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太太看看她淤青的手背,想到儿子,对她就更多了几分怜惜,叹息一声:“小丰,你坐着,我来。”

黄先生却背着手,在屋子里四处看看,全面检查了一下安全设施,终究还是不放心:“小丰,你一个人行吗?还是到我们家里住一段时间吧。”

“爸,现在保安措施很全面,您放心。”

她顿了顿:“而且,我不会再做傻事的。”

夫妻俩见她眼神坚定,才暗暗松了口气。

黄太太陪她说话,黄先生在冰箱里找了点东西到厨房里做了一些饭菜,三人吃了,又休息一会儿,夫妻俩才告辞。冯丰送他们到门口,黄太太回头,见她憔悴的面颊,拥抱了她一下,哽咽道:“孩子,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为了黄晖,你也要好好活着。”

“妈,我知道。”她也紧紧拥抱着黄太大,“您放心,我会常常来看你们的。”

“嗯,你记住,你还有我们。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和我们说。”

“会的,一定会。”

她见他们还不放心,微笑道:“我的好友珠珠下午会来陪我,你们放心。”

夫妇俩才放心地离去了。

关上门,屋子里顿时空荡下来。

她看看四周,除了窗外那么狰狞的防护栏,整个屋子,什么都没有改变。其实,是改变了的,有些东西的改变,肉眼看不见,但心里是清楚的。

某一个夜晚,自己出去看一场电影,回来,世界就变了模样。

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喜欢看电影的。

如果,那天自己没有去看电影……

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就因为如此,第一个踏上这间屋子的大男孩,他永远也不会再坐在客厅的沙发里,脸上带着羞涩的神情,说:“有我在,你不用害怕”了。

今后,就真的不用害怕了吗?

她怔怔地在沙发上坐下,这屋子里进了一个人的气息,仿佛就永远充满了他的气息。

那是一种温柔的气息!

天色越来越黯,她枕着这丝温柔的气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全是梦境,甜蜜的梦境,自己和一个男孩子,在c大的校园里、球场上、食堂里、在他家里……一路上,有他朝气蓬勃的脸,美昧的甜汤,所有一切,全是关于爱的往事。

那是一种轻松的甜蜜,和其他人在一起都从未有过的,没有压力、没有秘密,如沐春风。

她在梦中咯咯地笑起来,因为黄晖抱着一大束玫瑰往女生寝室走来,而她自己,就站在317寝室们开辟。笑着看着他傻傻的表情。

他喊:“冯丰……”

她笑着不答应他,愉偷退回寝室,想逗他着急,其实,是拿了包包要跑下去的。

“冯丰,冯丰……”

他的声音越来越急,好博像就响在门口。难道黄晖跑到女生寝室来了?那里有严厉的舍监——两个严肃的老太太呢。两人一个赛一个的火眼金睛,他怎么上得来?

她笑着去开门,手一接触到门柄,门外却空无一人,黄晖不见了……

她蓦然惊醒,睁开眼睛,起身走到床边。窗外有淡淡的月色,很弯的一轮月亮黯淡地挂在天空,夜早已深了。

她侧耳倾听一下,四周十分安静,只偶尔有微风沙沙的声音。心里忽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她慢慢起身,走到门口,一下拉开了门。

门外,果然站着一个人。

她失声叫一声“黄晖”,就扑在他怀里,紧紧抱住了他的腰。

一双失手那么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近乎贪婪地嗅着她发间淡淡的清香。

神秘人是他

可是,冯丰很快就意识到不对头,每一个人身上的气息是不一样的尽管这种温暖的气息自己也很熟悉,可是,这不是黄晖!

不是黄晖啊!

冯丰立刻就放开了来人,怔怔地后退半步,一只脚踏进门内,一只脚还放在门外,抬起头,呆呆地看着他。

是李欢,他不知已经在这里站了多久了。

怀里忽然一空,那丝淡淡的香味立刻远去,李欢强自稳住心神:“冯丰……”

她淡淡地:“李欢,你怎么来了?”

“我有很多事情要给你说。”

她想了想:“你进来吧。”

然后,她转身进去按亮了开关,,明晃晃的光线让二人都微微眯了一下眼睛。

腿脚有点麻木,因为在门外站得太久。

李欢在沙发上坐下,拿出一串钥匙放在茶几上。

她淡淡地问:“你什么时候有我的钥匙的?”

“得知你屋子里进了小偷后,我就叫人去弄的,这种钥匙,并不难……”他斟酌着字眼,按照现代人的话来说,这是侵犯“隐私权”,但是,自己只是拿了钥匙,黄晖在这里的时候,他从来没有进去过,只是为了防备“万一”……可是,这终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冯丰,对不起!”

“没关系!”

