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娘觉得骨头都要被他捏碎,却比不上内心凌迟般的痛意,她闭上眼,偏过头再不挣扎,却难以抑制又可悲地想起,此刻站在门口那个身影。

可下一刻,那带着酒味的呼吸已经远离,豫王重又坐靠起,嫌弃地朝那边瞥了眼,冷冷道:“放心,你还不配。”

春娘抹了抹泪,爬起跪坐在他身旁,理好被弄乱的发髻,深深垂下头道:“谢王爷开恩。”

这便是她的命运,如蒲草般被随意玩弄、折损的命运,幸好曾有个人,曾拼着性命救她,在他的眼里,自己的命和豫王的命是在同样的位置。想到那样的温暖,现实才不那么难熬,春娘低头擦拭脸上的泪痕,唇角却挂起抹浅浅的笑意。

那晚,豫王几乎喝得不省人事,最后是肖淮进门将他搀扶着拖上了马车。豫王的头歪靠在锦垫上,随着车辙颠簸无意识地起伏,正在昏昏欲睡时,突然听见一声尖锐的马啸声,那车夫花了好多力气才将马缰拉住,然后大声呵斥道:“什么人赶当街拦车!”

豫王被吵得半睁开眼,哑声对肖淮道:“出去看看。”

这时,车厢外却传来一个阴沉的男声,声音不大,可隔着一道门清晰地传到豫王耳朵里:“王爷,我可找了你很久了。你也是时候想起来了。”

肖淮眉头一皱,飞快扒着车门跳下去,可只能看见一道黑影消失在长街尽头。

他想了想,生怕这会是个陷阱,还是决定留在车厢里。豫王听见那个声音,浑身如遭雷击,然后头便剧烈地疼了起来,他该想起什么事?

那件被他遗忘,封存在记忆里的无比重要的事,究竟是什么!

第75章

两日后, 安岚特地挑了件牡丹穿蝶缎面小袄, 织锦斗篷在颈上围成一圈白狐毛,赶了个大早,就随李儋元一起进了宫。

步摇上嵌的大红宝石倒映在永寿宫前的金砖之上, 安岚小步跟着前面指路的宫人, 偷偷看了倒影里自己的模样,然后轻吐出口气,她许久没做过这么隆重的装扮,这时只觉得头上的首饰重得要命,低头太久了,脖子都有点酸。幸好, 这条通往永寿宫的路她前世走过许多次,对见太后那套礼仪还能回忆起不少, 甚至她还知道不少太后的喜好。

这时, 藏在衣袖下的手指, 突然触到带着凉意的肌肤, 还有些怔意时,李儋元将脸贴过来柔声道:“别怕,待会儿就算你出了错, 我也会帮你挡下来。”

他以为安岚是在害怕等会见太后会失礼,趁没人留意, 手钻进她的袖子, 握了下她的指尖视作安慰, 谁知刚想收回来, 安岚却顽皮地缠住他不让走。李儋元没想到她现在还有心思逗他,斜斜瞥了她一眼,两人的手在袖子下拉来扯去,终于惹得前面的宫人回头看了眼,然后又一脸尴尬地转过身去。

李儋元见已然如此,干脆把她的袖子撩上去,大剌剌地握住她的手往前走。这下轮到安岚慌了,这光天化日的,两人牵着手招摇走在宫道上,万一被来往的官员看见了,哪里还有什么体统。可她不管怎么用眼神示意,李儋元完全不理会,只在嘴角挂起抹浅笑。

反正很快就会是自家媳妇儿,就该堂堂正正地牵手。

永寿宫里,太后与皇后坐在高处,眼神睥睨下来,一派的高贵威仪,看着这那对刚订了亲的小儿女给自己行礼问安。

太后还记得安岚上次在赏花宴上的表现,心里对她留着几分喜爱,而且李儋元好歹也是她的皇孙,反正是个对太子地位毫无威胁的病弱皇子,也带上些无关痛痒的怜爱,于是伸手让他们免了礼,又笑着地招呼他们坐下吃些茶果。

