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那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杜雪怀的眼神骤然一冷。然而,他眼中的异样只持续了不到一瞬便彻底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嘲讽的笑。陆秀发誓,她从来没见过他露出如此小人得志的表情。

用那种小人得志的表情居高临下看了金世昌片刻后,他才终于幽幽开口:“其实,那个计划根本就不是我想出来的。”

金世昌猛然抬头,表情有些不可思议:“不是你,那还能是谁?”

“我老婆!”杜雪怀微微一笑,骄傲地扬起了下巴。那表情,简直比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还得意。

听到他的话,金世昌那双略有些浑浊的眼睛猛然望向了陆秀,上下打量着她,仿佛想从她脸上看出什么端倪。

面对金世昌的目光,陆秀下意识地摆出了前世面对镜头时那抹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

大概是陆秀脸上的这抹笑容实在太傻,金世昌看到那抹笑容后便迅速收回了视线,苦笑道:“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这句话的潜台词真伤人,陆秀脸上的笑容霎时一僵。

可惜,此时金世昌的注意力早已不在她的身上了,他望了杜雪怀一眼,略带疲惫的嗓音再度幽幽响起:“有一点我一直想不通,当时我明明亲眼见到你已经死了!心脏跟肝脏中弹,就算是神仙,也回天乏术。”

“你说的中弹,是像这样吗?”杜雪怀忽然邪邪地勾了勾嘴角,冲身旁的张汉声使了个眼色。

张汉声一脸无奈地皱了皱眉,举枪,对准他就是两枪。

“砰——砰——”两声巨响过后,杜雪怀的身上瞬间出现了两个狰狞的血洞,霎时鲜血如注。然而,这一次他却并没有像在外白渡桥上时那样,随着枪声倒地,而是若无其事地站在原地,仿佛刚刚那一幕根本就没有发生。

枪声响过,雀鸟惊飞,万籁俱寂,一瞬间,仿佛连花园里随风摇摆的树木都因为过度震惊愣在了当场。

面对着“血流如注”却依然笑容满面的杜雪怀,不仅金世昌身边的小弟,就连杜雪怀身边的心腹小弟也个个被惊得目瞪口呆。他们虽然早知道大哥有能够中枪不死的特殊手法,但亲眼见到,依然被吓得不轻。一个个面面相觑,确定大哥真的还好好活着后,才长舒了一口气。

“喂,这套衣服才刚刚做好!”陆秀关注的重点明显跟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不同,见状,立刻飞奔过去,查看他身上的衣服。她之前还在奇怪,这次出门,他为什么特意做了一套稍大一些的白色西装,原来是为了这。

一片雪白映着满目鲜红,的确分外惹眼。

不知道出于怎样一种心理,杜雪怀很少穿浅色系的衣服,所有的衣服都是清一色的黑色,难得有套白色的可以养养眼,没想到才一眨眼的工夫,就被毁了。

那些黑色西服,洗一洗在中弹的位置加点跟料子同色的绣花还能凑合穿,甚至还有种别样的风格。但这套白色的,染上鲜血后,除了扔掉根本就没有第二种处理办法。

“你个败家子!”最近陆秀为了她的大计划,正拼命筹措去美国后的启动资金,恨不得一块钱掰成两半花,面对如此可耻的浪费,瞬间炸毛了。

杜雪怀一脸委屈:“是你说的,反正还会有新的!”

“你……”他明显是在为之前桥上的对话耿耿于怀,这算是反击吗?见过小心眼的,没见过这么小心眼的!

就在两人为了衣服拉拉扯扯的时候,金世昌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了两人的面前。他也不客气,二话不说便一把扯开了杜雪怀的衣服。看到里面精巧的爆破装置后,他脸上的表情刹那间精彩到了极点。就像是面对着已经被破解的魔术的观众,有失望,有震惊,更多的却是对其中巧思的惊叹。

“原来如此,好精巧的装置!”好奇地对着血袋翻看了半天,他才如梦初醒般问道,“这是谁做的?”