也就是这套他弄来的钥匙,救了自己一命。

她这才明白,那些日子,他一定都在暗处。只是因为黄晖来了后,他有短暂的离开。也正因为如此,自己才遭到袭击,牺牲了黄晖。

李欢轻轻拉住她的手臂,放柔了声音:“让我和你在一起吧!这是非常时期,他们不会放过我们的。冯丰,我们两人都是他们的猎物,这个时候,我们怎么能够分开?”

她想了一下,没有再拒绝,自己活下来,并不是为了再一次被黑手迅速杀掉的。单靠自己一个人,也实在是太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

李欢见她没有反对,喜不自禁地连声问:“我留下好不好?”

她还没有回答,他立刻自己接了下去:“这里是居民小区,人多,而且保安措施很好,警方也有留意……”

她点点头

李欢见她点头,心里除了高兴,不知怎地还有一种莫名悲凉的激动!其实,他还有更好的地方可供两人选择,之所以留在这里,是因为这是她买的房子,她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彼时彼地,他再也不愿意让她有种“寄人篱下”,朝不保夕的感觉了。

她的地盘她做主,自己来寄她篱下,又有何妨?

她软软地坐在沙发上,他去去弄了两杯热饮。她看他的动作那么熟悉,才明白,难怪自己回家时屋子里整整齐齐,冰箱里一应俱全,原来是他一直都有叫人料理。

她捧着滚烫的杯子,慢慢地喝了一大口。

李欢开始详细地跟她谈起自己遇袭的经过,几次夜探别墅,他毫无保留,将自己所有的分析推测,甚至将那夜发现一个很像叶嘉的人影的事情也告诉她了。

要是以前,他是不会提这一的,可是,他不想对她再有任何隐瞒。‘

她静静地听着,虽然以前就知道大半的详情,可是,听得黑衣人那么像叶嘉时,她还是震惊地直立了一下身子,直觉到:“肯定不是叶嘉,叶嘉不会害我的……”

“我也知道不是叶嘉……”他回忆当天的情景,那天明显是几拨人马,即便像叶嘉的黑彰,也不一定就是恶意,因为他是往屋子里去的,而不是像那些人在黄角树下敲敲打打。

“你把这些告诉叶嘉了吗?”

李欢迟疑一下:“我告诉了他一部分,但是有所保留”

她想,要是自己,估计早就去问叶嘉了。但是李欢不同,他是帝王出身,疑心重,即便不当叶嘉就是黑衣人,也不太可能和他坦诚沟通。

她想起叶霈送李欢出土弓箭的事情,忽然道:“你看会不会是叶霈?”

叶霈那番作为,明显是怀疑到了李欢的身份,她有点骇然,如果叶霈因为某些原因,“确信”孝文帝穿越千年活到现在,他会怎么做?

把李欢抓去研究?还是杀了李欢做摩僧肉吃?

她越想越害怕,失声道:“莫非刘子业、苻生他们都是被叶霈抓了?”

李欢听她口口声声说“叶霈”,有点奇怪:“你怎么就认定是叶霈了?”

她反问:“除了他,还有谁知道你的身份?”

李欢摇摇头,的确再也想不起其他任何人了,就连芬妮,他也从未对她透露过半个字。她对他的了解,其实,并不比一般人多多少。

他自己也一直怀疑的是叶霈。

“他们要找我,还可以理解,可是,几番袭击你,就太让人不解了。冯丰,你并

不是穿越千年的古人……”

不怕老婆的站右边

两人回到沙发上坐下,李欢柔声问:“你饿了没有’想吃什么?”

她揉揉困乏的眼睛,又喝了一杯热可可:“我先去休息一下。”

“嗯。”

她去了房间休息,李欢就随意躺在沙发上,他也早已精疲力竭,这一躺下,很快就睡着了。

她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简单洗漱一下出门,见李欢已经坐在客厅里,正在翻阅一叠材料。

他听着她的脚步声,立刻转过头来:“中午想吃什么?”

“随便吧。”

他起身走进厨房,她跟去一看,才发现案板上摆着好些材料,他已经弄好前期的所有准备工作。李欢弄了几味小菜,不到半个小时,饭莱就上桌了。

自从住院以来,冯丰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现在坐下去,就埋头大吃起来。也不知道是因为饥饿还是还是因为的味道好,她连吃了三碗。心里只想着,既然要活下去,就要好好活下去。深陷的眼眶、丑陋的肋骨,就让它们统统随风去吧……

李欢见她吃得那么香甜,虽然一直不曾多说一语,但是,心底却有种难以言喻的感动和柔情。她肯好好活下去了,终于会好好活下去了。

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重要的事情呢?

