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误解的思路上驰骋着,挂掉电话的时候,张静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挂掉电话后,封殊静待女友将动画看完,关掉窗口的时候,才开口问:“妙妙,有人邀请我去工作。”

“诶?”

席妙妙一愣:“你在凡间还有认识的人吗?谁找你去工作?”她担心他被险恶社会拐骗了,一股脑想出了许多可能性:“你别是遇上了那种网络兼职打字员,每赚几百的传销骗局吧?不对,你打上一区王者了,难道有人找你去打职业?还是微商?”

其实,按常理想想上神就算被骗了,也不可能吃亏。

她钟爱他,才把他看得像个宝宝,生怕他上当受骗。

封殊将事情原委一说,末了添上个人看法:“我想找份工作赚钱养你,但如果你不喜欢我这份工作的话,事情就失去它原本的意义了,所以我跟他说考虑一下,也是问你的意思。”

这种小白脸良心发现回头是岸的对白,听着有点好笑又感动。

他说得认真,席妙妙也认真考虑起来。

模特,那就等於半只脚踏进娱乐圈了,他对其他凡人美丑空有概念而无**,她不担心他会被里面的声色犬马诱惑走。其实仔细想想,也许这是上神在凡间工作的惟一可能方向了──他没有学历,要他适应办公室政治,也太为难了他。如果说她藏着私心的话,最私欲的,应该是不想他为了五斗米在职场受气了。

模特来钱快,他没有保养外表的烦恼,私隐更不必担心,神仙要藏,有什么藏不住的?万一真大红大紫,狗仔队车术了得,也防不住一个会障眼法还会飞天遁地的神明。

剩下还可以考虑的,就是电竞选手了。

席妙妙游戏技术垃圾,但对电竞却是真心实意的喜欢,敬佩那些努力又有天赋的少年,让神去搅场子,像足了起点拿世界冠军的爽文情节,但她是真的不愿意作这个弊──对那些花开一季,职业寿命只有短短几年的选手来说,太不公平了。

自己养着他?

不买房的话,倒是可以,但今日可以,这个月可以,今年也无怨无悔,但五年十年呢?她不保证到时候自己的想法会不会改变,虽然在网络有过‘人为什么不可以只拿薪水不工作?’之类的发言,她始终觉得在社会生活应该有一份工作,就是打发时间也好。

她抬眼看向他,英俊得就像《模拟人生3》里精心捏出来的漂亮建模,他和凡间惟一的联系,大抵就是她了吧。

“封殊,如果没有我的话,你还会留在凡间吗?”

“没有你,我不会下凡,”说完这句感天动地的情话后,封殊老实补充:“我在神仙之中,是跟凡人的感情很淡薄的一批,或者说对凡人根本没有感情。”

果然。

之前席妙妙就察觉到了,对上神而言,凡人就像另一个物种,模样相似,但本质上有着膈膜。他的耐心,只是因为喜欢她,恐怕为她浪费百年时间在凡间也不在乎。

“封殊,我寿命和神仙相比来说很短暂,”说出这个对大部份情侣来说,算得上残酷的事实,席妙妙却意外地坦然:“如果你陪我过这一辈子,我希望你可以好好体验一下凡人的生活,下凡下得这波不亏,权当深度旅游了。工作么,可以试试,也不用你养我,我也有工作呢,干得不顺心就辞了在家给我当小可爱,”

小可爱安静地望着她,眸光堪称冷厉,只有她才能看出来里面的专注温柔。

“好,做你的小可爱。”

“还有,以后要亲我抱我…直接做就是了,不要问啦,”席妙妙双手掩脸,嘟哝着:“你问了之后,我会好紧张,这样对我心脏不好,凡人的心脏可是很脆弱的,万一被你亲出个好歹来,我就成了华夏第一个被吻死的案例了…”

她话还没说完,耳尖尖就被吻了一下。

捂得太严实了,他无从吻起,视线落到贝壳似的小耳朵,红通通可爱极了,就忍不住飞快亲了下去。

他确认:“这样吗?”

