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呀,去书房吧!”

老爷子虽然住在偏远的乡下,但是上头的巨变,他还是知道的。

说着爷儿俩一前一后的去了书房,关上门在屋里说了将近一个时辰。进去的时候李正义还紧皱着眉头,出来的时候,他似乎已经被老爷子开解,已然恢复到正常的样子。

“五丫在后院练刀呢,你去看看吧?!”

老爷子老神在在的坐在太师椅上,手里还不紧不慢的转着两个干核桃。这还是五丫头买给他的,说是经常放在手上搓,对身体好。哎呀,也不知道这丫头从哪里听来的典故。既然是孩子的心意,他也不好拒绝,即使不相信对身体好的话,但是搓个核桃倒也有几分老爷子的派头。

“不了,儿子还要赶回去,五丫就烦劳您了。另外,马我已经让李信牵到牲口棚了,爹,您还有要交代给儿子的吗?”

和老爷子谈完后,李正义心里一片清明,想起衙门里的一摊子事儿,他一刻也不想耽搁。

“行,你回去吧。该说的为父都和你讲了,新皇登基官场上肯定会有所波及,你什么都不用考虑,千变万变根本不变,守好自己的本分就成!”

“是,儿子明白了!”

说完,李正义去正房和母亲打了个招呼,便又急匆匆的赶回梅水镇。

吃过午饭,老爷子回房睡午觉,胜男也回房洗漱。现在的训练基本上分两部分:早上练武,下午习文并练大字。如今需要流汗的部分结束了,她要赶紧去洗个澡,然后把身上满是汗臭味儿的衣服换掉。否则别说自己受不了,就是挑剔的馒头也不让她抱。

洗过澡,胜男换了干净的衣服,她把湿头发随意的披在身后,然后扑向炕上的馒头。

“喵呜!”

轻点,轻点儿,人家刚睡醒呢!

经过两个月的精心照顾,馒头的个头已经比成年猫还有大,圆滚滚的肚子像个球一样,橘黄色的皮毛也溜光水滑的,看起来别提多像加菲猫。

“切,懒死你算咧!”

胜男缩在炕上,小手轻抚馒头的胖肚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胜男诡异的发现,她居然可以和馒头心灵相通,而且还能彼此交流。这让她惊讶的同时,也有种终于找到朋友的感觉。独身来到异地,虽然有家人的关心,但是她心中最深的秘密却无人倾诉,有时她甚至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自从和馒头交流后,她经常把前世的一些故事讲给它听,也时时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曾经的家人和过去的经历。

馒头在倾听的时候,倒也一反平时懒惰、贪吃的样子,它还经常用超乎猫的口吻来劝解胜男,有时还会提出一些建议,让胜男有一种良师益友的错觉。

“切,懒也是一种福气,你有吗?”馒头眯着眼,嘴上的胡须一翘一翘的,“对了,葫芦里的土地能长东西吗?”

“对哦,你不提我都忘了呢,我看看哈!”

前些天她花盆里种的东西都收割了,她正巧想试试把土地收进葫芦是不是也能长东西,便把闲置的花盆又洒上种子,然后把花盆放进葫芦里。这些天忙着练功,居然也忘了瞧,不知道成功了没有。

胜男从衣襟里掏出紫葫芦,打开塞子,“咦?馒头,快看,种子发芽了。奇怪,明明里面没有太阳,无法进行光合作用,种子是怎么发芽的呢?”

馒头睁开眼睛,扒着小爪子凑在葫芦口看,“谁知道呀,也许葫芦本来就是仙器,自然不能用常理来推论呀!”

其实它也不知道“光合作用”是啥米东西,不过,葫芦的来源胜男倒是给它讲过。这可是南极仙翁用来放杂物的宝贝呀,也许,之前里面就放过比仙丹还有高级的东西呢。所以呀,葫芦里的世界,无法解释。

“对呀,就想你一样,馒头,我就纳闷了,你怎么越来越不像一只猫?”

胜男拿起绿葫芦,点了几滴水倒进紫葫芦里,她看着一只猫的脸上居然有“不屑”的表情。

“切,我是喝生命水长大的神猫,当然不是普通的猫啦!”

