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禁既有些羞窘又有些好笑,这家伙的语气怎么好像有点含酸?抬手收了收领口,想扯开话题,道:“大盗哥哥吃晚饭了么?用不用我…”

“听着,笨妞儿,”大盗笑着打断我的话,再度伸出手指点在我领口的肌肤上,“姓周的小子对你未怀好意,最好莫再同他搭话。”

我轻轻推开他的手,含笑道:“他未婚娶,我未嫁人,乡亲之间招呼闲聊乃再正常不过之事,如何能说人家未怀好意呢?何况…依我看来,那周大哥文质彬彬,举止得体,很会关心人,对我也十分照顾,是个值得托付之人。月儿一介弱女子,孤身一人生活本属不易,多亏了大盗哥哥时常关照方能勉强度日,然而大盗哥哥毕竟有自己的事要办,不能总分神于我,我也不愿拖累大盗哥哥,唯有尽早给自己找一个妥当的归宿,对哥哥你,对月儿我,都是最好的安排。”

大盗听罢我这一番话,缓缓地直起身,似笑非笑地望着我道:“原来小月儿是着急嫁人了,看样子方才我竟是帮了倒忙,坏了小月儿的好事,真是不该。既如此,我便不多留了,月儿自行保重。”说着转身便开门向外走。

他…生气了么?有这样的反应令我不知是该欢喜还是慌张,怕他当真一去不返,忍不住问向他道:“大盗哥哥…要去何处?”

大盗停下脚步,转过身,搔了搔鬓角,浮上一个不正经的笑容,道:“蝶恋居。”

“蝶恋居”?听来似乎是…某种特殊服务场所的名字…

见我未吱声地望着他,他便又笑着补充了一句:“好久没去找我的小桃红叙叙情了,那小傻妞儿只怕早想我想得疯了。”

小、小傻妞儿…这是我的专属称呼,怎能、怎能用在一个青楼女子的身上?

“大盗哥哥…常去那种地方?”我慢慢地问。

大盗满脸招牌式的暧昧的笑,道:“小月儿忘了么,我早便说过,我可是个正值壮年的正常男人,不去‘那种地方’难道还要去寺庙做和尚?”

正、正值壮年…正常的…男人…

心头莫明其妙地一堵,呼吸有些低促起来,轻轻翕动着鼻翼,我睁大眼睛望着大盗笑着的脸,他抛给我一记调情的媚眼,道:“月儿还有事么?”

我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音,于是缓缓地摇了摇头,垂下眸子没有焦点地望在地面上。

“那么,告辞了。”大盗笑着的声音刺入耳中,风声过后,屋内静得怕人。

说不清此时自己心内是个什么滋味儿,突然间很低糜,很颓唐,很疲累,很自怜,很恼火,很怨忿,很懊悔,很…很想念。

慢慢关上门,慢慢走回床上躺下,闭上眼,脑海里乱糟糟的全是大盗笑着在说“蝶恋居”三个字时的情景。狠狠地掐在自己的大腿上,嘲笑自己活该,完全是自作自受,自找没趣儿,自讨苦吃,自取其辱。

就这么保持着平躺的姿势直直地僵在床上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突然死去了,于是心想也好,是时候交出这具本不属于我的肉体了,剩了灵魂,灵魂是盛载不了太多的心事的,我便可以解脱,可以轻松,可以消失了。

恍恍惚惚中又迎来了一个清晨,慢慢地坐起身,发觉自己还是留了下来,便怔怔地坐在床上往回收魂儿,人还未彻底清醒,就听得院门一阵急响——这…姓周的简直色胆包天,这么早便来敲门,难道不怕…不怕我那个与□翻云覆雨了一整夜的“男人”揍他?!…

自嘲地笑了笑,不欲搭理那敲门声,我慢慢起身洗脸梳头,忽听那人高声道:“妹子!在不在?我是你吴家嫂子!快开门!出事了!”

…出事了?我连忙出得屋子将院门开了,见吴嫂一身皂色衣裙,面色很是凝重,便问她究竟出了何事,见她压低了声音皱着眉道:“张聚他媳妇儿,因那地契之事,昨儿晚上一时想不开…自尽了!”

我的脑中轰然一片空白。

死因·疑犯

自尽了…只因为…只因为我这唯一知道真相的人只顾及一己之私而没有站出来申张正义…一条人命…一条人命就这么…就这么送掉了?

是我害了她…我为了自己能够保持一个想要的平静的生活,就这么毁掉了一个家庭,我…就是那个间接的凶手,不作为相当于有所为,我…我还有何面目再安立于人前?!

一时间我的身体有些打晃,险些站立不稳,被吴嫂一把扶住,连声道:“怪我怪我,说得太猛了,把妹子吓着了…妹子,现在不是害怕的时候,赶紧着,跟嫂子一起过去帮忙!”说着便拉了我往外走,口中续道:“你初来乍到的还不太清楚咱们村里的惯例,咱们村人口少,旦凡谁家里头出了红白喜事,全村老少都要过去帮忙的!你汉子在城里头做工,没法子回来帮忙,少不得得让你抛头露面了…嫂子没把你当外人,这话私下里对你说:你们小两口虽说是李老太太的亲戚,毕竟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在她身边儿伺候过,村里人之前也从未见过你们,因老太太去得突然,膝下又无儿无女,看在你汉子在她临终前好生照顾了几日又帮着出殡的份儿上,村里头这才让你们住下了。今后你们小两口遇事儿得上着点儿心,多帮乡里乡亲的出出力,时间长了自然也就没人在意这件事儿了。所以啊,这一次张聚媳妇儿的事妹子你就是再怕也得撑着,咬牙劳累这几天,村里的人看在眼里自然会记在心上的,你可千万要听嫂子的劝哪!”

