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次在生死关头徘徊的经验,让小毒仙立刻意识到,自己视为王牌的毒卵壳并没能保护住自己,一时的大意,让他被对手乘机直刺要害,身受重伤。

虽然不明白对手凭什么能办到,但小毒仙却知道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他被一剑刺穿脖颈,锐利的剑气已经开始迅速破坏他的肉身,换做是人类时候是必死无疑,但他如今却是屠戮天魔,并没那么容易就死。

危急关头,小毒仙将手抵在胸前,手指探入衣中,摸到了胸前一颗肉瘤。

那是他隐藏的一颗毒囊,囊中还有三枚可以倍增毒素威力的万灵血珠——也是他以金丹境界能够驾驭的极限,一旦引爆,这个比武场内绝不会有任何活人存在,而对方气势如虹的突袭也将戛然而止。当然,他本人会为此受到难以挽回的重伤。

但是这一切都不重要,在需要果断的时候,小毒仙可以比任何人都更加果断。

下一刻,他捏破了毒囊,毒素瞬息间炸裂开来,冲击波顷刻间横扫方圆里许之地,之中天地万物都土崩瓦解,不复存在。

然而一道锐利的剑光却突破了这死寂的领域,仿佛夜空中划破黑暗的闪电。

剑光沿着破碎的毒囊处贯穿小毒仙的胸膛,将胸腔内一颗赤色核心轰然粉碎。

那是对于屠戮天魔至关重要的核心。魔族的要害有两处,头颅和胸中的核,两者有其一就可不断再生,可是此时小毒仙两者俱毁!

所以他只有死。

随着小毒仙的尸体从半空坠落下去,琉璃仙的身影显露出来,少女以身代剑,从小毒仙的剧毒领域中穿行而过,此时浑身都沾染上了锈迹,露在外面的双手和头部更是一片惨绿之色。

但她还活着。

以小毒仙的毒术,此时琉璃仙早该变成一地脓水,别说最后小毒仙捏破毒囊释放的剧毒领域,早在之前她不顾体内毒素,强行吸纳天地灵气的时候就该死了!可她却一直到现在还是活着,少女脸上虽然惨绿,却难掩其灿烂笑容。

“为什么!?”

观众席上,地仙们齐齐站起身来,不可思议地看着场内的结果,怎么也想不通其中的理由。

但胜利者却不会对此作出解释。

“师兄,我赢了!”

说完,琉璃仙一步就跑出了比武场,来到观众席上,带着一身的锈迹与王陆用力抱在一起。

“我赢了!”

王陆点点头,拍了拍琉璃仙的后背,又摸了摸她的头:“去找七长老解毒吧,接下来好好休息。”

琉璃仙嗯了一声,一扭腰肢,蹦蹦跳跳地离开了。

而在琉璃仙走后,王陆终于坐了回去,只是才刚刚坐下,身子就不由一晃,面上泛起一阵绿色,七窍同时渗出血来。

“地仙之毒,我领教了。”

第676章 :其实差点就一尸两命

赛场上的变化兔起鹘落,转眼之间,结果已经揭晓,而大多数人的反应,却还停留在几个回合以前。

看着活蹦乱跳的琉璃仙,以及赛场上身首异处,胸前豁然贯通的小毒仙,就算万仙盟一方的观众也纷纷感到不可思议。

就这么赢了?

胜利的滋味当然很好,但莫名其妙的胜利就显得有些古怪。人们愿意为琉璃仙的胜利欢呼,可是……至少要知道为什么吧?

为什么一向攻强守弱的琉璃仙能够屡次禁受剧毒的洗礼?而且浑身上下都是毒发迹象却混若无事?

然后,为什么在场外旁观的王陆,却一副中毒颇深的样子,一脸惨烈?尤其最后那句领教地仙之毒,又算什么意思?

