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想过失去你(出书版) 作者:天涯蝴蝶浪子

内容介绍:

年少的时候,总以为在一起就是永远。熬过了三年时光的孤独相望,陈佳若以为自己终于等到了最好的时光。她舍弃一切,只为奔向梁言的怀抱,终究没想到,她抱着最好的期待而来,却以最仓皇的姿态逃离。相伴着度过美好的青春岁月的朋友,和用尽全身力气深爱着的恋人同时背叛,狠狠地在陈佳若的心上留下一道难以磨灭的创伤。是不是那些从未想过失去的人,最终都会失散在再也看不见的地方?很久以后,陈佳若才明白当初的背叛不过是有心人的故意设计,而真正相爱的人,是不会分开的。世界那么大,她终究再遇不到一个他。

本书以单亲家庭的少女黄思思,显赫家庭的少女吕仪和平凡家庭的少女陈佳若以及特立独行的少年梁言的成长经历为线索,将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欢离合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从三个不同家庭背景的少女因为在一起读书而相识并成为朋友开始。她们一起玩乐相互陪伴,直到遭遇爱情。虽然喜欢上了同一个男生,但是因为不同的爱情观,有人浅尝辄止,有人执着一生,于是命运也渐渐背道而驰。

第1章 序

幸福始终不如空气重要

文\/陈虹羽(《科幻世界》杂志编辑)

早些时候和天涯在网上结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大约总是些关于写作这条路之艰辛的话题。写了多少稿子,投出去多少,用了多少,毙了多少…或许很多人只看到文章发表后的风光,作者所付出的努力,倒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能体会。

从朋友口中听说过他的事迹,退了学,靠稿费维生,四处漂泊,等等。心里就想着,也算是一个辛苦的人,饿不死,但难处肯定是有的。我无法领略流浪生活的奥义,因为没有漂泊过,每个月也还有家里给生活费。日子太一帆风顺的人往往把他人的痛苦夸大,我有时会想,天哪,靠稿费养活自己,要怎么活下去哪!

可是事实证明,我的担心完全多余。他从不为此痛苦,多年混匿于市井的经验成为他宝贵的财富,他简直是个“大隐隐于市”的隐士。他浪迹了多座城市,或许觉得我的家乡四川是个好地方,在那里待了好多年。

他似乎越来越宁静下来,从年轻时的张狂,到现在的日益沉着,曾经满腔愤懑,如今嬉笑怒骂。生活从未成为他的负担,他一直对生活饱含热情。淡然了许多,但我们能体会得到,他没有放下过梦想,他还一直在努力——他是要写出好小说的!

当然他也不是浸溺在小说中完全无趣的人,相反,他这人很有趣。熟起来后,我们常常在网上一块打麻将…还有他女朋友一起。他聪明,学什么都快,打起四川麻将来,一点不输我们本土的人,没多久就熟练到把我们打得落花流水。他过早接触了生活,有时显得成熟。奇怪的是,他总对爱,对梦想抱有极大的热情,生活没能消磨这一切。

他的这部新小说,就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几个人,几份感情,彼此缠绕,没有哪一份能完满。成长里我们犯下了太多错误,但我们一直执迷不悟,非要一条路走到底,方知无路可走,还要死性不改。

我们不愿意承认错爱了一个人,不愿意承认在成长中的所有反抗都是徒劳。到最后心力交瘁,只好去一个陌生的异地独自疗伤,卷土重来。这些惨痛的代价只换回一个道理——幸福始终不如空气重要。

当我们明白这点时,应该已是失掉最初的那次奋不顾身去爱的年纪。这桩深情以遗忘收尾,本是沉痛的故事,却被天涯用轻松的语言传达出来。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我们甚至带着笑流泪,应验了那句笑着哭最痛。

我有过几次和天涯见面的机会。结果阴错阳差,每一回都没能见成。光凭照片,似乎不能完全在脑海中勾勒出这个北方浪子的形貌。应该是不羁的,有剑客的侠气。带着江湖侠士那种打抱不平拔刀相助的气质,行走在他自己的人生路上。我们素未谋面,却成了很好的朋友。相信看了这部小说之后,你也会很想认识一个像天涯这样的朋友。

若你途经他的旅程

文\/艾左左(《轻漾》《赛尔号》等书作者)

我在写新书的间隙看了天涯这部小说,一直以来他留给我的印象都是幽默风趣才华横溢,万万没想到他还会写这样细腻温婉令人感伤的故事。

天涯是我在微博上认识的第一个作者,我们很快就成了很好的朋友,因为我发现不管是和他聊天还是阅读他的文字,都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