我怔怔忡忡地被她拉着往张聚家的方向走,她的这一大番话我只字也未能听进耳中去。远远地看到了张聚家的门口挂出了白幡黑帐,院里院外全都是前来帮忙的乡亲。吴嫂拉着我跨进张聚家的院门,一条小黄狗汪汪汪地冲着每一个人不停地狂吠,无意识地看了一眼,竟是盗盗喜欢的那条小母狗,原来是张聚家养的。

村长在院中的一张桌旁坐着给众人分工,见了吴嫂和我便道:“吴保达家的,你和这李家的小媳妇就负责给死者擦身子更衣罢!”吴嫂应了,拉着我径往屋内而去。

堂屋里一干男男女女在忙着布置灵堂,里屋的门关着,轻轻推开,一个女人仰面躺在床上,胸前一滩醒目的血迹。吴嫂看了一眼,回过头来拽住个男人低声问:“张聚呢?”

男人亦低声答道:“昨儿个地契那事儿一完就进了城,说是心里头烦,估摸着是喝闷酒去了,一晚上没回来,他媳妇儿是天黑前回家的,见张聚没在家还到我家来找了一趟…唉,谁想早上就出了事儿!村长让人去城里找张聚去了,只怕这会子正往回赶…他要是见了他媳妇儿这个样子,不定得怎么闹呢!嫂子你赶紧趁他没回来前给他媳妇收拾收拾罢!…才没了田地又没了媳妇儿…唉,可怜哪!”

这人的声音虽然不高,却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传入我的耳朵,我站立不住,一歪身靠在了门框上,吴嫂过来轻轻推了我一把,低声道:“撑着,妹子,只当她是睡着了,就不怕了。”说着推着我进入屋内,反手将门关上了。

我慢慢走向床边,不敢去看床上女人的脸。我并非害怕死人,只是…只是实在无颜面对她。我是害了她的间接凶手,如今这凶手却又来替她殓尸,这简直是莫大的讽刺。我强迫自己走过去,强迫自己看向她的脸,逃避是懦弱的表现,既然已经做错了…就让自己接受这心灵上的惩罚吧,惩罚得越狠,说不定我会越好过一些。

张聚的妻子相貌姣好,斜飞的柳叶眉,小小的樱桃口,腮边还有一粒朱砂美人痣,这样的姿色在这种人口稀少的小山村里也算是极难得的了,如此看来张聚本是个有福气的人,只可惜…

“唉,这个刘阿娇真是怪可惜了的,年纪轻轻怎么这么想不开呢!”吴嫂在我身旁望着床上尸体不住摇头叹气。

刘阿娇想必就是张聚妻的闺名,我再度看了一眼她的面孔,苍白的脸上表情并不平静,眉头紧皱,眼睛和嘴都微张着,看得出她死前很经历了一番痛苦,有些狰狞,有些…惊恐?她的左胸心脏处插着一把剪刀,大量的血浸透了整个上身的衣衫,已经凝固了,有几只秋蝇在上面不断地飞舞停落,握着剪刀柄的那只手上甚至还爬上了数只蚂蚁。

吴嫂叹了口气,伸手轻轻地将刘阿娇握着剪刀的手拿下,放于身侧,递了一块巾子给我,道:“你先用这个给她擦擦脸,我再去拿块大点的巾子来替她净身。”说着便一边摇头惋惜一边开门出去了。

我接过巾子,狠狠地咬着自己的嘴唇替刘阿娇由额头擦起。面对着这具年轻美丽的尸体,我不知道自己要怎样做才能赎罪,才能挽回。突然发觉自己竟是如此的冷血自私,就算暴露了身份又能怎样?至多不过是被带回岳府去,至多不过是嫁给田幽宇,至多不过是…再难见到某人…这所有的一切累加起来也抵不过一条鲜活生命的丧失,而我竟如此无情地选择了后者,我又与那些杀人犯何异?如今我…哪里还有脸拿着用一条生命换来的自由和安全再去渴求什么幸福生活?

我狠狠咬着唇,舌尖一阵咸意,流血了,可我觉不出疼痛,在死者面前我哪里有资格疼痛?!我微颤着手用巾子揩过她的额头,而后向下去擦她的鼻子和眼睛,却发现她的眼睑处有一些细小的血点,用巾子擦也擦不掉,似乎是由她皮肤内部渗出来的而非胸前的血溅上去的。

再往下擦,却见几只蚂蚁在她的嘴边爬来爬去,心中一阵抽动,人在生前自诩为万物之灵,然而一旦死去连蚂蚁这样小小的动物都可以任意对其进行作践,这样的惨状…令我更加的自责,几乎忍不住要夺门而去。

垂下手,低头努力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正要再接着替她擦脸,一抬眼却又发现她的喉头处竟也有许多细细小小的血点,这些…究竟是怎么造成的?

我起身在桌上寻了一杯水倒在巾子上,拧去大部分水份,而后重新替刘阿娇擦了上半部分的脸,这用湿巾子一擦不要紧,竟发现刘阿娇的脸上原来敷了厚厚的一层粉,擦去这粉之后便露出她原本的面目来——这…怎么感觉她的眼睛和鼻子都有点肿胀?且肤色还有些发青?

心下不由一动,收起杂念,小心翼翼地用巾子一角揩去刘阿娇下嘴唇上的胭脂——青紫色!这…这刘阿娇…并非死于胸前这把致命的剪刀之下啊!

