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冒险之十二金锣》作者:耳雅

大冒险系列第一部

文案:

冒险家和吸血鬼

书呆子和高贵蛇妖

女王人妖和鬼畜猫妖

腹黑驱魔人和忠犬丛林人

还有一只饕餮宝宝,和一只可爱的小老虎

以上人的探险之旅,寻找上古遗留的神秘宝藏

内容标签:血族 爱情战争 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启凯,特洛伊 ┃ 配角:人、妖,以及人妖 ┃ 其它:强强,转世重生,冒险寻宝

第01章

启凯最近很闲,闲得脑袋里都要长虫子了,你问为什么?因为小印度跟他说,他最近不能出门。

小印度是启凯家隔壁的一个印度阿三,他每天都会早起练一种神奇的瑜伽,据说当他达到某种天人合一的境界时,就可以窥见天机。

小印度最近一次窥见天机时,有一个天使告诉他,他家隔壁的那位大帅哥启凯,最近一个月绝对不可以出门,否则就会遇到桃花劫。

所以小印度就将这个天大的秘密告诉了启凯。

你问启凯相不相信?

废话,他当然是不信的,但是启凯为什么不出门?因为他出不去啊

小印度一直觉得启凯是一个亲切的人,是一个到目前为止他遇到过的最慷慨的人,当然也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所以,为了启凯的安全着想,小印度在自家门口搭了个帐篷,对启凯进行24小时紧迫盯人,只要启凯一踏出房门,他就粘上去以每分钟200个字的语速跟他讲述瑜伽的强大和桃花劫的可怕以至于启凯头大如斗,终日闭门不出。

什么?你说跳窗?启凯家住17楼,你让他跳窗还不如让他直接拿枪崩了小印度!

没错,启凯有枪,而且还不止一把。启凯家的墙上、抽屉里、厨子里都是各种各样的枪支弹药。别误会,启凯并不是做军火生意的,他是自己用的,不,他也不是抢银行的

启凯是自由职业者。

所谓的自由职业就是什么都做,只要他想做。

启凯专门帮人做一些极度危险,又很有挑战性的工作。比如说,他帮人去国家博物馆偷文物、帮人潜入安全局偷资料、帮人家盗墓、帮人家寻宝、帮人家抓海盗一般只要是符合他审美的事情,他都会去做。可是最近生意不太好,不是没有生意,而是生意都很没有美感!现在的人似乎对寻宝之类富有传奇色彩的事情缺乏兴趣,而是一味地热衷于仇杀啊、偷窥啊、跟踪啊,这类极其没有品味的事情

本来,启凯闲的时候会去泡泡酒吧,看看电影什么的,可是现在门口的小印度严重影响他的生活。

启凯在家里不停地擦枪,擦完一把又一把,准备晚上出去把小印度毁尸灭迹,可是刚走到门口,就听楼下警笛声响,不是吧?这样警察就来啦?他还没动手呢。

门打开一条缝,就见门口的小印度脸色蜡黄地被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医务人员抬走了,一问才知道——竟然是咖喱中毒

启凯好奇地拉住一个医生问“何为咖喱中毒,吃咖喱也会中毒的么?”

那医生把启凯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后,说“你回家去,坚持半个月,早中晚三餐都吃印度咖喱,就知道了!”

而躺在担架上的小印度却一直在奋力喊:“启先生!你不能出门啊!不能出门啊”

直到小印度被抬下楼,抬上救护车,救护车扬长而去,启凯还是能听到那凄厉的喊声在夜空盘旋。

据经常遛狗的人说:

一条狗,如果你每天都放它出门去跑两圈,那么它在出门时几乎都能保持平静,一般不会闯祸。

一条狗,如果你从来都不放它出门,那么某一天你突然放它出去跑两圈,它基本上会很小心翼翼,一般也不会闯祸。

可是,一条狗,如果你平时每天都放它出门跑两圈,后来你突然把它关起来半个月,再放它出去,那么它就会很兴奋,一般就很容易闯祸。

所以,切记!养狗的人,不要住在会算命的人家隔壁

启凯春风得意地把自己放了出去,感觉空气是清新的,夜晚是美好的,连霓虹灯都是绚丽多彩的

他来到了他最常去的那家酒吧歇业整顿?这才多久没来啊。

换一家吧,启凯在酒吧街上晃悠着,从一头走到另一头,揍飞不长眼想调戏他的混混数只,却始终没有发现一家符合他审美的夜店。继续走,突然空中有物体下落的声音,抬头,就见一个黑影砸将下来,好像是个人。启凯退后一步,伸出手下意识地接住,就听怀里的东西闷哼了一声,再低头一看的确是个人。

怎么看都是一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年,身上穿着紧身的开领黑色皮衣,脸白得透明,一头苍白的头发配上金色的眼珠妖怪呀!

启凯刚想大叫,就觉脑袋上方又有重物落下的声音,抬头一看,一个花盆赶快向前跑几步想要躲开花盆,谁知在他前方两步处有一块无良的西瓜皮。于是,启凯华丽地滑倒了,倒在了地上

本来滑倒不算什么,只是启凯的怀里还有一个人,所以他压在了那人的身上。本来压在那人的身上也不算什么,只是那么巧启凯的嘴压在了那个人的嘴上

呆愣十秒钟后,启凯想站起来,只是伸手撑地面时压住了那人皮衣的衣角,而那人也想挣扎起来。于是“刺啦”一声,开领紧身皮衣被扯开,露出了那人白花花的肩膀和胸前的好大一片。

启凯慌忙松手,但是忘了他的身体正靠那只手支撑着重量,这下一松不要紧,启凯又倒了下去,而且又压在了那人的身上,好死不死嘴唇又贴在了一起。

最后启凯猛地弹起来,谁知两人的皮带扣不知道什么时候勾到了一起,启凯用力太猛,两人的皮带都开了,而启凯因为猛然站立,宽松的牛仔裤滑到了膝弯处

沉默!沉默之后还是沉默,无限沉默

终于

就见那个白发的少年猛地跳起来,抬脚对着启凯的“那里”狠狠地踹了过来

还好启凯是个身手敏捷的武术高手,瞬间扭身躲过了关键部位,但是由于裤子绊住了脚而没有完全躲开,腹股沟处挨了重重的一下,疼得他弯腰倒地。

那少年啐了一口,骂:“呸,看你人模狗样的,竟是个色鬼。”说完,转身就跑了,留启凯在原地边揉大腿边提裤子,脑中霎时闪现——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桃花劫?

从此以后,启凯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如果有印度人告诉他近期不宜出门,那就一定要听啊”

只是启凯忘了,有句老话,叫在劫难逃

第02章

提着裤子回到家的启凯一肚子怨气, 坐下来看看自己的大腿,乖乖,青吁吁一个完整的鞋印啊!他启凯在战场上都没吃过这种亏啊,今天竟然栽在一个小妖精手上了

不过那个小鬼打扮得还真奇怪,一头白头发,这要是晚上跑出来往你眼前一站,不把人吓着就怪了,而且还是从天上下来的,莫非是外星人?

骂骂咧咧地洗完澡后蒙头大睡,整晚做梦都是鬼故事,一大早六点就醒了,外面天气阴沉沉的,启凯心情极度郁闷中。

爬起来,懒洋洋地刷着牙,就听门铃响不理,估计不是推销的就是出院的小印度。

门铃持续响。

邪门了,这么早,哪个不要命的来触霉头?

含着牙刷走过去打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头纯白的头发,低下头,看清了那张白色的近乎透明的脸和金色的眸子

启凯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就见眼前的少年还是昨晚的装束,宽领黑皮衣,显得有点凌乱,不知是不是肤色过于苍白的缘故,启凯觉得他整个人看起来憔悴异常,大大的金色眼眸,隐隐有些发青的眼圈

“你你找谁?”启凯问了句蠢到极点的话,这里除了他还能有谁?

