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微笑道:“好好休息,明天我们还有许多事情。”

“嗯。”

他转身出门,然后,轻轻替她带上了门。

过得一会儿,约莫她已经换好睡衣了,才又走进去,只见她已经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屋子里的灯也没关。

他在她身边站了片刻,替她拉好被子,摸摸她的额头,才关了灯,替她拉好房门出去了。

屋子里黑下来,心里也多少平静了一点儿。她茫然地躺在床上,嘴里还有隐隐的血腥的味道,鼻端全是檀香的味道,焦虑和紧张的情绪慢慢缓解了一点儿,不一会儿,就沉沉睡过去了。

李欢一直贴在门口,直到确信她已经睡着了,才慢慢地走到窗边。

上弦月暗淡的光芒洒满了整个窗台,给那些新安装的防护栏涂上了一层温柔的淡淡的银灰色。

一阵风吹来,带着春天的气息,窗户外那棵高大的银杏树簌簌着鹅黄的新绿的叶子,他不知道这是幻觉还是想象,只觉得那些叶子每一片都在墨绿中发抖,像一只只茫然的蝴蝶。

忽然想起化蝶的故事,浑身不禁打了个冷战,冯丰,她以后会不会好起来?

“没有人对我好!今后再也不会有人对我好了!”

犯下的错已经无可挽回,他想,自己要如何才能做的如黄晖一般,将她的心结完全打开呢?

从没有哪一刻如此强烈地怜惜她,少女时代开始就那么辛苦地生活,跟叶嘉在一起也是提心吊胆的时候多,而自己,口口声声要让她幸福的自己,却那么愚蠢地令她伤心--

也因她这场发泄,此时此刻,即便曾经多少有那么一点点因为叶嘉的“不平等条约”而惭愧的话,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因为叶嘉不曾让她真正幸福过!

幸福过的人,不会如此脆弱!

既然如此,自己又何必还要跟他客气?他轻轻捏了一下拳头,以后,无论什么风雨,就自己陪她度过吧。

许是昨晚闹腾的太久的缘故,第二天早上,冯丰并没有如往日一般7点就准时起床,李欢在她门口站了一会儿,也没有叫她。

冯丰醒来时,已经11点多了。也不知道昨晚为什么睡得那样沉,连梦都没有做.

她一骨碌爬起来穿好衣服,洗漱好走出去.

李欢听见开门的声音,立刻从沙发上站起身,柔声道:"你醒啦?早点已经准备好了."

"嗯."

他细看她的脸色,许是睡得充足的缘故,并不憔悴,眼睛也没有红肿,看起来,多日不见的清爽.

他心里很是高兴,给她拉开餐桌边的椅子:“有很多好吃的东西,都是你喜欢的。”

她静静地坐着,看他端上来热气腾腾的白米粥、小馒头、西米糕、新鲜醋拌海蜇头、香菇菜心、小酱黑牛肉……

她端起碗吃了几口,才低声道:“李欢,你不用这么辛苦的……”

“呵呵,我住在你这里,没给你交房租,就得干活抵债……”他眨眨眼睛,很谄媚的样子,“我会很勤快地干活,你不会赶我走吧?”

她没有做声。

她一点也不介意,继续说话:“我能给你跑腿,能做许多事情,对了,我跑路也很快的……”

她淡淡道:“你能跑多快?”

至少要跑在任何危害你的情况之前。

心里是这么想的,说出的话却变了,他兴致勃勃地:“说到跑得快,刘翔才跑的快,据说,国家田委要求刘翔和王军霞结婚,看看生个孩子到底能跑多快。十月后某医院里孩子诞

生,刘翔焦急的在手术室外等待,一会儿护士出来,刘翔问男的还是女的,护士结结巴巴地说:“没……没看清楚,生下来就跑了……”

李欢的神色一本正经,他是那种善于讲笑话的人,自己完全能够忍住不笑场。

冯丰初时也一句话不说,只是过一会儿,还是忍不住笑起来。

终于笑了!