面目肿胀,嘴唇青紫,加上她眼睑处细小的血点——记得以前闲来无事时曾在岳清音的书房找书看,有一本名为《封诊式》的法医类书中曾有描述:尸斑出现早,呈暗紫红色;尸冷缓慢;颜面发绀,肿胀;眼睑处及喉部点状出血;口唇、指(趾)甲紫绀;流涎,大小便和□排出…是人为的窒息死亡的体表特征!

窒息死亡——刘阿娇是窒息死亡!

为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究竟刘阿娇是先窒息后胸部中刀还是先中刀后窒息?看她胸部中刀处伤口极深,位置正在心脏,若在活着的时候被刺中只怕是要登时毙命的,即便后来因某种原因被捂住了口鼻,当时人已经死了,不可能再出现窒息死亡的体表特征。但若是先窒息后被刺中胸部,那么她就不可能是自杀!窒息是相当痛苦的一种死法,没有人可以捂住自己的口鼻把自己活活闷死,更没道理把自己闷得眼睛充血五官肿胀时再用剪刀刺入自己的心脏。所以,事实表明——刘阿娇并非自杀,而是他杀!

我的手禁不住颤抖起来,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不该暗自庆幸,可我真的…真的有了些微的解脱感,至少刘阿娇的死并不是间接因为我的不作为导致的,我…我终于可以轻舒一口气了…

吴嫂推门进来,手里端着盆子,盆沿上搭着一块略大的巾子,她将盆子放在桌上,回身把房门关好,向我道:“来,咱们先把衣服给她脱了,这阿娇去得突然,连寿衣都来不及准备,这会子已经托人进城买现成的去了,稍后便能送来。”说着便要上前去脱刘阿娇的血衣。

我轻轻扯住她,道:“嫂子,且莫急,我想再看阿娇姐两眼。”

吴嫂奇怪地看着我,道:“妹子这会儿不怕了罢?也是,这阿娇长得虽不及妹子你,之前在咱们村却也是独一无二的美人,未嫁人时也风流着呢…哎!你看我这张嘴!人都没了,我还…嗳嗳!不说了不说了,咱们赶快忙活罢,待会儿张聚回来看见这情形一准儿受不了!”

风流么…所谓风流成性,人的本性是很难改变的,何况刘阿娇这么年轻,嫁人肯定没有几年,哪能说改彻底就改彻底呢?难道说她的死因是…情杀?那么凶手会是谁呢?张聚?因撞破了□加上地契一事本就忿闷在怀,从而一时冲动杀了自己的妻子,连夜逃走,又因遇上了邻居便谎称进城去喝闷酒?

眼看着吴嫂又要去动刘阿娇的尸身,我连忙拉住她道:“嫂子,这里我一个人来罢,先前妹妹并非害怕,只是替阿娇姐惋惜,一时有点缓不过劲儿来,现在好些了,就让我来给她换衣擦身罢,你去帮大伙儿料理别的事好了,我也见不惯太多生人,自己在这屋里也好陪陪阿娇姐。”

想必吴嫂也是不愿意同个死人接触太多,我这番话正中她下怀,便嘱咐了我两句开门出去了。

待她将门关好,我便立刻凑上前去仔细看了看刘阿娇的尸体,方才由于心里烦乱,许多细节都未曾顾及,如今放下了一副重担,精神已能高度集中起来了。这次再一检查,果然又发现了两处疑点。首先是刘阿娇原本握着剪刀的那只手,刚才竟然被吴嫂轻而易举地从剪刀上拿开,要知道一些非正常的、短时间内的死亡会导致尸体出现痉挛现象的,譬如某些拿刀刎颈者,死后手中还紧握着致死工具;生前溺死者手呈鹰爪状,手中紧握水草、泥沙;某些中毒死者,还可以留下临死时的痛苦表情等等。尸体痉挛就是人临死时的一瞬间,肌肉剧烈收缩,并且变得僵硬,将肢体固定在临死时的姿式的一种现象,这现象在一些破案题材的电视剧中很常见。也就是说,如果刘阿娇是自刺心脏而死,那么她的手必定是牢牢地攥住剪刀柄形成尸体痉挛,吴嫂若想将她的手拿下除非是将她的手指掰断,否则根本不可能如此轻易地就将剪刀与她的手分开。这一点再度证明了刘阿娇不是自杀,且进一步验证了她是被人害得窒息而死,死后才用剪刀捅进了她的心脏,并且令她的手握住剪刀柄,以造成其自杀的假象,掩人耳目。

既是窒息而死,当时刘阿娇的口鼻必定被什么东西堵住或者捂住,因此第二处疑点便来自于她嘴边不停爬来爬去的那些蚂蚁。就我的观察,这些蚂蚁只在她的口鼻间徘徊,而脸部其他的地方都没有,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惊人的巧合,究竟这些蚂蚁是被什么吸引过来的呢…尸臭?好像现在这具尸体还没有什么味道散发出来。

检查了一遍刘阿娇的全身,能发现可疑的地方也仅有这两处。我不具备仵作的知识,所能看出的尸体现象也仅仅是凑巧看过相关的书籍而已,凶手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只不过是仗着点小心机罢了,如果岳清音在的话,只怕很快便能知道凶手是谁了。

眼下我所能掌握的线索就是刘阿娇是被人为地窒息而死,随后又假造了刺胸自杀的现场,一夜未归的张聚是最大的嫌疑犯,而杀人动机很可能是情杀。不过最让我在意的是死者口鼻间的蚂蚁,究竟是什么原因把它们吸引了过来呢?除了口鼻,插于她胸上的剪刀的柄上也有蚂蚁,没听说过蚂蚁也嗜血啊,它们好像只喜欢搬些虫子的尸体了、食物的残渣了,记得夏天的时候往往还能看到不小心掉在地上的冰激凌上面爬满了这些家伙,或者是糖块上,这些家伙最喜欢吃甜的…甜的?