太后则在旁默默打量着安岚,虽说她百般不愿将钟毓秀嫁给李儋元,可对着这位据说让三皇子日思夜想,赢了她那宝贝外甥女的女子,还是忍不住多关注几分。她不得不承认,这女子除了没有将军府那样的权势靠山,容貌、仪态都能在京城那群贵女中拔尖,谈吐也十分得体,看得出肚子里有货,却又聪明地不乱显摆。比起来,她那外甥女确实显得像个未长大的孩子,显得有些幼稚。

她随手拿起块蜜饯,咽下了腹中一声叹息,突然嫉妒李儋元竟能选到如此良配。又转念琢磨着,要不还是和陛下闹一闹,让他将徐佩蓉许给自家儿子。毕竟徐佩蓉有家世加持,在这场比儿媳妇儿的暗战中才不至于输。

正想得唏嘘又感慨时,突然听见安岚对太后道:“安岚这次来的太过仓促,再想着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什么珍稀玩意没见过,于是自己调了瓶两瓶玫瑰香露带来。不是什么拿得出手的好东西,但将它掺在黛粉或是口脂中,不但能增添香气,还能令妆面保持得更久,洗掉以后,皮肤也会变得更加滋润细腻。”

太后来了兴趣,她平时最爱这些香料玩意儿,接过那个细颈红釉的小瓷瓶,倒了些出来抹在手背,又低头去嗅了嗅,然后露出惊喜的表情。

玫瑰香露在民间绝对是贵重无比,可到了宫里就像安岚说的,什么都算不得稀罕。但这瓶玫瑰香露却是由安岚亲手调出,闻起来好像格外不同,再加上被抹过香露的皮肤,很快就显得水滑触感,太后是识货之人,眯眼笑着问道:“你加了什么?”

安岚冲她福了福道:“我加了茯苓和白芷,都是能护肤的药粉。”

太后挑起眉,又在瓶口闻了闻道:“可是为何里面闻不出任何药味?”

“因为我还加了佛手橘和蘅芜香,这些都正好能中和药粉的味道,让玫瑰的气味更加柔和,馥雅而不俗媚,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身为六宫之首,自然不能和其他宫妃用同样的香露。”

太后笑得露出眼纹,故意调侃道:“想不到你香做得好,这张巧嘴可一点也不逊色。对了,蘅芜香出自波戈国,京城里可不好买,是你父亲帮你找到的吗?”

安岚羞羞看了眼旁边的李儋元,他开始替她说了不少话,这时插不进女人话题,正闲闲坐一边喝茶,然后笑着道:“这香啊,是三殿下特地送到我那里的。他记挂着皇祖母晚上总是难以安眠,听说这香能助眠安神,特地下人高价收购回来,嘱咐我帮您调成安神的香料。”

“哦?”太后转眸看了眼李儋元,这个她一向忽略的皇孙,适时用衣袖遮着咳了两声,脸颊有些赧意,于是心疼又感慨地拍了拍他的肩道:“难为你在外面,还想着关心我这个皇祖母,以后多进宫来看看,建府那件事,差什么就和皇祖母说,我盯着你父皇去办。”

李儋元连忙稽首谢恩,借衣袖的遮挡偷偷瞥了眼满脸得意的安岚,亏他还为她担心一整晚,怕她会怯场害怕,想了许多法子维护她,没想到她不但事事准备周全,还能利用前世的记忆,给他锦上添花。

两人从永寿宫问安出来,就往沈贵妃所在韶华殿的走去。李儋元想着终于能带她去见母妃,连脚步都难得轻快,转头却看见安岚脸上现出几分疲惫。她刚才虽然在太后面前表现得端庄自然,但到底时刻提着口气,生怕会行差踏错,这时仿佛刚考完殿试的仕子,连始终挺直的背脊都弯了个不明显的弧度。

李儋元将她拉到身边,小声问:“累了吗?饿不饿?”

