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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场之前,公孙笛走到长孙子钧面前,控制着自己的脸部肌肉,做出一个蔑视的表情。他挑衅道:“即便你昨天打赢了越师妹,也别得意!越师妹会输,是因为她不懂得收敛锋芒,而这可是我守剑阁弟子的长处!等下你输给我以后可别哭鼻子!”

——这倒不是公孙笛真的看不起长孙子钧,相反他是个比较谨慎的人。然而战前挑衅其实是一种策略。对于剑修而言,人剑合一,能够发挥出几成功力,与心境大有关联。若是两人实力相差不远,很可能就因为心境的差距,导致了比赛的成败。

长孙子钧看看他:“哦。”

公孙笛:“……”

一声哦就没有了?他说了这么多话,长孙子钧就只有一个字?

公孙笛不肯气馁,再接再厉地放狠话,势要让长孙子钧产生动摇。他道:“我所修炼的剑诀,是专门克制你的!昨天我是怎么打败晋城的你看到了吧?怕不怕?”

长孙子钧:“没看。”

公孙笛:“……”

他气得要吐血!没看?老子打得那么辛苦,你说你没看?你长着一双眼睛干什么用的啊!!

公孙笛道:“你……你……你骗人!你怎么可能不看我的比赛?”话刚说完,他顿时醒悟过来了。长孙子钧不可能不看他的比赛,之所以这么说,也是想先扰乱了他的心境呢!他绝不能上当!

公孙笛冷笑道:“如果你没有看我的比赛,那你一定会后悔的!你错过了一个了解强者的机会,要不然你也许还不会输得太惨!”

长孙子钧直接无视了他,抬头看了眼计时表。怎么还不开始?真是无聊啊!

他倒没想过给公孙笛制造什么心理压力,对付这样的对手他还不至于花心思。然而他这种不理睬的态度,反而比放任何狠话都要令公孙笛心慌。

公孙笛叉腰大笑两声,结果却笑得无比干涩:“哈哈!我可是为你专门准备了绝招,想知道是什么吗?千年来比剑大会上从来没有人用过的绝招!等你输掉的时候,你会感到荣幸的!”

长孙子钧稍稍表示了丁点兴趣:“哦?哦。”

公孙笛:“……”他简直一口老血憋在胸口。给点面子会死啊你!!!老子准备了一堆的话呢,你问我啊问我啊问我是什么绝招啊!我一定告诉你啊!!

终于钟声敲响,长孙子钧率先上了练剑坪,脚步轻盈,心情无比放松。

公孙笛也走了上去,可是他的脚步却无比沉重,心情可见一斑。他刚刚明明打算扰乱对手的,对手没被扰乱,他自己先乱了阵脚。

“长孙师弟,请指教。”

“请。”

今日的对手不再是女子,两人见礼之后,长孙子钧毫不客气,他的佩剑从剑鞘里弹了出来,自动落在他手里,与此同时,围观的众弟子们都感觉到一股凛冽的剑气!

“哇!”弟子们惊叹之后议论纷纷。

“长孙子钧果然厉害!公孙笛会不会像越小柔一样一招就被他送下去啊?”

“最好不要,我还想看长孙子钧多出几招呢,昨天都没看到!”

公孙笛在颤抖。他并非被长孙子钧的剑气威慑,而是发自内心地不安。他丝毫不敢怠慢,迅速拔剑立于身前,口中默念剑诀。只片刻,他周身金光突然大盛!

底下立刻又一次沸腾了:“金石之躯!天呐,公孙笛疯了吗!”

公孙笛上台之后,居然立刻就放了剑修护体大招——金石之躯!

