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服装风格深受西方影响。现在这个时候,被西方人自己称为“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的爵士时代才刚刚过去。虽然西方世界早已因为随之而来的大萧条没了昔日的繁华,但在遥远的东方,爵士时代的影响力却依旧没有退去。

后世提到爵士时代,第一印象是纸醉金迷。这个时代的服装的风格精致华丽,梦幻又奢华,跟后世简约既是美的时尚法则简直南辕北辙。没有女人不爱美。陆秀曾经演过民国时代的歌女,简直爱死了那种妖娆华丽的风格。

羽毛,流苏,亮片,皮草之类被后世当成土气标志的装饰元素在这个时代依然是前卫的象征,当东方碰到西方,当旗袍遇上爵士,成就了这个时代的民国女子风情万种,婀娜妖娆的独特审美意象。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拍摄民国时代的影视剧时总要加入一两个歌女舞女之类形象的原因,因为歌女舞女走在时尚的尖端,是这个时代时尚风格的集大成者。

难得客串一下歌女,陆秀当然要好好享受一下这个时代的福利。她不仅画出了当初饰演民国歌女时最爱的一套装束,甚至还发挥想象,设计了好几套融合后世与爵士时代时尚风格的新设计。

从陆秀手中接过设计图,老裁缝竟然愣了半晌。不知道是惊讶于陆秀的设计,还是大致猜出了她目前的职业。

“能做吗?”

“当然能。”老裁缝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笑着打起了哈哈,“这么多衣服里面竟然没有一身是旗袍,陆小姐,你不喜欢旗袍?”

“这么漂亮,怎么会不喜欢?旗袍最致命是不方便逃跑,要是遇上打劫,跑都跑不起来!”陆秀说的是实话,当初被打劫时留下的心理阴影到现在还没彻底消失。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边挂的大部分都是旗袍,就算要做,也没必要画出来。这个时代的女性已经把旗袍这种服装款式的美发挥到了极致,比起后世那些千奇百怪的改良旗袍,在陆秀看来像现在这样原汁原味的才是最美的。

“陆小姐真会说笑。”老裁缝哈哈大笑。

打劫什么的,陆秀不过是开个玩笑,没想到竟一语成谶。

第28章

让老裁缝量了尺寸,又选定了喜欢的面料,陆秀跟杜雪怀起身告辞。

老裁缝从衣架上拿下杜雪怀的西服外套,想要还给他,忽然发现了上面已经皱得不成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出于职业习惯,他竟然拦下了二人,一丝不苟地拿起熨斗烫了起来。一直到上面没有一丝褶皱,这才将衣服还了回来。

外面实在太热了,杜雪怀接过外套,并没有穿上,只是随意地搭在了肩膀上。

“我们还是慢慢走回去吧。”不想再重温之前屁股被颠成八瓣的糟糕经历,见杜雪怀推出自行车,陆秀连忙提议道。

两人于是推着自行车慢慢走在了小巷的青石板路上。

“你喊老裁缝六叔,你跟他很熟?”偷偷打量一眼杜雪怀的侧脸,确定他心情不错,陆秀终于还是忍不住八卦了一番。

杜雪怀大概没料到她会问这个问题,顿了顿才答:“当年我初到上海,是六叔收留了我,给我一口饭吃,原本想让我当学徒,可惜我手脚太笨,不是吃这碗饭的料……”

杜雪怀竟然当过裁缝铺的学徒!陆秀吃了一惊,她实在没办法把一方霸主跟手握针线的裁缝铺伙计联系到一起。估计是觉得这实在太有损他的形象了,所以后世的yy小说里从来没有人提到过这段经历。

“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够穿上一身西服,常常趁六叔不注意偷偷拿客人的衣服试,每次被发现都是一顿打。”明明应该是不好的经历,杜雪怀说起的时候,嘴角却挂着一抹微笑。

这就是他对西服如此执着的原因吗?陆秀忽然一阵心酸,这个时代好一点的羊毛呢西服,一两黄金才能做一两件,大部分裁缝铺的小伙计大概一辈子都没机会穿上自己亲手做的西服吧。

“站住!打劫!”陆秀正脑补着杜雪怀拿着针线的模样,巷子的转角处忽然蹿出来一伙小混混。

那帮家伙深色不善,看他们两人的目光仿佛在看两只到嘴的肥羊。跟水生大毛他们不同,这帮家伙应该都已经成年,看衣着打扮跟痞里痞气的模样,估计还是职业的。

为首的男人头上有个癞疤,叼着牙签,冷笑着打量了二人一眼:“把值钱的东西都留下!哥几个今天心情好,就不劫色了!”

