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抱着儿子回卧房,放在了徐妙仪的被窝里,然后亲自送了徐增寿下船,徐增寿一步三回头的踏上码头,就当官船快要离岸时,他突然转身踩着踏板跳到了甲板上!

徐增寿站立不稳,摔倒在船头,朱棣忙扶起小舅子,“你这是——”

徐增寿说道:“来都来了,干脆送到杭州吧。”

次日,朱高炽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满船找二舅,见二舅陪着父母一起吃早饭,高兴得欢呼雀跃,“我就知道二舅不会骗人的!”

孩子不带一丝杂质、纯真的笑声和情感打动了所有人,冲淡了被仓促赶出京城的郁闷,徐妙仪和朱棣对视一眼,脸上都有了笑容:有你有我有孩子,在那里都是温暖的家。

徐增寿抱起外甥,讪讪笑了笑,暗自庆幸昨晚选择了留下。

三天后,杭州港。

朱高炽又抱着二舅的大腿,泪水在眼睛里打着转,若不是惧怕亲爹朱棣发脾气,他早就哭出来了。

徐增寿呵呵笑道:“算了,来都来了,送到扬州吧。”

扬州驿。

朱高炽骑在徐增寿脖子上,徐增寿无奈说道:“算了,来都来了,送到淮安吧。”

从隋朝开始,修建了贯通南北的大运河,水路畅通,可惜每到末代战乱,运河无人管理,河段就会淤积堵塞,必须时不时的换马车在陆地前行,然后再转水路。

从扬州到淮安,徐妙仪从舒适平稳的官船转到了颠簸了马车之上,正在坐月子的她被颠的头晕,连温补的药都吐了出来,颇吃了些苦头,人家坐月子越来越胖,她反而日渐清瘦了。

朱棣心疼妻子,指着干涸淤积的古运河说道:“我这就写奏本给父皇,建议重新疏通京杭大运河,倘若打通了河道,从南到北,两岸百姓都受益无穷,也方便运粮食货物运到燕地,平抑北方居高不下的粮价。”

徐妙仪苦中作乐,笑道:“真是好主意,可惜水利一修就是好几十年,我是享受不上了,留给后人们享用吧。”

朱棣握着妻子的手,说道:“一辈子很长,肯定能赶上,等修好了京杭大运河,我就请旨出藩地,陪你坐船南下,沿着运河一路游玩。”

徐妙仪靠着丈夫宽阔的胸膛,颠簸的马车似乎没那么难受了,“嗯,那时候炽儿也成家立业了,守护燕地的责任就交给他吧,我们偷得浮生半日闲,安享晚年便是。”

朱棣吻着妻子的头发,“所以你要养好身体,我们一起到白头,看大运河的风光。”

徐妙仪伸出右手,“好啊,我们击掌为誓。”

啪!五指相对,掌心贴掌心,盟誓既成。

若干年后,永乐大帝朱棣以举国之力疏通了京杭大运河,南北客船如织,犹如一根动脉似的连接南北,一路繁华似锦,大明由此进入了永乐盛世。

永乐大帝力排众议,将都城迁到北平——他和妙仪相爱相守、风雨同舟的家。御驾顺着大运河北上,无限风光。

可是他的皇后终究违背了誓言…

燕王一行人到了淮安。这一次朱棣坚决不许长子死缠烂打粘着徐增寿了——他亲自抱着朱高炽。朱高炽平生最怕的人就是父王,在父亲怀里僵直着身体,不敢乱动,也不敢说话,可怜兮兮的看着二舅。

徐增寿心太软,将行李扔回马车,“算了,来都来了,就送到徐州吧。”

徐州驿站。

春雷震震,下起瓢泼大雨。徐增寿笑道:“下雨天道路泥泞,想回也回不去,干脆送到济宁吧。”

朱高炽纳闷了,“二舅,难道济宁就不下雨吗?”

