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宰杀鸡鸭鹅等禽类时,收集它们的羽毛,尤其是贴着身体的绒毛,想个法子让羽毛不会生虫并去掉味道。垫在夹的衣服里,很是暖和呢。”她随口说,有点怀念现代的羽绒服。

夜叉一怔,诧异于她脑子里总有些古怪的想法却没有多问,只在轻轻打开门时,背转过身体,为她挡住迎面而来的风雪。之后将她负在背上。

夜色从面颊两侧掠过,夜叉腾跃的速度加大了风雪的凛冽。可是那空气,如此自由。而两人并没有到远处去,选了离官驿两条街外的一家私人乐坊。那乐坊有三层楼,是附近最高的建筑。夜叉带春荼蘼轻巧的落下。先以一团皮毛铺在满是细雪的屋顶上,才扶着全身上下包在皮袍中的春荼蘼坐下,最后细心的坐在上风口。

借着乐坊朦胧的灯光,春荼蘼修正了自己对这件大毛衣裳的认知。不是上品,是极品,因为雪落而不沾,直接就滑落了。而且在这样的凛风里,她戴着袍子上的兜帽,手脚缩进衣服之中,居然半点不感到寒冷。

“这是什么皮?”

“雪狼。”夜叉犹豫一下,终究没说这件大氅取自一头体型非常之巨大的雪狼王。

但是,这已经够春荼蘼惊异的了,“你们突厥人不是很喜欢狼?除非自己有生命危险,否则不得屠戮吗?”何况还是取皮。

“狼属于神,我们的神。”夜叉望着已经被白色覆盖的世界,声音比雪粒还要冰冷和锋锐如刀,“可我不信神。”

无神论?春荼蘼颇意外,因为古人都有宗教信仰,突厥人尤是。若不信,必定有不同寻常的遭遇,彻底湮灭了他心中的希望和期待的慈悲。

今晚,她并不是找夜叉来聊天的,只是控制不住的想见他。从明天开始,她就是国公府的孙小姐了,她表面上胸有成竹,而且淡定平静,其实内心深处很些对未知的恐惧。她不明白为什么,遇到危险不安的情况就想起夜叉。不是很奇怪吗?想叫救命,却找到极可能是杀手头子的神秘男人。

不过无意中说起这个话题,令她突然想更深的了解他,也向他说说自己的心慌。

但,结果是夜叉先开口,“你怎么知道我是突厥人?”他从没有说过。就算他的面庞有异国人的特征,却未必能确定是哪国。

“你的眼睛。”春荼蘼向夜叉靠了靠,并不冷,却还是觉得挨近他才安心。

雪,并没有变大,却极有耐性,这么泼洒个不停,整个世界已如琉璃。从高处往下望,长安巍峨宏大的屋宇,就像是白色的毛绒玩具,令一切都不真实起来,如梦似幻。

身边的人,亲近又遥远,像是全世界只剩下两个人,却又似隔着层什么。

而在乐坊的大门前,车水马龙,热闹非凡,雪夜挡不住的热闹,兼有丝竹声、笑闹声、管乐声、歌声,搭配着摇曳的灯火,融合成一团暖而暧昧的气息。一切,明明就在眼前,却似乎永远浸透不到他们的世界来。

“你也觉得我的眼睛像狼吗?”夜叉侧过头来,望着春荼蘼。

这种天色,看不出绿意来,但春荼蘼却觉得,他的眼睛像一个上等的翠玉,冷冷的,但通彻见底,寂寞的高贵。

“狼有什么不好?”春荼蘼耸耸肩,“众生平等。一个人并不会比一头狼高贵。”大唐佛法昌盛,却没有人像她这样说得自然之极。

“知道我为什么约你出来吗?”她忽然话题一转,“因为,我想找个人,能让我在他肩头哭。”说着,也不知怎么,脸上又冷又热,就真的落了泪。就在前一瞬,她还平静的聊天。

是,那伤心一直在心头,死死压住,如今在这个异族男人面前,却再也控制不住。

“我可以去白家,认回外祖父,但绝不是以这样的方式。”她把从没对任何一个人说过的话倒了出来,“我不想叫别人爹,让我爹难过。我不想有亲不能认,偏要说是养亲!他们明明是我的祖父和父亲,为什么我就不能光明正大的承认!为什么我们一家不能在一起,我不想要金窝银窝,我只想回到自己的狗窝去!”这所有的所有,全是因为龙椅上那位搞出来的。