虽然遭遇打劫,陆秀却一点都不害怕,她好不容易才忍住了想笑的冲动,偷偷打量杜雪怀脸上的表情。身为老大,却在自己的地盘上被几个小混混打劫,估计他也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冷着一张脸,脸色简直难看到了极点。

“滚!”就像一头被老鼠挑衅的狮子,他连多说一个字都懒的。

可惜,他那张跟书生一样的脸实在太缺乏威慑力了。那几个小混混根本就不买账,脸上的笑意反而更甚了,就仿佛正在捕猎的猫遇到了拼死反抗的老鼠。非但没有丝毫恐惧,反而兴致盎然。

“小子!看你细皮嫩肉的,哥几个原本不想为难你,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哥几个就只好给你一点颜色看看了!”为首的那个癞疤男一口吐掉了嘴里的牙签,摩拳擦掌的就准备扑过来。

听到了老大的话,他那帮小弟也杀气腾腾地围了过来。那帮家伙的动作很慢,比起真正的攻击,反而更像是在宣示武力。估计他们是想欣赏猎物跪地求饶的美好画面,这样的招数在平时应该很管用。可惜今天,他们注定要失望了。

因为他们遇到的人是杜雪怀。

“替我拿好了。”杜雪怀忽然把肩膀上的外套往陆秀怀里一塞,二话不说便朝那帮家伙扑了过去。

果然不愧是纵横上海滩的牛人,杜雪怀的身手相当不错,不过一个罩面,便已将为首的癞疤男撂倒在了地上。

看到老大倒地,剩下的几个小混混顿时惊慌失措,还算他们有义气,并没有因此丧失斗志,纷纷挥着拳头扑上去准备替老大报仇。

大概是觉得动起来的时候被脖子上的领带勒着很不舒服,杜雪怀一把扯掉了领带,朝陆秀所在的方向一丢,然后才接着继续他的战斗。

如果连这几个小混混都镇不住,杜雪怀还不如趁早别混了。不过转瞬的工夫,又有两人步了老大的后尘被撂倒在了地上。一时之间惨叫声此起彼伏。

研究证明,男人扯领带的动作对女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更别提眼前这样上一秒扯领带,下一秒强势横扫全场的画面了。接住杜雪怀丢来的领带,陆秀竟然忍不住呼吸一滞,心脏瞬间漏跳了半拍。

她还没来得及收回一脸花痴的表情,杜雪怀那边已经结束了战斗,跟第一次见面时一样,以绝对的身高优势挡住了她眼前的光线。

“很久没打架了,有点生疏了。”他一边说,一边拿回领带,旁若无人地重新打好。

眼睁睁看着他以熟练的动作将领带打好,陆秀再度被秒了一次。谁说只有扯领带的动作性感的,打好领带把领结推上去的动作一样也性感的一塌糊涂,更别提后面下巴微扬调整领带松紧的动作了。

虽然明知很不合时宜,陆秀的脑海中还是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制服诱惑这个词。

算起来,面前这家伙的确是后世黑社会穿西装打领带的始祖。因为他对西装的执着,不仅他自己,连身边的小弟也必须西装笔挺。在这个不少男人还穿着长袍的年代,他们这帮兄弟的确是走在了潮流的最尖端。无怪乎沪上不少无知少女都被他们迷得死去活来。

流氓其实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会做人又懂得包装,该狠的时候能狠,该装的时候能装,杜雪怀跟他的小弟们能够在沪上混得风生水起不是没道理的。

