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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修竹似乎觉得朱韵在说假话。

“真的。”朱韵看着餐盘光洁的边缘,低声道,“其实仔细想想,他大部分时间都挺混蛋的。”

“那小部分呢?”

朱韵无奈道:“你总问他干什么?”

“不想聊聊?”田修竹用餐布擦擦嘴。他刚吃完东西,嘴唇很红,显得皮肤更加白嫩,配着那表情,看起来精致极了。

田修竹给她倒了点红酒,半开玩笑地说:“明天我们就回去了,有故事最好留在异国他乡,这样回家就是新的开始了。”

田修竹叫服务生撤走所有餐具,只留两支酒杯,他双臂叠在桌面上,就像个学生一样,认认真真听她的话。

那年朱韵二十六岁,出国五年多,没有李峋的日子已经比有李峋的日子多出很多了。

那也是朱韵第一次完完整整地将过去的事讲给别人听。

出乎她的意料,整个讲述过程她一滴眼泪也没掉,这跟之前完全不同。她清楚记得刚刚出国的时候,她连他的名字都不敢想,一想就难受,一个人躲进夜里流泪。那时她没有朋友,也很少跟其他人沟通,她缺乏自我开导的能力,只能拼了命地学习,找无数事情充实自己,就算累到连笔都握不住了还是不肯歇。

她总固执地认为,他还在受罪,她就没有资格活得轻松。就像田修竹所言,她把自己圈住了。

但最后让她解脱的并不是田修竹。她不能单纯地将一切推到他身上,将自己的变化简单解释为一个温柔男人字字珠玑的劝解。

是时间。

世界上最慈悲,也最无情的时间。它甚至什么都不需要做,单单存在,就足以战胜一切。

此时回顾,其实这五年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件,她只是普普通通的过日子,看太阳升了又落,人群聚了又散,野草荒了又长。

不知不觉中,她不再夜不成眠,不再起疹,也不再大把大把掉头发。再想起他的名字时,她不再流眼泪,有时甚至还会笑出来。只是那笑容始终难以持久,刚弯起嘴角就用尽了力气,像极了当年校园里眨眼凋零的白玉兰。

那晚她与田修竹一直留到餐厅打烊,朱韵讲得口干舌燥,意识混乱。

酒喝多,导致第二天朱韵睡过了,她火急火燎地赶到机场,终于在最后一刻赶上班机。

田修竹跟她身边的人换了座位,他给她带了眼罩,朱韵蒙住眼睛昏头大睡,十几个小时后,飞机降落。

朱韵留学期间也回国过很多次,可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感触这么深。

她真的决定彻彻底底留在这片土地了。

母亲开车接她,回程是朱韵驾驶,虽然时间很晚了,可母亲太久没有见到她,一路上有说不完的话。

“前几天跟你江姨通过电话,你小哥哥拿了绿卡了。”

“是嘛。”

提起王宇轩,母亲忍不住叹气。“当初你刚出去的时候,人家对你那么好。”

朱韵撇嘴,母亲挑明说:“我看你们俩挺合适,我跟你江姨那边都心知肚明的,结果你倒好,你就不拿人家当回事。”

“我根本没想这些。”

“该想了,人到什么年龄做该做什么事,学生时代就要好好念书,毕业了就要找工作组织家庭。我就觉得王宇轩不错,从小关系就好,谁知道你——”

“我跟他太熟了,做生意还不宰熟客呢。”

“这跟做生意能一样吗?你知不知道现在社会多复杂,找个知根知底的多困难。”母亲靠在椅子里,神色端正。“我以前就看出来了,王宇轩一直对你有意思。”

朱韵无奈,“我们不合适。”

“你连个机会都不给人家怎么知道合不合适?”

“哎呦,他现在都结婚了。”

这话终于给母亲的嘴堵上了,这是条死路,任凭母亲再不甘心也毫无办法。

王宇轩的话题终于结束,就在朱韵打算喘口气的时候,母亲又开口了。

“跟你一起出来的那个男的是谁?”

“……”

朱韵简直要下跪了,她从没跟父母提过田修竹,为的就是避免母亲的穷追猛打,他们下飞机的时候朱韵还特地让田修竹晚一步出来。

朱韵试图装傻。

“哪个男的?”

“就是你把什么东西还他的那个。”

朱韵想起来了,临出来的时候,她发现田修竹借给她的眼罩还揣在兜里,掏出来还他,整个过程两秒钟不到,而且他们还挤在拥堵的人群中,这都被看到了。

母亲追问道:“谁啊?你在美国的同学?我看小伙子挺精神的。”

“不是同学,一个朋友。”

“哪的朋友?”

