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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丰拿了书包,礼貌地向她点点头:“伯母,我先走了。”叶夫人没作声,却起身跟了出来,“冯小姐,我有话跟你说。”

冯丰停下脚步,还能隐隐听得林佳妮的琴声,她不知是沉醉在琴音里了,还是不愿和叶夫人一起出来。

叶夫人的声音不再是强做的镇定,而是严厉,异常的严厉:“冯小姐,我观察多日,你的确不是个好妻子的料,居然让叶嘉洗碗。只有低三下四的女人才让老公洗碗。一个男人进

了厨房,一辈子还有什么指望?叶家的男人,几辈子也没有进厨房的先例。叶嘉在你眼中就这么好使唤?……而且,你居然还管叶嘉的钱,你哪里学来的这种悍妇的做法?要把老

公的财政大权牢牢掌控?真是没家教……”她冷哼一声:“我倒忘了,你本来就没有父母……”

冯丰不怒反笑,难道这就是那些上层女人所谓的好教养?她摇摇头,既没还口也没反驳,只转身就走了。

在C大的图书馆呆坐几个小时,什么也看不进去。她看看时间,才下午四点多。早了,太早了,夏日天气长,要混到天黑,真的是一件太不容易的事情了。

对面的荷塘里,遮天莲叶无穷碧,她摘了一匹大大的叶子遮盖在头上,坐在木椅上,倚着靠背假寐。

有男孩子吹着口哨,她睁开眼睛,是前来搭讪的,个子高高,小小眼睛眯缝着,特别阳光的笑脸。她想起自己刚进大学那会,高分子专业的女生很少,那时自己好像也比现在更青

春更好看,也曾是“抢手货”,不知为啥居然瞎了眼睛挑了个张真,又遇上柯然这样的对手,从此,情路黯淡。毕业后,蜗居在家成为与世隔绝的“自由职业者”,根本不与外界

接触,更不认识人,差点成为了当代的“剩女”,幸好,后来有了叶嘉。

“同学,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她微笑着起身:“你坐吧,我正要走了。“

男孩子愕然,微微有点尴尬,不停地用手搔脑袋,一副很难为情的样子。冯丰心里暗笑,她将手里的荷叶递给他:“捂着清凉点。“

男孩子立刻眉飞色舞起来,难为情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笑起来:“我叫黄辉,法律研二,你大几?叫什么名字?”

“我?还没考上研究生呢。”她挥挥手,“再见。我正在努力明年成为这里的学生。”

“喂,同学,你叫什么名字?”男生的声音远远传来,冯丰当没听到,笑嘻嘻地走了。

她背了书包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前面是C大的露天体育馆。前面人山人海,一窝蜂似的,震天的摇滚音乐,将人的耳膜似乎都要震破。

她信步走过去,才发现临时搭起的台子上,大的横幅上写的是“超级帅哥”拉票会和小型歌友会。

无数的女生拿着鲜花和大幅的海报,放眼望去,密密麻麻的是李欢的头像,李欢,什么时候变成了“人气王”?

为什么这个男人现在总是脱离不了一个“王”字?

前面几个“超级帅哥”出场,虽然号称“超级帅哥”,可还真不过一般一般全国第三,唯一的优势是个子高,起码都在180以上。然后,又是一个帅哥出场,大眼睛双眼皮,面色白

净,很害羞的微笑,完全是标准的“花样美男”,清秀的让人恨不得冲上去咬一口。这个人也是短信的前三名,人气挺旺的。他的出场得到了高分贝的尖叫。

终于,轮到李欢上场。

他穿了一件红色的衬衣,下面是一条白色的裤子。挺拔中又多了几分罕见的俊秀——

冯丰从来没有见过男人可以将红白两色穿成这样傲岸而俊秀——仿佛一棵开花的树。台下,女生们震耳欲聋的尖叫,台上,李欢微笑着弹琴唱歌,眼底又带了一丝落寞——正是最

谋杀菲林的那种忧郁,某一个侧面看过去,特别像年轻的周润发在《上海滩》里的某个片段。

暴君竟然变成了这样!