安岚抬头撞见他眼里的温柔,撒娇似的猛点头。

李儋元趁没人注意,揉了揉她的发顶,又压着声在她耳边道:“放心,娘那里备了吃的。”

这句话,让安岚整颗心都暖了起来,“娘”这个字是足以让舌尖都烫贴的称呼,而她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和喊到了。

刚才的对谈也好,赏赐也好,都是需要谨言慎行的考验。到这一刻,她才算真的陪他回家。

一进韶华殿,安岚就被坐在桌边的宫装女子吸引了全部目光,见到那张脸,她才明白为何成帝会顶着压力,专宠沈妃数年。也明白了为何李儋元会生得如此如此妖孽。

惊艳过后,才记得行礼问安,沈贵妃把目光从李儋元身上挪开,眼角都带了泪花,然后拉着安岚的手坐下道:“都要是一家人了,就别在意这些虚礼,我特地问过了元儿,盯着御膳房做了这些菜,你看合不合你口味。”

安岚这才发现,桌上的菜肴全是她在别苑时最爱吃的,惊讶地对李儋元道:“你什么时候和贵妃说的?”

李儋元笑而不语,只是撩起袍袖,用银箸先夹了块肉放在沈贵妃碗里,然后又给安岚夹菜,安岚有点不好意思,转头却对上沈贵妃温柔的笑容,不知为何,眼眶有些发酸。虽然置身在雕栏玉璧的深宫里,她好像回到了和母亲一同住在庄子里的日子。

这段饭吃得很温馨,安岚原本还怀着要见未来婆婆的忐忑,这时也彻底放下心来。沈贵妃没有太过问侯府的现状,只是大致问了她父母的情况,听闻甄夫人已经离世,轻轻叹了口气,道:“也是个苦孩子。”

安岚听见她用凄然的语气说出这个“也”字,心头颤了颤,大胆将手按在沈贵妃手腕上道:“贵妃放心,我一点儿也不苦。以后,更不会苦了。”

然后她偏头笑着看向李儋元,李儋元也笑盈盈回望,沈贵妃低头擦拭着眼角的泪,突然端起酒杯道:“想不到元儿也能有今天,母妃真为你们高兴。我就用这杯酒,祝你们能永结同心。”

三人喝完了杯中酒,安岚觉得脑袋有些飘,突然想起来为沈贵妃准备的礼物,连忙让守在门外的宫人把她带来的锦盒拿进来,对沈贵妃道:“贵妃娘娘,这里面是我自己做的香蜡,是我自己研究出的法子,香味分了几层,会随着蜡身融化慢慢透出来,您记得日日都要放在枕边,不仅能安神助眠,还可以替您驱除夏日蚊虫。”

这礼物看起来平常,可安岚却记得,大约在一年后,沈妃的寝宫里不知为何闹了虫患,那虫子竟能不惧熏笼里的香气爬到床上,害得沈妃全身红肿溃烂,太医用了许多法子医治,才勉强没让脸上留下疤痕,可身上的皮肤却再不复以往娇嫩。

那时宫内外传得沸沸扬扬,猜测是有人放进了蛊虫,可到底没有证据。而且前世她并未被加封贵妃,也没有被成帝复宠,哪怕大家都猜出真凶是谁,也就这么不了了之,无人敢为她出头。

安岚因前世这记忆,特地花了一晚想出这香蜡,将几种香料与草药封在一处,只要坚持放在枕边,应该能夺过那次虫害。

沈贵妃不明其中厉害,但知道是她自己想出、做出,便觉得喜欢的紧。吩咐宫女把锦盒收好,又让她们拿出个小巧的漆盒,笑着递给安岚道:“从元儿和我说起你开始,我便想着要将这样东西送你。”

安岚连忙道谢接过,打开那漆盒,发现里面的锦垫里躺着只通体碧绿的玉镯,不似宫中之物华丽名贵,看起来倒有些精巧可爱。沈贵妃拿出那镯子,拉起安岚的手给她戴上,笑着道:“我想,你刚才在太后那里应该也收了不少赏赐,你们府里也不会缺珍稀之物。这镯子是我及笄时,我娘亲送给我的礼物,我那时特别喜欢,舍不得戴就一直收着。谁知后来就进了宫,也就…没什么机会再戴。”

她脸上闪过丝落寞,安岚立即猜到,这镯子虽然做工精巧,可到底太过素净。她进宫就做了宠妃,必定被成帝赏赐了许多贵重的首饰,这少女时喜爱的镯子,戴出来反而显得寒酸,招来她人取笑。

沈贵妃眼波转动,握紧了安岚的手道:“我知道这礼物论价值并不贵重,可我不想将宫里得到的那些首饰送你,你明白吗?”