李欢大大地舒出一口气来,抬头看着饭厅的玻璃窗,拉开的竹帘外面,春天的银杏树已经披上了一层浅黄的叶子。

这是一个明媚的春天,风的气息带着早春的料峭春寒,可是,那一缕洒在树叶上的艳阳却让人觉得心里莫宁其妙的空旷和舒缓。

他转眼时,只见冯丰还在津津有味地吃那盘醋拌海蜇头。

他笑起来。

这是一种久违的温馨的感觉,这时,才那么深刻地体会出,也许,夫妻之间,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她见他笑的那么愉快,淡淡地看他一眼。

他凝视着她的眼睛:“冯丰,以后别太累了,也别憋闷着较劲了,你每天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生活的弦绷得太紧了,是会生病的。

美女大腿的香味

她没有做声。

这是一个忙碌而充满竞争的世界,现代人,谁生活的弦不是绷得紧紧的?

何况,还有躲在暗处,随时会伸出魔掌的神秘人物.

他看出了她的心思:“等你休息几天,身子好点,我们可以利用掌握的一点线索,主动出击。”

她眼睛一亮:“有新的线索了?”

“嗯,今天大中午带回来一点消息,他觉得没什么用处,我却觉得很有用。”

“什么消息?”

“他说袭击黄晖的三个歹徒中的一个畏罪自杀了。”

“哦,怎么会自杀?”

“我也在奇怪,估计是他知道的事情要多一点,所以被杀害了。但是警方确断是自杀。”

冯丰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对了,上次你说你见到一个人像叶嘉。我这几天找了叶嘉几个兄弟,包括他的父亲的视频看了,他们没有一个人身形类似叶嘉!”

“这也是我一直感到疑惑的。”

“我去问问叶嘉。”

“这……”李欢有点迟疑。

她直视着李欢的目光:“李欢,你怀疑他吗?”

李欢没有做声,总觉得事情有些诡异,叶嘉和他那一大家子的相貌简直没有一分相似之处,这天下,还有其他叶嘉的什么人和他的身形几乎一模一样?

冯丰见他不说话,叹息一声摇摇头:“李欢,我是相信叶嘉的,绝对信任。”

李欢也直言不讳:“冯丰,我没有你那么容易相信人。这个世界上,除了你和我,我什么人都不敢绝对相信!”

这是C市最早也是最好的一家私人会所。

与其他仍一叠钱进去,储值消费就可以成为会员的“会所”不同,这家会所是全封闭式的,不但要求会员的身份和地位,还要这个圈子独特的文化娱乐。

会所的经营方式很低调,老板也罕有露面,就连圈内人也极少知道这家会所的老板原来是商界大名鼎鼎的女强人陈姐。

冯丰接到邀请来这里,十分意外。并不是因为她没听过“会所”这种玩意,以前和叶嘉在一起时,她知道叶嘉就是某会所的成员,偶尔也去参加一些活动的。

她意外的是,陈姐找自己会有什么事情呢?

因为泰国回来的那批情人饰品的疯卖,虽然是李欢和陈姐之间的交情,她仍对陈姐大为感谢本来是打算什么时候请她吃饭酬谢,没想到她却先邀请自己。电梯在五楼停下,红木的地

板温柔敦厚,一件黄花梨木的大诗屏隔开后,走廊上陈列了各色古董,犹如一个小型的文物博物馆,陈列着三星推出的象牙、太阳神金箔、十全老人的八仙贺寿图、唐代玉如意天王、

明代文曲星玉雕……还有一幅唐伯虎的真迹。

如刘姥姥进大观园,冯丰看得眼花缭乱,最后停在唐伯虎的真迹面前,却又没有鉴定书画的水平。

“小丰……”

一个温柔而清脆的声音,她转身,却是芬妮,满面笑容,“快进来,陈姐在等你呢。”

“呵,芬妮,你也在这里啊。”

芬妮点点头,两人一起进了旁边的一个包间。

包间被大面积的琉璃和金箔装饰,对面的大玻璃外,全市早春盛开的藤花,开得一簇一簇的,清新而又雅致。

陈姐,就坐在靠近玻璃的一张红木靠背椅子上,旁边还放着两张相同的椅子,每一张椅子的靠背中心,都雕刻着精美的凤纹。

“小丰来啦。”

“呵呵,陈姐,你好。”

“快坐,喝什么?”

