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几秒,她感觉自己被一股力量扶着站起身来,知道自己必定狼狈不堪,不敢看他,只好把头垂得低低的。

“你哭得这么丑,我可不会喜欢你了。”他说。

“你本来就不喜欢我!我知道!”她抬起头来看着他,眼泪一滴一滴淌过眼角,几乎绝望了,“你本来就不喜欢我……是我不死心,是我太笨……”

他却笑了,拿出纸巾替她擦泪,“你的确很笨,连外人都看出来了,为什么你就是不明白?”将她揽到怀里,他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哄她平静下来,柔声说:“如果我不喜欢你,为什么会跟你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我没必要这样委屈自己吧。”

她不禁一愣,有些怀疑自己听错,“可你从来没有说过你喜欢我……”他们在一起整整半年了,可是,她从来没有听他说过“我喜欢你”四个字。

他笑得更开怀,胸腔贴着她的脸轻轻震动,过了一会,温柔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我喜欢你。”

亦幻亦真的四个字,令她瞬间又掉下泪来,伸出手紧紧地抱着他,仿佛抱着一个随时有可能破碎的梦。小心翼翼,却不得不牢牢抱紧,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说服自己,这份真实的温暖,并不是梦境。

第二十三章

无聊的心理健康教育课。

曲清然坐在后排的座位上看小说,欢欢喜喜坐在她左手边小声地聊着天,顾灵韵坐在她右边,忙着绣她最近疯狂迷上的十字绣。

低头看书的姿势保持了太久,曲清然看得眼酸脖子酸,合上书,原地活动活动筋骨。见顾灵韵仍然绣得起劲,她忍不住好奇,凑过去看,发现图纸上画的是一副可爱的小情侣,眯着眼睛笑,脸上还有两团红晕。

她拿起图纸研究,问:“这个难不难?”

顾灵韵抬起头来,微笑着看了她一眼,又低下头去,边穿针边说:“不难,只是比较费时间。”

她看了看图纸上密密麻麻的数字和图案,又看看顾灵韵利索流畅的手法,赞叹道:“你这副快绣完了吧,好漂亮啊,真是心灵手巧!”

“我也是绣着玩玩,打发时间而已。”顾灵韵说,“你喜欢的话,我绣完这副绣一副送你,想要什么图案的?”

“当然是比这对小情侣还要甜蜜蜜的呀!”贝喜突然凑到她耳边,脑袋搭在她的肩膀上,笑嘻嘻地说。

她冷不防被吓了一跳,推了推贝喜,说:“还甜蜜蜜……你肉麻不肉麻啊?”

“哪肉麻了?情侣们不就是甜蜜蜜吗,你跟路惜晨还不是一天到晚肉麻啊?”

“我哪有,你别夸张。”她无奈极了,以他们一星期见不到三次面、发不到五十条信息、打不到三个电话的状况,还叫肉麻?那估计全世界所有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的情侣都可以被称作肉麻了。

“你别听她乱调侃。”贝欢说了句公证话,“我就不喜欢那种腻歪死人的情侣,什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真每天腻在一起的话,不厌恶死对方才怪!”

“你这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贝喜不甘示弱地反驳,然后转过脸来看着曲清然,“对了,前两天有外语系的学姐向我打听你来着。”

“打听我什么?”曲清然疑惑,她又不是什么风云人物,打听她干嘛?

“你是路惜晨唯一一个持续交往了这么久的女朋友,人家当然想知道你到底有啥魅力能绑住那个花心大少呗。”贝欢恍然大悟般地说:“对哦,你们在一起该有半年了吧?以路惜晨半个月换一次女朋友的惯例,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回!”

想起身边的顾灵韵也曾经是路惜晨的女朋友,曲清然突然觉得有些尴尬,担心她听了贝欢贝喜的话心里会不好受,正想着要怎么转移话题,却听见顾灵韵说了一句:“很明显,路惜晨是对清然动了真心了,以前不过是游戏人间而已。”

曲清然转头看她,她依然埋头穿针引线,绣得小心翼翼,脸上还带着浅浅的笑容,姣好的面容被阳光映衬得格外美丽动人。

这时贝喜凑了过来,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贼兮兮地笑着说:“哟,顾莲花,这十字绣是绣给你心上人的吧,瞧你这认真的劲儿!”