之前看他的历史小说《秦乱》时就觉得他是一个非常有自己思想的作者,可以把看似严谨正规的历史用调侃的手法写出来却又不失深度和思想。一转眼几年过去了,他开始把写作方向转移到了青春领域。

天涯自己也说,他比较擅长写历史小说,所以在看《从未想过失去你》这本书时,我的心里是很忐忑的,庆幸的是在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彻底打消了这个顾虑,因为我完全被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所打动,天涯是个很会写青春的人,这点毋庸置疑。

其实成长故事大同小异,令人着迷的是那些各有不同的细枝末节。在天涯的文字世界里,你会感叹爱情原来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它来了,我们心动,然后自然而然地在一起,天真淳朴地相信一切,相信永远。最终却抵抗不过命运,还是各奔东西,从相濡以沫到相忘于江湖。只怪那时的我们太过年轻,太过不知所措,无论是对爱还是自己。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时常感觉就是在读天涯的某一段人生某一段旅程,可能是因为人物身份的缘故,也可能真是多多少少影射了他对于爱情的看法。

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识过许许多多的人,经历过各种各样的事情,或许就像书中的人物一样也爱上过无数不同的人,所以我觉得他的爱情观是和那些看惯了生死诀别你侬我侬言情小说的人不同的,他笔下的爱情没有所谓的山盟海誓海枯石烂,更多的是现实生活中的温暖与真实,而这其实才是真正的爱情!

除了爱情,还有各种现实问题,譬如金钱,在为贫穷所困时,书里的人物惆怅,书外的我也跟着惆怅了。

从父母不能给我钱开始,从我自己开始挣钱开始,我们就一直为钱而惆怅。其实我想说,可能我们真正惆怅的是我们只剩下了为钱惆怅的资格了,至于其他的,梦想爱情自我,好像都被自动忽略了。

我时常羡慕天涯,时常想如他那样写写自己眼里的世界,写写那所谓的真实世界,很多人认为只要有一支笔就可以写出故事,但梦想爱情自我都被忽略了,又怎么能做到文出于心呢?身不由己的作者太多太多了,用心写故事的人越来越少。

不过别人我不能肯定,但天涯绝对是,他完全是在用生命写文,你完全可以在这部小说中看见他的激情和梦想。所以我诚挚地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我想能让我这个十分挑剔的人都喜爱无比的小说,多多少少也会带给你们一些温暖与感动。

楔子

卡拉卡其是一只杂毛小狗,黑头、白毛、米黄色的腿。身高半尺,体重五斤,三围有待考察。她给自己取名叫卡拉,给他取名叫卡其。于是他们共同养大的狗就叫卡拉卡其。她此刻正抱着卡拉卡其坐在湖边,月光下她的表情很诡异,像某种熟透的水果。

她对他的不辞而别感到气愤。

她想起小时候,老师给所有小朋友都发了红领巾,唯独不给他,还说他太淘气,没资格戴红领巾。于是他生气了,从商店买了很多条红领巾,绑在胳膊上,捆在包包上,系在腿上,就是不戴在脖子上。然后他看到老师的脸绿了,就拉着她的手跑出了学校。

他们在外面溜达了一天。他告诉她,总有一天,他会离开。他告诉她,他超级喜欢一个词“逃之夭夭”。于是后来,她便叫他夭夭,让他叫她桃子,他们俩总是不断地变换名字,其实父母给他们取的名字都很好听,一个叫纪明远,一个叫陈佳若,可是他们对这样的名字只有厌恶,他们总觉得别人的名字才是美好的,却不知道别人也羡慕他们。

这样的执念伴随陈佳若度过了整个青春期,直到有一天她在一张唱片的封面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蛇只能看见运动着的东西,狗的世界是黑白的,蜻蜓的眼睛里有一千个太阳,很多深海里的鱼,眼睛蜕化成了两个白点,但是没有眼睛他们照样可以游来游去。

这段话如同醍醐灌顶一般,让她在一瞬间醒悟,那些在青春期遭遇的所有她觉得无法忍受的事情都在瞬间释怀了,她突然发现爱比恨更有力量,每一个犯了错的人都应该有改错的机会,每一个她曾经热爱的人都值得被原谅。