杜雪怀没有开口,只是一脸得意地指了指陆秀,真正的功臣朱横被他选择性地遗忘了。

“你?”金世昌竟然有些不太相信。

“回大哥,是我!”虽然生气,但陆秀依然极有风度地保持着那抹宠辱不惊的微笑。只在称呼上小小地反击了一下,既然他不喜欢被杜雪怀称为大哥,那就多叫几声。

金世昌难以置信地望了陆秀片刻,终于长叹了一口气,叹道:“后生可畏啊,后生可畏!我果然是时候该退休了。”

说完,他眼神中原本那抹神采奕奕的光芒竟然真的黯淡了几分,整个人看起来比刚刚还更加的暮气沉沉。

杜雪怀见状,脸上的笑意更浓。

回去的路上,想起杜雪怀动不动就拿爆破装置炸衣服的恶劣行径,陆秀决定好好敲打敲打他一番。于是,搂着他的胳膊,用一种充满了蛊惑意味的语调柔声道:“亲爱的,你听过《狼来了》的故事吗?”

“没听过。”

“你个不学无术的文盲!”陆秀原以为这个故事应该家喻户晓,得知杜雪怀如此孤陋寡闻,顿时有些气恼,只得耐心解释道,“这个故事出自《伊索寓言》,是这样的……”

杜雪怀不是白痴,听完故事,瞬间便明白了陆秀的意图。意识到她是在担心自己,顿时嘴角微扬,笑道:“我知道了,以后再也不会这么玩了!”

第123章 (二更)

杜雪怀过去见金世昌的那一面,除了宣示武力,警告他别在自己不在的时候做小动作,更多的却像是熊孩子在炫耀自己新得到的玩具。作为被他拿来炫耀的那个存在,陆秀既觉得荣幸,又感觉好笑。没想到杜boss也会有这么幼稚的一面。

虽然他已经保证不会再玩那个危险的游戏,但陆秀还是不太放心。一回到家,就收缴了他那边所有的爆破装置。他身边的小弟都对这种高科技的东西一窍不通,就算已经熟悉爆破装置的结构,也没这个本事依样画葫芦做出来。除非他屈尊降贵再去求助朱横,不然,是不用再指望能玩枪击游戏了。

收缴了爆破装置,陆秀终于安下心来。望着放在桌上的这个小东西,她忽然眼前一亮。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用空包弹再加定点爆破模拟枪击的手法现在这个时代应该还没被发明。

短暂的犹豫之后,她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她要给这个爆破装置申请专利!要是这个专利能够通过,光想想就令人激动不已啊!除非以后大家都不用这种手法拍枪战戏,不然,每拍一场,都要付钱给她!

钱不是重点,重点是在电影界的影响力。

说干就干,她心情愉快地哼着歌开始整理爆破装置的资料,为了让资料能够全面,甚至还特意登门拜访了朱横。当然,她申请的时候也会把朱横的名字加上去。那种顶级大牛的光,不沾白不沾。

把准备好的资料全丢给杜雪怀的律师之后,她才悠悠然地去百代唱片把那两首歌给录了。心情好就是不一样,两首歌竟然都一气呵成,一遍就过。

了却了一桩大事,她心情愉快地回到家,却刚好发现杜雪怀竟然徒步出了门。自从身份曝光,又死了一次之后,他便很少不带保镖就出门。每次出门,基本上都是保镖开道,前呼后拥。

见他独自一人出门,陆秀觉得奇怪,于是便悄悄跟在了他的身后。

大概是觉得不会有人能认出自己,他的脚步非常从容,一路闲庭信步,悠闲异常,走到半路,甚至还去一家花店买了一束雏菊。从来没从他手中收到过花,陆秀顿时心中警铃大作。因为太过紧张,甚至差一点暴露。

她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平复下心情,继续跟踪。令她没想到的是,杜雪怀一路兜兜转转,最后竟走进了一处墓地。墓地十分空旷,害怕引起他的注意,她没敢跟过去,一直到他离开,才好奇地来到了他之前停留的那座坟墓前面。

爱女金书瑶之墓。

墓碑上的几个大字刹那间如一道闪电击中了她的心,墓前那一束随风摇曳的雏菊更是让她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如果她没有记错,雏菊的花语应该是暗恋。

他真的从来没有对金书瑶动过心吗?