顾灵韵精致的俏脸上迅速浮上一抹嫣红,嗔道:“怎么说到我头上来了?”

贝喜见了她这反应,笑得更开怀,跟贝欢使了个眼色,贝欢便迅速展现出双胞胎的默契来:“清然是已经尘埃落定了,没什么好说的了,你不同啊,待字闺中,自然要好好说一说!”

“就是就是!我看你最近心情好得有点不正常,老实说,是不是交男朋友啦?”贝喜说,“咱们都是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好姐妹,你可不能瞒我们!”

欢欢喜喜一唱一和的,弄得顾灵韵愈发不好意思,求救似的看着曲清然。

曲清然笑了笑,解围说:“嘘,安静点,再说老师该有意见了。”

下了课,她收拾好书本,边跟其余三人商量着中午吃什么好边往教室外走,刚走到楼梯口,意外地见到了正迎面走上来的路惜晨。

她惊讶地看着他,问:“你怎么在这里?”这个时间,他应该在法学楼上课才对啊。

路惜晨走到她面前,温和地笑着说:“老师提前下课,所以我过来了,看来时间刚刚好。”

“有男朋友就是好啊!”贝喜拉过站在她身边的顾灵韵,暧昧地笑看着她,“我们还是不当电灯泡了,你跟你男朋友吃饭去吧,好好吃啊,我们先走了。”

贝欢和顾灵韵也看着她一笑,然后三人便有说有笑地走开了,贝喜还很“贴心”地自告奋勇说帮她把书带回宿舍,不由分说地将她抱在胸前的书拿了去。

身边有同学陆陆续续经过,无一不带着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们,她被看得浑身发毛,拉着他就走,逃跑似的迅速走出了教学楼。

出了教学楼,正对着的就是一个大大的花坛,紧挨着的是人工湖,她拉着他一直走,直到两人走到了人工湖边才放慢了脚步。

“你来找我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她松开手,回身望着他说。

“走这么急干什么?又没狗在后面追。”他笑,拿出纸巾替她擦拭额头上的汗珠,动作轻柔。

这样的亲昵以前也不是没有过,可对上他带笑的双眼时,她却有些怔愣,是她以前没有注意吗,原来他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不对,是她忘记了,他本来就是温润随和的人,虽然有时候会对她凶巴巴、冷冰冰的,但是她知道,他有着一颗极其柔软的心。最令她心动着迷的,也正是这一点。

替她擦干了汗,路惜晨把纸巾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问她:“今天想吃什么?”

“我不是很饿,随便吧。”她说,瞥到他衬衣的领口有一小块折了进去,也没多想,走上前替他翻出来,细细整理好。

一双手臂悄悄地环住她的腰,她一惊,抬起眼来看着他,撞上他满是柔情蜜意的俊眸,正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温柔得令她一下子陷进去。

他的唇慢慢向她靠近,她顿时紧张万分,虽然周边没什么人,但毕竟是在学校,而且又是阳光明媚的大白天,始终不太好。猛地从他怀里跳开来,她红着脸说:“那个……你不能在这里吻我。”

“为什么不能?”他问。

她一时间也想不到其他理由,只好随便扯了个说:“你……你在这里吻过顾灵韵!”

“谁叫你要偷看的。”

“我才没有偷看!”她反驳,“谁叫你们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吻的,我还没怪你打扰我散步呢!”

她是开玩笑,可他却敛了笑容,走近她一点,顿了顿才低声问道:“你是不是真的介意?”

