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秀知道她是好心,却也慢慢有些受不了了,没事只能缩在亭子间里不出去。唯一的消遣就只剩下阅读从外面买回来的书报杂志。

要想靠着润笔费活下去,继续写脑洞满满的科幻小说是肯定不行的。这些天她一直在努力揣摩各家的行文风格,可惜总抓不到头绪。这家要幽默,这家要正经,这家要礼拜六派,这家要鸳鸯蝴蝶……搞得陆秀头大如斗,要不是怀着孩子没办法到外面工作,打死她也不受这样的折磨。

买的时候一股脑儿没仔细看,如今拿到手里才发现自己竟然还买了一本诗刊。看到诗,陆秀顿时眼前一亮。

笨蛋啊!抄什么小说,费时费力,又不讨好,直接抄诗多好!诗是按行算钱的!

念头一动,她立刻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不看不要紧,一看,她差点没把手里的诗刊扔出去。因为上面竟然有《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操,林凤麟竟然抄袭!

陆秀把林凤麟这个无耻的混蛋骂了无数遍,骂完,才发现署名竟然是原作者海子。不仅如此,上面竟然连英文版跟日文版也登了出来,还发了启事,希望作者能够跟编辑部联系,领取稿酬。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对方甚至把稿费的金额也写了出来。五十块!五十块!要知道小说的稿费才千字一两块。

看到稿费的一刹那,陆秀真有冲动写信去要钱,要是有了这钱,她就可以安安稳稳撑到生产了。可惜,这一看就知道是林凤麟设的圈套,要是她真敢写信去要钱,她敢肯定,用不了多久就会被他找上门来。她可不想再跟他有丝毫牵扯。

这稿费虽然不能领,但却给陆秀打开了另一条赚钱的门路。写诗!她虽然不学无术,但当年好歹也曾当过一段时间的文艺青年,背过不少诗。

诗可比小说短多了,她回忆了一下,发现自己能记全的竟然还不少。顿时觉得人生又充满了希望。当即铺开纸笔,把北岛那首著名的“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默写下来,寄了出去。

北岛这个名字不是海因莱恩,一看就知道是外国人,完全可以直接使用,陆秀懒得想笔名,干脆无耻地把人家的笔名也占了。

第11章

接下来的日子里,陆秀开始接二连三地收到退稿信。有位可爱的编辑甚至还特意洋洋洒洒写了一大段,提醒她别满脑子奇奇怪怪的念头,做无病呻吟之叹,文以载道,应当关注现实,承担起一个文人的社会责任。

代沟这种东西实在是太令人忧伤了,陆秀越来越觉得对不起海因莱恩大神了。

倒是她那篇《一尸两命》神奇地被录用了,还被编辑夸奖视角独特,笔法新颖,用看似荒诞不经的故事,跟诙谐幽默的笔调批判国民性,有卡夫卡之风。

不知道是不是该她时来运转了,凭着《一尸两命》在《小说月刊》拿到二十块稿费后,她抄的那首北岛的诗竟也被录用了。刚好当时一个得势的政治掮客跟日本人签了几条卖国的条约,编辑部方面竟然将这首诗放在了卷首,稿费更是出到了五十块的巨额。

可惜,陆秀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她最怕跟政治扯上关系了。虽然这位政治掮客用不了多久就会因为各种花样作死,把他自己给作死,但她依然一点都不想进入他的法眼。

这首诗出现得实在太恰逢其时了,全天下估计只有陆秀一个人知道,她真的没有半点想要讽刺当局的意思。她可以想像得到那位大佬看到这首诗后,会是什么反应。诗被发表出来之后,陆秀甚至考虑过搬家,舍不得损失押金,又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地方,这才只能作罢。

果然,她不祥的预感很快就应验了。没过多久,诗刊所在的编辑部大楼就发生了一场大火,不仅烧光了整个编辑部,还连累了旁边一家专门出版艳情小说的出版社。报纸上说那是意外,但只要是明眼人都知道那是怎么回事。所幸只是个警告,没有人员伤亡。

