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月亮番外:我想说的话都写在眼睛里。

那是我第一次狼狈地走进那家高级餐厅。

冬末的气息还若隐若现,穿着羽绒服的人们依旧遍地可见,我拉着大大的行李箱,怀里抱着从公寓出来以后就一直不怎么安分的猫,与服务员较上劲。

“小姐,我们餐厅禁止宠物出没,若没有寄放处,我们的工作人员可代为照顾,请您谅解。”

我却坚持要将美二一起带进去。

“我们家猫外人一抱准咬,虽然咬人的架势很足,可咬起来并不疼,唉,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总之我要带它进去。”

好像我形容的并不仅仅是一只猫,而是半小时前,心如死灰将它托付给我的那个姑娘。

我和服务员僵持不下,引来餐厅经理,还没说上话,他忽然朝我身后低头恭敬地叫了一声:“季先生。”

我回头,身后的人突然虚揽着我的肩膀,嘴角微微上翘成我曾经熟悉的弧度:“她是我的客人。”

最终,我压制住内心根本不应再升起的悸动,用最擅长的方式佯装冷漠,成功抱着美二,跟他一起往里走。

这家餐厅的出名之处就在于,每个包房都有用橱窗陈列起来的独特风景,一屋一世界,季候风选的这间,能窥见深秋落了满地梧桐叶,上大学时,我老爱故意选择这样的小道,听鞋子踩在上方咔嚓作响。

“秦小姐,我以为我们交易之后不该有再见面的机会,若你今日来是要数落我卑鄙那大可不必,你知道,在被谁数落这件事情上,我也是很挑剔的。”

对面人眉眼生风的模样,差点让我彻底掉进回忆,导致我抱住美二的手不禁用力,怀里小家伙大声喵呜了一下,我赶紧松手,眼神和语气是连自己都不曾发现的疼惜。

“sorry,乖啊乖。”

季候风愣了愣,忽然话锋一转:“像秦小姐这样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铁石心肠,能如此悉心照顾一只猫,看来它的意义不小。”

我不知道要怎么阐述,此刻也没有心情与谁做口舌之争,只是从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东西,一把推到他面前,语气是从未有过的笃定。

“季先生请放心,当初的交易是我自己的选择,今天来也没有要秋后算账的意思。”

从我被主任架着去给传说中大客户道歉的那一刻起,我知道,早已没有退路。无论我准备如何攻心计,想要取得对方的原谅,都抵不过他一句:“秦小姐这般伶牙俐齿,总该明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个道理。在你们报社,我不松口,谁想留你,也留不住。”

他太了解我。

了解我的儿时,了解我的家庭,了解我从小便拼成绩拼脑子到了大学拼人品拼心思,甚至拼掉了这个动过真心的男子,才走到如今,所以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这份工作,我都不会轻易放弃。我不敢轻易放弃。

“我不需要贵社更遑论是你的抱歉,虽然你也从来不会对谁觉得亏欠。总之,想要保住工作,唯一的要求是,给我和杜氏有关的一切信息。我调查过,和你同屋并闺蜜相称的那个姑娘,与杜家二公子关系匪浅。听说秦小姐各种圈子都有涉猎五花八门,那应该知道杜氏最近新开发了有机基地的项目,在N城,生态这块儿从来是季氏的囊中之物,既然他们偏要狮子大张嘴,我们没有不应对之理。”

见我犹豫,他又悠悠补上一句:“如果秦小姐愿意合作,那就不仅是工作能否保住的问题,也许还有升职的空间。”

余笙经常神神叨叨说,我们这些凡人,都躲不过命运那只翻云覆雨的手。那时我嗤之以鼻,而就在我对季候风点头的那一刻,我信了。我不清楚命运在那时将我引到了一条什么路,但我知道,我和她之间,也许就一去不回头。

是的,我首次用了‘也许’这个词,因为心里还藏着侥幸。我想,无论我将杜见襄对她的心动看得多明白,但余笙这个傻姑娘,深深爱着那个自己追逐了十二年的天才少年,心无旁骛。所以我就算真从她嘴里套出什么,对杜氏造成了什么影响,她大概也只会象征性地数落我几句,最后再像每次对我妥协的那样,抱一大堆零食跑我家里来,声泪俱下地对我说她的少年。可我没想到,我步步算计,却算漏了她居然站出来承认,消息是自己放的。

当那些无情的谩骂与鸡蛋石头,落在那个老是为我冲锋陷阵的少女身上,我甚至失去了靠近的勇气。她倔强的眉眼隔着人群遥遥望我,好像我是她苦海里唯一的浮板,我却仓皇而逃。再没有‘也许’,我闭上眼转身,任止不住的水痕在脸上肆意。

“既然不是秋后算账,那我更想不出秦小姐约我的理由,难不成为了叙旧?”

