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不能再呆下去了,他们得走出去,走到又有密林的地方重新白手起家,林薇没有劫难偷生的庆幸,她看着这满目疮痍,哑着声音问贝克:“丽贝卡做了什么。”

这把火是丽贝卡放的,她看见詹姆斯追向林薇就想起了曾经看到的那一幕,她手里的火把掉在地上,把林薇跟贝克储存的柴全部点燃了,一根连着一根,最后烧到春天新生的树上。

她看见火燃起来反而不叫了,她绕着火堆游荡,在贝克折回来找林薇的时候冲他傻笑,最后也不知道是不是死在了火里。

贝克眼眶深陷喉咙沙哑,抱着林薇吻吻她的头发,用手梳掉她头发里面结的泥块儿:“上帝一直在保佑着我们,我们还活着,不是吗?”

他的蓝眼睛里永远都燃着希望,林薇闭上眼睛靠进他怀里,他拍着林薇的背:“我的曾祖父为了开荒从威斯康星到堪撒斯最后才在南达科他定居,说不定这就是威尔森家的传统,我们总要在三个不同的地方拼搏,最后才能安定下来。”

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都不过三。

贝克捡了一只鹿腿,把外面焦掉的都切掉,里面靠近骨头的那块才勉强能够入口,他一片片割下来递给林薇,林薇送进嘴里,把这些肉嚼得稀烂才往肚子里咽,的确,这没什么了不起的,他们还可以再一次重新开始。

82

事情没有他们想的这么容易,这一片地区都不适宜居住了,动物们全跑光了,而草木又被烧了个精光,没有可食用的动植物,也没有一个安全的栖身地,他们在这里呆不下去。

一路上都是焦木枯草,天上云也灰蒙蒙的,林子里一点也不安静,到处都是树木的哀鸣声,那些烧掉一半的树发出卡卡的声响,贝克一边护住林薇的头,一边带着她往外走。

他们每一步都走得非常小心,不知道哪一根枝条会忽然掉下来砸中他们的头,这些树虽然烧提焦黑,但真的砸在身上还是会受伤的。

他们想去看一看还有什么是没烧掉的,树屋洞被烧掉一半,露出里面的半张木床,贝克拍着林薇的肩,她靠在贝克胸膛里,眼眶发热。

这个屋子给了他们希望,让他们一个冬天都没被雪冻到,在林薇的眼里,就是世界上最漂亮的房子!现在世界上最漂亮的房子倒在地上,跟附近另一棵被烧焦的树架在一起。

木头还在发烫,林薇走过去钻进屋子,里面什么也没有了,全部烧成了灰。林薇编的芦苇席子,毛皮毯子,还有挂在墙上用各色动物的皮毛拼出来的挂毯,竹筒里存着的红果酱,还有贝克喜欢的山莓子干果,一点都不剩。

那块爱之屋的牌子,屋顶上的秋千,还有贝克花了整整两天为林薇刨出来的木桶,现在全都成了灰烬。林薇蹲在地下,试图从灰烬里翻出有用的东西,除了依稀能摸出形状的桌子腿,什么也没有。

沃夫不知去了哪里,它的那顶鹿皮小帽子一根毛都没留下来。林薇吸着鼻子,贝克在她身后拍她的背:“我们该去看看木排能不能用。”

如果能用,那么他们就提前实行计划,带上些吃的,剩着木筏离开这儿。贝克一直是这么打算的,但安逸的生活让他把回归的日子不停的往后推,詹姆斯跟丽贝卡的到来给了他们一种错觉,好像真的能在这片森林里生根发芽。

现在梦醒了,也是时候离开了。

他们喝了些水,又在倒塌的树屋边坐了一会儿,吃了点烤焦的兔子肉,林薇一边用水把这烧得焦柴的肉泡软了送进嘴里一边说:“我们往他们来的那个方向去。”说不定会遇见夏苒的,她没事,起码没有丢掉性命。

贝克思考了一会儿同意了她的决定,火烧起来的时候这里没有路,他们跃不过火圈去水边,木筏说不定还好好的呆在水里没有受到火的影响,水面非常广阔,他们还能在水里捕鱼吃。

有个方向总是好的,总比呆在原地茫然不知所措要强的多,他们收拾了背包走向水边,木筏的确还好好的拴在水里,贝克加固了绳子,林薇四处找了些可以带上船的东西。

地上已经没有多少东西可以利用了,可他们还是在这里呆了两天,一无所有听上去很潇洒,可那不适合长途旅行,特别还是在水上,如果一路上都没有地方可以依靠,那么起码保证他们在木筏上不会冻着饿着。