打好领带,杜雪怀又从刚刚杀人不眨眼的黑道高手变回了温文尔雅的有为青年。要不是那帮倒霉撞到了枪口上的小混混还躺在地上哀嚎,陆秀几乎要以为刚刚发生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幻觉了。

传说中为了保持形象,就算是夏天最热的时候,他也会把衬衫扣到最后一颗扣子,乖乖打上领带。这个时代又不像后世,到处都是空调。除了百乐门那样的特殊场合,很少有地方会装空调。这样的行为在陆秀看来,简直就是自虐,就跟某著名才女写诗前必焚香沐浴换上一袭白袍还矫情跟可笑。

“你不热吗?”糟了,不小心问出口了。

“心静自然凉。”答非所问啊,这等于是承认他自己在自虐了。

陆秀避开他的目光,一阵偷笑。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闷骚了吧。自律又自恋到无可救药,忽然间觉得面前的家伙没那么高高在上了。

杜雪怀又不是白痴,敏锐地感觉到自己好像被鄙视了,正想解释,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大哥!”是张汉声。

陆秀之前的预感没错,这家伙果然一直偷偷躲在暗中偷窥。他的身旁还有几个陆秀不认识的人,看样子应该是杜雪怀的暗卫。也对,像他这样身份的人,就算自身武力值再逆天,也不可能没人保护。

“大哥,这几个家伙你准备怎么办?”

“几个不长眼的小瘪三而已。我已经教训过了,算了。”杜雪怀说完,推着自行车从那几个倒霉蛋身旁绕过去了。

陆秀连忙疾步跟上。

“大哥?声哥,你喊他大哥!”才走出没几步,癞疤男的声音便如杀猪般响了起来。仿佛刚刚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你管我喊他什么!几天不见,胆子肥了,连那位都敢打劫!”没想到张汉声竟然恼羞成怒了。

“声哥,那位到底是谁啊?”

“他是谁?他是谁?你还没资格知道!”

“声哥,你真打啊!明明是你……”

“你给我闭嘴!我打你怎么了?你个不长眼的东西!”张汉声不由自主提高了音调,分明是心虚。

……

陆秀一阵窃笑。他还能表现得更明显一些吗?

“那个臭小子!”张汉声跟他的那帮手下实在太菜了,关键时刻竟然说漏嘴。不仅陆秀,连杜雪怀也猜到了这是他的小动作,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

不过,效果不错。英雄救美这样的戏码永远都不会过时,虽然连陆秀自己也不愿承认,但她的确被秒到了。不管他是同性恋还是性无能,那一刹那,她的确被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男性气概秒得渣都不剩。

回去的路上,陆秀郁闷地发现自己竟然有些手足无措,就像小说里描写过的情窦初开的小女生一般。她虽然曾经跟不少男星演过感情戏,但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任何人,就连唯一的一次恋爱也是因为对方追得紧,勉为其难。

这种从未体验过的奇异感觉把她吓了一跳,时而觉得自己像无知少女一样幼稚,时而又很庆幸终于知道自己不是爱无能了。想到对方很可能不是同性恋就是性无能,还有恋母情结,她又郁闷得恨不得一头撞死。幸亏杜雪怀走路的时候目不斜视,才没有注意到她的异样。

杜雪怀一直绅士地把她送到门口。回到家,看到家里的两个小家伙,陆秀才终于稍稍冷静了一些。对现在的她来说,比起虚无缥缈的爱情,踏踏实实养大两个孩子才是正事。

第29章

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了奶粉,但两个孩子还太小,加上对这个时代的奶粉工艺没什么信心,陆秀实在不敢放弃母乳喂养。虽然家里有翠翠和张妈在,但因为要喂奶,去百乐门的时候依旧只能把两个孩子带上。

杜雪怀效率不错,陆秀过去的时候,姜秀珠她们三个跟另外选出来的六人早已等在了那里。

这帮女孩子都是舞女,经受过一定的形体训练,穿得又不错,三五成群地站在那里,莺莺燕燕,十分惹人眼目。

陆秀略过姜秀珠她们三个,仔细打量了新来的六人一眼。不愧是精心挑选出来的,六人无论长相还是身材都是顶尖的。

看到陆秀过来,一帮女孩子立刻停止了叽叽喳喳,不约而同地望向了她。她们应该都已经知道以后她是老大,但不知道是因为觉得陆秀的年龄太小,还是自以为比陆秀更加优秀,有几人的眼神分明带着不屑。

漂亮的女孩子大都骄傲,陆秀并没有理会,直接摆出了老大的姿态:“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全明星舞团的成员了。身为你们的团长,我对你们没别的要求,只有一点,那就是听话。不想听我话的现在可以退出,回去继续当舞女。但如果留下了,还想在我手底下耍小动作,那就休怪我无情!”