难道…死者的嘴上和剪刀上都沾了糖水?这可有点太离奇了,似乎不大可能。

望着刘阿娇的尸体仔细想了一阵,可惜线索只到这里便再难有所进展。倘若不尽快找出证据证明张聚就是凶手或者凶手另有其人,我恐怕很难阻止村民们给她入殓从而将现场破坏,刘阿娇的冤情便无法得以昭雪。

经由地契一事的洗礼,刘阿娇被杀事件我不想放任不管,否则我的心永远无法真正平静。唯今只有抓紧时间找到确凿的证据并且公之于众,方能阻止刘阿娇入殓。

主意打定,我悄悄地从里屋出来,趁在堂屋忙碌的众人不备溜出屋去,找到了方才来时遇见的张聚的那位邻居,上前问道:“这位大哥,方才听你说起张聚大哥去了城里喝闷酒,可知他是何时从家里出门的么?”

那人看了我一眼,想是记得我是跟吴嫂同来的,便答道:“我方才不是说了么,昨儿地契那事儿一完他就进城了,他媳妇儿晚上回来不见他在家,还到我家问来着。”

“大哥可还记得张嫂子去你家里问大约是什么时候?”我问。

“是才吃过晚饭那会子,大约回来的时候听人说了田地的事儿,气鼓鼓的,跟我那婆娘站在门口唠叨了好半天,直要去找周正算账,被我俩强行劝下了,谁想…唉,夜里竟然就想不开了…”那人叹着气道。

唔…张聚早早地进了城,不排除他喝完酒后连夜往家走的可能,回来后刘阿娇想必就地契一事同他起了争执,张聚因喝了酒,加之心情不好冲动易怒,失手杀了刘阿娇,惊得酒醒后便假造了自杀现场,而后逃之夭夭——这么解释似乎便可以说通了,只是目前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张聚曾回过家。

我放眼向两旁望了一望,指着张聚家旁边的一处房舍,问那人道:“大哥的家住在这里么?”

那人点头:“正是,我们两家一直都是邻居。”

“那昨晚…大哥可曾听到张聚大哥家有吵闹声么?”我试探着问道。

那人偏头想了想,道:“什么声音也没有听到,连他家阿黄整晚上都没叫一声。”

阿黄大概就是那条小母狗,它不叫是很正常的,张聚是它的主人,从外头回来它自然不会对着他叫。但是…既然昨晚没有争吵的声音,那么就推翻了我刚才的假设,这古代的房子隔音效果差,两家住得又近,这个人没有理由听不到吵架声。

如果没有因为田地的事而吵架,那么就还是情杀了?这个推断更缺乏证据,完全是我的主观臆断。

正低着头思考,忽然听得耳旁一个声音道:“弟妹怎么在这里站着?李兄弟呢?又进城做工去了么?”

不用抬头也知道来人是那周正,我也不看他,只淡淡地道:“小妹初来乍到,不大懂村里的规矩,想帮手又怕添乱子,只好在这里站着。周大哥怎么也不去帮忙,反而有空出来闲聊?”

周正笑道:“不瞒弟妹,你也知道哥哥我与那张聚之间有些…误会,心中虽想帮忙又怕他不高兴。这不,趁他还未回来,我进去看看。”说着便要往院里走。

“周大哥,”我叫住他,他回过头来冲我笑,我道:“你可是才从家里过来?”

周正笑着叹口气道:“想是昨日地契之事令村里不少人对我起了反感,张聚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竟然没有人去通知我一声,我方才是偶然路过看到了弟妹你在这里,想着过来打个招呼,直到近了才看着张聚家院子里挂着幡…唉。”

我没有再吱声,他又冲着我笑了笑,转身进了张聚家的院子。这笑容令我很是反胃,冷冷地盯着他的背影,心道阿黄你要是条好狗就该把这人咬出来替你主子出口恶气,我还可以考虑让我家盗盗入赘到你们家。果见那阿黄噌噌噌地冲着周正窜过去,我心里正待叫好,却见阿黄冲至他跟前,抬起两只前爪搭到周正的腿上,一条小尾巴拼命地摇,鼻子在周正的身上使劲儿嗅个不住,周正低头摸了摸阿黄的脑袋,阿黄便伸出舌头很没气质地舔他的手。

…没道理啊…这种骗子人渣竟然会对小动物有这种亲和力?!盗盗是如此,阿黄竟也是如此,我原以为动物是最通灵的,没想到竟也分不出好人坏人来。

正走思间,忽见一个汉子远远地跑了过来,径直进了张聚家的院子,至村长跟前不住地喘着粗气,一时说不上话来,村长便问他道:“张聚呢?不是叫你上城里找他去了么?”

我见问起张聚的事,便悄悄走过去立于不引人注意之处细听,那汉子又喘了片刻,道:“找、找是找着了,他啊!昨儿在城里那间他惯常去的小酒馆里喝多了酒,同人打了起来,把人家脑袋砸破了,正赶上衙役寻街将他给抓了,在牢里头蹲了一晚上,照理他是得在里头蹲够三天的,是我找着牢头好说歹说,说他媳妇死了,牢头请示了上头,这才同意先交保金再放人。我这身上哪里带了钱哪!张聚自个儿喝了一晚上的酒,钱也早花光了,我只好又跑回来拿钱,然后再进城去将他保出来!”

村长摇头叹气地又说了些什么我已经顾不上听了,心中只是震惊——张聚并未如我推测的那般杀了自己妻子后连夜逃走,他、他在衙门里的牢中待了一晚上是勿庸置疑的事实!这就说明…说明杀害刘阿娇的凶手另有其人!