这一刻,她恨。

之前还不觉得,当还有几个时辰就要进白家时,她突然极度不愿。

“我知道,我知道。”夜叉温声安慰。

春荼蘼望着他岩石般坚毅、英俊、完美的侧脸,那被雪光映照的鼻侧阴影,因落雪而微湿的长发,忽然觉得他不是随口说说,他真的对她此时的心情感同身受。

果然,夜叉抿了抿唇,似乎把心都剖开了,却又带着点痛极之后的无动于衷道,“我真的懂你,荼蘼,因为……我也曾像你一样,明明最亲近的人却要形同陌路,对憎恨的人却要表现出亲爱。”他深吸一口寒冷却清冽的空气,“我父亲是阿尔泰山脉那边的大人物,我的母亲却是北部有罗刹血统的没落贵族,是被我父亲抢来的姬妾之一。我父亲很是昏庸残暴,把女人当物品一样对待,还不如牲口。但他宠爱过我母亲,想让她生一个有北部血统的孩子,只是我母亲一直不曾受孕。在我的父族有一个陋俗,王族的女人不生子,就要送她到狼山上去。传说,狼神如果不理睬,就会有群狼把这个女人做为祭品吃掉。可狼神如果青睐于这个王族男人,就会使他的女人无欢而受孕,产下被狼神眷顾和保护的孩子。这个孩子,是王族之子,也是狼神之子,会具有无比尊贵的地位。多么愚昧可笑的想法,是不是?”

夜叉满是嘲讽的微笑,却带着压抑不住的杀气。虽然说得平静,其实心底是愤怒。

而春荼蘼,简直不知要说什么是好了。这事,理智点的大唐姑娘听了,都会觉得太过匪夷所思,何况她这种接受现代教育的金领精英?真的很难理解,可它就是实实在在的发生了。

不经过欢好而受孕?对方还是异物种的狼神?这怎么可能!所以只在传说中有过吧?所以送上狼山的女人,最后全部悲惨的成为群狼的食物!想想,名为狼山,山上得有多少头狼,一个柔弱的女人到了这个地方,在黑夜里,群狼环伺,得面对着多么恐怖的死亡。太残忍了!

可是等等,夜叉说起这个陋习,这个传说,又说起他的父母,难道他……

“夜叉。”她把手伸出温暖的袍子,握住他冰冷的大手,用力抓紧。

“是啊,我母亲被送到了狼山。过了七日,她没有像其他曾经到过狼山的女人那样,死得连骨头渣子也不剩,她好好的活了下来,只是吓得一个字也说不出口。之后不久,她被萨满诊出怀了身孕。那个孩子,就是我。”

第三十八章 神也无法阻挡

虽然打从夜叉一开口,春荼蘼就隐约知道了结局,但当听他亲口说出来,还是很震惊,因为这意味着夜叉的亲生父亲另有其人,他的身世更加离奇复杂。

跨物种生物,在现代时只在科幻片中看过,或者存在于神话中,再或者是极少量的狮虎兽什么的。至于人类,她读到过一个报道,一个缺德又疯狂的医生,曾经把长颈鹿的精*子偷偷植入一位待孕妇女的子*宫中,结果并没有长出想象中脖子很长的人类婴儿,在胚胎状态就流产了,还给这位妇女带来极大的生命危险。这说明什么?说明人类只能和人类繁衍后代!