“没错,看来生命水真是好东西。”胜男也喝了几个月的生命水,发现自己的体质变得非常好,要不是经过生命水的改良,就她的小身板,早就被爷爷变态的训练强度给累趴下了。

虽然心里抱怨爷爷的训练一天比一天魔鬼,胜男一到时间还是会自觉的爬起床。第二天清晨,天还没有亮,她又准时起床,穿上衣服,看看被窝里依然睡得香甜的馒头,她嫉妒不已,穿好鞋子,她坏心眼的把被子撤掉,在馒头“冻死啦,坏主人”的抱怨中一路跑出家门。

晨跑结束后,老爷子牵出一匹红棕色的马,他对蹲马步的胜男说,“丫头,来,今天咱们要加一项:学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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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六章 千里驴悍马

“骑马?爷爷,当捕快还要学骑马吗?”

胜男擦擦汗,心有余悸的站在高大的马面前。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觉得人家女侠骑着马,衣袂飘飘的特别有范儿,可是自己站在马的面前时,她才发现这种被人用来当交通工具的温顺动物,却是如此的庞大,她掂着脚尖也够不到马背,怎么骑?!

“那是自然,”老爷子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慢慢的梳理着马的毛发,“出城办案、传递公文,那样不需要用马,来,丫头,别怕,爷爷抱你上马试试!”

胜男的双腿不由自主的直发抖,她颤着声音说,“爷爷,能不能不学呀?”

“不能,”爷爷断然拒绝,其实当普通的捕快不会骑马也就算了,可五丫是要当捕头的,如何能不会骑马,他降低声音温和的说道:“五丫,不要怕,这匹马是匹母马,非常温顺的,来,试试!”

说着,老爷子抱起退缩的胜男,扶她上了马,“抓紧缰绳,踩住马蹬子!”

胜男哆里哆嗦的坐在马鞍上,小手抓住缰绳,她感觉屁股底下一直在动,她甚至能感受到马不安的刨蹄子,“爷爷,然后呢?”

“夹紧马肚子,对,然后踢马蹬子,对,对,慢慢走。”

老爷子一步一步的解说着,胜男勉强安稳的坐在马上,只有双腿不住的发抖,呜呜,前世马场里学骑马人家还有护具,可是这里什么都没有,万一摔下来,后果——

世界上的事情,是怕什么来什么,胜男这里正胡思乱想,想到自己悲催的跌落马背的场景,她的身体也不安起来,手里的缰绳猛的一拉,双脚狠狠的磕上马肚子。然后温顺的小母马,被吓到了,长嘶一声狂奔出去。

“小心,丫头,抓紧缰绳!抱、抱住马脖子,别松手!”

老爷子也被吓了一跳。刚刚还好好地溜着。怎么马就惊了呢。他忙不迭的让李信带人追了出去。哎呀。可千万别掉下来呀。否则,就这么个小人儿。还不得受重伤呀。都怪他。这么心急干什么呀?!

胜男被颠的上下乱晃。她感觉耳边地风呼呼地刮,屁股底下地马像打了兴奋剂一样狂躁的乱跑着,一眨眼跑到了外面的田地里。

现在刚刚过了正月。地里也没有人干活儿。惊马颠着胜男一路杀到了绿油油的麦子地里。

“呜呜,不会这么快就要见小白了吧?”

胜男死命地抓住马鬃。她心里已经没有了任何想法,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能掉下去,掉下去不死也得缺胳膊断腿地。她才刚刚习惯了明朝地生活。她不想这么快就回到地府见那个乌龙小白。

不知道颠了多久,胜男感觉自己的手都麻木了,胯下的马终于放慢了速度,溜溜达达的在田地里乱晃。

“胜姐儿,胜姐儿!”

身后传来李信的声音,老爷子的马在春节的时候寿终正寝,家里没有马,难为他骑着一头驴追了出来。

“…李叔,我在这里,李叔,我在这里!”

胜男听到声音,心里顿时安定下来,她喘着粗气回应道。

“谢天谢地,老爷子都快担心坏了,胜姐儿,你没事吧!”

