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秀脸一红:“是你手艺好!”

这不算恭维,而是实话。这碗面条绝对算得上她来到这个世界后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了。仅次于当初她快饿死时,水生给她的那个馒头。想到水生,她低下了头,一阵黯然。也不知道他跟他捡回去的那个小家伙现在怎么样了……

她正纠结间,忽然感觉一根温热的手指拂过了她的脸颊。对方的动作很快,等到她抬起头来,手指已经收了回去。

“嘴角沾到咸菜末了。”杜雪怀说完,竟然把那根依旧沾着咸菜末的食指伸进了嘴里。

陆秀这才注意到,他的唇形非常好看,唇线分明,嘴角带着微弯的弧度。刚刚吃完东西,嘴唇上沾了一层油,亮晶晶的仿佛涂着唇彩,灯光一照,说不出的诱人。可惜他大部分时间都冷着一张脸,普通人连直视他都不敢,更别说注意到他的嘴唇了。

发现陆秀正盯着自己的嘴唇看,杜雪怀身体一僵,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现场的气氛似乎又不对了。

万幸,就在这时,空气中响起了一阵婴儿的啼哭声。

陆秀连忙过去察看。既没有尿湿也没有拉臭臭,体温也很正常,那就只能是饿了。意识到这一点后,陆秀越发尴尬了。在百乐门的时候,杜雪怀的办公室连着单独的卫生间,每次喂奶,她都会抱着孩子进卫生间。但是这里,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好好,我知道你们也饿了。是妈妈不好,光顾着自己吃,忘了你们。”

杜雪怀迅速会意,让女仆领着她进了一间客房。

等陆秀喂饱两个孩子,从客房里出来,外面的碗筷已经收拾干净。杜雪怀正坐在沙发上抽烟,空气中弥漫起一股若有若无的淡淡烟草气息。

杜雪怀的烟瘾很大,就连他的办公室里也常年弥漫着烟草的气息,要不是孩子实在无人照顾,陆秀真不想每天让两个这么小的孩子跟着吸旁人烟。所以,她每次进入那间办公室,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窗通风。

这个时代的人还没意识到烟草对身体的毒害性,杜雪怀自然也没想太多,直到现在,他还没意识到,其实自己一直在被陆秀嫌弃。当然,人在屋檐下,陆秀只敢默默在心里嫌弃,根本不敢表现出来。

可惜,两人现在还算不上太熟,还没到能够劝对方戒烟的程度。

为了减少烟草对两个孩子的毒害,陆秀果断决定闪人:“既然宵夜已经吃过了,那么,我也该回家了。”

“哦,对了!这串项链实在太贵重了,我不能收,因为很配今天的衣服,所以刚刚才暂时借用一下,现在还给你。”

陆秀说着,伸手开始解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可惜,打不开。

不知道是锁扣有问题,还是她天生跟这串项链犯冲,不仅戴不上去,也摘不下来。捣鼓了半天,她脸又红了。

“看来,它是跟定你了,不愿意再回到我的手中。”杜雪怀掐灭了手上的烟头,嘴角微弯。

“帮我一下!”

“不帮。”可惜这一次,他没再像之前那么热心。抱着手臂坐在那里,一脸看好戏的表情。

“帮我一下嘛!”明明想要退还项链,却怎么也摘不下来,这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尴尬的事了,陆秀的脸越来越红了。

“不帮。”见她如此狼狈,杜雪怀脸上的笑意反而更浓。

情急之下,陆秀开始连拽带扯。项链当然不是这么摘的,用力过猛,锁扣没开,却扯断了串珍珠的线,一串珍珠顿时化整为零,一时间晶莹的珍珠滚了满地。陆秀试图阻止,可惜,只抓到了那颗倒霉的锁扣,所有的珍珠都在霎那间回归了大地的怀抱。

“哈哈哈哈……”杜雪怀大笑。

自从见到他到现在,陆秀还是第一次看到他露出如此开怀的表情。她开始还有些尴尬,很快便被他的笑声所感染,也跟着哈哈大笑了起来。

笑得差不多了,她才顺着他刚刚的话头跟他开了个玩笑:“看来它更喜欢你,宁死也不愿离开你的怀抱!”