“国外认识的。”

“不是学校的同学?是不是社会上——”

“不是。”朱韵无奈道,“人家是正经画家,你上网搜搜,牛得很。”

“画家?”

母亲似乎有点奇怪,不过她皱了一路的眉头此刻终于松了点,“艺术家啊,你怎么认识的?”

朱韵说:“之前跟同学去意大利的时候,在一个展览上认识的。”

母亲靠回车椅,喃喃道:“画家……”她不知想起什么,忽然笑起来。“你还记不记得你小时候参加过美术班,老师教画兔子,结果你画出来像蛾子一样,把身边的女孩吓哭了。”

“啊?”

“啊什么,你给人家吓哭了自己还生气,之后的课说什么都不去了。”

“不会吧……”朱韵完全想不起来了。

“怎么不会,你小时候脾气大得很。”母亲越说笑意越浓,看着窗外,完全陷入回忆,捂着嘴闷笑,“怎么会画得那么像蛾子呢。”

天色已暗,高速路上车不多,朱韵稍稍超速,远光灯照得夜色苍茫安静。

田修竹在得知自己被朱韵母亲发现的时候,很快登门拜访。

他选在周末的一清早,按门铃时朱韵刚睡醒,蓬头垢面光脚开门,看到西装笔挺的田修竹,反应了好一会。

“你干什么?”她没睡醒,声音有些哑。

他眼睛都带着笑,一身正装硬是穿出了休闲范,周身仿佛散发着清茶的香味。

“你叫我来的,说好了七点。”

“我说的是晚上七点。”

田修竹眼睛圆了一点,还是带着笑。

“这样啊。”

“……”你故意的吧。

“朱韵?”

母亲醒得早,习惯出门散步,回来的时候刚好看见田修竹,瞬间眼前一亮。

“这位是田先生吧。”

田修竹冲母亲行礼,“您叫我田修竹就行了。”

朱韵打了个哈欠。

母亲为了验证朱韵的话,之前特地在网上查过田修竹的情况,对其本来就有好感。如今真人出现在眼前,年轻干净谈吐得体,活力之中透着儒雅,又带着点小小的羞涩……尤其旁边还衬托一个邋遢的朱韵,田修竹简直就像裹了一层圣光一样。

朱韵知道母亲满意田修竹,不过她的满意程度还让朱韵小小惊讶了一下。

母亲似乎彻彻底底忘了王宇轩这个人,田修竹走后的一个星期里,她一直对他赞不绝口。

朱韵回忆了一下田修竹跟母亲的交谈过程,觉得虽然田修竹彬彬有礼,可其实并不擅长哄人说话,尤其是面对长辈,十分腼腆,还容易脸红。

“至于么……”朱韵窝在沙发里。“我没觉得他有你说得那么好啊。”

“哟,”母亲端着茶杯,戏谑道,“是你会看人还是我会看人?”

朱韵不说话了。

“这孩子很聪明,才华横溢。”

“这倒是。”毕竟天才画家。

“不过这都不是最重要的。他性格很好,我猜他肯定不是独生子,家里有兄弟姐妹。”

这朱韵有点惊讶了。“你怎么知道,网上报了?”

“你也太小看我了。”

“……”

“所以我才一直说你不会看人。”母亲淡淡道,“我还知道他不仅有兄弟姐妹,还跟他们相处得很好。其实这孩子有很强的个性,不过他更多时候是体贴别人,这种体贴出身不好的人是装不出来的。”

朱韵抱着枕头看电视,不置一词。

母亲从容不迫地喝了口茶,最后说:“他自己有本事,又明白事理,还有个和睦的家庭,这些综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第三章

朱韵没有马上找工作。

可能是被田修竹传染了,她在挣钱方面完全不着急,回国之后连续半个月沐浴在祖国慵懒的阳光中,吃饱了睡,睡醒了吃。

养了半个月的猪后,她才不紧不慢地打包行李,准备动身。

她要回那个熟悉的城市了。

父母也赞成,首要原因是他们不想让朱韵离家太远,朱光益觉得朱韵的大学在那里读,对那很熟悉。而母亲的私心则是田修竹也在那座城市,朱韵临走前她还特地叮嘱让她跟人家好好相处。

火车站近几年翻修过三次,规模将近从前的两倍。朱韵记得她念大学的时候,火车站和汽车站是紧邻的,而今为了方便整顿管理,分散人流,汽车站早已搬离了附近。火车站里的设施也一年比一年完善,去年这通了高铁,以前几个小时的路程现在只需要四十几分钟。

时代变化得太快了。

朱韵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租了套房子,然后着手工作的事。找工作对朱韵来说并不事,不吹牛的说,她的实力可以应聘大多IT公司。母亲一直想让她去国有企业,觉得这样工作也更稳定些,但朱韵没同意,一直自己单干。