所谓金石之躯,既将剑修自身的剑气凝成一道屏障,这道屏障可以抵消任何术法。这道屏障自然也不是万无一失,使出金石之躯的修士每遭遇一次攻击,他的护体剑气便会被消去几分,待他的剑气耗完,他也就再无抵抗之力了。这样的大绝招在平时很少见到,一般的修士只在两种情况下会用——第一,走投无路保命时;第二,遭到群敌环伺,为了保卫领地而使用。

百年前天冥教被众魔围攻,眼见敌人来势汹汹,援兵却要三日才到,教中长老们为了护住门派,便集体使出金石之躯,用全身的修为使整座山头抵御所有的剑气和术法,终于撑过三日,等来援兵击退了众魔。

然而在天剑门千年历史中,在比剑大会上用出金石之躯的,公孙笛是头一个。原因无他,金石之躯只是用来保命的绝招,而比剑大会一向点到为止,并不伤人。

坐在高位上观战的修剑阁长老万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林长老,你这爱徒……恐怕这场比赛今日是比不完了。”

林真满脸羞愧,别过去头不说话。

裘剑哼了一声,表示对当前局势的不满。

既然比剑大会不以性命相争,公孙笛使出金石之躯,只能起到拖延时间的效果,而无法逆转胜负。只要长孙子钧慢慢出招,总会有打破他护体的时候。而在使用金石之躯之时,公孙笛就像变成了一块金石,是没有办法出手攻击对方的。所谓的保命绝招,其实也就是争取时间等救兵罢了。

长孙子钧试着朝公孙笛飞出一剑,只见他的剑刚碰到公孙笛周遭的金光便被弹了回来。

长孙子钧挑眉,收手不再出招,摸着下巴开始思考。

在金光中心的公孙笛,被封住了五感,不知外界发生何事,但他能感觉到来自外界的攻击。他察觉到长孙子钧只是小小试探了一下,就没有再对他进行攻击。其实使用绝招本来只是他放放狠话,但他一心慌,居然真的就用出来了。他担心自己说了一大堆,结果被长孙子钧一招打下台去太丢人,如今发现石化了的他更为丢人,但用都用了,已无法反悔了。

长孙子钧有些心烦。他能赢,这是毫无疑问的,只要他有耐心慢慢打破公孙笛的护体。如果他使出全力,一个时辰倒也够了。但如今的公孙笛进入了金石的状态,对他动手,就像在打一块石头。跟一块石头打一个时辰?他不屑动手也懒得动手。——说实话,如果不是有血海深仇非要弄死你不可,很少有人愿意对着一块石头花费漫长的时间把他打碎。

长孙子钧思考片刻,没想到更好的办法,突然皱着眉看向在场边围观的易希辰:“你走远点。”

“啊?”易希辰突然被点到,吓了一跳,“我走远点?”

长孙子钧点头:“离开百米,到我看不见你为止。”

这还是头一回在比剑大会的比试上,参赛弟子撇开对手向场外之人提出要求的。易希辰不明所以,但他听长孙子钧的话,转身就走了。

瞬间坪地周围的弟子们如潮水般跟着易希辰一起退出几丈远!

长孙子钧要放大招了!一定是这样!所以他才会叫他的好友躲远点!他是怕伤到易希辰!我也赶紧跑吧!——这是在场所有弟子的想法。

长孙子钧莫名其妙地看看周围迅速散去的人群。他只是想让积蓄在某处的血液能够回到头脑中而已,这些人为什么要跑?

然而弟子们也没有退去太远,有些人索性御剑飞到了天上。他们还对长孙子钧究竟想做什么很好奇,即便有受伤的危险,也忍不住要围观比赛。

易希辰离开后不久,长孙子钧突然眼睛一亮,手一松,他的佩剑就飞回了剑鞘之中。接着,他大步朝着公孙笛的方向走去。

所有人都停止了呼吸,屏息看着他的动作。

坐在高位上的裘剑突然也兴奋起来。原本对于公孙笛的举动,他是十分不满的,对向来横冲直撞的炼剑阁人而言,拖延时间的行为简直就是无耻!可现在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要尽快打破公孙笛的金石之躯,长孙子钧就要出尽全力,那……公孙笛这招真是用得好用得妙!