陆秀被吓得不轻,从此再也不敢抄北岛的诗了。

那家倒霉的诗刊是新诗界的领军刊物,树倒猢孙散之后,一时间风声鹤唳,连着其他诗刊也跟着一蹶不振。有好几家一段时间甚至只敢刊登相熟的作者的诗稿。陆秀好不容易回忆起来的另外几首诗,自然没了用武之地。

好在七十块钱入账,她目前的经济危机总算是解除了。

前世陆秀一直忙着工作,连谈恋爱的工夫都没有,更别提怀孕生子了。如今,顶着孕妇的身体才知道怀孕到底是多么折磨人的一件事情。腰酸背痛,浑身不对劲也就算了,最麻烦的是肚子里的小家伙总是时不时作怪。

有段时间,她今天想吃这个,明天又想吃那个,吃不到就抓心挠肝的难受。无论怎样用报刊杂志转移注意都无济于事。知道这是肚子里的小家伙在渴求某些特殊的养分,她苦熬了几天后,终于还是妥协了。钱用完了还可以再挣,影响了肚子里孩子的发育却是永远都不可能再补回来的。

而且这个身体算得上是少女怀孕,如果一味节衣缩食,营养跟不上,担心将来会对生产不利。这个时代可不是后世,生孩子对女人来说依然是一道鬼门关。

有了正当的理由,之后的几天里她索性开始放纵自己的食欲。没几天,她就已经啃掉了无数点心,下了好几次馆子,甚至还咬着牙去吃了一次奶油蛋糕……

这个时代的奶油蛋糕可不像后世那么便宜,一块蛋糕竟然抵她一个月的房租,付完钱,陆秀当时就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无论是陆秀还是张瑞云,从小都是衣食无忧,没想到却在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段时间,沦落到了这样的地步。

眼看着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积蓄却在一天天减少,陆秀只能再度把视线投向了写小说。挺着个大肚子,她实在是没有别的赚钱的办法了。

回魂尸石沉大海,她已经彻底绝了用科幻小说赚钱的打算。没办法,只能咬着牙去钻研这个时代流行的小说流派。到底是让她成功炮制出了几篇还算像样的。可惜,她的运气也就仅止于此了,之后便屡投不中。

看看剩下的钱还能勉强支撑,加上后来肚子已经越来越大,没办法再久坐,她索性也就不再折磨自己了,静下心来,安心待产,随便给孩子准备未来的衣服尿布。

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一切都能在外面买到。无论是小衣服还是小尿布,都要靠自己动手。陆秀原本是抱着赶鸭子上架的心态动的手。没想到她虽然不会女红,但这个身体却依然带着张瑞云残存的记忆,做出来的小衣服竟然有模有样。

哼着儿歌,一针一线地缝着迷你版的小衣服,感受着小家伙在肚子时不时动动小手,动动小脚,间或翻个身,划划水,陆秀忽然觉得,这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幸福的日子了。心情不错,她甚至还用剩下的布头给小家伙缝了一只小兔子。小兔子集合了她的设计和张瑞云的手工,萌得令人肝颤,她常常把它当成宝宝的替身跟它说话。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陆秀还没陶醉上太久,十月怀胎之期便满了。逃出林家的时候还是大雪纷飞的隆冬时节,如今却已是炎热的夏季。看着路上行人一个个由臃肿的冬装换成了轻便的夏装,陆秀竟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第一波阵痛袭来的时候,陆秀刚刚去附近的裁缝铺定完一身夏装。为了省钱,她一直穿着棉衣去掉了棉絮后的夹衣,实在热得不行了才终于咬紧牙关去定了一身夏装。因为时代的局限性,就算是夏装,也依然捂得严严实实的,让陆秀无比怀念后世清凉的连衣裙。

好在裁缝铺离家不远,她总算是趁着镇痛的间隙回到了家中。

房东太太是个热心人,知道陆秀的悲惨经历后,一直对她多番照顾,这段时间更是把她当成了重点关注对象。看到她满头大汗地回来,立刻去请来了之前就已经打过招呼的接生婆。

陆秀对这个时代的接生婆没什么信心,原本是想去医院的,无奈囊中羞涩,才只能作罢。想想后世新闻中那些未婚先孕的女孩子厕所产子的伟大事迹,还以为生孩子不过如此,真正摊到自己身上才知道多么可怕。