哎哟,我的傻外甥!你这不是拆舅舅的台嘛。徐增寿人到中年,一如既往的不要脸,眼睛都不眨的说道:“昨晚神仙托梦给我了,说济宁不下雨。”

准备送行的朱棣和徐妙仪彻底无语了。

到了济宁,早已看穿徐增寿心思的朱棣和徐妙仪干脆放弃送行。

舟车劳顿两个多月,终于到了北平城!

徐妙仪对二哥说道:“你来都来了,在北平住些日子吧。”

送君千里,不愿离别。徐增寿欣然接受了邀请,“好吧,一切都听妹妹的。我在妹妹这里住几个月,看看北方的风土人情,到了秋天凉爽时就回京。”

连日下雨,道路泥泞,老远就听到大象的嘶叫声。前来迎接燕王车驾的北平城府尹大人忙解释说道:“殿下,北平城虽是以前元朝的都城,但年久失修,城里的下水井堵了大半,一下雨就积水。这不刚刚连下了三天大雨吗,城中积水,就连大半城门都泡在水里头,水压太大了,连马匹畜力都拉不开。幸亏以前元朝皇宫里还有几头进贡的大象,微臣就要象师驱赶着大象开城门。”

朱高炽一听说大象拉城门这等奇事,赶紧爬上徐增寿所骑的骏马,“二舅,我们去看看。”

徐增寿双眼兴奋发光,无比璀璨,立刻拍马而去,“北平真是太好玩了!”

朱棣忧心忡忡,对徐妙仪说道:“你看看府尹还有当地官员的神色,早已见惯不惯了,估计经常请动大象开城门,里头北平城得破成什么样子。”

徐妙仪拍了拍朱棣的手,“既来之,则安之,破家值万贯嘛。再说了,这里毕竟是元朝的都城,烂船都还有三斤钉呢,我们会让北平城重获新生的。”

作者有话要说:明朝北京真有过洪水堵门,大象开道的事情。

这是徐后传最后一卷“靖难”的第一章,下章就要洪武三十年了。

下面是无奖问答:猜猜寿寿在北平住了几年?

今天是双更,看完回来补分

第261章 不想长大

洪武三十年,春,北平城。

一个面目清隽、身材高大的中年商人行走在北平街头,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他似乎不知疲倦,每一条大街都印下了他的影子,即将到了黄昏,他终于停下了脚步,在北平城中心前朝元皇宫旧址前停下脚步。

旧皇宫的宫墙犹在,只是不复以前的肃穆华贵,宫墙外头全是做买卖的商铺客栈,喧闹嘈杂。中年商人似乎随意的选了一家饭馆坐定,店小二忙过去招呼,“客官,您想用点什么?”

中年商人生的俊秀,举止也十分优雅,指着挂在墙上的水牌菜名说道:“这北八珍是什么?”

店小二忙解释道:“北八珍原是前朝元皇室宫廷用的菜肴,是指醍醐、樟子肉、野驼蹄、鹿唇、驼乳糜、烤天鹅肉、紫玉浆、和马奶酒。这不改朝换代了嘛,民间百姓只要有银子,也能吃和元朝皇族一样的饭菜,所以我们就叫这个为北八珍。您一个人吃饭,点一道北八珍就足够了。”

中年商人点头说道:“好,我尝尝你们的手艺。”

店小二咧嘴笑道:“您放心吧!我们的大厨是前朝宫廷御厨,保证做出来的滋味和以前皇帝吃的一样一样的。”

中年商人浅浅一笑,“哦?此话当真?倘若做的不地道,我可要砸招牌的。”

店小二胸脯拍的震天响,“您别看我们店小,其实我们大厨做的北八珍是招牌菜,全京城都有名,就连燕王府都时常派人来买现成的,燕王和王妃都喜欢我们的北八珍,还亲自来过这里呢,就那张桌子,燕王和燕王妃就坐在这里吃饭。”

中年商人摇头,“吹牛吧,堂堂大明王爷,怎么可能来你这种小店?”