李信下了驴,拉住仍在散步的马,把胜男抱了下来。

不知道被颠了多久,胜男的腿都站不住了,她一屁股坐在冷硬的地面上,后背的冷汗流了下来。

李信见小丫头瘫软的样子,忙把她抱上驴背,然后一手牵着马,一手牵着驴,慢慢的走回家。

回到家,老爷子见胜男安然无恙的回来,也松了一口气,他忙吩咐厨房中午做些好菜,给胜姐儿压惊。

“爷爷,对不起,我让您失望了!”

“唉,是爷爷太心急了,丫头,不怪你,都怪我呀!”

老爷子开解儿子的时候倒是很想得开,可换到自己身上,他也着急呀,所以才加大了培训强度,恨不得胜男今年就把所有的东西都学会,明年就能回去当差。

“…”胜男见老爷子苍老的脸上满是颓废,便随口说道,“爷爷,我骑不了马,还可以骑驴呀,我刚回来的时候,感觉骑驴比骑马安全多了!”

“驴?”老爷子沉吟了一会,县里的捕快也有骑驴的,可驴比马慢多了呀。心里虽然不是很赞同,但是看到五丫满脸期待的样子,勉强点点头,“骑驴倒也可以,正好年前咱们家的驴下了小驴,丫头,你先试试?”

“好呀,明天就试试!”

只要不骑马,什么都好说。算起来,她也是喝驴奶长大的,估计和驴打交道更简单一些。再说了,现在小驴还小,她可以用生命水给优化优化,没准儿还能养出一头通灵的驴呢。

下午,吃过午饭后,老爷子似乎有心事,他把祖上各位先人记录的一本破案心得拿给胜男,让她回屋去看,自己则坐在太师椅里发呆。

破案心得比大明律要好懂许多,胜男拿出当年看网络小说的速度,厚厚的一本书不到一个时辰便翻完了。其实抡起接触的案子,说句大不敬的话,她在前世见识过的比这本心得记载的还要多,心得里记录的多是一些东家丢了鸡、西家走丢了孩子、南家的丫头被拐卖了、北家盖房子和邻居干架了之类的琐事,少数算得上高智商犯罪的,也不过是官印被盗、仓库的老仓偷粮之类的小案子。命案或者大案非常少,基本上一位先人当差三十多年也不过经手了十几起,五位祖先办的命案加起来都不如前世她亲爹一个人办的案子多。

“哎,古人还是比较淳朴呀!”

“看完了吗,看完,咱们去看驴吧?”

馒头趴在她的大腿上,两只爪子轻轻的挠着胜男的衣服。

“好呀,看看以后的搭档!”

人家小驴也出生几个月了,她还一次就没有见过呢。放下书,外面的天色还早,她抱起馒头一起来到后院的牲口棚。

牲口棚里拴着一头母驴,也就是今天李信骑的那头。它后面还跟着一头半大的小驴,黑色的皮毛,尖尖的耳朵,一双水汪汪的大眼上还长着两撮白毛,嘴巴和腹下都是雪白的毛发,看起来格外的可爱。

胜男猫腰进了棚里,拴着槽子上的母驴对胜男的闯入并没有什么反应,估计胜男驴奶喝多了,身上还真有了驴的味道,她爱惜的抚摸着小驴的皮毛,“嘻嘻,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座骑了哦,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说着,她从腰下解开绿葫芦,在手心里到了一些生命水,伸到小驴的身边。

小驴子吧嗒了吧嗒嘴巴,似乎闻到了从来没有闻过的清香,伸出舌头舔了起来。

“喝吧,呵呵,多喝点,小说里的男猪们要么有千里马,要么有汗血马,我怎么也得养头千里驴吧!”

“千里驴,不是千里马吗?”

胜男给馒头讲过千里马的故事,所以它听到千里驴的时候,忙出声纠正。

“有生命水在,一切皆有可能嘛。你不就是从野猫变成了神猫?!”

“哦,那你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呀。我叫馒头,它是不是叫包子?”

