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们是一个学校的,在学校见过一面。”元晞随口解释。

席景鹤不疑有他,更不知道自家弟弟竟然曾经做过觊觎自家嫂子的大逆不道之事,这会儿他也想起来了,元晞跟周言诺的确是一个学校的。

周言诺差点儿被吓死,亏得他现在还能撑起笑容:“对啊对啊,我们是校友,校友,哈哈。”他干笑着,无比尴尬。

席景鹤的目光何等老辣,一眼便看出来周言诺有心事。

但他也没有在这个时候戳破,毕竟是外公的寿宴。

“那我带哥和嫂子上去吧。”周言诺走在两人前面,这个时候估计是心头放松了,嘴上也开始笑嘻嘻地问起元晞,“哥,我嫂子,二爷爷已经知道了吗?”

席景鹤悠悠道:“当然。”

元晞跟着解释了一句:“我与周老之前便认识了。”

“原来是这样啊!”周言诺点点头,又偷偷用眼角余光去瞟元晞挽着席景鹤的手,心里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自家冷傲跟尊神似的,女色不沾,如今竟然沦陷在了元晞的手上,啧啧。

寿宴还没开始,宴会厅正一团热闹,一部分客人已经坐下,而还有一部分客人则走来走去与人寒暄。这会儿,作为正主儿的周老也还没现身呢。

席景鹤从外面进来,一眼就被宴会厅中眼力绝好的人给发现,兴冲冲地就想要过来给席爷打招呼。

说实话,今天的客人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冲着周老是席景鹤的外公,这层身份来的。

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本来就是为了席景鹤,这会儿总算是看到了相见的人,当然是喜出望外。

不等那些人过来。

席景鹤不耐烦应付这些人,便转头对周言诺说:“我去看看外公。”说罢,拉着元晞转头进了里面的休息室。

周老当然是提前到了,但现在寿宴还没开始,席景鹤一早就吩咐酒楼方面要专门准备一间休息室给外公,所以他也清楚这休息室的位置,轻车熟路地便带着元晞过去了。

推开房门,就看到坐在沙发上笑呵呵的周老,和周家的另外两兄弟,以及几个周家的晚辈,都是一派其乐融融,笑意不断。

周老有三兄弟,周老行二,上面一个哥哥,下面一个弟弟,周言诺的爷爷便是周家老三。

除了周老仅有一个女儿,如今只有一个外孙以外,周家老大和老三,都算是子孙满堂,后嗣不少。

这其中也有功成名就的,但跟席景鹤比,还是差了许多。

席景鹤带着元晞进门的时候,休息室所有人都朝着席景鹤看来。

“阿鹤来了。”周老笑盈盈道。

其他一些人也纷纷跟席景鹤打招呼。

席景鹤点点头,顺便一一给长辈打了招呼。

“晞晞?你和阿鹤一起…”周老有些惊讶地看着两人,尚且没反应过来。

“周老,好久不见了。”元晞微微一笑,将手上的小袋子递了上去,“这是给您的寿礼,我亲手雕的。”

原本席景鹤让她与他送一份,就是之前买的那块太平有象砚台,昨晚就已经送到周老手上了。结果席景鹤提出这个意见之后,元晞却强烈拒绝了。

她从自己的一堆收藏中,找到了一块还没有雕刻的大红袍鸡血石,花了一晚上的时间,雕了一方印章,送给周老,也是格外用心了。

周老打开一看,脸上流露出几分喜爱之色:“鸡血石?还是大红袍的?晞晞,你这雕工也不得了啊!”

周老看到下面篆刻的自己的表字,只是很久以前,他随口提过一句,没有想到元晞就这样记着了,这会儿还派上了用场。

席景鹤说:“外公,您不是问我们为何在一起吗?”他将元晞的手紧紧抓在手心,“晞晞现在是我的女朋友了。”

他想起以前外公反对两人在一起的话,这会儿脸上竟然流露出几分孩童般得意的稚气笑容。

元晞站在一边,无奈地抓着他的手,却没有放开。

周老被吓到了,原本以为元晞只是单纯的是阿鹤的女伴,结果不仅仅是女伴,而是女朋友!

“阿鹤你!”他又看了一眼元晞,叹道,“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们两人在一起开心就好。”

就是担心以后啊。

只是周老也清楚,现在他这个做长辈的,开口说什么话也是不抵用的。

元晞脸色微动。

今天她来参加寿宴,看似镇定,实则心里高高悬着一块石头呢,担心的就是周老的态度。

虽然她知道周老很喜欢她,但这是作为对晚辈的一种喜爱,而不是对孙媳妇的,万一周老不看好她和席景鹤,反对两人怎么办?

