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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纨绔少爷/穿越之纨绔少爷 作者:贼眉鼠眼

文案:

平凡的大学生方铮穿越了,穿越到了古代一个富家纨绔少爷的身上。

他不想改变这个世界,只想好好做他的富家少爷,可人太出色也是种罪过,这个世界正因为他的到来,而悄然改变着。

试看主角如何在不一样的穿越剧情里,展开了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古代人生。

本书风格轻松(你也可以认为它幽默),不震虎躯,不抖娇躯,读者朋友可以放心大胆的阅读。

【第一卷 来如春梦几多时】

第一章 人品爆发下的穿越

公元2009年春,中国北方某市殡仪馆追悼大厅内。

一场追悼会正如火如荼的举行着,厅内气氛沉痛而肃穆,哀乐鸣奏,哭声震天。参加追悼会的都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和同学朋友,此时,一位中年男子正手拿稿纸,一字一句念着死者的生平。底下有坐不住的趁着空挡窃窃私语。

“唉,说走就走了,才二十几岁呀,怎么这么想不开。”一位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摇头叹息。

“哎,他到底怎么死的?”八卦人士爱打听。

“小声点,据说,他是抱着俩姑娘的相片自杀徇情…”眼镜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怎么会这样?我和他经常一起喝酒,也没听他说过喜欢哪个妞啊,还俩?”八卦人士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

“我也想不通呀,再说了,就算徇情,抱一个姑娘的相片徇情就是了,可他干嘛抱两个呀?难道他同时为两个姑娘徇情?”眼镜男颇费思量。

“人家那叫博爱,不懂吧?哎,我告诉你们,听说他的死法很有新意呢。”第三位八卦人士忍不住凑过来加入话题。

“哦?如何有新意?”另两位果然被吸引了。

“我听说呀,他抱着俩姑娘的相片,眼一闭,倒头就栽进了下水道里,捞出来的时候,气都断了,脸上还带着笑呢。”

“旷世痴情男呀!”三人齐叹,肃然起敬。

不远处,中年男子仍在继续念着悼词,低沉的声音在追悼厅内回响:“…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

※※※

华朝,京城金陵,商贾方家。

方铮从沉睡中醒过来,刚睁开眼,就发现有一对黝黑清澈的眼睛盯着他。

这双眼睛大大的,圆圆的,无辜的,一眨不眨的凝视着他,方铮被盯得头皮有点发麻。

“喂,看归看啊,不许乱动,就在那儿待着,乱动小心我翻脸啊。”方铮跟这双眼睛的主人示之以威。

“…”

“嗯,如果你现在出去,我可以考虑晚上请你吃宵夜,很丰盛哦。”诱之以利,有时候是最简单,最实用的方法。

“…”

“好吧,看在本少爷我病体如此衰弱的份上,能不能请您老人家出去?我保证,绝不再纠缠小绿了,好不好?”诱之以利无效的话,动之以情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

“妈的!老虎不发威,你当本少爷是病猫?给我滚出去!再不滚信不信本少爷让你变成锅里的菜?”方铮受不了了,高声喝道。

眼睛的主人终于感受到方铮那凌厉逼人的杀气,高傲的抬起下巴,不屑的瞟了方铮一眼,趾高气扬的出去了。

方铮松了一口气,轰然倒在了床榻上。

刚才出去的那位,简直不是人!

事实上,它确实不是人。它名叫大黄,正确的说,它是一条中华田园犬。说得更具体一点,它是一条身材魁梧,四肢发达,被训练成专咬人脖子的中华田园犬,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条狗不怎么喜欢方铮,同样,方铮也不怎么喜欢它。令人扼腕的是,大黄的武力值明显高于他,所以,尽管方铮身为它的主人,却无法驾驭它,更甚者,还要躲着它。——大黄没城府,不懂隐藏它的喜怒哀乐,它喜欢的人,它会在你面前摇尾乞怜,极尽谄媚之能事。若是它不喜欢的人,没准会扑上来咬断你的脖子。方铮这种人属于后者。