谁——究竟会是谁呢?推算起来,刘阿娇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在入夜之后,因为她昨晚在晚饭后还同邻居媳妇站在门口说了许久的话。如果是入夜之后凶手潜入刘阿娇房中将其杀害的,那么又引发出三点疑问来:第一,凶手如何知道屋内只有刘阿娇一人?万一张聚也在家呢?知道张聚不在家中的人除了方才那位邻居之外大概还有一两个把张聚从周正家劝回来的人,而知道刘阿娇突然从娘家回来的人也只有那位邻居,或者是刘阿娇进村后在路上碰到的人,是以,凶手必须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既知道张聚去了城里又知道刘阿娇回了家。如此一来凶手的范围就缩小了很多。

第二,凶手既然潜入了张聚家的院中,必定会被阿黄发现,可为何邻居没有听到阿黄的叫声呢?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邻居说谎或是记不清了,二是…凶手必定是阿黄所熟悉的人,只有熟人登门它才不会乱叫。那么凶手的范围就更加小了,就以上两点来看,似乎那位邻居最为可疑。

第三,就是最为关键的动机问题。刘阿娇从娘家回来是突然性的,没有人提前知道,所以凶手将其杀害的行为绝不是预谋,而是临时起意,不排除失手误杀的可能性。从作案手段来看,凶手应该是位男性无疑,他如果提前没有预谋,那么为何会趁张聚不在家中时于夜间来找刘阿娇?难道真的是风流成性的刘阿娇的姘头?趁张聚不在家,刘阿娇又提前从娘家回来的机会于夜间跑来厮混,其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两人反目,导致他临时起意杀害了刘阿娇?

在脑中整理出以上三点来之后,真相似乎也渐渐开始浮上水面,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先打听出都有谁既知道张聚进了城,又知道刘阿娇提前从娘家回来。

才要再向那位新的作案嫌疑人——张聚的邻居继续询问,忽然一个念头闪过脑海…等等等等…细想昨日将张聚拉回家的人仅有那么两三个,也就是说,如果张聚回去后立即便决定进城喝酒,也仅有那两三个人才会知道此事,其他人应该也同我一样,只有今早来了他家以后才会知道张聚并未在家中。可是方才…方才似乎有一个人未进院门便已经知道了张聚不在家中啊…

——周正!

蚂蚁·闻讯

“心中虽想帮忙又怕他不高兴,趁他还未回来,我进去看看。”——这是周正的原话,最关键的在这里:“趁他还未回来”!

他说此话时并未进入院中,只是说远远地看到了我想过来打个招呼,可见他的本意是他并不知道张聚家死了人,那么他就更不应该知道张聚“未回来”,甚至——当他看到院里挂着幡的时候为什么不会认为是张聚本人死了呢?他又从何断定死的是另有其人呢?

真相往往就隐藏在最不起眼的地方,譬如很随意的一个眼神,很随意的一个动作,很随意的一句话。

我全身的末梢神经都刷地一下子兴奋了起来…这感觉…这感觉已经好久没有享受过了…难道我真的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女人?难道我为自己低调的人生所作出的一切努力注定要一次又一次地在我的好奇心驱使与追求找出事物真相的快感之下毁于一旦?…没错…没错…我很享受…享受得到正确答案的满足感,一切都源于我那过于旺盛的好奇心,这是我最致命的弱点,却也是我汲取快乐的源泉。

心底深处忽然闪过一个很奇怪的念头…也许…这样的生活…才是最适合我的。

我振作了精神集中起所有的脑细胞让自己保持冷静细细想来,分析案件有时不能仅仅从实物证据入手,犯罪的毕竟是人,人有思想,有感情,有本身所具的性格,这些因素对确定凶手的杀人动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刘阿娇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并不了解,仅从吴嫂的只言片语中可以知道她是一个风流女人。而周正,不用说,从他对我的态度及行为就可以十分确定地得出结论:他是一个与风流女人相对应的风流男人。这个小山村里人口不多,旦凡有个长相出众的人必定会受人瞩目,岳灵歌虽算不得绝色美女,但是她的哥哥岳清音是个神仙般的人物,就算她爹妈体内所有的优良基因都不幸只给了岳哥哥一人,好歹她也不会差得太多,起码在这四五十口人的村落里她还算得上是出类拔萃的。周正第一眼见了“我”便主动上前来搭讪,甚至当天就展开了“行动”,由他这样的作风可以推测,在“我”没有落户到这村子之前,姿色在村里数一数二的刘阿娇必定也不会逃过他的眼去,加上刘阿娇本性也是…比较开放,两个臭味相投之人能勾搭成奸的可能性相当的大。

既是一对姘头,以此为假设性前提的话,整个案件的脉络就十分的清晰了:刘阿娇从娘家回来,听到了乡亲们关于自家田地被周正夺去的描述,心中自然恼火,像他们两人这种*夫*妇的关系,在利益面前是不堪一击的,刘阿娇心中气不过,又怕明着找周正去闹会不小心暴露出两人之间OOXX的丑事,因此便趁张聚昨晚入城的机会将周正叫至自己家中意图与他说个明白——若问为何她不去周正家…嘿!古今多少偷情韵事,哪一桩不是男人跑到女人家里做下的?何况这种背人之事都是夜间行动,女人的手脚毕竟不如男人俐落,翻个篱笆越个桩子的容易被别人发现。

周正于是如约而至,因平日常来偷欢,是以阿黄见了他也不会乱叫,进得屋内两人就地契一事展开争吵,周正一怒之下——他为什么要怒?地已经归他所有了,他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再跟刘阿娇较劲了…唔,这一点还要再细究。总之,先推测他是一怒之下失手捂死了刘阿娇,又因其好歹是个知识份子,小聪明一动便想出了伪装死亡现场的招术,布置完毕后便逃离了张聚家。今早便假装一无所知的样子前来凑热闹,谁想自己一不小心就在我的面前露出了破绽。