馒头对自己的名字很纠结,每次吃午饭的时候,厨娘都会喊上馒头啦,害得它还以为让它上桌呢。

“恩,是该取个名字,”胜男又给小驴加了一些生命水,心里念着千里驴,突然闪过前世最喜欢的一种车,“哈,有啦,就叫悍马吧。这次老太太不会说名字不吉利吧!”

“偏心!”馒头很纠结,凭什么它叫馒头,这只傻驴却叫什么马这么威风的名字?!

胜男才不管馒头的怨念,这只猫最近有点嚣张,正好打压一下它的气焰。接下来的日子,胜男的工作又多了一项——喂驴。

晨跑、练刀、喂猫、喂驴,然后是骑驴,生活简单而充实,就这样五年过去了,胜男也变成了一个英气十足的少女。

“驾~悍马,快点呀,爷爷一会就追来啦!”

胜男骑着驴,她不停的催促着。

“追来就追来嘛,急什么?”

悍马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它的目标是前方的一片嫩草,才不管主人想赢过快马的心思。

“怎么不急,爷爷说了,如果你跑的没有马快,就让我学骑马。”胜男拍了悍马一下,真是吃货,“我当年可是差点被马摔死,如果再学,估计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哎,我给你说哈,如果我被逼着学骑马,你也没有好果子吃,以后甭想吃葫芦里的嫩草!”

“切!”

悍马不屑的打了一个响鼻,听到身后传来“啪嗒啪嗒”的马蹄声,撒开四蹄飞速的跑了开来,留给后面一片尘土。

胜男骑着驴回到院子里,爷爷还没有回来,李信则拿着记事本记录下她到达的时辰。两刻钟后,老爷子才骑着气喘吁吁的马进了门,他看到在胜男正在院子耍刀,而那头被叫做悍马的驴子也乐颠颠的守着一槽子青草啃着。

“咝!”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今天他和孙女一起出发,说好了看看谁先回来。他骑的马正是当年儿子给买的那匹小母马,论脚力和耐力都不错的,虽然比不上自己以前骑的老马,可肯定比驴跑的快呀。没想到,刚出发没有多久,这头驴就跑在了马的前面,仿佛故意一般,驴子不紧不慢的在眼前晃悠,他的马却怎么都赶不上。

“老爷,您看!”

李信拿过记事本,上面记载了五年来胜男各项培训的成绩,骑马一栏上写着:“弘治五年三月初六辰正一刻李胜男”(大概上午09:15左右)

他先是不可思议,然后又深深的吁了口气,“‘汗’马,还真能比拟千里马呀!”

第一卷 缁衣世家 第二十七章 不打不相识(一)

晚上,老爷子把胜男叫进了书房。他坐在太师椅上,手上拿着一本册子,胜男看着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老爷子把一指厚的册子合上,册子上详细的记录了胜男五年来的培训成绩,有些项目甚至超过了他当年的记录,呵呵,李家有希望啦。再看看眼前满脸英气的少女,老爷子欣慰的叹了口气,

“丫头,你今年十五了吧?!”

“呃,”胜男一时没有跟上老爷子的思路,愣了一下忙点头,“对呀,爷爷,我回来也有五年多了呢!”

“呵呵,好呀,总算是长大了,”老爷子感觉身上的担子轻快了不少,儿子上个月刚来信说苏知县马上要调任,让五丫趁着知县还没有走让她赶紧回去,否则等新知县上任后,连普通的捕快都不一定能当上。

“丫头,本来我还想再留你半年,多传授给你一些衙门里的事儿,可是时间不等人呀,”老爷子从抽屉里掏出一封信,轻轻的拍在桌子上,“你父亲刚来了信,说是已经给你预留了一个步班捕快的名额,让你尽快回去。我今天看了看,你的各项培训都已经合格了,当一个小捕快还是绰绰有余的。不过,要想当一个好捕头还是需要一些经验,可惜我是没有机会亲自教给你啦。我呢不在你身边看着,当了差有什么不懂的就问你父亲,记住了吗?”

“是,爷爷!”

胜男没想到离开的日子这么快就来临,她在老家待了五年多,与爷爷和老太太他们朝夕相处,在心底里已经把两位老人当成了自己的亲爷爷和亲奶奶,“爷爷,我…”

“唉,我知道你舍不得,不过老家不是你们年轻人呆的地方,记住从你学李家刀的那天起,你就是李家新一代的继任者,做什么事情都要以家族的利益为考虑!”