“功高震主啊!”方铮在心里哀叹着。功高震主又能拿它怎样?赐它三尺白绫,它也不会老老实实的上吊啊。

“少爷,您该喝药了。”小绿端着药碗递到方铮面前。

小绿是方铮的丫鬟,贴身的那种。到今天方铮都没闹明白,贴身丫鬟跟丫鬟有什么区别,开始他还以为是伺候吃穿,然后晚上给自己暖床,并且主动陪睡的那种丫鬟。

按正常逻辑来说,这么理解没什么不对。可事实证明他错得离谱,小绿并不跟他住在一个屋子里。她住在传说中的天字二号房,就是上楼左拐,右拐,再左拐,再右拐,再朝前走一百步…

方铮终于明白: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贴身丫鬟住在同一座府里,方铮却没办法仗着少爷的身份占便宜。——那该死的大黄每晚都守在小绿门口呢。

“不喝,别理我,烦着呢。”方铮看着大黄在围在小绿身边讨好的摇着尾巴,心中没好气,这条狗对他不怎么感冒,却一天到晚屁颠屁颠围着小绿转,这让身为主人的他很懊恼。

“不行,您不喝药,老爷和夫人怪罪下来,奴婢可担当不起。”小绿很执拗,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方铮,流露出绝不退让的神色。

方铮不耐烦的瞪着小绿,自从他在这个莫名其妙的朝代醒来后,他就发现这丫头不怎么待见他,倒不是说小绿对他这个少爷有什么无礼的举动,相反,小绿执礼甚恭,只是在她恭敬顺服的外表下,方铮却能感受得到她骨子里对他的不屑和鄙夷。何止是小绿,整个方府上下的下人们对他都是这副德行,包括那条叫大黄的狗。

小绿才十五岁,却出落得亭亭玉立,更难得的是她手脚勤快,方铮的衣食住行全都是由她照顾的。十五岁,换在现代还是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背着书包上学的年纪,小绿却在服侍着方铮这位大少爷的起居了,而且还打理得井井有条。

“少爷,请您快点喝,小月刚刚传了话过来,老爷和夫人马上就要来看您了。”小绿淡淡的语气,一副你爱喝不喝,后果自负的模样。

“我…忍!”方铮狠狠瞪了小绿一眼,一咬牙捏着鼻子灌下了那碗黑乎乎的药汤,小绿满意的收拾了药碗退下。

“好男不跟女斗,等少爷我弄明白了怎么回事,收拾不死你这小丫头片子!”方铮盯着小绿婀娜的背影恶狠狠的暗忖。

是的,来到这个朝代整整五天了,方铮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五天里他一直保持着懵然状态,似乎觉得自己仍在做着一场奇异的梦,庄周梦蝶,真实与虚幻,是一个难以分辨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方铮思考得很头痛,他的头痛了五天了。

不太明白是吧?好吧,让我们从头说起。

方铮原本是二十一世纪北方某城市刚毕业的大学生,中文系毕业。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工人家庭出身,没有声名显赫的父母,也没有海外断子绝孙的表叔表舅留给他亿万家产让他继承。从小到大,他一路平平淡淡的读完小学,中学,大学,谈了两场不算成功的恋爱,毕业后跟所有的大学毕业生一样待在家里待业,周末逛逛人才市场,希望能交到好运气捡着一份吃不饱又饿不死的工作。

就这样,方铮不咸不淡没招谁没惹谁的活了二十二个年头,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一个晴朗的星期天下午,他手里攥着某岛国著名的两位女优的全裸人体写真艺术影片,兴冲冲的直奔家中(男同胞们应该能理解这种心情),没想到他走路不留神一头栽进井盖被盗了的下水道里,脑袋撞上某个硬邦邦的东西后便没了知觉。

不得不说,现代人实在是太缺乏社会公德心了,方铮内心里其实并不歧视小偷这个职业,小说里的楚留香不也是江湖中人人传颂的“盗帅”嘛。可是…你偷什么不好,非得偷井盖?哪怕你偷完了立一块“此处有洞,小心绕行”的警示牌也好呀,偷井盖那孙子忒缺德了。

接下来的桥段比较狗血。

方铮醒来后发现场景完全变了,当然,他不会傻得像刚穿越的主角一样,以为自己还在医院,反正他是从没见过如此古色古香的医院,矮足的床榻,精巧玲珑的烛台,紫檀木的圆桌,描金细雕的茶几,还有山水写意的屏风。——哪个神经病会将医院装饰成这样子?