捂住脸的妙妙,只听得他沉哑的嗓子,如同他的嘴唇一样,厮磨过耳畔,带起经久不息的战栗。

她漏开一道指缝,悄咪咪的看他。

封殊唇角微勾,眸光牢牢地攥着她,每个弱点都暴露在他面前,只能乖乖等死了,妙妙被看得有点怂,又有点想被欺负的期待。果然,他像是找到了不事先调问的行事轨迹,握住她的手,从脸上拨开来,低头再次吻住她的嘴唇,寸寸进迫,步步掠夺──要被吃掉了。

席妙妙退无可退,被吻得不知所措,心脏滚烫,被碰到的地方也发着烫。他是一道特定的代码,扫过她的程序,未经她允许,就擅自为他而狂欢。

接吻有那么神奇吗?

不乏人觉得只是想象的美化,不过是肉贴肉而已,可是爱情本就源自一段诗化的想象,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就是一眼万年。不要说是接吻了,爱一个人的时候,指尖相碰,眼神对上,都是电光燎动。

特别的不是接吻,而是与你接吻的那个人。

“是不是这样?”

封殊问得有些得了便宜还卖乖,而他不自知。

席妙妙要喘不过气来了──这神怎么这么喜欢问问题!她要原地爆炸了!对没恋爱经验的凡人友好一点啊!

“是…”

她底气不足,弱弱地承认。

“好。”

封殊唇畔荡开温柔愉快的微笑,旁人看来,充满了奸计得逞的意味。

可他只是由衷地觉得,又摸索到了一条跟妙妙相处的方法,纵使有许多陌生青涩的地方,一点点的去学习,总有一天,会成为她最好的男朋友。

第40章

上神上班第一天。

席妙妙如临大敌,比亲儿子头一天上幼稚园还紧张, 本来打算带他去购置几件行头, 怕这个外行人看着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圈子看不起他──她是多虑了, 虽说先敬罗衣后敬人,但封殊外表优越, 套麻布袋都像从某场前卫的时装秀里走出来的封面人物,而且又是张静带去的人,哪敢小看。

封殊却道不必:“你在杂志上挑, 我让炼仙袍幻化,凡人的衣服, 要是我穿了, 炼仙袍会闹脾气。”

“…”

衣服还会吃醋!

暗呼一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席妙妙好奇:“你那天去拍照, 是怎么换衣服的?”

“障眼法。”

“怪不得你都不用换衣服。”

席妙妙恍然,封殊住在她家之后,就包揽了所有家务, 电器也是一学即会, 衣柜里永远有晾干净挂得整整齐齐的衣服。以前她犯懒, 在家凉快不出汗的话,除了贴身内衣,一件睡衣能穿三天才拿去洗,现在每晚洗完澡, 放在外面的衣服总会被他收走, 在她洗完的时候, 也永远刚好放着暖乎乎的新衣物──她一开始还以为是用吹风机吹过了,后来一问之下,才知道用法力热过。

先不说神仙无所不能,光是这份入微的体贴,就足以让席妙妙自愧不如。

不过是数个月的时候,她已经忘记做家务是种怎样的感觉,好日子过得爽歪歪,就是封殊一直不去工作,让她养着他,她也愿意。封殊已与她说好体验凡人生活,他虽然对凡人不感兴趣,却钟爱身为凡人一员的妙妙──爱一个人,想了解她的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对他来说,这一点都不浪费时间,更不会无聊。

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很有慈母心地再三叮嘱:“拿好车票,安检就老老实实让人检查,好好排队,有人□□队你就对着他笑,保证把他吓尿!你钱包里的钱我教过你面额了吧?有什么事情的就打电话给我,不认路就开gps,坐哪一路地铁站记住了吗?”

“s市的地图我都记住了,”

封殊目光温柔地卷向叨叨半天的小妙妙,怎么看怎么可爱,尤其是为自己操心的样子。他这辈子,都没被人当孩子一样宠过,登时既新奇又有些无措,不知如何回应:“说完了吗?”

“…嗯,差不多了。”

他低下头,吻住她的嘴唇。

须臾,松开的时候,她炸毛:“你是不是嫌我话多!”

“不是。”

“那你问我说完没有?”

“等你说完,亲你。”

“你干吗亲我?”

“想亲就亲了。”

席妙妙一时语塞,片刻捂脸转身一路滚回卧室床上:“快走啦!我不要理你了!”