再然后,如果将这两个问题连起来问,答案似乎不言而喻。

意识到这一点后,人们再看王陆,先前的些许不满顿时烟消云散。

虽然不知他是如何做到的,但显然是王陆将琉璃仙应当承受的伤害担了下来,所以那个攻强守弱的少女才能硬顶住致命的剧毒,并且丝毫不受影响地将小毒仙斩杀。

这一手堪称绝妙,最重要便是此前没有任何人能够预想得到。小毒仙身经百战,死在他手里的修士难以计数,但小毒仙也没料到对手还有这种能转移伤害的手段,猝不及防,惨死当场。

“王陆这小子……果然手段无穷,善于创造奇迹,难怪年纪轻轻就被无数人寄予厚望,成为群仙大比的核心人物。”

一位通天圣堂的长老颇为感慨,此前他对王陆并不算十分看好,因为他的事迹虽多,但毕竟没有亲眼目睹过。而这一战他却是从头看到了尾,心情也曾跟随战况的变化起起落落。小毒仙第一次祭出本命神通时,他便想着此战败局已定,到后来小毒仙被破苍穹破掉本命神通后重伤不死,他又想着,王陆若是还知道好歹,就该让琉璃仙尽快认输,至少场面上还算占优……

谁知最后的结果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琉璃仙赢了,小毒仙死了……这在开战之前,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而直到现在,他也没想明白,王陆究竟是如何做的。

正想着,又有人说:“这一手置换伤害玩得真是漂亮,但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伤害虽然换掉了,但终归还是有人要担着。那小毒仙的毒,别说金丹境界里,就算你我这种化神境界的,难道就敢纯凭肉身去硬接么?”

于是那长老心中又是一惊,方才那场面,换成自己的话,虽然不至于被毒死,但少不得肉身要受些损伤。而若是换了元婴真人,很可能当场就要肉身崩解,这王陆只是金丹巅峰境界,居然能扛得住那种剧毒……

这一边,万仙盟的修士们已经完全沉浸在这场突如其来的胜利中。但与之相对的,上古地仙们却是勃然大怒。

“以二敌一,这就是你们万仙盟单挑的法子么!?”

一位女子愤怒地指责道,而在她身畔,几只灯盏凭空浮动起来,释放出令人不安的恐怖气息。

此外,还有七八位地仙大声附和,对方才那场比赛极其不满。

王陆能以偷天的手段,将琉璃仙的伤害承担在自己身上,这的确是厉害,但再厉害也要讲规矩,说好的是单挑作战,他这却分明是以二敌一,将自己的力量叠加到了琉璃仙身上。这样的胜利,自然不能让人信服。

对此,王陆闭目不语,而后深吸口气。只见他脸上的绿意飞速消散,就连七窍中渗出的血丝也沿着原路流了回去,片刻功夫就恢复如初。

然后他睁开眼,看了看对面的人,轻轻歪过头:“你们确定要和我争论这个问题?”

带头的那个女子怒道:“今日你若是说不明白,我看这什么群仙大比的游戏也就不用继续下去了,群仙墓里的一草一木都跟你们万仙盟再无瓜葛,相反,日后我们倒要走出去好好领教一下你们这些后世修士凭什么掌控九州大陆花花江山!”

“扑哧。”王陆闻言毫不客气地就是一笑,“燃灯女,你脑子进水了吧?你算什么东西,也配跟我放这种狠话?这群仙墓的事什么时候由你做主了?”

这话说得狠辣无情,如同当面抽人耳光,那燃灯女仙当即就变了脸色,身周七盏古灯光芒大放。

但王陆却反而变本加厉:“此时气急败坏,不过是掩饰你们的心虚。因为这场比赛终于暴露了你们的致命缺陷:那就是你们这些地仙也会死!只要在赛场上死了,那就是真的死了!无论你们上场时将自己的实力压制到了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一旦身死,就是烟消云散!小毒仙巅峰实力胜过一万个琉璃仙,但他在比武场上却被琉璃仙一剑斩杀!你们地仙实力虽强,但只有一百余人,死一个就少一个,所以你们死不起,不敢死,所以开赛之后你们就丧心病狂地对我们痛下杀手,连基本的合作关系都不顾,只想把我们杀得胆寒,不敢在赛场上和你们搏命,因为那样你们就可以高枕无忧!所以现在你们怕了,怕从今以后每一场比赛,万仙盟都不惜搏命,和你们以命换命,而你们根本换不起!”

然后,他转过头面对万仙盟一众长老,大声说道:“明白了吗?从今以后,我们每一战都要全力以赴,甚至豁出命去!只要我们敢拼,对手就一定不敢拼,只有他们不敢再拼下去,这种毫无意义的杀戮才会终止!”

说完,面对一片惊愕的地仙,王陆轻轻一笑:“所以我之前提醒你们,真的要和我争论这个问题么?”