后来大黄跑了进来,冲着他汪汪直叫唤,把他吓得够戗,可身子软绵绵的动弹不得,正待开口呼救时,一身靓丽的古装打扮,梳着小抓髻的小绿进来了…

紧接着,整个方府都沸腾起来,下人们交口传递着“少爷昏迷一个月居然醒过来了”的消息。顿时方府上下鸡飞狗跳,狼奔豕突。方铮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呢,一位美艳妇人急匆匆进屋,二话不说,抱着方铮便使劲儿的哭,哭得那叫一伤心呀。

妇人还没哭完呢,一位年纪约莫四五十岁的男子快步走了进来,众人都起身叫他老爷。这位老爷神情激动,一把扶住方铮的肩膀,又摸了摸他的脸,还搬着他的脑袋一个劲儿的看,观察得如同毒枭验白粉般细致,只差没将他脸上的肉切一小块下来品成色了。这位老爷仔细端详了半晌,嘴里喃喃道:“天佑我方家,天佑我方家…”

当时方铮也吓坏了,你想呀,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面前围着一群完全陌生的古代人,又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老爷,抱着他脑袋神神叨叨,换了是你,你会不会害怕?

饶是方铮性子开朗,容易适应环境,也被眼前的场景吓得手足无措,怔怔不敢发一语。

楞神了许久,望着一脸惊喜,连声念佛的老爷和夫人,和他眼前不停穿梭忙活的下人们,方铮终于想到了一个词儿——穿越。

“穿越”是个挺流行的词儿,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穿越大概是因为地球磁场波动或者二元次空间异变等等乱七八糟的原因,总之很复杂,绕一大圈还不能自圆其说。

从迷信的角度来解释那就简单多了。老天安排的嘛,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使其穿越”,瞧,多合理的解释。为什么老天偏偏选择了他呢?也很简单,他人品爆发嘛,神仙放个屁总得砸中一个凡人不是?他就是那个被砸中的幸运者。嗯,实在是可喜可贺。

合理或不合理的解释方铮想了很多,可他仍不能接受“穿越”这个事实。所以在“养病”的这几天,他脑子一直处于“放空”的状态,什么叫“放空”?如果有一天你买彩票中了五百万,大概能体会到这种状态了。

第二章 方太岁

这几天方铮终于知道,原来抱着他哭的那位妇人是他母亲,而搬弄着他脑袋验货的是他的父亲,也是方家的掌门人,名叫方存义,是京师金陵城里最富有的商人。其生意遍布整个江南地区,说富可敌国可能夸大了,说富甲一方倒是不为过,若搁在现代,那绝对是能上福布斯富豪排行榜的主儿。

母亲方罗氏,除了溺爱方铮这个儿子以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管着方铮他爹。从方老爷成亲三十年却没纳过一房妾室这点来看,母亲的工作成绩很是斐然。

而目前所处的时代,不是方铮前世熟知的唐宋元明,它根本就是一个未知的世界。

这个朝代叫华朝,当今圣上姓周,现在的年号是建武十二年,没听过吧?