被赶出门的上神,感觉自己很无辜。

智者千虑必有一千,而称不上智者的席妙妙,即使绞尽脑汁为他设想,也确实有算漏了的一点──封殊坦荡走在街上,一路招惹眼球无数,亏得是在作风相对含蓄的华夏,只有一对年轻妹子上前搭讪跟他求合影想交换联系方式。

上神不在乎其他人看他,但面对有礼貌的举手之劳,他很多时候都是有求必应,更有故意向他问路,最后却没勇气说出真正目标的小姑娘──席妙妙千算万算,把他当不懂现代社会的小朋友教,独独忘了教他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跟陌生的叔叔姐姐走。

当然,封殊也不会被拐带。

至於交换联系方法,在打开手机的刹那,对方就看见了他手机锁屏和屏保上的妙妙照片:“这是你妹妹吗?”

“嗯?这是我女朋友。”

封殊微微一笑。

…於是把人吓跑了。

除此以外,倒也没有妙妙忧心出现的纰漏──工作场所不是调笑玩闹的地方,加上封殊长了张生人勿近的帅脸,自带让人严肃起来的气场,倒也没人打探他的私隐,即使谈到,也只问有没有做过学生模特之类。

“你来s市多久了?”

“两个月。”

“你之前应该在比较偏远的地方吧!”摄影师啧啧称奇:“虽然现在已经不流行星探了,不过你这外型,要是s市土生土长的,早就被发掘出来了,藏不住的。”

封殊点点头,表示同意,神色依旧淡淡,被夸奖了也没有翘尾巴。

“谢谢。”

人们对好看的人都比较宽容,稍为有礼貌一点,就很拉好感──长得好看还这么平易近人,看来人挺好的。整场摄影工作,封殊虽然不至於一上镜便是小说一样的镜头感爆表天生灵魂模特儿,可怎么教导都没一点脾气,指正过的错误不会再犯,没有一点帅哥该有的脾气,还是张少介绍过来的人,更显难能可贵。

平凡人要费尽心力赔笑脸,加上点亮交际天赋才能得到的好人缘,俊男美女只要说点人话会笑两下就能得到,生而不平等。

“张少,你来啦。”

拍摄工作告一段落的时候,正好一个穿得相当新潮范──牛仔裤上破了六个大洞,全身叮叮当当饰物,乍一看上去,整个时尚穿衣观都会被蹂│躏一遍的青年,除了张静还能有谁。

虽然穿衣品味堪忧,但他手上提着两大袋外卖,有奶茶有星巴克的咖啡,还有刚出炉的薯条,可见来探班改善伙食的,就算是穿着女装进来,也会得到大伙的欢迎。

“怎么样,我介绍过来的这个,不错吧。”

张静一来,就勾着艺术总监李予云的肩到角落咬耳朵去,后者被咬得不大情愿,自从他多来了两趟,他的性向已经成为公司里的疑云之一了:“是不错,挺适合我们杂志的xing冷淡风格,没有经纪人吗?”

“还没有,他不会演戏吧。”

“长得这么好看,还需要会演戏?正好给他安个冰山人设,镜头往脸上怼,女孩子看见他脸就晕乎了,面瘫都能看出情深隐忍来,”李予云视线落在坐於在旁休息的封殊身上:“可惜有女朋友了?不好卖单身人设。”

“他也不想进娱乐圈吧,挺安份的孩子,我就觉得他不做模特可惜了,这么好的条件。”

“真是艺术家脾气。”

李予云笑了笑。

他只是艺术总监,虽然经常跟娱乐圈的人打交道,但也没有爱才到见个帅哥就要推荐的地步──他跟张静不一样,他商人气质更重,玩票的富家公子能为爱才之心到处找门路,他顶多给一句好话。

“看这次反响如何吧,这边不缺帅哥,如果反应好,可以试试签约长用。”

封殊是知道别人在议论自己的。

他听觉太好,整个摄影棚里的声音都能听见,如果有意的话,其实整幢大厦都逃不出他的感知,这对於任何一个想混娱乐圈的人来说,都是价若千金的金手指,他却满心只有做好眼前的工作。