陆秀像个木偶一样怔怔在墓前站了很久。半天,才终于摇了摇头,自嘲地一笑。就算动过心又怎样呢?逝者已矣。

虽然她努力说服自己,对方已经不在了,就算杜雪怀真的对她旧情难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心情却还是受到了影响。回家的路上,一路垂头丧气,跟前几天满脑子都是yy的时候简直判若两人。

“亲爱的,你终于回来了,录音还顺利吗?”令她没想到的是,一进门,迎接她的竟然是一束火红的玫瑰。

“花很漂亮,谢谢。”身为一个专业演员,她的演技相当不错,接过花,瞬间便恢复到了平时的表情。

“演技真不错……”她正感叹自己身体神奇的自主反应,却听杜雪怀忽然嘴角一勾,发出了一声轻笑。

她抬头,却听他一脸调侃地道:“我看到你了,你的跟踪水平简直糟糕到令人发指,想不让人发现都难。对了,你发现我买花时的表情简直太可爱了!”

陆秀闻言,顿时觉得自己刚刚的那番表现简直可笑到了极点,竟然忍不住一阵面红耳赤。幸亏此刻光线已暗,屋里又没有开灯,不然,肯定会被杜雪怀笑话。

“你怎么看到的?”

“玻璃。”杜雪怀笑着伸手揉了揉陆秀的头发,“我跟金书瑶其实真的没有什么。这不过是在离开之前,跟朋友道一下别而已。”

“真的没什么?”如果杜雪怀不提,陆秀绝对不会问起,既然他自己提到,那就别怪她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杜雪怀点头:“真的没什么。当年其实一直是她单方面在向我示好,我甚至都没主动牵过她的手。”

“没有主动,那被动呢?牵过几次?”

杜雪怀皱眉,若有所思,半天,才有些困扰地道:“数不清了……”

陆秀立刻下意识地撅起了嘴。

杜雪怀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干脆一把将她拉入了怀里。一脸得意地道:“你难道在吃醋?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我只是偶然想起她,有些感慨而已。毕竟,如果没有当初金世昌的那番羞辱,我也不会成为今天的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我那天带你过去见他,就是想让他知道,我的老婆可比他的宝贝女儿优秀多了!”

陆秀顿时哭笑不得,之前的猜测没错,他果然是专程过去炫耀的。

“说到吃醋,该吃醋的人是我才对!”杜雪怀低头望着陆秀的眼睛,眼神骤然一冷,“金书瑶早已不在了,但你的初恋情人可是还好好活着呢!不仅好好活着,甚至还不止一次公然想挖我墙角!”

“初恋情人?谁啊?”危机已经解除,见杜雪怀此刻的表情这么好玩,陆秀明知故问。

杜雪怀撇了撇嘴:“你不承认也没关系,我有人证物证。你四哥曾亲眼见到他抱着你亲嘴!你们甚至还有定情信物!”

陆秀此刻简直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四五岁的小孩抱在一起亲嘴,他竟然都好意思拿出来说。于是,笑道:“你有没有搞错,那种事情,你竟然还真的去找我四哥求证啊?小孩子的游戏而已,你要不要这么耿耿于怀?”

“怎么能不耿耿于怀?”杜雪怀一脸正色,“不久之前,你可是才当着我的面,跟他卿卿我我!”