她没想到他会这么问,愣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云淡风轻地笑了笑,说:“如果我说一点都不介意,那肯定是骗你的。不过我会忘记的,你以前有过多少个女朋友、吻过多少女孩,我都可以忘记,毕竟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他的那句“我喜欢你”,足以让她忘记过去所有,她了解他,知道他并不是开玩笑。只要他是认真的,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路惜晨看着她清亮的双眼和恬静的笑容,有些失神,隔了几秒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嗯,都过去了。”

他轻轻地将她拉到自己怀里,闻着那熟悉的香甜气息,他轻柔而郑重地吻上她的额头。

其实他撒了谎,老师并没有提前下课,而是他今天被同学问到跟女朋友进展得怎么样时,突然想起她的笑容,突然发现自己……有点想她。

所以他在下课之前偷偷溜出了教室,在见到她的那一秒,他才恍然大悟——其实,他想见她,很想很想。

第二十四章

天气一天一天热了起来。

在路惜晨悉心的指导下,曲清然终于学会了三步上篮,虽然还没达到百发百中的地步,但好歹及格是不成问题了。

两人的课程完全不一样,几乎没有对得上的时间,所以只好每天下课后在篮球场见面,练习完后再一起去吃饭、散步。短短的两三个小时时间,却成了曲清然一整天的期待。

起初她还担心自己手脚太不灵活,会让路惜晨教得很不耐烦,可他却异常有耐心,给她讲了一遍又一遍,示范了一次又一次,一句抱怨都没有,甚至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她愈发觉得不好意思,努力地学,努力地练,只求快点学会,好让他脱离苦海。

急于求成的结果就是不仅没取得自己预想的成功,而且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有一次她练习的时候,跑得太快,又恰好踩到地上未干的水渍,一个不小心滑到了。路惜晨还没来得及扶,她已经狠狠摔在地上,手心被蹭破了皮,因为穿着短裤,露出的膝盖上也蹭掉了一大块。

路惜晨一个箭步冲过来,看到她手心渗出的血丝,脸色顿时一沉,“不是叫你小心点吗?跑这么快干什么?”见她咬住嘴唇,头上渗着汗,伸手去扶她,软了语气:“先站起来……动动腿,痛不痛?”

她却突然笑了出来,“你怕我骨折啊?我又不是瓷娃娃,哪能这么容易就摔成骨折。”

“要真是瓷娃娃,早就碎了。”他扶着她走到场边的石凳上坐下,蹲在她跟前,用纸巾沾了水,替她细细擦掉膝盖和手心上的灰尘,“先休息一下,等会我陪你去医务室。”

“不去不去!坚决不去!”一想到可能要用酒精消毒她就懵了,高中军训时也是蹭破了皮,那种火辣辣的痛她至今还记得,实在不想再忍受一次。

“不去怎么行?不消毒的话,可能会发炎,到时候更痛。”

“不会的不会的,只是蹭破了点皮而已,不是很严重啊,慢慢就会好的。”她可怜兮兮地看着他,担心他发起脾气来直接把她扛过去,于是柔声求饶:“不去好不好,我不想去医务室……真的没事,至少过了今天再说,也许明天就好了……”

他看了她一眼,无奈地说:“下次小心点。”

那天,他背着她慢悠悠地走回宿舍,她趴在他的背上,哼着连自己都说不出的小曲,明明膝盖和手心都隐隐作痛,心情却好得不得了。

周末的时候,她陪他去学校图书馆找一本刑事法的书,管理员说暂时没有,他们又去了市中心的图书馆和书店,都没有找到。时间还早,两人都不想回家,索性游起街来,一路走一路吵吵闹闹。

相处的时间久了,她发现路惜晨其实根本不像别人以为的那样温和善良,至少对她不是。他对其他人都淡然有礼,永远一副和颜悦色的样子,可偏偏到了她这里,就有明显的差别待遇。老喜欢“小肥猪小肥猪”地叫她,逼得她不跟他抬杠都不行;依然改不了拿笔敲她头的坏习惯,无论她怎么抗议都不起作用;平时倒算得上温柔,可发起脾气来却凶得吓死人。尽管他们的关系人尽皆知,还是隔三差五的就有狂蜂浪蝶朝他扑过来,情书收了一封又一封,他还厚脸皮地拿到她面前显摆,可一遇上那些爱慕他的女生,他又立刻一把揽过她,宣告他“名草有主”的事实,令她哭笑不得。

两人走着闹着,不知不觉就到了街心花园。

“你们俩吵什么呢?”