“还给我!”那少年抬头瞪着启凯,一脸的阴森。

“还? 还什么?”启凯摸不着头脑,拿着牙刷又刷了几下,心说这小鬼的声音好特别,空空的感觉,好像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似的。

那少年听到启凯的回答,皱了皱眉,一把抓住启凯的衣领,“你快还给我!!”

启凯被他一抓,惊得差点把牙刷吞下去,那小鬼很矮小,还不到一米七,和一米八的启凯比起来,实在差得远了些。启凯被他拽得弯下腰,咽下去好多牙膏沫,腿上的伤也清晰地疼了起来,不由怒火中烧,抬手一把将那小鬼提了起来,往外一扔,“呯”一声关上了门。

转身刚想进去拿杯水漱漱口,就听门口响起了惊天动地的拍门声,伴随着那人的叫喊“还给我!你给我开门!把东西还给我!!”

现在是早上六点半,启凯这栋楼里住的都是些彪悍的夜游生物,现在正是他们的睡眠时间,这种响动,很有可能会引发枪战,所以启凯无奈打开门,伸手将那小孩提了进来。

那小孩腾空被启凯提着,又是踢又是挥拳,启凯无奈甩手把他扔向了一边推满衣服的沙发里,本想沙发比较软,应该不会摔坏,没想到小鬼落到沙发上后闷哼了一声,竟然就不动了。

启凯连忙走上几步,低头一看睡着了?!

惊异非凡地仔细审视了一下那个小鬼——的确是睡着了。启凯这才发现,他的头发不是染的,而是天生的白色,脸上的皮肤也是几乎透明的白,原来是个白化儿啊

无奈地叹了口气,启凯突然想到,这小鬼刚才说什么“还给他”?

把昨天穿的那身行头翻出来果然,夹克的纽扣上挂着一串金色的链子,应该是昨天撞到一起时挂上去的,莫非这小鬼找这东西找了一夜?

启凯拿起那串链子,就见下面有一个椭圆形的吊坠,是可以打开的那种款式。轻轻把吊坠打开,就见两个一样大的椭圆凹槽,右面的那个里镶了一张照片,一个美得惊世骇俗的年轻女子,怀里抱着一个一头白发、雪一样的婴儿,不由在心里赞叹,“哇圣母啊”

再看左边,是雕刻在金属壳内壁的几行小字:“给我最可爱的东东,永远爱你的妈妈。”

启凯看了那吊坠一会儿,又低头看了看在沙发上睡得迷迷糊糊的某小鬼,无奈的摇了摇头,轻轻把吊坠挂到了他的脖子上。见他似乎睡得不怎么舒服,启凯就把他扛到了卧室的床上随后,很不习惯早起的启凯在床上略靠了靠之后,也睡了过去再随后,在一声高分贝的尖叫声中,启凯被惊醒,惊奇地发现自己正紧紧抱着那个小鬼,而小鬼,也正睁着一双暗金色的眼睛愤怒地盯着自己。

“咦?我怎么睡着呀”启凯正自迷糊,就被那小鬼一个直拳,毫不留情地狠狠击中了右眼,疼得捂着脸向后倒去。那少年一下就从床上蹦了起来,发现项链已经回到了脖子上,伸手握紧了长出一口气,抬头对着床上的启凯骂了句:“死色鬼!”就转身逃走了

启凯缓了半天才如梦初醒,气得直骂娘,狠狠地把枕头扔到一边。走到洗手间一照镜子,就见自己那张帅到天地无色的脸上,竟有一个熊猫眼

启凯磨着牙恶狠狠地骂道:“死小孩!再让老子碰见,老子扒了你的皮不过他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启凯摇着头想了半天未果。

就在启凯准备拿枪去追杀那跑掉的小家伙时,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

“喂!哪个不要命的?”启凯怒气冲冲地接起电话。

“你老子我!”电话那头更加怒气冲冲。

启凯一听就矮了半截,“老爷子啊怎么这会儿打电话来?有生意?”