方铮也没听过。他堂堂一个中文系的大学生,寒窗苦读十几年,压根儿就不知道中国历史上竟然有个什么“华朝”。

后来方铮打听了一下,发现历史好象走了岔路,岔口在楚汉相争那一点上,楚霸王项羽在乌江边当时已经是四面楚歌,正打算拔剑抹脖子时,他的爱马乌骓发了威,扬起性感的小后蹄,一脚将霸王同志踢江里去了,后来项羽被部下救起,回到江东,重新招兵买马,十数年后,终于灭了刘邦,建立了楚朝。

接下来的数百年朝代更迭,一个个的开国皇帝粉墨登场,轮番开唱,到百年以前,华朝统一了中原,传承已十代有余。

瞧,历史多么扯淡,一切的改变都只因为一匹畜生有意无意的尥了一下蹶子,历史的车轮便生生拐了一个弯。

方铮原以为穿越了,仗着比古人们多出千儿几百年的历史知识,凡事未卜先知,趋吉避凶,随便抖抖虎躯,散一下王八之气,高官厚禄唾手可得,娇妻美妾招之即来,玩得兴起甚至还可以一脚将皇帝踹俩跟头,换自己坐上宝座过过皇帝瘾。

这下好了,以前学的那些历史知识全成了垃圾,一星半点也用不上。所谓的“未卜先知”更是扯淡,方铮现在活得比古代人都糊涂呢。

“少爷,老爷和夫人来了。”小绿语气淡淡的。

话音刚落,远远便传来方夫人的声音:“小绿,你去叫人将围着这院子的栅栏给拆了,好好的一家子,铮儿偏要单独住在这个小院儿里,还围上栅栏,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将儿子给关起来了呢。”

方铮如今住的地方确实有点偏僻,这跟他的前身有关。他的前身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在他穿越以前,外人一提起京城方家商号,首先说的不是叱咤商界的方家老爷,而是他那宝贝儿子。

巧的是,那位纨绔少爷的名字也叫方铮,这是否命运的巧合?如此,方铮穿越的原因大概清楚:就像邮差将信递错了一样,递到一个同名同姓的人家里了。几率非常小,但也不是不可能。

方铮的前身今年十八岁,是方家这一代唯一的一根独苗,可方老爷却一直不怎么待见他。因为那位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实在是太混帐了,从小在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养成了顽劣不化的浪荡性子,十五六岁起就过上了带着狗奴才满大街调戏良家妇女的幸福生活,人送外号“方太岁”。

不得不说这个外号取得挺贴切,这位纨绔子弟的生前劣迹可谓“罄竹难书”,他根本就是个典型的败家子,吃喝嫖赌,无恶不作,邻里街坊见之无不退避三舍,就连府里的下人也吃过他不少苦头。跟坏事沾边儿的全都有他的份,逼良为娼,放高利贷,组织街上的小痞子勒索商家等等,这些烂事加起来,杀头都够得上条件了,官府没剁了他,估计多亏了他有个有钱的老爹。

也因为这个原因,方铮十八岁了却还没成亲,没人愿意把自家闺女送进火坑,别人都说方铮是个克妻的命,谁家闺女嫁过去,肯定活不过半年。——你说这古代人不都尊儒术么?嘴巴怎么这么毒呢。

方老爷其实管教得挺严,方少爷每次犯了事都是一顿毒打,但这位方少爷——也就是方铮身体的前一任主人,可能处于青春叛逆期,越打还越来劲,他是摸准了老爹的脉,方家就他一根独苗,打便打了,不可能要了他的命。——这一点方铮还是挺佩服他的,这小子够狠!我要有他这种“舍得一身剐”的大无畏精神,不早考上北大清华了么。

至于方铮独居的小院,那是父子失和之后的产物,有一次方老爷打得狠了,方大少爷一怒之下搬到这个远离家庭暴力的偏僻地方来,还在周围围上栅栏,借此向他那喜欢动粗的老爹表示抗议。虽然小院还是在方府,却颇有“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意味。结果刚住进来没几天,方少爷就昏迷了。

方少爷为什么昏迷?也是他的性子使然,在青楼与某纨绔子弟为了一个红牌姑娘争风吃醋,动手时不慎从二楼摔下,脑袋着了地,颇有“冲冠一怒为红颜”之豪迈。气势倒是足够了,可惜手上的活儿不好,来了个“出师未捷身先死”。