夜里就背靠着背睡在树下,这片森林已经没有什么好让林薇担心的了,连笑脸猫头鹰的叫声都听不见了,红尾巴松鼠跟浣熊之前在还在树上跳来跳去,现在一点踪影也不见。

林薇睡不着觉,她仰头望着天上的星星,听着水声,鼻子里一股焦味儿,身上是头发里也是,洗了脸洗了手还是觉得自己像是挂木烤鸭,熏的一股子松子味儿。

贝克好像不管什么时候都能睡得着,他双手抱着胸,把宽厚的背留给林薇让她依靠,一开始还跟她说些不着边际的故事来哄她开心,没一会儿就听见了呼声,他睡着了。

林薇勾了勾嘴角,星星透过灰蒙蒙的云层闪闪发光,夜风吹在身上让她打了个哆嗦,她把身体绻起来一些,紧紧贴住贝克的背,身上盖着贝克从屋子里抢救出来的唯一一条皮毯子,搓搓手闭上眼睛给自己催眠。

夜越来越深,林薇渐渐有了睡意,她把手枕在头下,迷迷糊糊听见耳边响起“哔—啵”的声音,林薇用力撑开眼,眯缝着眼睛看见眼前一片莹莹绿光,她睁开眼,撑起手细看。

烧得焦黑的泥土里钻出一条条蚯蚓,它们身上发着绿光,很用力才能从泥土里探出头来,口里出吐一个个圆圆的气泡,林薇听见的声音就是气泡破裂的声音。

林薇在森林里这么久了,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位邻居,如果不是大火烧掉了绿草,这些小东西只会遮盖在长草里,根本不会引起她的注意。

林薇反手推了推贝克,他呢喃一声:“宝贝儿,别怕,我在这儿。”接着转过身来,手搭在林薇腰上,腿也跟着伸了过去压住林薇,几乎把她整个圈在怀里,砸了两下嘴巴,眼睛都没睁开就又睡熟了。

林薇忍不住笑起来,她想伸手去碰碰这些小东西,可又不忍心打断它们的努力,连蚯蚓都在继续生活,她也没有什么好沮丧失落的,谁知道下一个地方不会有个更棒的屋子等着他们呢。

蚯蚓们演奏了一个晚上的交响曲,林薇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精神特别好,她给了贝克一个大大的笑脸,学着他开玩笑的样子问他:“长官,今天的任何是什么?”

贝克脚下一滑,差点倒在木桩子上,他小心翼翼的打量林薇,难道她做了个特别好的美梦?林薇见他的呆样莞尔一笑,把水草编成的绳子捧到木筏前,他们要给木筏再绕一圈绳子。

鼓起劲来的林薇做了许多事,在贝克扎木筏的时候,她用多出来的绳子编了个鱼网,林薇努力回想那些生活在水上的渔家生活都需要些什么,最后准备了鱼网,竹筒锅子跟满满一包泥巴。

林薇在木筏子上也做了个锅灶,就像在树屋里的那个一样,先在厚叶子上满满铺上一层泥巴,再架上竹架,等试过在上面升火不会烧到木筏才把这个简易炉灶搬到了木筏上。

真的下水离开的那一天,黑土地上又长出了毛茸茸的一层绿草,这些细草悄悄探出头来,摇摇晃晃的甩着脑袋,呼朋唤友一片连着一片的长起来,贝克搭着林薇的肩:“也许不用一百年,这里又会像原来那样了。”

贝克划船,林薇躺在用水草铺的床上拿叶片遮着脸晒太阳,顺流的时候两个人就靠在一起休息,顺着水流往下,等经过河道要拐弯的时候,林薇就拿出备用船桨跟贝克一起划船。

河道比他们之前想像的还要曲折广阔,在上面飘了一天,偶尔有经过的水鸟,越是往前,丛林就越是展现出不同的风情,明明还是仲春,远处却有一山红叶,遥遥望过去好像晚霞那样亮眼。