见陆秀如此坚持,杜雪怀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真的不必跟我客气,不是答应了要给你付置装费的吗?这段时间你帮我赚的钱,这样的项链已经足够买几百条了。”

“真的?”

“骗你干嘛?”

“好可惜,早知道就收下了……”

“不必可惜,我明天让人串好了再给你送去。”

“那就谢谢了。”陆秀忽然觉得自己为了一条项链跟财大气粗的资本家扯皮,有些可笑。对杜雪怀来说,这应该真的只是随便拔根毫毛罢了。

第33章

在外面折腾了半天,回到家中已经是半夜。陆秀安顿好两个孩子,又忍不住照起了镜子。没办法,身上的这身衣服实在太漂亮了,她都有些不舍得换下。如果是在后世,她肯定已经忍不住拿出相机开始摆pose,凸造型了。

自恋完毕,踢掉鞋子,她才意识到今天的造型存在败笔。

鞋子不对!

脚上的鞋子是之前去裁缝铺回来的路上随便去鞋店里买的,虽然都是高跟鞋,但却是最普通的款式。以后世的眼光来看,实在是土得掉渣。还好身上的衣服是曳地的长裙,遮住了鞋子。要是露出来,整个造型的效果都会大打折扣。

望了望身上的衣服,陆秀微微一笑,脑中闪过了一个念头。既然衣服可以定做,那么鞋子肯定也能定做才对。明天让张汉声去打听一下,哪里的鞋匠师父手艺比较好,把后世自己最爱的那几双鞋子复制出来。

这个时代的高跟鞋高度有限,反而让后世因为工作穿惯了十厘米甚至十二厘米恨天高的她有些不太适应。总有种在穿妈妈的鞋子的感觉。

《小说月刊》的编辑部就在上海,第二天醒来,她之前寄出去的《乡村教师》便有了回音。从张妈那边接过信,打开,陆秀再度大惊失色。

因为她看到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张先生,你怎么又换笔名了啊?”

看完信,她才知道之前那个扒了她马甲的倒霉编辑竟然又换工作了。这次编辑部倒是没失火,只是杂志经营不善,倒闭了而已。那位编辑运气不错,没过多久就成功在《小说月刊》找到了工作,也不知道是不是缘分,审稿的第一天就从笔迹一眼认出了陆秀。然后,他又跟之前一样,毫不犹豫地把陆秀给卖了。

北岛那首诗恰逢其时,刷的存在感实在太足了。如今北岛的大名全国上下早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连贩夫走卒骂人的时候都会来一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简直堪称一诗成名。得知大名鼎鼎的北岛先生竟然投了稿,虽然是小说,还是引得整个编辑部上下都震动了。把《乡村教师》在整个编辑部内传阅了一遍后,竟然有人从废稿里面翻出了《回魂尸》。没办法,对比那些着眼于现实的小说,这脑洞,这风格实在太特立独行了。一对比笔迹,当初把《回魂尸》扔进废稿堆里的小编辑脸都白了。

这封信是《小说月刊》的主编寄来的,看到落款,陆秀差点没被吓傻。竟然是周广平,未来文坛的领军人物周广平,上辈子曾经在语文课上把她虐得欲仙欲死的周广平。

不知道是北岛很对他胃口,还是他最近心情不错,这封信里他一改往日犀利辛辣的文风,语气相当之诚恳。惹得陆秀确认了好几遍才敢肯定自己没有看错人名。他在信里先对陆秀竟然屡次向他们投稿表示了受宠若惊,又对编辑部未能慧眼识珠表示了反省,最后,弱弱问能否有这个荣幸以北岛之名刊登那两篇小说。