店小二目露崇敬之色,“我们燕王爱民如子,客官一看就是外地来的吧,你不知道北平以前是什么破样子,下雨就内涝,连房子都泡榻了,店铺倒闭了一大半,城中商人大部分都南下去金陵讨生活了。燕王来北平后,疏通全城的下水道,洗净街面,修补破落的店铺,低价租给商人做生意,还减轻赋税。”

“有一年北平闹起了瘟疫,燕王妃当大夫诊治病人呢,我们燕地有燕王和燕王妃这样贤能的人庇护,何其幸运,这里太平富足了,那些有钱人自然又回到北平城,毕竟那里都比不上家乡好嘛。我们燕王从来不摆架子,经常在市井吃饭喝茶,和百姓讨论民生,有一次我还看见燕王买了一包糖炒栗子,边走边剥给燕王妃吃呢,和咱们俗世夫妻差不多的。”

中年商人神色一顿,而后笑了笑,“其实我也是北平本地人,在这里长大,年少时战乱逃荒去了外地,人到中年了才回家一趟。本以为物是人非,可是看着北平城的繁华居然不亚于从前,燕王真是个贤王,有化腐朽为神奇、力挽狂澜的本事。”

店小二自傲的说道:“那当然了,我们燕王和王妃的好处,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啊!”

一时北八珍上齐了,摆满了桌面。中年商人动筷,每样都略尝了尝,店小二殷勤的问道:“客官,我们的北八珍名不虚传吧?”

中年商人满意的点点头,“嗯,就是这个味道,不过——”

商人指了指烤天鹅肉,“这道天鹅肉不太正宗。”

店小二有些尴尬,摸了摸后脑勺,“您的舌头太灵了,北八珍惯用的是黑天鹅,今日厨房买不到黑天鹅,用了白天鹅代替。”

商人到不介意,和气的说道:“其实黑天鹅肉略柴了些,白天鹅肉不肥不瘦刚刚好。”

店小二正欲替商人倒上紫玉浆——其实就是葡萄酒,因颜色如紫玉,所以叫做紫玉浆。

商人抬了抬手,“不用,我就是做美酒生意的,喝自己带的酒。”

那意思是瞧不上饭馆的葡萄酒了,店小二讪讪的退下,“客官慢用。”

商人慢斯条理的吃着北八珍,吃相优雅,这时从外头走进来一个清秀的少年,身后的随从说道:“小二,来一桌北八珍。”

商人从行囊里拿出一坛酒,还取了一只晶莹透明的夜光杯,打开酒坛,馥郁的酒香倾泻而出,隔壁桌的少年循味而去,看了商人一眼。

商人高高举起酒坛倒酒,深紫色的葡萄酒落入夜光杯,没有一丝杂质,顷刻间,整个酒楼都飘着酒香。

少年好奇的坐在商人的对面,“好香的酒,好漂亮的颜色,大叔,你在那里买到的?”

商人晃了晃夜光杯,深紫的酒液在杯中旋转,香气更浓了,他将杯子递给少年,“好香,好看,更好喝,你要不要尝一口?”

“二少爷,不可以!”随从赶紧给少年使眼色,正值叛逆期的少年却置若罔闻,接过杯子抿了一口,酒入咽喉,在胃里熏开,少年干净利落的剑眉就像毛毛虫似的舒坦的蠕动起来,“好酒!我二舅快要过生日了,我正愁没有好礼物送他呢,这酒正合适,大叔,这是哪里买的?”

中年商人指着自己说道:“我是个酒商,从波斯国贩来的葡萄酒,跨过沙漠、戈壁、草原、穿越中原大地,听说北平城繁华,想运到这里买个好价钱。”

少年说道:“也就是说京城独此一家了?好吧,我全要下来,价格好商量。”

中年商人说道:“公子好爽快,我的货物就在城外的驿站里,您可以去看货。”

少年看了看天色,“我们快走吧,一定要在城门关闭前回来。”

少年和随从跟着中年商人出城了…

燕王府。

燕王世子朱高炽的书房里,徐增寿喝了五道茶水,恭桶都去过一次了,依然等不到大外甥回来。

徐增寿不耐烦的拍了拍桌子,“喂,世子怎么还不回来?天都快黑了!”