如果真的到了这种,元晞也是束手无策。

但幸好,周老没有反对,眼中只是有些担忧。

元晞大概知道周老担忧的是什么,但是没关系,她和席景鹤会用时间来证明一切的。

对此,元晞很有信心。

在寿宴开始前的一会儿功夫,席景鹤已经拉着元晞,跟她一一介绍过周家的人。

周家人虽然是席景鹤的亲戚,但他们却并不能在席景鹤的交友甚至婚姻方面有任何的置喙能力,所以这会儿也是打量着元晞,然后对她表露出自己的善意而已。

一整套流程下来,也算是顺利。

元晞一开始还有些不自在,到后来也熟悉了。

很快周家的人被打发了出去,连席景鹤也被周老叫到外面去了,只剩下元晞跟三老坐在一起聊天。

元晞能够和周老说到一块儿去,跟这两位自然也少不了话题。

她读过的书多,知道的也多,跟时下的普遍年轻人有很大的不同,面对老人的时候也非常有耐心,很快便让另外两位老人刮目相看。

刚刚还在担忧的周老,这会儿却是得意洋洋的样子:“怎么样,大哥,三弟,我这孙媳妇儿不错吧?”

“是不错,我家小诺要是能找回来这么一个媳妇儿,我可就安心咯。”周三爷捋着胡须,笑眯眯道。

正好走在门口的周言诺,险些一个趔趄摔倒。

“说到你,连路都走不稳拉。”周大爷调侃了小孙子一句。

周言诺尴尬地走到几位面前,却是看也不敢看元晞:“寿宴就要开始了,三位出去吧。哦,还有嫂子。”

“嗯,好,走吧。”

正事儿来了,三人也随之起身,在元晞和周言诺的搀扶下,到了宴会厅,入坐主桌。

元晞还不知道自己坐哪儿,就被周老叫着,坐在了自己身边。元晞旁边的位置,才是席景鹤。

不少人的目光纷纷朝着元晞看来,揣测元晞身份的时候,就看到席景鹤走过来,也坐在元晞身边,与她低声说话,姿态亲昵。

他们这才知道,原来这位,就是周家未来的孙媳妇,也是大名鼎鼎席爷的女友。

元晞的家世背景更是被其他人百般揣测,一些还觊觎着席爷身边那个位置的家族,也是红了眼,偏偏有席景鹤在侧,又不能做什么。

不过,一场热闹寿宴下来,元晞就一路陪着周老,偶尔与周老聊上两句,倒也是清清静静的。

晚饭过后,元晞才回到家。

只是她一进门,就发现方爸方妈奇怪地看着自己,好像不断地在打量寻找着什么,看得元晞很是不自在。

“爸,妈,你们还没睡呢。”元晞不自在地动了动身子,走到沙发出坐下。

“晞晞你…”方爸欲言又止,被方妈一个眼神压下去。

而方妈笑着问:“晞晞,你今天是跟朋友出去了吗?”

元晞摸了摸鼻子:“嗯,参加了一位认识长辈的寿宴,我之前跟你们提过的,那位周老。”只是隐去了一小段而已。

但周老却的确是元晞跟方爸方妈提过的,因为之前,元晞经常到周老家去,出门的时候便用的这理由,方爸方妈都知道。

“哦!那位周老?今天大寿啊!”方妈恍然大悟的样子,却又不断上下扫描元晞的变化。

元晞说的是大实话,自然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方爸方妈都瞅不出什么端倪,只能看着元晞上了楼。

走在楼梯上。

“对了,方易什么时候到?”

“他今天的飞机,明天一大早就到!”方爸应道,顺便问,“晞晞你要一起去机场吗?”