“酒,随便什么都可以。”

陈姐满意地点点头:“喝酒才痛快,我最讨厌女人扭捏地喝什么橙汁了,哈哈。”

冯丰和芬妮在旁边的两张椅子上分坐了,冯丰听她如此说,笑起来:“其实,女人呢也喜欢喝酒的,不过,有时在男人面前装出淑女的样子。狂饮高歌,可不是淑女风范,男人不喜欢。”

“哈,让男人见鬼去吧,我们痛快就行了,谁管男人喜不喜欢?”

陈姐的身边的同色系茶几貌似也是一个古董,但冯丰说不出究竟是什么材质-上面放了一个宽大的雪茄匣子,里面盛满了各地出产的雪茄:旁边,红玉顶盘内装着两支酒,是1873年的轩尼诗干邑。

一名及其漂亮的客户经理伺候着,开了一瓶干邑,拿琥珀色的玉杯盛了三杯。冯丰看这名客户经理,相貌竟然完全不在芬妮之下,心想,陈姐不但能鉴赏雪茄、美酒、鉴赏美人也

是一把好手。

“来,先喝一杯。”

三人举起酒杯,各自喝了一口,陈姐拿起一只雪茄,在鼻端闻闻,又一人递一支给芬妮和冯丰:“你们闻闻,这雪茄有什么味道?”

冯丰拿在鼻端,闻不出什么异样。

“哈,这上面有老娘们的大腿味……”陈姐兴致勃勃地道:“这种哈瓦那雪茄据说是当初为古巴总统卡斯特罗专用的。那些黑白混血的漂亮女人,用纤纤细手把烟叶撕成几毫米的

碎片,然后在她们漂亮的大腿上卷搓,因此有着女人油脂的异香……”

芬妮觉得有点恶心,把雪茄放在一边:“那些臭男人真变态,癖好又多又恶心……”

“呵呵,就跟古代那些收集绣花鞋的男人一样,一些登徒子还把绣花鞋拿来当酒杯盛酒喝,完全是把恶心当有趣.”

“小丰说得好,这个世界上,就是恶心男人太多了,所以天下不太平。来,我们再干一杯.”

美酒入喉,有种丝滑一般的柔软,冯丰才发现自己很有酒鬼的潜质。

芬妮嫣然道:“小丰,你生病了,我们都没能来看你,真是不好意思。”

“呵呵,没关系,我早就好了,也没什么大病。”

陈姐啐道:“不是我们不来看你,是李欢不许。”

“哦?”

“他说你情绪不好,得等你情绪好点,所以将我们一概挡驾了。”

有这种事情?

芬妮拿起电话,修长的手指拨了一串号码,声音如银铃一般清脆:“喂,李欢吗……出来聚一下吧,好久没见了……什么?有事吗?来不了啊,那就算了……”

她按了免提键,电话里,李欢的声音不徐不疾,只说自己有点事情,来不了。

冯丰不懂她在闹什么玄虚,却见芬妮掩口失笑:“李欢以为我只请他一人,就推辞了。我没有告诉他,你也在这里……”

“小丰,你不要上芬妮的当,她故意试探李欢是不是变成‘耙耳朵’了,连美女邀约都不敢出来……”

芬妮捧住心口:“我很受打击呀小丰。我约过李欢三次了,三次他都不肯出来。”

陈姐幸灾乐祸:“呵呵,瞧这女人臭美的,自己的魅力大打折扣了吧?李欢连我都不从,怎么会从你?”