而且,夜叉的父亲有九成九的可能是汉人!因为夜叉长得是汉族与异族混血的模样,只是五官深邃立体、有异色双瞳。

帅吗?可以说,如果他能行走在阳光下,大唐的贵女们会立即抛弃门户之见,争着抢着要嫁给他。他有迷惑女人的魔力,这一点不用怀疑。但若说他没有唐人的血统,答案否定。

至于他似头狼一般碧绿的双瞳,一定是因为他母亲身上的罗刹国血统,与狼神无关。突厥虽然是胡人,但非黑色眼睛的人其实极少。

狼山,在阿尔泰山脉那边,山顶是最凶残的巨型狼的聚居地。突厥人之所以敢把女人送到山顶,献给狼神,而不是便宜其他偷偷摸上山的男人,给自个儿戴上绿油油的帽子。就是因为知道人类在那个地方无法停留,除非受到所谓狼神眷顾的女子。

那么,夜叉的父亲又到底是谁?

而且她能想到的,夜叉也想到了吧?所以他要躲到大唐来吗?是要找到亲生父亲,还是要在自己父族的地方生活?又或者是,以他的身份来说。在突厥有什么难言之隐?

“你多大年纪?”她轻声问。

“二十三岁。”

古人喜欢用虚岁,也就是说,夜叉二十二周岁,和韩无畏同龄,比她大七岁。这又是一个古代大龄未婚的。可他跟韩无畏不一样。韩无畏是要挑最好的,而夜叉,是没有愿意和他生活在黑暗中。

“不管你是谁,你都是我认识的那个人。”油然,她心底涌上淡淡的怜悯。

夜叉垂下头,看着掌中的莹白小手,感觉柔软无骨般。他的心荡起阵阵涟漪。那是一种莫名又陌生的情绪,不像之前,他只是想暗中望着她、保护她、报答她。此时,他一向强壮的心脏像抽紧了般,恍恍惚惚的又冷又热,兼之一丝没有着落的慌乱。

这令他赶紧把那小手又塞回到皮袍子中,话也继续说下去,以掩饰越来越异样的心,“你大概猜到了吧?我名义上的父亲是西突厥的王,他要把东部突厥统一。建立强大的帝国,像大唐那样。他没想到的是,他的子嗣也与大唐一样,非常艰难。在我之前,他只有正后生的一个儿子巴戈图尔,意思是英雄。”

“他做了很不英雄的事,对不对?”

其实。历史惊人的相似,生于现代,看多了朝代的更迭,不管其中有多少阴谋,最终都是血腥而粗暴。并不断重复同样的故事。巴戈图尔以前是惟一的王子,出身又好,年纪又大,板上钉钉的继承王位。却偏偏有了个妖姬生的狼神之子,图腾一般的存在。他受到了威胁,不用说,各种阴谋诡计,各种无耻陷害,轮番上演。

只是,西突厥的王就不管管吗?他想得到狼神之子,不惜拿爱妾的命去赌一个成功率为零的机会,恐怕不止是为了子嗣,说不定还有统治危机什么的。毕竟,有了狼神庇佑的儿子,谁还能对他的权威提出质疑?对于这样重要的夜叉而言,他应该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才对,就算是他的王后和嫡长子,也不行。

除非,他管不了!

等等,之前在洛阳,白金刚白先生是研究西域各国的大行家,他似乎提过,西突厥的王是个继位才十几年的新王巴戈图尔,老王波瑞在晚年时突然去世。据传,是死于政变。

波瑞,在古突厥语里是狼的意思,所以他才想要个狼神的儿子。大约,他老到控制不住政权,也无力再生下儿子了,于是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神。

而每次了解夜叉的身世多一点,就更为他心疼。他能活到现在,简直是从修罗地狱里爬出来的。就算现在,也躲避着无处不在的追杀。夜叉之名,一定是他自己起的……来自阴间的恶鬼,属于神,却见不得光。

两人就在风雪中,坐在屋顶,伴着雪沙声,模糊的丝竹声,轻轻聊着各自的心事。夜叉甚至有一种很违和的念头,寒夜中居然无比温馨,就像家的感觉,他从没有过的感觉。

而春荼蘼的猜测竟然全中,夜叉在出生前就遭遇了无数次暗害,可上天赐给了他强壮的生命力,加上西突厥只在传说中有过狼神之子,他却成为惟一的现实,所以备受关注,巴戈图尔母子一直无法真正伤害到他。