转眼前,长孙子钧已经走进金光的中心,站在了石像一般的公孙笛面前。他收敛了自己全身的剑气,并无任何攻击性,因此公孙笛的护体剑气没有对他产生排斥。

下一刻,长孙子钧扛起了公孙笛,像丢石头一样把他从练剑坪上丢下去了。

砰!

场外的土地上被砸出了一个人形大坑

所有人:“……”

在场数百人!没有一个人想到这一战竟然还能如此儿戏!如此!儿戏!!!

被金石护体的剑修虽然变得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但他并不是跟土地长在一起了。长孙子钧伤不到他,也不想浪费体力跟他慢慢耗,那不伤他,用温和的方式挪动他的位置总可以吧?反正比剑大会的规定就是只要把对手打出场地就算赢了。

如此显而易见的缺点,除了长孙子钧之外,竟然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到。因为他们都是自命不凡的剑修,只会想如何用自己的剑击败对方,根本不可能考虑像个小孩子一样撇开剑直接掳袖子上手打架!

全场再次陷入了鸦雀无声,久久没有一个人开口。

长孙子钧站在场地中央等了片刻,不听人宣布结果,仰头看向诸位长老,淡淡道:“我赢了吗?”

又是长久的沉默后,裘剑苦涩的声音传了下来:“长……孙子钧……胜。”

第二十二章 我吓吓他。

长孙子钧和公孙笛比完之后,接下来的几轮比试也进行得很快,唯一纠缠得较久的是易希辰和武末。就像前一场一样,虽然众人都期待着看到易希辰再次超常发挥,然而易希辰却打得极为保守,几乎是被武末追着打。

直到众人都以为易希辰输定了,而武末也开始趾高气昂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被缠住了!

原来易希辰在避其锋芒的时候也在不断布局,他所到之处留下了极细的晶蛛丝,等到将武末完全引入局中时才突然发难。武末被困住,一时无法出招,易希辰乘此机会一剑将武末打出场外。

易希辰虽然赢了比赛,然而却得到了许多白眼。对此他依旧满不在乎。他心里清楚,这并不是他的问题,是天剑门在玉英真人与裘剑的带领下形成了如此古怪的风气。而天剑门,对于他们这些年轻的弟子来说,不过是暂时的栖身之所,将来天大地大,整个修真界才是他们大展拳脚之地。

所有的比试结束之后,众弟子散去,二十名弟子继续去神农殿抽签,决定下一轮比试的对手。

接下来的匹配,就按照弟子们的实力和先前的胜率来决定了,被匹配的对手往往正是和自己实力相当的人,大殿里的气氛反而较前两日轻松了不少,因为弟子们对自己之后的对手已经有了揣测。

肖魁心中万分纠结。他已经连胜了两轮,下一轮的对手只会在四个人中决出。

他偷偷看了眼长孙子钧。

他的对手会是长孙子钧吗?如果是的话,他必输无疑。如果不是……如果不是,下一场他又不能赢的话,他就错过了和长孙子钧交手的机会。这对他而言或许是一件好事,只是……

在他内心挣扎之际,他又察觉到了一阵敌意。毫无疑问,这股敌意依旧来自易希辰。

肖魁纳闷地看了易希辰一眼。所以,易希辰到底为什么那么敌视他呢?

木鸢飞起后,长孙子钧的木鸢率先落入了陆子爻的手里。

陆子爻看到这个结果,对着长孙子钧友善地一笑。对他而言,胜负并不是那么重要,比试本身才是最重要的。

易希辰手中的木鸢,在大殿里飞了一遭后,落到了肖魁的手中。

肖魁接住木鸢先是愣了一愣,旋即狂喜:不是陆子爻也不是长孙子钧,他还能再胜一轮!