没想到这个时代的人如此懂得利用名人效应,陆秀哭笑不得。可惜,北岛这个名字已经惹来太多麻烦了,虽然有大神之光可以蹭,她却实在没胆子再用。

她也知道,如果没有大神之光,《乡村教师》还勉强能够发表,《回魂尸》能够发表的概率实在太渺茫了。从主编的措辞就能看出来。

“久仰先生大名,先生的小说果然如诗作一般出人意表。”言下之意就是脑洞太大,非吾辈能够理解。

《回魂尸》原本就只是为了赚生活费而抄的小说,如今她早已不再为生活费而烦恼了。不能发表也无所谓。

于是,她只能写信委婉地表示了拒绝。

把回信寄出去之后,她推着婴儿车直接去了百乐门。杜雪怀没有说谎,今天他果然没来。

每天都看到他坐在那个位置,突然不在了,陆秀还真有点不习惯。大概是天气太热的关系,今天她总觉得有些打不起精神来。

连张汉声都看出了她的异样:“嫂子,你今天怎么了?哈欠连天的!”

“没什么,昨晚被你家老大拉回家去吃面了,吃完回到家,都半夜了。没睡饱。”在陆秀看来,这没什么好隐瞒的。

没想到听到她的话,张汉声竟然一脸的激动:“大哥请你回家吃面了?”

“是啊!怎么了?这种表情!”

“恭喜你,你已经正式被我大哥当成自己人了!”张汉声笑得夸张无比,要不是看陆秀在替孩子换尿布,他说不定会过来拍她肩膀。

陆秀忙着处理雪球小屁股上的臭臭,有气无力地哦了一声。

她这样的表情显然无法让张汉声满意:“喂,你怎么这种表情?高兴点!你知不知道,为了能吃到大哥府上的咸菜肉丝面,小柳子他们费了多大劲?”

“真看不出来,他竟然会做饭!他做的面的确很好吃。”陆秀答得有气无力。如果不影响睡眠的话,她说不定会感谢他的。

没想到此言一出,张汉声又激动了:“他做的?他亲手做的!”

他的反应把陆秀吓了一跳,她皱了皱眉,有些奇怪地问道:“怎么了?难道其他人吃的不是他亲手做的?”

“嫂子!嫂子!你就是我嫂子了!哈哈哈哈……”张汉声没有正面回答,却爆发出了一阵夸张的大笑。

“不过是一碗面而已……”张汉声的反应实在太夸张了,陆秀有些哭笑不得。

张汉声连忙抗议:“这可不只是一碗面那么简单,这代表着大哥的承认!我偷偷告诉你,你可别告诉别人。”

说到这里,他忽然压低了声音,笑得一脸诡秘,“当初吃到那碗面的时候,小柳子还激动得哭了。”

要不要这么夸张?杜雪怀实在是太厉害了,一碗面都能被他搞出这样的花样。陆秀霎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她忽然不无恶意地想到,这样的话,他如果想找人陪着吃宵夜,不是会很尴尬,如果人不对,连想吃的东西都不能随便吃。想起他那副永远西装笔挺,一本正经的模样,陆秀下意识地勾了勾嘴角,这家伙绝对是处女座的!太龟毛了!一般人谁会去注意这种细节啊?

发现张汉声正用丈母娘看女婿的表情望着自己,陆秀嘿嘿一笑,朝他挑了挑眉:“既然你都叫我嫂子了,帮我两个小忙好不好?”

“嫂子你一句话,小弟我赴汤蹈火再所不辞!”听到差遣,张汉声非但没有丝毫不耐烦,反而露出了受宠若惊的表情,拍着胸脯保证。

“不用赴汤蹈火那么夸张。”

果然是绝世好小弟啊!陆秀在心中默默叹了一声,继续道:“第一,帮我找位手艺好一点的鞋匠师父。”

张汉声目不转睛地望着她,点了点头。

“第二,帮我去找几个人。是一帮孤儿,都是男孩。一个十一二岁名字叫水生,一个十三四岁叫大毛,其他的孩子我不知道名字,他们被一个抽大烟的赌鬼控制着偷鸡摸狗,现在应该还住在日本纱厂附近的那片棚户区里。”