“一派胡言!”燃灯女仙想要反驳,但气势怎么看都比王陆要弱上许多。

王陆也再不理会她,而是将目光转向别处,然后轻声解释道。

“说回方才那一战的话,其实原理很简单,琉璃仙和我体内都养了一只同身蛊。”

“同身蛊?”一位地仙皱起眉头,怎么也想不起这是什么东西,转眼看同伴们,也是纷纷表示摸不着头脑。

过了片刻,有人请到了通晓百艺的落雪仙子,仙子沉吟片刻,便说道:“那是相传只存在于洪荒时期的神奇蛊虫,成对出现,而只要植于两人体内,便可从此互相分担伤害。的确和方才一战的表现相同。只是这种蛊虫理应绝迹已久,想不到竟还有人能培育出来……没料错的话,是那位阿巫姑娘吧?”

“阿巫?”周围几位地仙不由问道。

此战之前,阿巫曾经和小毒仙斗过一场毒术,并轻松取胜。只是后来小毒仙说那一战时他恰好在试验新毒,分心旁骛状态不佳,所以才会被人偷了一局。至于那个阿巫,实力平平,不值得在意。

但是小毒仙那番话,落雪从一开始就不相信,一个毕生心血放在毒术身上,以毒仙为名的屠戮天魔,怎么可能会接受自己毒术不如人的事实?就算自欺欺人,他也会找足够多的借口。

那个阿巫,绝对是群仙大比中,地仙们的大敌……这一点她早就和黑说过,也得到了认可。

“阿巫姑娘掌握着洪荒巫术,造诣精深,能令小毒仙落败而不自知。若是她能培育出同身蛊,也是理所当然。”

王陆笑了笑说道:“阿巫姐的确是厉害,但也不必过分神话洪荒巫术,单说这同身蛊,效用虽然神奇,但其限制也多。首先要两人修为境界相仿,这就令它实用性大减。其次还要两人能够无条件地互相信任,哪怕死在对方手里也心甘情愿……”

听到这里,落雪有些不可思议:“你会无条件地信任一个人?”

资料中,琉璃仙对王陆的确是无条件的信任,可反过来却未必,王陆对琉璃仙虽然宠溺,但那是居高临下的姿态,要说这个心计百转的人会无条件信任谁……

“当然会。”王陆淡淡笑道,“我很信任自己的调教能力,小琉璃被我调教这么多年,就和我自己的手足一样,信任自己的手足,有什么稀奇的?”

“……总之,同身蛊神奇与否,和我们讨论的问题并不相干,回到正题,你以二敌一……”

落雪的话没说完,就被王陆打断了。

“落雪仙子看来是误会了。”对待落雪,王陆的态度就要好上许多,“此战中,发挥作用的无非是琉璃仙体内的同身蛊,那蛊虫将伤害转移出去,她便可放手作战。却与我并无关系。”

落雪说道:“若没有你,她的伤害要转移到何处去?你在其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当然要算你一份。”

“这思路不对,照仙子这么说,若是没有小毒仙的爹娘,自然不会有小毒仙,那么难道要说方才比赛,小毒仙是带着自己的爹娘一起来作战的?”

“扑哧!”当场便有万仙盟一方的修士笑出声来。

落雪闻言也是皱眉:“你这就是诡辩了。”

“是不是诡辩,其实一目了然。方才一战自始至终我都在观众席上,你们却非要说我参与了战斗,这才是诡辩。若是你们不服,也可以坐在观众席上对场内施加影响啊,这比武场是你们自己造的,要是能够瞒天过海对场内施加影响的话,请做就是。”

这番话却是切中要害。

讲道理,你是讲不赢的,反正事情我是做了,有本事你也来啊。

地仙一方当然做不到,洪荒时期的法门神通,对于上古地仙们而言也极其稀有罕见,不然的话,怎么也会考虑到同身蛊这种逆天的东西,并尽量做出预备。

落雪仙子一声叹息,又细声和几位同伴商议了一下,抗议的人群便逐渐散去。

眼下,对于地仙们而言,也只有将这闷亏咽下去了。好在同身蛊的限制条件极大,这场金丹大战中,除了琉璃仙外,其他人恐怕谁也满足不了和王陆共同植入蛊虫的条件。接下来还有三场比赛,仍有取胜的希望。

至此,一直沉默不作声的黑也点头道:“下一场准备开始吧。”