抽签结束,众弟子们退出大殿,在殿门外望着自己明日的对手,有人欢喜有人愁。

凤栖阁殿内。

玉英真人正在殿中打坐。弟子们的比试他从来不看,于他而言,小弟子们的比划如同儿戏一般,他并不在意,只消知道最终的结果便可。

数只木鸢从窗外飞了进来,落在他的脚边。

玉英真人睁开眼:“抽签结束了吗?”他拿起一只木鸢,出神了一会儿,两道浓眉渐渐打了结,喃喃道,“易希辰……没想到竟是他……”

神农殿外。

肖魁大摇大摆地踱到易希辰面前,趾高气昂道:“易师弟,你的运气怕是到此为止了。”在他看来,用易希辰那种手段赢下的比试,全都是运气使然。

“哦?”易希辰不以为然地一笑。

肖魁果然被激怒,正待发作,却突然冷静下来,眯着眼嗤笑一声:“易希辰,你以为胜过了王师弟,便可以嚣张了?别当我不知道,你越是嚣张,就越是心虚!”

易希辰回头看着长孙子钧:“我很嚣张吗?”

长孙子钧摇头:“他比较嚣张。”

肖魁:“……”

肖魁怒道:“你还真以为你用夺意这种旁门左道的术法,就能瞒天过海?!”

当日易希辰竟能以一把剑胜过王青桥,此事众人心中都觉蹊跷,只是大多人看不出端倪也不深究。然而修为越高的人,就越能看出古怪。以肖魁的修为,也只是觉得此事蹊跷,但具体是怎么回事,他自然不知,便去多方打听,套了陆子爻的话又套裘剑的话,终于打听出了真相——夺意。

为此,在比试后的间隙,肖魁查阅了许多关于夺意之法的典籍。他已大致明白所谓夺意究竟是怎么回事,虽然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易希辰一个伪灵根能够受人夺意,不过他看易希辰这两日的比试,就知道跟王青桥的一战只是昙花一现,他不能够再承受一次夺意。

易希辰对于被肖魁看穿,并没有太过惊讶。对于天剑门的这些剑修而言,最重要的是提高自身修为,至于用什么手段来提升,门规对此并无太多限制。弟子自愿受人夺意,甚至自愿爆体一击,也不算违反门规,当然弟子受到的反噬也由自身承担罢了。而且夺意也只能对易希辰这种无法发挥自己最大潜力之人才有用,旁人受了,只会被反噬。他坦然道:“既然我能受夺一次,也能受夺第二次,肖师兄若喜欢,也可以受夺啊。”

肖魁急了:“你骗人!你不可能短时间内承受二次夺意!除非你不要命了!”

肖魁自然不是关心易希辰的身体,而是担心明日的比赛。他本想着易希辰不可能再受夺,没想到易希辰如此笃定,难不成他真的还能再受夺一次?!那明日的输赢可就难说了!

长孙子钧微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头。他不会当着肖魁的面反驳易希辰,因此用灵犀传声之法对易希辰道:“不行。”

“放心。”易希辰同样以灵犀传声回应他,“我吓吓他而已。”

对于剑修而言,除了修为之外,心境也很重要。剑修所追求的,是人剑合一,剑由心动。一旦心境乱了,就难以驾驭自己的剑。今日公孙笛就是想扰乱长孙子钧的心境,可惜没有成功。而现在,易希辰也在吓唬肖魁,效果么……很成功。

果不其然,肖魁脸上一阵红一阵黑,惊疑不定地打量着易希辰。

就在此时,易希辰腰间的传令牌震了一震。

每一个天剑门的弟子都有一块传令牌,方便长老们随时召见弟子。由于天剑门有四阁长老,每一位长老传令时令牌的颜色不同,一般长老们也只会召见自己的弟子,所以易希辰第一反应便是药不毒有事找他。然而他低头一看,看见传令牌竟然变成了红色,不由愣住了。

不光易希辰,长孙子钧和肖魁也是一愣,同时去看自己的传令牌,可他们的传令牌都毫无变化。

“掌门找你?!”肖魁一脸的不可思议。

——红色是天剑门传令中最重要的颜色,它属于天剑门的掌门玉英真人。像玉英真人这种潜心修炼从不收徒的掌门,他不管弟子的事,所以从来没有传唤过任何一个弟子。能让掌门用上传令的,往往是比较严重的大事,譬如外敌来袭,掌门需要迅速集结弟子们反抗。因此肖魁和长孙子钧才会立刻看自己有没有被传唤。

肖魁警惕地打量着易希辰:“掌门为什么找你?”