他们其实并没有明确的目标,能不能遇见夏苒全是看运气的,林薇并不强求,他们夜里就让木筏靠在水边,睡在船上,煮鱼吃。

把从松树上割下来的块状树脂磨成粉升火,这比用贝克的手表盘对着太阳燃起干草更快更方便,他们吃白鱼羹,放里面打鸟蛋,林薇还编出一条席子来,当中用细枝穿过,像个三角那样固定在木筏上,现在他们白天也能钻进去好好睡上一觉了。

他们尽量走窄而蜿蜒的水路,好几次看见广阔的湖都没敢划进去,他们怕木筏吃不住那么多的水,每到都够停靠的地方就把木筏拖到岸上修整一番。

这片水一直绵延没有尽头,他们不知过了几个浅滩又绕了几道弯道,等到木筏又一次靠边修整的时候,林薇才发现岸上的土都成了红色。

就像他们一开始呆的那个白沙滩一样,沙滩石头是白的,可山壁周围却全是红土,贝克在山壁底下发现了一处凹进去的浅洞,他们把木筏拖上岸,把船上的东西搬进洞里。

贝克砍了一棵矮树插在沙地上,像原来那样脱掉上衣露出汗津津的胳膊,摆出几个姿势,林薇靠在石头边大笑出声,她摘了满满一捧的花,一边吹口哨一边冲贝克身上扔花。

好像夜舞场里那些专跳肌肉舞的猛男秀那样,贝克不断冲林薇飞眼,林薇笑的脸都红了,最后把一捧花都抛到他身上,吹着口哨问:“过夜多少钱?”

贝克“嗷”一声扑了过来,把林薇压在身下猛亲一通,林薇拿手撑起他的胸:“顾客就是上帝,你得按我喜欢的来。”

贝克翻身躺平,趴成太字型,挺胸收腹露出强壮的肌肉,对着林薇挑挑眉毛:“请随便享用。”

到底还是贝克享用了林薇,他们有很久没有这样了,在木筏上贝克就连吃个豆腐也要小心翼翼,害怕万一木筏打翻了两个人滚到水里去。

好不容易到了踏实的地面,他一开始就没准备放过林薇,这个夜晚又长又甜蜜,林薇最后累的趴在贝克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嘛,一直说趴成大字什么的…

男人嘛,难道不应该是“太”字么?

捂脸

带着节操圆润了。

83

林薇跟贝克顺着红土一直往前走,山壁光秃秃的,偶尔有树盘在山石上长出半红半绿的枝叶,极目望去全是红色,跟丛林里满眼的绿一样。

等到天边晚霞漫起的时候,天是红的地是红的,山石泥土全是一片映人的红色,连风也比丛林里的要和煦,带着热气吹拂他们的脸跟身体。

是贝克提议往这边走的,他们绕过红石头山就看见一片平原,贝克想起了自己的家乡,他指着这片平原告诉林薇:“我曾祖父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开荒的。”

也许威尔森家的人天生不适合丛林,他们就应该在平原上开始新生活,就像几代人做的那样,盖屋子养牲畜,在这片生机勃勃的土地上开始新生活。

贝克听了太多曾祖父开荒的故事,他叼一根草,双手搭在后脑勺上,仰着身子往前走,只要找到一个靠近溪水的地方,他们就能定居下来了。

走的越远,林薇越是觉得这里没有其它人,不管是丛林还是沙滩,又或者是他们走了这么久的平原,全都没有人类生存的痕迹,他们就像是天外来客一样降落在这片土地上。

家是再也回不去了,他们也没有回去的途径,从没有哪里的地貌是像这里一样的,丛林连着平原,远处还有高山,土地的质地颜色都不一样,好像他们再往前走就能看见大海似的。

贝克勾着林薇的肩:“也许,这里只是比小王子的星球更大一点。”他无所谓的耸耸肩膀,贝克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但林薇知道他想他的家人,哪怕在他嘴里只会叽叽喳喳闹个不停的两个妹妹,他也依旧想念。

就跟林薇想念林妈妈一样,也不知道学校在找不到他们之后是不是通知了家属,一想到这个林薇就忍不住要流眼泪,她几乎没有哭过,可只要想一想林妈妈在知道消息之后有多么的难受就够她抱着膝盖望着天际坐上一整天。

