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念:“……”

——

凌萌初走进包厢,夏荏苒坐在靠窗的位置,外头的天气阴郁得厉害,像是有一场暴雨将至。

横桑的天气历来如此,开春以后就会频繁出现强对流天气。

夏荏苒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的墨镜,一身皮衣配短裙,光着两条白花花的长腿,烈焰红唇,女王范儿十足。

横桑最近的气温攀升得很快,人们纷纷脱下厚重的大衣羽绒服,而穿起了轻快的春装。走在大街上一些爱美的姑娘已经开始光腿穿短裙了。眼前这位当红小花的这身打扮倒是很应景。

看到她出现,夏荏苒摘下墨镜,气定神闲地说:“凌小姐真是让人好等呀!”

她环视一圈包厢里头的环境,装修很有格调,哥特式风格,有几分冷凝繁错的美感。舒缓的轻音乐盘桓萦绕在耳畔,不绝如缕。

环视一圈包厢也没看到自己设想中的人。她的手悄悄往小包里掏了掏,像是在掏东西,其实是在摁录音笔的按钮。

随后她拉开椅子,往夏荏苒对面坐下,不紧不慢开口问:“怎么,说话的人没到?”

夏荏苒先是微微一怔,转而对着凌萌初轻轻一笑,赞许道:“凌小姐好生聪明,既然猜到了,怎么还敢过来?”

“楼三少如此费心设这一局,我要是不来岂不是辜负了三少的一片苦心。”

“凌小姐别急,三少随后就到。”夏荏苒慵懒地靠在椅背上,问:“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猜到我的?”

她的一双手搁在桌面上,摆弄两下无名指上的婚戒,施施然道:“这很难猜吗?三少这局的确花费了不少心思,可漏洞百出。不仅是我,我相信我先生也早就已经猜到了。”

夏荏苒:“……”

大概过了不到五分钟,楼逸身穿一身笔挺的酒红色西装现身,嘴角勾起一抹晦涩不明的笑意,“别来无恙啊凌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

软软可以说很冷静了,所有文里最喜欢的女主就是她,心头宠。

看到有姑娘留评问会不会写到《冰心》里夏荏苒搅了霍导精心策划的求婚。我在这里说一下,这个梗是不会写了。因为这篇文除了主角之间有联系,不论是时间轴还是剧情都和《冰心》有很大的出入,已经无法靠拢了。你们就当两篇不同的人看好了。不过我保证霍导的求婚还是会有的,而且很盛大,全世界都欠我一个求婚仪式的那种。

女神节快乐,吃好玩好哈!

第55章 第55幕戏

楼逸的装扮还是他一如既往的骚/气, 眯着一双挑花眼,眼神轻佻,一副花花公子哥的模样。

她起身看着他,面容沉静,“别来无恙啊三少。”

楼逸走到她对面, 挨着夏荏苒坐下,拿起桌面上的菜单推到凌萌初对面, “凌小姐看看喝点什么?”

她重新坐下,一双手搁在桌底下, 并不打算去看菜单,“一杯拿铁。”

“你呢?”楼逸看向身侧夏荏苒。

夏荏苒耸了耸肩,“我不需要,我下午还有个通告要赶,一会儿就得走。”

楼逸给自己点了杯蓝山。然后摁铃叫来在包厢外等候的服务生, “一杯蓝山,一杯拿铁。”

服务生拿起菜单, “好的,您稍等。”

服务生离开后, 包厢里就只剩他们三人。凌萌初双手交叠放在桌面上, 徐徐开口:“说吧三少, 你究竟想干什么?”

楼逸翘着二郎腿, 格外气定神闲, “凌小姐这么聪明都能猜到这背后是我,难道还会猜不到我想做什么么?”

“你和何璇到底什么关系?”

“大概是心头的白月光, 心底抹不去的朱砂痣。”

她有些惊讶,没想到楼逸轻易就把他和何璇的关系给说出来了。其实来之前她就隐隐猜到了他和何璇的这层关系。只是没有得到证实。

她抬手揉了揉肿胀的太阳穴,“三少不打算给我讲个故事么?”