冯丰的眼珠子几乎要掉下来,前面一个尖叫的女生举着的广告牌,上面有李欢的小档案:

昵称:欢欢

年龄:25岁

身高:187公分

体重:75公斤

爱好:弹琴

………………………………………………

额滴神啦,李欢咋变成了25岁?她忽然想起,自己那次看到李欢的身份证,他好像真的是25岁——1250岁倒还差不多,咋会25岁?叶晓波估计是为他在娱乐圈的路更好走才给他弄

了个25岁吧?

暴君变身偶像巨星2

咋会25岁?叶晓波估计是为他在娱乐圈的路更好走才给他弄了个25岁吧?就冯丰的记忆里,他在皇宫里时也应该30来岁了。

难怪谭咏麟私生子都几个了,还永远说自己25岁!

李欢在弹琴,冯丰对音乐和乐器都不甚了了,也不知道他弹的是古筝还是古琴。可是,看那琴弦的样子,电视里一般看的是那些白衣飘飘的剑客或者女孩子才弹的。

李欢弹古琴唱流行歌曲,是陈奕迅的《你的背包》:

一九九五年我们在机场的车站

你借我而我不想归还

那个背包载满记念品和患难

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

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

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背了六年半

我每一天陪它上班

你借我我就为你保管

我的朋友都说它旧的很好看

遗憾是它已与你无关

你的背包让我走的好缓慢

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

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

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李欢弹奏的样子十分专注,这让他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纯洁”——冯丰不知怎么想到这个跟李欢完全不粘边的事情,可是,他静静地坐着,悠悠地唱歌,完全是个青涩的少年模样

,冯丰这次发现,原来,李欢,真的是长得挺不错。

这个世界上,原来什么都会改变。

一千多年前的暴君,站在现代的舞台上,唱着流行歌曲!

尖叫声响成一片。冯丰在尖叫声里慢慢远去,她想人生真是奇妙,那么陌生的人,可以跨越了千年纠结许多恩怨情仇。

而真要面对面了,即便擦身而过,彼此也可以从不知道对方来过这世界。

她忽然想起,明天就是周五了,明晚就是“超级帅哥”的10进8了,自己还没给李欢投票,于是,赶紧拿起手机发了15条短信。待短信发完,已经走出C大的校园了。

李欢收好琴,下台,往人群里一看,微笑示意,感谢歌迷。

视线忽然落在一个背大书包的女孩子的身上。那真是一种小概率事件,在千万人中,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看见那样一张脸孔。

仿佛有一种奇怪的牵绊,只要她一出现,他立刻就能感觉得到。

她穿牛仔T恤,青春洋溢,面色红润,绝非昔日夜猫子习性所常见的苍白和憔悴。她已经转身,背着大大的书包,走在C大的校园里,长发在晚风里微漾,像一个朴素而美丽的大一女生。

多么陌生的人,多么巨大的变化。

每个人似乎都在改变,那么,什么是没有改变的呢?

心里有一阵狂喜,似乎要冲下台去,拉着她,两人一起聊聊天或者看看这个奇怪的世界——也许,这个怪异的世界,正因为有了她,才没显得那么怪异的。

冯丰在一个小面馆里吃牛肉拉面,只因为逃避回“家”吃饭的难堪。她不喜欢任何面食,可是,吃面是最简单的选择。很多时候,人们并不是因为喜欢而选择,而是因为方便而选

择。

手机响起,小面馆里人声嘈杂,她听见李欢的声音有些飘忽:“冯丰,我刚刚看见你,我在C大……”

哦,李欢的眼睛一直很尖的。

她笑起来:“我还以为你变大牌了,就不认得我了呢。”

“你化成灰我也认得的。”