就像以前,天帝指派他去打仗,守护一方平安,要杀谁就杀谁。

天帝说过他不过是一把好用的剑,他知道。

一把好剑,乃天下修士梦寐以求的物事,他也不觉得被羞辱了。

只是倏地想起许多事来。

当以人类的身份独自去接触人群,封殊他真正有了下凡的实感,之前跟在妙妙身边,倒更像一只守护灵,远远的,冷冷的看着人群,游离於人烟之外。

他想知道,妙妙在怎样的环境长大生活的。

他想一直留在妙妙身边,以一种毫不突兀的形式。

另一边厢,席妙妙在家里实在呆不住了,便温语出来吃下午茶。

“出去工作?挺好的,不像我家那只,吃我的住我的,不给房租不给睡,还变着法子偷偷在我的外卖里加香菜,翻天了。”

温语白旁边坐着的男伴一眼:“看来封殊还是很不想动用自己身为上神在凡间的影响力,倒也可以理解,他看着就像个正派人,心挺善的。”

“你说起这种都市玄幻的话来,都比我还熟练了。”

席妙妙吸了一口草莓欧蕾,有点蔫蔫的。

“封殊向来面恶心善,比我更好说话,不然也不至於被天帝使唤那么多年。以他的地位跟能力,想作威作福,也是一念之间的事而已,”伏云君抿出温雅的笑意,正经安抚她,丝毫不像会做出偷喂香菜这种幼稚事儿:“你要是不想他去工作,让他不吃不喝的在你家也能活下去,不花一分钱还能暖床,在凡间活得不耐烦了,成仙来天界,我保证你玩得开心。”

活得不耐烦,这五个字,居然能成为一个正面意义的邀请。

“我不是没有天赋吗?”

“富二代发财需要经商头脑吗?道理一样,上神和我能用的办法多得很,只要你点头,随时上天,”伏云君转头:“你也是。”

飞升长生,千年来多少华夏人的梦想。

不要3400,不要1200,988都不用,只要她愿意,垂手可得。

第41章

“这…”

长生不老, 得道成仙, 还是一步到位的成仙, 理应跟天降千万一样, 是值得原地跳舞欢快答应的好事儿。但问题是, 天降千万,总有花完的一天, 长生不老,却是货真价实的看不见尽头。

对看不见尽头, 高风险的事情,席妙妙总是多一分考虑。

就像结婚, 有不少大龄剩女在家人的催迫下, 相亲敲定人选领证办酒席,快起来,不出三个月能搞定,完全可以在脑子进水的状态下闪电决定,若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却要付出几乎一生的时间, 流尽眼泪, 才能将婚前脑子进的水流光。

而结婚, 可以离, 成了仙, 却不能逆转。

想死的时候怎么办?让封殊一巴掌送她一个无痛安乐死?对他来说多残忍──甚至, 不去想百年之后, 到了天界他会不会爱她如初, 她只怕,自己会不会一直爱他。

不是每一段爱情都经历得起时间的考验,而纵观人类历史上,爱一百年顶天了。

浪漫的铁达尼号,至死不渝。

但为对方去死,是可以冲动决定的事,而岁月考验起我们的爱情,是在相恋后的九十九年,每一个清晨起床睁眼,到晚上辗转难以成眠,每分每秒,都在拷问我们的心──我还爱这个人吗?

当扎心变成扎元婴,一切错误都会在漫长的处月里被放大无数倍。

“你不用现在回答我,也最好不要匆忙之下做选择,”看出了她的顾虑,伏云君体贴地替窘迫的她打圆场,声音温柔得毫无侵略性,极适合当一位听人告解的神父:“时间长着呢,你有一生的时间去考虑,不要有封殊那么好,会不会对不起他的顾虑…他其实有很多缺点,你慢慢处着才能发现,成仙也不是那么好玩的事儿,你有主动权,两厢情愿才能达成的事。”

他笑了笑:“工作这事情,对他也有好处,不用担心会不会委屈了他。他在天界,也属於很不通人情的类型,没办法,没有练习机会,他能怎么办?神仙碰面就被他吓跑,不怕他的那几位,就是终日神龙不见首也不见尾的角色,啊,除了天帝,不过他…”

说到天帝,他想起一件不应当说出来的事,巧妙地话锋一转,隐去那个话头:“不用怕他结识了凡间的朋友,就不属於你了,我可以替他背书,他专一长情,不像我。”