听到这有些熟悉的女声,曲清然转头望去,见姐姐正站在几步远的地方笑看着她。她心里庆幸,还好他们没手牵手,不然可真是被抓了个现形。

路惜晨倒是一副淡定自若的样子,笑了笑,冲姐姐打招呼:“表嫂。”

她走到姐姐身边,问:“姐,你怎么在这里?”

“我还没问你们呢,你倒是先问起我来了。”姐姐看了路惜晨一眼,又看了看她,脸上带着笑,那探究的眼神看得她浑身不自在。

她顿时有些不知所措,答不上话来,眼珠一转,恰好看到另一边抱着孩子缓缓走过来的姐夫,如获大赦,走上前去,冲姐夫打了声招呼后,就开始逗他怀里刚满一岁的小宝贝。

“叮叮,想姨姨了吗?”她冲叮叮鼓脸撅嘴,摇头晃脑的,叮叮被她逗得咯咯地笑,肉嘟嘟的小身体往她怀里倒,她笑着把孩子抱过来。

“好像又重了点诶,叮叮你又长胖啦。”

“姨姨……”叮叮伸出粉嫩的小手,摸她的脸,黑珍珠般的大眼睛望着她,咧开嘴笑,样子可爱得不得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小外甥女跟她特别亲,每次她去姐姐家,叮叮总是显得特别高兴,老要她抱,玩什么都要她带着玩。其实她并不是很喜欢小孩子,对孩子也没什么耐性,不过到底是自家的亲戚,所以也乐得陪叮叮玩,三天两头地就跑去姐姐家看她。

“正好你们在这,帮我带一会叮叮,我们去那边的超市买些东西,好好看着这小家伙。”姐姐说完,跟姐夫往超市走去。

她抱着叮叮在长凳上坐下,在姐姐留下的包包里翻出一小块蛋糕来,拆开来喂给叮叮吃。叮叮一边吃,一边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路惜晨,若有所思的样子。

她不禁扑哧一笑,对他说:“你的小侄女好像不太记得你诶。”

路惜晨在她身边坐下来,从包里翻出一个拨浪鼓,摇了摇,叮叮立刻笑了出来,嘴里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连刚才吃得好好的蛋糕都不要了,直往他怀里倒。

他接过叮叮,抱着坐在他腿上,得意洋洋地看着她:“这个拨浪鼓是我买给她的,你说她会不记得吗?”

她哼了一声,轻轻地在叮叮嫩得跟豆腐似的脸上捏了一把,“小势力鬼。”

路惜晨笑了笑,抱起叮叮,凑到她耳边说了句什么,叮叮也学着说,小孩子口齿不清,发音不准,她听了老半天才半猜半听出来,是“小肥猪”!

见他满脸都是戏谑的笑,她顿时起不打一处来,瞪了他一眼,别过脸去。

他哈哈大笑起来,好一会才止住,把叮叮放到她腿上,“叮叮,姨姨生气了,快哄哄她。”

一岁的孩子,已经稍稍懂得察言观色,看她脸色不好,也皱起眉来看着她,神情似懂非懂,她被叮叮这副严肃的样子逗得忍俊不禁,抱起她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我也要。”

她转过头,见他正笑看着她,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右脸颊,一脸难得的孩子气。

她只觉得脸上一热,嗔道:“还小啊你,丢不丢人。”

“不行,你亲了她,也要亲我。”

她觉得好笑:“路惜晨,我怎么从来没发现,你居然也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

“跟你在一起久了,所有的恶习都被你挖掘出来了。”

她刚要开口,他就凑了过来,直接吻上她的唇,蜻蜓点水般碰了碰就离开了。

她慌乱地看一眼四周,又惊又羞:“你……你带坏小孩子!”

他笑:“这叫提前教育。”

晚上两人一起去姐姐家吃饭,姐姐把她叫到房里,认真地问她:“你跟路惜晨是不是在谈恋爱?”