偏偏,他出生时天有异兆,群狼彻夜呼啸,又增加了西突厥人民对他的尊崇和敬畏。其实他的出生日用汉人的农历算,正是八月十五,群狼啸月是千古难解之谜,却也是自然现象,只是那天不知为什么,叫得特别邪乎而已。

天家无父子,在他五岁的时候,西突厥王廷发生宫变,巴戈图尔杀了他的父王,夺取了政权。而之所以篡位者能这么顺当,是因为之前他大肆散播谣言,说狼神厌恶了波瑞王,要招回狼神之子,背弃西突厥。正好,当时频频天灾,被认为是真神预警。其实在春荼蘼看来。不过是地球的灾难多发期,而萨满精通气象地理,做了准确的预报。

后来,有所谓的“天火”降临,把夜叉的寝宫烧成灰烬,人们在里面发现成为焦炭的小孩骸骨。于是王后宣布。狼神之子回归天上,波瑞王暴毙,巴戈图尔为新王。

当然,也有很多人对这些说法表示怀疑,特别是百姓。毕竟没人能确定烧死的就是夜叉本人。但王公贵族转而支持巴戈图尔,其他一切就容易多了。

巴戈图尔母子是典型古突厥人,特别崇信神灵。他们恨夜叉,却也在某种程度上怕他。他们敢抢夺王位,虐待夜叉,却在他降生后,再不敢亲自下令除掉他。怕惹怒狼神。他们只是把他交给萨满,然后把他的生母赏给了一个奇丑无比且残暴好杀的养马奴隶,以此来羞辱夜叉。

很矛盾的做法,既然尊敬狼神,为什么要违背神的旨意?既然怕夜叉,为什么要把狼神之子的母亲贬到泥里?这很扭曲,就像杀人放火之辈,捐大把银子修缮寺庙,或者灾年开个无关痛痒的粥厂,期望得到好报。落下善人之名。而一转头,什么坏事也不会少做。

不久后,萨满发现夜叉体质特异,就强迫他修习无妄神功,并且一直以他母亲的生命相威胁,逼他就范。巴戈图尔母子很是满意这种安排,他们深信。当夜叉成为杀人机器,为他们所用,才是狼神真正的眷顾。正是这种愚昧和无知,让夜叉得以平安长大。

也幸好,有锦衣的爷爷。名为阿古的老仆一直守在他身边,才让他没有彻底陷入黑暗,让他没有忘记小时候事,更没有让他被有心人带歪了心思和品行。

至于他见不得光……那是因为当他脱离控制后,西突厥倾全西域之力,下令追杀他,要死的不要活的。另一方面,他在被迫做巴戈图尔的掌中刀时,不小心露过脸,也在大唐的绝密缉拿令中,还是首要的最危险位置。

而夜叉的娘在他十岁的时候,给马奴生了个女儿,他有了个同母异父的小妹妹。兄妹两个感情很好,妹妹对哥哥纯真的敬爱和崇拜,是他那些黑暗岁月的惟一快乐。于是,小妹妹又成为夜叉的弱点。直到一年前那个雪天,他那才十一岁的妹妹,在那么小的年纪就选择了死亡。

从那时开始他就明白,他所爱的,都会受到伤害,因为那是控制他的关键。而春荼蘼,成了他获得自由的另一个关键。

“所以,我不信神。”他说。甚至,他敢把雪狼王杀掉,惹得群山里的狼群暴怒和绝望。

但是,荼蘼为什么突然出现?两个人,似乎全不相干,一辈子也无法交集,可她就是出现了。这是奇迹!那么,是神把她送来的吗?这让他的无神论虽然产生了动摇,却没有说出口。

“可是我信你。”春荼蘼认真地说,“在我看来,只要想努力活下去,神也无法阻挡。”