方少爷躺在床上已经一个多月了,一直昏迷着,——也就是后世传说中的植物人,方铮这只倒霉鬼如果不占据他的身体,不出三天他就得断气。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其实方铮是救了他。

门外传来方老爷的清咳声,前几日方铮醒过来时他那欣喜若狂的表情,如今已荡然无存,现在站在门外都有点拉不下面子走进来。还是方夫人嗔怪着在外使劲推了他一把,方老爷这才借机下台,施施然进门落座。

“孩儿见过父亲,母亲。”方铮恭敬的弯腰行礼,入乡随俗,既然来了,那就好好适应这个社会,古人说话的方式,礼节等等,都是必须学会的。

方老爷和夫人惊异的互视一眼,方铮醒后表现出来的言行处处与往常不同,如今又多了一桩,说实话,方老爷业已多年未见儿子恭恭敬敬给自己施礼了。

“我儿还病着呢,别多礼,快起身。”方母笑吟吟的扶起了方铮。自己的儿子怎么看怎么顺眼,都说“慈母多败儿”,这话实在是有道理,方少爷的纨绔性子可不就是眼前这位慈母惯出来的?

方铮打心眼里还是有点怵他这位老爹,前任方少爷是个狠人,死猪不怕开水烫,方铮可不敢挑战生存极限。悄悄抬眼,见老爹没什么反应,这才小心翼翼的直起身来。

方老爷清咳一声,道:“你身子骨已见好了吧?”虽是一句问话,可方老爷说话时两眼望天,竟是不屑看他儿子一眼。

方铮茫然四顾,老爹在跟谁说话呢?

他顺着方老爷的目光往上看去,只见头顶几根雕红描绿的横梁,梁上,莫非有老爹的熟人?

“混帐东西!问你话,往哪儿看呢?”方老爷良久不见方铮回答,低头见方铮也两眼望天作探索状,不由勃然大怒。

方铮赶紧低头道:“回父亲大人,身子已经好很多了。”

“听说,你是跟别人在青楼争风吃醋受的伤?”方老爷这话说得有点阴测测,嘴角还噙着一丝冷笑。

坏了,那话儿来了。今儿这是来者不善呀,前些日子因为养病,这事儿一直没提起,今儿老爹先问他身子好没好,看来是颇有深意的。身子好了的话,老爹或许会跟自己玩一个名叫“抗击打能力”的小游戏。游戏的结局嘛,必然是老爹心满意足,扬长而去,而方铮则奄奄一息,等待郎中抢救…

方铮下意识缩了缩脖子,他突然发觉,这黑锅除了他,还真没人能帮他背。多冤枉呀!他总不能跟方老爷说,那是你儿子的事,与我无关,你找他去吧。

事实是不容辩解的,既然附了这位纨绔子弟的身,甭管是不是自己做的,帐都得算到自己头上。

方铮满脸不情愿的道:“父亲大人,孩儿知错,孩儿一时糊涂,以后不敢再犯了。”

厅内气氛一时陷入沉默,方老爷与夫人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不敢置信的神色。

“你刚刚说什么?”方老爷不得不“倍格油趴等”,这是有原因的,整个方府,上到老爷和夫人,下到大黄,都知道,要这位方少爷主动认错,那几率简直比公鸡下蛋,太阳西出还小。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撞了脑子,跟没撞脑子就是不一样。从人品上来说,前者明显是得到了升华。

方铮只好再次恭恭敬敬的认错:“孩儿以前不懂事,犯了许多错,还请爹娘见谅,孩儿以后不敢了。”

“咳咳,你先回房去,好好反省一下,晚上老夫再与你说话。”方老爷打破了沉默,向方铮挥了挥手,打发他回房。本打算今日来一场父子恶战,没想到竟是草草收场。

“夫人,你都听到了吧?铮儿…铮儿他这是…怎么了?”待方铮走远,方老爷迫不及待的开始与夫人探讨起来。

“是呀,老爷,以前铮儿可不是这样的,他什么时候认过错呀,更何况还如此恭敬。”方夫人也是满脸疑惑。

“真是怪事,性情大变,令老夫费解啊,你说铮儿他是不是中了邪?”方老爷仍处于震惊状态。

“去你的!”方夫人轻轻推了老爷一下,嗔道:“有你这么说儿子的吗?儿子懂事还不好?非得像以前那样,俩父子脸红脖子粗的比谁嗓门大,你才高兴?”