我们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有什么样的父母,遇到什么样的人,都是宿命。讨厌命运安排没有任何用处,因为你一出生,很多事情就已经注定。既然讨厌和憎恨都不能改变什么,那么不如热爱,因为无论任何,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命运给我们设定了开始,也告诉我们最终的结局都是死,但是中间这数十年,如何过却掌握在我们手中,而若想成为更好的自己,唯有热爱,热爱这来之不易的生命,和我们遇到的人。

第2章 遇吃货(1)

01初相识

“在这个九月的阴郁的下午,我想要离开这浮躁的城市。我决定去海边看一看落日,让秋日的海风使我清醒。我想到昨天风吹动的夜晚,坐在我身边我所有的朋友,岁月让我们已变得沉默,没有人再会谈论明天。有一些希望和理想,总在心里是最美的旋律,可如今这真实的生活,却演奏着那纷乱的节奏。就好像战争,这对手是自己,至少我现在已绝不会逃避,那理想的彼岸也许不存在,我依然会走在那旅途上。”

听着许巍的《九月》,陈佳若趴在课桌上,想要在歌声中睡去。离上课还有一段时间,她刚吃了一个苹果,还冲了半杯麦片,肚子里算是有五分饱。她留着齐肩的长发,趴下来的时候,柔顺的头发沿着手臂撒了一桌子。

她的位子靠近教室的后窗,阳光透过玻璃洒进来,有亮度但是没有温度,也许是因为空调开得太大而教室里又没有什么人的缘故,在这个季节,在这个仍有三十多摄氏度的南方小城,她甚至感到了一丝寒冷。

也正是这寒冷,让她虽然有些困,却没有多浓的睡意。刚刚考进这所离家不远的大学,上午忙得够呛,走马观花一般认识了各科的老师,还做了自我介绍。因为暑假一直在打球的缘故,她皮肤被晒黑了不少,加上暑假吃得好休息得好,体重也上涨了,所以她有些讨厌站在众人面前。已经成年了,自幼敏感的她还是比较在意自己在别人眼中的样子。

之所以只吃了一个苹果,也是想尽快瘦下来,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瘦下来还是比较美的。

和陈佳若坐在一排,但是在另一端的女生,此刻正嫌弃地盯着饭盒里的鸡腿,她旁边站着一个微胖的中年男子,像个奴才对主子一样赔着笑脸看着眼前的女生。

“整这么油腻,怎么吃啊,你看看这饭,都沾上油了,你不知道分开放啊!”女生把饭盒一推,十分不满地抱怨道。

“这是陈姨精心做的,小姐就尝一口吧。虽然看着一般,但是味道不错的。”

“陈姨?哪个陈姨?”

“新来的保姆,厨艺特别好的,夫人就是看她厨艺好才把她留下的。”

听了这话,女生才又打开了饭盒,不信任地尝了几口,还是放下了:“吃起来是还可以,但是太油太咸了,你让她下次做清淡一点,你没跟她说我喜欢吃甜食吗?你把这些扔了,去肯德基买点蛋挞和甜筒过来。”

“夫人不让小姐吃垃圾食品。”

“你知道上个保姆是为什么走的吧?不听话你也得走。”

“是是是,我这就去买。”

司机走了之后,女生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巴,然后翻开一本上学来的路上买的新出的潮流杂志,选起了衣服。

新杂志纸张有些硬,女生一个不小心,竟划破了手指,鲜红的血顺着细细的伤口冒了出来,她尖叫了一声,一旁的陈佳若被惊醒。

因为戴着耳机,被惊醒之后,耳朵里还荡漾着歌声,陈佳若抬起头看看周围,没看到什么异样,就又睡了。这一幕被受伤的女生看在眼里,就在心里留下了“那个黑黑的女生是个冷血动物”的印象。

同样被惊到的还有前排的一个名叫黄思思的女生,她身材娇小,所以被安排在了第一排,好在香溪大学是贵族大学,已经实现了电子化教学,不用担心吃到粉笔灰。

听到叫声她第一时间回过头来,就看到了在她眼里长得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美好的女生,正盯着竖起的冒血的手指,脸上是无可奈何又委屈得要死的表情。

刚好文具盒里还有两张创可贴,她就拿出来走到教室后面给女生贴上了,边贴边说:“你这皮肤可真是吹弹可破。”

“是这杂志的纸太硬太锋利了,以后我再也不买这破杂志了。”

“时尚杂志的纸张大都很硬,你回头可以看看青春杂志,那才是我们这个年纪该看的,成人的世界太残酷,连他们看的杂志都能伤到我们。”说话一向很有哲理的黄思思瞥了一眼被吕仪扔在地上的凶器之后,不慌不忙地对吕仪说道。