第一次,两人的语气如老朋友。

很长的时间,心里都是有障碍和隔膜的,各种恩怨纠葛如刺哽在心里。自从那次陪叶嘉去“说服”叶晓波无意中碰到李欢后,她就没再和李欢打电话了。都是李欢偶尔给她打个电

话或者发个短信问问,而她,几乎绝少主动和他联系过。心想,朋友嘛,淡淡的就好,太过密切,反倒不是好事。

现在,听得李欢戏谑的口吻忽然觉得很轻松,现在才想起,就算是个朋友吧,有个朋友,也是好的。

“冯丰,我看见你背着书包……”

“我在C大念书呢,呵呵。”

“念书?叶嘉把你撵了?”他心里揣测,却完全是开玩笑的口吻,“真的是被我说中了?”

她结账走出店门,外面终于清静了一点儿,她学足了他的口吻:“是啊,叶嘉把我撵了。所以,我还是要自食其力了。你呢?成名了?很多女孩子喜欢你吗?”

“当然了。比我以前的后宫三千更多。冯丰,我1000万粉丝,你没看到我的短信么?上一周已经是突破1000万了……”他得意洋洋,“老实说,冯丰,你是不是后悔了?”

“嗯啦,我后悔了,后悔的要死……对了,我看今天的报纸,给你们做了个‘最受富姐欢迎’的身价排行榜呢。你是第一名,以后,陈姐之流再要给你小费,可不是5千了,起码得

五十万、五百万……我要努力挣钱去也,否则,连你的小手指都摸不到一下……”

“刻薄的女人,该死的女人……”

对面,是李欢的笑声,大笑。自从来了现代,冯丰极少听他这样笑过。他是真正适应了现代的生活了吧。往日的李欢是压抑而孤独的,现在,每天被鲜花掌声和忙碌包围,即便孤

独也要让道的。

“冯丰,你在哪里?”

“怎么?想来看我?呵呵,想骗我啊,据说你们统一住在训练营,根本不敢单独行动的……”

“你倒打听的清楚呢。”

“拜托,报上都刊登了。还说你换了两个手机了,都是最新款的高档手机,李欢,你老实说,是不是富姐送的啊?”

“你这是什么话?我自己赚钱买的还不好……”

“有影射你被圈内大富姐青睐哦,是不是就是那个陈姐?嘻嘻,你还是成了她的床上娇客?”

“冯丰,我掐不死你……”

“嘿,我提醒你一下哦,据说很多内鬼偷了明星的手机爆料的。你手机要放好哈,或者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最好随时删除,要是流露出来的话,你的形象就毁啦……”

“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冯丰,你倒说说清楚,说不清楚我掐死你……”