夜叉目如寒冰,却为眼前的姑娘有了一丝暖意。

最是喜欢她的坚强,明明是个纤细娇小的姑娘,却在对他说“活下去”时,那么坚定,那么有信念,似乎没什么能够让她感到恐惧,就像冰山上盛开的雪莲。

母亲、妹妹,都是柔弱的,所以一直被人伤害。但荼蘼是不同的,与他见过的,只能依附于男人的女人都不一样,虽然有危险,虽然有困境,却从未见她放弃过,想尽办法,除了不会触碰善良的底限,哪怕卑鄙的诡计也不吝于使用。

说起来,他倒最喜欢她算计人时坏坏的样子,那般鲜活动人。

第三十九章 还珠格格是胡人

“把你叫来是对的。”春荼蘼嘻嘻笑,又说,一扫几个时辰后就要进入国公府的抑郁,“看到你有这么悲惨的过往,我想想之后自己的困境,就觉得不那么难过了。我坏吧?我就喜欢看到别人比我更不幸。你放心,我会好好在白家生活,没人能欺侮得我,只有我欺侮别人。”

尽管知道这是借机鼓励自己,夜叉还是失笑,“如果你有事,尽可以来叶记找我。”他冲口而出,甚至想都没想,“锦衣已经弄好了我们的背景情况,从出生到长大,都有根有据,别人查不出半点不同寻常的地方……”说到这儿,又骤然停下。

不应该这样,他还是会给她带来危险。能平静的、像普通底层百姓一样生活,对他这辈子是极奢侈的,说不定等到白头也做不到,不应该招惹她。

可是春荼蘼却欠起身子,像是扑在夜叉的肩膀上,兴奋的问,“真的吗?真的可以吗?说话要算数哦。”

她两只眼睛笑得弯弯的,明亮又讨喜,语气更是无比认真,令夜叉忽然软弱,硬不起心也硬不起口来拒绝。明知道是不对的,却由着自己的心任性,“虽然我会变得其丑无比,丑到不能见人,但我以后只是个铁匠,略小心些,就没人会注意的。”应该,会安全吧?

“变丑?是装扮出来的吗?”春荼蘼吃了一惊。

见夜叉点头。轻拍着胸口道,“吓死我了,我还当你真要毁容。你长得那么英俊,看起来令人赏心悦目,真毁了多可惜啊。”她半点不掩饰自己对美*色的热爱。

之后又怕夜叉误以为变丑后,她就不再和他见面。又连忙找补道,“我是说……不必故意如此,若你是受了伤什么的,变得不帅了,我不介意。啊。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各路神仙别理我,夜叉以后一定会平安幸福,不会受伤。一定一定!妥妥的!”她越说越乱,就像挖坑让自己跳似的,又连忙合十祈求上苍。

她很少露出这么糊涂鲁莽的模样,看在夜叉眼里,就牢牢印在心上。只觉得这姑娘可爱到了极致,世上再不会有比她更可爱的了。可是,什么叫妥妥的,好奇怪的语言啊。

“我们做朋友吧?”春荼蘼又说,眼睛闪闪,一脸期待,“我来大唐……不是,我自从迈出家门,只有很少几个朋友。小凤啊,过儿啊。算主仆,情同姐妹,却算不得肩并肩的人。”

“韩无畏和康正源呢?”话一出口,夜叉就后悔,为什么问这个?

但春荼蘼坦然大方,“他们当然算朋友,尤其韩无畏。不过嘛。等明天的太阳升起,他们就算我表哥了吧?虽然,关系实在挺远,八杆子勉强打着的。”

夜叉点头。

朋友,也好!

子时不到。夜叉把春荼蘼送回了官驿。这次夜间私会,没有惊动任何人。而春荼蘼听到夜叉的遭遇,是真的想开了,并不是做样子,所以很快就安心入睡。

夜叉活得那样辛苦,因为自己被宣布“死亡”,顾及着成为马奴之妻的生母,有亲人近在咫尺不得相认。好不容易有了心爱的妹妹,却也不能光明正大的相处。最终,他更是失去了两位血亲。和夜叉比起来,她像生活在蜜罐子里,还有脸抱怨吗?