杀人动机只怕与地契一事脱不了干系,若果真如此,我…我还是要为刘阿娇的死负责的,此时一味悔恨也是无用,唯有将真相公之于众方是对刘阿娇最好的补偿。

现在看来只有两个谜题尚没有答案了,一是刘阿娇口鼻间和剪刀柄上的蚂蚁,二是周正与刘阿娇昨晚究竟发生过什么导致了这起杀人事件。

关于那些蚂蚁,实在是很反常,这绝不是什么偶然现象,如果能够找出原因,说不定会成为指认周正是凶手的最有力的证据。想至此,我决定再回里屋去检查一下刘阿娇的尸体,于是又趁众人不注意悄悄地进了院子,才迈进堂屋门就被一个人迎面撞上,定睛一看,是方才那个从城里回来拿钱要到衙门赎张聚的人,想是才刚进屋取了钱,匆匆地往外走准备再进城的。

那人想是急着走,连歉也没道一个,只看了我两眼,我便回了他两眼,他又看了我两眼,我正准备一口气回他四眼,便见他突然瞪大了眼,我心说怎么着,还想在气势上震唬住我?…罢了,姑娘现在没功夫跟你斗眼神,先办正事要紧。于是低了头快步穿过堂屋推门进了停放着尸体的里间。

还好因为事发突然众人一时没有准备,所以此时各个忙着,没人有闲空跑到里屋来看刘阿娇的尸体,刘阿娇便一直保持着我方才离开时的样子。

我再度凑上前去查看她的口鼻,想像着事发时的情形。邻居没有听到争吵声是很正常的,因为这两个人在一起本就不正当,自然不敢高声说话,即使是为了地契的事争论想必也是低声进行的。周正起了杀心之后为防刘阿娇出声呼救,便就势采取了捂住她口鼻的行凶方式将其杀害,那么就是说…有蚂蚁徘徊的地方正是周正的手曾经捂过刘阿娇的地方!

他的手…他的手…他的手!想起来了,盗盗和阿黄似乎都对他的手情有独钟呢,一见了他便都会用舌头拼命地去舔他的手心!难不成他的手上还真的抹了蜜了?那岂不是会很粘?记得昨晚他借从我手中接菜刀的机会占我便宜,用他的手蹭过了我的手,当时的感觉只不过是有点凉津津湿巴巴的,并未觉出粘来。

凉津津湿巴巴…是汗吗?唔…昨天白天全村人在他家对质地契一事的时候,记得他脑门子上也总是带着汗的,貌似是个爱出汗的人呢…汗?蜜?

——我、我知道了!原来是这样!——等等,等等,我还差一步,只要最后再验证一下,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指证周正是杀人凶手了!

我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开门由里屋再度出来,一溜烟儿地出了张聚家的院子,径直往我自己家跑去。上气不接下气地推开院门,一头扎进屋中,见昨晚大盗背回来的盛菜的筐子仍在角落里放着,那把被周正还回来的菜刀也老老实实地躺在菜上,我走近前去低头一看,果见那菜刀柄上亦爬了几只蚂蚁!

确凿了——周正就是凶手的证据!

在昨天以前,周正应该算是一个为了考取功名而刻苦攻读之人吧,记得他是因为屡试不第才最终放弃读书决定回家种田的。凡是经历过高考的人应该都能体会到考试的辛苦,而古人科考的重要性还要高于现代人的高考,头悬梁锥刺股,其辛苦和压力只怕连高考也要望其项背。

常年的辛苦和压力的累积很可能会对周正的身体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诸如精神紧张、情绪激动、心理压力会引起人体内某些应激激素分泌大量增加,造成内分泌代谢调节紊乱,从而导致其患上一种在现代来说已是十分常见的病——糖尿病。

没错,周正是个糖尿病患者。糖尿病的类型并不仅仅只有一种,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有一种的症状表现为——多汗。也许大部分人都知道,糖尿病人排出的尿液是甜的,但是可能有很多人并不了解,糖尿病人分泌出的汗水亦是含有糖份的!而又根据糖尿病的类型不同,有些人即便患了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仍然会觉得自己很健康,且只要不是病入晚期,也是不会太过影响到OOXX那类事情的…咳咳,我的意思是,周正很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患有什么疾病,因此仍然放纵自己同刘阿娇勾搭成奸。

由于糖尿病人本身就易出汗,若情绪一紧张起来汗就会更多,回想昨夜他还我菜刀的情形,当时他心中正有鬼,被大盗撞见,难免惊出一身汗来,手心的汗水便沾到了刀柄上。而他杀害刘阿娇时就更不用说了,又慌又吓,汗水随着手捂住刘阿娇口鼻而沾在了上面,随后他又手持剪刀捅入其心脏,汗水便也留在了剪刀柄之上。

于是,对糖最为敏感的动物——蚂蚁,便成了见证他犯罪行为的第一证人,而盗盗和阿黄这两条狗之所以见了周正都会拼命地舔他的手心也是因为甜味对大多数哺乳动物来说是一种会产生愉悦情绪的味道。

至此为止,刘阿娇被杀事件的真相已经明朗,接下来就是要如何在众人面前揭露周正罪行的问题了。这个…似乎比侦察推理还要难呐…

我一路想一路出了院门重新往张聚家走去,见众人已布置得差不多了,只等张聚回来见他妻子最后一面便可将尸体入棺,停灵七日而后发丧。

我匆匆推门进入里屋,却见吴嫂正拿着巾子要给刘阿娇擦脸,见我从外面进来,语气中略带责备地道:“妹子你方才到哪里去了?眼看张聚就要回来了,这、这还没给他媳妇擦身子呢!”