“凌小姐既然想听故事,我自当成全。”

***

其实楼逸跟何璇的故事用一句话就能概括——

“襄王有意,神女无心。”

八年前五月的一天,楼逸在九重天第一次遇见了何璇。那时何璇还是刚出道的新人,在娱乐圈摸滚打爬,弹的一手好琴。她家条件不好,她一般会利用课余时间在一些餐厅,酒店,会所等一些地方弹古筝挣生活费。

楼逸那会儿也还是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仗着家里的关系恣意挥霍,挥金如土,肆意玩女人,流连于各种高档场所,在圈子里拽得二五八万似的。

九重天是横桑一所高档的会所,采用VIP制,一些名流富绅经常会在那里聚会,谈生意,出入的人大多非富即贵。

有钱人喜欢附庸风雅,爱听丝竹管弦。九重天就请了很多有才艺的女孩子在那里给客人弹琴。钢琴、古筝、琵琶等,应有尽有。

当时何璇就是在九重天弹古筝。

楼逸和他的那一群发小经常在九重天聚会,有人就喜欢叫这些女孩子给他们弹琴。

那天,何璇在屏风后面给大伙儿弹了一曲《渔舟唱晚》。曲调优美,宛如高山流水,余音绕梁。

楼逸不懂音乐,也不喜欢附庸风雅,可那天愣是把这首曲子给听进去了。

一曲结束,他向经理提出要求想见一见这位弹琴的女孩子。

女孩子们在九重天给客人弹琴,她们一般坐在屏风后面,不露脸,除非客人刻意要求。

楼逸是九重天的常客,楼家又是横桑的大家,经理不敢开罪,就让何璇留下去和客人见一面。

何璇虽说心里不喜,却也推辞不了。毕竟她需要这份工作来支撑自己的生活。

楼逸记得很清楚,何璇穿了件素雅的绣花旗袍,盘扣扣得规规矩矩的,露出修长白皙的天鹅颈。半袖,小半截胳膊伸出来。她就那样娉婷地站在他面前,身姿曼妙,有那么一股扶风弱柳的味道。

只见她微微俯身,声音脆声声的,说:“三少好。”

旗袍是九重天的工作服,每个弹琴的女孩子都要穿。可何璇却是所有女孩子里头穿起来最好看的。楼逸看过不少女人穿旗袍,可只有何璇能真正穿出旗袍的韵味,柔媚而又不失温婉,恰到好处。

有些时候动心总是来得意外,让人触不及防。

楼逸僵持了数秒,才清了清发干的嗓子,生硬地扯出话来,“再给我弹一曲吧。”

何璇安静地站着,荣辱不惊,“您想听什么?”

他摆摆手,显得有些不耐烦,说:“随便。”

“《汉宫秋月》可以吗?”何璇问他。

“可以,弹吧。”

然后她踩着小碎步去了屏风后面,悠扬的琴声慢悠悠地传出来。

其实那首《汉宫秋月》楼逸愣是啥都没听进去,光顾着神游太虚了。脑海里全是何璇穿旗袍的样子,挥之不去,像是着了魔。

楼逸对何璇一见倾心,无法自拔。从此展开了猛烈的攻势。

一贯花心的楼三少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身边不再围绕着许多莺莺燕燕,他变身成为了情种。这可是让很多人跌破了眼镜!

何璇是很聪明的女孩子,她很清楚楼逸对她的心思。她不拒绝,楼逸送给她的那些东西她照单全收,和他出去吃饭,约会。他替她在圈子里找资源,给她介绍导演和投资人,为她铺路。她一如既往地接受他对她的好,似乎没有一点心里负担。

可她也不点头答应,楼逸每次向她表白她就岔开话题,含糊其辞,各种搪塞。

楼逸也不傻,时间久了也能看出何璇在的心思。可喜欢一个人会让人变得盲目。他心甘情愿对她好,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他总是想着只要他足够努力,默默地守护着她,总有一天她会属于他。