阵痛从傍晚开始,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凌晨,陆秀疼得死去活来,活来又死去,时而像个疯子一样大喊大叫,时而又因为想起这原本不是自己应该受的苦,委屈得哇哇大哭。惊得整栋房子上下鸡飞狗跳,一夜无眠。

整个过程中,房东太太一直陪在她的身边,手上被她掐出了手指印都不松手。陆秀原本觉得房东嘴碎,又烦人,此刻才意识到,她真的是世间罕有的好人。一想到这样的时刻,陪在自己身边的竟是个陌生人,陆秀再度悲从中来,泣不成声。

一直到黎明的第一缕曙光从窗口射进来,那个磨人的小家伙才终于停止了对她的折磨,伴随着一声嘹亮的啼哭声呱呱坠地。

“是个男孩!六斤三两,好一个大胖小子!”接生婆把那团还带着陆秀体温的软肉像狮子王里那样举在了手中,露出中间因为在羊水中泡了太久而皱巴巴的小雀雀。

林凤麟没有说谎,果然是男孩啊……

小家伙估计不喜欢这样赤裸裸地暴露在空气之中,哭得撕心裂肺,小手小脚拼命乱舞。

小家伙哭,陆秀也哭,她哭得甚至比他还惨。

活下来了!对他们两个来说,现在才算是真正活下来了!虽然这段时间一直好好的活着,陆秀的心却一直七上八下的。不知道是不是孕妇容易想太多,她一直害怕历史存在惯性,害怕这个时空会排斥她这个穿越者的存在,随时抹去她跟孩子这两个不应存在的BUG,此刻,竟有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闯过了鬼门关,精疲力竭的陆秀沉沉睡去,一直到太阳升到中天才再度醒来。她好奇地打量着眼前那个闭着眼睛睡得正香的小家伙,有些不敢相信这竟是自己带到人间的东西。望着小家伙那小小的身体,小小的手脚,陆秀忽然有种空落落的心被什么东西填满的感觉。那种满满的成就感简直无法言表。

他不是林凤麟的儿子,也不是张瑞云的儿子。他们一个从一开始就不要他,一个保护不了他。所以,前世他甚至都没有来到人世的机会。

虽然从血缘上来讲,这个小家伙其实跟陆秀毫无关系,但他却确确实实是她的孩子。完完全全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孩子。

“宝宝你好,我是妈妈!”陆秀伸手握了握小家伙那精致得仿佛玩具般的小手,感觉心中无限柔软。

感受到陆秀的碰触,小家伙竟小手一抓,在睡梦中紧紧握住了陆秀的一根手指。

虽然明白这只是婴儿的抓握反射,陆秀却还是感动得不行,一厢情愿地认定了这是小家伙对她这个妈妈的承认。

“你是我的孩子,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孩子,跟任何人都无关!”陆秀在小家伙毛茸茸的小脑袋上亲了一口,笑得无限甜蜜。

真好啊!在这个孤孤单单的异世,终于不再是孤身一人了!

第12章

陆秀的身边没有亲人,原本没指望任何人会来照顾自己,没想到房东太太却毅然担负起了照顾她的责任,不仅把一日三餐送到她房里,甚至还以产妇不能吹风为由,连窗户都不让她打开,更离谱的是,大热天的,竟然还让她在头上扎了块头巾。

欲哭无泪的陆秀只能趁房东太太不在的时候偷偷打开窗,为原本就狭窄的亭子间换换气。

虽然碍于时代的局限性,房东太太的方法或许不对,但那份关心却是实实在在的。眼睁睁看着房东太太为了自己忙前忙后,陆秀感激不已。因为之前的经历,她固执得以为这个时空不会有好人,现在才知道自己错了,还错得很离谱。

不仅房东太太,孩子出生以后,连其他的租客也纷纷表达了对他们母子两个的关心。送来了不少红糖鸡蛋之类的东西,一楼的那对年轻夫妇甚至还给她带了几件小孩子的衣服过来。陆秀一一谢过,终于觉得这个时空也没自己想象中那么可怕。

月子里的日子再简单不过了,每天睡觉,喂奶,洗尿布。虽然房东太太热情地表示尿布可以由她来洗,陆秀终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六月的水根本就不凉,完全不必担心因此着凉。