陆秀排除了他们搬家的可能,在她看来,以那个男人的德性,他们根本不可能有钱搬到更好的地方去住。此时,她根本就不知道那个男人早在半年前就已经被杜雪怀顺手料理了,那帮原本就只能勉强活下来的孩子的命运,也早已因此变得更加莫测。

“嫂子,你放心好了,包在我身上!”张汉声满口答应。

肯定是天气太热了,陆秀总觉得打不起精神来。不仅给全明星舞团训练的时候提不起劲来,连唱歌时的状态都受到了影响。还好,杜雪怀昨天才刚刚下过狠命令,没人敢在这种时候站出来捋虎须。

陆秀的预感没错,昨晚杜雪怀那番表演之后,百乐门里关于她身份的流言果然已经满天飞了。有说她是道上大佬情妇的,有说她是某个大人物逃妾的,甚至还有说她是堂子里出来的红牌花魁的……想象力之丰富,连陆秀这个当事人都叹为观止。

这几个身份天差地别,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论哪一个都手眼通天,不是普通人能够惹得起的。拜这些流言所赐,不仅前来捧场的观众规矩了许多,就连全明星那九人训练时的样子,都比平时刻苦了不少。

陆秀前世吃够了多说多错的亏,当然不可能傻乎乎站出来澄清。

估计是特事特办,这一次《小说月刊》那边的回信来得飞快。第二天就躺在了门口的信箱里。

果然不出所料,得知陆秀拒绝使用北岛的名字后,编辑部方面只承诺可以发表《乡村教师》,至于《回魂尸》,隐晦地提到写作风格实在太过特立独行,恐怕无法被一般人所接受,如果是译作的话就好了。

如果是译作的话,是不是就能发表了?陆秀顿时眼前一亮。

“既然这样的话,这是译作!这就是译作!过几天我把原文寄给你们!”原本就是译作,陆秀回信回得面不改色心不跳。

收到陆秀的回信,周广平哭笑不得,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既然这样的话,这是译作!”这样的说法。难道他还能把原本不是译作的小说变成译作不成?

原本就对这位神秘的诗人好奇不已,斟酌过后,他提出了一个略有些冒昧的提议。寄来寄去的多麻烦,反正大家都在上海,不如约个方便的时间见一面。

周广平原本以为这位神秘的张先生神龙见首不见尾,连北岛那样的笔名都能弃若敝履,不太可能答应他见面的要求,没想到信寄过去,那边却非常痛快地答应了。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陆秀其实完全是抱着膜拜偶像的心情答应他的见面要求的。

暴露身份?周大神又不是之前那个以扒马甲,卖队友为荣的倒霉编辑,她不信他会不答应她一个纯真少女的保密请求。如果连他都无法信任的话,那陆秀真的只能对这个世界绝望了。

光凭他到死都没有碰他原配一根手指这一点,陆秀就绝对信任他的人品。这世上,能够管住下半身的男人可不多。如果林凤麟也能像他那样有节操,她现在的日子肯定会要多潇洒有多潇洒。虽然,对一个传统的女人来说,对方恐怕宁可跟她交换立场。

第34章

跟周广平约好了时间,陆秀开始整理手上的《回魂尸》原稿。关于原稿来源,她理由都编好了,就说是一个朋友在国外一本杂志上看到的,觉得特别就抄了下来。周大神总不可能让她把那本杂志拿出来。

当初默写的时候天气冷,加上用的又是陌生的毛笔,每个单词都跟狗爬一样。拿出那叠压箱底的草稿,陆秀才知道自己的字到底丑到什么程度。因为天冷,墨汁干得慢,纸上甚至还有不少脏兮兮的手指印,看起来就像是犯罪现场的物证。当然不可能拿着这样的草稿去交差,为了能够交代得过去,怎么说也得拿钢笔重新誊写一遍。

周大神给的时间太急,陆秀干脆把草稿放在婴儿车里拿到了百乐门,准备趁着唱歌的间隙誊写。

唱了几首歌,回到办公室,她才发现离开了好几天的杜雪怀竟然已经回来了。更令她惊悚的是,那家伙竟然正拿着她那叠狗爬式的《回魂尸》草稿看得入神。

她这才猛然想起,杜雪怀是个很奇葩的存在,汉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却能流利地读写英文,而且还是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