就这样一直过去了一年多。突然有一天何璇跑来告诉他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让他以后不要来找他了。

楼逸毫无防备,整个人都懵了。他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两人大吵一架,最后不欢而散。

楼逸为此消沉了很久,他和何璇也渐渐没了联系。他继续做他花天酒地的少爷,只是身边再也没出现过女人。

然后又过了一段时间,“上位门”事件震惊整个娱乐圈,何璇的事业遭受滑铁卢,遭受封杀。

毕竟是自己一直很喜欢的人,楼逸很担心,一直在试图联系何璇。并利用楼家的关系一次又一次,不遗余力地替她挽回形象,可都收效甚微。然而何璇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音信全无。

一天早上他突然就接到了何璇的电话,约他在家里见面。

他欣喜若狂,匆匆赶去她家里,没想到居然看到何璇赤/裸地躺在浴缸里,满池都是鲜血。她面容平静,身体被泡得发白,毫无知觉。

楼逸的脑子一下子就炸开了,嗡嗡作响,根本就不能正常思考。

洗手池的一角何璇给他留了一封信,用梳子压着。他颤抖着双手拆开那封信——「楼逸:

对不起,只能以这种方式和你告别。我错了,想当然地以为只要逼他一把,我就能够彻底拥有他。是我错了,是我爱错了人,他不是普通的男人,他是霍声远,我怎么就把他当成一般的男人了呢。我真是傻得可怜!

我走了,记住千万不要向外界公布我的死讯,我想一直活在这个世上。

再见!

——何璇留」

何璇死后,楼逸继续游戏人间,继续玩女人,身边莺莺燕燕不断。每个女朋友都照着何璇的模样来找。

不是眼睛像,就是鼻子像,要不就是脸型和身材像,总之她们身上总有一个地方会像何璇。

***

故事说完满室寂静。

窗外是大城市繁华的车流,川流不息,天色阴郁得厉害,昏沉沉地压下来。

“都说男人花心,其实有些男人终其一生就只爱一个女人。只可惜我的白月光没了。我就只能找其他相像的女人聊表慰藉,寻求一点心理安慰。哪怕仅仅只是脸型像,眼睛像,鼻子像,身材像,但凡有一点相像对我而言都是念想。”

凌萌初不禁想起年少时看《情深深,雨濛濛》,电视剧里陆振华娶了八个老婆,每个老婆都有一个地方像当年他最爱的女人。当时她只觉得这种行为荒唐。没想到十多年以后,她竟然见到了真人版的陆振华。

谁说电视剧狗血?其实生活比电视剧还要狗血。楼逸这故事完全复制了那些狗血言情剧的桥段,整一个深情备胎的角色。这让凌萌初这种写了无数小言的三流作者都唏嘘不已。

“夏小姐难道就不介意?”凌萌初的视线转移到夏荏苒身上,觉得这事儿特么真好笑。

“时间到了,我该走了。”夏荏苒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起身,留下话,满不在意的口吻:“我和三少是各取所需,有什么好介意的。”

楼逸看中的是她的长相,而她看中的是楼逸手头的资源,各取所需,钱货两讫。确实没什么好介意的。

夏荏苒踩着高跟鞋,手刚触碰到冰冷的门柄,身后传来凌萌初冷清的声音,“夏小姐,你不适合显星。”

她转身,挑了挑眉,“何以见得?”

“你喜欢走捷径,显星却和你不一样。时至今日,每一步都是他自己走的。本质上你们就是两种不同的人,你们不合适。”

夏荏苒轻蔑地笑了下,毫不在意,“凌小姐,合不合适不是你说了算,得显星说了算。”

——

夏荏苒走后,服务生进来给两人送咖啡。浓郁的馨香在室内弥漫开来,纠结着人的鼻息。

室内灯光晕暖,宛如一匹瀑布倾泻下来,照射到角角落落,通体明亮。

服务生说:“请慢用。”

凌萌初点点头,“谢谢。”

她低头搅了搅咖啡,再度开口:“所以你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是霍声远害死了何璇?”她微微抬眸,隔空看着对面的男人,率先打破了这一室寂静。

“难道不是么?”楼逸面色沉冷,声音毫无温度,“如果不是拜霍大导演所赐,璇璇她怎么可能会自杀。霍声远封杀璇璇,这难道不是事实?”