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在那一道明亮的光圈里,能看到许多飞舞的尘土。

她在沙发边坐下,茶几上放着一杯玫瑰的花茶,冒着腾腾的热气。李欢面前,则是一杯绿茶,细细的竹叶青倒正着,特别晶莹别透。

她才发现自己家里多了这么些东西,看来李欢真是已经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

她拿起茶几上先前李欢在研究的大摞材料看看,都是病历和体检报告,自己的、李欢的,看样子,李欢正在比对什么。

她看不明白其中的数据,李欢就自己所知的一些和她解释一下、她才发现,李欢早已在上面下过苦功了。

两人议论到后来,天色已晚,她随意活动了一下手脚,想起今后的打算,也许是太过激动,脸颊绯红,走得几步,只觉得头晕眼花,差点晕过去。

李欢赶紧扶住她:“你还没有痊愈,激动不得。”

“我知道。”

“休息一会儿,我弄东西给你吃。”

“嗯。”

李欢在厨房里忙碌,她进书房打开电脑,这才想起自己还有许多事情要做,赶稿子,寒假导师布置的一些论文……每一样,都不能再拖延了。

她打开文档,写的专栏是分集的,应该续下去,好在过年放假,专栏本来就停了几天,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可是,看了半晌,却一个字都写不下去。

发了一会儿呆后,只觉得困,趴在电脑桌上就睡着了。

李欢走进来,本想叫她吃饭,但见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就拿了一件厚大衣轻轻给她盖上,刚披上,她就醒了,揉揉眼睛。

他柔声道:“吃饭了。”

也许是中午吃得过饱,她并不觉得太饿,端起饭碗,扒拉几口,喝了碗汤,就不再吃了。

李欢却吃得津津有味,灯光下,他的白头发看起来特别奇怪。

没来由地想起“犬夜叉”,那个巨帅的半妖披散一头长长的白发,李欢的白发短,如果留长了,会不会就变成犬夜叉7了?

她注视得过久,李欢抬起头,笑道:“看什么呢?”

“你的头发为什么会白成这样?”

他放下筷子,凝视着她:“那晚,我真怕你醒不过来了……”

虽然对他那么熟悉了,可是,这样的目光,她却是第一次见到,太过深切,令她有点不安。

她没有做声。两次的白发,都是因为自己。

这一刻心里特别脆弱,觉得身边的一切都好像镜花水月,对自己好的人,已经一个一个去了,剩下的,能够多存在一秒,也是好的。

好一会儿她才道:“你应该多注意自己的身体。”

“我的身体很健康,一点问题都没有,你放心吧。”

真的那么健康,会一夜白头吗?

她叹息一声:“你不应该留在这里,应该去盯着你的酒搂。隔壁有你安排的人就行了。我不会再做傻事的。你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7了,你需要好好休息……”

离开吗?为什么要离开?

自己在这里,不仅没有丝毫的不自在,倒仿佛回到家的感觉,很长一段时问,自己都没有过这种感觉了,温暖、柔情,看她长长的睫毛煽动,还情不自禁地心跳,仿佛一个初恋的少年。

其他地方,怎能比这里还要愉快?

她在哪里,家就在那里呵。

要休息,还有比这里更合适更愉快的地方吗?

他的目光益发温柔,柔声道:“酒搂有人管理,没关系。”

“怎会没关系?老板长期不在,员工股怎么会安心上班?”

“大祥在全权自责,我只偶尔去看一下。现在酒楼的生意越来越好。”

她难以想象,一个老板这么长时间疏于业务,酒店生意还会那么好?

“要不要开家分店?”

“有这个打算,但是,暂时不会动工。毕竟,这种高档消费,人们喜欢‘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多了,就掉份了……”

冯丰见他完全是一副商人的盘算,她没在李欢的酒楼消费过,也不知道究竟如何“高档’法,只知道他天天威逼高纬等人要弄出新莱品给芬妮品尝。

李欢看她面上的神情,忽然想起自己拿芬妮挡驾的事情,这一刻,感觉完全是自己给自己弄幅枷锁,想解释什么,却又觉得解释太牵强也很可笑,就什么也不说了,心想,以后的一切都得用行动来证明,现在,自己说这些也毫无益处。

他笑起来:“我聘请的总经理可不是白拿钱的。对了,我给你讲一个他的笑话”

“什么笑话?”

“我公司的总经理十分怕老婆,很想知道公司的其他男人是不是都和他一样。一天他集合公司所有已婚男人。命令:‘怕老婆的站左边不怕老婆的站右边。’之后一阵骚动,大部分人都去左边,只有一人去右边。还有两个原地不动。主管问第一个原地不动的人:‘为什幺你站着不动?’答到:‘我老婆交代过我,公司分派别,要保持中立,哪一边都不要参加,所以我站在中间。’他问第二个原地不动的人:’为什么你站着不懂?’答到:‘我老婆说凡事不可自己作决定,要先问她才算,我可不可以先打个电话给她?’适时众人皆以敬佩的目光投向独自站在右边的那住男士,并请他发言……你猜他怎么说?”