这一切其实是拜他那个小军阀父亲所赐。当初他父亲不仅抢了无数本土美女,甚至还色胆包天,抢了一个跟随考古队到中国考察的美国美女。虽然语言不通,但因为同样不擅长勾心斗角,那位美国美女跟杜雪怀的母亲关系却很好,杜雪怀其实是她们两个人一起带大的。所以,杜雪怀从小就喊她妈咪。

妈咪为他取名为angelo,一直说他是上帝的奇迹,说因为他的出生,原本活得仿佛行尸走肉般的她才能够活过来。小小的他阴错阳差之下享受着后世不少家长花费大价钱才能为孩子提供的双语生活环境,自然而然学会了一口流利的英语。随着年岁渐长,甚至充当起了他母亲跟洋妈咪之间的翻译。

对于杜雪怀来说,那个被他称为妈咪的女人,是这世上除了他的亲生母亲外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女人。据说成功在上海滩打下一番基业后,他曾经试图去那个小军阀手里接回妈咪,可惜过去才知道,就在他跟他母亲离开后没多久,她就死了。

传说当初他从父亲那边逃出来的时候,身上只带了一件东西,那就是妈咪的圣经。虽然他不信上帝,那本圣经却一直陪伴在他的左右。

那个时代的漂亮女洋人到了这边就是肉包子打狗。像杜雪怀的妈咪这样被人抢去做了小妾的还算是好的。曾经有位美国来华的富商千金,独自一人出门游玩,家人左等右等也不见她回来,无奈之下只能报了警,可惜,警察根本就没用,家里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没能将人找到。等到有人无意中再见到她的时候,人已经流落到了最末等的妓院,一身的脏病,连精神都已经不太正常。

那个时代的美帝还不是后世随便一个游客失踪都能弄得天翻地覆的世界霸主,世界那么乱,一战二战打得如火如荼,外面每天都在死人,谁有闲工夫管到每一个人?既然你们自己不要命跑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国家,那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要么你背景深厚有通天的关系,要么你运气好,国家刚好需要一个借口向当局施压,以谋求国家利益。大部分无权无势的屁民只会像杜雪怀的妈咪一样,档案后面被盖上失踪的印章,丢在角落里无人理会。

那位富商千金的家人手眼通天尚且找不回人。更何况杜雪怀的妈咪那样只买了一张船票就来中国的普通人了。

对于那个女人来说,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存在过的痕迹恐怕就只剩下杜雪怀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了。感谢她无心插柳的教育,才有了后来杜雪怀纵横上海滩的传奇。这个时代的上海滩,流行的是为后世提供了无数笑料的洋泾浜英语,一个流氓会一口流利的英语,可以想象得到一般人到底有多震惊。

“你回来了?”陆秀脑海中的八卦只持续了短短一瞬,见杜雪怀看得正欢,根本没有半点要停下来的意思,连忙打断了他。原因无它,她上面的字实在是太丑了,被人看到,总有种在玩羞耻play的感觉。

“嗯。”杜雪怀闻言,竟然只是嗯了一声,继续自己看自己的,连头也不抬。

陆秀只能认命地站在一旁,静静等他看完。

一直到翻到最后一页,他才一脸意犹未尽地放下了草稿,抬头望向陆秀,诧异道:“这是你写的?”

大概还没回过神来,他脱口而出的是英语。

陆秀愣了愣才厚着脸皮点了点头。

“太棒了!”语言模式终于成功切换回了汉语,他那张常年没什么表情的脸上,难得的出现了一抹惊喜的神色。

陆秀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他。她当初把《回魂尸》写出来的时候,就是抱着寻找知音的念头,做梦也没想到,她的知音竟然会是一个汉字只会读写自己名字的流氓头子。

“很特别的故事,让我想起小时候的睡前故事。”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什么美好的回忆,杜雪怀脸上的笑容灿烂无比。

睡前故事?陆秀忽然有些好奇,他的洋妈咪睡前到底给他讲的都是些什么故事了。

“不是我故意要偷看的,毛团尿湿了,替她换尿布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的,一看就停不下来了……”大概也意识到随便偷看人手稿不道德,他连忙弱弱解释。

“没事。”竟然能在这个时空遇到喜欢《回魂尸》的人,陆秀高兴还来不及,哪里会生气?