他们迈过一整片的原野,原野上的食物跟丛林里一样丰富,虽然他们没有那么多新鲜的水果吃了,可林薇发现了另一种可以吃的东西。

原野上长出来的花,红土地里找出来的白花,就像是花店里那种用来包装送人的礼物,单茎直直的钻出土里,一串串的开着白花,在红土地里异常的显眼。

这花吃上去有些肥皂味儿,除了花朵能吃之外,这花的根和叶还能在水中搓出泡沫来,怪不得花瓣是肥皂味的。

林薇摘了很多放在背包里,现在他们俩的背包都已经脏的不成样子,贝克的包带还断了一边,只能两头扎起来背上身上,本来一直垂到腰间,这下子像是吊起来挂在背上,贝克一边走一边拉扯,林薇不得不跟他换了一个,反正她的粉色背包也早已经磨得看不出颜色了。

平原上唯一对他们有危险的就是狼,他们非常小心的扎营,靠站山石或者是在高处,在找到栖身地之前,他们每个夜里都轮换着守夜,在日落之前收集足够的柴,足够烧一整个晚上。

树脂帮了他们很大的忙,有几次林薇都已经听见远处的狼嚎声了,贝克用木栅栏围成一个圈,他们睡在圈里,烧起火来,跳动的火光总能给人无限的温暖跟安全感。

他们慢慢适应了这样的生活,贝克一遍又一遍的描述着挂在祖父壁炉前那幅画,那是他的曾祖母画的,画着威尔森们在平原上的第一个家。

那上面没有房子,只有一排排柳树跟一条清澈的溪流,木排横在溪涧窄处的石头上,那就是通向家的桥,而威尔森家的第一栋房子不是在地面上,而是在地下。

“我们也可以这么干!”贝克乐呵呵的说,他已经想好了,如果在地面上盖不出房子来,那么他们可以挖土,盖一个地下的小屋子。

林薇听了一次又一次,她的脑袋里也开始勾勒出那幅画面,有树有水,不远处就是食物丰富的平原,他们就像两只仓鼠一样挖上一个洞,在里面填满了干草,团在里面过夏天跟冬天。

为了这个他们开始往绿意浓的地方走,平原是有很多草地鸡跟野兔子,还有偶尔停在长草间休息的鸟,贝克的射箭水平已经不错,每天总能收获些食物,只要靠着水边,他们就能编网捞鱼,过跟以前一样的日子。

在草原上走上一个白天是件很考验人的事,林薇的体力越来越好,他们一开始最多走上半天就要安营扎寨,准备食物铺睡觉用的木床,可现在只要避过正午太阳最大的那两个小时,林薇可以一直走到太阳快下山。

他们一路走走停停,高兴的时候就在风景不错的地方停留两天,下雨天就挨着石壁,窝在那浅浅的凹洞里说说话休息一整天恢复体力。

等到天气渐渐热起来,午后两点过去了也依旧让人觉得需要不断补水才能继续往下走的时候,他们终于发现了理想的地方。

平原没有尽头,可在山的后面却藏着无数的惊喜,林薇本来只想靠着山石的阴影乘凉,实在是在太热了,她开始想念丛林里那无处不在的绿荫。

林薇冲在前面,她一分钟也不想在烈日底下多呆了,贝克接过了她的背包,用大叶子给她当遮阳伞,拿袖子给她擦汗,林薇烦躁的推开他,往前跑了两步,刚转过弯,就呆住了。

山壁又薄又长,像是被人横插在土里的石板,一绕过去就看见了面前的河流,再往前是一长排的绿树,山石的阴影遮住了阳光,叶缝间漏出光来,河边闪着碎金,鱼儿跃出水面,林薇转过头去:“爱之屋,三号!”

真的在这里定居下来就发现这里比他们想像的更好,贝克很快选定了一块离溪水有些距离的土坡开挖他们的新家。

林薇从来不知道还能这样造房子,这里的草皮很厚,贝克没有直接挖土把草一起挖掉,他把铁铲子在溪边的大石头上磨得锋利,把草皮切成方块整个掀了起来。

林薇大开眼界,贝克一边抹汗一边咧嘴笑出一口白眼:“等盖屋顶的时候再把这些草盖上去,透过缝隙我们还能看见夜里的星星。”