马三保说道:“徐二爷,世子正在听道衍禅师讲课呢,或许一时讲到兴头上,忘记了时间,您再等等。”

徐增寿哼了一声,摸着下巴的一撇胡子,说道:“听道衍那个老秃驴讲经有啥意思?世子说好了今天陪我出去听戏吃饭的,北平城新来一家唱着水磨腔新调的戏班。”

谁都不敢得罪这位舅公,马三保在一旁陪着小心,说道:“如今燕王奉旨在东北和开国公常茂一起攻打北元纳哈出和高丽叛军,世子代替父职,镇守燕地,幸亏有道衍禅师在一旁辅佐教导,公务繁忙,实在不是有意怠慢徐二爷。二爷,不如奴婢陪您去听戏?”

看见马三保谄媚的脸,徐增寿立刻摇头说道:“既然世子太忙,那我就找别人去吧,没得让人觉得我一个长辈都不如晚辈懂事。”

马三保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徐二爷找谁?”

徐增寿说道:“当然是找我大外甥女永安郡主啊!”

马三保忙说道:“永安郡主是大姑娘,快要招郡马了,要留在王府学绣花呢。”

徐增寿问道:“谁说的?”

燕王朱棣不在家,马三保只得胡诌,说道:“王妃娘娘吩咐的。”

徐增寿哈哈大笑,“你问问徐妙仪,她自己可曾拿过针线,做过女红?自己都做不到,别难为孩子呀。老朱家和我们徐家生的女儿,是最珍贵的明珠,一辈子什么都不用做,像我这样张嘴等着吃饭就成啦!”

徐增寿自诩高明,向来都觉得自己过的最舒服,最自在,最头疼别人劝他上进、劝他建功立业,躺在亲爹徐达的功勋上就能舒舒服服一辈子,何必自讨苦吃!

都是一群看不穿名利的凡人啊!徐增寿懒得连娶妻生子都不屑做,怕老婆管着他,更怕他管着别人,打算将来从大哥魏国公徐辉祖那里过继一个儿子到名下,有人供奉香火就成了。

徐增寿是世袭罔替的锦衣卫千户,成了他的嗣子,将来可以继承他的官位和俸禄,是捡了便宜呢。

徐增寿满王府找永安郡主,却不知徐妙仪也正在秘密寻找大女儿的踪迹,线索在大女儿出城时断了,中年商人所在的货栈仓库里摆着几坛波斯葡萄酒,酒坛上放着一封信,徐妙仪打开信件,字迹十分熟悉:

“妙仪:永安郡主太可爱了,我请她去北元做客,或许留着常住也不一定,你若想她回来,就亲自来接吧。记住,你要一个人来,否则…我养的狼好几天没喂食了,它们应该很想吃肉,你觉得呢?小八。”

“王八蛋!”徐妙仪将信件揉成团,随手一扔,几脚踢翻了酒坛子,仓库酒香四溢,深紫的葡萄酒在火把的照耀下,是血色般的红。

徐妙仪回到燕王府,从容交代长子朱高炽,“…内事问马三保,外事问道衍禅师,我要出去一趟,过几天就回来。”

见母亲神情淡定,朱高炽还以为是什么无关紧要的事情,说道:“是,母亲。对了,我听马三保说,大妹妹偷偷向他借了海船,出海玩耍去了,二舅舅生气了,说这么好玩的事情都不带着他,又闹着要回京城呢。”

这是徐妙仪和马三保一起编织的谎言,说失踪的永安郡主出海了。

洪武帝十四年开始,徐增寿就一直留在北平城陪着外甥们,看着他们一个个长大,但是他自己永远都是个孩子,时不时的耍赖闹脾气,口头禅就是“你们不理我,我就收拾收拾回京城了!”