…………

挂了电话,才发现,这该死的时间还是没有过多少,才五点半。

回家,完全成为了一种折磨。

冯丰踩着最后的一抹夕阳回家。

金色的夕阳柔和地洒满玫瑰园。这不是别墅前的玫瑰园,而是公共区域的玫瑰园,这里,甚至还没有走过只嘎只嘎的木桥。

小王子喜欢坐在死火山旁边看日落,有一天,他看了43次日落。他喜欢夕阳沉落的温柔晚景。他说,一个人非常忧伤的时候,就特别喜欢看日落,因为,某一天,他和他的玫瑰闹

了小小的别扭。

夕阳悄然落幕,越是美不胜收的东西,越是短暂,坠落得越是快,冯丰久久地坐在外面的长长的木椅上,看对面的尖顶的房子,窗前种着天竺葵,房顶上停着鸽子,叽叽咕咕的叫

声,悦耳、安宁。

最近,她总是以查资料为借口,很晚才回去,吃过晚饭才回去。

她不想不愿不敢往屋子里走,因为这个时候,他们往往在吃饭,“一家三口”,和乐融融。她不敢在叶嘉面前流露出惊惶的心事,从来不敢,因为,她怕自己令他受“夹板气”—

—叶嘉,叶嘉似乎不应该面对寻常男人会面对的这些充满烟火和世俗的烦恼。

以前她一直渴望叶嘉少进实验室,多在外面吧,自己才能天天看到他。可是,不知从哪天起,她却那么强烈地渴望叶嘉呆在实验室里,一直一直不要出来。因为,那样,从心理上

,他还是自己的,保留着一份安全的幻想,而不是随时都有被人夺走的危险。就如一个乞丐,突然得到一份珠宝,完全不知该保存在什么地方,或者用什么方式长期保有。

她想起那些武侠小说里,天下人争夺割鹿的宝刀,过手的人,一般都会死得很惨,大家争来夺取,最后,本领最大的人据之——叫做“能者居之”!

而自己,何曾又是那个本事最大的人呢?

她起身,脚踩在只嘎只嘎的木桥上边,走得两步,又掉头。她想,再出去逛逛吧,等她们休息了再回去吧。那样,叶嘉就在书房里,不是伴着他母亲和林佳妮的那幅令人刺心的“

天伦之图”了。

她忽然发现,自己就像一个轻量级拳手,老是遭到来自重量级拳手的挑战。先是柯然,凭借它的出众的美貌,然后是林佳妮,凭借她的雄厚的家世和叶夫人的喜爱。更致命的是,

林佳妮并不是柯然这样的高手,她温柔善良如小白兔,完全是无招胜有招。自己甚至不敢悄悄露出张牙舞爪——以免在她面前像一个无理取闹的泼妇。

哪个灰姑娘在这两种武器下,还能底气十足面不改色的?

已经走出老远了,天色也全部黑了下来,昏黄的灯光下,她看自己的影子被路灯拉得老长老长,然后,是叶嘉微笑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小丰,等你吃完饭……”

叶嘉和母亲的战争

叶嘉微笑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小丰,等你吃晚饭……”

她声音平静,还带了笑意:“叶嘉,我忘了给你说,今晚珠珠有事,我要去陪她一晚,我不回来了。”

冯丰住到这里后,还从来不曾不回家过夜。对面片刻的沉默,然后,叶嘉说:“好吧。”冯丰挂电话,又听得他连声叮嘱:“小丰,你要小心一点。”

冯丰点头,挂了电话。她说珠珠有事,倒不是谎言——珠珠的婆婆生日,可是,是明天。自己要去打扰珠珠,也得是明天。

她走过草坪,走过那道木栅门,眼泪流了下来,去住一晚旅馆吧。

丰盛的菜肴已经摆上桌子,叶夫人看儿子一次次在门口张望,然后好像打了个电话的样子又走了回来。

她见儿子进来,故意忽略了他的张望,只道:“儿子,今晚的饭菜都是佳妮弄的,她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叶嘉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坐下了。叶夫人还在面对满桌的菜肴赞不绝口,心情愉快——今天,冯丰终于不回“家”了。这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这里本来就不是她的家嘛。她也是

女人,深知,如果一个女人经常有事没事不愿意回家了,那就表示她自己心虚了,依照叶嘉这种呆子个性,两人不久之间,就会矛盾丛生,到时,还怕林佳妮没有机会?

她想兵不刃血,更不愿和儿子正面冲突,冯丰能自己节节败退,那是最理想的结果。这种穷女人,要对付她们,只有用钱。

餐桌上还摆放着一瓶新鲜的插花,那是林佳妮弄的,充满了浓浓的温馨的家的气息。餐桌上,换上了崭新的银器餐具,上好的水晶杯子,配着花色俱佳的“盐大虾”,叶夫人看看

儿子和林佳妮,这样的人和这样的环境,才协调嘛。

“叶哥哥,你吃这个……”林佳妮热情地给他挟大虾。

叶嘉微笑着将碗里的大虾拔在一边:“佳妮,多谢你的好意,可是,我不喜欢吃大虾。以后,你不必麻烦再做这个了。”