父亲,祖父,不能当着外人的面儿承认,但还能在一起生活,还是一家人。往后,她好好运作和筹划,找到机会就能给春氏父子应得的地位。

总之,她一直是有希望的。不像夜叉,一直在绝望之中挣扎。所以,她有什么好不甘心和忧虑的呢?至少她那名义上的祖父,实际上的外祖父,会分外给她支持和帮助,甚至会有些亲情,她本不必如此悲观,是穿越以来,虽有危机,却太顺利了造成的。

为了夜叉,她也要愉快又坚强的生活。那样,他在一边看着,也会觉得人生有希望吧?

因为是冬天,昼短夜长,又因为官驿离国公府比较远,加之雪天路滑,所以虽然选的吉时是巳时中(上午十点)入府,春荼蘼还是在天没亮的时候就被叫起来,梳妆打扮。

衣服首饰,是两天前由白家送过来的,足足有几大箱,全是新的,是白敬远叫人拼命赶制出的长安贵族少女最流行的款式。甚至,他老人家还注意到春荼蘼不喜欢大唐女子喜爱的大红大紫等抢眼的颜色,全选的接近现代水果色的,粉嫩而不失娇艳。另有几身男装胡服,一看便知是上公堂用的,用料和做工都极好,还有一应的配饰、鞋子。

白敬远是用这种方式向世人表明,他多么在意春荼蘼这个“孙女”,多么想把一切补偿给她。另一方面,也向春荼蘼表明,他们谈的五个条件全部算数,放心吧。

而春青阳本来听说孙女不用改姓就很满意了,现在又觉得孙女受重视,心里那点子哀伤和不甘就全没了,恨不能立即让春荼蘼进入富贵窝。

影子说得对,春青阳对她的疼爱是本能,只要她好,可以什么也不在乎、不要求。白敬远对她的好是需要,其中亲情有多少得慢慢体会。但外祖父比起祖父,心眼儿可多多了,一举一动都能咂摸出滋味来。

最终,春荼蘼选的是绯色挑线穿花拖泥襦裙,桃红纱罗飘带,娇绿半臂,下穿红色六合小羊皮靴子,外罩锦缎灰狐肷斗篷,颜色和款式搭配得很是青春无敌。在普通百姓穿麻和布,稍富裕的人家也只穿得起兔子毛皮的时代,她这身已经非常华贵了,配得上国公府孙小姐的身份地位。但。整体上和大唐风格绚丽多姿的服饰与长安城位高权重的豪富之家的做派相比,又不那么张扬抢眼,不让人生出恶感 。总之一句话,低调的奢华。

可惜,她的头发到底还是半长不短的,梳不了华丽的发髻。加之她超不喜欢用假髻,把头发盘这么高,就戴不得那只贵气的金累丝镶红宝石双花步摇,或者亲娘留给她的那只簪子,而是选了赤金鱼尾玛瑙流苏。配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腕上是镶蓝白宝石的腕轮,耳坠子是一对红宝石雕刻而成的含苞牡丹,虽小巧,却做工极精致,花瓣间的脉络都看得清。

年轻是最好的化妆品,除了护肤的花香油膏。她脂粉不施,但这样通身一打扮,也比平时又俏丽了几分。

春青阳看得又欣慰又辛酸,可春荼蘼下一句话就把这伤感赶得干干净净,开始怀疑自己的教育绝对失败,“怎么这么麻烦哪!”她很不耐烦的扯扯衣服,“不过是认个亲,比嫁人还讨厌!”