下雨的时候架起棚子就行,他还打算开个挖个坡道开一个门,再开一面窗,要是沃夫能跟他们一起来就好了,夜里还能守门,在他出去打猎的时候,沃夫可以跟林薇作伴。

林薇把脚泡在溪流里,这里的河底有许许多多漂亮的白石头,她捞出一把又一把,等到他们的屋

子挖好了,就用这个白石头铺路,他们可以重新盖一个园子,这一回她打算种些植物,自己种一些,看看能不能养得活。再盖个鸡窝,把能活捉到的鸡剪掉翅膀,圈养起来,这样他们就有源源不断鸡跟鸡蛋吃了。

这个土屋比树屋盖得更久,林薇不断的把贝克挖出来的从草地上运到别处,把它们踩平。地下的土有些湿润,挖一层就要晒干一层,贝克还打算用草汁来涂抹墙壁,把整面墙弄成英式乡村风格,他们没有壁纸但他们可以画。

林薇拖着一袋白石头回了小屋基地,屋子已经能装下一半身长的贝克,只要再努力一点,他们就有一个新家了。

这片土地上的邻居比丛林里的那些更加害羞,贝克刚刚开始挖洞,它们就纷纷从地洞里钻了出来,贝克还挖到了一个没了主人的空窝,大概是他们把原住民给吓跑了。

溪边不仅有柳树一样的垂叶树还有一种长满了绿色青果的树,一些刚刚开出白花,一些上面已经挂了果,这种果子不能吃,非常涩口,咽下去还不如吐出来,贝克休息的时候爬到树上摘了很多,他一边自己咬了一口一边递给林薇。

林薇直接吐在了地上,这些果子绿油油的非常青翠可人,可味道实在是太差了,咬在嘴里满口都是奇怪的味道。

林薇砸着嘴回味了半天才明白这是什么味儿,感觉就像是色拉油,贝克吃了一个,到中午就开始拉肚子,他扶着树把身体藏在灌木丛里,不断的警告林薇让她不要过去。

这东西虽然不能吃,可能从里面碾出油来,林薇像过去磨坚果粉那样把果子切成碎丁,压出来的油带着清香,贝克抱着肚子苦着脸看着这个东西:“这个难道能用来炒菜?”

跟林薇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他对中国菜有了很大的了解,不管是什么看上去干巴巴只有可怕绿色汁水的东西,只要在她的手里用油一炒立马就变成可口了,贝克本来以为蔬菜就只有拌沙拉这一种吃法呢。

“用来刷屋子!”少数民族就是这么干的,难怪贝克没见过,他们这儿没有这么复杂的地型,当然也不可能知道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处了。

竹片牢牢插在地里贴着墙面,用花朵的汁画上红画,再刷一层加油过的油,等屋子里自然风干后,那些原来时不时走错了门的地下邻居们再也不来光顾,就这一点来说,它们还是非常有教养的。

河里捡来的白色石子派上了用场,贝克挖好一个像滑梯一样的坡道方便他们进出的时候,林薇在上面铺了一层白石头,他们还有了个小小的院子,等盖上草皮移来鲜花,贝克把林薇抱起来亲了她一口:“我们一定是最高大的霍比特人!”

比起跋涉跟迁移,当然是定居更适合人类的生活,贝克早晨起来吃过早饭就去打猎,林薇去溪边捞鱼,做盐巴,打扫屋子,把天花板上掉下来的草屑扫出去。

溪里不仅有鱼,深一些的地方还有藏在石头缝里的螃蟹,林薇高兴坏了,等到秋天它们长得又肥又壮的时候,她可以跟贝克来一场螃蟹宴。

草鸡吃地里的虫子长得份外肥嫩,羽毛连起来作窗帘,肉被切成一块块挂起来风干,贝克好不容易捉到了活鸡的时候,林薇就把它们关在院子里鸡窝里,铺上舒服的干草,日夜等着这只鸡下蛋。

等了好些时间还是没有动静,贝克却时刻都在等着林薇宰掉这只鸡,他想再吃一次中国乞丐吃的鸡,第一次吃到他就决定,如果中国的流浪汉们都吃得这么好,他一定要去中国生活!