第677章 :拼命

随着黑的一声令下,金丹组单挑战第三场战斗正式开始。

先前被强制关入边缘地区的朱诗瑶和血肉屠被同时放了出来,置于场地正中。

朱诗瑶依然是清清冷冷的模样,在百万人聚焦的场地正中,身材显得纤细而单薄,宛如娇怯少女,唯有手中大日金煌剑的煌煌剑光,才让她显出几分凌厉气势。

相对的,血肉屠的气势却要强大许多,这位屠戮天魔浑身****,只披着一条人皮围裙,那围裙沾满血污,边角处还挂着几条血淋淋的肉片,相隔遥远就有一股血腥气味扑面而来。

换做往常,血肉屠开战前必用大量的血肉尸骸来恐吓对手,那人皮围裙中缝了一个兜,兜里有一血肉乾坤。只是亲眼目睹了方才小毒仙的惨败后,这位以狂妄奔放著称的屠戮天魔,却出奇地小心起来。

有些底牌,宁肯藏到最后没有用武之地,也比拿出来后却发现无效要强。

小毒仙胸前的毒瘤有多毒,血肉屠是心知肚明的,一万六千年前他和小毒仙一战,那一颗毒瘤曾化掉了他一百座骨肉山,一百条沸血河。然而方才毒瘤引爆,无所不化的剧毒领域却被琉璃仙长驱直入,一剑而破。小毒仙最为信赖的底牌却没能救下他的性命。

血肉屠比小毒仙杀性更重,却也更怕死,他喜好屠戮修士,割下血肉,是因为他笃信他人的血肉可以化为己用,而自己的血肉多了,便不容易死。他有地仙境界,屠戮天魔之体,是地仙中最不容易死的人物,哪怕当初与堕仙交手,受其全力一击也能幸存下来……

但在这群仙大比的赛场上,他却忽然发现自己最大的依仗似乎正在消失。被强制限定在金丹境界下,他虽然比照同境界的修士仍然显得无比强大,但比起巅峰状态下的自己,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小毒仙同样是个不容易死的人,他虽然不怕死,却不愿死,而他一身毒术登峰造极,同样是连堕仙也杀不死的存在。

可他却死在了死场上,死在一个卑微的金丹修士剑下。方才那一战,王陆说是为了震慑对手,让地仙不敢再轻易搏命。燃灯女说他一派胡言,其实王陆说的一点没错,因为血肉屠心知自己是真的不敢再轻易搏命了。

事实上,这群仙大比于他而言也没那么重要,无论最终是谁赢了,对他都没什么区别。

地仙一方赢了,他也不会得到更多的认可,人们只会当他是一条疯狗,将最苦最累的活儿丢给他,不需要的时候再将他一脚踢开……堕仙威胁下,人魔的确可以合作,但屠戮天魔却不在此列。

而若是万仙盟赢了,他也不至于因此就遭人排挤,地仙中堪称一流的战力,让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受到重用,就算人们再不喜欢他,待晓得了堕仙的厉害,也不得不求助于他。

既然如此,他为何要为一场无关紧要的胜负去拼命?对他可有半点好处?

一旦有了这样的念头,血肉屠的气势就显得不那么咄咄逼人,那条人皮围裙虽然可畏可怖,但他真正赖以成名的仙宝“切肉刀”却没有拿出手。

这番姿态,对于万仙盟一方而言或许还察觉不到什么,可上古地仙们却纷纷皱起眉头。

“血肉屠想干什么?他好像没什么战意?”

另一边,万仙盟修士中有听到这话的,顿时汗颜:这叫没什么战意?那冲天的血气让场外观众都感到不适了,若是战意盎然,那得是什么场面?要知道这还是群仙大比中等级最低的金丹组,换成真君级,这场地还压不压得住了?

至于场上,情况就有些令人哭笑不得。

血肉屠摆明了不想认真打,就连输赢都可以无所谓,但对手却似乎并不领情。朱诗瑶始终将大日金煌剑紧握在手中,两只清澈的眼睛认真注视着对手,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变化。

少女的气势虽然不强,却给人一种绵里藏针的危机感,仿佛是在面对一头伺机待发的猛兽。血肉屠不想打,朱诗瑶看起来却战意昂扬!

这让血肉屠感到非常不舒服。

我已经这么明白地要准备放水了,你却一副求战若渴的姿态,莫非以为我真怕了你?简直是不知好歹!

不错,对我而言,此战胜负都无所谓,但正因为无所谓,所以我就算这一战里真把你这小娘皮宰了,也没人能说我什么!