我慌忙上前一把拉住她道:“嫂子且慢,暂时还不能给阿娇姐擦身子。不瞒嫂子说,小妹因从小身子弱,家里人怕养不活,便送到附近道观里住了一阵子,拜了个老道姑为师,那老道姑精通卦卜之术,小妹闲来无事时也跟着学过些皮毛。方才小妹到外面背人之处替阿娇姐卜了一卦——这活人有活人的卦命,死人也有死人的卦命。小妹本意是想问问地府里的神仙,看看阿娇姐在黄泉路上可曾受了苦,想要咱们阳世中的人给她烧些什么去,谁知这一卜倒卜出个奇卦来…”说到这儿,我故意停顿了一下看着吴嫂。

像吴嫂这样的八卦女人对迷信一类的东西最为相信了,果然听我这么一说便上了钩,见我停了下来忍不住追问道:“什么卦?妹子你卜出什么来了?快跟你嫂子说说!”

我叹了口气,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道:“从卦象上来看,阿娇姐似是尚有未了的心愿,因她临去前未能见得张聚哥哥一面,因此久久留连于黄泉路口不肯跟了黑白无常去地府报道,无奈小妹道行太浅,不能卜出阿娇姐究竟有何心愿未了,是以只能等张聚哥哥回来再当着他与阿娇姐的面卜上一卦方能知晓。然而这期间阿娇姐的尸身却不能妄动,因阿娇姐心中事重,其最后一点灵知尚存于体内,若被人动了肉体,恐那灵知飘散…便再也不能凝聚,小妹也无法替她与张聚哥哥传最后一次话了。”

吴嫂将信将疑,但是这种事对她这类迷信人士来说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因此踌躇了半晌,道:“依妹子的意思,那阿娇的身体便暂且先…不动了?”

我点点头,语气坚决地道:“还是不动为妙。张聚哥哥没能见上阿娇姐最后一面心中本就存有遗憾,倘若再因我们这多余举动坏了他夫妻阴阳两界互通心意的机会,那岂不是好心办了坏事,也有损你我的阳寿啊!”

但凡迷信之人都是怕死怕短命的,吴嫂一听我这话立刻不再犹豫了,点头道:“妹子说得是,便当你我为他二人牵线搭桥积些阴德罢!…既如此,我们便等张聚回来了却了阿娇的心事后再替她净身好了。我先出去看看,妹子你便在这里陪陪阿娇罢。”说着看了眼床上的刘阿娇,转身出门去了。

我轻吁一口气,总算阻止了这位大姐损坏犯罪现场的行为。之所以要坚持等张聚回来,是因为思来想去,全村中能相信我的话的人恐怕只有张聚了,一来他本就与周正结下了梁子,不管我的话是否属实,他也必会不假思索地拿去收拾周正;二来我本就有理有据,且事关他老婆的真正死因,若我一一给他讲明白,他一定会相信我所言不虚,从而便可为刘阿娇申冤昭雪的。如此一来我便可以不必出头,只由张聚自己处理便好,既能不引人注意又可将案件解决,实乃一举两得之计也!——哎哟喂,我怎么这么聪明呢嘿(想恶心人也得看时候!)!

主意打定,我便也不慌不忙了,屁股一歪坐到桌旁椅上专等张聚回来,趁空打了几遍腹稿,演习了一下到时要如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令张聚相信我的话。

大约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左右,终于隐约听得院外一阵喧闹,想是那张聚回来了,成败就在此一举,我不禁略有些紧张,起身抻了抻衣衫,静静立在原地等着张聚进屋。

谁想等了片刻却总不见有人推门进来,心道这张聚莫非酒还未醒,自己媳妇死了竟不急着来看看吗?忍不住走至窗边将那原本紧紧关着的窗扇略略掀起一道缝来向外瞅,不瞅不要紧,一瞅之下险些吓得当场厥过去——

院、院外、院外、院外院外(求你了,好好说话罢!)…院外是四五名…衙役,衙役们的中间站着…站着一个…一个一个一个(一共四个?)个子高高的人…老天…我…我要窒息了…那人身着平常衣衫,正伸手去扶向他下跪行礼的村长以及集体跪下的村民们…他直起身,一张熟悉的面孔在我的视网膜中投下了狗形映象…是他…是…是那姓狗名官的季燕然…(这女人已经吓得说都不会话了…)…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怎么会找到这里?他、他他他,他究竟是人是狗还是半兽人?等等…我知道了…是那个回来拿钱去赎张聚的人认出了我!他进城时一定注意到了我的画像,或者,或者是到衙门里找张聚的时候发现了关于寻找我的榜文,于是他再度进城便向衙门通报了我在此地的消息!

季燕然闻讯后不敢全信,是以才未穿官服便装而来,为的是不想惊吓到民众…他亲自来找我还真是够给我面子的…呸哟!什么时候了还面子不面子的,大事不好了哇!再不跑便跑不了了哇!