“嗯,好。”

而彼时,万里云层,某架飞机之上。

一个少年,穿着简单的白衬衫与黑色长裤,一双英伦镂空花纹皮鞋干净无尘,全身上下虽然没有什么独特的点缀和名贵的装饰,却仍然显露出了他的气质。

他拿着一本暗色硬壳书看着,上面是密密麻麻的法文,他看得聚精会神,被书挡住了脸,只露出一双眼睛,明亮而清澈。

显然与一年前的他,大相庭径。

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也可以将一块璞玉打磨得闪闪发光。

方易便是如此。

而现在,他回来了。

作为一个全新的方易,回来了。

第151章 蜕变

方易刚到伊顿公学的时候,其实很不习惯。

第一次出国,第一次面对各种金发碧眼的人,第一次远离父母远离家乡。

在来到英国之前,他还是非常期待的,可是真的到了这里,却感到了无比的寂寥与孤独。

在入学之前,他按照伊顿公学的惯例参加了一场考试,不出意料地得到了A,顺利进入伊顿公学,开始了他在英国的求学生涯。

来了这里之后,方易才发现自己以前的眼界是多么的狭窄而可笑,找几个学生充当小弟就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现在看来那些想法是如此的幼稚与无知。

第一次,方易在接触到了伊顿公学的各种精英,感受到他们身上那深入骨髓的优秀与气质,也深刻体会到原来精英和普通人之间的区别,是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他自卑了。

但方易并不是一个受挫便难以爬起的人,相反,他越挫越勇。

因为他现在已经有了能够打开这道门的钥匙。

他的蜕变,就此开始。

伊顿公学是全英最神秘、最顶尖、也是最有贵族气息的一所中学,王室子弟、政经界人士之子,最上流的1%,都曾经在这里就读,出过的精英人物更是数不胜数,它是如此优秀。

但同样,它也是严厉的,它要求学生时刻穿着端庄的燕尾服,无论酷暑寒冷,必须保持最完美的仪态与着装,声音开阔、身姿挺拔,伊顿要的,是真正的绅士。

方易一开始很不适应,但当这些成为习惯,刻进骨子之后,他开始改变的便是气质,从内而外的。

但另外一方面,方易很聪明,智商超高,这让他无论运动还是学习,都能够非常快地进入状态,这也让他更快地融入了其他同学之中。

早上七点半起床,晚上九点入睡,课程除了常规的英语、数学,还包括哲学、音乐、艺术等,一些贵族运动,还有伊顿自创的运动,也必不可少。

方易刚开始还跟不上其他那些从小浸淫在各种精英培养中的人,但当他整个人沉浸其中,花了一年的时间来刻苦提升自己,放假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回家,只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第二年,伊顿新生入学之后,全校进行了一场测验,他成为了十五个获得国王奖学金的人之一——披上披风,搬到了最好的宿舍,在专用餐厅用餐,免除五年学费,他的名字开头还加上了一个“K”!

这都代表着荣誉。

而至此,方易已经彻底改变,与一年前的他相比,变化翻天覆地。

第二天一大早,在家中吃过早饭后,元晞就和爸妈一起去往机场。

方易坐的航班,抵达的时间是早上八点二十,而元晞跟方爸方妈,八点钟就到了机场,站在那儿等着。

好在航班没有晚点,八点二十的时候,准时从里面走了出来。

其实,当这个气质卓越的少年从出口走出来的时候,不仅是方爸方妈和元晞,一眼就看到了他,机场内不少人也纷纷朝着方易看去。

这个少年,看起来穿得并不是多么的帅气华贵,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色长裤看起来再普通不过,衬衫的纽扣还很古板地扣到了最上面一颗。

但这样得少年,却从骨子里面散发着一股绅士精英的气质,他彬彬有礼的笑容,乌黑的头发,干净的脸庞,温和的眼睛,构成了这个气质迷人的少年。

方爸方妈看到变成这样的儿子,几乎认不出来了。

元晞也愣了愣,旋即轻轻一笑。

看来,当初她的心思没有白费,方易成长得很好。

方易不疾不徐地走到爸妈和姐姐面前,手上拉着一个黑色牛皮箱子,他开口,声音清澈干净,再也不是一年前的吊儿郎当——

“爸爸,妈妈,姐姐。”

“小易!”方妈看到儿子熟悉又陌生的脸,情绪一时没有按捺住,抱着儿子就哭了起来。

方爸连忙上去劝。

方易虽然一脸无奈,却也低声劝起了老妈。

拖拉了许久,四人才终于坐上了车。

方易和元晞并肩坐在后座上。

元晞转头看了一下方易,淡淡而道:“还不错,你长高了。”