想到这里,血肉屠两条浓密的眉毛渐渐舒展,心中一阵癫狂的杀意翻涌上来,在他眼中,一片血红逐渐笼罩了视野。而视线中那位身材修长窈窕的少女,也变成了一堆骨、血、肉的集合体。

朱诗瑶,灵剑派大师姐,剑灵根,星辰神眼……血肉屠眼中的骨血肉,逐渐又变成一片上佳的素材。他没有小毒仙那么贪心,要把对手的肉身和元神都占据过来,但之后交战,只要能取对方几滴血,几块肉……那也是不错的收获了。

一万六千年的沉睡之后,九州大陆的堕落令人惊愕,但末法时代以后的修士们,却着实有不少惊才绝艳之辈,那个王舞就不提了,她的徒弟也是了不起的人物。而眼前这位少女,才智上没有那么锋芒毕露,可是以修行资质而论,却绝不在王陆之下。那剑灵根的体质,在修士的辉煌年代也异常罕见。

血肉屠于是终于抽出了刀,令场外的地仙们稍稍松了口气。

刀是切肉刀,血肉屠赖以成名之宝。刀长两尺,刀身宽厚,形状完全不似战场上的战刀,而是屠户的屠刀。只是此刀上凝结了天地至理,刀出必见血肉,任凭有天大的本事也难逃法则约束。

曾经他与一位大乘期的真君交战,对方练就了一副金刚不坏的肉身,质地比一般仙宝也不弱,可恃之硬撼天劫。但血肉屠的切肉刀连出一十三刀,便将其双手双脚的血肉全部切割下来,只剩下四条白岑岑的骨骼。

如今这刀自然没有巅峰时的锐利,金丹境界下,切肉刀对肉身的崩解能力要弱上许多,但仙宝的法则哪怕只发挥出微不足道的一丝,也足以战胜一个小小的金丹真人。

血肉屠抽出刀后,看了眼对手的反应。因为他要根据少女的反应,来决定待会儿出刀的时候,是多切一些,还是少切一些。

只是就在他抬眼的瞬间,眼前的少女忽然消失不见了。

血肉屠毫不犹豫,抬手就是一刀。

这一刀没有什么惊人的威势,甚至连三尺刀气都激不起来,但是刀出便会见血。只见切肉刀行至一半,刀刃上便染满殷红。一道血线自半空洒落,方才一步消失的朱诗瑶显出身形,那道血线从左肩到右腿,竟似要将她的身躯分成两半!

然而朱诗瑶的目光却不曾有丝毫动摇,身上的伤势如同不存在一般,她人在半空,距离血肉屠只有一丈之遥,大日金煌剑向前挺刺,三尺青锋顿时划破空间,直逼血肉屠的眉心要害处。

这一剑来得虽无琉璃仙那番剑心通明的气势,但出剑的角度和力道却恰到好处,让首当其冲的血肉屠感到异常的难受。因为他无论怎么应对,仿佛都是错的。

切肉刀一刀将朱诗瑶重伤,想不到反而被她硬拼着抢了先机,此时他刀势已尽,对方的剑势却方兴未已!

血肉屠不想硬接这一剑,虽然以他肉身强度,完全可以放手一试,但小毒仙之死近在眼前,他岂敢大意?

下一刻,人皮围裙就被他抖了起来,这围裙中藏了一方山河,血和肉的山河,相当于亿万生灵的精华凝聚于此,除非对手能一剑斩尽亿万人,否则就伤不到他一根寒毛。

曾经小毒仙以一颗毒瘤化掉了一百座肉山,一百座血河,但相对整个血肉山河却仍只是一小部分。如今的人皮围裙没有那么大的神通,可对手也绝不会有小毒仙的强势。

区区金丹之剑,又能斩得几人?千人?万人?对于血肉屠而言,只是九牛一毛。

与此同时,血肉屠更加谨慎,腹部一只暗藏的手臂悄然握住了一口藏在脂肪中的小刀。

那是先前很少示人的一口刀,刀名剔骨,长六寸,刀身单薄,以无厚入有间,灵动轻佻,却是防御的利器。

不过下一刻,大日金煌剑陡然穿透了围裙,剑势之快令剔骨刀都反应不及。

血肉屠回神之时,剑锋已没入额心三寸,同时一道星河般洗练的剑气,沿着额心一路向下,直扑胸口的核心!