“可是我们迟早要长大成熟的啊,唉,倒霉死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上午好多人自我介绍,我没能记住,不好意思。”

“黄思思,我知道你叫吕仪。”

“你记性真好,很高兴认识你,你是我进香溪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嗯,希望以后相处愉快,我热的饭要好了,先不和你聊了。”在吕仪的感谢声中,黄思思走到教室后排的器材区,她刚才在微波炉里加热的饭菜,已经差不多好了。

教室中现在就这三个女生,其他人都去食堂吃饭了。在这个只有三十个人的班级里,这三个女生应该是最漂亮的三个,而且还是不同类型的美。陈佳若是健康阳光的美,黄思思是优雅气质的美,吕仪白白嫩嫩一看就是白富美,不过别看她外表看着高贵冷艳,内心却还是蛮热情的一个人。每次被陌生人帮了忙,她都想以百倍的东西去回报。

手上贴着黄思思的创可贴,虽然是最便宜自己平时绝对不会碰的那一款,但毕竟救了急。她感谢之后很想拿点东西回报一下,可是黄思思却是不理不睬,自顾自地去拿饭盒了。

拿到饭盒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小心翼翼地打开之后,白菜下面压着的厚厚的一层红烧肉让黄思思皱起了眉头。妈妈为了自己又破费了,如果妈妈在身边,她肯定要抱怨一句。她不太喜欢吃肉,虽然这红烧肉被妈妈做得肥而不腻。可是这是爸爸生前最爱吃的菜,黄思思并不爱吃,而且一看到这道菜就会想起过去三个人一起的生活,虽然现在也是三个人一起,但那个人是表哥,虽然她和表哥关系也很不错,但毕竟不能取代爸爸的位置。

在她看着眼前的饭菜想东想西的时候,后排的陈佳若打了个激灵,她闻到了一股异常猛烈诱人的香味,本身就没有填饱的肚子跟着就叫了,口水也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然后她就醒了。这次她不再迷糊,耳朵里的歌声无法阻挡硬往鼻孔里钻的香味,她越来越清醒,吞了吞口水之后,她摘下了耳机。

吕仪的反应比陈佳若更夸张,她本来就是个吃货,一闻到香味,立刻蹿到黄思思旁边,看着饭盒里的红烧肉,她嘴里啧啧啧啧个不停。

“你啧啧什么?”

“这个,这个太香了,能不能让我尝一口?”

“当然可以,不过我没有多余的勺子,你要是不嫌弃就用我的来吃。”

“不嫌弃不嫌弃。”

吕仪拿起勺子吃了一块,叫了一声真好吃之后就再也停不下来。黄思思一脸惊诧地看着眼前狼吞虎咽反宾为主的少女,眼看着一大盒肉不一会儿就被她吃掉了一半。

猛吃了一阵儿之后,吕仪才回过神来,明白这是在吃别人的饭菜,脸顿时就红了。想要解释什么,嘴里还含着肉。只能带着歉意笑笑,一笑,嘴里的油就顺着嘴角流到了上衣上,黄思思赶紧拿纸去擦。

“真是太好吃了。”

“喜欢吃我明天让我妈多做点,我每天都带饭菜来学校的。”

“你太幸福了!”

“没你幸福,我刚才看你让给你送饭的人把鸡腿和咖喱饭都扔了,还有那么多菜。”

“那一堆东西也没有你这几块肉好吃啊。”

正想笑吕仪的贪吃,黄思思突然觉得身后有点异样,像被人死死盯着的感觉,她回过头,就看到了正在眼巴巴地望着黄思思桌上的饭菜的陈佳若,黄思思秒懂之后就热情地邀请陈佳若一起过来吃。结果却遭到了拒绝,陈佳若推说自己要减肥,不能多吃,然后就离开了教室。

“这个人有点装,还有点冷血,我刚才手受伤了,她抬头看了看,问都不问一句就继续睡了。”吕仪白了陈佳若一眼转过头来对黄思思说道。

“也许她有她的原因吧,我觉得她看着还是蛮好相处的一个人。”黄思思拿过吕仪吃剩下的饭盒,小口吞咽着。

“随便她啦,对了,你放学了跟我一起回家吧,我送你个礼物,我吃了你这么多东西,心里过意不去。”吕仪站起来,回到座位之前,对黄思思发出了邀请。

“不用啦,就一点饭菜而已,我每天也吃不了多少。”黄思思抬起头,腼腆地对着吕仪笑了笑。

“不行,你要是不去就是不把我当朋友。”吕仪的口气很坚定。

“你还真是较真。”黄思思笑了笑,算是答应了下来。

“放学了司机就会来接我的,等会儿他送吃的来了我也分你一点。嘿嘿,老爸这所学校还是不错的嘛,来就遇到了不错的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吕仪已经走回了座位。