“卿卿我我?”陆秀悚然一惊,她根本就不记得自己曾跟朱横做过任何能跟这个词挂钩的事情。

杜雪怀斜眼看她:“两个人在同一个房间里玩一只安全套,难道还不算卿卿我我?”

“喂!什么叫两个人在同一个房间里玩一只安全套?别用这种会让人误会的说法!我找他帮忙,还不是为了你?”陆秀猛然反应过来,这家伙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故意扯上金书瑶,但真正想谈的却是朱横。

想到自己前几天才刚刚为了专利的事专程去见过朱横,她瞬间释然了。这家伙,显然早已经不爽很久了,忍到今天,才以如此曲折迂回的方式发泄出来,也是蛮不容易的。就不能好好说话吗?想起刚才自己也打算当忍者神龟,她瞬间泄了气,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杜雪怀不依不饶:“难道别人不行吗?我就不信,普天之下就真的没人能代替得了他。”

如果是十年后朱横的确无可替代,但现在,当然可以。陆秀也没有隐瞒,实话实说:“的确有人能代替得了他,但很可惜,除他之外,我一个也不认识!”

“借口!”

“你到底想怎样?”陆秀第一次有了想打他的冲动。

“我不想怎样,就是一想到他就浑身不爽。”说到这里,杜雪怀忽然嘴角一勾,“咦,不对!差点忘了如果我想,我完全可以彻底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说完,他的脸上竟浮现出了一抹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

“喂!”

“逗你的。”

陆秀重重打了一个寒战。虽然杜雪怀说得轻描淡写,仿佛在开玩笑,但考虑到他的身份地位跟处事方式,她却根本无法确定他是不是真的只是在开玩笑。

为了防止杜雪怀真的一时冲动之下灭了朱大牛,给原本就已经因为蝴蝶效应充满了不确定性的未来带来更大的变数,陆秀只能乖乖表明立场。

酝酿了一下情绪后,抓着他的手,一脸深情地表白道:“朱横只是一个终将消散的梦,你才是我的现在与未来!”

杜雪怀闻言,脸上瞬间笑靥如花,那笑容,甚至灿烂到能够赢过刚刚吃饱喝足的雪球。

看他笑得这么开心,陆秀顿时感觉一阵不爽。上当了,竟然在他的引导下说出了这么肉麻的表白!于是,微微抬起下巴,不客气地向他发难道:“以你的条件,我就不信这么多年,金书瑶会是唯一一个想要勾引你的女人!”

杜雪怀此刻心情正好,闻言竟然还骚包地甩了甩头发:“那是,像你老公我这样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绝世美男子,走到哪里都是女士们追逐的焦点,想要勾引我的女人简直犹如过江之鲫!别说只是普通的挑逗了,脱光了衣服直接爬到我床上的都有。”

“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那你怎么还能守身如玉?”

“因为一旦发生那样的事,我会让人把人拿床单一裹,连人带床单一起从房间里扔出去。”看杜雪怀此刻的表情,他显然不是在开玩笑。

“哈哈哈哈…”脑补了一番那一幕动人的场景,陆秀笑得肚子都疼了,“你简直绝了!不解风情到这种程度,简直都能够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吉尼斯世界纪录?”杜雪怀一脸茫然。

陆秀这才猛然想起,这个后世家喻户晓的东西现在可能还没出现,连忙一把勾住了他的脖子,转移话题:“说真的!除了我,你还有没有别的女人?”

“有,还不止一个。”

“啊?”

“杜翠萍跟i,她们是这世上除了你之外,我最爱的女人。”杜雪怀答得煞有介事,“哦,不对,差点忘了,除此之外,最近又添了一个。”

说到这里,他转到婴儿床边,一把将正好奇地偷听着他们对话的毛团从里面抱了出来:“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杜云珊,我的新欢!不过,你放心,我这个人念旧,新欢总是比不上旧爱。”

“你够了!”