“不管你信不信,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霍声远并没有透露何璇在他茶水里下药的消息,而是其他人走漏了消息。他也没有封杀何璇。他只是不会再用她。他一直都以为是何璇为了搏出位而这样算计她的。他根本就不知道何璇其实是真的喜欢他。”

“你说他没有封杀璇璇?”楼逸怒极反笑,表情扭曲,“依到他霍大导演的身份和地位,他不用璇璇,圈子里的其他导演和制片人还敢再用她吗?”

凌萌初:“……”

凌萌初居然被楼逸噎得说不出话来。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楼逸自然会将所有的过错都归咎在霍声远身上。

“楼逸。”她直视他,第一次喊了他的名字,眼神坚定,“你根本就不爱何璇。”

“谁说老子不爱她的?”楼逸像是被人踩到痛脚,情绪即刻失控,声线瞬间提高了好几度,“老子最爱的女人就是璇璇!”

“如果你真的爱何璇不会舍得拿她出来大肆做文章,一个已经离开七年的人你都不放过。死者为大,逝者安息,这句话你难道没听过吗?你这样做让她在那边如何安息?你心里很清楚霍声远一点错都没有,可你还是坚定不移地把何璇的死归咎在他身上,为什么?因为你嫉妒他,何璇爱的人是他,而不是你。”

她停顿了一下,继续问:“楼逸,我说的对吗?”

作者有话要说:

很累⊙﹏⊙

第56章 第56幕戏

“不对!”楼逸的一双手撑在桌面上, 嗖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怒目圆睁,“你说的这些特么全是扯淡!

霍声远是哪根葱,老子会嫉妒他?如果不是因为他,璇璇根本不会死。你休想给他开脱!”

其实楼逸心里很清楚凌萌初是说到点子上了。可他怎么可能会承认。

何璇生前不爱他, 他或许还能够接受,还能够自欺欺人一下。可何璇死了, 就彻底断了他的念想,他连自欺欺人的资本都没有。而霍声远自然而然成为罪魁祸首, 他觉得是他害死了何璇。

而同时,他也从内心深处嫉妒霍声远。他对何璇那么好,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 忍她挑选。可她却没有一点动心,一丝一毫都没有。

而霍声远什么都没做, 何璇却死心踏地爱上他了。为了他不惜铤而走险,拿自己的职业生涯下注。赌输了, 梦醒了, 一败涂地, 她毫无留恋就离开了人世。这让楼逸如何能够忍受?

于他而言, 何璇就是他忍痛抓了七年的梦, 这些年他将自己对她的爱一点一点熬成了毒,饮鸩止渴, 让自己完完全全变成了嫉妒的奴隶。他给自己打了一副金碧辉煌的囚笼,彻底困住了自己,给心上了一副枷锁,解不开,了此残局。

“楼逸,我说对了是不是?”楼逸的情绪会如此失控,凌萌初一早就想到了,她丝毫不怵,一字一句问道:“我只是很好奇,为什么一早不动手,非要等到七年之后的今天。”

为什么?因为他看不得霍声远功成名就,在圈子里里混得风生水起。不仅如此,他还娶了个美娇妻,生活美满。

霍声远活得这么好,可何璇却要长眠于地底。这是楼逸所不能忍受的。

其实抛却这一切,第一次在时代皇宫的包厢里见到凌萌初,他是很欣赏这个女人的。有几分姿色,性子清冷自持,疏离客套,摆得正自己的位置,和圈子里的那些妖艳贱货完全不同。她让他觉得很新鲜。而且睡多了娱乐圈的女人,他倒了胃口,想要玩玩网文圈的女神,那样应该是一件很有挑战性的事情。