“老爸的学校?”黄思思有些惊讶。

“嗯,我爸在这里做校长,不过是副的。我以前在上海,在我姨妈家那边读书,今年才回来的。”吕仪捡起刚刚被自己丢在地上的杂志,对着黄思思解释道。

02守望者

定州城东南角,一眼望不到边的绿色。绿色中间,是一排排用冰冷的石头砌得整整齐齐的小房子,每一座冰冷的小房子里,都住着一个永远也不会醒来的人。

在这九月的下午,整个定州市,大概只有这片土地上最凉快,这里躺着的人虽然不少,却都是不能散发温度的。

一个忧郁的大男生此刻正站在墓碑的中间,他两眼看着天空,头下枕着一本书。荒凉的墓地因为他的存在,变得生动起来。

日光一点点地暗淡下去,男生躺的地方本就在墓碑的阴影下,如今更凉快了。一阵风吹过来,带来树叶相互拍打的声音,男生缓慢地坐了起来,四周恢复平静。

石碑就在手旁,男生伸出手,摩挲着,像抚摸着一本书。

六年了,男生在心里默默地计算着,和石碑下面的主人分开已经六年,他已经不算是一个少年了。

叹了口气之后,男生起身围着眼前的墓走了一圈,转身离开。六年来每个月的十五号,他都会到这个地方来躺一会儿,坐一会儿,看看书或者什么都不看。

有时候也会跟她说上几句话,或者清理一下墓地周围的杂草。只要想到是坐在她的身旁,他的心就能平静下来。

一平静下来,就会想起他们过去的点点滴滴。阳光下穿着淡蓝色连衣裙的少女,美好得就像一束花,在她的面前,一向自负的他,也会看到自己身上种种的不足。

如果她跟他说上几句话,一瞬间,他就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美好起来。

心情美好的时候他会写诗给她,一字一句,像是给她奉上自己的心。或许也正是因为她太过于美好,上天才故意让她永远停留在十八岁吧。

如今,她在他心里永远是十八岁时的模样,不会有任何变化,什么也不能让她改变了。唯一改变的是,他回想起她心中就会涌起的痛楚感,越来越淡了。

连他都能渐渐淡忘,几十年后,怕是所有人都不会记得她曾经的美好,甚至不记得曾经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吧。

他答应过要给她写一本书的,到现在还没有完成,总是提笔就弄湿手上的纸。他想也许真的要到心中彻底不痛,彻底放下她了,才能好好地写她吧。

男生刚走没多久,他洒过热泪的那块墓地跟前又来了一个年轻人,这个人留着一个大光头,虽然看着也蛮精神帅气,但是他的眼睛有些邪气,看着远没有刚才那个男生亲切。

他盯着墓地上的字看了一会儿,一句话也没说,放上一束鲜花就走了。他知道她生前最喜欢这种颜色的花儿,她身上就有一股子和这花儿味道相仿的气息。

03又遇吃货

从教室里逃出来后,陈佳若长出了口气,心中暗道,搞那么香的饭菜真是要人命啊。不过紧接着,被热浪包裹着的她就忽略了饭菜的事儿。

太热了,正是中午时分,这时候没什么地方可去,刚来这所学校,还不熟悉,就知道教学楼一楼拐角的地方有个室内健身房。是在早上上楼的时候看到的,那时候还锁着门,现在不知道开门了没有。抱着没事儿干闲看看的心态,陈佳若下了楼,直奔健身房。

她寻思着如果没开门她就回寝室去,虽然教学楼到寝室有一大段没有树荫和楼房遮挡的距离,会被阳光直射,但是晒黑点总比在教室里被馋死好。

反正从小到大她都没有特别白过,黑,她还是能忍受的,只是受不了胖。虽然在别人看来她也没多胖,可是她自己骗不了自己,脸虽然还是小小的,肚子和大腿上已经增了一圈的肉了。

算是她运气比较好,健身房的门没锁。一站到空调下面,她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在这个摔倒了搞不好就会被地面烫伤的季节,离开了空调,简直就不能活。