脑海中浮现出之前杜雪怀狠揍小混混时那令人不寒而栗的眼神,陆秀眼神一冷,杀气腾腾地扫视全场。目光落到那几个眼带不屑的女孩子身上的时候特意停留了几秒。不愧是从终极boss身上学来的眼神,效果不错,一眼过去,根本没人敢跟她对视。

陆秀给的条件相当不错,当然不会有人退出。

“很好!你们不会后悔你们今天的决定的!”陆秀满意地点了点头,“那么先来自我介绍一下。”

九人分别是:姜秀珠,张小红,柳莺莺,周蕊,于青萍,蒋凌云,朱采薇,梁胜男,上官雨桐。

陆秀原本还担心出现招弟之类的名字,听完介绍才发现大家的名字都还蛮好听的。除了张小红,几乎所有人的名字都可以直接拿来当艺名。仔细一想也对,她们既然是舞女,其中应该有不少本身就是艺名。

“张小红,你的名字太普通了,我替你改一改。就叫思思,张思思。”

“为什么是思思?”张思思长得其实还蛮漂亮的,歪着头问话的时候还有种特别的娇憨。

“笨蛋!就是说你思想太单纯,让你多多思考!”姜秀珠果然冰雪聪明,一语中的。陆秀真是这么想的。

“姜秀珠你个坏蛋,就知道欺负我!”

全场一片哄笑,原本紧张的气氛瞬间缓和了下来。

想到之前张思思怂恿柳莺莺抓住机会时的场面,陆秀连忙补充道:“对了,除了听话,全明星舞团还有最重要的一条规矩。”

“什么规矩?”

“不许谈恋爱!”陆秀说话的时候下意识地扫了一眼柳莺莺。

张思思扫了一眼柳莺莺,竟然替她抱不平:“啊?结婚生子这是天理,你怎么能不让我们谈恋爱呢?”

“谈恋爱可以,必须先退团。”陆秀答得面无表情。

她曾在论坛上看过不少这个时代男性玩弄女性的案例,她可不想自己的身边出现这样的例子。就像会逛妓院的男人没一个是好人一样,会出入这种场合的男人是好男人的概率比黄河水清还低。杜十娘的故事可不是开玩笑的。有人执迷不悟她管不着,但至少可以做到眼不见为净。

“无法保证遵守这条规矩的,现在可以离开。”

九人面面相觑,果然没有一人离开。会出来做舞女的一般都有家人要养,陆秀给的条件实在太优厚了。不过是不能谈恋爱,在养家糊口的问题面前,这根本算不上问题。

“既然人都在这里了,我就不问你们会不会跳舞了。你们几个之中有谁歌唱得比较好?”

“啊?还要会唱歌?”张思思根本就是上帝特意派来配合陆秀的。

“不会也没问题,会当然更好。”

后世偶像团体里面,不会唱歌的多了去了。这么多人的团队,反正就算唱也只有一两句歌词,无所谓了。

“大家好像都没什么信心啊!那么,我唱一句,你们每人学一句给我听听。”

陆秀的运气相当不错,九人没有一个五音不全,就算唱得最差的,也还在调上。

最让她惊艳的是柳莺莺,虽然之前姜秀珠也说她会唱歌,但陆秀没想到她的嗓音条件会这么好。声音轻轻柔柔,却别有一番韵味,竟然有七成像王菲。只可惜她胆子太小,怯场,还没开口脸就先红了。不敢唱,再好的声音条件也发挥不出来。