杜雪怀长舒了一口气。

“对了,你的那个小麻烦处理得还顺利吗?”

杜雪怀竟然一噎:“……很顺利。”

总觉得言不由衷啊!既然杜雪怀不愿意说,陆秀当然不会傻到去追问。

大概是知道陆秀意识到了不对,杜雪怀主动转移了话题:“之前请六叔做的那些衣服都做完了吗?”

“做完了,昨天就已经全部送过来了。”

“那就好。”杜雪怀点点头,打量了陆秀一眼,“今天这身也很漂亮。”

“谢谢!”陆秀撇了撇嘴,果然是弯的,关注的重点竟然在衣服上。

因为她是杜雪怀带过去的,所以六叔把她的那几套衣服放到了最优先。陆秀原以为要很久才能全部拿到,没想到那边没几天就把所有衣服都做完了。

今天她穿的是一身绛红色绣金线的旗袍,原本只想要普通的料子就行,六叔却使用了有着“织中之圣”美誉的缂丝面料,也不知他一个老裁缝从哪里弄来这种古时候给帝后做龙袍凤袍的料子的。要不是陆秀曾在某档时尚节目中看一个一线女星拿着同样面料的高端礼服炫耀过,她还不一定能认出来。

缂丝面料的旗袍,在现代起码十万块打底。陆秀前世只是个三流小演员,就算是最红的时候也没穿过如此贵重的衣服,如今莫名其妙穿回民国当了歌女,却反而有幸穿上了原本做梦也无法想像的衣服。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不过,正因为这身旗袍,她倒是终于反应过来了,六叔根本就不可能是什么普通的老裁缝。普通的老裁缝能随随便便在衣服上订满水晶,随随便便甩出缂丝这样的高端面料吗?比起在做衣服,六叔给陆秀的感觉反而更像是在精雕细琢一件件艺术品。

想起杜雪怀之前面对六叔时那副毕恭毕敬的模样,陆秀只能感叹上海这样的地方果然每一个角落都卧虎藏龙。

对于把做衣服当成了一门艺术的老头来说,陆秀那些漂亮又独特的设计果然有着难以言喻的魅力。让学徒把做好的衣服送到陆秀家里的时候,六叔还特意让学徒带话过来,说是只要陆秀有新的设计都可以过去找他。

身上的绛红色缂丝旗袍实在太过抢眼,虽然陆秀依旧穿着被她自己戏称为妈妈鞋的民国风高跟鞋,配上烈焰红唇的精致妆容,整体效果却依然相当不错。

跟杜雪怀寒暄完毕,陆秀拿出纸笔,去茶几那边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旁若无人地开始了誊写。

“这篇小说你准备投去哪里?”没想到,杜雪怀竟然眼巴巴地跟了过来。

陆秀抄得正起劲,头也不抬:“《小说月刊》。”

“啊?《小说月刊》是中文的……”杜雪怀竟然一脸的失望。他虽然看得懂英文,面对汉字的时候却是货真价实的文盲,也难怪他会忧伤。

陆秀微微一愣,难道他以为自己准备投给外文杂志吗?外文杂志?!陆秀忽然哭笑不得,才反应过来,其实当时她完全可以直接把《回魂尸》投给上海的外文杂志跟报纸。不过现在,既然已经跟《小说月刊》那边说好了,当然不可能再反悔。

“这个故事我原本是用中文写的。但是,《小说月刊》那边说这个故事太出人意表,如果是译作的话,才能考虑发表,于是我脑袋一热就承认了这的确是译作。只能想办法炮制出这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