易希辰道:“前日我赢了王师兄后,掌门曾召我过去,有意收我为内室弟子。眼下恐怕还是为了这事吧。”

“什么?!”肖魁差点一屁股摔到地上,“掌掌掌门要收你为为为徒?!”

肖魁觉得自己要疯了!他承认易希辰是有潜力的,但这潜力究竟有多深厚,以他的修为还看不出来。然而玉英真人从不收徒,易希辰居然能让他动了收徒的心思,这是要逆天啊!难道说,易希辰已经强到这个程度了吗?!

肖魁的气息已经完全乱了,他剑鞘里的剑也开始颤动。

易希辰笑道:“不敢令掌门久等,我先失陪啦。肖师兄,明日赛时见。”

欣赏了一下肖魁呆若木鸡的表情,易希辰微微一哂,御剑朝着凤栖殿去了。刚离开,便接到了长孙子钧的灵犀传声。

“你骗他的?”

“当然。”易希辰回答,“我吓吓他。”

长孙子钧看了眼肖魁那把抖若筛糠的佩剑。他本还有些担心明日的比赛,眼下看来倒是他多虑了。他淡定地通风报信:“你吓死他了。”

“哈哈!”

易希辰乐不可支,望着已出现在眼前的凤栖殿,心里却也生出疑惑来:从不管弟子事宜的玉英真人找他,究竟所为何事呢?

第二十三章 兽蛋

玉英真人要收他当入室弟子的话当然是易希辰编的瞎话。虽然他嫌恶极了肖魁,但也不至于为了在比剑大会上赢他一场就冒走火入魔的风险,他不能再受夺一次,便故意编话刺激肖魁,先乱了他的心境,为自己赢得机会。

易希辰到了凤栖殿,玉英真人已坐在大殿上等他了。

“弟子参见掌门。”

易希辰毕恭毕敬地向玉英真人行礼。他在药不毒面前总是没大没小,面对外人,倒也能装出乖巧的模样。

“孩子,你过来,让我看看你。”

易希辰一头雾水,乖乖走上前去。

玉英真人默默看了易希辰片刻,将手指点到他的额头上。易希辰吓了一跳,犹豫着并没有打开自己的识海。就算对方是掌门,他也还未信任到这个份上。

好在玉英真人也并没有要硬闯他的识海,只是感受了一下他的气息便将手指收回了。

“孩子,你并非伪灵根之体,而是百年难遇的变异灵根。先前是我与诸位长老走了眼。”

易希辰忙道:“是我的体质特异,掌门看不出来也是理所应当的。连我自己也是近来才知道。”

玉英真人颔首:“你的体质确实很特殊,有一股很强的力量封住了你的筋脉,才致使你只能发挥十之一二。如此的一个好苗子,耽误了这么些年,实在可惜了。”

“不可惜不可惜。”易希辰笑眯眯道,“既然是被封印,总有一日我能将封印解开,也不算迟。”

“哦?”玉英真人道,“你已经知道如何解开你体内的封印了么?”

易希辰略一迟疑,含糊地答道:“总有法子的。”

他早已和长孙子钧商量好,等到明年,他们到了年纪就可以出山历练,便一齐去找那五样天材地宝,然后试一试炼体之法。他并没有对玉英真人说实话,因为他也无法解释长孙子钧究竟是如何知道这些事的。

玉英真人道:“我倒知道一法,或能解开你体内的封印。孩子,你愿意做我的入室弟子么?”

易希辰顿时怔住了。他没有听错吧?玉英真人,说要收他做入室弟子?天呐,这是来真的?!他刚才完全是随口胡扯的啊,这是练成了言灵之术了吗!!