作者有话要说:同样是脑残,邓铭那么招人讨厌,但是寿寿却一直很讨喜。

可见善良这个品质多么重要啊。

第262章 青出于蓝

徐增寿气吼吼的回房翻箱倒柜收拾行礼回京城,每扔出一件,朱高炽就塞回去一件,舅甥两个一扔一塞,都折腾累了,朱高炽给二舅端茶,“父王在外打仗、母亲有事出门了,连大妹妹都出海玩耍,燕王府就剩我一个人撑着,求舅舅先别走,留下来帮我几天。”

外甥像舅,朱高炽长大了,没心没肺整天乐呵呵的徐增寿依稀还是当年模样,两人站在一起不像舅甥,更像兄弟。

徐增寿也闹腾累了,将茶水一饮而尽,“好吧,我再住几天,等你父王母亲回来,我就立马回京城。”

十几年前徐增寿就是这么说的,结果一住仿佛就是天荒地老…

入夜,草原。

北元营地。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北元的天元帝买的里八刺举杯吟诗,念了一首曹操的《短歌行》,可惜他亲自邀请的客人却不肯领情,讽刺道:“哼!曹操的诗,李煜的命!”

李煜是南唐后主,被宋□□赵匡胤灭国,沦为俘虏,抑郁而终。客人是讽刺小八是亡国的皇帝。

立刻有侍卫拔刀,“大胆!再敢胡说就割了你的舌头!”

可是小八不禁不生气,反而意味深长的笑了,“都退下。”

宫女和侍卫施了一礼,齐齐退下,篝火晚宴只有主宾两人。

小八笑道:“朕曾经对一个人也念过这首《短歌行》,小姑娘,你猜她是怎么说的?”

客人指着自己说道:“你瞎了眼啊,我明明是个男的。”

小八拿起盘中一颗榛子,弹向客人的咽喉,“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你母亲以前女扮男装时,好歹知道穿一件竖领的衣服遮掩喉咙,永安郡主,你不如你母亲。”

永安郡主躲闪不及,咽喉吃痛,榛果顺着衣领滚到草地里,被识破身份,她目光一冷,抓起桌上切割羊肉的匕首,往心口处捅去!

坐在对桌的小八猛地站起来,将桌子往永安郡主方向一推,永安郡主连人带椅摔倒在地,就地一滚,正要捡起落地的匕首再次自尽,被赶来的小八一脚踢飞了。

小八抓着永安郡主的领口,扶起椅子,将她重新按回座位,“你真不如你母亲,如果她处在和你同

样的困境,她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拿起匕首刺向对手,做最后一搏,而不是心生恐怖和畏惧,一心只想寻死,自我了断。”

永安郡主先是涨红了脸,而后平静下来,说道:“我二舅说过,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跑都跑不掉就自尽,一了百了,免得拖累自己人。我打不过你,四周都是你的侍卫,我也跑不掉,所以干脆自尽,免得受到侮辱,还连累父母兄弟。”

“我确实不如我母亲,不过这没什么丢脸的,我母亲是一般人能及的吗?你北元那么多的女子,有谁比得上我母亲半个手指头?”

也不知为何,小八觉得很遗憾,训道:“既然你也觉得你母亲样样都好,为何不学学你母亲,非要跟着那个废物徐增寿不学无术?”

永安郡主气鼓了眼,“不准骂我二舅!我二舅是外拙内秀之人,才不是废物呢!你们这些沉迷权术的凡人,怎么可能懂我二舅的处世之道!”

小八站在永安郡主身后,双手紧紧按着她的肩膀,弯腰探身过去,直视着她的双眼,一字一顿说道:“废物,废物,废物。你奈我何?”