月子里的小家伙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偶尔也会为了显示存在感嚎上两嗓子。不过,这就是全部了,因为太小,小家伙现在甚至连用目光寻找妈妈都做不到。但在陆秀眼里,这天下间再没有比她的儿子更优秀的婴儿了。

小家伙吃奶的力气多么大!小家伙嚎哭的样子多么中气十足!小家伙长得多么漂亮……

对!漂亮!一段时间之后,原本皱巴巴的一团终于能够看得清模样了。儿子像妈,小家伙的五官大部分长得都像张瑞云,眼睛又大又圆,鼻子小而挺,樱桃小嘴带着微翘的弧度,只有脸型跟耳朵,依稀有林凤麟的影子。

陆秀对此十分满意,她最怕小家伙长得跟总裁文里的孩子那样,和父亲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如果真那样,整天面对一张跟林凤麟极为相似的脸,继承了张瑞云记忆的陆秀免不了尴尬,现在这样再好不过了。

这世上再也没有比漂亮的小婴儿更讨人喜欢的东西了,几乎每个过来看他的人都夸他长得好看。房东太太更是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有空就来逗他玩,还一口一个我家小毛头。都有人跟她开玩笑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孙子了。

空闲下来,陆秀开始纠结着给孩子取名字。既然这是她一个人的孩子,当然要跟她姓陆。可惜,她连着纠结了好几天,孩子的名字却只定下了陆这个姓。好不容易想到的名字,要么觉得不好听,要么觉得寓意不好,一个个在她眼里都配不上她那么完美的宝宝。弄到最后,她干脆懒得再想,直接喊他宝宝。反正孩子还小,有的是时间想名字。

陆秀运气不错,产后恢复得十分顺利,既没有产后感染,也没有留下腰酸腿痛的后遗症。一出月子,立刻就活蹦乱跳了。更令她哭笑不得的是,原本贫瘠的胸部竟然因此迎来了二次发育,让她原本干瘪的少女身材变得凹凸有致了起来。无怪乎她曾听人说过,怀孕是最好的丰胸方式。

此时,她之前攒下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确定身体没什么大碍后,她开始在报纸上寻找起跟电影业相关的工作来。现在这个时间距离上海滩电影业的第一次大繁荣还有段时间,报纸上关于电影的工作不多,有也一般都是幕后的工作,陆秀带着孩子根本就做不了。

知道机会没那么容易来临,陆秀一边关注着这方面的消息,一边又默默铺开了稿纸。没办法,带着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根本就做不了普通的工作。

可惜,她真的不擅长写才子佳人的故事,憋了好久才憋出一个短篇,可惜依然逃不过被退稿的命运。反倒是随手寄出的一首余光中的诗成功过了稿。

经过了那么长的时间,之前北岛那首诗的余波终于彻底消散了。吃一堑长一智,陆秀却再也不敢不经思考就随便寄稿子出去了,这次寄的是余光中的《寻李白》,自认绝对不可能犯忌讳。笔名照例用的是诗人的原名。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架不住别人想太多。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拿到她稿件的编辑竟然曾经在之前那家倒霉被烧的编辑部工作过,一眼就从地址认出了她。竟以为她以李白自比,不仅写信对她表示了支持,甚至在还在信中大骂当局,高呼诗人不死,吓得陆秀忍不住又想搬家了。无奈实在没钱,才只能作罢。

不就是抄了两首诗吗?至于吗?陆秀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用生命在抄袭。被那位编辑一吓,她连忙把原本准备寄出去的诗收了起来,生怕对方再借此解读出连原作者都不可能想到的含义。

不敢再寄诗,又实在抓不住这个时代流行小说的精髓,陆秀郁闷地发现自己竟然即将面临山穷水尽的危险局面。

连房东太太都看出了她的窘境,好几次旁敲侧击地问她对未来的打算。听她的口气,分明是想劝她改嫁。

对于未来,陆秀想过无数种可能,唯一没想过的就是改嫁。不过,她也能够理解房东太太的好意,对于这个时代的女性来说,身处她这样的境地,改嫁才是最好的出路。不想伤害房东太太的感情,陆秀嘴上应着,手里却开始越加发奋地写稿。