她二十几年的年华、爱情与憧憬,全被埋葬在这重重宫闱之中,所以她不愿让宫里的任何事沾染了安岚,所以宁愿将自己少女时的心爱之物送她,希望他们能得到,她永远不可能找回的幸福。

安岚当然明白她的用意,轻抚着手腕上的玉镯道:“谢谢贵妃娘娘,我很喜欢。”

沈贵妃笑了起来,又带着几分狭促道:“以后成亲了,就要随他一起叫我母妃了。”

三人又就着酒菜说了会儿话,沈贵妃难得高兴,酒喝的有些过头,实在觉得疲乏,就让宫女搀扶着她去榻上躺着休息,还没忘了叮嘱李儋元带着未来媳妇儿在宫里四处转转。

李儋元见安岚也喝得脸颊发红,走路都有些不利索,遣退了跟着他们的宫女,扶着她的头靠在自己肩上,柔声问道:“你想不想看我小时候住的地方?”

安岚的眼睛顿时就亮了,立即把身体捋直,不住地点头。

李儋元见她这副又软又娇的模样,忍不住低头在她脸颊偷亲一口,然后拉着她的手走进偏殿。安岚晕乎乎跟在他身后,听他讲着自己小时候在哪里读书,在哪里写字,又说他五岁时学得烦了,赌气爬到院子里最粗的那颗树上,谁知没坐稳掉下来,差点摔掉半条命。

安岚边听边笑,仿佛看见那个穿着白衣的顽皮小少年,绕着他们欢快地打转。可她很快就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拉着李儋元站住,指着软榻旁的窗户道:“为什么这窗纸的颜色这么深,那你怎么看得见外面。”

李儋元脸上的笑容骤然褪去,低下头想了想,又拉着她的手在榻边坐下道:“你真的想知道吗?”

安岚瞪大了眼:“我当然要知道,我想知道你所有事。”

李儋元苦笑一声,道:“你知道从能蹦能跳变成终日缠绵病榻的病人,最难忍受的是什么吗?”

安岚仿佛懂了什么,一头扎到他胸口道:“你如果不想说,就别说了。”

李儋元轻抚着她的头发,继续道:“那时我刚开始服毒,每天就躺在这张床上看书,可每当我抬起头,总能看到院子里有人在跑在跳,我很想加入他们,却根本连下床都困难。那种感觉,比毒.药还要苦上几分。我闹了几天,母妃干脆就让人把窗纸全换成深色,让我再不会看着院子的事,才能安心看书。”

他说这话时并不带太多情绪,仿佛在说一件离自己很遥远的事。安岚却听得心疼不已,那时他才多大,七岁还是八岁,他就是在那样的日子里长大,逼自己适应一日复一日的黑暗,挣扎着去撕开道亮光。

她突然从他怀里站起来,大声喊着:“阿元哥哥,你在这里等我。”然后一溜烟就跑出去。

李儋元被她弄得摸不着头脑,还没想明白,那窗纸突然被人从外直接捅破,安岚一双乌溜溜的眼珠从破洞里透进来,然后直接掀开整块窗纸,撑着窗沿坐上去,笑盈盈与他隔窗对望。

李儋元忍不住想笑,把窗户打开,揉了下她的头问:“干嘛?第一次来就要拆房子?”

安岚依旧笑着,倾身过来道:“以后你不用再怕看窗户外面了,因为我会在那儿,不管你看向哪里,我一直在那儿。”

李儋元一瞬不瞬地看她,只觉得一颗心被填满,再也容不下其他。他低头笑了笑,突然探身出去,轻刮了下她的脸蛋轻声道:“你知道这间房很久没住人了吧,那窗沿只怕很久没人打扫了。”

安岚“呀”的一声,想到自己身上精心挑选的衣服,连忙就要往外跳下去,可李儋元却张开胳膊道:“要跳,只能往我这里跳。”