却见芬妮并不死心,又拿起话筒:“……喂,李欢吗?……小丰在这里……和我们在一起聊天……什么,你要来?你不是很忙么?不会耽误你吧?……”

她挂了电话,陈姐“哧”地一声差点笑喷:“芬妮,你够狠。”

芬妮笑靥如花:“看看,耙耳朵就是这样炼成的。我真是没有想到,李欢竟然也变成耙耳朵,没有魅力了,哈哈哈……”

冯丰哭笑不得,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

本来,她还在寻思找机会撮合芬妮和李欢,但见芬妮的态度,明显是要表明“我和李欢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样子,自己再要去撮合,可就是不识趣了。

她暗叹一声,芬妮真是个不错的女人,李欢错过了,是李欢没福分。

“呵,小丰,你们那酒楼的生意可真好,菜品也很好。最近有没有研究出什么新的宫廷名菜?”

“说实话,我也才去过一次,也不知道那里经营的如何了。”

芬妮有点惊讶:“你怎么会才去一次?有你这样做老板的?”

“李欢才是老板,呵呵。”

“李欢难道跟我撒谎?除了开业典礼那天,我后来只去过一次,对了,那次还碰到你呢……那次在餐桌上,朋友们问他,他说你才是老板,他是帮你打工的……”

那一次,正是冯丰和黄晖一起去还李欢房契的那天。

“……那里的菜品算得上是C城最好的,不过,尽管我很垂涎里面的几道菜品,可是,好几次回C城我都没有再去过,因为正牌老板没有邀请我……”

“呵呵,芬妮,你要去,随时可以去……李欢一定会欢迎你的”

陈姐笑起来:“傻芬妮,他两口儿狡猾,一个推一个,就是不想让你常常去吃白食,你也忒不知趣,这点都不明白……”

“我是故意装不明白。呵呵,现在,老板亲自发话了,我真的要常常去混饭了……”

“……”

高纬不是说芬妮经常去酒楼吗?还说李欢为此常常抓他们干苦力连夜干什么宫廷名菜讨好她。事实上,芬妮也不可能常常呆在C城,更别提可能如此频繁地去酒楼了。

两相权衡,冯丰自然相信芬妮所说,因此,高纬等人一定是在添油加醋地撒谎,她暗暗寻思,他们为什么要撒谎呢?

是要表示和自己“同仇敌忾”,一起讨厌李欢?还是他们天性就喜欢撒谎?或者希望自己因为“妒忌”,帮他们对付李欢?

一些往常忽略的极小细节,清醒的时候,就一一浮上脑海了。

女人可以贪婪到什么地步

陈姐拿出一张十分精致的红卡放在茶几上:“小丰,我的婚纱店春季搞活动,送你一张卡,全程赞助,你可以挑选任意一款婚纱照套餐,可以任意挑选一件你最喜欢的婚纱,全程

VIP服务……”

“呵,多谢陈姐。可是,我又不结婚,我拿这个干嘛?”

“是不是觉得身边的男人还不够好?”

冯丰眨眨眼睛:“身边的男人永远没有下一个男人好。”

陈姐大笑起来:“我给你们讲一个笑话。话说某一个地方新开了一家商店,女士们可以为自己选购丈夫。入口处挂着如下内容的商店经营也规则:

1您仅能光临本店一次。

2本商店有六层,随着楼层号的升高男人的质量也一次升高。

3您可以选择某层的任何一位男士或者继续到上一层.

4不允许返回到下一层。

一位女士决定逛逛这家丈夫商店,为自己挑一位伴侣,读完一层入口处的招牌:有工作的男人,她立刻上了二层。

二层的招牌:有工作且爱孩子的男士。这位女士上了第三层。

三层的招牌:有工作,爱孩子,非常帅的男人。这位女士想“真厉害”,但还是上了四层。

四层的招牌:有工作,爱孩子,帅呆了,还顾家的男人,“不可思议”,这个女人惊叹,“我都经不住诱惑了”。但说完后她还是上了第五层。

五层的招牌:有工作,爱孩子,帅呆了,顾家,还非常浪漫的男人,女人非常想在这一层停留,为自己选一个配偶,但是她还是忍住了,上了最后一层。

在第六层她读到了如下内容的招牌:您是第314560位光临本层的女士,这里没有男人。

本层的存在只是为了再一次证明:要让女人心满意足是不可能的。”