男子抑扬顿挫的语调,将我从不愿再面对的记忆里拉回现实,我抬起头,回神般愣愣地看了他一眼,随即伸手向包里,摸出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推到他面前。

“我来,只是为了还属于你的东西。”

桌面上摆放着一个古意怏然的小长方形盒子,盒子里装着三枚细细的金针。这三枚金针,是他大学时送我的礼物。

在纷飞的梧桐树下,我因为一次考试失误,被全校流传“月亮始终不敌这阵季候风啊”而郁郁寡欢,他却效仿杨过,将这三枚金针赠予我说,金针一出,我提的任何要求他都答应,包括给我打败他的权利。那时我尚不知他的身份,沉浸在从天而降的幸福中无法自拔,以为历经寒冬近二十载终于等来春天,直到他母亲找上门来,以校董事的名义,用开除学籍为由,逼我离开…我说过,像我这样家庭的女孩子,很多东西是不能放弃的。我不是余笙,有一对就算失业了还可以让她赖在家里一辈子撒野的父母。她也不像我,有一个为了救我于虎口而被车撞瘸了腿的哥哥。而我能做的,不过是用看起来最合理的方式,逼他离开。

在我摸出盒子的第一秒,对面人脸色终于有了改变,不知是惊讶还是怒气地问我:“你还留着?”

我暗自捏紧大腿的皮肤,强迫自己不要再丢脸地崩溃于前,扬起脸笑笑。

“当然得留着,心想季先生哪天真功成名就回来了还可以续旧情。不过看季先生目前对我的态度,似乎已经没可能了。早知道您是季氏的少公子,我还费那劲干什么呀。”

语出,季候风眸色一变,他胸膛微微起伏,囫囵吞枣地喝了好几口红酒还是止不住翻腾的情绪,最终一把将盒子扫落在地,弃如敝屣。

“我又不是垃圾站,送出去的东西从不往回收。”

说完,他起身,拿上外套头也不回往门口走。待手掌在门把之际,他忽然停下来,饶是慎重地问了一个,我以为他永远也不会问出口的问题。

“秦月亮,你有没有那么一刻,真心喜欢过我。”

我紧张地抱着美二,侧头凝望他的背影,却久久作不出回答。久到他已将我的沉默当作答案,背我而去。

人去楼空的那一刻,我弯腰,捡起那三枚散落四处的金针,滚烫的眼泪恰好落在上方。

他们都说,月亮抵不过海上那阵偶然而过的季候风,可你那么聪明,却始终不懂,我想说的话从来就写在眼睛里。

而你,从来没有用心看过我。

许初颜番外:你来人间一趟。

我是十二岁见到他的。

那年,N城的夏天,下了几十个玄武湖的雨。我因出生就异于常人,幼稚园和小学都是父亲请的私教在家里上,他跟在佣人后边出现的时候,窗外的天忽然就放晴,几缕日光偷偷斜在他青涩的脸庞。国文老师正教授我海子那首《夏天的太阳》,其中一句是: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从此,他便成为了我的宇宙中心,我的太阳。我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让他开心,所有的任性都只为引起他的注意,直到我为了帮他寻找那只叫美美的猫而出车祸,这个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冷漠男孩,才终于肯拿正眼将我瞧。后来,我便成了他的太阳,他的宇宙中心,他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保护我,我所有的任性他都全盘接收,可是有好多次,他看向我的眼神,仿佛看的并不是我,甚至有好几次伸出手来,拨弄我的刘海,说总感觉我额头上有一道因他而起的伤。我想,或许曾经也有那样一个姑娘,陪他找过这只叫美美的猫,为他受过伤,而他虽然忘记了很多事情,却始终有个影子在心里晃荡。

不过,这些对我而言都已经没关系,因为我已得到想要的注视。大概人之劣根性就是这样,太轻易得到的东西,就不再那么珍惜。

二十一岁,遇见杜见襄我始料未及。这个男人看似玩世不恭,看人的目光却有种发自内心的冷漠。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冷意,让当日遇见北方的感觉再次重返,我以为,我陷入了爱情,所以手段用尽,不害臊地想方设法要让父亲说服杜家联姻,可他却断然拒绝,甚至拉了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生做挡箭牌,令我好胜心起,差人去查了对方的底细,而后得知,她竟然也来自那个小镇。并且在杜氏酒会上,她和杜见襄被困在房间里,被解救出来的时候发丝凌乱,我曾偶然瞥见,她额角处有一道淡淡的伤痕,令我霎时将儿时的事情联系起来,如遭晴天霹雳。