安岚想也不想,直接就跳进了他的怀里,李儋元吃不住她的重量,退后两步背抵上博古柜才总算站稳。他大大地喘了口气,刚一抬头,就对上安岚顽皮的笑容。然后她并不慌着下来,双腿攀紧他的腰,胳膊勾着他的脖子,低头吻上他的唇。

第76章

月上中天, 豫王府的书房里,李徽一手负在衣袍后, 腰微弯着,在宣纸上笔走龙蛇写下两个字:金哲

那天晚上,深夜的巷道里凄风阵阵, 仿佛那个突然响起、又捉不住踪影的声音, 也不过是因风啸而生的误会。

李徽呆呆坐在车厢里,久久才从震惊中平复,可记忆力仍旧是一片空白。这种如临深渊,却又无迹可寻的窒息感掐着他的喉咙,再顾不得形象,扒着车门朝外吐了个天翻地覆。

肖淮没追到人,高大的身影再度回到马车旁, 恭敬地给他递上条巾帕,什么也没有问,只是换了个角度替他遮住巷口吹进的寒风。

李徽很欣赏肖淮这样稳重又不多言的态度, 擦了嘴坐回车厢,用水漱了口, 然后哑着嗓子问:“看见人没有?”

肖淮摇头道:“没看见人, 不过…看见两个字。”

那两个字就写在某户人家外的灰墙上,旁边是挂在屋檐下的纱灯, 红灯被风吹的左右摇摆, 将墙上的字一照得时明一时暗。

肖淮握着拳走近, 看清楚那两个字是:金哲。

金这个姓氏, 多属于异族,再加上那人怪异的行踪,只怕也有些常人没有的本事。可他为什么要留下自己的名字,却又不现身与他相见呢?还有那股萦绕不散的熟悉感,究竟从何而来?

豫王想得心浮气躁,胳膊往前一挥,笔上的余墨便重重甩在纸上,仿佛在那黑字旁挖出大小不一的深坑,然后干脆将笔一扔,负着手走到窗前。

窗外是苍穹星斗、漆墨沉沉,他仰头对着这夜幕思索良久,终于下了决心唤来一名心腹,让他彻查京城里叫做金哲的男人:这人大概三十岁上下,身材偏瘦,可能是异族,眼珠也带有异色。

消息很快就传回来。大越朝与许多外族交往颇深,留在京城学习中原文化的异族人士也不少,可这个金哲格外好找,因为他是上了名册的死囚犯。

豫王得到这个消息着实吃惊了一阵,关在刑部大牢的死囚犯,为何会在他车外现身?如果他已经逃脱,何必再回牢里受死?如果他并未逃脱,那天对他喊话留字的人又会是谁?

他想来想去,觉得唯一能解决所有疑问的办法,就是亲自去见一见这位金哲。

潮湿阴暗的刑部大牢,仿佛还能闻到刑讯室飘来的血腥味,领路的牢头笑得十分殷勤,嘴上絮絮叨叨,领着豫王走到右拐第三间牢房前。

李徽弯腰往里看,在牢房的最里端,身形削瘦的男人盘腿而坐,一头乱发被他用草枝盘起,看起来不似穷凶极恶的死囚犯,倒像名落魄的书生。双眼又长又细,右边眼珠透着淡淡的褐色,与他脑海中的模样几乎无二。

可他不知这印象从何而来,明明他们以前从未见过,正琢磨着,牢头已经梆梆敲着栅栏大喊:“金哲,豫王爷要来找你问话!”

这一喊,旁边牢房的死囚全探出头来,想到他们这种在谷底挣扎之人,居然还能见到远远坐在云端上的王爷,各个都抱着多看几眼够本的心情,边打量着李徽边嬉笑起哄。

牢头横眉怒目大声呵斥,可金哲却显得格外平静,拉平盖在膝上的衣摆,抬头时,褐色的眸子射出亮光,薄唇挑起个胸有成竹的笑容道:“王爷,你终于来了。”

豫王的脑海中仿佛有电流闪过,脚步踉跄着退后两步,他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无论那晚他是用什么法子出现在自己马车外,金哲故意留下那个名字,就是想诱自己来见他。

他有足够的信心:自己会将他救出死牢。

可他为何会有这样的信心,他究竟握着些什么,又知道些什么?