老爷子是启凯的干老子,也是他的联络人。老爷子在道上人面极广,所以一般启凯的客户都通过老爷子跟启凯联系,而且老爷子深知启凯的脾性,普通的生意都不会惊动他,今天竟然亲自打电话来了,看来非同小可。

果然,就听电话那头老爷子笑着道:“马上到我这里来,有大生意!”

第03章

启凯驱车赶到老爷子家时,老爷子却已经离开了,只是让管家交给了启凯张纸条,说是让他按照上面所写的地址,去找一位项先生。

无奈,启凯只得又发动了汽车。

开啊开,车子几乎已经开到了无人的荒山区,启凯就纳闷了,那些有钱人怎么都喜欢把好端端的房子造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呢?

车子盘山而上,转过遮挡视线的树木后,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堪称豪迈的巨型山顶古堡

启凯张大嘴呆了足有五秒钟,幸好他也算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因此才能及时地回过神来,而没有直接把车子开到山沟里去

车子开到古堡门前,全自动的巍峨大门缓缓开启,列立两旁的婢男婢女鞠着躬把启凯迎下了车。一个满头白发,自称是管家的人引着他,走进了那座幽深的古堡。

大概所有的古堡内部陈设都差不多,什么兽头啊,穿盔甲的武士啊,幸亏是没有蜘蛛网,不然启凯就真的要认为自己是走进了某个主题公园。

在一间大得有些离谱的客厅里坐下,管家说了声“稍等”,就关门退了出去。启凯一独自坐在一张有火车那么长的华贵沙发上,开始打量客厅。

启凯是行家,一眼就看出这座古堡的主人显然对古老文化相当痴迷,客厅中大大小小的装饰品,摆设,甚至是观赏花卉的摆放布局,都能透露出极深的文化底蕴,只可惜过度的奢华破坏了美感。本来么,古董要放在泥里,才叫古董,如果放到金玉镶嵌的展柜里,那就只能叫艺术品了。

没过多久,客厅的房门就再次被打开,一个衣着考究,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他微笑地快步走到启凯面前,伸出手说:“启凯先生么?久仰大名。”

启凯连忙站起来和他握手,说“你好,你好。”

两人握完手后,就面对面地坐了下来。

“在下项宇。”那人的第一句话就差点让启凯把刚喝到嘴里的红茶都喷出来——好名字啊!!

项宇倒也不在意,微笑了一下说,“我就开门见山了,我想找人帮忙找几件东西,洪叔推荐说,你是最佳人选。”道上的人都管老爷子叫洪老爷子,只有私下的朋友,才会叫他洪叔,启凯从项宇对老爷子的称呼中,听出两人关系非浅。

“项先生要找什么东西?”

“启先生可曾听说过当年楚霸王项羽曾打造十二面金锣的传说?”项宇不答反问。

启凯略微一愣,随即点了点头道:“相传当年楚霸王打造了十二面金锣埋于浙江省绍兴市项里村的水湾山,并且留下字符作谜,如能解开字符之谜,就能找到这十二面价值连城的金锣。只可惜这两千年来一直没有人能解开这字符,因此这十二面金锣至今下落不明。怎么,莫非项先生想找着十二面金锣?”

“哈哈启先生不愧是行家。”项宇赞许地点点头道,“我项家的祖上就是西楚霸王项羽。”

启凯心说“啊呀名门啊名门失敬!失敬!”