震惊过后又想,这莫不是上天给我安排的机遇,如果她和我哥喜结良缘,那我和杜见襄之间就再无障碍,所以我找上门去,和对方结盟。尽管结盟以后,每当我面对那张熟悉又淡漠的面孔时,都有一种负罪和说不出来的失落感交替闪现,但为了像从前那样,再度得到想要的人,我狠心摒除了一切杂念。

事情按照计划顺利进行着,他和那个叫余笙的姑娘总算成功牵手,可不知为何,我心里的失落感更是铺天盖地。直到圣诞节前夕,我无意撞见她和杜见襄同乘一车,仿佛就此找到契机宣泄心里的憋屈。我指着她大骂,说我哥还在家里为了去瑞士忙东忙西,你却在这里和别的男人你侬我侬。当那些话出口,我已经分不清,这究竟是为了杜见襄,还是为了那个几乎快要被我忽略不计的男子。可是,当晚一场天塌地陷的意外,中断了我所有的理智。

从医院醒来,我摔了房间里所有能摔的东西,那个自小便将我视作宇宙中心的男子紧紧抱住我,尽管最后,我用玻璃碎片划破了他的胳膊,顿时鲜血长流。

“都是你都是你!如果不是你,我不会遇见那个女人!不会和她有任何交集!不会有今天的遭遇!乔北方,我恨你!”

我想过和所有人拔刀相向,可我从未想过会和他。并且我以为,自己会得到惊涛骇浪的怒气,最终他却只是无声无息地再度抱紧了我。

奇怪,在他怀抱里,我居然找到比安定更神奇的东西,我的激怨统统消散,最终只余下委屈,抱着他嚎啕大哭。我说:“哥,怎么办,再也没有人会喜欢我,再也没有人要我。”

他瘦削的肩膀抵着我的额头,下巴搁在我的头顶,恍惚轻轻地叹了口气。

“我喜欢。我要。”

仿佛这十年来,我也只是为了等到他亲口说出这句话而已,遂在他怀里如释重负一笑,沉沉睡去。

向全世界宣布婚讯那天,我收到了从法国寄来的白纱,以及手工定制的白色西装。尽管不愿再提起那个名字,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和余笙一样,都认为世上再没人比他更适合白。傍晚,我穿过满院子的雪,摇着轮椅去书房找他,发现正他酣睡在躺椅里,手边陈放着一本埃姆朗的诗集,却微微皱着眉头,不堪重负的样子。也对,父亲几乎将整个许氏都压在他身上,又有杜氏虎视眈眈,身心疲惫很正常。

我艰难起身,将书拿在手上,企图将他叫醒,却发现了书里边,有首诗被他用黑色笔标了出来。那首诗的内容让我体贴之意顿消,和他大吵一架。尽管这场架的最后,依旧以他对我的忍让而收尾,可我知道,我一辈子都不会再开心。

婚礼晚上,一场雨夹雪势如破竹袭来,他和余笙站在马路中间凝望,似乎在做最后诀别。我燃烧的嫉妒让我理智尽失,踩下了油门,想要她彻底从我的世界消失,可我没有想到,他却当机立断冲了出来。

那个夜晚的尽头,余笙抱着他痛哭失声。她说,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听不清楚他究竟说了些什么,要他大声一点,可我,却听得一清二楚。

他说:“余笙,我恨你。”

霎时,我的手垂落在地。因为我忽然想起,几年前,我嚷嚷着要这个天才男孩陪我看电影,是一出悲剧,男主角临死前才肯对女主角说出一句我爱你。故事结尾我哭了,他却说何必执着。我兴起之下问,若遇见同样的情况,他会说什么,他回答的是不知道。但无论要说什么,总之不会说我爱你。因为如果注定不能在一起,至少不该用这样一句话绊住她的余生,至少,要留给她重新开始的勇气…

我起身,朝马路尽头走去,好像一直走一直走,就能走回十年前,初遇那一天。这样,我就能提前弄清自己的心意,亲口告诉他:“我来人间一趟,只为看看你这颗太阳。”

可我知,从此我的世界,再不会有天亮。

杜见修番外: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