一开始他并不知晓她和霍声远的关系,他几次三番试图接近她。可她寡淡疏离,总是和他保持距离。他觉得这是女人一贯使用的欲擒故纵的伎俩。可次数多了他才发现,她是真的厌恶他,像是从内心深处衍生出来的一种生理性厌恶,只是碍于他的身份,努力维持着面子上的客套。

直到他知晓了她和霍声远的夫妻关系。这让他整个人都炸裂了。他谈不上喜欢她,只是有几分欣赏。可这个让他发自内心欣赏的女人却是霍声远的妻子,这让他越发暴躁。不论是他爱的,欣赏的,都统统和霍声远有关系,他本能地就加深了对霍声远的恨意。

凌萌初说得一点都没错,他就是嫉妒霍声远。

不仅何璇爱霍声远,到死都惦记着他。凌萌初也全身心地爱着他,毫无保留地爱着他。

可他却是一个孤家寡人。他有过那么多女人,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何璇的影子,可每一个又都不是何璇。

她们看中的是他手头的钱,权,资源。夏荏苒更是打得一手如意算盘,一边喜欢周显星,一边又周旋在他身边,每一笔都和他算得清清楚楚。

他就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没有人会爱他,会真正关心他,他从始至终就是一个人。

他这么失败?凭什么霍声远就名利双收,事业爱情双美满?他当然觉得不甘心!所以这才精心策划了这一局,目的就是要让霍声远身败名裂。他不好过,他就不会让别人好过。

凌萌初这么聪明她哪里会想不到这些,她也不指望楼逸会回答。

她看着他,表情依旧平静,“楼逸,真正爱一个人不是这样的。你但凡爱一个人,你就舍不得伤她一丝一毫。收手吧,你这样做,何璇在下面不会安心的。你已经伤害她一次了,不要再伤害她第二次了。”

他刚才一直半垂着脑袋,听到凌萌初这句话时才猛地抬眸,双眼通红,面目可怖,“你什么意思?”

“女孩子最爱惜名节,就算自杀也不会不穿衣服,所以你究竟对她做了什么?”有些话点到即可,她快速起身,将包背在肩上,打算走了,“你好自为之吧!”

楼逸的眼前仿佛又呈献出了满池的血水,赤/裸的女孩,血腥、暴力,不断刺激着他的神经。

“想走?”手刚一触碰到冰凉的门把手,身后传来一道诡异的男声,她瞬间脊背一僵,毛骨悚然。

“凌小姐想走可没那么容易!”紧接着有只手探过来捏住了她的手腕。

她用力一挥手,想要摆脱那只令人恶心的咸猪手。未曾想用力过猛,肩上的单肩包掉落,包里面的手机和录音笔一起滑了出来。

那支录音笔好巧不巧就滚到了楼逸的脚边。

凌萌初:“……”

真是日了狗了!

楼逸俯身捡起,捏在手里把玩了两下,播放里头的录音,冷笑道:“呵……准备地还挺充分嘛!”

话音一落,捡起她的手机连同那支录音笔一起用力砸向地板。他使劲儿摔,用脚踩,直到手机屏幕支离破碎,录音笔变得不成型。他完全是在泄愤,恨不得把这两件东西当成人来泄愤。

他摊了摊手,“还有什么?一起拿出来啊!”

她眼睁睁地看着男人,觉得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难怪她从叫他第一眼时就本能地厌恶他。因为这个男人本身就是疯子,是变态,是从地狱归来的恶魔,他能毁灭一切。

楼逸将她整个人逼至墙角。楼逸站在她面前,用力一吼:“还有没有?”

她瑟缩发抖,死咬着下唇没有出声。

“你以为你拦得住我吗?”她的表情依旧冷静,可心尖发颤,整个人都有些颤抖。

凌萌初从来想不到,一个男人发狠起来居然可以这么恐怖,令人心惊胆寒。

他用另一只手捏住她的下巴,挑了挑眉,眯着一双桃花眼,“女人太聪明了可不好。”

“你想干什么?我喊人了啊!”她心惊胆战,越来越害怕。