了。

伏云君焦虑得要掉鳞片了。

他起飞得慢,温语更不畏高,尚有余力停伏在龙鳞之上,下巴抵着软鳞,夜凉如水,冰凉的鳞片贴了一会,竟发起烫来。他不言不语,她却不想一路沉默无话,噫地笑了一下,坏得人心头直跳:“害羞了?”

“…”

“这么怕我?”

“…”

“你再不说话,我要咬你了。”

龙角和鳞片一样,白生生像玉制而成,流转着淡淡白光,非任何模型或是cg模拟出来的美,温语往前挪了个身位,思索照刻,见他真的不说话,竟一口就吻了下去,嘴唇所碰到的地方,飞快发烫。

“你别碰我的角!”

伏云君再也憋不住,气急败坏地制止她的举动。

夜空荡出银铃般的笑声,如此熟悉。

神仙没有时间观念,一切彷佛都发生在昨日,伏云君觉得自己又被玩儿了。

赌咒发誓过再也不上凡人的当,如此这般,游戏仙间还比较好,就像,发誓再也不去隔壁班偷看那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子…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

让人沦陷的不是漂亮,而是特别。

当意识到一个人对自己来说是特别的时候,他就占据了不败之地,永远对你有生杀予夺的权力。

第30章

龙首没羞没臊, 龙尾却是另一种画风。

席妙妙坐在龙背上, 虽然没有角可以让她抓着,但她背后的封殊坐得很稳,她名正言顺地靠在他怀里,能够舒适地享受夜风拂面的温柔──被公主抱是很梦幻, 但要俯瞰这座城市, 还是有座骑的舒服。

她探头出去,入目是整座s市的脉络。

s市和港岛只隔着一条河,港岛整夜整夜地开着路灯, 那里的人也好像不用休息似的,多的是昼伏夜出的人群,倒比夜空还要像繁星。世界三大夜景之一, 原来真的那么美,距离太远了, 她在高空上, 城市的繁华灯光也映不到她脸上, 可她却看得莫名高兴。

“封殊, 你在天上的时候, 会看下来凡间吗?”

“不会。”

“…”一瞬失落后, 席妙妙又振作起来:“那你错过了很多啊!如果我每天晚上都能看见这样的夜景, 一定会天天来看, 从日出日落黄昏夕阳看到晚上…这可是世界三大夜景之一!另外那俩是哪里来着?我不记得了, 只记得港岛的。不过没关系啦, 记住咱们华夏的最漂亮就行了!”

封殊从后捏住她的小手, 捂得暖暖的:“我没错过你。”

那点暖意,烧到她的脸颊上了,她另一只手掩住脸悄悄地笑起来,话题却扯开来:“话说回来,封殊你算华夏人吗?”

“我不是人。”

“…”

席妙妙若有所思:“那我也算交了个老外男友了啊!“

“不喜欢吗?”

“有点酷,”她仰起脸来朝他笑,在万丈高空上,没有其他人看见,羞耻心好像也被留了在地面,使她格外能面对自己的欲求:“我的男朋友不是人!”

席妙妙自觉不是温女神,这辈子没做过多少很酷的事,最酷的,可能是挣脱了家人的箝制,只身来到大都市,又和网恋的对象奔现了。在大部份时候,她都愿意一再退让,不争意气,不抢朝夕,却在特定的事上执拗得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幸好,两次决定都做对了。

她眯起眼睛,欣赏上神线条优美的下巴,他俯首,双目黑沉沉地对准她,很具压迫感,她却一点都不怕了。

“太幸福了,我有点不适应,”

席妙妙嘟哝着,又想将脸埋进手里,她低下头:“你知道什么叫守恒定律吗?就是,能量不会凭空出现的,它注定了多少,就是多少,我觉得运气也是守恒的。我这个人总是不太够运气,会不会把下半生的运气都用完了啊,可能待会伏云君打个喷嚏,我就很倒霉地掉下去了。”

像每一个普通人,很珍惜地用着自己的运气,对[人生总是有起有落落落落落落落jpg]的表情包格外有共呜感,即使得到了幸福,在夜深人静时,也会不安地疑惑──我值得这份幸福吗?它会突然离我而去吗?我承受得住吗?

“我很羡慕温女神,她那种日天日地的自信,水来土淹的气概,也许就是我赚不了大钱的原因吧,”席妙妙又仰回他怀里,闭上眼睛:“我只能很努力很努力,维持住现有的样子,真不容易啊,每个人都让我赶紧找个男的凑合算了,可我就是不想凑合,光是坚持做自己,就已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很不酷吧。”

“一想到世上有更多的女孩子,连做自己都做不到,就更加小心脚下每一步。”

稍一软下来,听信了他人的安排,踏进不想要的婚姻,才是万劫不复的‘正常生活’。

普通人,也有普通的战斗。

跟自己,跟家人,跟这个社会的主流思想作战,筋疲力尽。

凡人的烦恼,封殊完全没有共呜感,也难以理解。

但这并不重要。

只要有一颗愿意去聆听理解的心,就比99%的凡人更能给她关怀──作为一个成年人,席妙妙心知肚明,旁人是不可能百分百明白自己的。

他想出来接话的说辞,也不太漂亮:“你要是掉下去了,我接着你。”

“噗。”

“以后也不用凑合了,有我在,你要是觉得我不够好,但不想跟别人凑合,跟我凑合也好,我等着你,等到你喜欢我为止,”封殊顿住,邪魅狂狷的声线里是几不可闻的紧张:“你…现在,不喜欢我吗?”

神仙,也有办不到的事。

他忐忑地揣测着怀中女孩的想法,那么娇小柔弱的一只,却完完全全难倒了他。

席妙妙睁开眼,入目是他英俊的轮廓,血条又被秒杀清空了一遍。

她忍不住冒坏水:“你猜?”