小八原本想欣赏小姑娘的委屈和愤怒,但永安郡主却展颜笑了,直面他审视的目光,说道:“我知道你为什么总是打不过我父王了,因为你比较擅长斗嘴皮子功夫,耍一些绑架要挟的鬼祟伎俩,不擅长打仗,所以一败再败,末代君主的悲哀啊,你们黄金家族才是一代不如一代呢。”

被触不及防的反将一军,小八的双手一寸寸向她咽喉处挪过去,正当永安郡主以为这位北元帝王要气得要掐死自己的时候,小八放手,鼓掌大笑道:“这对了嘛,有点你母亲的影子了。”

小八坐回主人的座位,说道:“我当年也对着你母亲吟了这首《短歌行》,她说我是曹操的诗,刘禅的命。”

永安郡主说道:“你当年在大明为人质,可不就是就乐不思蜀的刘禅嘛,我母亲说的一点没错。我

说大叔,当年大明以郡王之礼厚待你,给你自由,最后还客客气气的把你送回北元,帮你登基称帝,真是仁至义尽啊!可是你回北元登基后,时不时派兵滋扰边关,搅合大明不得安宁,恩将仇报…”

永安郡主一席话,说得小八回忆起在大明为人质的时光,繁华的街道、如玉带般环绕全城的秦淮河、温柔多情的歌姬、徐增寿的傻、徐妙仪的狡黠,还有朱守谦的痴,回忆涌进脑海,一浪高过一浪,纵使有过委屈、有过悲伤,可二十几年后回想起来,居然大部分都是自由快活的。

因为他回到北元,接连面对夺嫡、争位、永无休止的平息叛乱、发动战争,迎接着他的永远是血腥和杀戮,没有任何喘息之机,在大明为质的那几年,居然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末代帝王的悲哀,是看着大势已去,所谓的力挽狂澜只是梦想,残酷的现实是民心涣散,部落各怀鬼胎,窥觊着他的皇位,只要稍微颓势,就一哄而上,将他撕得粉身碎骨。

在异国他乡,他能活出自己。回到家乡,他必须把自己当一头狼。

永安郡主骂累了,靠在椅背上拿起一块酥油泡螺吃着,她和母亲一样,最喜欢这道点心,百吃不腻,很快就吃光了眼前的盘子。

被臭骂一顿,小八的目光反而有些暖意,他将自己没动过的酥油泡螺和永安郡主面前的空盘调换过。

永安郡主觉得这个大叔脑子有病,越是反抗、越是骂他、他越是开始开心…

正思忖着,小八再次出人意料的拿着匕首走过来,刀尖直指她的眉心,永安郡主一顿,鼓着腮帮子说道:“喂,大叔,让我吃下嘴里的这一口再动手吧。”

小八展眉一笑,匕首从眉心滑到了左腮,刀刃刮干净了抹在腮边的纯白奶油,“堂堂大明郡主,吃相太粗鲁了。”

永安郡主说道:“你又不是我爹娘,管得着嘛你,瞎操心!得空好好治理你的国家,别不务正业到处掳女孩子要挟人家爹娘,是男人就战场上见,打不过我父王就打女儿的主意,呸呸呸!胆小鬼!”

小八掏出帕子擦干净匕首上的奶油,“你长得有些像你母亲,可惜脾气和脑子活像徐增寿,想想也是,徐增寿在燕王府一住就是十几年,近墨者黑,你资质再好也会被他拐带坏了。”

永安郡主瞪了他一眼,“喂,不要张口闭口都是我娘好不好?莫非你当年思慕我母亲不成?”

小八坦然承认,“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永安郡主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无耻!混蛋!这么多年了,你还不死心吗?我娘眼里只有我父王一个!你别做梦了!”

小八重新将永安郡主按回椅子上,“不然我为何一直空悬后位?就是等着她坐在那个位置。”

永安郡主难以置信,“你应该知道,我母亲和父王已经生了六个孩子吧?”

徐妙仪生了六个孩子,四个郡主,两个郡王,是大明最能生育的王妃。

小八淡淡道:“知道啊,哪又怎样?我们草原又不在乎这些。只要她愿意,我就能封她为皇后,没都不敢反对。”

永安郡主大叫:“我母亲才不会嫁你呢!别痴心妄想了!”

小八手中的匕首重新抵在了她的眉心,“她会来的——为了你,一定会来。”

刀锋的寒气逼人,永安郡主不敢动弹,问道:“我母亲要是不来呢?”

小八随口说道:“父债子还,母债女还。徐妙仪不来,你就替她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