很明显方夫人是个单纯的乐观主义者,儿子只要往好的方向变,她根本就不想思考其中的原因。

方老爷没理会夫人,他仍在沉思,半晌才点点头,道:“其中可能有诈,这小子,蔫儿坏着呢。”方老爷郑重的下了结论。

第三章 理想与现实

方铮垂头丧气回到房里,衣裳也不脱便往床上一倒,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由于是自己的前身选的一处偏僻的小院落,屋子不小,可屋里的摆设却不多,显得有些空旷,一叹气屋内便响起了回音。

不知道另一个世界的父母怎样了?失去他这个儿子,他们一定比谁都难过吧。还有他那些狐朋狗友,平日里经常见面,喝酒吹牛吆三喝四不觉得,现在离开了,还真想他们。

更闹心的是,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后,我做点什么?方铮一想起这个问题就有点头疼。

当文官,方铮没兴趣,官不是那么好当的,论心计,智谋,手段以及心狠手辣,方铮都不是对手,一个小小的疏忽便会连皮带骨被别人吞下去,别以为古代人个个都愚笨,那都是现代那些电视剧给害的。事实上古代人只是见识狭窄了些,可他们不缺心眼儿,算计起人来阴着呢。

做武将,那就更不靠谱了,以方铮如今这副虚弱的小身板儿,做将军,那简直是扯淡!不说别的,人家武将用的兵器动辄一百几十斤,方铮能咬着牙扛起来算不错了,指望他挥舞着兵器杀入敌阵中如入无人之境,那基本是一件比登天还难的事。

当皇帝,…呃,算了,咱还是现实点吧。

“我就不明白,一位优秀的穿越青年想做点事怎么就这么难呢?”方铮苦恼的自言自语。

看别的穿越小说,人家男主角混得那叫一风生水起,上马领军,下马治民,皇帝想放个屁都得先看看主角高不高兴,家里娇妻美妾不计其数,不是本国公主就是外国公主,你要是一郡主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怎么轮到他方大少爷就这么惨?前途迷茫不说,娇妻美妾更别想了,身边唯一一个贴身丫鬟还整天绷着脸,像谁欠了她钱似的…

几番思量,方铮终于做出一个最为稳妥的决定:继续当我的富家少爷。老天既然安排我投身在商贾之家,想必也是这个意思吧?当少爷多好,吃喝玩乐样样不缺,随时随地有人等着侍侯,遛鸟耍狗斗蛐蛐,这才是身为纨绔子弟份内的事儿呀。将来老爷子年纪大了一退休,作为他唯一的儿子,将偌大的家业一继承,再讨几房漂亮的婆娘,美滋滋的过着地主阶级腐朽堕落的小日子,岂不比带着小弟征战沙场,或者在朝堂上跟一帮老头钩心斗角强上百倍?

至于那些救百姓于水火啦,拒外敌于国门啦…那不是哥们该干的事儿,多大的脑袋戴多大的帽子,方铮对着镜子左照右照,除了觉得自己英俊帅气之外,长得也不像是救世主该有的模样呀。

嗯,就这么决定了!好好做纨绔少爷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吧!方铮为自己的英明决定喝彩不已。瞧哥们这气质,这模样,这内涵,无一不是天生的少爷之相啊。