“我猜不到。”

“那我就不告诉你。”

恃宠而骄的大龄少女,也有了当小公举的权力。

封殊被折腾得没脾气,眼底是手足无措的慌乱,他不懂凡人,以为每个人都像伏云君那样喜怒无常,对爱可以轻言放弃,像友人所说的,凡人可以一日换一个伴侣,他不行,他做不到,他动了感情,就是很漫长的事。

漫长到什么程度,连他都不知道,他寿命很长,也不曾有过爱人的经验。

他敛眸示弱,席妙妙恋爱经验严重不足,却受过不少言情小说的荼毒,尝试嘴贱小情趣,又不像温女神深谙不同人承受不同的度,是以把男友弄得真委屈了,她也没察觉出来。

封殊低头弯腰,另一只手亦虚扶着她,额头抵住她的肩,神威蔫了吧唧的:“我喜欢你。”

他不懂得花言巧语,也没有高明的话术,能套出女友的真心话。

她不肯说喜不喜欢他,他能做的,只是一直告诉她,他喜欢她:“无论你什么时候会喜欢我,我都一直喜欢你。”

男人声线沉哑,凶暴的杀人鲸,温柔地顶了顶兔子的脸颊,呼息撩人。

恐怕世上最负心的女人,都承受不了这样的攻势(除了龙头那个),但何况席妙妙只是一时兴起,觉得干了‘恋爱中的人应该干的事’,一下被铺天盖地的真心压倒,心脏跳到了嗓子眼,血液沸腾──大抵是晚上的海鲜麻辣烫在作崇,吃得太补真不是好事,**的资产阶级啊!

她想捂住自己心脏,他却探上来,将她另一只手也牵住了。

无意中,封殊的手,这下隔着席妙妙软软小小的手,压在她的不可言说的柔软上。

只是,双方都没想到这一点来。

他只想抱住她,而她想到的,却是明明他没用多少劲,心脏却像是要被他按坏了──她的心早已叛变,渴求地要跃到他的手心上,即使有血管箝制着,那股因他而起的波澜,却久久不能停息。

这下子,就算三大夜景违反地理原因整齐地铺在地面上,她也没心情看了。

“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

封殊顿住,随即挫败地叹了口气:“有关系,我想你喜欢我。”

他的头发摩娑着她的颈侧,痒得心要化了。

席妙妙突然发现,谈恋爱真是件很折腾人的事情,以前她只有在爆肝通宵赶稿,狂灌黑咖啡的时候,才会久违地心悸。而和封殊在一起之后,心跳没来由地加速是家常便饭,动辄要从胸腔里跳出来──那些经历大事该有的反应,现在只需要他靠近一点,说几句话,就通通冒出来了。

她再也装不下去了,嘟哝着说实话:“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啊?”

“那是喜欢?”

“…是啦!喜欢你,你不要一直问啊,很害羞的,能不能社会一点。”

这时候,是顺势求亲亲的最好时机。

可是,我们比钢筋还直的直男上神显然没抓住这个机会,逮住那句‘喜欢你’就乐得没边了。

席妙妙尚算有点常识,她屏住呼吸,等一个亲亲。

…没等着。

一分钟后,她终於忍不住:“封殊,你不觉得现在气氛很好吗?”

“嗯?你觉得好就好。”

天道好轮回诚不欺我,方才拿着‘喜不喜欢’装逼的席妙妙,这时完全体验到了这种滋味。底下繁华的灯光彷佛给了她力量──这个夜夜笙歌的地方,恐怕有一个师的兵力在开房吧!她怎么连跟男朋友亲一下都不敢呢?太丢人类的面子了!

憋了半天:“那个,封殊,我觉得气氛很好,很适宜做点什么…”

“你想做什么,我陪你。”

“…嘶,”

她脑补的‘上神邪魅一笑,领会了她的意思,并欺身吻得她透不过气来,问她满意吗小妖精’设想,看来是不存在的:“那个,就是,小哥哥,我想…”

席妙妙侧过身,入目是他冷峻的脸庞,帅得她心脏又不好了。

“想做什么?”

他耐心问道。

下一刻,席妙妙发现了问题所在──

由於她的某种爱好,她在各大影视动漫作品中,见识过最多的吻戏,都是男人跟男人的。

呃,现在让温女神教一下她,还来得及吗?

第31章

夜风吹得席妙妙很清醒。

她滴溜溜地看住封殊, 他等待女友想做的事情, 唇角扬着杀气腾腾的微笑。只是, 她已然免疫, 不但不怕,还能从中看出温柔与耐心,鼓励着她一亲芳泽──等等, 男人的嘴唇,真的能用芳泽真形容吗?

算了,反正遇见他之后,物理生物老师都死得七七八八了, 不差一个语文老师。

“我要亲你了。”

席妙妙郑重地预告。

闻言, 封殊一愣, 随即反应过来她要做什么, 紧张感是大脑颁发下去的最高指令,浑身一僵, 不知如何是好。她目光在他嘴唇上流连而过, 他的唇形也长得好, 带一点翘, 很勾人, 不像良家妇男。

太好看了, 形容为芳泽, 没毛病。

“我…要做什么吗?”

封殊谨慎地征求她的建议, 她认真地思考了一下, 下命令:“别动。”

“好。”

上神任她摆布。

席妙妙仰起脸, 很慎重其事地瞄准了他,睁着眼,凑了上去,距离一毫米。她呼吸急促,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抗议着,受不了啦,放过它吧…然后,蜻蜓点水地碰了碰。

软软的。

但是太紧张了,尝不出什么特别的滋味,只是很有仪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