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忘机道:“烟花之地。”

据那老板娘所说,衣行老板一家经历的异象是房子里到处都能看到赤|裸着抱作一团的人,什么地方会是这样的?烟花之地。后来住进客栈的人晚上会做房子着火、焦尸翻滚的噩梦,说明这个地方曾起过一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

活活烧死,是极为痛苦的一种死法,因此,时隔多年仍留着一部分死者的残魂在影响此地。那老板娘是八年前搬来这座城的,她来时首饰铺子老板弃店离去,然而她并没提到这场大火。这火起的要更早,恐怕还远在首饰铺子开张之前,至少有十几年了。

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魏无羡道:“所见略同。还有,不光是烟花之地,还是个挺风雅的烟花之地,一楼大厅里总是有人弹琴,弹得还相当好。二楼用来,嗯,办事,所以衣行老板一家看到的搂抱人影都在上层。”

蓝忘机道:“猜测。仍需验证。”

魏无羡道:“那是。不过找谁验证?那老板娘八年前就来了,尚且不知道大火的事,否则她肯定一股脑全说了。问这伙计也肯定是不行的。”

正在这时,一个弯腰的人影迈进客栈来。随眼一看,又是白天那名布衫老者,魏无羡心道:“这人还真捧这客栈的场。”

谁知,那名伙计并不领情,一见他进来,翻了个白眼。

蓝忘机道:“他。”

魏无羡也随即想到了,这名老者年纪够大,若是本地人,必然知之甚多,多半能问出点什么来。

那布衫老头在附近一张桌子上坐了,道:“要一壶茶。”

因为魏无羡和蓝忘机要了二楼的房间,伙计刚才开了锁,临时匆匆打扫了一番,刚做完事,满心不快,假装没听到。那老者又道:“要一壶茶。”

伙计道:“没有茶。”

那老者愠道:“怎么没有?”

伙计讥笑道:“没有就是没有。每次都要一壶茶坐着喝一整天,我们这儿的花生米不要钱很好吃是吧!”

那布衫老者正是因为贪这个便宜才来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又怒又窘。魏无羡忙道:“这里有这里有,老人家您到这边来,我们请你喝茶。”

那伙计瞅他们一眼,不敢再说什么。布衫老者得了个台阶,立刻顺着下了,坐到这边桌上,叹气不止,感谢他们。魏无羡搭讪套话的本事娴熟,往来几句,很快打得热络,问到重点。那布衫老头也拿起了筷子,全然不嫌弃菜里的焦尸气味,边吃边道:“我?我在这条街上都住了三十多年了,谁比我更熟悉这里的事?”

魏无羡和蓝忘机对视一眼,精神都来了。他立刻道:“三十多年?那可真是够久的。这间客栈都没三十多年吧。听说这里开过首饰铺子,开过衣行,这么说您都见过了。”

布衫老头道:“它最风光的样子我也见过哩。”他压低声音,道:“你们是不是要在这里住?我告诉你们,别。之前二楼上了一把锁你们看到了吗?”

魏无羡也压低声音:“看到了。那到底怎么回事?”

老头道:“十几年前,这个地方起过一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只怕是都还留在这儿呢。”

和他们的推测完全一致。

魏无羡道:“起火烧了的是什么地方?”

老头道:“思诗轩。”

这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吟诗作对、咏云赋月的风雅之地,怎料想是勾栏之所。魏无羡故意道:“思诗轩?书画阁吗?”

老头道:“不是!是妓坊。原先不叫这个名字的,不过后来出了两个大红的姑娘,就用她们的名字凑在一起,改了个新的名字。一个叫思思,一个叫孟诗,合起来就是‘思诗’。”

听到这里,蓝魏二人都是目光一凝。

魏无羡道:“孟诗?这名字像是有点耳熟。”

布衫老者道:“那是当然。孟诗当年在云梦也是红过几年的,弹琴写字画画,还会作点诗,冲她名声来的人多得很,有些管她叫做‘烟花才女’。”

果然!

金光瑶是云梦人,他是在自己母亲死后才北上投奔金光善去的,之前随母姓,姓孟。虽然经过金光瑶长达数十年刻意的痕迹抹灭,大多数人都不清楚那位烟花才女的全名,但一听到姓孟,就有所怀疑了。没想到竟然真是她!

布衫老头说完,看了看魏无羡,又摇头道:“不对,也不像。孟诗红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也没红得透出云梦去,现在也没什么人记得她了。你年纪不大,应该不知道她。”

魏无羡信口胡诌道:“我知道。我有个伯父,当年仰慕过孟诗姑娘,如痴如醉,天天跟我们讲她的事。后来她嫁了人,那伯父喝得大醉,那叫一个伤心。”

蓝忘机在一旁看他一眼,看他神色自若地编。

布衫老者果然上钩,道:“谁说她嫁了人?”

魏无羡道:“没有吗?那我怎么听我伯父说她连儿子都生了?”

布衫老者道:“她倒是想嫁,遇到那个男的的时候她都二十多岁了,年纪不小了,再过几年肯定就不红了,所以她才拼着被责骂也非要生个儿子,不就是想脱身。可那也得男的肯要。”

魏无羡道:“怎么,那男的连儿子都不要?”

布衫老者把一盘菜都吃完了,道:“我听说那男的是个修仙世家的大人物,家里肯定有不少儿子。什么东西多了都不稀罕的,怎么会留心外头的这个?孟诗盼来盼去盼不到人来接他,只好自己养了。”

和莫玄羽的母亲莫二娘子如出一辙的想法、如出一辙的命运。天底下有多少女子都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指望母凭子贵,可与其呕心沥血花那诸般心思,还不如多关注下自己。魏无羡想不明白,纵使金光善不愿意把孟诗带回金麟台,但给一个烟花女子赎身,给她一笔钱养儿,对他而言是很容易的事情。为什么连这举手之劳都不肯做?