“我明白,爷爷!”

“恩,你是个聪明的孩子,这五年来你也受了不少的苦,”老爷子拿出一个精致的木盒子,他打开盒盖,里面放着几张纸和是十个银元宝,“来,丫头,这里是十顷地的地契还有一百两银子,是当时说好给你做嫁妆的。”

“爷爷,嫁妆现在就给我?!”

胜男有点晕。嫁妆不是嫁人地时候才给的吗,怎么现在就给她了?!难道爷爷他们不怕自己拿了田契和银子,不干捕快而跑路去当地主婆吗?

“呵呵。当然不是现在给你。田契我已经改成了你的名字。不过这些要先交给你父亲管理。等你什么时候当了捕头,这些才给你地。明白吗?”

老爷子把木盒锁好。他见胜男一副失望地样子,便捋着胡子笑道,“放心,只要你用心当差,你父亲和我都不会亏待你的。再说了。这些年你和珍姐儿捣鼓的那个什么玫瑰作坊,又是酿酒、又是做酱地,挣了不少银子吧?!”

“爷爷。您都知道呀?”

胜男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她还以为自己做得挺隐蔽呢,没想到老爷子还知道自己也参了股。

“哼,我当然知道,要不是我作保,你以为你们的玫瑰作坊能开得下去?!如果不是看我的面子,你们的工人那么好招?!你也不想想,村里的闲汉怎么从来没有找过作坊的麻烦?!”老爷子隐去笑容,严肃的说道,“丫头,我知道你聪明又机灵,不过,在这个世上,单单靠聪明是无法生存的,尤其是一个女子,没有家族的依仗,你什么都做不了。甚至你那些挣钱的作坊,反而会引来宵小之徒的惦记。你想想你姑妈,再看看周围的邻居,你明白了吗?”

胜男心中一凛,老爷子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尽管她学会了李家刀,尽管她比普通的女子独立,尽管她也有一些挣钱的法子,尽管她现在已经小有积蓄,可一但失去李家的庇护,那她什么都不是。想想小姑妈,她可是带着不菲的家产和子女回来的,还不是被李正良试探着欺负了一回。有家有子有钱有田的大人都是如此,更何况她一个小女子?!

胜男发现自己太幼稚,她能想到的事情,老爷子和老爹又怎么想不到?

想到这里,她收住笑容,无比认真的对老爷子说道,“爷爷,我明白。您放心吧,我一定会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哈哈,好孩子。去吧,让小巧帮你收拾收拾,明天让李信送你回家!”

“恩,知道了!”

被老爷子又是利诱、又是半恐吓的说了一通,胜男知道她的安定生活还是来自李家。只要她好好当差,然后等弟弟长大后把位子还给他,老爷子和父亲的承诺才会兑现吧?

唉,本来她也没有想脱离李家,老爷子的话就当警示吧,她要时刻记在心里,什么时候都不要失了“本分”。

“李叔,你太慢了,我们先走一步了哈!”

胜男骑着悍马,李信赶着马车走在后面,马车车厢里放满了胜男的行李、老太太给她和家里人的衣服料子,还有小姑妈塞上车的玫瑰酒和玫瑰酱。

“胜姐儿,路上小心!”

李信也想快一点儿,可是自己驾的马车也不过是普通的母马,比起五姐儿胯下的千里驴还是差了一些。他见胜姐儿耐不住的跑在头里,忙举着鞭子喊道。

“知道啦!”

今天一早,她就收拾了行李准备回家,老太太和老姨奶奶一边一个的抱着她的胳膊,对于她的离去非常不舍,小姑妈也得了信儿,提前来到家里给她送行,把她在玫瑰作坊几年攒下的分红银子全都拿了出来塞到马车里。

老爷子前一天和胜男谈过了,便没有再说什么劝诫的话,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拍拍她的肩膀,神情里也满是不舍——胜男是唯一一个在他身边长大的孙女,又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朝夕相处了五年自是有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