健身房里人还是蛮多的,但是环顾四周,好像都是老师,没看到一个学生模样的人。陈佳若刚放松下来的心情,又被这突如其来的发现搞得紧张起来。虽然都是陌生的面孔,但毕竟都是大人都是老师,待在这样一群人中间,比在教室里还别扭。

发了会儿呆,啥也没玩,她就出来了。望着看起来不远但是走起来累死人的寝室楼,她心中还是有点胆怯的。一路全是冒着热气的阳光,网上最近正流行一句话——这个季节能陪你逛街的,都是生死之交。

同样,这个季节这个时间段,不管是跑去食堂还是跑去寝室楼,都是在玩命。早知道就带一把太阳伞了,在健身房门口站了一会儿后,实在热得不行的陈佳若,又折回了教室。

也许这一下一上的,那两人已经吃完了,如果那样的话,自己就继续睡觉。

陈佳若一边自我安慰着,一边卖力地爬着楼。也许是太热,也许是太饿,一向热爱体育运动的她,第一次抱怨起了这所她刚来时无比满意的贵族学校——这么奢华的建筑,也不给装部电梯。

如陈佳若所料,她回去的时候,两人已经吃完了。黄思思正坐在吕仪旁边的座位上,和吕仪共用着一个耳机,那应该是吕仪的ipad,大大的屏幕,离得老远,都能看见是演唱会的视频。

原来她们喜欢这种脑残的“韩流明星”,和这种人根本聊不到一起去,刚才拒绝她们是对的。带着这样的想法,陈佳若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继续听许巍,继续培养睡意。

没过多久,吃过午饭的同学也陆陆续续回来了,教室里变得热闹起来,想午睡是不行了。吕仪也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与此同时,那个微胖的司机,也带着蛋挞和冰激凌回来了。

看着吕仪和黄思思两个人吃得津津有味的,陈佳若吞了吞口水,心中再次庆幸自己刚才的选择,如果和这两个人做了朋友,那必然要剧烈地胖起来啊!

第3章 遇吃货(2)

下午也没有什么课,班主任来宣读了校规,任命了班委,剩下的时间就交给学生相互熟悉了。不过任命的班委都是临时的,让成绩好的同学代理,等大家更熟悉一些了,就会通过选举的方式来确定班委。

黄思思的入学成绩是班级第一,就被定为学习委员,吕仪也许是因为有她爸爸的关系,成绩稀烂但还是被选为纪律委员。陈佳若语文成绩突出,就捞到了语文课代表的职务。

班主任走后大家就自由学习了,陈佳若饿惨了,就先回寝室觅食了。贵族学校的寝室,虽然是大学,但是和普通学校的研究生寝室差不多,一个房间只住了两个人,洗衣机冰箱空调等家具家电一应俱全。

陈佳若最大的爱好是看书,所以不管是床上床下,还是衣柜电脑桌上,都摆满了书。隔壁班的童菲菲是她的室友,那姑娘和吕仪一样是个吃货,冰箱里全是她的食物。不过吕仪吃得多,长得也高。童菲菲却是横向发展,身高一米五,体重一百五。

胖的人通常心思也宽阔,不小气不吝啬,和陈佳若第一次在寝室里见面,还没问对方名字呢,就先把一堆食物塞给了陈佳若。对方这么热情,陈佳若也不好说自己在减肥,勉强收下了,却是没有吃,就堆在两个人床铺之间的柜子上。

白天一天的课,陈佳若虽然一直在告诫自己不能贪吃不能贪吃,那堆零食却是一直在眼前晃。下午老师一走,她就第一个蹿出了教室。

趁着童菲菲不在,陈佳若带着罪恶感撕开一包薯片,一吃就停不下来了。人前喊减肥,人后猛吃嘴。这自我矛盾的性格,让陈佳若自己都有些嫌弃自己了。

吃饱喝足之后,她本想出去打打球消消食,但一想到外面那热腾腾的气浪,她就打消了念头。

房间里有两张电脑桌,但是因为家境不宽裕,陈佳若就没让老妈给自己交钱配电脑。和童菲菲是第一天认识,她也不好意思在人家不在的时候用人家的电脑玩。于是和在教室里一样,她往床上一躺,又听起了许巍的歌。在温柔的歌声里,不知不觉地她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童菲菲也回来了,正在边上网边啃西瓜。见陈佳若醒了,她就拿了一块给陈佳若。

“我先去洗个脸,等下再吃。”陈佳若摆了摆手,晕晕乎乎地往卫生间走,一头就撞在了玻璃门上。

“你没事吧?”童菲菲听到响声,转过头就看到了疼得快要冒泪的陈佳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