玉英真人见易希辰迟迟不说话,又问道:“你不愿?”

“呃……”

易希辰只顾着震惊,愿与不愿他倒没去想。这事实在太古怪了,天剑门上下数百人,无一不知玉英真人是个只认得剑的剑痴,连门派内的事务不到非得他出面不可的时候他也全都甩手交给其他几位长老。可眼下玉英真人却像转了性子一般。

易希辰问道:“为什么?”

玉英真人明显愣了一愣,显然是没料到易希辰居然还敢反过来向他这个掌门发问。他微微蹙眉,似乎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想了片刻才道:“我修炼二百余年,从未见过如你这般的变异灵根。我虽徒负虚名,也毕竟是一派掌门,若由我来指点你,或许能补上你这些年的缺憾。”

所以……这是爱才?

眼下发生的这事儿,若让易希辰空想,他定以为自己会毫不犹豫答应下来。毕竟做了掌门的入室弟子,灵石仙材都不用发愁了。可眼下事情真的发生了,他竟却犹豫了。虽说他拜了掌门,也不会背弃药不毒,可心里总是不大舒服。药不毒对他和长孙子钧而言,早已不仅仅是师,更是父。

玉英真人又道:“想要解开你体内的封印,恐怕需要几样天材地宝,此事你不必担心,我会为你想办法。”

易希辰更加心动了。让他和长孙子钧去找那几样仙材,必定困难重重。有玉英真人出手相助的话,就会容易得多。

然而他还是道:“掌门,此事可否容弟子回去思考两日?”他虽已有意,但就算要答应,也得先听听长孙子钧的意见,并且得到药不毒的首肯才行。如果长孙子钧和药不毒不同意,那也就算了。

玉英真人没想到易希辰会不答应,但他并不强求,只道:“自然可以,你想好了再来回禀我便是。便是你不肯拜我为师,你身上的封印我也会想办法助你解开,毕竟你是我天剑门的弟子。”

得了这个承诺,易希辰立刻欢欣鼓舞起来,忙又向玉英真人行了礼,便告退了。

出了凤栖殿,易希辰的心情极好,一路哼着小调往回走。没走多远,他忽见路边的草丛动了动。易希辰停下脚步,疑惑地盯着那处,没多久,草丛又动了动,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

这天剑山上长着一些金蟾蜍,金蟾蜍的涎水可以用来炼丹。人们经常能够看见药阁的弟子撅着屁股跪在草丛里翻找,便是找那金蟾蜍。有时候其他阁的弟子也会帮着一起抓金蟾蜍,抓到一只能换两颗初级灵石。被抓得多了,金蟾蜍们也学聪明了,专往难找的地方钻,因此它们的价格近来又有上涨。

易希辰顿时来了兴致。他近来虽没有要用金蟾蜍的地方,但抓回去换点灵石也是好的。今日必定是个黄道吉日,接连着遇到的都是好事!

易希辰蹑手蹑脚地靠近那块草丛,待到伸手可及的地方,他深吸一口气,就准备扑上去!

突然,那草丛又是一动,一枚灰溜溜圆滚滚的大石头自发从草丛里滚了出来。

易希辰愣住了:“这……这是什么石头?”

那“石头”因被人叫做石头而不满,往易希辰所在的方向滚了滚,撞了下他的脚趾。

“咦?”易希辰弯腰把“石头”抱了起来,“这是……蛋?”

那确实是一枚灰色的蛋,足有人的脑袋这么大。它被易希辰抱起来,还不安分地滚来滚去。

很显然这蛋里是一只即将要破壳而出的妖兽,只是奇怪的是,易希辰并没有从它身上感觉到什么妖气。他托着蛋端详片刻,认不出究竟什么妖兽的蛋会长成这个样子。

“你是哪位长老豢养的灵兽吧?”易希辰重新把它放回草丛里,“赶紧回去,一会儿长老找不到你该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