认识完毕,陆秀领着她们开始了训练。鉴于众人都有舞蹈基础,她略过了基础训练,直接教了她们舞蹈动作。

因为时代的局限性,既不能太现代,也不能有太多挑逗的动作,陆秀绞尽脑汁回忆了半天才想起了一套这个时代的人能接受的舞蹈动作。刚好那套动作也简单,用来给九人做适应性训练再好不过了。

之后的几天里,陆秀一边带着九人训练,一边继续唱歌。

《我要你的爱》果然受人喜欢,虽然之前有人因为这首歌被丢出了百乐门,但并不妨碍观众的热情。隔三岔五的依然有人好言求陆秀唱这首歌,见观众这么热情,陆秀跟杜雪怀商量之后,终于获得了继续唱这首歌的纯英文版的权利。

能进百乐门的都是些有钱的小开,会英文的不少,纯英文版虽然没中文版那么露骨,那帮家伙却依旧听得津津有味。

令陆秀哭笑不得的是,她竟然发现四哥张若玮也成了她的脑残粉,几乎每天都会跑来给她捧场,还美其名曰,过来看小外甥。看小外甥是假,听她唱歌,顺便打听新歌的消息才是真。

因为每次抱小雪球都会被杜雪怀嫌弃,张若玮这个不称职的舅舅后来干脆不抱小家伙了,只是拿着玩具逗他玩。

至于新歌,既然把子不语定位成了笔友,当然不能太快拿出来,虽然张若玮催得很急,但陆秀还是晾了他好几天才把《夜上海》拿出来。

拿到词曲,张若玮愣了半天,大概没想到新歌会是那样的词。陆秀连忙解释说自己在信里跟子不语提到了自己被当众羞辱的事。

张若玮听完又沉默了半晌。

“这首歌不行吗?”他的反应让原本还自信满满的陆秀有些心虚,她如果没记错的话,原曲应该是某部电影里的插曲。单独录唱片的话,这样的歌词的确不如风花雪月的词讨喜。

“行!当然行!”张若玮这才如梦初醒,“我只是惊讶子不语先生竟然能写出如此令人感同身受的词。‘只见她笑脸迎谁知她内心苦闷,夜生活都为了衣食住行’,看了这样的词,再看看外面那些笑脸相迎的舞小姐,忽然间只觉得心酸。”

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陆秀笑得一脸满足。

第二天,张若玮就迫不及待地把她拉去了百代录唱片。《夜来香》完全没有问题,这首歌这几天她几乎每天都在唱,早已熟得不能再熟,毫无瑕疵,一遍就过。《夜上海》就比较麻烦了,张若玮这个倒霉哥哥根本没给她练习的时间,等于是赶鸭子上架。歌不熟,加上紧张,陆秀错误百出。这个时代不像后世,可以进行非线性剪辑,一句唱错就只能重录。

陪着她一遍遍重录,百代的工作人员耐心渐渐耗尽,脸色也渐渐变得难看了起来。要不是有张若玮在,说不定会当场发作。

此时张若玮也终于意识到自己给妹妹惹了大麻烦,只能拼命道歉。短短几分钟的歌,录了整整一个下午才录完。看在最后一遍效果还算不错的份上,陆秀原谅他了。

录唱片的事的确不能再拖了。《夜来香》因为词曲朗朗上口又好听,已经传唱开了。甚至连仙乐斯跟大世界都已经开始唱了,这个时代大众的版权意识十分淡薄,就连京剧名伶都常有人冒名伪托出唱片,要是再拖下去,这首歌说不定就不是她的了。

从百代回来的路上,陆秀顺道去裁缝铺看了看。杜雪怀的那位六叔果然有两把刷子,她虽然只给了正面跟背面的粗略设计图,但他却做得似模似样,无论是版型还是做工都无可挑剔。

刚好有两套已经完工,陆秀立刻心情愉快地拎回了家。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开始了换装游戏。

这两套衣服一套就是之前良友上黄柳霜穿的男装,量身定做的西服穿在身上,她才终于理解了杜雪怀为什么会有那么奇怪的执着。帅,真的太帅了,要不是天气实在太热,她都不太想脱下来。