朱诗瑶的剑不杀千人万人,只杀一人,那个人叫血肉屠,如今性命已经悬于剑下!

血肉屠从未见过星辰神眼的威力,更不知道朱诗瑶一旦出剑,将比琉璃仙的剑还要难挡。

但在危机时刻,他反而加倍冷静,这个时候,任何逃避都不能奏效,既然他现有的手段都挡不住对手这势在必得的夺命一剑,那就只有换个法子了。

拼命。

只有豁出命去,才能保命,对手这一剑再强,也是由人来催动的,若能提前一步将人杀了,再强的剑势也要烟消云散。

所以一向怕死的血肉屠,这一刻反而不再怕死,强忍着剑锋入体的剧痛和恐怖,将注意力都放到了右手,手心里正有口切肉刀。

第678章 :不要怀疑她的食量

越是怕死的人,越是要思考如何才能不死。血肉屠在地仙中大概是一等一怕死的人,所以他保命的本事也是一等一的强大。

所以他比绝大多数人都要明白一个道理:关键时刻,只有豁出命去,才能保命,对手这一剑再强,也是由人来催动的,若能提前一步将人杀了,再强的剑势也要烟消云散。

所以一向怕死的血肉屠,这一刻反而不再怕死,强忍着剑锋入体的剧痛和恐怖,将注意力都放到了右手,手心里正有口切肉刀。

然而就在他要将刀锋横引,将对手一刀两断的时候,忽然眼前一花,朱诗瑶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而他额心内插着的三尺剑锋也不翼而飞。

血肉屠大吃一惊,顾不得狼狈,接连挥动了三次切肉刀,的确是刀刀见血,但全都是自己的血。

因为对手已经从比武场中消失了,切肉刀切不到朱诗瑶的肉,只能反噬主人。而血肉屠意识到这一点后,不由愕然。

难道说……对手是弃权认输了么?

与此同时,观众席上,人们惊讶地看着王陆高高举起手,宣布本场比赛弃权。

而在他身旁,浑身浴血的朱诗瑶,正非常不满地看着他。

但王陆哪里会在意朱诗瑶怎么想,人都被传送出来了,她还能怎么办?难道冲自己拔剑相向么?那也可以,反正自己对她的星辰神眼知根知底,她是打不过自己的。

关键是,总不能让她死在场上。方才的战况可谓千钧一发,但王陆看得清楚,最后的结果最好也无非是两败俱伤,朱诗瑶获胜的概率不到两成。

究其原因,并非朱诗瑶实力比琉璃仙更弱,也不是血肉屠比小毒仙更强……朱诗瑶实在是没有一口趁手的兵刃,若是破苍穹在她手中,方才血肉屠一定是先死一步。

可惜的是,朱诗瑶有绝世的剑灵根,却没有足够好的运气,琉璃仙能在太古剑冢中捡到破苍穹,但朱诗瑶却一口大日金煌剑一路用到现在。

万仙盟空闲的仙宝不是没有,可惜都不适合她。

这一场战斗终归是输了,王陆不以为意地摇摇头,便要开始下一场,但此时上古地仙们却不依不饶起来。尤其那燃灯女更是充满恶意地冷笑不止。

“方才话说得好听,结果你到底还是惜命不敢拼啊。琉璃仙敢拼,因为你早用诡计担保她性命无忧!换了没有同身蛊的朱诗瑶,你根本不敢让她拼!”

这番话说的一点不错,但王陆却回以加倍嘲讽地笑声:“说你蠢你还不认,方才我弃权比赛,为的是保你方人命。血肉屠虽然是屠戮天魔,却是抗衡堕仙时的重要战力,杀一儆百之事,有小毒仙的前例就足够了,所以我出于全局考虑不惜牺牲了自家的一场胜利。本不指望你这智商能够理解,却想不到你身边的人竟也佯装不知,放你出来狂吠!”

这话说得一众地仙简直惊为天人,所谓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无外如是!出于全局考虑?方才明显是快要两败俱伤,而朱诗瑶的胜率还要小些,怎么反而变成万仙盟一方手下留情了?!

王陆对此只说了一句:“你们凭什么肯定,朱诗瑶体内就没有同身蛊?她被血肉屠当胸一刀,脸上不露痛苦之色,你们真以为是她自己的本事?”

燃灯女闻言一愣,随即争辩道:“可你身上也没有半点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