可惜,这段时间她原本就因为照顾孩子没怎么好好休息,因为孩子,挤出来的时间也断断续续,根本没办法静下心来写东西,写出来的东西自然是惨不忍睹。别说换钱了,连她自己都看不下去。

眼看着用那首诗换来的钱也即将用尽,陆秀甚至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写信给几个哥哥求助了。一想到这个时候写信,肯定会引来张家总动员,有很大的概率会连大人带孩子一起被押回张家,从此彻底无缘她的电影梦,这才只能作罢。

在饿死的威胁下,陆秀最后只能硬着头皮准备再寄一首诗出去。外面在下雨,带着孩子出门不方便,陆秀把宝宝托付给了房东太太,自己一个人出了门。走到半路上才想起自己忘了带钱,只能半路折返。

没想到回到家,却刚好撞见了令她震惊的一幕。一对打扮新潮的陌生中年夫妇正在房东太太的陪同下,对着她的宝宝又亲又摸。

情况蹊跷,陆秀隐在暗中,并没有第一时间出去。

那对夫妇男的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身材精瘦,穿着灰色的西服,女的约摸三十几岁的样子,一身墨绿色的旗袍,身材保持得很好。看举止做派,应该是受过现代教育的人。

宝宝此刻正躺在那女人的怀里,瞪大眼前好奇地望着眼前的陌生人。

那女人显然也敌不过小家伙的魅力,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好漂亮的小毛头!真的是男孩子吗?”

“当然,不信你看他的小鸡鸡。”听到这话,房东太太立刻迫不及待地掀开了小家伙的尿布,眼神闪闪发光。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陆秀总觉得她此刻的表情像极了拼命兜售货物的小贩。

“哟,真的是男孩子啊!这么漂亮的男孩子倒是少见。”看到小鸡鸡,连原本沉着脸的男人脸上也浮现出了一丝笑意,他说着,这就准备伸手去摸。

陆秀可不想自己的宝宝被陌生人非礼,连忙疾步走了出去。二话不说,就从女人手中抢过了孩子,满脸戒备。

那对夫妇面面相觑,似乎有些搞不清楚状况,片刻后才有些不满地盯住了房东太太的脸。

房东太太的脸上果然出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惊慌,她反应倒是挺快,急忙解释:“这是张先生,张太太,我的远房亲戚,今天难得过来串门。他们天生喜欢小孩子,看到小毛头长得可爱,就抱在怀里逗弄一番,你别介意。”

陆秀早已从他们几个刚刚的反应中猜出了事情的大概,却也没有拆穿她,冲那对夫妇打了个招呼,抱着孩子回了自己的房间。

果然,没过多久,房东太太就过来敲门了。

她倒是没有虚与委蛇,直入了正题:“你自己一个人也养不活,不如把孩子送人,也是一条生路。”

“谁说我养不活他?”竟然有人把主意打到自己好不容易生下来的孩子身上,陆秀这次是真的怒了,语气毫不客气。

见陆秀不客气,房东太太的语调也高了起来:“就凭你,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还一天到晚收退稿信,怎么养活他?难道去当暗门子?”

暗门子,文雅点说是流莺,直白点说就是妓女,私娼。这的确是这个时代女性走投无路之下唯一的选择。

可能也意识到自己的语调不对,房东太太连忙换了副口气,语重心长地劝解:“我也是为你好。把孩子给了人,好歹也是一条活路。没了孩子拖累,你也好找个人改嫁。你才多大,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啊!”

“张先生一家是好人,先生在交通局工作,前途无量,太太心地善良,温柔贤淑。他们自己不能生育,只想找个孩子继承香火,肯定会善待小毛头的。小毛头跟着他们,总比跟着你饥一顿饱一顿的好。”

房东太太口才了得,那慈眉善目的表情,那循循善诱的语气,差点让陆秀觉得,自己如果不按她的意思办,简直就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第13章

可惜,只是差点。陆秀不是初出茅庐的无知少女,没那么容易上当受骗。

回想房东太太之前对自己的各种照顾,再想想她面对那对夫妇时那殷勤的模样,对方想要这孩子,肯定不是临时起意。但身为孩子妈的她却到现在才第一次见到他们。要不是今天半路折返,她甚至怀疑自己就算真把孩子送了出去,也永远都没机会见到他们。