“小雪球,小毛团,你们看麻麻帅不帅?”对着镜子臭美了半天不算,她甚至还跑去逗两个孩子。

雪球对着她咯咯直笑,毛团则直接被她吓哭了。欲哭无泪地哄完毛团,她才终于有机会去看另一套衣服。

那套衣服是她凭着记忆画出来的民国剧戏服。六叔挑的是最好的衣料,加上做工精良,精美程度竟然甩了当初粗制滥造的戏服整整一条街。

陆秀换上之后望着镜中的自己整个人都呆了,被这身衣服一衬,张瑞云那张原本就很漂亮的脸美貌程度又上了一个台阶,就算是当初的自己也望尘莫及。要是当初演那部戏的时候她也能这么美,那帮黑子肯定不忍心往她身上泼脏水。

那身男装因为太热没办法穿,身上的这身却正当时,舍不得脱下来,陆秀直接穿着这一身去了百乐门。

第30章

陆秀刚到百乐门就跟张汉声打了个罩面,看到她这身崭新的打扮,张汉声眼前一亮,嘿嘿直笑,一边笑还一边偷偷朝她竖了竖大拇指。

陆秀猛然想到了他之前跟她提到的勾引大业,再想起之前被杜雪怀秒到的情景,顿时整个人都不自然了起来。可惜,今天已经因为唱片的事耽搁了太多时间,距离上台已经没剩下多少时间了,再回去换衣服明显已经来不及了。她只能硬着头皮顶着这身装束去见了杜雪怀。

进门的时候因为抱着孩子看不出来,把两个孩子放下后,她立刻发现杜雪怀的眼神有些发直。

她身上的那身衣服是素净的白色仙女范长裙,原本的设计师为了展现民国风格加入了大量的亮片,不知道是不是陆秀表述得不够清楚,六叔却在上面订了细细的水钻,变得只是一个细节,却让原本的设计更加的精致奢华。就连原本只是用亮片跟同色蕾丝做成的发饰也变成了水钻款,大颗的水钻配上柔软洁白的羽毛,美得人肝颤。戴上精致的蕾丝手套,这一身直接拿去做婚纱都会让人觉得奢侈。

想要俏,一身孝,陆秀不仅浑身雪白,甚至还在闪闪发光,也难怪杜雪怀会看呆。这还只是普通室内的效果,到时候登台,舞台上的灯光一打,效果应该会更加漂亮。

“好看吗?”被杜雪怀直愣愣盯着看,陆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见他表情这么呆忽然恶作剧心起,嘿嘿笑着摆了个妖娆的pose故意逗他。

杜雪怀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满脸尴尬地移开了视线。

“唱片灌得怎么样?”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不仅转移了话题,甚至还抱起了雪球。也亏得他抱的是雪球,因为动作慌乱小家伙的尿布都被他扯歪了。要是毛团,肯定已经哇哇大哭了。

“很顺利。”陆秀好不容易才忍住了笑。

“那就好。”杜雪怀的皮肤很白,就算是逆光,也能看到他脸上那一抹红晕。

在没有比看到令自己心动的男人为自己脸红更开心的事了,陆秀微微眯起了眼睛,脸上的笑意怎样都掩不住。

杜雪怀偷偷扫她一眼,不想却刚好对上了那抹灿烂到令人无法直视的笑容,脸上的红晕更甚了。他也奇怪今天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失态,自从十五岁来到这大上海,他什么场面没见过,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奇怪过。

体会着此刻手足无措的奇怪感觉,他猛然想起了办公桌抽屉里的一样东西。那是一条精致的珍珠项链。这段时间他一直觉得自己很奇怪,明明从来不会去在意首饰之类的东西,但是看到那条项链,却鬼使神差地开始好奇项链戴在陆秀脖子上时会是什么模样。这条项链其实前几天就已经买了,一直默默躺在抽屉里面,连他也知道突然送她项链实在太唐突了。

但看到她此刻的装扮,他又忍不住开始好奇项链戴在她脖子上时会是什么模样了。今天不送,以后或许再没有更合适的机会了。犹豫了片刻后,他终于还是把那个首饰盒拿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