……

冯丰和芬妮听得大笑,芬妮这时的目光看起来就一点也不媚了,直笑得差点拍大腿。

陈姐又说:“的确,女人在选择伴侣的时候往往事先想的很完美,以为总有一天会遇上完美多金的白马王子,没想到,大多数人都坐过站了,就像猴子掰苞谷,掰一支扔一支,到

最后,发现地里不是没有玉米了,就是手里剩下的是最小的一支。”

“难怪我现在还单身。原来是没有找到最大的那支玉米。”

陈姐毫不客气:“去去去,芬妮你的绯闻起码可以装一大卡车,你就别装纯了。”

芬妮只是笑,不说话了。

冯丰也没有说话,端起酒杯大大地喝了一口,不知不觉就喝干了杯里全部的酒。

陈姐有意地看看她瘀青的手背,上面的针管、伤痕、尤其是左手腕上的那圈伤痕,那么醒目,在动脉处,明显是割过腕的。

冯丰见她盯着自己的手腕,悄然不经意地将手放在衣袋里。

陈姐缓缓移开目光,抽了口雪茄,周围,有蓝色烟圈,带着股幽幽的香味,她的脸也很快弥漫在了蓝色里:“讲完这个笑话,我给你们讲讲我的初恋……”

芬妮和冯丰交换一下眼色,她们都知道陈姐是强人,虽然有很多相好的“弟弟”,但是一辈子单身,从未结婚。她今天居然提起自己的初恋,真是不可思议。

“……我们是上山下乡认识的,那个年头,偷偷地谈恋爱,感情就格外浓烈。后来,返城的政策陆续下来,我家里成分不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都回去了。就我俩还留在乡下。我很着急,但想到爱人还在身边,也就不觉得苦了。没想到不久后,就有传言,说他和乡长的女人好上了。我和他已经偷偷发生过关系了,那个时候不像现在,失去了贞操好像失掉了做女人的自信,我感觉自己受了欺骗,被抛弃了。他也不给我解释,就这样,两个倔强的人闹得水火不容,从此就断绝了来往。不久后,我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一个回城的指标,可是,他也没有得到。我以为是自己运气好,走得时候,趾高气扬地想去羞辱他一翻,报复他的负心薄情……”

冯丰有点紧张:“结果呢?”

“我去的时候,他已经卧床不起了,那个乡长的女人也不在他身边,我才知道,他早已查出患了绝症,怕我一辈子留在乡下,就四处奔走设法给我弄了一个回城的指标,所以……”

陈姐的脸在蓝色的烟雾里若隐若现,声音也是幽幽的,“我陪了他三天,他就死了。回城后,我遇到过许多男人,但是,再也不会有他对我这么好的了,所以,我选择了终身独身……”

她抬起自己的手腕,将手腕上一只红玉的镯子往上挪了一点儿,露出一道淡淡的疤痕:“年轻

的岁月是多么傻啊,那么艰难都活过来了,他死的一刻却只想到随他而去,幸好被父母发现了,活了下来。但是,也因为这次自杀,让我失掉了进厂顶替我父亲做工人的机会,不

得不去做流浪的小贩,卖菜,卖瓜子,卖衣服,香烟……什么都干过。若不是后来有了自己的天地,他的苦心就完全付之东流了……”

芬妮和冯丰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人拿了一只雪茄,学她的样子抽几口。雪茄的味道那么浓烈,冯丰被呛得咳嗽一下,眼泪都差点流了出来。

陈姐坐正身子,看她拿着雪茄的瘀青的手不停地颤抖,她有些怜悯地看着她,像看着30年前的自己。也许,这就是自己第一眼见到,就有点喜欢她的原因吧。

她笑哈哈地:“小丰,上次提货看见李欢,才发现他变成‘犬夜叉’了,我想,这跟你生病有关吧……”

她没有说“自杀”,显然她是知道这件事情的,却只说“生病”,“看得出来,李欢是爱你的,如果你们之间有什么误会,你也不要藏在心底,应该彼此坦诚和关心,否则,后悔也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