她自小跟姐姐无话不说,也不想隐瞒,便大大方方承认:“嗯。”

“在一起多久了?”

“半年多了。”

姐姐笑了起来:“行啊你,路家少爷都被你征服了,不错嘛。”

她却觉得不好意思,尴尬地笑了笑,说:“呃,其实是我倒追他。”

“倒追又怎么样?你们不也在一起半年多了吗,他要不喜欢你,能跟你一起这么久?”姐姐说,“当初你问我要那张合照的时候我就看出你喜欢他了,现在能在一起也挺不容易的,你们要好好珍惜才行。”

“我是很珍惜,就怕他不是。”她叹了口气,自嘲地笑笑,“姐,其实之前我想过放弃,可是怎么都无法死心,现在虽然相处得还不错,但我很怕付出的只有我一个人。”倒追的不安,一直深深扎根在她心里,她思考过无数次,他跟她在一起,究竟是因为习惯,还是喜欢?她不知道,有时候甚至会不想知道,甚至会觉得哪怕自己只是他的“习惯”,也是好的。

姐姐拍了拍她的手,安慰道:“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别想这么多,珍惜眼前的就行了。”

她想想也觉得自己有些杞人忧天了,何必去想其他的呢?他向她表白过,两人也交往得很顺利,她以前的幻想现在都成了现实,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吃过饭后,他们一起回学校,他把她送到宿舍楼下,轻轻地吻她的额头,温柔地跟她说晚安。

她看着夜色中他挺拔修长的背影,对自己说,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第二十五章

暑假的时候,曲清然去学车,她每天下午顶着烈日出门,走不到十分钟就满头大汗。有时候碰上练车的人多,四五个人挤在一部小车里,冷气又不够强劲,更是热得难受。

也许是消耗掉的汗水太多,脂肪也跟着掉了,她练了一个多星期车,体重掉了好几斤,整个人看上去也明显瘦了。

路惜晨去接她的时候,看着她小了一圈的脸,说:“夏天练车,你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她不以为意:“反正没事干啊,当打发时间。”

他给她带了蜂蜜柚子茶,冰冰凉凉的,又很清甜,她喝了一大口,瞬间觉得舒畅了很多。他拂开她额前的刘海,轻轻地替她擦掉汗珠,打量着她的脸:“最近瘦了不少。”

“瘦点不好吗?”她歪着头盯着他的眼睛,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脸上带着笑,“欢欢喜喜她们老说我得减肥,否则配不上你路大帅哥呀。”

“配不配别人说了不算。”他牵着她过马路,她看见对面那辆黑色的奔驰轿车,整个人下意识地变得正儿八经起来。练车的地方离市中心很远,他每次来接她都是要家里的司机许叔开车送过来,然后再送他们去吃饭,晚上还把她送到家楼下。许叔是长辈,又是他父亲的贴身司机,虽然每次见了她都是一副和颜悦色甚至有些恭敬的样子,但也正因为如此,她总是觉得很不好意思,坐在车上的时候,连说话都有些拘谨。

她跟路惜晨提过,以后不要让司机来接她,他却说:“如果不是我爸不准,我就自己开车来了。”他的驾照是早在高三毕业后就拿到了的,只是一直没得到允诺自己开车。

有一次,她上了车后发现副驾驶座上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经路惜晨介绍了才知道竟然是他名义上的“妈妈”。关于他家里的事情,他从来没有跟她说过,她只知道被他称作“云姨”的女人叫林素云,是他父亲的第二任妻子。

这种类似于“见家长”的会面令她顿时不知所措,尴尬地笑着说“阿姨您好”,林素云却自始至终都温婉地笑着,闲话家常似的问了她一些问题,还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城郊的花市看看。

到了市中心,他们下了车,林素云摇下车窗,微笑着对她说:“下次有空的时候来家里玩,我送你我自己种的花,很漂亮的。”

晚上吃完饭,他没要许叔送,牵着她的手慢慢悠悠地散着步送她回去。

她喜欢这种温馨的感觉,有种“细水长流”般的安定,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脚下的小石子,还一蹦一跳的,心情好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