第124章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努力,陆秀终于解决完了她这边的事,杜雪怀也完成了他离开前的布置。

为了她的宏伟目标,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成功说服杜雪怀,把藏在暗室里的金子起出来,作为日后横扫欧美的启动资金。

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这家伙果然满脑子小农思想,任凭陆秀好说歹说,都要留下五分之一,作为以防万一的储备金。见他一再坚持,陆秀只能同意了。

杜雪怀除了吃,没别的爱好,不像金世昌跟林啸天一样吃喝嫖赌,穷侈极欲。虽然热心慈善,仗义疏财,但却又像储备冬粮的松鼠一样喜欢攒钱,这么多年下来,积少成多也颇为可观。最后换成美金后汇总起来的数目依然令陆秀有些瞠目结舌,忍不住暗叹有活力的民间组织头目果然是个有前途的职业!

钱有了,护照也办理完毕,杜雪怀甚至动用他的关系,跟美国那边的洪门致公堂打了招呼。

陆秀其实对这个时代的华人组织没什么了解,猛然听到洪门这个名号,顿时虎躯一振,暗叹有活力的民间组织果然遍地开花,连美帝都逃不过他们的魔爪。

“好歹是去人家的地盘,不打声招呼说不过去。”见陆秀得到消息后有些愣神,杜雪怀淡淡解释道。

陆秀原本以为自己是去开辟一块蛮荒之地的,没想到去的竟然是人家的地盘,顿时有些不知所措。她拼命回忆关于洪门的一切,只依稀记起,这个组织抗战时捐了很多钱,他们一位姓司徒的大佬早年曾经聘请过现在的美国总统罗斯福当法律顾问。

“你跟……那边有交情吗?”一想到即将踏入的是一片被另一个有活力的民间组织控制的地盘,陆秀就觉得忐忑不已。中国人的民间组织有多么彪悍,看看前段时间沪上频繁的火并就知道了。

她紧张得不行,杜雪怀那边倒是依旧坦然,漫不经心地答:“他家大佬司徒观月回国的时候,曾跟我打过几次照面,只能算认识,算不上有多少交情。”

“你对司徒观月印象怎样?”

“挺和善的一个老头,为人仗义,有古代侠者之风,脾气很对我胃口。”

“他对你印象怎么样?”

杜雪怀一愣,随即有些哭笑不得:“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知道?”

说到这里,他忽然挑了挑眉:“你这么紧张,该不会对洪门有什么偏见吧?”

“怎么可能?就是怕你身份敏感,过去会惹上麻烦。”陆秀连忙摇头。说洪门可能大家不熟,换另一个名字肯定很多人都知道了,洪门其实就是天地会。对这样以反清复明为宗旨,又仗义疏财支持国内抗日的爱国组织,她怎么可能有偏见?

“你别小看司徒观月,他不是那么小气的人。”看杜雪怀的表情,分明对那位颇有几分惺惺相惜。

既然杜雪怀都这么说了,陆秀终于放下心来。

现在这个时代出国可不像后世,没几天就能转回来,一出去就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回家。原本就打定了主意要在那边滞留一段时间,陆秀开始恨不得把所有能带的东西都带上,后来转念一想又觉得有几分可笑,最后决定,除了两个孩子的东西,其他一切从简,只带了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

出国这么大的事,当然要跟家里说一声。虽然自从得知女婿就是沪上大名鼎鼎的杜先生,并且劝说她把雪球还给林家未果之后,张启明夫妇对这个女儿已经完全抱着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了。

得到消息,张启明倒是一脸坦然,王氏却明显有些不悦。陆秀对此十分理解,自己这一走,等于是宣告着她把女儿培养成传统大家闺秀的愿望已经彻底失败了。还好,就凭她出嫁随夫的传统观念,虽然不悦,却也没有反对。