方易离开的时候大概只有一米七几,但现在身高却已经有一米八了。少年人正是发育的时候,又经常运动,自然就长得快了。

“当然,一年都没见了,我的变化是不是很大?”方易笑眯眯地看着元晞,风度不减,却多了几分少年气息,而他的眼中,分明多了些许依赖。

他刚到英国,孤独寂寥的时候,经常与他打电话聊天的,是姐姐元晞。

两人虽然联系得不多,偶尔视频,大部分电话,但是方易的一步步改变,都是元晞在他耳边的轻语劝道,让他顺利地走上了正确的路。

两人的关系完全不像两年前,元晞刚刚从山上下来,没有任何联系的姐弟俩,生疏得就好像陌生人。那时候,方易甚至还想要“打劫”他这个姐姐,结果反被元晞出手教训了,自己在家中的小皇帝地位也是一落千丈。

那会儿他们俩的关系,可是势同水火。

——哦,当然,是方易单方面这样认为,元晞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只是现在想起当初的事情,觉得格外好笑罢了。

元晞轻轻笑出了声,方易看她一眼,就知道她在笑些什么了。

“是不是在笑两年前的我是多么多么的傻?”方易撇撇嘴,“好吧,我也知道当初自己很傻。”

元晞瞥他一眼:“你也知道?”

方易看了一下前座的爸妈,突然凑到元晞耳边,笑嘻嘻地说:“姐你的变化也有点大哦,是不是…恋爱啦?”

元晞目光一动,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随口斥道:“别乱说。”但浮现于脸的那点小别扭,方易却是看得清清楚楚。

方易一下子愣了。

他本来随口开个玩笑的,但很明显,他姐这样子可不是在开玩笑!

恋爱?难道是真的?

方易思绪飞转,已经开始不断猜测这个人到底是谁了。

不知不觉,到了家。

中途一家人还去逛了超市,买了菜,以及大包小包的各种吃食,满载而归。

只是这一顿饭,元晞决定亲自下厨。

方爸方妈还没吃过元晞做的菜,本意也不想让女儿来劳累的,但是女儿和儿子把方爸方妈推到客厅,自己则在厨房里面一前一后忙碌起来的时候,方爸方妈的心底,也就只有欣慰了。

方易在伊顿公学磨砺一年,该学的都学了,不该学的也学了。

比如做菜,他也学了几手。

可是,英国菜纯熟黑暗料理,烹饪方法只有两种,放进烤箱,或者扔进锅里,总结两个字就是简单。跟我大中华料理相比,当然是没有一点技术含量了。

所以,方易学的两手相当于没学,也就只有给自家姐姐打打下手。

方易也不知道元晞烧得一手好菜,一开始还有些担忧,但看到元晞提着刀,快斩如飞,便瞬间明白自己的担忧是多余的了。

“难道你不知道,在山上的时候,都是我给外公做饭的。”元晞轻描淡写地说,却不由得想起了在山上的日子。

清闲,却也快乐。

她更小的几年,吃过外公做的菜,那叫一个粗糙难吃。

后来她长高,够得灶台了,便开始自己学做菜。大概是她在这方面比较有天分,随便学学,就能够秒杀她外公的厨艺十万八千里,迅速夺得了家中掌勺的权利。

再然后,就一直都是她做菜了。

元晞本来只是随口一提的,谁知道方易却沉默了。

“对不起,姐。”他突然说。

元晞手上还忙碌着,便也不甚在意地问了一句:“什么?”

方易低下眼,有些失落愧疚地说:“对不起,当初本来应该是我跟着外公上山的,结果却是姐你替了我去。”

若不是方妈提,他也几乎忘了小时候对他来说跟噩梦般的事儿。

犹记得那个时候,完全陌生的外公出现说要带自己走,他哭闹到不行,死活不肯,最后还是姐姐站出来跟着那怪老头离开了。

那时候他虽然因为姐姐的离开伤心过一段时间,但更多地却是担忧那怪老头会回来把自己抓走,小小的方易好一段时间都生活在恐慌中,时日久了才忘了,连那个离开的姐姐也忘了。

后来被方妈说起他才知道,方家姐弟俩必须要有一人站出来传承元家的,一开始决定的就是方易,自古传男不传女,是规矩。

到最后,却是姐姐替了他,在那孤寂的山上,跟外公一个老人,清清冷冷地活过十几年。

她没了童年,没了天真烂漫,只是呆在那山上,与老人为伴,十几年都没能出山过几次,能有什么乐趣?

直到这次他出国读书,才明白孤独的滋味。

小时候的姐姐,恐怕更难受吧。

方易少不了自责,总认为当初的事情是因为自己才发生的,原本是应该他呆在山上的。

元晞却笑道:“你不是我,又怎么会知道我是开心不开心呢?对于我来说,呆在山中反而是一种快乐,清静也是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