溪流蜿蜒曲折,好像没有尽头,像条长绸带那样一直往上延伸,林薇趁着贝克不在的时候带上工具遁着溪流往上走,他们住的地方应该是下游,那些白石头就是顺着上游被冲下来的,她想看一看那里还有些什么别的东西能用。

第一次林薇发现了矮种蔷薇一样的野花,她把它们移栽过来,种在窗边,夜里伴着花香入眠,等到枝条长长了,就让它绕着房子长,一定会特别漂亮的。

第二次她看见一种像是苋菜一样的红草,她摘了些回来,真的用鸡油炒出了红汁,贝克把它们吃了个精光,她打算开片小菜园,一半用来种这个。

等到第三次,她发现了一片红果林,林薇装了半个背包,她刚要把手里的一捧果子扔进包里,就看见对面林地里有什么大东西一闪而过。

林薇以为是碰上了野兽,她赶紧背上包拿起铁铲举在胸前,在她回神之前转身就跑,越是跑她回想的越是清晰,那不是什么东西,那应该是个人,她以为是皮毛的东西,是他的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这次是真的遇到了~~~~

第84章 平原奇遇记(林薇夏苒)

适合他们居住的地方也同样适合土著人居住,一路走来没有看到半点人的踪迹,林薇跟贝克就乐观的认为他们不会再遇见另外一些了,人难道还能两次吞下同一枚丁子。可他们没想过也许不是同一枚!

林薇缩在灌木丛里,她往家的方向跑了一会儿,猛然反应过来,如果她现在往家里躲,那就把他们的躲身地暴露了。

贝克选的地方很好,背山面水,从她走的这条路往回看,只能看到一个长满青草的土坡,要走得很近才能看见铺着白石子的滑坡,跟这间一半在上一半在下的土屋。

她不能冒险,如果她把土著人带了回去,贝克会有危险的。于是她绕过石头藏身在灌木丛里,庆幸自己身上这件灰色的卫衣已经被草汁红土染得失去了本来的颜色,接着林薇狠不得敲自己的头,她怎么从来没想过要把自己跟贝克的衣服染成迷彩色,她早就应该干这件事了。

林薇咬着嘴唇后悔的时候,贝克正在追一只中了箭却还在不停向前扑腾翅膀的平原鸡,他知道养鸡的好处,他们能存下鸡蛋,还能时时有鸡肉吃,最棒的是,有了鸡蛋就能做出蛋黄酱。

倒不是说林熬的那些果子酱不好吃,但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尝过蛋黄酱的味道了,等鸡开始下蛋,把蛋黄打进动物油脂里,那种滋味回想起来都让他起鸡皮疙瘩。

上帝知道他现在最想吃的东西就是炸欢鸡块汉堡包,如果能窝在沙发里抱着批萨盒狼吞虎咽下一整块的批萨,那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当然,是跟林在一起。

贝克跑的满身大汗,那只鸡明明已经被他射中的翅膀,却还奋力挥着另一只没受伤的努力往前滑,偶尔还能飞上几步,他越跑越远,贝克敢说他追着这只鸡跑的体力足够他再打两只的,可人就是这样,永远不会放弃近在眼前的猎物。

他一路追着鸡小跑,汗湿的身体在太阳的照耀下红得发亮,他越来越黑了,林薇也是一样,经过了这么多天的日晒,她不再白的像瓷器娃娃,可还是比贝克好上很多,他完全就像是个红皮肤的印地安人了。

那只长着漂亮尾羽的平原鸡一路又飞又跳,在贝克觉得自己能扑上去捉到它的时候,扬一扬翅膀往前再跳两三步,贝克扑的满脸都是红土,趴在地上揪着草根发怒,他一定要活捉这只鸡!

贝克又一次摔了个狗啃泥,他胡子上挂着土,一只手牢牢压住那只活力值不断下降,终于亮起红条倒地不起的鸡,刚要抬头咧一个胜利者的笑容,就看见一只脚在鸡身上,他能那么容易的勾着,就是因为那个人踩住了鸡不让它再一次跑掉。

贝克跳起来往后退了一步,不止是那一个人,有一小队,大概五六个,他们全都赤着上身,□穿着鹿皮裤子,头发束起来,发尾点缀着羽毛。

贝克曾经指望过遇上卡莫的部落,就算语言不通,他也希望能告诉他们卡莫的事,可他们从来没有遇上过人,从大火的森林里逃脱出来后一直就只有他跟林薇两个人。

但这些人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卡莫围着鹿皮裙,可这些人穿着裤子,就像是现代潮人的新流行那样,皮裤到膝盖上面,裤色还打着花边,像是用什么东西印上去的一样。