伏云君垂下视线,漂亮的脸庞非常柔软。

他将所有利害都陈述明白,明明有着迷惑人心的口才,又是封殊的好兄弟,却处处为她设想,不让她吃亏,也不说封殊的坏话来讨得她闺蜜的欢心,坦荡敞亮。

席妙妙完全可以明白,这位仙君在天界人缘极好的原因了。

“嗯,我会仔细想想的,”

托他的福,她也放松得能调侃自己:“依我这个选择困难症,说不定到我快死的时候,才能做出决定了。”

温语若有所思:“能不能先续命一百年?”

面对她时,伏云君藏了千年的孩子气全冒了出来,一秒抬杠,哼声冷笑:“根据祸害遗千年的定律,你完全不用担心寿命的问题。”

“你很跳啊小伙子,在场有一千年命以上的好像只有你一个吧?云祸害?”

席妙妙支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她是很容易为问题纠结的人,温语知道她纠结,就提溜着她逛了一天的商场,女人结伴逛街,化妆专柜就能逛上好久,口红眼影试色玩得不亦乐乎。她觉得顺眼的色号都会先买下来再说,妙妙平时不爱一个人来专柜,今日有闺蜜陪着,也凑趣买了两根口红,一根日常的豆沙色,另一根是在温语蛊惑人心的疯狂种草下,鬼迷心窍一样买下的大红色。

“化妆这事儿,没必要把自己搞成个美妆博主,什么色号都来一根,但不同场合用的,备着没坏处。而且大红色在化浓妆的时候太重要了,含蓄惯了的青菜白粥,也有做一天满汉全席的权利啊!就算平时没机会用到,还能用来试试咬唇妆呢,大红显白,买一枝总没错。”

温语顶着一张精致美艳的脸庞,推荐起彩妆来,比柜姐更有说服力。

席妙妙游魂一样被她开车送回家里之后,纠结的事情就从单一的‘要不要上天呢?’,增添了一项‘这大红色到底适不适合我啊?’,债多不压身,她坐在沙发上踢着腿,陷入了苦恼。

直到封殊开门进来,玄关响起她熟悉的声音:“我回来了。”的时候,她仍未回过神来,抱膝盖睐向他,整个人很没实感。

“你回来啦。”

“嗯。”

她愣了愣,忍俊不禁,觉得这简直是教科书一样的夫妇对话,还是全职主妇蹲等丈夫回来的那种。她父母就是这么个家庭,不过,父亲并不会说‘我回来了’,只会往沙发一坐,抖着腿,十分钟之内如果没有热菜热饭上桌,就会开始抱怨,有时直接省略掉抱怨的吟唱过程,直接开大招怒喷,还是个群伤技能,在房间里写作业的她亦不能幸免。

形容得很轻松,却是她童年的恶梦之一。

席妙妙发现,自己从来不觉得‘家人回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封殊凑过来,先摸了摸一脸呆滞发愣的她的头顶:“吃过饭了吗?”

“嗯,跟温语还有伏云君吃过了。”

“想洗澡吗?”

“嗯…”

“去吧,我去调一下热水。”

一句一个指令,简单易懂并且浅显明了,在迷惑不安的时候,人更倾向听从别人指出的方向。席妙妙一听,觉得颇有道理,澡早晚都要洗的,横竖现在也想不出能做什么,不如先把澡洗了吧。於是乖乖走进浴室,动作如行尸走肉,云里雾里的洗好了澡,抓起放在浴帘外,暖乎乎的衣物逐一穿在身上,熟悉得教人心安。

热水洗得脑子更懵了,妙妙趿着毛茸茸的兔子拖鞋──连这个也是暖的,坐回沙发上。

封殊拿着吹风机,站在她身后用毛巾替她吸了一遍头发上的水,再慢慢吹干。

我已经是只废妙了,席妙妙很没出息地想着。

她没来由地回想起许多事情,好像在哪一次被父亲骂哭了的深夜,她吸着鼻子恨恨地想,以后一定不能嫁一个像爸爸这样的男人,下班回来就只会使唤别人。儿童妙妙万万没料到,十多年后,竟成了自己最讨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