李徽深吸口气,重新换上平静的表情,斜睨着牢头道:“带他出去,找个清静的耳室,我有话要问他。”

牢头连忙点头哈腰地应允下来,金哲笑着站起,嫌弃地踢了下挂在脚踝的铁镣道:“这玩意怪碍事的,王爷能帮我弄掉吗?”

李徽沉吟一刻,对牢头道:“把他的脚镣解开。”

“万万使不得啊!”牢头吓得连忙摆手:“这人可是死囚,万一他凶性大发冲撞了王爷,那小的可也要被扔进这牢里了。”

豫王挥了挥手:“去解开吧。刑部大牢里,本王还能出什么事不成。“

金哲“哈哈”大笑,得意洋洋地将脚一翘,看着牢头为他解开脚镣,然后扬着头,仿佛自己不是死囚,而是被邀请的贵客,抬着下巴,大摇大摆去了耳室。

刑部大牢,连耳室也透着几分阴森。豫王让金哲跪在下方,翻看着卷宗道:“听说,你被判死刑,是因为杀人?”

他来时已经看过这卷宗内容,金哲很早来了中原,十几年来都在京城城郊的某间道观清修,可不知道为何,他在半年前突然凶性大发,在一天晚上失手杀了馆主,据说还盗走一件观中从前朝留下的宝物。可在被审讯时,他拒不承认自己偷了什么宝物,最后因为杀人罪名,被判了死刑。

金哲听他讲完自己的罪名,并不申辩,只是一脸殷切道:“我这么做,可全都是为了王爷你。”

豫王面上不动声色,随手拨弄着旁边的杯碟道:“本王肯来见你,已经算是天大的恩惠。你不抓紧机会好好申辩,求我替你洗清冤屈,却要在这里胡言乱语,本王可没那么多闲心陪你绕圈子。”

谁知金哲抬头看他,目光无比坦然:“小的本就无冤可申,人是我杀的,东西也是我拿的,王爷既然有心来找我,我就绝不会诓骗王爷一句。”

豫王心中一跳,他记得刑部的卷宗里,金哲只承认杀人,坚决否认盗宝,可此刻却毫不犹豫认下一切。他很快就想明白,走到金哲面前,低头压着声问:“你偷的那样,究竟是什么东西?”

金哲抬头看着他,带着抹神秘的笑容道:“是一块刻着篆文的铁符,暗红色,正菱形,王爷可还记得,这样东西究竟是做什么用的?”

李徽突然心惊肉跳起来,还未想明白这感觉从何而来,金哲已经匍匐在地,叹息着道:“王爷,是我来的迟了,害您白白等了这些年!”

与此同时,三皇子李澹元即将与宣武侯府嫡长女成亲的消息也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

因为成帝想将这婚事好好操办,再选一年中最好的良辰,最终将婚期定在了三个月后,李儋元为此专门进宫一趟,称自己和谢家小姐都不在乎仪式或排场,低调或简单都没关系,只希望能早日成婚。

成帝见自家儿子这么迫不及待要将媳妇儿娶回家,戳着他的额头笑骂了句:“没出息。”然后按住他的肩轻叹了声道:“你们不在乎,可是父皇在乎。父皇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在我心中的地位。”

李儋元抬起头,由父亲那双带着慈爱与歉疚的双眸中,读懂了他的用心。于是不再争辩,欣然接受成帝的全部安排。

第二日,京城最大的玉铺“金宝阁”里,掌柜刘元成一脸殷勤地弯腰伸手,领一对周身贵气的男女走向二层的阁楼。

他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一眼就看出这两人身份不俗,于是让楼下接待的伙计离开,亲自带着他们到了平时只接待贵客房间。可惜他还是没能猜出,这若神仙样貌的两人,就是正被整个京城谈论的三皇子和他未过门的王妃。

安岚手撑着下巴,手肘挨着紫檀大桌,看刘掌柜满脸红光地让伙计拿来一样样首饰,再一样样介绍吹嘘一番。可她对这些东西并没有太大兴趣,是李儋元非要送她样订亲的信物,才不得已被拖来了这里。