我轻轻合上窗扇,快步走至门边,先推开一道缝隙向外张望了张望,见所有人都跑到院外去叩迎季燕然了,堂屋此时一个人也没有,于是我飞快地闪身出来,由已经设好的用以遮住棺材的幔帐后绕过去,穿过堂屋进了与刘阿娇尸体所在的卧房相对的伙房。如果我的推测没错的话,这里的民房格局大体都是一致的,就是伙房都有两扇窗户,一扇面向院子,一扇开在房后。

…果然!我一进伙房便毫不迟疑地推开房后那扇窗翻了出去,脚一落地就撒开两条小腿儿像受了惊吓的傻兔子般往家窜去。

我得离开——我必须马上离开——不管能逃到哪里,哪怕是找个山洞躲进去——只要洞里没有熊——可,可我不想走,我、我舍不下,舍不下这里的宁静这里的自由这里的…回忆…

怎么办?怎么办…我的好生活才刚刚开始,怎么可以就这样终结…

我推开院门奔进屋去…老天,我还回来干嘛?!我应该直接逃出村去才是啊!…是我潜意识里舍不得离开这里…这里是我第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啊…

既然回来了便将那几套衣服顺便拿上也好,反正不能进城,总要有换洗用的衣服穿。我飞快地将衣服包在一个小小的包袱里抱在怀中,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这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我的第一个家,我拥有着一段最美回忆的地方…再见了。

一咬牙,狠着心扎着头往外走,才一跨出屋门便呆住了。但见院子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削瘦地身躯直直地立着,负着手,穿了一件霜色的薄衫,衣袂在微凉的秋风中轻轻飘动,竟仿似月神一般不食人间烟火,羽眉下一对清泠泠的眸子正望住我,略显苍白的面孔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他立在那里,整个世界都似是被他的冰冷沉静给镇慑住,突然间没有了任何的声音,就连盗盗都瑟缩在角落里连尾巴尖儿都不敢动一下。

我…我承认我对这股无形气场的承受力比盗盗强不到哪里去,从方才看到这人的第一眼起我就如同被抽去了筋血一般,身子一歪软软地靠在了门框上,将怀里的小包袱搂得紧了些,希图能靠它抵挡一阵即将扑面而来的千年寒流。

我与他就这么诡异地对峙了一段时间,不是我的神经过于彪悍,实在是我已经既慌又怕地难以动弹了。终于他没耗过几近半瘫的我,率先迈出了步子,慢慢地向着我走过来。

我很想退回屋去顺便将门关上插上门闩再搬来桌椅和床堵在门后而后自己再坐上去以加大重量与阻力不让他进来…可是…可是我就如同遇见了宿命中的克星天敌一般根本无法移动分毫。

我睁大眼睛望着他,望着他一步一步走到我的面前,低下头来看着我,我不敢偏开目光,只好同他这么近距离地对视。他没有任何情绪的眸子令我愈发感到不安与惶恐,我暗暗吞了吞口水,终于撑不住…微哑着嗓子开了口:“哥哥…你,瘦了好多…”

亲情·幸福

岳清音望着我,直到我的身体在他的凝视下不由自主地开始轻颤,忽而伸出手,慢慢地抚上我的脸颊,轻轻地道了声:“回家罢。”

回家罢。听上去如此简单平常的三个字在一瞬间让我的防线土崩瓦解。原来我一直都在逃避,我始终不愿承认那个有爹爹亲着有哥哥疼着的幸福得几近不真实的家,我从不曾拥有过这幸福,所以我迫切地渴望这幸福,我太过在乎这幸福,所以又极度怕失去这幸福…不曾拥有就无所谓失去,我太怕太怕这幸福突然哪一天弃了我,譬如当岳家父子发现我并非岳灵歌时,曾经的慈爱关怀转瞬化为冷眼相对,我…我怕我受不了,所以…所以与其有可能会面对这样残酷的结局,我宁可、宁可一开始就不要这幸福!这世上唯一能将我彻底击溃的…只有一个“家”字。

…好吧…我承认我懦弱,懦弱到连最为渴盼的幸福到了身边都不敢享受、转身逃掉,我也承认我很没自尊,没自尊到明明下定了决心要离开、要抛闪,可当这能给予我幸福之人站在自己面前时却又开始在心底深处隐隐地渴盼着幸福降临而难以挪动半步。

所以…当这个人没有因为我任性的行为大发雷霆,而是轻轻淡淡地说出“回家罢”这三个字的时候,我知道,我知道我…再一次沦陷了…

唉…如果有人企图杀死我,那么他无须动刀,只要用亲情攻势就完全可以令我束手待毙。死穴啊!死穴。

不想死得太干脆的我妄图再垂死挣扎一下,于是低下头轻声地道:“哥哥…我…不想回去。”

岳清音的手将我散乱在脸侧的发丝理向耳后,而后用手指轻轻勾起我的下巴,以令我望着他,慢慢地道:“听绿水说,你一直想洗什么花瓣浴,前两日秋风渐紧,园子里的花眼看便要谢了,我让她们几个提前将花瓣采下来给你留着,想怎么洗随你喜欢。还有你上次在店铺里看上的那只仿羊脂玉的花瓶,我买来放在你窗前的几案上了。你想看的那些什么《鬼府夜话》、《奇冤怪案见闻》、《妖妃艳史》…”

“…是《妖妃野史》。”我插口纠正道。

“…”岳清音没理我的茬儿,只轻轻捏了捏我的下巴,“我已命人全都替你买回来了。”

“哥哥…不是说那些书女孩子不能看么?说那类的旁文杂记最易乱人心性,正经儿的才是该读些《女经》、《女训》、《烈女怨》一类的书么?”我从唇缝里往外吹着声音揭发他以前的所作所为。

“…是《烈女志》。”岳清音纠正道,捏着我的下巴左右晃了晃我的脑瓜,“在我看来,你不乱他人心性便已是好的了,谁还能乱得过你?”

我…嗳!人不乱我我自乱,正所谓抽刀断水水更流,我胡乱挥刀劈来砍去,非但未能断了这亲情洪流,反而激得它来势更加的汹涌,一波接一波地将我彻底吞没,再也无法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