就这么又度过了近一年的时间。

因为时间较自由,朱韵可以在生活里安排很多其他事。在某个夏末,她去拜访了一位老朋友。

整片华夏大地上,能被朱韵成为“老朋友”的一只手就数的过来,想想也悲催。

朱韵驱车来到市中心一片高档别墅区,这里安保严格,她被堵在外面,打了足足七个电话才将睡梦中的任迪叫起来。

任迪大三的时候离开校园,带着几个乐队成员走南闯北东飘西荡,沉淀了两年后,由她作词作曲的一首《轻红》唱遍大江南北,乐队也由此曲命名,一直火到现在。

朱韵来到任迪的别墅,一脚踏入,瞬间皱紧鼻子,整个房子像灾后现场一样,散发着一股怪味。任迪经常外出,行李箱就堆在门口,脏衣服扔得到处都是,茶几上是吃剩下的外卖盒,还有成堆成堆的空酒瓶。

朱韵冲楼上喊:“任迪?”

没动静。

她又叫了两声,“任迪?”

“喊什么喊。”

朱韵回头,看见任迪从厨房晃出来,披头散发,上身套着宽松白衬衫,下身只穿了条内裤,光着脚在大理石地上吧嗒吧嗒地走。她从冰箱旁抽了瓶啤酒,灌了大半瓶才勉强把眼睛睁开。

“你这都不拉窗帘的?”朱韵环视一圈,明明大清早,屋里一点光都没有。

任迪懒懒嗯了一声。

趁着任迪醒觉的功夫,朱韵把会客区整理了一下,期间房子里安静得可怕。这栋别墅少说也近五百平,静得掉根针都能听到。

朱韵回头问:“乐队其他人呢?”

任迪冷笑一声,“不知道。”

她一瓶酒下肚,好像还觉得不过瘾,又去拿了一瓶。

“别喝了。”朱韵说。

任迪反应有点慢,朱韵直接过去拿走酒瓶。任迪身上酒味很重,应该昨晚就喝了不少,她一双微醺的眼睛看着朱韵,大概是朱韵的神色过于严肃,她忍不住后退了半步。

朱韵无奈。

她想起之前,她出国刚两年的时候,奶奶八十大寿,她回国庆祝。那时任迪的乐队刚火起来,演出不断,但她还是抽出一天时间跟朱韵见面。

当日任迪很累,她几天没有好好休息,朱韵将见面的地点临时换成了酒店,她们并排躺在床上,谁都睡不着。过了一阵朱韵不自觉地哼了一首曲子,任迪笑了。

“你喜欢这首歌?”

“喜欢啊。”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它取这个名字么?”

“知道啊。”

任迪扭过头看她。

当年图书馆的天台上,朱韵忙着写代码骂李峋,任迪在一旁高贵冷艳地弹吉他,她们度过了无数个轻红色的黄昏。这是后来为数不多能让朱韵想起就会心一笑的画面。

任迪看了她一眼就转回头,两人一起盯着天花板。那酒店很高级,墙壁上贴着浅色的印花壁纸,头顶的水晶灯晃得人想流眼泪。

那次见面,任迪虽然看起来很辛苦,但远没有现在这样疲惫。

“是金城么?”朱韵试着问。

金城是小六子的本名。当年那个被李峋戏称“小妞儿”的人,现在是轻红乐队人气最高的成员。时代变得很快,不知从何时起,金城这种长相阴柔雌雄莫辩的人占据了大众的审美。

任迪听到这个名字,脸色冷淡,没了酒,她便点了支烟。

任迪离开学校那年就跟金城在一起了,这出乎了大多数人的意料。任迪很傲,有时她那股劲上来比李峋还让人头疼,大家都不相信那个瘦弱的金城能追到她,可他们就那么在一起了。

“你们也六年了吧。”朱韵算了算,“挺久了。”

任迪抽着烟,不带任何情绪地说:“人是会变的。”她笑着问朱韵,“你说这世上不能‘同甘’的人多,还是不能‘共苦’的人多?”

“都很多。一直过得好,忽然不好了就会出问题。如果一直过得很苦,忽然变好了也容易出问题。”

“没错。”任迪轻描淡写地一笑。“任何感情都扛不住时间和变化。”

“总之,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不要太上火,看开点。”朱韵说。

“哟,现在都轮到你来开导我了?”任迪把烟直接捻灭在桌子上,扯了扯嘴角。“你管好你自己得了。”

“想开点。”

“你怎么跟一老太太似的。”任迪忍不住道,“你以前不这样啊,现在怎么越来越往付一卓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