冯丰不由问道:“他怎么说?”

“他就说:'我老婆说人多的地方不要去。’”

冯丰几乎笑出声来:“李欢,你哪里看来的笑话用来编排你的总经理?”

李欢也笑,这笑话自然是随口套在“总经理”身上的。但见她许多天来第一次咧嘴大笑,不由得百感交集。他凝视着她的笑容,心想,以后,若都能是这样,那该多好!

这一晚冯丰没有加班,很早就休息了。

李欢住她隔壁,睡房里一应不缺,却觉得空荡荡的,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翻来覆去到半夜,才恍悟,敢情以前在医院里时,每天抱着她入睡已经成了习惯,现在,蓦然变成自己孤单单一个人,一床冷被,就严重不习惯起来。

吃惯了大餐,一下变成了冷硬的窝窝头,这种从欧洲到非洲的巨大落差,也实在太令人受不了了。

心里越想,就越觉得煎熬,就像一个焦渴到极点的人,明明看到面前就有一碗清水,却总是够不着,只能越看越渴,活活渴死。

他翻身坐起来,依旧睡不着,轻轻推开门出去,在冰箱里拿了一瓶啤酒,冷净的啤酒入喉,浑身的燥热不到没有得到丝毫亍静,反倒跟着了火似的,烧得人几乎要跳起来

他走到她卧室的门边,伸手轻轻一推,她并未将门反锁,只是寻常地关着。

他一怔,才发现她是如此信任自己,对自己,丝毫也不曾设防。

她信任自己呵!

这想法令他又开心又自豪又激动又愧疚,五味杂陈,浑身仿佛都在轻轻地颤抖。

他默默地回到沙发上坐一会儿,才又回到房间里重新躺下。

这次躺下,心里很快就安宁下来,不一会儿,就酣然入睡了。

早上,冯丰刚刚7点就起床。

李欢的房间透着灯光,她想,他可真是早啊。

他只虚掩着门,这是他的习惯,以前两人“合租”的时候,他也总是不关门的还曾经大言不惭地说,不关门是因为在她面前没有什么秘密。

她轻轻走进去,却见他正坐在桌子边上看着一件东西。

一听见响动,他下意识地立刻将手里正在把玩的东西往抽屉里塞。

她有点好奇,走过去:“李欢,是什么?”

他见她好奇的目光,也不隐瞒她,拉开抽屉,赫然是一把手枪。

冯丰吃了一惊,这是一把小型的美杜莎左轮手枪,适合于小范围射程。

李欢是从哪里得来的?在民用自卫武器市场上,左轮手枪占有的份额较大,是最受欢迎的枪种,这与左轮手枪外型美观是分不开的,1981年,美国第40任总统里根遭暗杀受伤,凶手钦克利使用的就是从市场上购买的左轮手枪。

三个人的情人节

她对现代战争史很感兴趣,在李欢来现代不久时,曾经和李欢连续三天打谈从冷兵器时代到现在热战的武器发展简史。李欢了解了这一段历史后,有时看战争大片,看到航母集结、战斗机翔集、走炮轰鸣,机枪扫射那种极强的成力,总是忍不住心痒拜的,想去弄一门枪炮来瞧瞧,至少得弄一柄手枪,看看他们和冷兵器时代的刀枪剑戟,究竟有何区别。当时,她以为李欢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他竟然真的不知到哪里去弄了这么一把手枪。

她拿起仔细看看:“李欢,你从哪里得来的?”

“通过道上的朋友弄的。”

他轻描淡写地,只要肯付钱,这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手枪是面对面使用的近距离武器,一定要可靠,左轮手枪的优点在于一旦瞎火,只需再扣一次扳机,那发“死弹’便会转到以边,立即可以补上一枪。而自动手枪遇到这种情况,要退弹是来不及的。

李欢喜欢这个款式,还在一个秘密的隔音房训练过一段时间射击,现在,他的枪法,他敢说,其实,并不逊色于射箭了。

冯丰这才明白,他单独一人度过的一两年里,在他身上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也许,更因为他遭遇的偷袭,才让他加剧了“自卫”的意识?

他忽然问:“冯丰,你会用枪吗?”

当然了。她想起自己刚进大学时,军训过一个月,用的是那种老式的半自动步枪,演习那天,每人5发子弹她5发全中。那种枪托很沉,许多女生拿起都吃力,只能乱打一气,教官把她当典型,叫她再打一次,依旧是5发全中,还颁发了奖品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