贝克后退了两步,他目测了一下这些人的大腿肌肉,他们看上去强壮有力,特别是腿,看上去就经常奔跑,这里虽然广阔,可他不一定能跑得过这些人,要是多些树跟石头,贝克逃走的信心还更大一些。

大概是从詹姆斯这件事开始,贝克变得更加警惕了,原来他看见这些人,在他们没有露出伤害他的意思之前,他是绝不会先想着逃跑的,可现在不一样了,在没有证明他们是安全的之前,他时刻准备好了要逃走。

那个踩住鸡翅膀的人捏着鸡的脚把它倒提起来,那只可怜的鸡扑腾腾挣扎了两下,把头缩进翅膀下面不再动了。

直到那些人走远了,贝克还愣在原地,他看着自己手里拎着的鸡不能相信刚才发生了什么,他都已经准备着拔腿就跑了,那人却上前两步,沉着脸把鸡递了过来。

所有人都一脸严肃,让贝克觉得自己最好先顺从,就像之前那次一样,找着机会再跑,可在他乖乖接过了鸡之后,那些人却转身走了,把贝克扔在了原地。

难道刚才那些家伙只是想把鸡抓给他?贝克痛叫一声,那只在土著人手里缩着脖子不敢动的平原鸡,伸长了头颈用嘴巴尖狠狠啄了贝克的手。

就像是一场平原奇遇记,他们虽然没有交谈过,那些人也板着脸一脸凶狠的模样,可他们既没有伤害他,也没有抓走他,好像只是遇上了,帮个忙而已。

等贝克拎着鸡踩在白石小路上,还像在梦游似的,他把鸡关进笼子,洗干净浑身的土坐在门口的石头边等着林薇回来,每天这个时候他们都开始煮饭了,可现在天都快暗了,她还没有回来。

林薇等了很久很久,等到她觉得够久的时候又再坚持了一会儿,她把脑袋探出灌木丛,左右无人,那些沙沙声,只不过是树叶被风吹动的声音,她感觉自己松了口气,可就在她走出来,拍掉身上粘着的毛刺球时,她盯着地面屏住了呼吸。

一大片叶片上面整整齐齐垒着红果,就摆在草地上,紧紧挨着那种颜色漂亮但是不能吃的红顶白点儿的小蘑菇,林薇走过去几步,这难道是刚才她害怕是扔掉的那一捧?

贝克举着竹结灯出来找林薇,看见她抱着大叶子往回走冲她大力的挥了挥手:“林,你一定不相信我遇上了什么!”

林薇把果子洗干净了摆进盆子里还是不能相信他们竟然遇上了一群友好的,把他们当成平等人来对待的土著,他们无疑就是土著,虽然他们没有围绕裙子而是穿着皮裤子,可不论从身型还是从肤色来看都是,哪怕贝克已经晒了那么久,还是比不上他们黝黑。

“是你高大,还是他们高大?”林薇不觉得他们是把贝克当成了其它部落的人,他穿着牛仔裤,已经磨得发白,到处都是洞,用鹿皮补了又补,可他身上依旧有着太多现代化的影子,那些土著人不可能看不出来。

再看林薇,她跟土著女性的差别就更大了,那些人知道她在害怕,所以留下了果子走了。林薇啃了一口红果,“卡嚓”一声脆响,这果子水份很足,可并不甜,烘干了会更好吃。

贝克也拿了一个,今天林没有心情作饭,他们就这么躺在房顶上,看着满天飞的萤火虫把头枕在脑袋后面。贝克咬了一口甜汁杆,吸出里面的甜水,把皮咬得一结结,远远往外吐,他玩了会儿这个无聊的游戏,好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我们继续住在这儿,要是再遇上他们,就送点礼物给他们。”

第一位跟土著人打交道的人肯定是个聪明的勇士,他懂得用礼物来获取人们的好感,可林薇跟贝克身上已经没有多少现代文明里的东西了,他们想了半天,准备送一些果酱做的糖果。

林薇用手指长的细竹完成了这项创举,她把细竹挖开口,把熬成稠状的果泥果糊倒进去,再封住口绑在绳子上扔进溪水里。

溪水很快把这些热乎乎的果糊冻上,林薇原来试过这个办法做橙子布丁,简单又美味,只要放进冰箱里,果汁就会变成果冻,在玻璃杯里带着橘色果粒的果冻都能直接上桌接待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