房东太太果然精明啊,如果是生在这个时代的普通女子,说不定真的等到孩子被她卖了,还会替她数钱。

果然啊,这世上哪来这么多好人……

“如今世道不好,多少孩子刚生下来就被饿死。这样的机会可不多啊!你好好想想吧!我也是为了你好。”估计还以为陆秀若有所思是在考虑要不要把孩子送走,房东太太拍了拍她的肩膀,继续扮演她的好人角色。

目送着房东太太的背影消失在门口,陆秀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出了这样的事,这里是没办法再继续住下去了,可惜她却根本没钱搬家。

难道真的要去向张瑞云的几个哥哥求助?几个哥哥虽然受过西方文化的熏陶,但家里可是还有一个封建的老母。要是真被家里知道了行踪,就算大人侥幸不被扭回林家,身为林家骨肉的孩子却是怎么也逃不掉的。

虽然陆秀觉得林家的人就算再怎么丧心病狂也不可能对一个这么可爱的孩子不利,但她实在舍不得让这个自己拼死才生下来的孩子再入那个魔窟。当初林母准备对身怀六甲的张瑞云动家法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个孩子?在她看来,林家没有一个人有资格碰这个孩子一根手指。

与其让孩子平安长大,叫那样的人爸爸,叫那样的人奶奶,她宁可抱着孩子一起饿死。

小家伙对妈妈如今的糟糕处境一无所知,喝了几口奶就在陆秀怀中沉沉睡去了。闭着眼睛,小胸脯一起一伏,肉嘟嘟的小脸红扑扑的,仿佛一头吃饱喝足的小猪。

陆秀在小家伙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将他放到床上,拿起今天的报纸开始浏览上面的招聘信息。如今已经山穷水尽,容不得她再挑三拣四,她的目光已经不再锁定跟电影业相关的工作了。

她前世本科学的是法律,早就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就算记得,在这个时代共和国的法律只能顶个屁用,而她除了会演戏又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技能。之后的几天里,她抱着孩子不停穿梭于报纸上的各家公司洋行,希望能够找到一份足以糊口的工作。可惜,很多公司只要一看到她抱着孩子,便直接将她拒之了门外,连面试的机会都不给她。

陆秀也知道抱着孩子注定不可能找到像样的工作,但她实在没办法。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她再也不敢像之前那样放心地将孩子托付给房东太太了。别说出门找工作了,连洗漱的时候都不敢放下他,生怕一个不留神,孩子就会被人抢走。

房东太太不是傻瓜,当然已经看出她没有半点想把孩子送人的意思,脸上的表情一天比一天难看。苦于找不到机会才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平静,直到收租日那天,终于原形毕露了。杀气腾腾地对着陆秀下了交不出房租就滚蛋的最后通牒。

她果然还是没有放弃从陆秀手中抢走孩子的打算,发完脾气,又露出之前那副慈眉善目的表情,开始苦口婆心地劝解:“你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何苦死抓着一个没爹的孩子不放?想要孩子,你以后还有的是机会。找个本分的男人,生个父母双全的孩子多好!拖着个跟别的男人生的儿子,哪个男人愿意娶你啊?”

陆秀沉默不语,隔着近百年的鸿沟,她实在懒得跟面前的女人争辩。

房东太太每次都把她的隐忍错当成动摇,继续吐沫横飞:“张先生跟张太太对小毛头喜欢得不得了,知道你舍不得孩子,愿意出两百块的营养费作为补偿。他们这样一等一的善人到哪里去找?就算是为了孩子的前途着想,你也该把孩子给他们!”

“前途……”陆秀苦笑。如果单纯只是考虑孩子的前途,她似乎真的应该把他送回林家。林家上下虽然没一个是好人,但的确能给他最好的生活。那一刹那,原本打死都不想把孩子还给林家的她竟忍不住一阵犹豫。

真的要让孩子跟着自己一起面对不可知的未来吗?就算自己将来如愿在电影界混得风生水起,在这个时代,演员依然是末业中的末业。作为一个戏子,她也注定给不了孩子林家能够给他的一切。

看到陆秀表情松动,房东太太眼前一亮,连忙趁热打铁:“对啊!对啊!你现在这个样子,别说将来供孩子读书上学了,连养活他都成问题。把孩子给了张先生张太太,他才有机会受教育,过上等人的生活!难道你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最好的教育,过最好的生活,住洋房,开汽车,成为人上人?”