方铮勾勒着未来美好的蓝图,沉沉睡去。梦中的他,怀里揣着大把的银票,正在玩命的追着几个一丝不挂的绝色美人,方铮一边追一边流哈喇子,心情既得意又焦急,别提多纠结了。

理想总是高于现实的。而且在正常情况下,理想总是被现实的无情打得粉碎。

一觉醒来后,方铮的理想粉碎了。

“什么?读书?”方铮不敢置信的惊呼道。

“大惊小怪什么!不成体统!”方老爷对方铮的反应很不满意。

“为什么呀?”方铮不明白,有家有业有余财,好好的富翁日子不过,老爹却要自己去读书考状元,这个,似乎跟自己的理想严重脱节了…

“不为什么,就因为是老夫说的。”方老爷眼皮都没抬的道,这位老爷子不太习惯跟儿子讲道理。

“铮儿,你爹要你去读书,也是为了你好,咱方家现在家业大了,啥都不缺,可就是少了一份功名呀,你若是用功读书,将来中个举人,你爹再活动一下,放个七品八品的官职,岂不是光宗耀祖?”方夫人见这两父子又有翻脸的迹象,赶紧在旁轻声解释。

“可…光宗耀祖也不一定非得要读书呀,孩儿多赚些钱财,将咱们的方家商号开到外国去,不照样光宗耀祖么?”方铮是真急了,穿越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呀。合着我忙活了半天,回古代就是为了来读书的?那还不如当初让我死在下水道里得了。

“哼!不读书哪有功名?没有功名你以为光有钱就能在这世上横着走了吗?”

方老爷慢慢品了一口茶,接着道:“老夫花钱给你捐了个生员,而且也跟明道书院的陈夫子打点过了,你在家歇几日后老夫便带你去陈夫子家中拜师,以后便每日去书院读书吧,家中下人都不敢管你,老夫又经常不在家,大概书院的先生们能管住你。”

“生员…是什么来头?”不能怪方铮不懂,现代人,哪怕是大学毕业的,有几个明白“生员”的意思?就像你拿着二元一次方程去问方老爷,他肯定也不懂。

“生员,就是秀才!小畜生,不学无术,整天只知道惹是生非!”方老爷对他这位儿子实在是痛恨得咬牙切齿了,可惜当事人毫无知觉。

“花钱捐的?”方铮知道,古代花钱捐官捐功名实在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方铮一脸为难的道:“这样不好吧?传出去多难听啊。”

方老爷知道儿子心性最近有些变化,闻言顿时期待道:“莫非我儿打算发奋读书,凭自己的本事博取一份功名?如此真是祖宗保佑啊!”

方铮尴尬的挠挠头,道:“也不是,孩儿的意思是说,咱方家是有名的大富之家,花钱只捐个秀才,未免有点小家子气,不上不下的惹人笑话,爹何不多花点钱,索性给孩儿捐个状元,多省事呀…”

方夫人:“…”

方老爷:“…滚!滚出去!滚快点!”

方老爷的本意,只是想给方铮找个地方老实待着,去书院读书总好过在青楼跟别人争风吃醋,至于考状元云云,方老爷可压根没做这个指望。自家儿子是个什么货色,他还不知道?完全就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这样的人想凭本事考取功名,祖坟冒青烟都不够看,简直要喷火才行。

没想到自己这个儿子还真没辜负“败家子”这个光荣称号,不思上进到了极致,花钱给他捐了个秀才他还不满足,竟然想拿钱砸个状元的功名。

后来方夫人见方铮郁闷不已,于是告诉方铮,如今世道不太平,外有突厥时常犯境掳掠,屠戮城池,在内百姓被苛捐杂税逼得频频造反,内忧外患,国库又空虚,朝廷急需用钱,这才允许民间有财力的商人或地主花钱捐官,不过这还只是一个不成文的政策,毕竟朝廷卖官鬻爵不算是光彩的事,上到皇帝,下至知县,都对捐官一事睁只眼闭只眼。买卖双方对此事讳莫如深,低调得很,方铮这般大张旗鼓的想“买个状元”,不能不说此人无知者无畏。