“可进宫时我已经被赏下了许多首饰了,到成婚时,爹爹应该也会给我准备嫁妆带过去,干嘛还非要再买一个?”安岚记得自己这么问过他,在她看来镯子是镶金还是嵌宝石,左右不过就是个镯子而已,买的再多,自己也就只有两只胳膊来戴而已。

可李儋元却对她道:“那些都不是我自己买的,既然是订亲的信物,总要我们自己亲自去选的,才有意义。”

于是安岚被他说服,可她没想到选个首饰这么麻烦。眼看刘掌柜眉飞色舞地介绍了好几样,李儋元都一副漠然模样,看的那刘掌柜越来越心虚,抹着汗想:他已经将店里的镇店之宝拿出大半,这公子却一样都看不上,该不会是遇上高人了吧。

安岚看的有点好笑,这也不怪刘掌柜,李儋元长这么大,什么珍稀玉器没见过,自然瞧不上这些普通玩意。她眼看刘掌柜不服气地又显摆了两样,然后表情变得越来越窘迫,对他生出几分同情,干脆站起来道:“不如这样吧,我去那边看看,看到什么喜欢的就买了吧。”

她这句话是对李儋元说的,要让这位挑剔的殿下满意,只怕一天都能耗过去,还不如自己随便跳件顺眼的,反正这里的东西样样价值不菲,也对得起他的心意。

安岚被伙计领着走了一圈,刚看中一个羊脂玉累金丝耳坠,突然听见背后的刘管事声音都尖锐起来,大喊道:“刘成,送客!”

她惊讶地转头,发现刚才还殷勤恭维的刘掌柜,瞬间换了张尖刻的面孔,致使两个强壮的伙计,连请带赶将他们送出了店。

稀里糊涂到了大街上,安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扯着李儋元的袖子问:“到底怎么了?是不是你说什么话把他气着了?”毕竟她可是见识过这人尖酸起来能有多伤人。

李儋元的表情却很奇怪,以他的脾性,无端端被人赶出了店,必定会想着法把这憋屈全还回去,但他仿佛并不太气,甚至还有点儿…尴尬的赧意。

安岚更觉得有趣,把他往旁边的巷子一拉,轻按着他的胸给压到石墙上,一抬下巴道:“快点老实交代,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儋元握拳轻咳了一声,偏过头装出若无其事地语气道:“没什么,我就是拿出那对血玉玉佩,问他是不是真的?”

“血玉?什么血玉?”安岚愣了一瞬,随后很快就记起那个曾经遇上过得神神叨叨的道士,顿时捧腹大笑起来:“你居然真的花五百两买了,还掏给那个掌柜看。”

难怪刘掌柜变了脸,这世上多难找出块血玉,他只需问一问这玉的来历,就会知道自己刚才点头哈腰伺候着,以为眼高于顶一样珍品都瞧不上的神秘公子,其实根本就是个不识货的冤大头。只怕连带着,还会怀疑起他们两人的身份,猜想他们是故意借上两套衣服来过个大爷的瘾。

她越想越好笑,然后被李儋元一把拉着靠在他胸前,咬着牙道:“被赶出来,有这么好笑?”

安岚捧着肚子继续取笑他:“谁叫你堂堂三皇子,见多识广,那铺子里样样宝贝都看不上,偏偏信个邋遢道人,花五百元买下一对假货!”

李儋元瞪了她一眼,颇有些幽怨道:“还不是因为你说喜欢,你喜欢的东西,骗不骗,花多少银子又有什么关系。”

安岚终于不笑了,只睁着一双圆滚滚的晶亮眸子看着他,这时,她听见李儋元在她耳边柔声道:“而且那个人说,得到这对玉佩的男女,就能恩爱绵长,永世不离,所以无论真假,我总想试上一试。”

因为他最怕的,就是未能陪她走完一世,就不得不离开。

安岚眨了眨眼,瞬间就涌上泪意,胸口被撑得又甜又酸,顾不得这里还是巷子里,踮起脚,搂紧了他的脖子。

李儋元对上她湿漉漉的眸子,暗自磨了磨道:“我现在有些后悔。”

“后悔什么?”

李儋元将唇贴在她耳边,吹着热气道:“后悔不该承诺你,等到明媒正娶再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