小家伙依然在酣睡之中,完全没有意识到两个大人正在进行一场关乎他未来命运的谈话。不知道是不是梦到了吃奶,小嘴不停地么啊么,一脸的幸福。

“让我再考虑考虑……”陆秀说的考虑,当然不是考虑把孩子送人。

“好!好!你好好考虑考虑!”房东太太却误会了她的意思,满脸惊喜,心满意足地走了。

目送着房东太太走远,陆秀低头望着怀里的小家伙,眉头不由慢慢拧了起来:“宝宝,我到底该不该把你送回林家?”

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她的话,小家伙在睡梦中打了个激灵,小手死死抓住了她的衣襟。仿佛生怕从她怀里摔下去一般。

陆秀心脏猛地一颤。舍不得啊!果然还是舍不得!谁能舍得把这么可爱的孩子拱手送给别人。

林凤麟后来还会再娶,虽然那个女人不能生育,但终究不是孩子的亲妈,天知道她会怎么待他。林凤麟后来娶的不是许微柔,而是一个名叫吕薇的女学生。能够跟林凤麟一拍即合,那位女学生也是个能折腾的主,逃婚,结婚,又离婚。后来缠上她曾经的大学老师林凤麟的时候,肚子里还怀着前夫的孩子,因为堕胎,才导致终身不育。

陆秀看过这个女人的一篇散文,才情倒还不错,却是通篇的怨气,怨天怨地怨社会,偏偏没有反省她自己的所作所为。陆秀虽然没见过真人,却也能够对她的性情猜测一二了。把孩子交给这样一个女人?疯了吧!

想到这里,陆秀抱紧了怀里的孩子,将刚刚那个疯狂的念头从脑海中驱逐了出去。

否决了把孩子送回林家的打算,生存问题又成了摆在陆秀面前的第一要务。经历了这几天的折腾,她已经明白,带着这么小的孩子,她注定没办法获得像样的工作。投出去的稿子又都石沉大海,如今的她已经面临着即将断炊的危险。看房东太太那副模样,房租拖个一天两天还可以,长时间拖下去,那是连想都不用想的。

难道真的要带着孩子流落街头了吗?想到初到沪上时遇到的那对父子的惨状,陆秀不寒而栗。斟酌了片刻后,终于咬咬牙,铺开了信纸,准备给大哥写信。

刚刚写下第一个字,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女孩子的吵闹声。

是二楼那三个在百乐门做舞女的姑娘。

“莺莺你好福气啊!那个姓王的小开八成怕是看上你了,已经连着一个月点了你的台子!”

“乱讲!王先生不过看我生意冷清,好心照顾我罢了。”

“小红,你就别瞎起哄了!那种到欢场里白相的公子哥,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哪会真的认真?要是真陷进去,吃亏的还是我们。莺莺你可千万别听她的!”

“什么叫瞎起哄啊?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口蜜腹剑,把客人骗得团团转,心却冷得跟冰一样。这世上还是有好男人的!我看啊,那个王小开对莺莺是真心的。”

“我没说他不是真心的,只不过,他的真心又能维持多久呢?舞场里的漂亮女人海了去了,他今天对你真心,明天说不定就对另一个女人真心了。与其怀抱着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不如多存点体己钱,好为将来打算。”

“姜秀珠,跟你说话真没劲!什么叫不切实际的念头?慧慧姐不是才嫁了经常来看她唱歌的郑先生为妻!郑先生英俊潇洒,最重要是对慧慧姐一往情深,每天一只花篮,雷打不动,真真是羡慕死人了。”

“你说错了。那不叫妻,那叫妾。听说那位郑先生家里已经有五房姨太太了,慧慧姐嫁过去刚好排在第六,六姨太,倒是个吉利的数!”

“就算做妾,也总比我们在舞场里卖腰好得多!”

“你们两个别吵了。慧慧姐跟我们又不一样,她歌唱得好。要是我也有这么好的嗓子就好了,唱歌至少不用被客人动手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