并且方夫人还稍稍暗示了一下方铮,功名之事不必太过担心,反正方府上下谁也没指望这位方大少爷真能考取个什么功名。方老爷只是想用读书这个借口来约束他,让他少在外面惹事,对方铮来说,这是个利好消息,压力徒然减少了许多。

第四章 上街逛逛

方铮现在的心情不错,现在看来,理想虽然高于现实,但至少它也来源于现实,富家少爷的梦想并不算太离谱。

心情既然不错,当然得找点事儿做做,比如逛逛方府,穿越过来这么久了,他还没好好逛过呢,身为方家未来的主人,他有义务将这片属于他的地盘视察清楚。

如果有贴身丫鬟陪着他逛就更妙了,暖阳,微风,美景,佳人,多么美好的画面呀。逛到没人的地方,搂搂她的小蛮腰,牵牵她的小纤手,再吃吃她小嘴上的胭脂…那滋味该是多么的销魂。

可惜这个建议被小绿拒绝了。

当时小绿比较委婉的说:“夫人吩咐,要奴婢带着大黄去晒晒太阳。”

大黄,就是那条不怎么待见方铮的中华田园犬,简称土狗。

方铮并不介意小绿的拒绝,事实上他还没养成封建社会富家少爷的坏脾气。他觉得,作为古代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小绿有权选择自己的服务对象,不管是带方铮逛方家大宅门,还是带大黄去晒太阳,它的意义都是相同的。都是为方家工作嘛,革命分工不同而已,整个方府虽然只有一个方少爷,可也只有一条名叫大黄的狗啊。

小绿走前还回过头对方铮扯了扯嘴角,方铮认为这是一个充满了感激的笑,毕竟方大少爷是如此的通情达理。——小绿十五岁,是一个漂亮的小萝莉,她的笑,足以让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心中荡漾起圈圈涟漪。

不过大黄的表现却是令方少爷颇为遗憾。它也回过头来望了方铮一眼,眼神并不算很友善。

没人陪,方少爷只好自己瞎逛。如今是初春,上午的阳光很暖和,微微有些刺眼,方铮半眯着眼,背着手在府里慢慢走着,闲庭信步般的惬意让他突然觉得,其实穿越的日子也不错,至少不用背负沉重的生存压力,跟一群学历与力气都远远超过他的高才生们挤人才市场。

如今方府已是自己的家了,方铮必须得弄清楚家里的每一栋房屋,和每一件摆设,最好还能认识每一个下人,最后一项最重要,方铮管这叫“群众基础”。

方府很大,超级大。正确的说,它更像一座绿化率50%以上的生态公园,用来居住的话,它已经算是很完美了,至少方铮就从没见过这么大这么富丽堂皇的宅子,黄绿相间的琉璃瓦,九彩照壁,大门高约丈余,数十个黄铜钉镶嵌于上,往里走,园林交错,曲径通幽,花厅厢房层叠隐现,若是二十一世纪那会儿,能买个两居室几十平米的房子就不错了,哪会这么奢侈,左一个小桥,右一个回廊,前一个池塘,后面一个,嗯?高尔夫球场?

正忘情的欣赏着这座属于他的宅子,方铮突然感觉踩上了什么东西,紧接着一声惨叫传来。

“哎哟!长没长眼睛呀?”惨叫的这位仁兄正埋头揉着脚踝,嘴里还不停的埋怨着。

“哎,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没留神,还疼吗?”方铮是个有礼貌的人,而且很讲道理,错了就道歉。

“废话!我踩你一脚试试…”这位倒霉的仁兄怒气冲冲的抬起头来,见肇事者竟然是方少爷,顿时傻了。

“怎么了?”方铮见这位仁兄两眼发直,不由有点纳闷,踩了你的脚,莫非你连脑子也被踩了?

伸出五指在他眼前晃了晃:“喂!说话啊!你怎么了?要不要请个大夫看看?”

仁兄石化中…

“快看,有美女!”

仁兄依然石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