项宇拿出一个扁平的黄铜制精致盒子说:“这是我项家历代相传的宝贝。”说着,打开了盒盖。

启凯一看,只见盒子里是几片刻满了奇怪符号的竹简。

“这些竹简上刻着的字符,其实是古代的一种加密文字,由我项家历代口传心授,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项家的人,才看得懂。”项宇收起竹简接着说,“根据这些竹简上的记载,这十二面金锣上的图案,其实是一幅地图。”

“地图?”启凯很感兴趣地注视着项宇。

“没错!楚霸王曾得到秦朝的巨额财富,但他死后,这些财富却失去了下落。据说有一张标明宝藏所藏地点的藏宝图,就隐藏在十二面金锣里。”项宇停顿了一下,“这批财宝里有无数上古神器。我要找的,就是这批先秦的宝藏。”

启凯听完后,点点头道:“也就是说先找十二面金锣,再找先秦宝藏?”

见项宇点头,启凯又问:“那么说,项先生已经有这十二面金锣的线索了?”

项宇笑道:“启先生真是聪明人,不瞒你说,当年楚霸王的确留了字符来标注金锣的埋藏地点,但是现在矗立在绍兴项里村水湾山的那座刻有字符的石碑,是假的!”

“假的?”启凯吃惊。

“当年楚霸王特意留了一真一假两块石碑,真的那块历经千年,已经遗失。不过在我项氏几辈人的努力下,已经探明了那块真碑的所在。如果启先生原意接下这笔生意的话,我会把具体地点告诉你。并且,作为酬劳,我愿意将最后所得财物全部的百分之十,赠送给你。当然,这趟行程的全部开销,都由我支付。”

启凯考虑了一下,这件事虽然是有些离谱,不过关键是够有挑战性,还很有美感!于是,他点头道:“ok!我答应。”

“太好了!”项宇高兴地站起来和启凯握了握手道,“这块真碑,原先是被云南一带的藩王得了去,后来久经战乱,石碑最终遗落到了东南亚的原始森林里。”

“什么?”启凯吃惊,“东南亚的原始森林?那范围也太大了些。”

“不我还没说完呢。”项宇笑呵呵地拿出一份地图来,给启凯看,“这是我花了几年的时间,得来的一张东南亚原始森林里,原始部落的分布图。”

“原始部落。”启凯挑眉:“东南亚的原始部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部落社会了这些部落相当神秘和隐蔽。”

“哈哈启先生不愧是行家。”项宇笑着道,“据我的查探所知,那块石碑已经被切分为四小块,分别隐藏在四个最大的部落里面。”

“分别藏着的莫非这些部落和这十二面金锣之间有什么瓜葛?”启凯问。

“启先生真是聪明。”项宇点点头,“这些石碑,乃是该部落的图腾,大概是先最有遗训,让这些部落子孙世世代代都守护着这些石碑,所以,别人根本无法靠近。”

“而我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石碑上的碑文拓印下来,然后根据碑文上的线索,找到十二金锣,是不是?”启凯问。

“快人快语。”项宇满意地点头,“那么,我们就这么说定了,合同的事宜,待会儿我的秘书会跟你签好,并且先付你一部分定金。”

“好。”启凯点头,起身准备告辞,却被项宇拦住“稍等,这次的行动比较危险,所以,我还为启先生找了几个组员。”

“组员?”启凯略感惊讶。

“当然,他们都会百分之百地听从启先生的调遣。”项宇补充道,“放心,他们都是各个领域的顶尖级专家,一定会对启先生的这次行动,有所帮助。”

第04章

当启凯看到眼前这五个所谓的顶级帮手时,说实话,想死的心都有了。

一来,启凯独来独往惯了,一个人方便啊!!逃命时也少些累赘。这回好了,拖家带口的,万一有什么危险还要照应这些人。

二来,这眼前的都什么人啊?五花八门的。

似乎是看出了启凯的犹豫,项宇连忙走到众人面前:“来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这位是启凯,你们这次行动的领队。”随后,给启凯一一地介绍了五人“这位是叶博士,他是动植物学方面的专家。”

汗阿启凯一看,就叫苦不迭,这根本就是一文弱书生啊,看那小身板,有一百斤么?还有那副深度近视眼镜,带这样的人进丛林??——定义:累赘!!

“这位是莫宁,莫医生。他是你们这次的随队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