有杜雪怀在,张启明并不担心陆秀他们母子的安危。吩咐完杜雪怀好好照顾陆秀他们母子,甚至还借此机会拿出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说是让陆秀帮忙捎给在哈佛读书的三哥张若珉。

两个孩子太小,陆秀原本是不想带着他们进行这样的长途旅行的,可惜,自从知道雪球的父亲林凤麟就是当初勾结许有德陷害自己的关键人物后,张启明对待雪球时的态度明显没开始时那么热情了。毛团则干脆跟他没半点血缘关系。以至于当初两个孩子被绑架时,他那边也没什么反应。而王氏,一直觉得雪球是林家的种,要是把孩子留下,陆秀真担心她会偷偷把孩子还回去。于是,只能带在身边。

带在身边也有好处,虽然两个孩子可能因为漫长的旅途产生各种不良反应,可能晕船,可能发烧,但起码人在身边,不会牵肠挂肚。

虽是远行,杜雪怀却并没有张扬,只跟张汉声他们几个心腹打了招呼,轻装简行,连保镖也只带了区区四人。为了保密,离开那天,甚至都没有人过来送行。

这个时代去美国还只有坐轮船一种方式,别说客运飞机了,就连用于传递邮件的商用飞机,也要等到明年才能正是启用。想要去美国,只能老老实实忍受漫长的海上旅途。为了打发旅途的寂寞,杜雪怀带了好几本英文小说,而陆秀,则抱了厚厚一叠稿纸。近一个月的漫漫航程,不好好利用起来,实在太浪费了。

运气不错,陆秀跟两个孩子都不晕船,反而是看着最强壮的杜雪怀稍微有些反应,不过症状很轻,应该没什么大碍。

看过《泰坦尼克号》就知道,这个时代的豪华客轮能够奢华到什么程度。陆秀他们选的客轮虽然远比不上泰坦尼克号,却也不差,船上各种设施一应俱全。酒吧,餐厅,赌场,洗衣房……大概因为美国那边正流行平价的迷你高尔夫,甚至连高尔夫球场都有。只要有钱,其实根本不必担心会无聊。

杜雪怀那副不科学的混血长相显然很合不少白人美女的胃口,每当两人出现在公众场合,总有不少大胆的白人美女会公然对他抛媚眼,完全不在乎他的身旁还站着另一个女人。陆秀原本还担心他会被那些不要脸的女人勾去魂,没想到,这家伙却比她想象中宅得多。除了吃饭散步,基本上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房间里陪着她跟两个孩子。

她写东西的时候就乖乖陪在一旁看小说,她休息的时候就带着两个孩子玩游戏,甚至还一手包办了给两个孩子洗澡换尿布的工作,简直堪称二十四孝好老公。

“每天待在房间里,难道你就不闷?”陆秀某天终于忍不住问他,在她的印象中,他这种等级的大佬应该吃喝嫖赌无恶不作才对,就算不吃喝嫖赌,也该有点别的追求,这么宅实在太超出她的意料了。

“不闷啊,有你跟孩子陪着,怎么会闷?”

“你就不想到外面去透透气?”

“有什么好透的,一出去一股海腥味。”

“去酒吧喝一杯呢?”

“你也知道我酒量差,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一般滴酒不沾。”

“餐厅呢?”

“餐厅的东西还没我做的好吃。而且,总有女人想勾引我,烦死了!”

“……”陆秀已经彻底无语了,摊上这样一个老公,还真是令人放心。

“你有东西需要翻译吗?我帮你。”杜雪怀微笑着眯起了眼睛,那表情,仿佛期待主人赏赐骨头的狗狗。

“有。”既然他主动提了,陆秀当然不会跟他客气,直接把刚刚完成的《动物庄园》前几章丢了过去。丢完,才意识到,他根本看不懂汉字。只能叹口气,递给他纸笔,自己对着稿子念了起来。

杜雪怀拿起笔,微微皱了皱眉头:“《动物庄园》,你在写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