林佳妮的笑容僵住,叶夫人急忙笑着圆场:“儿子,你怎么能辜负佳妮一番好手艺?吃一个吧……”

“不,我不喜欢吃。”

水晶盘里的大虾开始张牙舞爪得不那么好看了。

叶嘉看着满桌的菜肴,面上的笑容一点也没有改变:“我想起好久没吃过小丰做的排骨绿豆汤了。佳妮,你下次来做客时,我叫小丰作给你吃。你就不要幸苦动手了,毕竟上门是

客,应该主人招待你的。这些日子,小丰反而闲着,越来越偷懒啦,呵呵,我可不愿自己的妻子以后变成一个懒虫……”

林佳妮强笑着点点头,说自己很期待呢。

叶夫人恨得几乎要吐血,仿佛是第一次,发现儿子温和的外表下,竟然和他父亲一样刻薄而无情。她强笑着打圆场,“儿子,佳妮平素也不动手的,这次可是为了你才露一手的,

佳妮还去了专门的厨艺培训学校学习……”

叶嘉点点头,依旧笑得那么温文:“佳妮,别这样了。”

这一餐饭,尽管叶夫人急尽活跃之能事,也无法让气氛好转。饭后,林佳妮出去打了一通电话,林家的司机不一会就赶来了,说自己家里有事,叶夫人挽留不得只好眼睁睁看她走了。

第二天,冯丰不去学校,一早就窜到珠珠家里。

婆婆的生日是小型聚会,一家人团聚,并未大操大办,老两口一早就出去买了许多鸡鸭鱼肉,准备煮大餐吃。珠珠怀孕后闲在家里,刚刚才起床,她的婆婆给她端来了丰盛的早点

,又拿出特意为她挑选的新鲜水果,冯丰看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珠珠整个被伺候得跟慈禧太后似的。

她一边分享珠珠的早点,一边抱怨:“珠珠,我真嫉妒你。”

“嫉妒我干啥?叶嘉的母亲又难为你了?”

她叹了一口气,何止是为难,叶夫人巴不得自己消失的地球上。

珠珠笑她,有得必有失,选择刘永康,保证他的母亲对你好得很,可是,你舍得叶嘉嘛?她摇头,这是实话,舍不得。

两人闲话,婆婆进来坐着,几次欲言又止。

珠珠看婆婆神色,笑她:“妈,你到底想说什么?想给冯丰介绍男朋友?”

老太太也笑起来,摇摇头,看着冯丰,拿出一个大大的红包:“妹儿,这红包太大了,我实在有愧……”

原来是这样。老太太拿了个超级大红包,一直不安。

冯丰拉住她的胖胖的手:“我都没费心去选礼物,你喜欢什么自己买什么。我还在不好意思呢。”

老太太还要说什么,珠珠笑她:“冯丰给你的,你就收下嘛。”

老太太这才出去了。

冯丰心里十分感慨,叶夫人这等人从来觉得天下普通人都贪图钱财,可是,同样是女人,还是普通女人,老太太连别人多给了礼金都会不安。

珠珠眨眨眼睛:“我嫁到这个家里,从来没有后悔过。”

冯丰瞪她一样:“拜托,不要再显示自己的幸福了好不好?哼。”

她拿了水果毛起吃,结果很快就将一篮子青枣吃得精光,忽然闻到外面老头儿做饭的鱼肉香味,才哀叹一声:“惨了,中午我什么都吃不下去了。”

珠珠笑得捂住肚子。

叶嘉今天回来得特别早,叶夫人细细地观察他,发现儿子越来越心神不宁的。她知道他的心事,却强当不知道的样子,也不管他,心想,儿子和那个穷女人这段时间正是浓情蜜意

的时候,分开自然不好过,但是,只要熬过这段时间,热情淡漠了,就会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