他道:“嗯,那倒也是。这孩子聪明么?”

布衫老头道:“这么说吧。我活了这五十几年,还没见过比小孟更聪明伶俐的孩子。孟诗也是有心教好他,把儿子当富贵人家的公子养,教他读书写字,什么礼仪,送他上学,还到处买一些剑谱啊秘笈啊给他看。大概还是不死心吧。”

如此说来,他们现在身处之所,前身就是当年金光瑶长大的地方。

布衫老者接着道:“小孟十一二岁的时候,孟诗还想效仿一个什么典故,给他换个地方住,好好学。但是她卖身契还在思诗轩,就只把小孟送到书馆里住。但后来小孟又自己回来了,说什么都不肯再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待修。

本文好像参加了一个元宵赛诗会,比赛读者作诗,待我研究一下……最近攒了一些同人图,这几天就发。

想看醉酒也别急,客栈马上过啦,很快的!!!信我真的!!!好吧不信也可以攒一攒。春节不断更,过年前上番外r。醉个够。

第94章 寤寐第二十 5

魏无羡道:“孟母三迁。”

这就是孟诗要效仿的典故。可娼妓之子,在那书香之地,自然格格不入,受人轻辱。迁到哪儿都没用。

孟诗猜到儿子必然是受了欺负,可再三追问,儿子也不肯开口说到底是受了什么欺负,只得叹息作罢,让他继续住在思诗轩,平时在一楼做些清扫和跑腿的杂事,一边继续用功。

然而,不光外边的人瞧他们不起,连妓坊里面的人都瞧他们不起。孟诗执意生子时已二十多岁,对于风月场女子而言已是大龄,产子后气色体态都受损,孟瑶长到十几岁后更是色衰,不复当年容光,只有靠昔年那一点所谓的“才女”名气勉强吃老本,才有些人出于好奇肯赏脸。

烟花之地中,像孟诗这样的女人最是麻烦。读过点书,识字断文,有才傍身,然而才是微才,只是吸引嫖|客的噱头,并不足以支撑她另谋生路。沾了些书卷的人总是有那么股莫名的清高劲儿,总不甘放弃那一点念想,不甘沦陷于此,可一纸身契却牢牢握在他人掌中,难免格外苦闷,满心煎熬。

就是这股子清高劲儿,惹得妓坊里的其他女子十分恶心她,当面背后都没有好言语。同理,到这种地方来的客人偶尔看个十几岁的娇嫩少女矜持端庄,算是图个新鲜别致,但要他们花钱看一个容颜憔悴的妇人诸般做作,那可就大大的不痛快了。早已没有当年的红火和身价,却还认不清自己的处境,落得的便是如此下场和评价。

有一日,孟诗不知拒绝了一名嫖客什么样的要求,惹得他大发雷霆。孟瑶在一楼大堂里送果盘,突然听见二楼有杯盘盏碟破裂之声,一把瑶琴翻滚着飞了出来,落到大厅中央,一声巨响,摔得四分五裂,把几张桌子上饮酒作乐的人吓得破口大骂。

孟瑶认出这是自己母亲的琴,一抬头,见一名大汉揪着自己母亲的头发从一间房里出来,连忙冲上楼。孟诗捂着头皮,拼命把衣服往肩上拉,见儿子跑过来,忙道:“我让你不要上楼的,下去,还不下去!”

孟瑶去掰那嫖|客的手,被一脚踹中小腹,骨碌碌滚下了楼,惹得一片惊呼。孟诗“啊!”的大叫一声,立即又被那客人拽住头发,一直拖下楼,扒了衣服,扔到大街上。

离去之前,那客人往她赤|裸的身上吐了一口口水,骂道:“丑人作多怪,老妓还把自己当新鲜货!”

孟诗惶惶地伏在大街中央,不敢起身,只要她一动就会被看个精光。欢场女子通常是不怕人看的,可她就是过不去这个坎儿。街上行人又是惊奇又是兴奋,欲走不走,欲留不留,戳戳点点,眼放精光。思诗轩里的其他女郎则吃吃低笑着,幸灾乐祸地给身边的客人讲这狼狈的老女人是怎么回事。

只有和孟诗同期成名的思思看不过去了,扭身出了门,把自己的外衫脱下来罩在孟诗身上,扶着她踉踉跄跄地进了大堂。迎面撞上妓坊主人走出来数落:“老早就叫你改改了。端着个架子给谁看?吃苦头了吧,长些记性!”

孟诗羞愧得不敢抬头,低着眼睛去找儿子。孟瑶被那一脚踢得好一会儿都缓不过劲,趴在地上要起不起。思思一手拽一个,将母子二人拉起来走了。

布衫老者又散散讲了些别的,最后,道:“都是旧事啦。名字虽然叫思诗轩,但思思年纪大了也被转卖了,孟诗也死了,她儿子也收拾东西走了。一天半夜不知是谁炭火没看好,整座楼都被烧了。原先这地方做过什么说着不好听,后来的几家店都不许别人传,现在也没什么人知道了。”

魏无羡心道,那些店家哪有那么大的能耐,堵住民间的传言流传?只怕是金光瑶费了大工夫。那场大火的起因,也多半不是什么半夜炭火没看好这么简单。想想金光瑶那位“好朋友”薛洋的行事风格,不难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