正当连贴身侍候的小凤和过儿都目瞪口呆之际,她大小姐向前走了两步,差点被松松挂在臂上的披帛绊倒。在别人的惊呼声中。她又嫌弃累赘,非要扯下去,好说歹说才做罢。

“是时候该让白相头疼几年了。可让我轻省轻省吧!太难侍候了啊,这丫头。”春荼蘼上马车时,春青阳居然有了这样的念头。

其实一路上,春青阳发现还真没让孙女抱怨错。不过是遗失民间的国公府庶女,被迎回本家罢了。结果倒像是活公主出行。头天下了半宿的雪,虽然因为气温不太低,并没有结成大片冰板,长安城里的街道又是宽阔平整的青石路铺就,但到底还是有些泥泞。可是。由官驿到国公府的必经之路上,沿途站了好多百姓。还好长安宏大,并没有拥堵。

明天就是小年了,大家不置办年货,倒都跑来看热闹。毕竟,春荼蘼身世离奇,连皇上都惊动了,在缺乏公众性娱乐的大唐,也算是千载难逢的佳话,比乐舞好看多了。再者,白相的孙女还是大唐第一位女状师,不久前才打赢了一场惊天官司。这样的女子很少见,自然要来围观的。虽说,只看到华丽的车马路过,真人根本没露面。但,上马车时看到那包裹得毛茸茸的小小身影,还有那一身的富贵装扮,也能津津乐道一阵。最后,又能看到亲自来接的白相嫡长孙白毓秀,也算不虚此行。

卯正起床,辰中出门,却足足走了一个时辰才到。好在春、白两家的老人都预备了富裕的时间,倒完全没有误了吉时。

车到国公府大门口时,春荼蘼正襟危坐得也累了,于是又别扭道,“我自己直接叫车过来不得了,弄出这样的场面,唱大戏啊。瞧瞧,我都成还珠格格了。”

同车的小凤和过儿不知道大戏是神马东东,更不知道还珠格格是哪位,两人一边下车,给春荼蘼搭好踏凳,一边私下嘀咕,最后觉得大戏应该是指乐舞,还珠格格嘛,一听这名子就是西域那边的胡人哪。

“六妹妹,请下车。”过儿打起了帘子,是白毓秀上来相扶。

春荼蘼在白家是第三代孙辈,白家排辈不分男女,她排行第六。而大哥白毓秀的相貌极似白相,声音也是温文尔雅,绝对的浊世翩翩佳公子。

呼,大唐真好,兄妹之间没那么多避讳。哪想程朱理学之后的古代,亲人都不能亲近。管你是不是亲生兄弟姐妹,七岁不同席呢。

念着这点开放观念,春荼蘼的心情刹那好了,对着表哥白毓秀温顺地点头,娇娇柔柔地伸出手,扶着那条胳膊。

第四十章 要咬人的表妹

春荼蘼弯腰走出马车,正考虑把西式马车的图样画出来,改良中式马车,省得上下车不方便时,手下骤然一轻。白毓秀的那条胳膊,突然就卸了力。

看起来,像是春荼蘼抓滑了,可只有当事人清楚,是白相那风神俊朗的嫡长孙白毓秀,把手臂不动声色的往回缩了一点,于是春荼蘼抓到的是软弱无力的袍袖,自然借不上劲儿。

雨后地湿,但国公府门前打扫得干干净净,没有泥水。不远处,倒没有大开中门,毕竟那是招待贵客权臣的,再怎么得宠的孙女,别说只是庶出,就是长子嫡孙也没有这个待遇。不过侧大门却是开了,门上侍候的管事和小厮分列两排,站得整整齐齐。丫鬟婆子,也在门内站了一堆。相比于平时女眷只走东侧门,春荼蘼受到的欢迎就耐人寻味了。

这么高的车粱,她若这么直掉下去,摔脏了衣服倒还罢了,必定会脸朝下,跌一个结实的嘴啃泥。到时候伤在哪还好说,这个脸就丢尽了。多少百姓围观,当天下午就会成为全长安城的笑话和八卦。

零点零一秒不到的时间,春荼蘼看到这位将来不出意外,一定会承爵的白毓秀同学,露出了嘲讽的笑容。外人看来,像是欢迎她。但掩饰得再好,终究藏不住厌恶的冷意。甚至,他右腿后撤,打算闪远点,免得她摔在他身上,效果不够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